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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包括以下内容:
1. 监理机构:明确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和责任范围,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监理人员:明确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职责,监理人员应具备建筑节能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规定参与相关培训和考核。

3. 监理范围:明确监理的项目范围,包括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监理应对整个建筑节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

4. 监理程序:规定监理的具体过程和程序,包括监理计划的编制、监理文件的准备、监理现场的巡查和检验、监理报告的编制等。

5. 监理要求:明确监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查、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对节能设备和材料的检验等,监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估和验收。

6.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对监理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7. 监理结果:根据监理报告,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和验收情况进行评价,明确监理的结果和意见。

8. 监理记录:对监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问题进行记录,包括监理文件、监理现场照片、监理检验数据等,以备查验和备案。

9. 监理费用:明确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监理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机构。

10. 监理评价: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评价,对业绩优秀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警告和处罚。

以上是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补充。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3篇)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3篇)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规范管理,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保障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工程、改造建筑节能工程以及已建成建筑的节能改造。

第三条建筑节能监理应遵循节约资源、减少能耗、优化环境的原则,科学、公正、高效进行监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节能监理应依法依规进行,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建筑节能监理应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第二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第六条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节能设计和节能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估,提供咨询意见;(二)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节能设计要求;(三)对建筑节能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四)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程序、资料和结果进行审查,出具监理报告;(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优化建议,优化能耗管理。

第七条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第三章建筑节能监理的流程第八条建筑节能监理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一)受理阶段:监理机构接受业主委托,完成委托合同的签订。

(二)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制定监理方案。

(三)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四)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验收,评估工程质量。

(五)使用阶段:监理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优化建议。

(六)总结阶段:监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撰写监理报告,总结建设经验。

第四章建筑节能监理的要求第九条建筑节能监理应具备以下要求:(一)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二)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三)监理机构应积极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四)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优化建议,优化建筑节能工程的能耗管理;(五)监理机构应做好监理记录和资料,以备查阅。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审批: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年月日建筑节能是系统工程,也是建筑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必须经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本工程应严格进行节能分部施工质量监控及验收,特编制此监理实施细则。

一、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2、《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93)3、《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4、《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0-2006)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1-2007)7、《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8、《建筑外墙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7101)9、《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10、其他相关国家与地方技术规范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原则、主要内容及特点:1、总的原则: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可操作性强。

2、具体要求:1)加强建筑工程节能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节能工程的节能效果,最终使建筑节能工程的节能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2)从验收角度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提出统一的要求和规定,强调和相关的设计、材料、施工工艺、检验检测等标准配合使用。

3)根据国家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节能,节能达不到要求的建筑工程不得验收交付使用。

即建筑节能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三个环节:1)施工前的工程质量预控。

2)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过程控制。

3)施工中每道工序完成后的质量合格控制。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特点《规范》主要是对建筑节能材料及设备的应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的控制和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结果的验收。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承担。

监理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建筑节能监理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经验。

在进行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前,监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确保对建筑节能政策和标准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二、监理范围与项目建筑节能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围护结构、供暖通风与空调、照明、热水供应等系统的节能设计与施工。

监理人员应对上述系统的节能方案、施工过程、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监督。

三、监理程序与流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与流程,包括项目准备、方案审查、施工过程监督、材料设备检验、质量验收等环节。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

四、监理具体要求监理人员应根据节能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对建筑物的节能性能进行全面监督。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温材料的选型与施工质量、门窗气密性、空调系统能效比、照明系统节能性能等。

五、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节能标准。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节能性、可行性、经济性等。

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温层施工、管道安装、设备调试等。

七、设备材料检验监理人员应对节能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性能指标、产品的合格证明、设备的能效比等。

八、监理报告与总结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总结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建设单位及时了解节能工程的实施情况。

九、监理记录与备案监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监理记录制度,对节能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重要事件、问题和处理措施进行记录。

同时,监理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查阅。

十、承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经验。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节能设计、节能设备安装和节能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保障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节能目标得以实现。

为了能够有效地实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实施细则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基于该背景,详细阐述建筑节能监理的实施细则。

一、监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 设立专门的节能监理团队建筑节能监理工作需要专业技术支持和人员配备,因此应设立专门的节能监理团队。

该团队应包括节能专家、工程监理师、施工方代表等成员,确保监理工作全面、细致地进行。

2. 确定监理计划和任务分工建筑节能监理团队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和任务分工。

监理计划应包括监理范围、监理方法和监理工作安排等内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建立监理档案系统建立完善的监理档案系统,对监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评估和复查。

档案中应包括工程图纸、设计文件、监理报告、施工记录等资料,以便随时查阅和核对。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1. 审查设计文件对建筑节能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特别关注设计参数、能源利用率、节能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2. 提出设计优化建议根据对设计文件的审查结果,及时提出设计优化建议,对于存在的节能方案不合理或可改进之处,应及时沟通和协商。

3. 制定监理方案根据设计文件的审查结果和设计优化建议,制定相应的监理方案。

该方案应包含监理的重点、方法、时限等内容,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 检查施工进度定期检查施工进度,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

特别关注节能设备和材料的安装进度,以确保在适当的时候安装并投入使用。

2. 监督施工质量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

特别关注与节能有关的施工工艺和操作,防止出现浪费和能源损耗的情况。

3. 跟踪能源消耗记录和跟踪建筑工程的能源消耗情况,对比设计要求和实际消耗量,及时发现和解决能耗异常的问题。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促进节能减排,依法保护自然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条定义第二章监理机构第四条监理机构的确定第五条监理人员的资质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人员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并记录相关问题和整改情况。

第三章监理内容第七条监理范围第八条监理程序监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杜绝违法行为。

第九条节能设计方案审查监理应对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节能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方案评估监理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确认其是否合理、安全可靠,并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检查监理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包括节能建材的使用情况、节能设备的安装质量等。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第十二条监理报告的编制与提交监理应根据监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验收程序第五章监理责任与追责第十四条监理责任监理应对其监理工作的结果负责,对相关问题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追责机制对于监理失职、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追责,包括扣除违约金、暂停业务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国家建设部。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可制定详细的监理流程和工作计划,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节能效果。

同时,应建立监理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认证和培训体系,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通过规范的监理工作,可以更好地推进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为建设低碳环保的社会做出贡献。

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文档标题: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为全面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节能监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阶段均达到预期的节能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节能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节能监理活动。

三、节能监理内容与要求1. 设计阶段: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方案中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围护结构、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动力设备等方面的节能措施,并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设计提出整改建议。

2.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对节能材料的选用、节能设施的安装、调试等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节能标准,同时,定期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能耗情况,防止能源浪费。

3. 运行阶段:在项目投入使用后,监理单位应督促业主或运营方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监测并分析项目实际运行中的能源消耗情况,提出优化改进方案,推动项目持续节能降耗。

四、节能监理程序1. 制定节能监理计划:根据项目特点和节能目标,编制详细的节能监理实施方案。

2. 实施节能监理活动:按照计划开展节能设计审查、节能施工监督、节能效果评估等工作。

3. 编制节能监理报告:详细记录节能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五、考核与奖惩对节能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对节能成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未按规定实施节能监理或节能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结语节能监理是推进绿色低碳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参建单位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共同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以上仅为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框架,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工作,指导工程实施单位按照节能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理基本要求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确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时,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类型和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具备相应经验和能力的专业监理单位。

第三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监理工程师应当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第四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监测、监察和验收。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六条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监理工作:(一)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二)施工中,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施工质量和符合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对重要节点进行监测。

(三)施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达到设计指标要求。

第四章监理责任第七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责任,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达到规划和设计要求。

第八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提供有关建筑节能技术和方法的指导,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施工质量。

第九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和技术意见,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和整改措施。

第十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节能标准和规范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五章监理考核第十一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

第十三条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对其进行评价并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处理。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四条对于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工程监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和追究相关责任,并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予以处罚。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一)项目建设概况1.项目名称:洛阳建业桂园二期工程2.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海南路以南,苏秦街以西3.建设单位:建业集团洛阳置业有限公司4.设计单位: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5.施工单位:中建六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二)工程概况1、本工程为洛阳建业桂园二期工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以南苏秦街以西,本工程为5栋高层住宅楼,地下2层,地上33层,一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为14万平方米,建筑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基础型式:筏板基础;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墙体工程:图中除特殊注明外,均为200厚加气混凝土砌筑墙,未注明的洞口高度住宅户内的均距地2200mm,砌筑墙留洞待管道设备安装完毕后用C20混凝土填实。

门、窗工程:本工程所采用外窗均为宝石灰塑钢窗框,5+9A+5厚中空白玻(楼梯间、电梯厅、电梯机房外窗均为5厚白玻)。

空气渗透量q小于等于1.5m3/(m.h),面积大于1.5m2或距装修完成面低于900的窗,七层及七层以上的外开窗均为安全玻璃。

所有外门窗抗风压性能为3级,水密性能为3级,外门窗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008-2008规定的6级,保温性能为7级,空气隔声性能为4级,采光性能为2级。

2、编制依据:1、经审批通过的《监理规划》;2、经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3、《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5、《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 DG/TJ08—206—2002);6、《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7、《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沪建建(2005)第649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建筑节能工程特点: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等活动。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将确保建筑节能监理的有效实施,以下为建筑节能监理的实施细则:
1. 资质要求: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节能技术和监理经验,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2. 监理责任: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负责对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节能要求和标准。

3. 监理范围:建筑节能监理应涵盖建筑设计、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并应覆盖建筑的隔热、保温、采暖、通风、照明等节能方面。

4. 监理方式:建筑节能监理可以采取定期巡检、抽查验收、检测分析等方式进行,并应及时发现和纠正节能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5. 监理报告: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情况编制监理报告,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

报告应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节能问题发现和解决情况、技术指导和建议等内容。

6. 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应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7. 处罚与奖励:对于未按要求履行监理责任的机构,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对于优秀的建筑节能监理机构,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

建筑节能监理的实施细则将通过规范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式,提高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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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监理实施细则.docx 【一: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监理实施细则】1. 前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和缩写词汇2. 设计阶段2.1 设计文件审核2.1.1 设计文件内容2.1.2 设计文件审核标准2.2 节能设计评估2.2.1 节能设计评估流程2.2.2 节能设计评估标准3. 施工阶段3.1 施工方案审核3.1.1 施工方案内容3.1.2 施工方案审核标准 3.2 施工监督3.2.1 施工过程监督3.2.2 质量验收和整改要求4. 绿色建筑要求4.1 绿地规划设计要求4.2 水资源利用要求4.3 能源利用要求4.4 室内环境质量要求4.5 材料和资源利用要求5. 监理报告5.1 日常监理报告5.2 工程竣工监理报告6. 监理验收6.1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6.1.1 设计阶段验收条件 6.1.2 施工阶段验收条件6.2 竣工许可证办理【附件】附件一:设计文件审核表格附件二:施工方案审核表格附件三:施工监督记录表格附件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节能:指在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和使用阶段都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的使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建筑方式。

2. 绿色建筑:指以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为导向,整体优化建筑设计与施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的可持续性。

【二: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前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和缩写词汇2. 设计阶段的监理2.1 设计文件审核2.1.1 设计文件内容2.1.2 设计文件审核标准 2.2 施工图审查2.2.1 施工图审查内容2.2.2 施工图审查标准3. 施工阶段的监理3.1 施工方案审核3.1.1 施工方案内容3.1.2 施工方案审核标准 3.2 施工监督3.2.1 施工过程监督3.2.2 质量验收和整改要求4. 工程质量评定4.1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定4.2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4.3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定4.4 工程主要部位的质量评定5. 监理报告5.1 日常监理报告5.2 工程竣工监理报告6. 工程验收6.1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6.1.1 设计阶段验收条件6.1.2 施工阶段验收条件6.2 竣工许可证办理【附件】附件一:设计文件审核表格附件二:施工图审查记录表格附件三:施工监督记录表格附件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工程监理:指对建筑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合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建筑节能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1 具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1.2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3 熟悉建筑节能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1.4 具有一定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经验;1.5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职业道德。

二、监理项目范围界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 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查;2.2 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检验;2.3 建筑节能施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2.4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与评估。

三、监理程序及过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程序及过程应遵循以下步骤:3.1 制定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大纲和实施细则;3.2 开展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前的准备工作;3.3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与检查;3.4 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进行定期评估;3.5 编制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报告。

四、监理具体要求细则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具体要求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 对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构件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4.2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施工质量;4.3 对建筑节能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4.4 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事宜进行审核。

五、监理报告编制要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报告编制要点包括:5.1 报告概述,包括项目背景、监理范围、监理时间等;5.2 监理工作情况,包括监理过程、质量评估、问题处理等;5.3 监理结论与建议,包括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5.4 附件,包括监理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六、监理记录及留存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6.1 每日监理日记,记录当日监理工作情况;6.2 材料、设备、构件抽样检测记录;6.3 关键工序施工质量检查记录;6.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5 变更、洽商审核记录;6.6 其他与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相关的记录。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降低能源消耗,提高建筑能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专业知识,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二章监理申请与备案第四条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人员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监理申请,并提供监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和相关经验。

第五条主管部门对监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准后进行备案,备案号作为监理合同的有效凭证。

第六条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具体内容、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等内容。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准备与组织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在工程签订合同前,对相关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等。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工艺要求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经验。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并与施工单位协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保证施工按时完成。

第四章施工过程的监理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抽检材料和设备,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和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工程竣工验收与报告第十三条工程完工后,监理人员应进行竣工验收,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节能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填写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以作为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理的总结。

第六章监理费用的支付与结算第十五条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

第十六条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理人员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向监理机构申请费用支付。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及时支付监理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票据和结算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全完整版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全完整版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全完整版一、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背景,持有相应的建筑工程监理执业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监理过程中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二、监理任务和责任1.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能有效实施建筑节能技术措施。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能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

5.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三、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1.监理人员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评审,包括节能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包括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节能性评价。

3.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把关活动,包括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取样和试验。

4.监理人员应参与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活动,包括对建筑节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试。

5.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计划,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和监理评价,记录并反馈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四、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节能工程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监理人员有权参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协调会议和讨论,提出自己的监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建筑节能工程实施的进展情况和问题,向业主提出有关解决方案。

4.监理人员应保守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五、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1.监理费用的计算和支付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来执行。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整)【2006】192号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2007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V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12、《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转自治区人民政府修改V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桂墙办【2004】50号文)1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号V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1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建设厅V关于实施县市城镇禁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能知〉》(桂建墙改字【2005】1号文)1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V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能知〉》(桂建函字【2005】373号文)三、质量控制流程、要点及措施:(一)外墙蒸压加气砼砌体的监理细则工艺流程:材料检验f基层处理 -蒸压加气砼砌体f砌块与门窗口联接f砌块与楼面梁联接。

在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根据工艺流程的特点,对原料投入、工序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1、施工质量的控制:(1)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备齐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在货、证核对无误的基础上,填写报审表(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基本表式》A9工程材料/ 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附相关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2)监督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使用的建筑节能产品热工性能进行见证抽样检测。

(3)基层处理的检查:将砌筑混凝土墙根部位的砖或混凝土带上表面清扫干净,用砂浆找平,拉线,用水平尺检查平整度。

(4)蒸压加气砼砌体的检查:A、砌筑时按墙宽尺寸和砌块的规格尺寸,按排块设计,进行排列摆块,不够整块时可以锯割成需要的尺寸,砂浆标号按设计规定。

B、墙与结构墙柱联接处,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

C、墙体应有可靠的拉结。

每1.5m的高度预留2 (Z 6钢筋伸入墙内,平铺在灰缝内作为拉结。

当墙的高度大于3m时,应按设计规定做钢筋混凝土拉带。

如设计无规定时,每隔1.5m加设206钢筋带,确保墙体的整体稳定性。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一、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1245-2017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2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2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2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7、节能工程各系统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建筑节能监理控制措施1、节能工程所用的材料(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的材料和制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购配件等),进场时应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主要材料和制品现场抽样复验。

(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等)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每300㎡/1批。

2、审核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3、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4、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必须按工序、层次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或修补,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门窗四角是应力集中部位,规定门窗四角处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版切割成形,避免因板缝而产生裂缝。

6、基层墙体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层墙体经工程验收达到合格质量要求;(2)墙体的砼残渣和脱模剂必须清理干净;(3)墙体平整度超出部分应剔凿或修补;(4)墙面的门窗框、水落管、进户管线、预埋件、设备连接件等均应安装完毕;(4)墙面不同基层材料相接处应铺设金属网。

三、施工工序控制细则(一)、屋面工程施工方法1、屋面应设保温层。

不宜采用湿法作业,宜选用板状保温材料或整体现浇保温层。

2、保温层的铺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松散保温材料: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2)板状保温材料:紧贴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找坡正确,上下层错缝。

(3)整体现浇保温材料:拌合均匀,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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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新城锦园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廊坊市博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监理工作依据 (1)三、监理工作流程 (2)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要点 (3)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要点 (3)三)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要点 (24)四)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要点 (24)五)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24)五、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24)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廊坊市固安县城北,永和路东侧孔雀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锦园分为19#楼22#楼23#楼27#楼28#楼29#楼其中27#28#楼为地上21层地下1层,19#楼为地上21层地下2层其余各楼均为地上27层地下2层。

总建筑面积约96888.95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597.66平米,地下建筑面积7291.29平方米。

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

本工程设计防火分类为一类,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上耐火等级为一级;合理使用年限50年;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屋面防水等级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是二级。

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

二、监理工作依据1、合同文件,包括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分包合同。

2、设计文件3、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4、相关标准规范,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建筑智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

三、监理工作流程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要点1、审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备案手续。

2、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经原审图机构审查。

3、审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

在国家没有制定专门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资质前,按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规定执行。

4、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包括管理人员资格、职责分工及管理制度等。

5、审查建筑节能专业施工人员资格、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与施工总进度计划相吻合时予以签认,并作为进度控制的依据。

8、确认建筑节能工程示范样板。

9、收集有关施工或分包合同文件等监理工作依据性资料。

10、编制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要点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根据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控制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

3、墙体节能工程(1)对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进行检查验收。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一是通过目视、尺量和称重等方法检查,二是对其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复验报告进行检查确认。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和压缩强度;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2)检查基层处理、各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内容包括: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板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接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接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接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3)检查容易产生热桥部位节能措施,包括:雨水管卡、女儿墙、分隔缝、变形缝、挑梁、连梁、壁柱、空调板、空调管洞、门窗洞口等的保温措施;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的处理;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容易碰撞的阳角及门窗洞口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保温层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隔汽层构造处理、穿透隔汽层处密措施、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处理。

(4)检查非采暖公共间(如普通住宅楼梯间、高层住宅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公共通道、公共大堂大厅、地下室等)的按图施工情况。

(5)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2)保温板粘结或固定;3)锚固件;4)增强网铺设;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6)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7)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4、幕墙节能工程(1)对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

检验方法一是对材料、构件实体进行目视、尺量、称重,二是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检报告。

1)玻璃玻璃品种应采用设计的品种,幕墙玻璃的品种信息主要内容包括结构(单片、中空、夹胶、中空夹胶等)、单片玻璃品种(透明、吸热、镀膜等)、中空玻璃(气体间层的尺寸、气体品种、玻璃间隔条等)。

幕墙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隔热材料幕墙中使用的保温材料的种类、规格、尺寸、干密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密封条要保证足够的弹性(硬度适中、弹性恢复好)、耐久性。

4)型材要符合设计要求。

(2)对用于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复检的主要内容:1)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

2)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3)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3)检查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

(4)检查幕墙与周边墙体间的缝隙处理。

(5)检查建筑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变形缝的保温密封处理。

(6)及时进行隐蔽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1)被封闭的保温材料的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2)幕墙周边与墙体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3)构造缝、结构缝;4)隔汽层;5)热桥部位、断热节点;6)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7)冷凝水收集和排放构造;8)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5、门窗节能工程(1)建筑门窗进场后,对其外观、品种、规格、附件及性能参数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门窗的品种、规格是否正确,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性能参数(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节能标准规定。

门窗的特征尺寸采用尺量检查,外观质量采用目测观察,性能参数通过对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进行检查。

(2)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外窗按地区类别进行下列性能复检:1)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2)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3)夏热冬暖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3)检查金属外门窗的隔断热桥措施。

(4)检查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间隙的处理。

(5)检查镀膜玻璃安装方向、门窗扇和密封条的安装、镶嵌、接头处理。

6、屋面节能工程(1)对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的几何尺寸、外观质量、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等进行检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复试。

用于屋面的保温隔热材料一般为轻质、疏松、多孔或纤维的材料,按其形状可分为三种:1)松散保温材料,如出一辙膨胀蛭石(粒径3~15㎜)、膨胀珍珠岩、矿棉、岩棉、玻璃棉、炉渣(粒径3~15㎜)等。

2)整体现浇保温材料,如泡沫砼、聚氨酯现场发泡喷涂材料等。

3)板状保温材料,如挤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模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加气砼板、泡沫砼板、膨胀珍珠岩板、矿棉板、岩棉板、木丝板、刨花板、甘蔗板等。

检查方法:1)保温隔热材料的几何尺寸采用钢卷尺或钢板尺测量检查。

2)产品外观质量采用目测观察和手摸检查。

3)对照实物,检查每一种材料和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是否齐全、完整。

(2)对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进行检查验收。

1)保温隔热层的厚度可采用钢针插入后用尺测量,也可采用将保温切开用尺测量。

2)敷设方式、缝隙填充质量采用目测观察检查。

(3)对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的架空高度、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寸进行检查。

(4)对采光屋面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节点的构造做法进行检查验收。

(5)对屋面的隔汽层的位置、完整性、严密性进行检查验收。

(6)对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平整度、坡向、细部进行检查验收。

(7)及时进行隐蔽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1)基层;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3)屋面热桥部位;4)隔汽层。

7、地面节能工程(1)对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缝强度、燃烧性能进行检查验收。

(2)对进场的保温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试。

(3)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的平整度、清洁性和垫层处理进行检查。

(4)对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进行检查验收。

其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应牢固,缝隙应严密;2)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3)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

4)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层面不得渗漏。

5)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措施。

(8)及时进行隐蔽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基层;2)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3)保温材料粘结;4)隔断热桥部位。

8、采暖节能工程(1)对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设备、阀门、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等产品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

(2)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行下列技术性能的复检: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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