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2002 年1 月18 日实行)1.0.1 为了提高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水平,规范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行为,编制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扩建、改建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和测试验收的监理工作。
1.0.3 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信息系统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 .0 .4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 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1 .0 .6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允许,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份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份或者全部工程软件设备、硬件设备、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实现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2024版年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教程
包括需求分析与确认、设计与开发、实施与部署、测试与验收等阶段。
阶段划分依据
根据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各阶段的任务、目标、成果和 监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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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分析与确认阶段监理要点
需求分析
协助业主明确项目需求,包括功能需求、性能需求、安全需求等。
需求确认
对需求进行评审和确认,确保需求符合业主的实际需要,为后续 设计与开发工作奠定基础。
包括甘特图、网络图、关键路径法、挣值管理等,可帮助项目经理有效 管理项目进度、成本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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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项目管理认证与培训
包括PMP、PRINCE2等国际认证和各类培训机构提供的项目管理培训
课程,可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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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监理过程与关键活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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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过程模型及阶段划分
对质量检查过程中产生的记录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为项目的质 量评价和持续改进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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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进思路引入和具体举措设计
引入持续改进思路
在质量保证体系中明确持续改进的目标和原则,鼓励项目团队不断寻求改进机会,提升
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设计具体举措
针对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改进需求,设计具体的改进措施和计划,包括优化流程、 提升技能、引入新技术等方面,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
包括技术复杂性、需求多变性、团队 协作性、质量要求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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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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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开发流程
01
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上线运行等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依据
根据招标书对招标项目的描述,我方将把以下所列的标准、规范和文件作为我们的监理依据,它们包括:1. 现行国家、行业和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连网管理暂行规定》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6)《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方案设计指南》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2014年03月01日实施)8)《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84;9)《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方法》GA/T70-1994;10)《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12)《电业安全工业规程》(DL-408-91)13)《建筑物防雷投计规范》GB50057-9414)《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电磁脉冲安全防护规范》GA267-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16)《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81-9617)《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81-9618)《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19)《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20)《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2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22)《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2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6)2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2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CJ/T16-92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27)《工业企业通讯接地设计规范》GBJ7928)《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32929)《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GA4093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3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3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3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34)《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8135)《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21636)《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电磁脉冲安全防护规范》GA267-2000 3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GB501692 .现行国务院、信产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连网管理暂行规定》4)《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方案设计指南》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9)《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 T 19668);10)《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11)《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信部规[2007]168;1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规[2002]570 号;1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信部规[2003]142 号;14)《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 5123-2005);1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 5126-2005);16)《通信管道和光(电)缆通道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 5072-2005);17)《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 5125-2005);1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 5124-2005);19)《电信专用房屋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5073-2005);3. 现行技术质量标准规范1)《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4-90)2)《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8567-88)3)《SDH 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YD/T5024-2005)4)《同步数字系列光缆数字线路系统技术要求》(YD/T768-1995)5)《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 5076-2005)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YD/T 5040-2005)7)《基于SDH 的多业务传送节点技术要求》(YD/T 1238-2002)8)《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32-2005)9)《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 5037-2005)10)《光缆线路对地绝缘指标及测试方法》(YD/T 5012-2003)11)《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 21139-200712)《地形数据库与地名数据库接口技术规程》GB/T 17797-199913)《信息技术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第1 部分: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框架》GB/T 18391.1-200214)《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远程数据库访问》GB/T 17533.1-199815)《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GB/T 8566-19951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17)《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 9385-200818)《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11457-200619)《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 15532-200820)《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 14394-200821)《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物理设备控制计算机数值控制器用的数据模型》GB/T 19903.1-20054 .监理服务依据及相关资料的说明本工程相关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与项目有关的经批复的《****智能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系统初步设计报告》及以后的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其他技术文件(可行性方案、招标文件、业务需求分析报告、总体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测试计划、验收计划、培训计划和其他实施计划)等。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标准)
Information system project surveillance 2005-2-18 2005-5-1 有效 specification -Part 1:General rules Information system project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 -Part 2007-8-24 2008-1-1 有效 2:Generic cabling system project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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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程 GB/T 监理规范 6 19668. 第6部分:信 6-2007 息化工程安 全监理规范
Information system project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 -Part 2007-8-24 2008-1-1 有效 6:Information system project security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
L 01
本标准规 定了电子 设备机房 系统新建 、升级、 ICS 改造过程 35.02 中各阶段 0 监理工作 的目标、 主要内容 和监理要 点 本标准规 定了计算 机网络系 统新建、 ICS 升级、改 35.02 造过程中 0 各阶段监 理工作的 目标、主 要内容和 监理要点
请联系 01068523946 01068517548
L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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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system project 信息化工程 surveillance GB/T 监理规范 specification 5 19668. 第5部分:软 2007-8-24 2008-1-1 有效 -Part 5-2007 件工程监理 5:Software 规范 project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法规标准
风险评估应当重点关注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目标影响较大的风险因 素,确保优先处理重要风险。
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技术风险
评估信息系统在技术方面的风险,包括 系统稳定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等。
A 信息安全风险
评估信息系统在信息安全方面的风 险,包括数据泄露、黑客攻击、网
络病毒等。
B
C
D
法规遵从风险
评估信息系统在遵守法规标准方面的风 险,包括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保护、国 家安全等。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法规标 准
2023-11-05
目 录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概述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相关法规标准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的质量管理与控制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的风险评估与应对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实践与案例分析
0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概述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定义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流程
签订监理合同
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 监理的范围、内容、责任和义务。
02
成立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成立专门的监理机构,明确 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01
进行验收评估
在项目完成后,监理机构对项目进行 验收评估,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 本等方面进行总结和评价。
05
03
进行监理规划
监理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和业主的需求 ,制定具体的监理规划,包括监理内 容、方法、时间等。
开展质量控制活动
通过定期的质量检查、评估等活动,发现并纠正 质量问题,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稳定可靠。
05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的风 险评估与应对
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
科学性
风险评估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 准确性。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目次1 范围 (1)2 总则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1 法律法规 (1)3.2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范 (1)4 术语 (1)5 监理机构及设施 (3)5.1 项目监理机构 (3)5.1.1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3)5.1.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 (3)5.2 项目监理人员 (3)5.2.1 项目监理人员的构成 (3)5.2.2监理人员的职责 (3)5.3 监理设施和设备 (5)6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方案 (5)6.1 监理规划 (5)6.1.1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 (5)6.1.2 监理规划的内容 (5)6.2 监理实施方案 (6)6.2.1 监理实施方案的编制程序与依据 (6)6.2.2 监理实施方案的内容 (6)7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6)7.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阶段划分与方法 (6)7.1.1 监理阶段划分 (6)7.1.2 监理工作方法 (6)7.2 系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6)7.2.1 设计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7)7.2.2 设计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9)7.3 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 (9)7.3.1实施阶段监理的依据、程序 (9)7.3.2软件系统的监理 (11)7.3.3硬件系统的监理 (11)7.3.4网络工程的监理 (11)7.3.5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理 (11)7.3.6系统安全的监理 (12)7.4 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 (12)7.4.1验收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12)7.4.2 信息系统初验监理 (14)7.4.3 信息系统试运行监理 (14)I7.4.4 信息系统竣工验收监理 (14)7.5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15)8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 (15)8.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管理原则 (15)8.1.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特点 (15)8.1.2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16)8.2 工程变更的管理 (16)8.2.1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16)8.2.2 工程变更处理要求 (16)8.3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6)8.3.1 工程暂停的条件: (16)8.3.2 工程暂停管理 (16)8.3.3 工程复工管理 (17)8.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7)8.4.1 工程延期管理 (17)8.4.2 工程延期时间的确定 (17)8.4.3 工程延期费用的索赔 (17)8.5 费用索赔的处理 (17)8.5.1 费用索赔的依据 (17)8.5.2 受理费用索赔的条件 (17)8.5.3 索赔处理程序 (18)8.5.4 索赔的具体处理 (18)8.6 合同争议的调解 (18)8.6.1 合同争议的调解程序 (18)8.6.2 合同争议的处理 (18)8.7 违约处理 (18)8.7.1 项目承担单位违约的管理 (18)8.7.2 承建单位违约的管理 (19)8.7.3 其它违约的管理 (19)9 文档管理 (19)9.1 监理资料 (19)9.2 监理月报 (19)9.3 监理工作总结 (20)9.4 监理资料的管理 (20)II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机构、个人,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机构、开发机构和相关的培训机构也可参照使用。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课程标准(完整版)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课程标准课程代码:CB010304 课程类型:理论+实践课程属性:专业拓展课适用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学分:4.0 学时:72课程负责人:邵翠一、课程定位(一)课程性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课程的主要学习任务是掌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知识体系、完整的监理方法、手段和技能,掌握并运用信息技术知识和监理技术方法编写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等文档,并能有效组织和实施监理项目。
(二)课程作用该课程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课程体系中一门专业拓展课程,该课程与职业岗位紧密联系,对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与职业能力的培养具有实践指导作用。
(三)前导、后续课程前导课程:《编程基础》、《PHP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后续课程:《企业信息化系统集成应用》二、课程设计思路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为切入点,学习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系统、计算机技术、数据通信与计算机网络、软件与软件工程基础知识;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与监理的基本知识;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的方法,以及在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监理中的应用;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的测试要求与方法;5.信息系统主要应用领域的背景知识和应用发展趋势,包括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行业信息化等;6.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7.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的职业道德要求;8.正确阅读并理解相关领域的英文资料。
三、课程目标(一)能力目标1.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知识体系、完整的监理方法、手段和技能。
2.能够掌握并运用信息技术知识和监理技术方法编写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等文档3.能够有效的组织与实施项目监理(二)知识目标1.理解信息系统、计算机技术、数据通信与计算机网络、软件与软件工程基础知识;2.掌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与监理的基本知识;3.掌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的方法,以及在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监理中的应用;4.掌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的测试要求与方法;5.熟悉信息系统主要应用领域的背景知识和应用发展趋势,包括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行业信息化等;6.掌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7.熟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三)素质目标1.培养学生谦虚、好学的品质;2.培养学生勤于思考、做事认真的良好作风;3.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4.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5.培养学生自主、开放的学习能力。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服务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严格性:监理服务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对承建方和业主都应严格要求。
在质量、进度和成本等方面都要进行严格控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守信性:监理服务应忠于合同,信守承诺,克服一切困难,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
3. 科学性:监理服务应遵循科学的方法和程序,采用科学的设施和指标,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 公正性:监理服务应对建设方和承建方同样负责,不偏袒任何一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既要尊重各方,又要大胆管理,确保项目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此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还包括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理服务标准体系,通过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使监理服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地维护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
在制定过程中,应充分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内相关标准的内容和经验,结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同时,还应广泛征求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的意见,形成科学、合理的标准。
总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是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确保各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而制定的。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体系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体系1. 前言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服务是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规定和专业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测试和交付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和提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的质量,制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标准体系的必要性、制定依据、主要内容和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2. 标准体系的必要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的标准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有利于提高监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另外,标准体系还可以促进监理机构之间的协作和交流,推动监理服务行业的发展。
通过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使监理服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地维护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
3. 制定依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体系的制定需要充分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内相关标准的内容和经验,同时结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制定过程中,还应当广泛征求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的意见,形成科学、合理的标准。
4. 主要内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4.1 监理服务的基本原则。
明确监理服务的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和专业性等基本原则,为监理服务的开展提供基本准则。
4.2 监理服务的组织管理。
对监理服务组织、人员、设施和流程等方面进行规范,保证监理服务的有效运作。
4.3 监理服务的工作流程。
规定监理服务的具体工作过程和方法,包括监理前期准备、工程实施监理、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内容。
4.4 监理服务的质量管理。
明确监理服务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促进监理服务的持续改进。
4.5 监理服务的信息化建设。
推动监理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4.6 监理服务的监督检查。
建立监理服务的监督检查机制,保证监理服务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5. 未来发展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监理服务需求的增长,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体系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档案管理规范研究
理规 范 以及 施据 不真 实 。 时监理 人 员没有 了解 有
具体 表格 的 填写 要 求 , 目地 填 写 , 致填 写 盲 导
信 息 黍 统 工 程 理 监
福 建 省 计 算 中心 林 萍
8
《 科技档 案) 0 8年第 l )0 2 期
一
录。 它是工 程质 量 的内在 反映 , 是工程 延期 、 索
赔 、 质量 、 安全 事 故 原 因分 析及 责 任追 究 的重
、
信 息 系 统 工 程 监 理 概 述
要凭 证 , 监 理单 位 的最终 产 品 , 工 程技 术 是 是
人员 和各有 关部 门实施 工程 管理 、 制定 技术 标
维普资讯
斟技格案管理硼究
随 着 我 国 国 民经 济信 息 化 过 程 的 加 快 ,
我 国在 信息 化建 设 方 面投 入 了 大量 的社 会 资
管 理
( ) 息 系统 工 程 监 理 文 件 编 制 、 集 存 一 信 收
在 的 问 题
源 , 由于用 户 自身技 术 、 力 和人 员 等方 面 但 能
正 当权 益 确 保 项 目实 施 的科 学 、合 理 和节
约。 二 、 信 息 系 统 工 程 监 理 文 件 编 制 与 档 案
1 分 内容不 真实 、 . 部 填写 不规 范 由于个 别 系统集 成商捏 造 数据 , 盖质 量 掩 问题 , 或监 理 人 员 不熟 悉信 息 技术 、 了解 监 不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要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要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确保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实施的过程。
在进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 监理计划的制定:在开始监理工作之前,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
监理计划应包括监理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监理计划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2. 合同和规范的遵守:监理人员需要仔细研究项目的合同和相关规范要求,并确保项目的实施符合这些要求。
监理人员应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项目的设计、开发、测试和交付等过程符合合同和规范的要求。
3. 质量控制:监理人员需要对项目的质量进行全面控制。
监理人员应对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预期。
监理人员还应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4. 进度管理:监理人员需要对项目的进度进行有效管理。
监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并对项目的进展进行监控和评估。
监理人员还应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进度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5. 成本控制:监理人员需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监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成本计划,并对项目的成本进行监控和评估。
监理人员还应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成本问题,确保项目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6. 风险管理:监理人员需要对项目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监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风险管理计划,并对项目的风险进行监控和评估。
监理人员还应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风险问题,确保项目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7. 沟通协调:监理人员需要与项目团队、业主和其他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监理人员应及时向相关方提供项目的监理报告和意见,确保项目的各方利益得到充分考虑。
8. 文件管理:监理人员需要对项目的文件进行有效管理。
监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系统,确保项目的文件记录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确保信息系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为了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制定了以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一、监理资格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
2. 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经验,并取得相应的工程管理资格证书。
3.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工作态度。
二、监理工作职责1. 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信息系统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前期准备、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各个阶段的监理工作。
2.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3.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核实工程进度,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 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工程成果进行评估,出具监理报告并提出相应意见。
三、监理工作流程1. 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监理人员应参与编制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2. 设计阶段,监理人员应审核工程设计文件,确保设计符合工程需要和相关标准。
3. 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
4. 验收阶段,监理人员应参与验收工作,对工程成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相应意见。
5. 工程投运后,监理人员应进行工程保修期内的跟踪和监督工作,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四、监理报告和意见1. 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和意见。
2. 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问题和进度偏差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并提出整改措施。
3.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评估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相应的质量保证和改进建议。
五、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1. 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出现失职、玩忽职守等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质量记录规范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实施质量记录规范(供方使用)xxxxx公司目录工程实施方案报审表 (5)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 (6)开工申请表 (7)复工申请表 (8)阶段性进度报审表 (9)材料、设备检验报审表 (10)材料、设备清单 (11)设备开箱检验表 (12)隐蔽工程验收申请表 (13)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14)整改方案报审表 (15)摄像机安装施工记录 (16)前端防雷接地施工记录 (17)前端设备接地电阻自检记录 (18)前端设备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19)光缆信号传输自检记录 (20)光缆信号传输检测记录 (21)分项工程检验申请表 (22)工程变更报审表 (23)工程变更费用表 (24)视频电性能自检记录 (25)视频电性能检测记录 (27)试运行申请表 (29)试运行情况报告 (30)系统试运行记录 (31)现场培训计划报审表 (32)现场培训计划表 (33)现场培训确认表 (34)现场培训人员登记表 (35)工程验收申请表 (36)工程延期报审表 (37)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38)工程决算报告 (39)工程决算明细表 (40)工程完工移交书 (41)设备移交清单 (4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 (43)整改方案报审表 (44)工程备忘录 (45)费用索赔申请表 (46)工程验收报告 (47)工程联系单 (48)遗留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49)工程周报 (50)工程月报 (52)工程总量表 (54)工程竣工文档(目录) (55)封面样式 (57)编码规则说明本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质量记录所涉及的表格编号由五部分组成:分别为工程代码、填表责任方代码、表格编码、附件顺序码、表数量顺序码。
以下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GCDM-GFDM/XFDM/GZXM-表格编码【-FJ01】-XX其中:1、GCDM、四位英文缩写,表示工程代码。
例如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智能指挥中心项目,其工程代码为ZHZX。
2、GFDM、XFDM、GZXM:四位英文缩写,分别表示供方代码、需方代码、监理方代码。
中华人民工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工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工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信息系统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山东省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接受业主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信息化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承揽、监理合同,代表业主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工作,对本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包括制定管理规范和等级评定条件;确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认证结果。
省信息产业厅授权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作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机构,具体承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监理单位资质的认证工作。
省信息产业厅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三)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管理;(四)负责省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进入本省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五)指导、监督、协调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四条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初审、申报和管理;(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初审、申报和管理;(四)指导、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第三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及工程师? 第五条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个人和单位必须分别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和资质。
中华人民工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工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信息系统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山东省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接受业主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信息化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承揽、监理合同,代表业主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工作,对本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包括制定管理规范和等级评定条件;确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认证结果。
省信息产业厅授权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作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机构,具体承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监理单位资质的认证工作。
省信息产业厅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三)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管理;(四)负责省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进入本省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五)指导、监督、协调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四条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初审、申报和管理;(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初审、申报和管理;(四)指导、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第三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及工程师第五条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个人和单位必须分别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和资质。
本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分为高级项目管理师、中级监理工程师、初级监理工程师两个等级。
信息系统应用工程监理细则
信息系统应用工程监理细则(初稿)辽宁北方电子信息技术检测有限公司2005.5《信息化工程监理细则(信息系统应用工程部分)》目录信息系统应用工程即软件工程,是一类求解软件的工程,它应用计算机科学、数学(用于构造模型和算法)和管理科学(用户计划、资源、质量和成本等的管理)等原理,借鉴传统工程(用于制定规范、设计范型、评估成本、权衡结果)的原则和方法,创建软件已达到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
2.工程建设内容软件工程活动是“生产一个最终满足需求且达到工程目标的软件产品所需要的步骤”。
主要包括需求、设计、实现、确认以及支持等活动。
需求活动包括需求分析和问题分析。
问题分析获取需求定义,又称软件需求规约。
需求分析生成功能规约。
设计活动一般包括该药设计和详细设计。
概要设计建立整个软件体系结构,包括子系统、模块以及相关层次的说明、每一模块接口定义。
详细设计产生程序员可用的模块说明,包括每一模块中数据结构说明及加工描述。
实现活动把设计结果转换为可执行的程序代码。
确认活动贯穿于整个开发过程,实现完成后的确认,保证最终产品满足用户的要求。
支持活动包括修改和完善。
伴随以上活动,还有管理过程、支持过程、培训过程等。
归结起来,软件工程活动包括以下基本内容:2.1 需求:定义问题,即建立系统模型,包括以下主要任务:2.1.1 需求获取:需求定义。
市系统功能的一个正确的陈述。
2.1.2 需求规约:系统需求规格说明。
主要成分是系统模型,是系统功能的一个精确、系统的描述。
2.1.3 需求验证:对获取的需求进行验证。
2.2 设计:在需求分析基础上,给出系统的软件解决方案。
2.2.1 总体设计2.2.1.1 系统的软件体系结构2.2.1.2 C/S 结构、 B/S 结构2.2.1.3 以数据库为中心的结构2.2.1.4 管道结构2.2.2 详细设计:针对总体设计结果,给出每一构件的详细描述。
2.3 实现:选择可用的构件,或以一种选定的语言,对每一构件进行编码。
监理单位工程信息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工程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单位工程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的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工程信息管理的职责、流程和规范,加强对工程信息的搜集、整理、传输、存储和利用,确保工程信息的安全、及时和准确。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利用等环节,保证信息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明确工程信息管理的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岗位职责。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信息部门,负责工程信息的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和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信息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工程信息管理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工程信息部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工程信息管理的工作情况,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监理单位领导班子对工程信息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调。
第十条监理单位工程信息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工程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不得私自泄露、篡改或损毁工程信息。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工程信息的搜集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涉及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
第十二条工程信息的整理应当根据不同的分类和需求,建立清晰的数据库和文件系统,便于日常查阅和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信息的传输应当采用安全有效的方式,确保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不被篡改或泄露。
第十四条工程信息的存储应当做到备份和定期更新,防止信息丢失或损坏。
第十五条工程信息的利用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监理单位的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持和依据。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信息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防止信息管理的漏洞和疏漏。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一、监理方案的制定依据及目的1.1 依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标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规范》等行业规范标准。
1.2 目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工程监理活动,保证信息系统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完成。
二、监理方案的基本内容2.1 监理组织(1)组建监理小组,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分工。
(2)建立监理工作汇报机制,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2.2 监理程序(1)初步监理准备。
包括收集工程资料、审核设计文件、了解工程进度等。
(2)进场监理。
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验收。
对工程的质量、技术指标、安全等进行验收,并出具监理报告。
2.3 监理内容(1)质量监理。
包括对工程质量标准的监督检查,以及对施工方提出的质量改进建议。
(2)安全监理。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3)进度监理。
监督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进度滞后的问题。
2.4 监理要求(1)监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监理人员要加强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程问题。
(3)监理机构要定期进行内部考核评估,不断提升监理水平。
三、监理方案的实施步骤3.1 确定监理计划。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施工进度,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安排。
3.2 确保监理资格。
监理人员需经过相应的资格认定,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3 建立监理档案。
建立健全监理档案,及时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3.4 加强监理沟通。
监理人员需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程问题。
3.5 定期汇报监理情况。
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监理方案的风险管理4.1 风险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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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1 范围 (1)2 总则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1 法律法规 (1)3.2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范 (1)4 术语 (1)5 监理机构及设施 (3)5.1 项目监理机构 (3)5.1.1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3)5.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 (3)5.2 项目监理人员 (3)5.2.1 项目监理人员的构成 (3)5.2.2 监理人员的职责 (3)5.3 监理设施和设备 (5)6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方案 (5)6.1 监理规划 (5)6.1.1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 (5)6.1.2 监理规划的内容 (5)6.2 监理实施方案 (6)6.2.1 监理实施方案的编制程序与依据 (6)6.2.2 监理实施方案的内容 (6)7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6)7.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阶段划分与方法 (6)7.1.1 监理阶段划分 (6)7.1.2 监理工作方法 (6)7.2 系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6)7.2.1 设计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7)7.2.2 设计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9)7.3 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 (9)7.3.1 实施阶段监理的依据、程序 (9)7.3.2 软件系统的监理 (11)7.3.3 硬件系统的监理 (11)7.3.4 网络工程的监理 (11)7.3.5 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理 (11)7.3.6 系统安全的监理 (12)7.4 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 (12)7.4.1 验收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12)7.4.2 信息系统初验监理 (14)7.4.3 信息系统试运行监理 (14)7.4.4 信息系统竣工验收监理 (14)7.5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15)8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 (15)8.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管理原则 (15)8.1.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特点 (15)8.1.2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16)8.2 工程变更的管理 (16)8.2.1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16)8.2.2 工程变更处理要求 (16)8.3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6)8.3.1 工程暂停的条件: (16)8.3.2 工程暂停管理 (16)8.3.3 工程复工管理 (17)8.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7)8.4.1 工程延期管理 (17)8.4.2 工程延期时间的确定 (17)8.4.3 工程延期费用的索赔 (17)8.5 费用索赔的处理 (17)8.5.1 费用索赔的依据 (17)8.5.2 受理费用索赔的条件 (17)8.5.3 索赔处理程序 (18)8.5.4 索赔的具体处理 (18)8.6 合同争议的调解 (18)8.6.1 合同争议的调解程序 (18)8.6.2 合同争议的处理 (18)8.7 违约处理 (18)8.7.1 项目承担单位违约的管理 (18)8.7.2 承建单位违约的管理 (19)8.7.3 其它违约的管理 (19)9 文档管理 (19)9.1 监理资料 (19)9.2 监理月报 (19)9.3 监理工作总结 (20)9.4 监理资料的管理 (20)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机构、个人,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机构、开发机构和相关的培训机构也可参照使用。
2 总则1)为了提高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水平,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为,以利于促进信息系统工程的顺利实施,编制本规范;2)本规范所指的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等项目的新建、扩建和升级工程;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五项控制、两项管理和一项协调。
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系统安全控制、知识产权保护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组织协调;4)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信息系统建设单位签订书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系统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与工程实施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5)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6)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7)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内部工作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8)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及规范所包含的条文,经本规范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本规范发布时下列标准及规范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及规范都有可能被修订,本规范要求使用下列标准及规范的最新版本。
3.1 法律法规——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北京市政务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京信息办[2002]67号,《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3.2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范——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11457-1995 软件工程术语……4 术语4.1建设单位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法人以及为实施工程项目而设置的管理机构。
4.2监理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信息行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
4.3承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实施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承建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可实行工程分包。
4.4工程分包根据工程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的认可,承建单位可以将其实施工程的一部分或部分设备按有关规定分包给相关的企业,并应由承建单位与其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4.5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4.6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总负责人。
4.7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行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代表人。
4.8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
4.9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信息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4.10信息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工程全过程的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
4.11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4.12监理实施方案根据监理规划,由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具体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4.13工程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五控两管一协调”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4.14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4.15工程量核定根据设计文件及工程实施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申报的已完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核验的监理活动。
经监理单位核定的工程量是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16现场督导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作程序的实施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4.17巡检监理人员对工程合同涉及的实施过程的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活动。
5.18监理测试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建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测试活动5 监理机构及设施5.1 项目监理机构5.1.1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监理单位执行信息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时,必须建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工作地点。
5.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实施工期和实施环境等因素确定。
监理单位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5.2 项目监理人员5.2.1 项目监理人员的构成监理人员包括:a)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b)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要时配备);c)信息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以由监理工程师以上的人员兼任);d)监理工程师;e)监理员和其他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在监理过程中保持稳定;必须调整时,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项目监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可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调整;均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
5.2.2 监理人员的职责5.2.2.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对信息工程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3)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审批监理实施方案;6)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重要文件和指令。
9)审定承建单位的开工报告、系统实施方案、系统测试方案和进度计划。
10)审查承建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文件》。
11)审核签认子系统工程和单元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12)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3)审批承建单位的重要申请和签署工程费用支付证书。
1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5)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6)负责指定专人记录工程项目监理日志。
5.2.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1)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4)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审批监理实施方案;5)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6)审核签认竣工结算;7)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2.2.3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编制监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以及本专业监理实施方案。
2)按专业分工并配合其它专业对工程进行巡检、现场督导、监理测试或确认见证数据,负责本专业的测试审核、单元工程验收;对本专业的子系统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3)负责审核系统实施方案中的本专业部分。
4)负责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核查本专业进场设备、配件、材料的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实物的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