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稿冠县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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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稿冠县招标文件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冠县定远寨镇乡村连片治理路灯及垃圾箱采购安装项目

(货物)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677-ZCG140634-391/Z)

招标人:冠县定远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机构:冠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日期: 2014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4)

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13)

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 (19)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26)

第六部分投标书格式 (32)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冠县定远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么怀峰联系方式:

地址:聊城·冠县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小燕电话:

三、项目名称:冠县定远寨镇乡村连片治理路灯及垃圾箱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0677-ZCG140634-391/Z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包;包一:路灯采购及安装道路灯255盏,庭院灯166盏,中华灯4盏。需配套控制箱10个,国标地埋铝芯电缆线(25×

3+16×1)约11764米,穿线管PVC管;包二:垃圾箱采购500个;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包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包二投标人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冠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赵存达/赵艳敏

联系电话:/

说明:1)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携带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09时30分。逾期送达或

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行政服务中心7楼)八、开标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冠县行政服务中心7楼)

九、交易场所: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剑

联系电话:

十、监督机构:冠县政府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14年6月30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

二、总则

(一)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冠县定远寨镇人民政府。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

4、“入围投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的投标人。

5、“中标候选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遵守投标文件和询标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供货合同的投标人。

6、“冠县定远寨镇乡村连片治理路灯及垃圾箱采购安装项目”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及有关技术资料。

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相关的义务。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人民币9600元整,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须于开标前一日(节假日除外)16时00分前电汇或转账至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账户上(账号:0;户名: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行号:2405),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备注:①需公户对公户;②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公对公业务;③不接受现金缴款单;④以实际到账为准)。

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后退还。

(四)投标费用

1、无论评标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活动有关的相关费用;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该项目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50%(不足肆仟的按4000元收取)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

3、本次招标须公证处公证,公证费 500元/包。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宣布中标24小时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户名:冠县定远寨镇财政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冠县崇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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