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公司法律制度教案.doc
经济学基础教案:第4章 生产理论
第四章生产理论教学目的与要求生产函数是厂商利润函数的组成部分,生产理论是分析厂商利润最大化行为的基础。
通过本章的学习,能够了解厂商生产函数的含义与表示,理解生产要素合理投入和生产要素最优组合的意义,掌握生产规律。
重点与难点边际产量递减规律,生产要素的合理投入区域;生产要素的最有组合;规模报酬的变动及其变动的原因。
课时:•理论课时4 其中:•前期课程内容复习:15 分钟•新课内容讲解:4 课时•新课内容答疑:15 分钟•新课内容小结:15 分钟•作业1 课时教学内容安排共四节:第一节概述;第二阶段奇生产函数;第三节生产要素最优组合;第四节规模报酬。
第一节概述导入案例主题: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一、企业的形式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一般采取三种形式:单人业主制、合伙制和股份制公司。
1 、单人业主制是由一个人所有并经营的企业。
它的特点在于所有者和经营者是同一个人。
这种企业形式产权明确,责权利统一在一个人身上,激励和制约都显而易见。
但这种企业有两个缺点。
一是以一个人的财力和能力难以作大,这就无法实现规模经济,专业化分工等好处。
二是在市场竞争中这种企业寿命短,出现的快,消失的也快。
2 、合伙制是由若干人共同拥有、共同经营的企业。
这种企业可以比单人业主制企业大,但致命的缺点是实行法律上的无限责任制,这种无限责任制使每一个合伙人都面临巨大风险,企业越大,每个合伙人面临的风险越大。
此外,合伙制企业内部产权并不明确,责权利不清楚,合伙者易于在利益分配和决策方面产生分歧,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3 、现代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企业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是由投资者(股东)共同所有,并由职业经理人经营的企业,股东是公司的共同所有者。
公司的优点是:第一,公司是法人,不同于自然人。
第二,公司实行有限责任制,这样就减少了投资风险,可以使企业无限作大。
第三,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职业经理人实行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效率。
《民法教案》word版
《民法教案》word版第一章:民法的概念与特征1. 教学目标了解民法的定义、性质和功能,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2. 教学内容a. 民法的定义b. 民法的性质c. 民法的功能d. 民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3.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4. 教学步骤a. 引入民法的基本概念b. 讲解民法的性质和功能c. 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民法的基本特征d. 总结本章内容,进行课堂提问和讨论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1. 教学目标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2. 教学内容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e. 公序良俗原则3.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4. 教学步骤a. 讲解平等原则的含义和应用b. 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自愿原则c. 讲解公平原则的含义和适用范围d. 探讨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作用e. 引入公序良俗原则,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第三章:民法的调整对象1. 教学目标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2. 教学内容a.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b.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c.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3.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4. 教学步骤a. 讲解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b. 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c. 讲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d. 总结本章内容,进行课堂提问和讨论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1. 教学目标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要素和效力,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和类型。
2. 教学内容a. 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和要素b.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c.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和类型3.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4. 教学步骤a. 讲解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和要素b. 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c. 讲解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和类型,包括合同、赠与、租赁等d. 总结本章内容,进行课堂提问和讨论第五章:代理制度1. 教学目标了解代理制度的定义和类型,掌握代理关系的成立要件和效力,理解代理制度在民法中的作用。
BJLH财税法学课程教案
教学难点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的计算
教学方法
教学形式:PPT与板书结合
理论与实践分析相结合、逻辑思维、举例说明
作业、思考题、讨论题
1.增值税有哪几种形式?
2.简述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人的区别。
3.消费税的组成计税公式是如何规定的?
4.简述我国现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及其税率。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战宪斌、郑林根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刘剑文:《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张守文:《税法原理》(第3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本单元小节(含学生课堂纪律、教学内容完成情况、教学体会等)
本章属于财税法的基础理论,是学习本课程的基础,尤其理解好财政法与其它法律部门的关系具有融会贯通的意义。
[美]大卫·N·海曼:《公共财政:现代理论在政策中的应用》(第六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美]托马斯·D·林奇:《美国公共预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刘剑文:《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本单元小节(含学生课堂纪律、教学内容完成情况、教学体会等)
本章是财政法的重点章节,有许多我国预算的具体实践,学生理解有一定困难
本单元小节(含学生课堂纪律、教学内容完成情况、教学体会等)
本章税收实体法部分的重点,主要学习国内重要的所得税制度,其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学生学习比较困难。
课程单元教案(单元9)
本单元
教学内容
1.资源税和土地税法律制度
2.房产税、车船税和契税法律制度
3.城建税等行为税法律制度
4.我国财税行为税法律制度改革
理论与实践分析相结合、逻辑思维、举例说明
第二十讲 经济法基础教案-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二)(2学时)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课时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2.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税的,征收率为3%。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项目
1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1.增值税税率
征税范围
税率
销售货物
除以下适用10%外,税率为16%。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进口货物
教学流程、教学设计、教学主要内容(第二十讲)
时间
分配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二)
9.混合销售和兼营
概念
税务处理
说明事项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销售货物纳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销售服务纳税。
【记忆小贴士】看主业!
【注】自2017年5月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兼营
纳税人经营中包括销售货物、劳务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
第4章 公司法律制度教案1
广东白云学院教案首页授课题目(章节或主题):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1---4节)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次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与类型,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法律规定,理解公司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等法律规定的内容。
教学重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教学难点:公司股票的发行与转让。
教学时间: 2学时教学过程:(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二)讲授新课(三)课堂教学互动,分析讨论案例(四)本章小结(五)布置课后作业广东白云学院教案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1---4节)教学目的与要求: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重点: 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难点: 见教案首页内容教学时间: 2学时教学过程:(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引例]甲乙两人经过协商,决定共同投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食品生产,并订立了含有以下内容的公司章程。
1.甲出资20万元,其中设备作价10万元,商标权作价10万元;乙出资25万元,其中货币10万元,专利技术作价10万元,劳务作价5万元。
2.基于公司的规模较小,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由2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3.公司成立1年后,任何一方股东均可视需要追加或者撤回不超过30%的出资额;等等。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试分析该公司章程在内容上有哪些不合法之处(逐项指出并说明理由)?请学生带着此案例中的问题学习本次课内容。
(二)讲授新课第一节公司法概述此节主要讲授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特征1、公司须依法设立。
这是指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不依法定的条件2、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这是指公司的设立和运营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从事经营活3、公司须具备法人资格。
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形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教案 第四章 电子支付相关法律法规
理论课教案课堂教学安排❖增加或变更需要审批的电子银行业务:(先解释上述两个知识点,再统一补充以下知识点)④电子银行的监督管理❖电子银行的风险管理:a.电子银行的安全评估:✧电子银行的安全评估,是指金融机构在开展电子银行业务过程中,对电子银行的安全策略、内控制度、风险管理、系统安全、客户保护等方面进行的安全测试和管控✧对电子银行管理的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应实行轮岗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c.用户身份验证管理:中国银监会《关于做好网上银行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通知》中规定,各商业银行应对所有网上银行高风险账户操作统一使用双重身份认证。
双重身份认证由基本身份认证和附加身份认证组成。
✧基本身份认证是指网上银行用户知晓并使用,预先注册在银行的本人用户名及口令/密码;✧附加身份认证是指网上银行用户持有、保管并使用可实现其他身份认证方式的信息(物理介质或电子设备等)。
附加身份认证信息应不易被复制、修改和破解。
❖电子银行的数据交换与转移管理:❖电子银行的业务外包管理;a.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子银行业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将电子银行部分系统的开发、建设,电子银行业务的部分服务与技术支持,电子银行系统的维护等识的脉络以及侧重点,带着目标学习;2、知识点讲解1)第三方电子支付的定义(讲授流程)①定义: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由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
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专门用于交易收款,在交易过程中与支付机构业务系统交互并参与生成、传输、处理支付指令的电子设备。
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机构。
(讲授“第三方电子支付”的定义,再针对定义里面涉及到的两个名词进行解释。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教案全套 第1--6章 企业内部控制导论---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教案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授课教案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授课教案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授课教案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授课教案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授课教案课后小结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授课教案(3)梳理筹资、投资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三、课堂练习1.学生分组讨论案例中存在的内控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2.学生将分组讨论结果上传职教云,并进行个别讲解。
3 .教师点评和学生互评。
四、课堂小结回顾本次课的学习内容,并进行重点和难点总结。
作业(思考题) 练习:完成课后练习、职教云习题。
预习:任务一资金活动内部控制之资金营运活动控制和货币资金管理课后小结 教学过程教学手段方法设计(4)筹资、投资活动的关键风险控制点及控制措施(略)(6)筹资、投资业务的流程与风险控制图3.思政教学:融入案例分析、知识讲解、课后练习中。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授课教案授课内容第四章(项目四)企业主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任务一资金活动内部控制教学目的与要求运用内控方法和理论,建立和完善企业资金活动内控制度。
重点难点企业资金活动的业务流程、主要风险的识别、关键风险的管控。
参考资料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国外内部控制相关法规制度。
教学林案例导入、问题启发、教学研讨、理实结合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教学过程教学手段方法设计一、教学设计1 .复习(5分钟)筹资、投资活动的主要风险。
2 .授课(70分钟)案例导入:“90后出纳贪污公款280万元,打赏网络主播200万元”案例o 案例解析:日常资金管理的活动。
问题思考:如何管控资金营运活动的风险?课堂讲授:资金收入、支出、调剂的关键控制。
思政目标:增强风险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职业道德修养。
3 .总结(5分钟)总结本次教学内容:营运资金概念,货币资金管理的关键风险控制。
二、教学过程1 .复习:筹资、投资活动的主要风险。
2 .结合案例讲解(1)营运资金的定义和营运资金的循环营运资金也叫营运资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国际商法教案3(跨国公司法)
三、跨国公司的产生与发展
1. 跨国公司的产生:殖民侵略性 跨国公司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资本主义
发展的初期,其诞生地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欧 地中海沿岸。
如1600年英国成立的东印度公司、英国皇 家非洲公司,英国的哈德逊湾公司、英资汇 丰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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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跨国公司的发展:迅猛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猛发展的对外直接投 资促进了跨国公司的飞速发展,其发展可以 分为二十世纪70年代前后两个阶段,具体表 现为:
产,以获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被收购公司
仍然存在(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可
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两种。在收购股权 的情况下,收购方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
跨国兼并是指外国投资者为了生产经营的需 要,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吸收合并东道
国某一公司,东道国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法 律行为。
形式上,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
国际商法教案
绪论
第八章 票据法
第一章 合伙法
第九章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
第二章 公司法
第十章 反倾销法
第三章 跨国公司法
第十一章 国际产品责任法
第四章 合同法
第十二章 国际商事仲裁
第五章 代理法
第十三章 国际商事诉讼
第六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十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七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 第十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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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风险的多元性 跨国公司除面临一般国内企业所面临的经
营风险外,还面临政治风险、财务风险、法 律风险、证券风险等国际风险。 4.法律责任的冲突性
跨国公司组织形式的复杂性、投资主体的 多元性以及经营活动的跨国性,使得跨国公 司在经营活动中承担的法律责任与风险加大。
商法学教案
课程教案课程名称:商法学教师姓名:所属系所:合用专业:法学专业学历层次:函授本科继续教育学院制教学进度计划学时2 4 4 4 4 2 商法总论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教学内容备注授课题目:第一章商法总论课时安排 2 学时课序第 1 次课教学目的及要求:掌握商事关系的内容及相关的商主体、商行为、商号、商事登记的概念,以及我国法律的基本规定;了解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特别要注意商法与民法的区别以及经济法对商法的影响,明确商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掌握现代商法的普通原则,结合商法的性质和特点,理解现代市场经济对商法提出的要求。
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主要内容:商法概述;商主体;商行为;商事登记;商号。
教学重点:商法的调整对象、特征与基本原则;商主体法律制度;商号法律制度;商事登记法律制度。
教学难点:商主体法人资格、营业资格与商事登记的关系;商号出借的法律责任问题。
教学过程设计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第一节商法概述法、案例法第二节商主体第三节商行为第四节商事登记第五节商号第六节商事账簿讨论、作业和思量:(1)商法的主要特征有哪些?(2)试比较商法和民法的区别和联系(3)什么是商法的基本原则,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授课题目:第二章公司法课时安排 4 学时课序第 2 、3 次课教学目的及要求:掌握商事关系的内容及相关的商主体、商行为、商号、商事登记的概念,以及我国法律的基本规定;了解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特别要注意商法与民法的区别以及经济法对商法的影响,明确商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掌握现代商法的普通原则,结合商法的性质和特点,理解现代市场经济对商法提出的要求。
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主要内容:公司与公司法概述;公司的设立制度;公司的资本制度;股东权的保护;公司内部管理结构;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的变更及解散与清算。
教学重点:公司的创设制度与公司法人管理结构制度。
教学难点:股权转让规则、对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经理等高管的法律规制。
《宪法学》教案(本科)doc
运城学院教案政法系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研室名称法学课程名称宪法课程代码0211102B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授课教师任芙英职称讲师授课计划授课时间: 10 月 8日至 12月 29日(共 12 周)计划制定时间: 2012 年 9 月 10 日课程名称宪法课程编号0211102B总学时:48学时讲课: 48 学时实验: 0 学时实习: 0 学时学分数 4课程类型必修课(√)选修课()理论课(√)实验课()任课教师任芙英职称讲师授课对象法学(本科) 1203、 1204班使用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俞子清主编:《宪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周叶中:《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董和平、韩大元、李树忠著:《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教学进程时间(周)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第五周第六周第七周第八周第九周第十周第十一周第十二周教学内容(章节)绪论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一章第四节、第一章第五节、第六节、第二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三章国家性质第四章政权组织形式第五章国家结构形式第六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第八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九章国家机构第一节至第二节第三节至第六节第七节至第八节第十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学时分配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宪法》教案(第一周第1次课2学时)一、授课题目绪论二、教学目的和要求本次课主要介绍宪法课程基本情况。
通过学习,要使学生认识宪法课程重要性,对宪法有一个宏观上的认识。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本节的重点如何引导学生尽快入门。
难点在于如何理解宪法地位。
四、教学过程(一)自我介绍(二)讲解新课绪论导入:如何认识宪法的?(本节内容2学时)(讲授法)(案例教学法)一、课程基本信息说明(板书)二、在法学体系中宪法地位三、如何看待宪法这门课程(板书)(一)对宪法地位的认识(板书)1、根本法地位?有政治宣言之功能,内容陈旧、空洞2、司法实践中地位(从齐玉玲案谈我国宪法司法化问题)(二)平常心对待宪法这门课程(板书)1、宪法与个人、社会生活联系密切(以2010年十大宪法事例说明宪法与我们关系密切)(安元鼎保安公司、赵作海案、陕西国土厅案等)2、学习宪法以制度方式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四、参考书目、网站、法条及期刊介绍(板书)1、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课时、作业、考核方式)2、参考书目与网站许崇德、胡锦光主编:《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公司法教案
法律硕士《公司法》教案撰稿人:董万程2009年8月第一部分:公司法基础知识第一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ﻫ第一节公司概述一、公司的定义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公司的法律特征1、合法性。
ﻫ2、营利性。
ﻫ3、独立性。
三、公司与其他企业的区别ﻫ1、公司与自然人企业的区别。
ﻫ2、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ﻫ3、公司与集团企业的区别。
ﻫ四、公司的分类(一)公司依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我国《公司法》主要有以下分类: ﻫ1、按公司是否发行股份和参与投资人数的多少,可将公司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公司。
ﻫ2、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可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ﻫ 3、按公司除受《公司法》调整外是否还受其他特别法调整,可将公司分为一般法上的公司与特别法上的公司。
ﻫ4、按公司的股票是否上市流通,可将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5、按公司的国籍,可将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
ﻫ(二)不同的专家会对公司作出理论上的不同分类。
除了被立法所采纳的分类,主要还有以下几种分类:1、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
2、公开公司与封闭公司。
3、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第二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法的定义所谓的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二、公司法的性质1、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ﻫ2、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
ﻫ3、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
4、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
三、公司法的基本原则ﻫ1、责任有限原则ﻫ2、股权保护原则3、管理科学原则4、交易安全原则ﻫ5、利益分享原则ﻫ考核目标和要求(一)公司法的定义与性质识记:公司法。
ﻫ领会:1、狭义公司法与广义公司法;2、公司法的性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第四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第四章(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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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教案
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本章要点我国新公司法规定的主要相关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公司的概念当今社会,公司是社会经济活动最重要的主体,也是最重要的企业形式。
然而,在不同国家,由于立法习惯及法律体系的差异,公司的概念不尽相同。
即使在同一国家,随着社会经济和公司法的发展,公司的概念也在发生变化。
1.大陆法系的公司概念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概念多采取概括规定的方式,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
日本《商法典》规定“本法所谓公司,指以经营商行为为目的而设立的社团”,“依本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虽不以经营商行为为业者,亦视为公司”,“公司为法人”。
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司,谓以营利为目的依照公司法组织登记成立之社团法人。
2.英美法系的公司概念与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传统不同,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不注重对法律概念的严格界定,因而缺少明确的定义。
香港地区在公司条例中将公司解释为“依本条例组织及登记之公司或现已存在之公司”。
这一规定表明了公司需依法登记的特点,但却不是有关公司的完整定义。
3.我国的公司概念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特征1.公司是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
公司的盈利性并非指简单的赚钱,而是通过经营或营业而取得营利。
《民法教案》
《民法教案》word版第一章:民事法律关系1.1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解释民事法律关系的定义阐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分析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1.2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介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概念与特征讲解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与能力探讨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1.3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解释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与种类分析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与作用探讨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与主体的关系第二章:民法总则2.1 民法总则的概念与作用解释民法总则的定义与意义阐述民法总则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定分析民法总则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影响与作用2.2 民事权益的保护讲解民事权益的概念与种类阐述民事权益的保护方式与途径探讨民事权益保护的适用范围与限制2.3 民事法律行为解释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与特征阐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与无效情形分析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与后果第三章:物权法3.1 物权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解释物权的定义与特征阐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分析物权与其他权利的区别与联系3.2 物权的种类与内容讲解物权的种类及其特征阐述物权的内容与效力探讨物权的适用范围与限制3.3 物权的变动解释物权变动的概念与方式阐述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与条件分析物权变动的后果与处理方式第四章:债权法4.1 债权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解释债权的定义与特征阐述债权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分析债权与其他权利的区别与联系4.2 债权的种类与内容讲解债权的种类及其特征阐述债权的内容与效力探讨债权的适用范围与限制4.3 债权的变动与实现解释债权变动的概念与方式阐述债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与条件分析债权变动的后果与处理方式第五章:继承法5.1 继承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解释继承的定义与特征阐述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分析继承与其他权利的区别与联系5.2 继承的种类与顺序讲解继承的种类及其特征阐述继承的顺序与规则探讨继承的适用范围与限制5.3 遗嘱与继承权的行使解释遗嘱的定义与要求阐述遗嘱的有效要件与无效情形分析遗嘱的效力与继承权的行使方式第六章:侵权责任法6.1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解释侵权责任的定义与特征阐述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分析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别与联系6.2 侵权行为的种类与责任讲解侵权行为的种类及其特征阐述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与承担方式探讨侵权行为的适用范围与限制6.3 特殊侵权责任解释特殊侵权责任的定义与特点阐述特殊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与处理方式分析特殊侵权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的区别与联系第七章:人格权法7.1 人格权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解释人格权的定义与特征阐述人格权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分析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区别与联系7.2 人格权的种类与内容讲解人格权的种类及其特征阐述人格权的内容与效力探讨人格权的适用范围与限制7.3 人格权的保护与限制解释人格权的保护方式与途径阐述人格权的限制与例外情况分析人格权保护的适用范围与限制第八章:婚姻家庭法8.1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解释婚姻家庭的定义与特征阐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分析婚姻家庭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与联系8.2 婚姻登记与家庭关系讲解婚姻登记的法律规定与程序阐述家庭关系的种类与内容探讨婚姻家庭关系的适用范围与限制8.3 离婚与离婚后的法律后果解释离婚的定义与条件阐述离婚的法律程序与后果分析离婚对家庭关系的影响与处理方式第九章:担保法9.1 担保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解释担保的定义与特征阐述担保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分析担保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区别与联系9.2 担保的种类与效力讲解担保的种类及其特征阐述担保的效力与作用探讨担保的适用范围与限制9.3 担保的法律后果与处理方式解释担保的法律后果与处理方式阐述担保的实现与解除分析担保纠纷的处理方式与法律适用第十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10.1 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特征解释民事诉讼法的定义与特征阐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分析民事诉讼法与其他诉讼法的区别与联系10.2 民事诉讼的管辖与程序讲解民事诉讼的管辖种类与规则阐述民事诉讼程序的阶段与流程探讨民事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与限制10.3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与裁判解释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种类与作用阐述证据的收集、固定与提交分析民事诉讼中的裁判及其效力与执行方式重点和难点解析1.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理解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特别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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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公司法律制度教案11
广东白云学院教案首页
授课题目(章节或主题):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1---4节)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次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与类型,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法律规定,理解公司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等法律规定的内容。
教学重点: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教学难点:
公司股票的发行与转让。
教学时间:2学时
教学过程:
(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
(二)讲授新课
(三)课堂教学互动,分析讨论案例
(四)本章小结
(五)布置课后作业
广东白云学院教案
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1---4节)
教学目的与要求:见教案首页内容
教学重点: 见教案首页内容
教学难点: 见教案首页内容
教学时间:2学时
教学过程:
(一)用经济法案例导入新课
[引例]甲乙两人经过协商,决定共同投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食品生产,并订立了含有以下内容的公司章程。
1.甲出资20万元,其中设备作价10万元,商标权作价10万元;乙出资25万元,其中货币10万元,专利技术作价10万元,劳务作价5万元。
2.基于公司的规模较小,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由2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3.公司成立1年后,任何一方股东均可视需要追加或者撤回不超过30%的出资额;等等。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试分析该公司章程在内容上有哪些
不合法之处(逐项指出并说明理由)?
请学生带着此案例中的问题学习本次课内容。
(二)讲授新课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此节主要讲授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特征
1、公司须依法设立。
这是指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不依法定的
2、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这是指公司的设立和运营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从事经
3、公司须具备法人资格。
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形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
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三)公司的分类
公司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通常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差异,可以把公司分为以
1、无限责任公司,即所有股东不论出资额多少,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
3、两合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即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都以其所持股
公司还可以作其他分类。
英美法系国家根据公司股权分散程度及股权转让方式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分为封闭公司与公开公司;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可以分为母公司与子公司;根据公司内部的管辖关系可以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根据公司的国籍可以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一)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经营、变更、终止及其他有关公司的组织和活动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以公司企业为调整对象,广泛地涉及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
就公司内部关系而言,主要涉及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解散和清算等;就其外部关系而言,公司法主要调整公司与社会公众及国家机关等相互之间的关系。
但公司法并不调整公司所有的内外部关
(二)我国公司立法状况
我国1993年12月29日通过、199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后在1999年12月2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修订;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2005年10月27日再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修订、通过,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至今。
(三)我国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法》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设立的公司也适用《公司法》,但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四)公司法的性质
1、公司法既是组织法又是行为法
2、公司法既是实体法又是程序法
3、公司法兼具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
另外,公司法是成文法。
无论是以成文法为特征的大陆法系,还是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都制定有比较详细的成文公司法,以避免判例规范的易变性。
各国公司法在公司类型、法律地位、设立条件和程序等方面采用法定主义,以成文法的形式拟定公司法最为合适。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此节主要讲授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5个)
根据《公司法》第23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人数没有下限,主要便于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其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行政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3个)
1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遵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
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
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部门依照《公司法》制定,或
2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注意:这里新公司法删掉原公司法“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的规定,目的是国家鼓励成立更多的采用高新技术成果的公司。
但从另一个角度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
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3
股东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
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股东出资不能自由转让,受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限制。
股东出资的转让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股东之间的转让,各国法律对此限制都较松,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二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
资,对股东出资转让的限制也主要体现在这一形式上。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
课堂讨论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时,出资方式可以是()
A.工业产权
B.厂房
C.土地使用权
D.劳务
E.非专利技术
F.货币
G.机器设备(A.B.C.E.G.)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有限责任公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2
(1)股东会的召集或召开。
股东会依法律规定分为首次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定期会议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4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均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
会议应当于召开15日以前通知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由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对增
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通过。
(3)股东会会议决议的效力。
股东会依法作出的决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均必须遵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关,由股东会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由3~13人组成。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具体人数法律未作规定,但必须由公司职工民主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①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