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2020年整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doc

2020年整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doc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XX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XXXX年10月22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静宁县2011-2020年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静宁县2011-2020年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静宁县2011-2020年环境保护发展规划为了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科学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战略思路和《静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奋斗目标1、总体目标到2020年,葫芦河地表水达到水质功能划分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二类区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达标,城市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初见成效,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主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功能逐渐恢复。

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不断健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环境质量目标水环境:葫芦河达到Ⅲ类水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大气环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二类区标准,二氧化硫年均值小于0.06mg/Nm3,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小于0.10mg/ Nm3,二氧化氮年均值小于0.04mg/ Nm3,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小于0.20mg/ Nm3,质量保持在二级以上标准。

声环境:城区达到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分标准和要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小于70分贝。

3、污染减排目标到2020年,全县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上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值之内。

4、污染防治目标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集中供热普及率大于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国控、省控重点工业源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均达到90%以上,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5、农村环保目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70%,化肥和农药施用强度(折纯)每公顷分别小于280公斤和3公斤;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地膜回收率达到80%,可降解地膜使用率达到60%以上。

6、环保监管能力目标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1.01•【字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1月1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0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一)研究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具体措施:1.及时总结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功能,督促各地区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

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

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

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一、概述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节点。

根据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制定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重点推动经济结构优化、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改革任务,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经济结构优化1.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通过降低企业成本、推动技术创新、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更加合理。

2. 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村电商、农产品品牌化等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3. 改革金融体制。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4.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扩大高技术产业的领域和规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科研创新环境,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实力的全面提升。

三、政府职能转变1. 推进简政放权。

进一步清理和废止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效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管和规范,推动审批红线制度建设,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3. 增强政务公开和透明度。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和推广,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四、社会管理创新1. 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推开医药分开试点,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为人民提供更加公平、便捷的医疗服务。

2.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保护人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3. 深化教育领域改革。

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05•【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摘要如下: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我国经济运行逐季改善、逐步恢复常态,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交出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

——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迅速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用1个多月的时间初步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将本土每日新增病例控制在个位数以内,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取得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决定性成果,此后又有效处置多起局部地区聚集性或散发疫情。

——围绕市场主体的急需制定和实施宏观政策,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

面对历史罕见的冲击,我们在“六稳”工作基础上,明确提出“六保”任务,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以保促稳、稳中求进。

立足国情实际,既及时果断又保持定力,坚持不搞“大水漫灌”,科学把握规模性政策的平衡点,加大宏观政策应对力度,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平衡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

——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实力进一步提升。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22•【字号】濮政〔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濮政〔2020〕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好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2020年6月22日濮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9年,面对内外部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四大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较好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经济保持健康增长生产供给总体稳定。

初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按原统计口径增长7.3%(按新口径调整为6.8%)。

全年粮食总产58.3亿斤,创历史新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3%,工业用电量增长6.3%;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各领域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物价水平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7%,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三大需求运行平稳。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5%,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4.1%、居全省第3位。

确保年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工作方案两篇

确保年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工作方案两篇

确保年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工作方案两篇1确保2020年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工作方案两篇目录确保2020年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工作方案1............1确保2020年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工作方案2 (5)确保2020年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工作方案1为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全力以赴稳增长,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着力促进投资保持快速增长(一)工作目标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

(二)工作举措及任务分工1.优化投资结构。

深入开展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不断提高投资的有效性、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工业投资、产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分别增长17%、20%和22%以上。

2.加快项目建设。

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力争上五大枢纽建设完成投资8亿元以上,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2.5亿元。

23.加强资金保障。

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增长10%,下达全年市预算内投资计划的50%以上。

市本级、开发区分别筹集下达2000万元、10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加强政银企对接,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各类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确保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7%。

4.加强项目管理。

集中开工一批示范带动效应好的重大项目。

加大重点项目跟踪督查力度,列出问题清单提交市属有关部门限时办结。

抓实项目统计入库工作,加强上下衔接和运行调度,提高项目入库纳统成功率。

5.加大招商力度。

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全面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率,推进招商项目落地见效,确保到位资金增长25%以上。

二、着力促进工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一)工作目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2%。

(二)工作举措及任务分工1.能源、冶金和化工业增加值增长10%。

推动支持电力市场化交易,引导重点化工企业调整优化生产计划,依法依规推进煤矿复产复建,积极帮助停产、减产企业复产达产,加快推进一批在建项目建设,力争更多项目投产。

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03.03•【文号】环综合〔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3.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传染病防控正文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厅(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进行现场调研指导。

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部署推进。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狠抓落实,不断强化相关环境监管和服务措施,全力支撑保障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企业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两个100%”,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为主要目标,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

(一)严格做到医疗废物废水应收尽收和应处尽处以定点医疗场所为重点,全面摸清各地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产生、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理处置情况,确保应收尽收和应处尽处。

以湖北省为重点,武汉市为重中之重,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设施短板,做好区域协同、医疗废物与危险废物协同、固定设施处置与移动设备处置协同,科学调配应急处置能力。

全力做好北京疫情防控环保工作。

推动医疗机构源头分类收集疫情医疗废物,督促处置单位优先收运和处置疫情医疗废物,保障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运行。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一、背景介绍1.1 优化营商环境是指通过简化政府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完善法律法规等手段,为企业和个人创造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经营环境,提升全社会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1.2 2019年,我国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差距,2020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总体目标2.1 提高全国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排名至全球前10名。

2.2 让企业开办、登记、交税、获得信贷、跨境贸易等环节更加便捷、高效。

2.3 促进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激发市场活力。

三、重点任务3.1 优化政务服务3.1.1 提升政务服务的数字化水平,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

3.1.2 实施“一网通办”,整合各类办事服务,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

3.1.3 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

3.2 简化市场准入3.2.1 进一步简化企业设立、注销程序,降低创业门槛。

3.2.2 建立健全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市场准入条件。

3.2.3 推动政府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简化审批流程。

3.3 改革税收制度3.3.1 深化增值税改革,推进营改增试点,降低企业税负。

3.3.2 简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纳税便利化水平。

3.3.3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

3.4 促进金融服务3.4.1 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3.4.2 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4.3 加强金融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3.5 完善法律法规3.5.1 减少不合理的行政许可,清理废除僵化、过时的法律规定。

3.5.2 完善投资保护法律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3.5.3 提高涉企法律服务水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四、支持保障4.1 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4.2 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地。

4.3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和创新能力。

2024年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计划

2024年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计划

2024年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计划根据2019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2020-2023年的趋势预测,2024年经济发展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可能包括以下内容:1. 经济增长推动力:分析和研究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如消费、投资和出口等因素。

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促进经济增长。

2. 产业发展策略: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方向,制定产业发展策略,包括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兴产业和支持传统产业升级等。

同时,推动创新和科技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

3. 区域经济发展: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点关注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发展能力,吸引投资和人才。

4. 企业支持政策:设计和实施支持企业创新和发展的政策,包括减税降费、创业支持资金、技术创新奖励等措施。

同时,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提升,提高企业竞争力。

5. 消费升级和居民收入增长:推动消费升级,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

制定政策支持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和提高生活质量。

6. 对外贸易和投资:加大对外贸易和投资的开放力度,推动贸易便利化和投资自由化。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拓展出口市场,吸引外资。

7. 金融体系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机制,防范金融风险。

推动金融创新和金融科技应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8. 社会保障改革: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水平。

加强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

9. 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环境保护措施。

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清洁技术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和排放。

10. 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

这些只是可能的工作计划之一,具体的工作计划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国家发展目标和政策导向进行进一步的制定和调整。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09•【字号】宣政秘〔2020〕62号•【施行日期】2020.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双赢”目标。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聚焦七项重点任务,提升服务品质(一)强化规划目标引领。

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合理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科学编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强化“三线一单”引领作用,确定空间、总量和准入环境管控策略,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工业布局调整。

(二)加快绿色产业发展。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编制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各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储备库。

持续开展“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培育创建工作,强化“绿色”企业排污指标、能源指标等资源要素保障。

以规划环评优化“一地六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的规划和建设,全力推进合作区绿色产业发展。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对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支撑作用强、生态环境效益显著的PPP项目。

(三)着力推进转型升级。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产业布局。

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出台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亩均效率评价实施意见,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探索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

加快提升低效企业、淘汰企业落后产能,积极促进环境容量指标“腾笼换鸟”,实现环境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2020年国家20项政策 (2)

2020年国家20项政策 (2)

2020年国家20项政策引言2020年是我国发展的关键之年,为了应对当前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环境,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以推动经济稳定增长、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本文将介绍2020年国家20项重要政策,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这些政策的视角。

1. 政策1:推动全面开放为加快推进全面开放,我国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外商投资。

此外,还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强国际合作,促进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2. 政策2:加大创新驱动力度为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国家将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科技企业研发创新。

此外,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3. 政策3: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破解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国家将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

4. 政策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应对全球变暖和生态环境恶化的挑战,国家将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政策,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鼓励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5. 政策5:改革金融体制为完善金融体制,国家将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此外,将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 政策6:扩大内需为稳定经济增长,国家将继续扩大内需,加大消费者信心和购买力的引导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促进就业。

7. 政策7:加强教育改革为提高人力资源质量和培养创新型人才,国家将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师资培训,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8. 政策8:加大扶贫力度为确保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国家将加大扶贫力度,优化扶贫政策,加强产业扶贫,做好教育、医疗等就业保障。

9. 政策9: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国家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

10. 政策10:加强社会保障为改善民生福祉,国家将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水平,加强失业保险、低保等扶贫力度。

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发展高质量经济

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发展高质量经济

1引言一般营商环境指企业生产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各种环境,以及对企业产生各种影响的因素。

营商环境是重要的经济软实力,关系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和招商引资能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变得尤为重要。

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各级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共同促进企业发展。

2营商环境的现状2.1宏观经济环境上升空间巨大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主要得益于政府实行“一揽子”货币政策的调控,经济增长缺乏内生动力。

新冠疫情爆发的背景下,全球范围内的营商环境开始恶化,我国经济面临着巨大的下行压力,在此背景下中央政府出台了“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政策。

经济增长过程中,居民消费是推动经济复苏的关键,为此我们提出刺激消费的各种政策方法,进一步完善国内市场的建设,以国内市场为着力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善我国的营商环境。

2.2税收政策方面减税减负政策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巨大贡献。

自2018年以来,各类减税降费政策相继出台,形成了“大幅度减税降费”的基本态势。

2020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5万亿元,较2019年同比下降2.33%,全年累计减税降费677亿元。

精准化减税是收税政策的创举,税收的幅度和形式更加合理。

各项减税政策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企业的创业投资热情。

减税减负优化了我国的税收营商指数,吸引国内外大批新建企业参与市场,为市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3.1深化推动“放管服”改革,建立高效的制度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健康的政治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经济、高水平的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提高政府公信力是打造高效制度环境的关键,构建稳定的制度环境,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要具有连贯性和一致性,只有在稳定的政策环境中企业才敢放手经营。

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建立行政服务标准化的政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建立“数字型服务政府”。

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们迎接新发展阶段的开局之年。

在这个关键的历史时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至关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202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并分享我对这一话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经济发展1. 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更加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2.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产业链水平。

3. 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4. 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改革开放1. 加大深化改革力度,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城镇户口信息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 加快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3.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国有经济健康发展。

三、创新驱动1.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培育新动能。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创新效率。

3.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评价体系,推动科研机构和高校创新能力提升。

四、扩大开放1. 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开放领域和开放范围。

2. 推动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

3. 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华,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五、民生福祉1.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高老年人口长寿社会适应能力。

2. 加大教育投入,推动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3.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

总结回顾:2020年,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面临着重大挑战和机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18•【字号】陕发改规划〔2020〕317号•【施行日期】202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陕发改规划〔2020〕31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3月18日附件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建设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推动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更大效果,提出如下年度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着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构建整体优化、协同融合的现代化集疏体系,提升枢纽经济发展能级;着力完善各类开放发展平台,吸引各类要素在陕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提升门户经济核心竞争优势;着力推动交通、物流、商贸、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供应链与产业链良性互动,提升流动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不断为全省加快追赶超越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民航发展提质增效计划1.推进全省机场体系建设。

完成西安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全面开工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50亿元。

推进省内支线机场建设,完成榆林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确保实现安康机场迁建通航,加快汉中机场改扩建前期工作,力争府谷机场获得可研批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方案(202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方案(202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方案(2021)现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2月9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根据《2020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反馈“长春经开区综合排名第25位,综合发展水平突出,特别是在产业集聚方面,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在5大类53项考核指标中,31项指标优于全国国家级经开区平均水平。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报送国家级经开区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目标和任务。

根据2020年国家级经开区综评的考核结果,长春经开区将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查不足、找短板、对标高位、夯实基础,重点提升外资外贸发展水平、强化对外开放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水平,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内容1.持续夯实基础,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根据结果反馈,长春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位于全国第一梯队,综合水平突出,特别在产业集聚方面,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发展创新性产业为主要目标,以实体经济为突破,紧紧围绕长春市“四大板块”总体方向,以建设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经开片区为中心,突出开展招商引资,在引进外资企业、行业龙头以及创新型企业上持续发力。

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问题导向,建立内部审批机制,确保按时序进度推进,保持信息同步,形成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持之以恒地支持鼓励更多企业进行技改扩能。

营造数字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营造数字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营造数字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数字经济相关地方立法工作,围绕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字基础设施等方面对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顶层设计和制度规制。

着力规范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资产管理、运营运维和安全管理等工作,促进和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化利用。

探索研究数据确权、流通、交易、定价、保护等规则体系和地方立法。

加快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和开展集成电路、物联网、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制定。

深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技术和产品标准的验证和推广。

一、各板块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张家港市: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为重点,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积极推行“企业上云”行动计划,智能工业服务业持续发展,平台经济形成独特优势,建立港口物流、液体化工、纺织原料、粮油交易、钢铁交易、名贵木材等领域平台。

农业数字化稳步推进,入选全国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建成智慧农业应用基地50家。

聚焦基础支撑, 有序推进“4115”重点工程建设(4类信息基础设施升级建设、1个城市数字平台建设、1个城市运行中心和5类24项智慧应用工程),政府数字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成功举办2021县域城市智能体张家港峰会, 智慧城市县域标杆地位得到普遍认可。

常熟市: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培育智能制造示范企业。

实施工业互联网提升工程,分行业遴选应用标杆企业,推动重点企业部署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实现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打造无人车环境认知基础能力测试与评估实验室、智能感知技术创新实验室等8个智能车产学研平台,组织开展“中国(常熟)时空遥感大数据主题论坛”“苏州市工业互联网联盟常熟办事处揭牌暨工业互联网区县行启动仪式”等活动,营造良好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打造产业数字化转型新生态。

太仓市:大力实施“企业上云”培育扶持计划,全面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共有省级示范试点企业45家,省星级上云企业103家,省三星级以上数字企业234家,获评全球制造业灯塔工厂2家。

2021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结

2021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结

2021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结今年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一号改革工程”的部署要求,专班紧扣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全局作用,凝聚服务经济发展合力,围绕理顺机制、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精准发力,努力打造中国北方营商环境最优城区,为加快建设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构建良性发展生态。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2020年工作总结(一)“双组长制”优势凸显。

制定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小组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按照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架构,理清各专班、专题组具体职责,推动形成区委统抓统揽、各层级各方面协同发力的整体格局。

加强统筹调度,先后召开联席会、调度会10余场,对现存问题召集党政部门共同研究解决路径,确保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企业家满意指数测评等重点工作顺利进行。

举办扩大更高水平开放助力营商环境提升专题“三述”评辩会,述实工作具体路数打法,现场收集部门和企业建议共21条。

(二)服务企业取得实际成效。

省、市服务队进驻以来,专班主动沟通联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22个小分队深入基层、下沉网格,“点对点”菜单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手把手”引领式帮助申报兑现优惠政策,截止11月份,收集包括“四上”企业、民营及小微企业的问题3486件,解决各类问题累计3473件,办结率达99.63%。

组织部门接到拜访会见重点商协会8家,召开座谈会3次、工作推进会5次,多家省级商协会与市北达成合作意向。

+(三)惠企助企政策密集出台。

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城区的指导意见》,配套印发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76条,并在今年企业家大会上公开发布。

参与制定“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9条”“人才高地建设六大工程20条”“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展现市北优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组织起草《关于促进全区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完成异地商会、街道商会社会团体登记,社区商会、网格商会试点陆续展开。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实用文档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实用文档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开放招商、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三大举措,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2020年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全区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以优环境、提效能、促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企业服务、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最佳环境,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企业服务,着力营造“服务态度最好、办事效率最高、诚信意识最强、企业负担最轻、投资环境最优”的发展环境。

一是增强发展意识,提升服务理念。

牢固树立“环境也是生产力、竞争力,是开放招商的第一资源”和“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的理念,不断转变观念、提升服务。

增强诚信意识,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绝不能轻诺寡信、言而无信。

二是紧盯发展目标,提升服务能力。

按照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完善服务措施、强化服务保障,着力在提升XX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辐射力、带动力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全区经
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改体制转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加快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实现XX在全市“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目标,明显提升全区行政机关服务企业发展、服务项目建设的水平。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实效。

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长效机制,做到咨询事项一次说清、办事程序一次讲清、填报表格一次给清、能办事项一次办清,杜绝效能低下现象,使企业、群众感受到真实的服务。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按照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对推进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办理不快服务不优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使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以实现减少腐败、提升效率、激活市场主体的目的和效果。

一是围绕建立审批清单开展监督检查。

督促区直部门按照要求及时制定“权力清单”和全区投资领域“负面清单”,规范公布所有涉企优惠政策;清理不必要的资质许可和资格认定,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职能交叉。

二是围绕优化审批流程开展监督检查。

督促有关部门对跨部门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推进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

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原则,采取整合优化、提前介入、下放权力、联合审
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改革审批流程,削减审批环节,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审批标准化体系。

督促出台涉企请办事项和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建立并联审批牵头单位责任制,提高审批效率。

督促抓好网上审批试点工作。

三是围绕完善审批服务措施开展监督检查。

督促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抓好“两集中、两到位”,对首批16个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科设立、进驻、授权情况开展督查;对其他行政审批部门,加快组织落实。

督促行政服务大厅开设绿色通道,设立企业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领办、帮办、代办服务,并建立跟踪督查及奖惩机制,切实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保姆式”服务;认真落实窗口规范化服务制度,全面推行“五服务”(群众上门,热情服务;群众咨询,耐心服务;群众在场,不停服务;群众需要,延伸服务;群众困难,主动服务)、“五不让”(不让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冷落,不让规定在我这里走样,不让形象因我受损)服务规范。

(二)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专项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效能监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履行和发挥监察职能,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保障、资金使用、廉政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有效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专项效能监察的
范围为政府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重点是列入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以及其他需要开展效能监察的项目。

二是专项效能监察的对象为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区直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是专项效能监察的内容:行政事项办理情况。

重点监察各级职能部门在办理重大项目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许可时的效率和质量,是否存在擅自增设前置条件,办事流程是否优化整合,是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是否存在“中梗阻”、“庸懒散”等问题。

服务保障情况。

重点监察各级各部门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服务,落实国家、省、市、区项目建设优惠政策及优化建设环境等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

重点监察财政部门及建设单位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等情况。

廉政情况。

重点监察各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吃拿卡要报”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四是健全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措施,及时建立重大项目信息运行平台、跟踪服务机制、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突出问题快速处置机制、效能投诉直查快办机制、服务评议制度等工作措施,做到项目底数清、项目运行清、项目问题清、项目台帐清,实现项目建设动态全程监控,保证重大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有序高效实施。

五是重大项目建设专项效能监察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工信局、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