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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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是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动教学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措施,是实现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为了规范我院的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评估方案。

一、教学质量评估的指导思想

1、要以现代教育思想、观念为指导,以深化教学改革为核心,以促进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2、要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要有利于教师依据高等教育教学的规律,结合我院学生特点,运用正确的教学方法、手段,组织好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4、要使提高教学质量真正成为一项硬指标,在教师课酬、评职、评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教学质量评估的原则

1、学生评估、系部评估、教学督导团评估相结合

教学过程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社会活动,这种活动效果的好坏取决于教学过程的主观和客观两个因素,因此,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时,必须将上述三个方面综合考虑。

2、师资自然条件评估、教学过程评估、教学效果评估相结合

教学是以教师为主导知识传授过程,教学质量的优劣既有赖于教师的品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等自身条件;有赖于教师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方法、手段的运用等教学工作的过程质量,最终体现在教学效果、育人效果上。因此,进行评估时必须将上述三个方面的评估统一起来。

3、教学规范评估与专业水平评估相结合

教学中由于学科专业不同,课程内容及其在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不尽相同。因此,必须依据不同学科专业和课程的特点建立相应的评估标准,确保在形式上符合教学规范、在内容上满足水平要求。

4、评估指标体系的制订还应注重全面性、客观性、可操作性相结合。

三、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指标体系

依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教学规律和我院实际,评

估主体设学生评估、系部评估、教学督导团评估三个方面。评估指标体系设为两级,一级指标分为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四项;二级指标设十项。每个二级指标均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每个档次的对应分值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并赋予不同的权重。具体指标体系结构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评估者进行考核与测评时,听课用表和问卷调查表见附表四、附表五。

四、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实施办法

1、评估进行时间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每次评估由学生、系部领导及其同行、教学督导团等从不同角度对教师的教学进行全面评估。

2、评估方式

学生评估以自然班(学生人数要占全班人数80%以上)为单位,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之前进行;系部评估,以系、部教学质量评估组为单位(评估组由系、部领导、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若干人组成),在每学期末根据平时积累的资料和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同时听课两次以上的考核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估;教学督导团评估可与平时督导听课结合起来,在每学期初即制订出听课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听课工作,每学期末根据2名以上督导员同时听课两次以上的考核材料为依据进行评估。

3、分值计算与评估等级

(1)分值计算方法

每张评估表得分=Σ每个二级指标评估得分×权重;

学生班评估平均分值为,在自然班全员评估打分表排序中去掉高端的10%,低端的10%和学风差者之后,对余下的评估打分求和再取平均值;

系部同行和教学督导员评估平均分值为,在全员评估打分排序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对余下的评估打分求和再取平均值;

综合评估平均分值建议为学生、同行、督导三个方面的评估得分加权值之和即:

综合评估总分值=0.6X

1+0.2X

2

+0.2X

3

其中,X

1为学生评估平均分值,0.6为其权重系教;X

2

为系部同行评估平均

分值,0.2为其权重系数;X

3

为教学督导员评估平均分值,0.2为其权重系数。

(2)评估等级

对每位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的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学生评估占60%,系部同行评估占20%,督导员评估占20%。评估等级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按A、B、C、D记录并归档。

以上是采用绝对分值表示评估结果的计算方法和等级划分,若采用相对分值表示评估结果时,只要把上述评估表中的绝对分值换算成相对分值即可。

建议相对分值计算方法:

一个评估群体对被评估教师群体打分的平均分值P=被评估教师群体的平均绝对分之和(∑X)/该被评估群体的教师数。评估群体可以是学生自然班或系部评估组或督导团。被评估教师群体是指由该评估群体评估的若干名教师。

教师的相对分值=该教师的平均绝对分值(X)/平均分值P。

若同时有几个自然班同时对同一位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打分,此时,作为学生评估方面打出的平均相对分值则首先对这几个班评估的相对分值求和后,再取平均值。

综合评估总相对分值=0.6Y

1+0.2Y

2

+0.2Y

3

Y 1为学生评估方面的平均相对分值,Y

2

为系部同行评估的平均相对分值,

Y

3

为督导团评估平均相对分值。

4、组织实施

全院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统一领导,教务处长负责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教务处负责评估等级汇总、统计和归档。各系、部主任负责主持本系、部聘任教师的评估工作,按上述方案结合本系实际,确定各方面评分比例,由系、部进行评估、汇总结果并将各评估等级教师名单上报教务处。

5、评估结果处理

(1)以系、部为单位,对教师的评估结果进行计算、汇总、统计,A(优秀)档次占本单位被评估教师总数的20%,B档次(良好)占40%,C档次(合格)占40%。

(2)每学期的评估结果经1周公示后向全院公布,对教学质量为D档次的我院教师,系、部领导要与当事人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应的改进措施,制订出改进计划,如无明显改进,取消其授课资格,对教学质量为D档次的外聘教师,不再聘任。

(3)评估结果与教师的教学酬金挂钩,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规定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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