第4章公司法律制度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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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公司法律制度教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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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题目(章节或主题):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1---4节)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次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与类型,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法律规定,理解公司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等法律规定的内容。

教学重点: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教学难点:

公司股票的发行与转让。

教学时间:2学时

教学过程:

(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

(二)讲授新课

(三)课堂教学互动,分析讨论案例

(四)本章小结

(五)布置课后作业

广东白云学院教案

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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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难点: 见教案首页内容

教学时间:2学时

教学过程:

(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

[引例]甲乙两人经过协商,决定共同投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食品生产,并订立了含有以下内容的公司章程。

1.甲出资20万元,其中设备作价10万元,商标权作价10万元;乙出资25万元,其中货币10万元,专利技术作价10万元,劳务作价5万元。

2.基于公司的规模较小,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由2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3.公司成立1年后,任何一方股东均可视需要追加或者撤回不超过30%的出资额;等等。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试分析该公司章程在内容上有哪些

不合法之处(逐项指出并说明理由)?

请学生带着此案例中的问题学习本次课内容。

(二)讲授新课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此节主要讲授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特征

1、公司须依法设立。这是指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不依法定的

2、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这是指公司的设立和运营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从事经

3、公司须具备法人资格。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

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三)公司的分类

公司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通常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差异,可以把公司分为以

1、无限责任公司,即所有股东不论出资额多少,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

3、两合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即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都以其所持股

公司还可以作其他分类。英美法系国家根据公司股权分散程度及股权转让方式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分为封闭公司与公开公司;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可以分为母公司与子公司;根据公司内部的管辖关系可以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根据公司的国籍可以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一)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经营、变更、终止及其他有关公司的组织和活动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以公司企业为调整对象,广泛地涉及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就公司内部关系而言,主要涉及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解散和清算等;就其外部关系而言,公司法主要调整公司与社会公众及国家机关等相互之间的关系。但公司法并不调整公司所有的内外部关

(二)我国公司立法状况

我国1993年12月29日通过、199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后在1999年12月2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修订;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2005年10月27日再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修订、通过,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至今。

(三)我国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法》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设立的公司也适用《公司法》,但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四)公司法的性质

1、公司法既是组织法又是行为法

2、公司法既是实体法又是程序法

3、公司法兼具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

另外,公司法是成文法。无论是以成文法为特征的大陆法系,还是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都制定有比较详细的成文公司法,以避免判例规范的易变性。各国公司法在公司类型、法律地位、设立条件和程序等方面采用法定主义,以成文法的形式拟定公司法最为合适。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此节主要讲授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5个)

根据《公司法》第23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人数没有下限,主要便于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其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行政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3个)

1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遵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

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部门依照《公司法》制定,或

2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注意:这里新公司法删掉原公司法“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的规定,目的是国家鼓励成立更多的采用高新技术成果的公司。但从另一个角度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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