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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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凭证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凭证档案管理,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完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会计凭证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凭证必须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凭证必须齐全,不得遗漏。

(三)安全性原则:会计凭证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泄露。

(四)时效性原则:会计凭证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归档、保管。

第二章会计凭证的归档第四条会计凭证的归档范围包括:(一)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支票、汇票、收付款凭证等。

(二)记账凭证:包括日记账、明细账、总账等。

(三)其他会计凭证:包括内部凭证、辅助凭证等。

第五条会计凭证的归档要求:(一)会计凭证的归档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30日内完成。

(二)会计凭证的归档应按照会计凭证的种类、编号、日期等进行分类、排列。

(三)会计凭证的归档应填写《会计凭证归档登记簿》,登记归档凭证的名称、数量、编号、日期等信息。

(四)会计凭证的归档应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章会计凭证的保管第六条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一)会计凭证应按照分类、编号、日期等进行存放,确保查阅方便。

(二)会计凭证的存放地点应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潮、防虫。

(三)会计凭证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确保会计凭证的完整、安全。

(四)会计凭证的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保密意识。

第八条会计凭证的查阅:(一)查阅会计凭证应填写《会计凭证查阅登记簿》,登记查阅人、查阅日期、查阅内容等信息。

(二)查阅会计凭证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单位秘密。

(三)查阅会计凭证应在保管人员的陪同下进行。

第四章会计凭证的销毁第九条会计凭证的销毁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会计凭证管理制度

会计凭证管理制度

会计凭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会计凭证的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会计凭证的管理活动,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第三条公司会计凭证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合规。

第二章会计凭证的编制与审核第四条公司应制定会计凭证的编制标准和程序,确保凭证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五条原始凭证应真实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发生,包括凭证的名称、金额、日期、业务内容等要素。

第六条记账凭证应根据原始凭证的内容,按照会计科目和金额进行准确记录,确保会计分录的合规性。

第七条会计凭证的审核应由具备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负责,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会计凭证的登记与归档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凭证的登记和归档制度,确保凭证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第九条会计凭证的登记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财务账簿的及时更新和准确反映。

第十条会计凭证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和方式进行,确保凭证的安全性和证据效力。

第四章会计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会计凭证的保管,防止凭证丢失、损坏或被盗,确保凭证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合理控制会计凭证的使用权限,确保凭证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五章会计凭证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进行会计凭证的内部监督和检查,确保凭证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督,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会计凭证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章违规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记账凭证管理细则

记账凭证管理细则

记账凭证管理细则
第一条登记
(一)不生效力或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登记记账凭证的根据。

(二)记账凭证的编制,除整理结算、结账等事项确无原始凭证者外,应根据原始凭证进行。

(三)应该具备原始凭证而事实上没有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无法取得的会计事项,应由经办人员签报,经其主管的核转及主管会计的审核,送与财务负责人批准,才可以据以编制记账凭证,事后如取得原始凭证时并应检附。

(四)记账凭证内所记载的会计事项及金额,均应与原始凭证内所表示者相符。

(五)凡由一科目转入其他科目时,其借贷双方会计科目虽属相同,而会计事项的内容并不相同,或总分类科目虽属相同,而明细分类账科目并不相同者,均应按实际情况转正。

(六)现金、票据、证券及财产增减、保管、转移,应随时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具记账凭证。

第二条审核
记账凭证有下列情形者,视为不合法的凭证,应予更正。

(一)记账凭证根据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制者;
(二)未依规定程序编制者;
(三)记载内容与原始凭证不符者;
(四)会计法规定应当记载事项未记明者;
(五)依照规定,应经各级人员签章,未经其签名盖章者(各单位主管已在
原始凭证上签章者,在记账凭证上可不再签字);
(六)有记载、抄写、计算错误而未经遵照规定更正者;
(七)其他与法令、集团规章不合者。

会计记账凭证管理制度范本

会计记账凭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会计记账凭证的编制、审核、使用和保管,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会计记账凭证的编制、审核、使用和保管人员。

第三条公司会计记账凭证的编制、审核、使用和保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真实性原则;(三)完整性原则;(四)及时性原则;(五)安全性原则。

第二章记账凭证的编制第四条记账凭证的编制应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记账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凭证编号;(二)凭证日期;(三)摘要;(四)会计科目;(五)借贷金额;(六)附件张数;(七)编制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第六条记账凭证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容真实、完整;(二)会计科目正确;(三)金额准确;(四)摘要清晰;(五)附件齐全。

第三章记账凭证的审核第七条记账凭证的审核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审核内容包括:(一)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二)会计科目的正确性;(三)金额的准确性;(四)摘要的清晰性;(五)附件的齐全性。

第九条审核人员应签字或盖章确认审核意见。

第四章记账凭证的使用第十条记账凭证一经编制、审核,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修改、涂改。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应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第十二条会计人员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应确保凭证的借贷金额平衡。

第五章记账凭证的保管第十三条记账凭证的保管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第十四条记账凭证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归档、保管。

第十五条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为:根据国家规定,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30年。

第十六条记账凭证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进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会计凭证管理办法第1章目的第1条为保证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财务报告数据的准确性,会计人员需按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会计凭证的取得、填制与保管工作。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会计人员取得、填制与保管会计凭证工作的管理。

第3条会计凭证的相关界定。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而记账凭证又分为现金凭证、银行凭证和转账凭证。

2.企业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各种会计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

第2章原始凭证管理要求第4条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下列要素:1.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4.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与经济内容。

5.数量、单价、金额。

第5条原始凭证的印章必须齐全,其要求如下。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业务公章、结算专用章。

2.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业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第6条原始凭证记录要真实,计算要准确,具体要求如下。

1.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

2.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相符。

3.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

4.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

5.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

第7条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分割单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编号、金额及所依附的记账凭证编号。

2.填制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和日期。

3.填制分割单的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分担金额。

4.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会计主管人员、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各分割单的内容、数量、金额应与原始凭证相符。

第8条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公司记账凭证的管理制度

公司记账凭证的管理制度

公司记账凭证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记账凭证的编制、审核、保管和使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记账凭证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记账凭证的业务部门和人员。

二、记账凭证的编制1. 记账凭证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编制,不得遗漏、拖延。

2. 编制记账凭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核算要求,正确选择会计分录,确保金额无误。

3. 记账凭证应当注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业务内容等相关信息。

4. 对于非现金交易,应当附有相应的原始凭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三、记账凭证的审核1. 记账凭证在录入账簿前,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的审核。

2. 审核人员应当对记账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退回并指明原因。

3. 审核通过的记账凭证应当加盖审核人印章,以示负责。

四、记账凭证的保管1. 记账凭证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规则进行归档,便于查询和审计。

2. 电子记账凭证应当备份存储,确保数据安全。

3. 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法定的保存年限,过期后应依法销毁。

五、记账凭证的使用1. 记账凭证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篡改、隐匿或者销毁。

2. 内部审计或者外部审计需要查阅记账凭证时,应当提供便利并配合工作。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于故意伪造、变造记账凭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公司管理层,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管理制度

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管理制度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管理制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管理规范第一条根据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为了加强本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基础管理,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主要包括原始凭证管理、记账凭证管理、会计凭证的填制、记账凭证的复核以及会计账簿的管理等。

第三条原始凭证的管理(一)应执行会计核算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记账凭证管理制度

记账凭证管理制度

记账凭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记账凭证的领用、填制、审批、存档等管理,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和部门的财务记账凭证管理工作。

三、记账凭证的种类1. 财务会计凭证:日常业务收支的记账凭证,包括:凭证、收据、收款单、付款单、预收款凭证、预付款凭证等。

2. 报销凭证:员工报销费用的支出凭证,包括:差旅费报销单、办公用品报销单、车辆维修费报销单等。

3. 借款凭证:公司内部借款的凭证,包括:借款单、还款单等。

4. 其他:其他需进行财务记账的凭证。

四、记账凭证的领用1. 记账凭证由公司财务部门专门负责领用,各单位和部门不得私自调用或挪用。

2. 领用记账凭证时,须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数量、日期、用途等,财务部门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

3. 领用记账凭证的单位和部门须妥善保管,不得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

五、记账凭证的填制1. 填制凭证的单位和部门应按照财务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凭证内容真实、准确。

2. 凭证上的金额、日期、用途等必须经过核实,确保凭证录入的数据准确。

3. 填制凭证时应注意字迹工整,不得擅自涂改或塞改凭证内容。

六、记账凭证的审批1. 填制凭证后,须经相关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在凭证上签字确认。

2. 负责人应对凭证上的金额、日期、用途等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予以签字。

七、记账凭证的存档1. 经审批的记账凭证应及时存档,按照规定的存档要求整理、归档。

2. 存档位置必须安全、防火、防水,确保凭证资料不丢失。

3. 存档的凭证应按照时间序列进行归档,方便查阅和管理。

八、记账凭证的查验和复核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和部门的记账凭证进行查验和复核,确保凭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查验和复核的过程中,财务部门有权要求相关单位提供所需的财务凭证和资料。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错误,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并向相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凭证账务管理制度

凭证账务管理制度

凭证账务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内凭证账务管理,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并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凭证账务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出纳、会计等财务工作人员,以及与凭证账务管理有关的领导及其他部门人员。

三、凭证的种类及处理流程1、凭证的种类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收据、发票、付款凭证、收款凭证、银行存取款凭证等。

2、凭证的获取财务部门必须确保凭证的获取真实、准确,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对各类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和登记,并保存备份。

3、凭证的处理流程凭证的入账应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和流程进行,必须经过审核、登记、审核、会计确认、领导审批等环节。

四、凭证保管管理1、凭证保管要求所有凭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存档,严禁私自存放或丢失凭证。

2、凭证存档管理凭证存档必须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确保凭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严禁私自篡改或销毁凭证。

同时,对于长期存档的凭证,必须进行定期查验和保管检测。

3、凭证保密管理凭证是公司重要的财务记录,必须严格保密,严禁私自外传或泄露,保障公司财务安全。

五、凭证管理责任人1、财务主管财务主管负责公司凭证账务管理的全面工作,要求负责凭证管理工作的保函完毕,确保凭证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2、出纳出纳是公司凭证账务管理的重要岗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凭证管理工作,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3、会计会计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凭证账务管理工作,确保凭证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六、凭证账务管理监督检查1、内部审计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凭证账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外部审计公司应定期聘请专业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凭证账务管理工作进行审计,评估公司财务管理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凭证账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记账凭证交接和系统操作记录管理制度

记账凭证交接和系统操作记录管理制度

记账凭证交接和系统操作记录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记账凭证交接和系统操作记录的管理,提高会计和财务管理人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财务管理部门的员工。

三、定义1. 记账凭证:指用来记录公司账务业务交易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支票、转账单、存款单等。

2. 系统操作记录:指涉及公司财务系统操作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录入、修改、撤销、审核等。

四、制度内容1. 记账凭证的交接(1)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的交接所有收到的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应及时整理并交给会计记录入账,不得私自保留或随意处理。

(2)收款单据的交接所有收到的现金或支票等收款单据,应由门店收银员及时结算并完成日终结账。

门店收银员须将当日所有收款单据以及结算报表交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并及时归档保存。

(3)付款单据的交接所有涉及公司资金支付的单据,应由财务部管理人员统一审核并办理付款手续。

所有付款单据应及时归档保存,并在严密审核的基础上完成付款操作。

2. 系统操作记录的管理(1)登录账户的管理所有涉及公司财务系统的员工,需根据权限登录各自的账号,并妥善保存账户及密码。

不得将账号及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2)操作记录的记录和管理财务部的人员需按照相应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操作流程必须有明确的记录,确保所有操作都经过了授权与监督。

所有系统操作记录都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在相应文件中,同时保留原始记录。

操作记录需要经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确保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合法、合规。

五、记账凭证与系统操作记录的综合管理公司所有交易记录均应以记账凭证为凭据,财务部应每月汇总对账,确保准确无误。

对于公司涉及的所有财务系统,应由财务部维护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对于因系统操作错误而导致的财务损失,应由操作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责任。

六、制度执行(1) 安排专人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凭证管理规定(3篇)

凭证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凭证管理,规范凭证使用,保障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的凭证管理。

第三条凭证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凭证必须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事项,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二)合法性原则:凭证的取得、使用、保管等环节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三)完整性原则:凭证应当齐全,不得缺项、漏项。

(四)连续性原则:凭证的编号应当连续,不得跳号、错号。

(五)保密性原则:凭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二章凭证种类第四条凭证分为以下几类:(一)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银行结算凭证、付款凭证、收款凭证、支出凭证、收入凭证等。

(二)记账凭证:包括日记账、明细账、总账等。

(三)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四)其他凭证:包括合同、协议、凭证附件等。

第五条各类凭证的具体内容、格式和编制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凭证取得第六条单位取得凭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凭证的取得必须合法、合规,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

(二)取得的凭证应当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三)取得的凭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税收、财政、金融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取得的凭证应当及时登记、保管。

第七条单位取得以下凭证时,应当办理以下手续:(一)发票:应当核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收据:应当核对收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加盖收款专用章。

(三)银行结算凭证:应当核对银行结算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加盖银行印章。

(四)付款凭证、收款凭证、支出凭证、收入凭证等:应当核对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四章凭证使用第八条单位使用凭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凭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凭证的使用必须真实、合法,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凭证管理规章制度

凭证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凭证管理,确保凭证的合法、合规、安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凭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凭证、合同凭证、业务凭证等。

第三条凭证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凭证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凭证是指反映公司经济业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凭证按其用途和性质分为以下几类:(一)财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等;(二)合同凭证:包括合同、协议、授权书等;(三)业务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入库单、出库单等。

第三章凭证的管理职责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凭证的接收、审核、登记、保管、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会计人员负责凭证的审核、记账、归档等工作。

第九条保管人员负责凭证的保管、调阅、销毁等工作。

第四章凭证的管理流程第十条凭证接收:各部门将凭证提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接收并登记。

第十一条凭证审核:财务部门对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凭证登记:财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凭证进行登记,包括凭证编号、日期、摘要、金额等。

第十三条凭证保管:凭证按照类别和重要性进行分类保管,确保凭证安全。

第十四条凭证调阅:需要查阅凭证时,应填写《凭证调阅申请单》,经审批后由保管人员提供。

第十五条凭证归档:凭证保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第十六条凭证销毁:凭证保管期满后,经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前应进行清点、登记,并由专人监督。

第五章凭证的管理要求第十七条凭证应真实、合法、完整,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第十八条凭证填写应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刮擦。

第十九条凭证保管应安全,防止丢失、损坏、被盗。

第二十条凭证调阅应登记,确保凭证调阅的透明性。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凡违反本制度,造成凭证管理混乱、丢失、损坏、被盗等后果的,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记帐凭证管理制度

记帐凭证管理制度

记帐凭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记账凭证管理,提高凭证处理效率,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凭证,是指用来记载、证明经济业务的单据、账簿记录或电子文档,包括原始凭证、业务凭证、记账凭证及其他相关凭证。

第三条企业所有部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完成日常记账凭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各部门配合。

第二章记账凭证的种类和来源第五条记账凭证包括:原始凭证、业务凭证、记账凭证及其他相关凭证。

1.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部门或单位开具的凭证,如销售发票、采购发票、银行对账单等。

2. 业务凭证是对原始凭证进行汇总分类后形成的凭证,如收款单、付款单、借款单等。

3. 记账凭证是根据企业会计政策和国家财会法规进行记账处理的凭证,如会计凭证、凭证汇总单等。

4. 其他相关凭证是指能够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凭证,如合同、协议、证照等。

第六条记账凭证的来源包括:本单位内部、外部单位及其他主体。

1. 本单位内部是指本单位自行开具的凭证。

2. 外部单位是指其他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开具的凭证。

3. 其他主体是指个人、家庭、外国单位等开具的凭证。

第三章记账凭证的领用和使用第七条记账凭证领用必须经审批并登记备案。

1. 各部门必须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凭证领用申请,并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

2. 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进行凭证领用,并在凭证领用簿上填写领用人、领用数量、领用时间等内容。

3. 领用部门必须妥善保管凭证,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第八条记账凭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企业会计政策和国家财会法规的要求进行。

1. 原始凭证、业务凭证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相关经济业务的收付款信息。

2. 记账凭证必须按照企业会计政策和国家财会法规的要求进行记账处理。

3. 其他相关凭证必须能够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记账凭证附件管理规定(3篇)

记账凭证附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记账凭证及其附件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采购发票、付款凭证、收款凭证、报销单、合同、协议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记账凭证及其附件必须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不得伪造、变造。

2. 完整性原则:记账凭证及其附件应完整无缺,不得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3. 准确性原则:记账凭证及其附件内容应准确无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4. 及时性原则:记账凭证及其附件的整理、归档应及时进行,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

第四条附件分类记账凭证附件分为以下几类:1. 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支票、汇票、银行对账单等。

2. 复印件:包括合同、协议、通知、证明等。

3. 其他附件:包括项目申报材料、审批文件、会议纪要等。

第五条附件收集与整理1. 附件收集:各部门在发生经济业务时,应将相关附件收集齐全,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附件清单。

2. 附件整理:将收集到的附件按照记账凭证顺序进行整理,确保附件与记账凭证一一对应。

3. 附件审核:财务部门对收集整理的附件进行审核,确保附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六条附件填写要求1. 附件名称:应与记账凭证一致,并注明附件份数。

2. 附件内容:应清晰、完整,不得涂改、剪贴。

3. 附件日期:应与记账凭证日期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应注明原因。

4. 附件签章:相关责任人应在附件上签字或盖章。

第七条附件保管1. 附件保管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规定,记账凭证及其附件的保管期限为30年。

2. 附件存放:附件应按照记账凭证顺序存放,便于查阅。

3. 附件调阅:需查阅附件的,应填写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阅。

第八条附件归档1. 归档时间:记账凭证及其附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应进行归档。

2. 归档要求:归档的附件应完整、准确,并按照规定格式整理。

最新凭证管理制度

最新凭证管理制度

最新凭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凭证管理工作,确保凭证的真实、准确、完整、合规,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凭证管理制度。

第二章凭证的种类和内容1.凭证的种类: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复原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2.凭证的内容: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凭证标识号、凭证日期、凭证摘要、凭证金额、借贷方向、经办人、复核人等。

第三章凭证的管理1.凭证的登记:凭证应按照发生顺序登记,确保每一笔业务都有凭证支持。

2.凭证的保存:所有原始凭证必须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备查的凭证必须保存到备查审计结束。

3.凭证的归档:凭证归档应按照科目、时间等分类进行,便于查阅和审计。

第四章凭证的填制1.凭证的准确填写:填写凭证应准确、清晰,不得有涂抹、错漏。

2.凭证的审核:凭证填制完成后,应经过复核人的审核,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凭证的会计处理:凭证填制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会计处理,遵循财务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凭证的使用1.原始凭证的重要性:原始凭证是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存,不得私自销毁或篡改。

2.复原凭证的使用:复原凭证应根据需要进行复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记账凭证的作用:记录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凭证必须齐全、完整,否则将影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第六章凭证的审核1.凭证审核的程序:凭证审核是保证凭证准确性和合规性的重要环节,必须由专人进行审核。

2.凭证审核的责任:凭证审核人应对凭证的内容、算术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确保凭证的真实性。

3.凭证审核的记录:凭证审核人应将凭证审核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第七章凭证的整理与报销1.凭证的整理:凭证整理应按照科目、时间等分类进行,便于查阅和审计。

2.凭证的报销:凭证报销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违规报销。

3.凭证的结账:凭证结账应在月底进行,确保凭证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会计实务:凭证账簿的管理

会计实务:凭证账簿的管理

凭证账簿的管理一、设置账簿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同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账簿的登记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记账核算。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真实序时逐笔记账核算。

 纳税人使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有关税收方面的规定不一致时纳税人必须依照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三、账簿保管 账簿作为公司重要的经济业务记录,是进行财务、税务检查、审计检查的重要资料。

下表列出了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会计账簿保管期限。

 会计账簿保管期限备注 1、日记账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2、明细账15年 3.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 4、固定资产卡片国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5、辅助账簿15年 6、涉及外事和其他重要的会计账簿永久 四、税收证明管理 1、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缴纳税额的纳税人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提供劳务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写明外出经营理由、外销商品的名称、数量、所需时间,并提供税务登记证或副本,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核准后签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人应当按规定提供纳税担保或缴纳相当于应纳税额的纳税保证金。

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国家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按规定的缴销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缴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退款手续。

 2、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如果购货方已付购货额或者货额未付但已作财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收回的,纳税人应向购货方索取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或者索取折让证明,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企业会计凭证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凭证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凭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凭证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的会计凭证管理。

第三条企业的会计凭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二章会计凭证的种类和内容第四条企业的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五条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包括发票、收据、支票、银行对账单、合同、协议等。

第六条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包括日记账、总账、明细账等。

第七条会计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二)制证日期;(三)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金额;(四)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原因;(五)经济业务的当事人;(六)制证人的签名或盖章;(七)审核人的签名或盖章;(八)记账人的签名或盖章;(九)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第三章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第八条会计凭证的填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字迹清楚、规范;(三)凭证的名称、编号、制证日期等填写准确;(四)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金额计算正确;(五)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原因说明清楚;(六)经济业务的当事人填写准确;(七)制证人、审核人、记账人签名或盖章完整。

第九条会计凭证的审核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凭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凭证的填制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凭证的审核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四)审核人对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章会计凭证的保管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凭证的保管制度,确保会计凭证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第十一条会计凭证的保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会计凭证应当及时归档,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二)会计凭证的归档应当按照凭证的种类和编号顺序进行;(三)会计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四)会计凭证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销毁;(五)会计凭证的借阅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借阅或泄露。

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1.记录的基本准则(1)准确性: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不能夸大或缩小事实。

(2)完整性:记录应该体现事务的全过程,不能遗漏重要信息。

(3)及时性:经济业务活动应及时记录,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及时准确。

(4)可比性:记录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以便比较和分析。

2.记录的原则和方法(1)会计等式原则:记录应基于会计等式,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货币计量原则:记录应以货币单位为计量基础,以便于记账和比较。

(3)复式记账法:每一笔经济业务应当至少有两个对应的账户进行借贷记账。

(4)核算项目的分类:记录应按照一定的核算项目分类,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等。

3.记录的流程和责任(1)记录的流程:经济业务的发生应当及时记录,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核算和汇总,最终形成财务报表。

(2)记录的责任:财务人员应负责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发现的错误和遗漏应及时进行纠正。

1.凭证的种类(1)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付款凭证等,记录了经济业务的发生事实和交易金额。

(2)记账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制作的记账凭证,标明借方和贷方的科目、金额等信息,用于记账和核算。

2.凭证的要求和编制(1)凭证的要求:凭证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经济业务的事实和交易金额,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

(2)凭证的编制:凭证应按照一定的编制程序和流程进行,包括填写凭证摘要、借贷方科目、金额等。

3.凭证的审核和归档(2)凭证的归档:凭证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和归档,以便于查阅和审计。

4.凭证的保存期限凭证的保存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应至少保存五年以上。

总结起来,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具有重要意义。

透过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据。

因此,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于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运行。

记账凭证财务制度

记账凭证财务制度

记账凭证财务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经济运行监督,保证企业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职工。

三、凭证的种类
1. 财务收支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2. 资产凭证:包括采购凭证、资产折旧凭证、资产报废凭证等。

3. 财务调整凭证:包括调整凭证、冲账凭证等。

四、凭证的内容
1. 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凭证字号、填制日期、凭证名称、填制人、审核人、记账人、金额、摘要等。

2. 凭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填报。

五、填制要求
1. 凭证填制应当按照财务规定格式填写。

2. 凭证填制人员应当经过财务培训,熟练掌握填制要求。

六、审核要求
1. 凭证审核人员应当熟悉企业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审核要求审核凭证。

2. 凭证审核人员应当签字确认审核结果。

七、记账要求
1. 记账人员应当熟悉会计知识,按照企业财务制度准确记账。

2. 记账人员不得将企业资金用于个人利益。

八、存档要求
1. 凭证应当按照规定归档存档,保证凭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凭证存档应当定期整理,方便查阅。

九、违规处理
1. 凭证填制、审核、记账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将根据企业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 涉嫌财务作假、挪用资金等行为,将依法处理。

十、附则
1. 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遵循企业财务制度为准。

公司会计凭证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凭证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凭证管理制度我们需要明确会计凭证的定义。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变更或完成情况,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它是会计信息系统的入口,是会计信息处理的起点。

因此,制定严格的会计凭证管理制度,对于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至关重要。

在制定会计凭证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的会计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要求,保证其合法性。

2. 完整性原则:会计凭证应当全面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不得遗漏任何重要细节。

3. 及时性原则:会计凭证应当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制作,以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4. 准确性原则:会计凭证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金额计算应正确,摘要应简明扼要。

5. 一致性原则:同一企业应保持会计凭证格式和填制方法的一致性,便于管理和查阅。

我们将具体阐述会计凭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会计凭证的种类与格式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会计凭证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每种凭证应有固定的格式,包括凭证编号、日期、摘要、金额、会计科目、制证人、审核人、记账人等要素。

二、会计凭证的制作流程制作会计凭证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从业务发生到凭证制作,再到审核、记账,每一步骤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

例如,业务部门应在业务发生后及时提供相关单据,会计部门则负责审核这些单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据此制作会计凭证。

三、会计凭证的审核与保管会计凭证在制作完成后,应由指定的审核人员进行复核,确保其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审核无误后,凭证应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查账和审计之用。

同时,应建立电子备份,以防原件遗失或损坏。

四、会计凭证的定期检查与评价企业应定期对会计凭证进行抽查和评价,以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这不仅可以及时纠正错误,还可以不断完善会计凭证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五、违规处理与持续改进对于违反会计凭证管理制度的行为,企业应设立明确的处罚措施。

同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会计凭证管理流程,适应企业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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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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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帐凭证管理规定
-03-20发布 -04-01实施湖北东神楚天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记账凭证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会计人员取得、填制与保管记账凭证工作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记账凭证是指财会部门根据审核确认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
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载经济业务的简要内容,确认会计分录,作为记账直接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

3 职责
3.1会计人员:负责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正确的记账凭
证。

3.2出纳:负责核对记账凭证现金及银行存款等科目的金额。

3.3会计主管:审核记账凭证的内容真实、正确性。

4 管理内容
4.1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4.1.1记账凭证的名称。

4.1.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4.1.3记账凭证的编号。

4.1.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4.1.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4.1.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4.1.7记账标记。

4.1.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4.1.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
章。

4.2记账凭证填制的要求
4.2.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正确、完整。

即在对原始凭证审
核无误的基础上填制记账凭证。

4.2.2记账凭证日期的填写。

记账凭证的日期应按编制当天日
期填写。

有些属于当月经济业务,如费用的分配或成本、利润的结转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的记账凭证,需要到以后月份才能编制凭证的,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

4.2.3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
记账凭证的,系统能够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4.2.4记账凭证能够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
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能够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

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2.5记账凭证的附件张数应与原始凭证的附件张数一致。

4.2.6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能够不附原始凭证外,其
它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4.2.7记账凭证摘要的填写。

4.2.7.1经济业务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

摘要应与原始凭
证内容一致。

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短精练。

应能使阅读的人经过摘要就能了解该项经济业务的性质、特征,判断出会计分录的正确与否,一般不必再去翻阅原始凭证或询问有关人员。

4.2.7.2对反映不同经济内容的同一张记账凭证,每项经济内
容准用对应一个摘要,不能笼统使用同一个摘要。

4.2.7.3收支的结转和费用预提摊销等应注明相应期间。

4.2.7.4往来业务的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摘要应具备对方单
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所属部门。

4.2.8记账凭证的会计科目应根据原始凭证的相关内容填写。

4.2.9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并保证借贷平衡。

必须根据国家统一
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凭证借、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合计数必须计算正确。

4.2.10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记账凭证内容应与打印出的纸质版的
记账凭证内容一致。

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人员、出纳和会计主管的印章或签字。

4.3记账凭证编制的方法
4.3.1日常收支业务摘要的编写要规范统一。

根据业务量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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