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争议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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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经典劳动诉讼法案例

40个经典劳动诉讼法案例

40个经典劳动诉讼法案例1. 李某与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李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生纠纷,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李某与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李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生纠纷,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2. 陈某与雇主工资支付纠纷:陈某未按时领取工资,与雇主发生纠纷,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陈某与雇主工资支付纠纷:陈某未按时领取工资,与雇主发生纠纷,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3. 王某被解雇纠纷:王某被公司解雇后认为是非法解雇,提起劳动仲裁。

王某被解雇纠纷:王某被公司解雇后认为是非法解雇,提起劳动仲裁。

4. 张某工伤赔偿纠纷:张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金。

张某工伤赔偿纠纷:张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金。

5. 胡某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纠纷:胡某在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与公司发生纠纷。

胡某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纠纷:胡某在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与公司发生纠纷。

6. 郑某加班工资纠纷:郑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与雇主发生纠纷。

郑某加班工资纠纷:郑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与雇主发生纠纷。

7. 赵某性骚扰投诉纠纷:赵某对同事进行性骚扰投诉,要求公司采取措施。

赵某性骚扰投诉纠纷:赵某对同事进行性骚扰投诉,要求公司采取措施。

8. 杨某工时不足纠纷:杨某发现自己的工时不足,要求公司补偿。

杨某工时不足纠纷:杨某发现自己的工时不足,要求公司补偿。

9. 徐某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纠纷:徐某在离职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与公司发生纠纷。

徐某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纠纷:徐某在离职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与公司发生纠纷。

10. 刘某与雇主违法解雇纠纷:刘某被公司非法解雇,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刘某与雇主违法解雇纠纷:刘某被公司非法解雇,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11. 何某加班费支付纠纷:何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与雇主发生纠纷。

何某加班费支付纠纷:何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与雇主发生纠纷。

12. 周某薪资调整纠纷:周某不满公司薪资调整,要求回退原薪资。

周某薪资调整纠纷:周某不满公司薪资调整,要求回退原薪资。

50个经典劳动争议案例

50个经典劳动争议案例

50个经典劳动争议案例1. 工资争议案例:公司甲与员工乙就工资支付方式发生纠纷。

员工主张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而公司主张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方式获得劳动报酬。

因此,根据合同约定,员工有权要求按合同支付工资。

2. 福利待遇争议案例:员工甲声称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公司辩称已经提供了相应的福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规定的福利待遇。

3. 工时争议案例:员工乙被要求加班,但公司未支付加班费。

员工乙主张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公司表示员工乙尚未达到加班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三倍的加班工资报酬。

因此,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4. 解雇争议案例:员工甲被公司突然辞退,公司方面没有提供明确的解雇理由。

员工甲主张公司解雇行为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

员工乙可要求公司提供合法的解雇理由,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解雇。

5. 工作环境争议案例:员工乙认为工作环境存在严重的危险因素,但公司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

员工主张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职业健康安全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员工可要求公司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6. 假期争议案例:员工甲计划休假期间,公司突然通知取消假期安排。

员工主张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擅自扣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变相减少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其他不合法地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休假。

7. 职称评定争议案例:员工乙在公司工作多年,但未能获得相应的职称评定。

劳动争议纠纷经典案例

劳动争议纠纷经典案例

劳动争议纠纷经典案例1. 王某与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王某在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经公司同意加入社保并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但是到合同期满时,公司拒绝与王某续签合同,要求其离职。

王某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

最终仲裁机构裁定公司与王某续签一年劳动合同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张某在一家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公司在员工入职时承诺会按时发放工资,并将相应金额写入劳动合同。

但是公司却经常推迟发放工资,导致张某无法按时支付生活费用。

张某提出了工资纠纷申请,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张某经济损失以及合法工资。

李某在一家公司从事行政工作,由于公司业务繁忙,他经常需要加班。

但是公司却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李某多次提出了加班费的支付要求,但是公司拒绝理睬。

最终,李某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机构裁定公司应当按照法规支付加班费并赔偿李某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 赵某与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赵某在一家公司从事装卸工作,由于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导致致残40%。

但是公司在工伤认定时却拒绝承认其工伤,并拒绝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赵某提出了工伤认定和赔偿申请,经过多次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当认定赵某为工伤并相应赔偿赵某的经济损失。

小王在一家家政公司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公司提供给小王的月工资较为少,而且未按时支付。

小王多次提出要求,家政公司却没有给予正式答复。

最终,小王起诉家政公司,法院认定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缺乏及时的付款义务,并最终判决家政公司支付小王正当的工资,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纠纷是在劳动关系中常见的问题。

无论是劳动合同纠纷、工资纠纷还是工伤赔偿纠纷,都需要雇主和员工双方严格遵守法规,协商解决问题。

在未能达成协议时,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纠纷十大经典案例

劳动纠纷十大经典案例

劳动纠纷十大经典案例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中的争议和冲突,其中涉及雇佣关系、工资待遇、工时安排等方面的问题。

下面是劳动纠纷的十大经典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深入了解雇员和雇主之间的纠纷,以及解决纠纷的方法。

一、辛普森案:这是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劳动纠纷案例之一。

1980年,美国自动工人联合会举行了针对福特汽车公司的罢工。

工人们抗议工时过长和工资低下。

经过四十一个天的罢工,工人们最终获得了更好的待遇。

二、波士顿接管案:这是美国波士顿市历史上的一起重大劳动纠纷。

1919年,波士顿警察组织罢工,抗议工资低和工时长。

这场罢工导致了一系列的暴力事件,最终政府采取了军事手段进行镇压。

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并对美国的劳工法律产生了影响。

三、苹果供应商劳工案:苹果公司的供应商富士康公司在中国的工厂中发生了一系列自杀事件。

工人们抗议工资低、工时长和劳动环境不良。

这起案例引起了全球对劳工权益的关注,推动了全球供应链的改革和劳工权益的保护。

四、WMF案:德国WMF公司的一名员工被解雇后提起了诉讼,声称被公司歧视。

最高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解雇员工的行为违法,并判决公司支付巨额赔偿。

这起案例对德国劳工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产生了重要影响。

五、沃尔玛性别歧视案:美国沃尔玛超市被指控对女性雇员存在性别歧视。

这起案例引发了全美范围的诉讼,并最终推动了劳动法律的改革,加强了对雇主性别歧视行为的制裁。

六、柯达公司劳资争议:柯达公司的员工抗议公司在需要削减开支时裁员。

员工们认为公司应该在其他方面进行削减,例如高管的薪酬。

虽然这起劳资争议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但这个案例引发了人们对公司分配制度的思考。

七、优步司机工人权益案:优步司机多次抗议低工资和缺乏福利待遇。

尽管优步坚称司机是合作伙伴而非员工,但法院多次裁定司机应被视为员工,有权享受相应的待遇和保护。

八、南非矿工申请权益案:南非矿工工会进行了一场为期五个月的罢工,要求获得更高的工资和更好的工作条件。

30个经典劳动争议案例范文

30个经典劳动争议案例范文

30个经典劳动争议案例范文案例1: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小王到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和他签劳动合同,干了5个月后,小王因为工资太低提出辞职。

他知道没签合同公司得赔双倍工资,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狡辩说这是疏忽,但仲裁员可不管,最后判公司给小王4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因为第一个月是可以不签合同的试用期。

这就告诉咱,公司不签合同,员工可不能吃哑巴亏。

案例2:加班工资的争议。

老张在工厂上班,经常加班,可工资条上的加班工资少得可怜。

他找老板理论,老板说加班工资就是这么算的,按基本工资来。

老张不服啊,他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奖金那些的。

老张去仲裁了,仲裁结果是按老张的实际工资收入来计算加班工资,老板这下傻了眼,想占员工便宜可不行。

案例3:工伤认定的曲折。

小李在建筑工地上班,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受伤了。

工地老板不想承认是工伤,说小李自己没注意安全。

小李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可公司又不配合提供材料。

但是劳动部门还是根据小李的工友们的证言和一些现场证据,认定了工伤。

老板这下不得不承担小李的治疗费用和后续的赔偿,所以啊,想赖工伤是赖不掉的。

案例4:调岗降薪风波。

案例5:孕期女职工权益保护。

孙女士怀孕了,公司想找个理由辞退她,说她业绩不达标。

孙女士知道公司是故意的,她在孕期公司不能辞退她。

她把公司告到劳动部门,劳动部门严厉批评了公司,还要求公司正常给孙女士发工资、交社保,一直到她产假结束,公司只能乖乖听话。

案例6:竞业限制纠纷。

刘先生从一家科技公司离职后,到了竞争对手公司上班。

原公司说他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要他赔偿违约金。

刘先生说原公司没给他竞业限制补偿金。

仲裁结果是,因为原公司没履行支付补偿金的义务,刘先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这就好比你让别人做事,又不给钱,哪有这样的道理。

案例7:年假未休补偿。

老周在公司工作多年,从来没休过年假。

他向公司提出补偿,公司说年假过期作废。

老周气去申请仲裁。

仲裁员告诉他,年假未休是要按工资的300%补偿的,老周顺利拿到了补偿,公司只能后悔自己不懂法。

十大经典劳动法律案例(3篇)

十大经典劳动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劳动合同解除争议案【案情简介】张先生于2010年1月1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2012年5月,张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但公司认为张先生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张先生不服,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判决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张先生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辞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无需支付违约金。

公司败诉。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案例中,张先生在合同期限内依法提出辞职,公司无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二、案例二:加班费争议案【案情简介】李女士在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每月加班时间为20小时。

李女士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加班费,但公司以公司制度规定加班费为每月100元为由拒绝支付。

【判决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应支付李女士加班费。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加班费的计算标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此案例中,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案例三:工伤认定争议案【案情简介】王先生在某建筑公司工作期间,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

王先生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认为王先生受伤并非在工作时间内,拒绝为其办理工伤认定。

【判决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公司败诉。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工伤认定的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含解析)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含解析)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含解析)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含解析)案例一:加班费问题在某公司,员工张先生提出加班费问题,公司未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员工加班超过法定工时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二支付加班费。

所以,张先生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解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加班超过法定工时应当支付加班费。

如果公司未能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例二:工资拖欠问题在某建筑公司,员工王先生发现公司连续两个月未按时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王先生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和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案例三:违法解雇问题某公司突然解雇了员工李女士,但没有提前通知和支付解雇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或者解雇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李女士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解雇补偿金。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辞退或解雇员工时需要提前通知并支付解雇补偿金。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定要求执行,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支付解雇补偿金。

案例四:工伤赔偿问题某公司员工张先生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但公司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人的工伤保险金标准给予工伤保险金。

张先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金。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金标准给予工伤保险金。

如果公司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赔偿金,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支付工伤赔偿金。

十大典型劳动争议案件

十大典型劳动争议案件

十大典型劳动争议案件欧阳学文一、社保折现无效,解除经济补偿不能少案例:张某系外地农民工,于8月入职某餐饮公司,从事后厨工作,双方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其月工资为4000元。

同时,双方订立了一份《社保补偿协议》,其中约定,因本人原因,张某不要求餐饮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餐饮公司将每月社保费用折现为500元支付给张某,张某自行承当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法律后果等。

工作至7月,张某以餐饮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餐饮公司认为,张某本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在却反过来要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还要经济补偿金,其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故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发生争议,张某遂向某区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张某与餐饮公司所订立的《社保补偿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后经过仲裁委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将每月所得500元社保补偿返还给餐饮公司,餐饮公司依法为张某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向张某支付部分经济补偿金。

评析:依法缴纳社保义务不可规避。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负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本案中,餐饮公司与张某签订了《社保补偿协议》,张某每月获得了更多的工资,餐饮公司也可以少承担一些社保费用,似乎两者都有利,但却存在张某在生病、生育、年老等情况下,无法获得相应社会保障的巨大风险,从而最终损害个人、用人单位乃至社会利益。

本案中,虽然张某有违“诚信”原则,但由于《社保补偿协议》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且用人单位有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实成立,故在张某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餐饮公司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符合休假条件,新入职当年即可休年休假案例:王某于6月1日入职某物业公司,从事电工工作,双方订立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王某的月工资为5000元。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例子(含解析)-HR猫猫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例子(含解析)-HR猫猫

案例1 —不服调配,能否辞退?原告:王桂,男,35岁,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公司职工。

被告:某安装工程(国有性质)。

原告于2004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996年,因我父身边无子女,被告照顾将我从其下属单位天津分公司调入父母居住地的被告下属单位机电厂工作,2002年3月又调至被告下属单位安装公司,但未安置工作。

2002年4月我曾申请调出,因未成,而于2004年4月又撤回申请,但未安排工作。

2003年12月3日,被告劳人部通知我到天津分公司工作,我即向劳人部讲明,父已离休,行走不便;母亲有病,没有照顾不行;孩子幼小,要求仍安排在被告在廊坊的下属单位工作。

依据国家劳人部劳人老(1983)34号文件第17条“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按照在职干部的规定,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一名外地工作的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工作”的规定,被告应将我安置在父母身边即廊坊工作。

但当时有关人员非让我去天津,否则辞退。

2003年12月14日,被告给我送来一份“辞退证明书”,将我辞退。

我不服,经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维持了被告的错误决定,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撤销被告的辞退决定。

被告辩称:原告原在本公司的天津工程处工作,1996年为照顾解决原告的婚姻问题,将原告借调回当地。

2002年2月,由于原告不服从调动造成处分。

2002年4月4日,原告以孩子小、多病,不适应安装公司工作为理由,申请调出本公司,一年以后又申请撤回请调报告,并承诺服从安排,但仍不下工地工作。

本公司劳人部为此曾多次对原告劝导应服从公司安排,但原告均以其父是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为理由拒绝。

据此,本公司于2003年12月3日对原告下达了调动通知,安排原告去天津分公司工作,但原告拒绝去天津分公司工作。

为此,本公司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征得本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了辞退原告的决定。

请求法院维护企业的自主权。

本期问题:该公司能否辞退王桂,理由是什么?程序上是否合法?专家点评本案所涉及的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对违反劳动纪律,但又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的职工,实施的强行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劳动纪律制度。

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及裁判观点

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及裁判观点

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及裁判观点劳动争议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等方面发生分歧而产生的争议。

下面将列举十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及裁判观点,以便更好地理解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规律。

1. 《张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事实:张某在某公司担任销售人员,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

裁判观点: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张某拖欠的工资并支付违约金。

2. 《王某与某餐厅劳动争议案》事实:王某在某餐厅担任服务员,因工作环境恶劣而提出解雇请求。

裁判观点:用人单位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如果餐厅不能改善工作环境,王某有权提出解雇请求。

3. 《李某与某工厂劳动争议案》事实:李某在某工厂工作,因工作强度过大导致身体不适,请求调整工作岗位。

裁判观点: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身体状况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工厂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李某的工作内容。

4. 《赵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事实:赵某在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奖金。

裁判观点: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应支付赵某项目奖金,公司应支付拖欠的项目奖金及违约金。

5. 《刘某与某酒店劳动争议案》事实:刘某在某酒店担任保洁员,因酒店频繁加班而影响家庭生活。

裁判观点: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酒店应减少加班时间,保障员工的家庭生活。

6. 《陈某与某物流公司劳动争议案》事实:陈某在某物流公司担任司机,因公司要求超速行驶而拒绝,导致双方发生争执。

裁判观点:公司不得要求员工超速行驶,陈某有权拒绝超速驾驶,公司应尊重员工的安全意识。

7. 《杨某与某医院劳动争议案》事实:杨某在某医院担任护士,因医院长期不提供培训机会而导致职业发展受阻。

裁判观点:医院应提供员工必要的职业培训机会,杨某有权要求医院提供培训机会以提升自身能力。

8. 《宋某与某超市劳动争议案》事实:宋某在某超市担任收银员,因超市未按时支付加班工资而产生争议。

裁判观点:超市应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超市应支付宋某拖欠的加班工资及相应的违约金。

劳动争议经典案例解析

劳动争议经典案例解析

劳动争议经典案例解析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中因工资、工时、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的纠纷而产生的争议。

下面将列举10个劳动争议的经典案例,并对其进行解析。

1. 乌鲁木齐某制造厂工人罢工事件2014年,乌鲁木齐某制造厂工人因长时间工作、过低工资等问题发起罢工。

该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厂方最终同意提高工人的工资待遇,解决了劳动争议。

2. 某快递公司拖欠工资事件某快递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拖欠员工工资多个月。

员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3. 某餐馆服务员加班未得到相应报酬事件某餐馆服务员长期加班,但未得到相应的加班费。

服务员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劳动监察部门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加班费,并对公司进行了罚款。

4. 某电子厂不提供劳动合同事件某电子厂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因此无法享受相应的福利和权益。

员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

5. 某建筑工地发生工伤事件某建筑工地因缺乏安全设施导致工人发生工伤。

工人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用和相应的赔偿金。

劳动监察部门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医疗费用和赔偿金,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6. 某超市雇佣童工事件某超市雇佣未成年人作为员工,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进行调查,最终责令超市停止雇佣童工,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7. 某酒店解雇孕妇员工事件某酒店解雇一名孕妇员工,违反了劳动法的保护规定。

孕妇员工通过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和精神损失赔偿。

劳动仲裁委员会最终判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和精神损失赔偿。

8. 某制药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事件某制药公司因资金问题导致未能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员工通过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赔偿金。

劳动仲裁委员会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分享几例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案例案情描述:小王是一家公司的员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小王每月工资为5000元,并享受公司提供的五险一金。

然而,三个月后,公司突然宣布裁员,并取消了小王的工资和社保待遇。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服务期限、薪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主要内容。

小王与公司签订的是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每月工资和五险一金待遇。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履行支付工资和提供社保待遇的义务,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解除合同,并且未经与小王协商一致,公司单方面取消小王的工资和社保待遇,属于违反合同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小王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追回他应得的工资和社保待遇。

案例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案情描述:甲方是一套房屋的房主,乙方是租客,双方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每月支付租金2000元,并保证不擅自解除合同。

然而,半年后,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剩余租金。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0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违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一年的租金,现在半年过去了,乙方仍然有剩余的六个月的租金没有支付。

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剩余租金。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同时,甲方还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案例三:销售合同纠纷案例案情描述:甲方向乙方购买了一部手机,约定手机配送后,甲方支付货款。

然而,手机配送后,甲方发现手机出现了质量问题,于是拒绝支付货款。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9条的规定,买卖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劳动纠纷十大经典案例

劳动纠纷十大经典案例

劳动纠纷十大经典案例
1. 小王与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小王在某公司工作,但合同到期后该公司拖欠工资并拒绝续约,小王因此提起诉讼。

2. 小李与某工厂工伤赔偿案:小李在工厂工作时,因为工作环境原因导致了重伤,但工厂不愿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小李将工厂告上法庭。

3. 张先生与某企业违法解雇案:张先生在某企业工作,但企业将其违法解雇,未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张先生因此提起劳动仲裁。

4. 小陈与某餐厅未支付加班费案:小陈在某餐厅工作,但餐厅未支付其加班费,小陈要求支付加班费并提起诉讼。

5. 胡女士与某公司性骚扰案:胡女士在某公司工作时遭到上司性骚扰,但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胡女士因此将公司告上法庭。

6. 小刘与某贸易公司拖欠工资案:小刘在某贸易公司工作时,公司拖欠了他数月的工资,并未给予解释,小刘因此提起法律诉讼。

7. 王先生与某快递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王先生在某快递公司工作,但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将其降薪,王先生不服并提起仲裁。

8. 许小姐与某零售店裁员赔偿案:许小姐在某零售店工作多年,但店家要求她离职并未给予相应的赔偿,许小姐要求赔偿并提起诉讼。

9. 李先生与某建筑公司工伤赔偿案:李先生在某建筑公司工作时,发生了一次严重的工伤事故,公司却拒绝支付工伤赔偿,李先生因此向法院起诉。

10. 张女士与某外包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案:张女士在某外包公司担任职务,但公司在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违反规定,张女士要求维权并提起仲裁。

十大经典劳动法律案例(3篇)

十大经典劳动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劳动法律制度日益健全。

劳动法律案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选取十大经典劳动法律案例,分析其法律意义和社会影响。

一、案例一:某公司拖欠工资案【案情简介】2018年,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们多次向公司讨要无果。

后员工们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经调查取证,认定该公司拖欠工资事实成立,责令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侵犯了员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是合法的。

【案例启示】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劳动者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二、案例二:某企业裁员案【案情简介】2019年,某企业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

在裁员过程中,企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未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经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某企业未履行法定程序,侵犯了员工合法权益。

【案例启示】用人单位在裁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三、案例三:某公司强迫加班案【案情简介】2020年,某公司强迫员工加班,员工多次拒绝后,公司以辞退相威胁。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30个经典劳动争议案例

30个经典劳动争议案例

案例2 —合同未办终止手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原告:张天佑。

被告:石家庄天巧造纸厂。

原告是智力四级残疾人,1992年3月开始在被告单位(国营企业)做计划外临时工。

2000年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又续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告多次因病住院,有证据的住院天数就达411天,加上原告是智力残疾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合同期满后被告未与原告再续订劳动合同,但也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而是安排原告做临时工工作,仍给原告发放合同制工人工资至2006年5月,同年6月开始改发放临时工工资。

2008年6月,被告终止了与原告的临时工关系。

原告不服,向石家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被告续订劳动合同。

该仲裁委员会认为被告于合同期满后依法终止合同并无不当,同时裁决由被告妥善解决终止劳动合同后原告的有关待遇。

原告不服仲裁裁决,向石家庄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续订劳动合同,并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至补签劳动合同生效时止,由被告赔偿由于其单方解除一切劳动关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应调资而没有调资及劳保福利等方面的损失。

被告石家庄天巧造纸厂答辩称:劳动合同期满而解除合同是合法的。

因原告是智力残疾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因此不同意与原告续订劳动合同。

终止合同后原告的有关待遇可依法予以完善。

原告关于赔偿的主张依据的是劳动部劳部发(1995 ) 223号文,该文关于赔偿的规定指的是招用后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我厂与原告之间并非这种情况,因此不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本期问题:1、张天佑能否同石家庄天巧造纸厂续订劳动合同?为什么?2、石家庄天巧造纸厂是否需要从2006年1月1日起至补签劳动合同生效时止,赔偿由于其单方解除一切劳动关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应调资而没有调资及劳保福利等方面的损失?为什么?专家点评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但本案既非因履行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也非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而发生的争议,而是因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原、被告之间是否应该续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劳动合同法经典案例

劳动合同法经典案例

劳动合同法经典案例
1. 张季晓与苏州某公司劳动纠纷案
案情概述:张季晓与苏州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但公司强制其工作时间达到12个小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判决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并赔偿张季晓的经济损失。

影响和意义:此案确认了劳动合同法对工作时间的限制,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提醒了企业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这个案例为工人在工作时间方面维护自己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2. 蔡某与广州某酒店解除劳动关系纠纷案
案情概述:蔡某在广州某酒店从事服务员工作,因违反公司规定被酒店解除劳动关系。

蔡某认为酒店的处罚过于严厉,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解除程序。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酒店的解除劳动关系程序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除,判决酒店支付经济补偿金。

影响和意义:此案确认了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要求雇主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保护了劳动者的权
益。

这个案例为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维护自己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3. 王某与某公司工资支付纠纷案
案情概述:王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并未支付加班工资和年终奖。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判决公司支付欠款并支付违约金。

影响和意义:此案确认了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支付的规定,要求雇主必须按时支付工资,并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和年终奖。

这个案例为雇员在工资支付问题上维护自己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

30个经典劳动争议仲裁案例1.巴拉特争议案:巴拉特公司是一家制药公司,与工会就员工工资和条件问题发生争议。

争议最终通过仲裁解决,并达成工资和条件的公平协议。

2.玛莎拉争议案:玛莎拉公司是一家零售公司,与工会就员工工时和加班费问题发生争议。

仲裁解决了争议,并确定了合理的工时和加班费政策。

3.乔斯争议案:乔斯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公司,与工会就工人安全和健康问题发生争议。

仲裁裁定公司需要提供更好的安全设施和培训,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4.爱丽丝争议案:爱丽丝公司是一家餐饮公司,与工会就员工薪资和福利待遇问题发生争议。

仲裁裁定公司需要提高员工薪资和福利待遇,以确保员工的生活质量。

5.卡尔争议案:卡尔公司是一家银行,与工会就员工工作时间和休假政策问题发生争议。

通过仲裁,双方达成了更灵活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政策。

6.安德森争议案:安德森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与工会就工人权益和良好工作环境问题发生争议。

仲裁裁定公司需要改善工作环境,并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

7.斯蒂文争议案:斯蒂文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公司,与工会就工人晋升和职业发展问题发生争议。

仲裁裁定公司需要建立公平的晋升和职业发展机制。

8.布朗争议案:布朗公司是一家物流公司,与工会就工人解雇和补偿问题发生争议。

仲裁裁定公司需要按照劳动法规定提供合理的解雇和补偿政策。

9.莫顿争议案:莫顿公司是一家采矿公司,与工会就工人工作条件和安全问题发生争议。

仲裁解决了争议,并要求公司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设施。

10.罗斯争议案:罗斯公司是一家零售商,与工会就员工的工作时长和休息时间问题发生争议。

通过仲裁,公司同意改善员工的工作时长和休息时间安排。

11.汉斯争议案:汉斯公司是一家IT服务提供商,与工会就员工的加班费和工作时间问题发生争议。

仲裁裁定公司需要支付合理的加班费,并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合理。

12.麦克争议案:麦克公司是一家医疗保健机构,与工会就员工的医疗保险和福利待遇问题发生争议。

仲裁裁定公司需要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法经典案例及解析

劳动法经典案例及解析

劳动法经典案例及解析一、劳动法经典案例及解析1. 谢华与南京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谢华在南京某公司担任技术员,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谢华加班,但谢华拒绝。

公司因此解除了谢华的劳动合同。

谢华认为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违法,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在未经谢华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加班,导致谢华拒绝加班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 李明与广州某公司拖欠工资纠纷案李明在广州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公司因业绩不佳将李明辞退。

然而,李明发现公司拖欠了他的工资,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解析: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公司拖欠了李明的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工资。

3. 张三与北京某公司工伤赔偿案张三在北京某公司担任装饰工,因在工作中受伤,导致左腿残疾。

张三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金。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发生工伤的劳动者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因此,公司应当为张三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

4. 王小明与上海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王小明在上海某公司担任销售员,公司因业绩不佳将其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公司未经过法定程序解除王小明的劳动合同。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并承担劳动争议处理期间的工资支付义务。

因此,公司未经过法定程序解除王小明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工资。

5. 李丽与深圳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李丽在深圳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公司因经营困难将其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公司未经过法定程序解除李丽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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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争议经典案例
王某在 S 公司第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于 2009 年 3 月 10 日到期, 2009 年 3 月
10 日后王某仍继续在 S 公司工作。

由于 S 公司人事的疏忽,直至 3 月底结算当月工资时,才意识到王某的劳动合同已到期。

S 公司人事部遂于 4 月 5 日向王某用 EMS 寄出两份劳动合同,请王某签字。

3 日后, S 公司收到签有王某姓名的劳动合同。

2009 年 8 月王某突然向上海市某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声称公司于旧劳动合同到期后,至今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要求公司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自 2009 年 3 月 10 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仲裁期间,公司提交签有王某姓名的书面劳动合同,但经公安机关笔记鉴定,劳动合同上王某的姓名并非出自王某所签。

【律师分析】
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法拿到经济补偿金
孔琪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若一直未予订立,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而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能及时与之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不予以一个月的宽限期。

本案中,经权威部门鉴定,该书面劳动合同上签字并非王某签字,这意味着这份书面劳动合同失去真实性,公司无法证明双方之前存有书面劳动合同。

但公司人事部持有 EMS 寄出凭证以及送达到对方的回执,且寄出凭证上的邮件内容一栏明白无误地写着“ 劳动
合同”及该合同编号。

此外,亦有电子邮件证明公司就签订劳动合同多次与王某沟通。

故此,可以得出公司已履行了与王某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法律强调的只是用人单位一方的“订立”合同义务,而没有讲“持有”、“保存”的义务加于用人单位。

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有规定,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最终,经过裁决,裁决 S 公司支付王某 2009 年 3 月 10 日至 2009 年 4 月 5 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其余时间的双倍工资未予支持。

【经典重现 2 】
“跨法年”的补偿金怎么算?
入围热度:★★★★★ 采
访专家: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团沈骏
小张的劳动合同是在 2006 年 11 月签订的,合同期 3 年,到 2009 年 11 月期满,小张在合同即将到期的时候收到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

按照小张的理解,既然她工作了三年,就应该有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却只计算了两个月。

而人事部门的解释是她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年限只能从 2008 年 1 月1 日开始起算,到 2009 年 11 月期满只有一年零11 个月,不满两年的按照两个月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对此,小张感到很困惑:自己在公司里还算是新人,许多老员工 2008 年 1月 1日以前已经工作了七八年的又怎么算?
【律师分析】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补偿金从 2008 年 1 月 1 日开始算
沈骏表示,关于合同到期时经济补偿金计算的问题,需要区别于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如果合同没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计算年限应当从劳动者工作伊始开始起算;但若合同到期
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计算年限则只从 2008 年 1月 1 日起开始计算,
2008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小张所在公司正是利用了这一条款,在合同届满时行使了不续签的权利,补偿金计算并没有违法之处。

随后,小张又表示困惑,既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金,那么为什么2008
年以前的工作年限不算,而只计算2008 年1 月1 日以后的工作年限呢?对此,沈骏表示,在2008 年1月1日以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是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新生效的法律,只能对法律生效之后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而不能追溯到法律生效之前,这是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最后,沈骏总结:第一,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解除,从工作时起算;第二,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算;第三,合同到期了员工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金。

【经典重现 3 】
被迫辞职中的代通金和赔偿金
入围热度:★★★★
采访专家: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团罗欣
2008 年 8 月,某工程技术公司员工 A 接受公司指派至外地为某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该项目期限为一周,公司为 A 购买了间隔为一周的往返机票。

但 A 在项目所在地工作5 个工作日后即返回了上海,理由是剩余 2日为周六、周日其可以自由支配。

公司则认为 A 的行为违反了开始的项目安排,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可以处以降职处分,同时薪酬调整为最低工资。

A 不服,后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产生的双倍赔偿金及代通知金人民币 5 万余元。

经查 A 承认公司《员工手册》上载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属严重违纪的规定,也承认其事先与公司确认过《行程单》。

但A不认为其周末提前回沪的行为属严重违纪。

经调解 A 确认不愿再回公司工作,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原合同,公司向 A 支付经济
补偿金及年休假补偿等款项。

【律师分析】
代通知金主要适用于无过错解除
罗欣表示,此案首先要分析“关于被迫辞职的成立条件”。

本案中,由于降职及减发工资等原因,员工 A的情形可能符合法律的规定。

但员工A的行为确属严重违纪,则公
司依据规章制度予以处分的行为完全合法,因此员工A的诉请依据将完全落空。

其次,
关于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若员工是以被迫辞职为由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依法仅能要求经济补偿金而不能要求赔偿金。

本案中,员工A能够接受协商解除的原因之一也在于其要
求双倍赔偿金的请求明显没有法律依据。

关于被迫辞职中的代通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由此,法律所规定的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主要集中于无过错解除,超出以上情形主张代通知金的情形可能均属依法无据。

本案中,员工既然以被迫辞职为由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则其解除情形完全不符合应当支付代通金的情形。

所以,员工A 放弃了代通金的诉请,转而在调解中要求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补偿。

【经典重现 4 】
12 个月内连续 2 个东家是否有年休假?
入围热度:★★★★
采访专家: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团屈晓蓉
方某是一名销售人员,于 2007 年 2 月 1 日至 2008 年 9 月 19 日任职于 A 公司,之后次日,即2008 年9 月20 日进入B 公司,担任销售主管一职。

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固定底薪为每月 3000 元,提成工资根据 B 公司的提成管理制度按方某的实际销售额确定。

由于方某已有 10 多年社会工作经验(未满 20 年),销售工作成效显著,连续两个月,月收入都在一万元左右。

就在此时, C 公司急需招聘一名销售部门经理,方某即于 2008 年 11 月 20 日向 B 公司递交了辞呈,双方劳动关系于 2008 年 12 月 20 日解除。

最后一个月,方某仅完成相关交接工作,几乎无销售业绩,因此,当月工资只有 3000 元的底薪。

结算工资时,方某要求 B 公司一并支付自己当年未休的年休假补偿,但 B 公司拒绝支付。

【律师分析】
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即可享受年休假,且包含不在同一东家
屈晓蓉说,本案首先要分析方某是否具备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根据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其中,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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