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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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县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明确我厂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故县水电厂。
3.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3.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总则
3.2厂长安全职责
3.3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3.4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3.5分场主任的安全职责
3.6分场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3.7运行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3.8值长的安全职责
3.9电气二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3.10电气一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3.11机械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3.12班长的安全职责
3.13各级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4.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总则
4.1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工作,结合故县水力发电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4.2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
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4.3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应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
4.4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
督促检查。
4.5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4.6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5.厂长安全职责
厂长是本厂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和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各分场、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职责。
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5.2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保证本厂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5.3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5.4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协调党群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5.5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主动听取安监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证安监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5.6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坚持重奖重罚原则,使安全奖真正起到正面激励和反面约束的作用。
5.7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5.8至少每季度对一个分场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5.9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不断改善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使职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安全生产工作。
5.10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
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6.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
提
出具体的贯彻意见,组织落实。
6.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和实施措施计划,经厂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6.3强化安全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分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4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6.5协助厂长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对自检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6.6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6.7参加或主持(厂长不在时)本厂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分场或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6.9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
7.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7.1工会主席是群众监督的第一责任者,要把安全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列入工
会重点工作。
7.2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群众监督工作。
7.3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7.4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和“两措”计划的审定,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关心职工生活,职工安心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7.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7.6参加本单位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7.7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
8.技术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8.1对全厂设备的运行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运行技术管理、本科室设计的项目及制定的运行方式、提出的实施措施的正确性和完善性负责。
8.2审核分场上报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督促执行,并负责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凡因科内原因,贯彻“两措”计划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根据情节承担责任。
8.3定期召开安全运行分析会及组织好运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8.4对本科审核的规程、制度及各种系统图,确保其正确性和完善性,并经常检查其执行情况。
8.5参加厂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定期专业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负责有关技术工作并督促执行,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大检查验收和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