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属各工程项目及相关劳务用工活动。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一)管理目标通过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实现对劳务人员的精细化管理,确保劳务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防范劳务纠纷,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升企业劳务管理水平。
(二)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劳务实名制管理合法合规。
2、全员覆盖原则:将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做到应管尽管。
3、真实准确原则: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4、动态管理原则:及时跟踪劳务人员的进退场、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5、信息安全原则:加强劳务人员信息的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劳务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人力资源、工程管理、财务、安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二)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
2、协调解决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监督检查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职责1、人力资源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手续办理和劳动合同签订。
(2)建立和维护劳务人员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劳务人员信息。
(3)组织劳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工程管理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现场管理,包括进退场登记、考勤管理等。
(2)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要求。
(3)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
3、财务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监督劳务分包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
4、安全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
(2)对劳务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办理职责第五条公司职能部门职责(一)人力资源部门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二)安保部门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非凡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信息管理第六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七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九条分包队伍应明确劳务专管员,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工作。
按时提供如下资料:1、进场职员花名册一分包队伍劳务职员花名册。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二、管理目标通过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达到以下目标:1、准确掌握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考勤情况、工资发放等,实现对劳务用工的全过程管理。
2、有效防范劳务纠纷,保障劳务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3、提高劳务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三、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劳务管理员:具体负责劳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合同管理、考勤记录、工资核算等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各类劳务管理报表。
3、施工班组负责人:负责本班组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协助劳务管理员做好相关工作,督促劳务人员遵守项目管理制度。
四、劳务人员信息登记1、劳务人员入场前,由劳务管理员负责收集其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2、建立劳务人员信息台账,对劳务人员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人员变动情况。
五、劳务合同管理1、所有劳务人员必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方式、社会保险等。
2、劳务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条款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3、劳务管理员负责对劳务合同进行编号、归档管理,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六、考勤管理1、采用电子考勤或纸质考勤相结合的方式,对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2、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每日由劳务人员签字确认。
3、劳务管理员定期对考勤记录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工资核算和劳务纠纷处理的依据。
七、工资支付管理1、制定合理的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2、劳务人员工资应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合法方式支付,严禁现金发放。
3、劳务管理员根据考勤记录和工资标准,核算劳务人员工资,编制工资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发放。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维护劳务人员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名制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乂乂项目部。
口第三条本细则内容包括劳务实名制相关劳务承包方进场基本要求、劳务人员身份确定、上下班考勤记录、劳务实名制工资确定及发放、劳务工资发放纠纷的处理与责任界定等,其它相关管理若与《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细则》内容发生冲突,照本细则条款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工作原则(一)项目经理为直接责任人;(二)杜绝出现劳务人员群体性滋事讨薪情况及在施工现场采取极端方式讨薪事件;(三)不允许隐报、瞒报欠薪事件,严禁各级管理人员出现将事态扩大化的不良言行;(四)严禁将劳务人员工资一次性支付给劳务承包方委托人,必须遵循实名制“银行卡”,发放劳务人员工资。
第五条实名制管理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生产副经理组员:技术负责人、劳资员第二章实名制管理实施流程第六条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一)资质审核未通过,可要求更新资质或直接清退;1.《劳务人员花名册》。
项目经理部自承包方劳务人员进场之日起,必须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内容的填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必须完整,及时记录人员增减动态,并准确标明劳务人员进、退场时间;2.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务人员身份证原件由承包方负责人统一收集上交项目部,项目部劳资专管员统一复印;3.影像信息采集。
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全体务工人员按照劳务承包方逐一进行集体影像采集和个人影像采集(要求:免冠、正脸);4.劳资专管员将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录入农民工监管平台,纸质材料装订保存。
第三章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第七条考勤制度(一)建立多媒体考勤机考勤管理制度。
1.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按照承包方名称分门别类的对劳务人员进行指纹录入、人脸录入或者密码录入等信息采集。
2.劳务作业人员每日至少需要进行2次考勤(进场、出场)。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编制目的 (3)1.2 编制依据 (3)二、术语定义 (4)2.1 劳务实名制 (5)2.2 建筑工程项目 (7)三、劳务实名制管理目标 (8)四、劳务实名制管理原则 (9)4.1 坚持依法合规 (10)4.2 坚持科学管理 (11)4.3 坚持信息共享 (12)五、劳务实名制管理流程 (13)5.1 个人信息采集 (14)5.2 个人信息审核 (15)5.3 个人信息应用 (16)六、劳务实名制管理措施 (17)6.1 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档案 (19)6.2 加强劳务人员培训 (19)6.3 实施劳务人员动态监管 (20)6.4 建立劳务人员诚信体系 (21)七、劳务实名制管理效果评估 (22)7.1 评估方法 (24)7.2 评估标准 (25)八、劳务实名制管理保障措施 (26)8.1 组织保障 (27)8.2 制度保障 (28)8.3 技术保障 (29)一、内容综述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是为了保障建筑行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中的劳务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和谐共生而制定的。
本方案旨在通过实施实名制管理,明确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权益,确保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的透明化、规范化和合法化。
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立与运行:确立实名制管理制度,构建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劳务人员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
劳务人员的登记与身份识别:对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进行全面登记,核实身份信息,确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劳动合同签订与权益保障: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建筑企业与劳务人员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劳务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劳务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劳务矛盾,维护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属各项目部及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各类劳务作业人员。
第三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动态管理、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离职等手续办理,建立和维护劳务人员信息档案。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检查劳务人员出勤、作业情况。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发放和监督,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第八条项目部是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时采集、更新劳务人员信息,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劳务人员信息采集第九条项目部在劳务人员进场前,应当收集其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第十条收集劳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信息,核实其从业资格和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采集劳务人员的银行卡信息,用于工资发放。
第十二条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
第四章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当采用电子考勤或书面考勤等方式,对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考勤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每日进行统计和公示。
第十五条劳务人员请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注明请假原因和时间。
第十六条对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劳务人员,项目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劳务人员工资管理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当根据劳务合同约定,编制劳务人员工资表。
第十八条工资表应当包括劳务人员姓名、工作天数、工资金额等内容,并经劳务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工资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劳务人员银行卡中。
关于劳务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建设施工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与工资发放管理的通知各施工项目部:鉴于近期来各项目产生的劳资纠纷较多,致使各项目劳资风险增高,且在劳动主管部门对公司在建项目劳资检查中,因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考勤与工资发放的处罚事件增多。
为规避及杜绝此类问题,保证项目实名制及工资发放,做好“根治欠薪六项基本制度”,现做以下规定,请各施工项目贯彻实行。
一、进场管理1、各项目人员进场施工前需完成大劳务合同的签订,并在进场后一个月内与班组签订劳务分包协议。
2、工人进场前须落实实名制通道的安装及启用联网工作。
3、项目开工后需确定劳资专管员(劳资员证书),并办理委托手续,授权管理项目劳资日常管理。
劳资专管员负责劳务人员进场手续办理、实名制系统维护及录入及按“六项制度”要求建立“劳资基础台账”。
4、工人进入现场必须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具体的计薪方式)及进行相关教育手续,用工要求参照“公司红线管控告知书”,进场手续不全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建筑工人录入实名制系统应做好按班组或分包单位分类分组管理。
二、过程管理1、项目需重点关注实名制考勤情况,实名制考勤记录作为劳资员每月考勤信息核对的依据,原则上无合同及无实名考勤记录的人员不得发放工资。
2、各施工项目应严格落实考勤与工资发放审核管理。
劳资员每月需与班组确认工人基本信息、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计薪依据),考勤表及工资表由工人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原则不得代签,代签需要有授权委托书。
3、专户打款前需由劳务公司或分包单位需向公司提供“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民工工资委托支付承诺书”。
4、劳资专管员须每月负责按“六项制度”要求收集实名制发薪资料,更新完成当月“劳资动态台账”。
项目负责人须督促落实。
三、退场管理1、过程退场管理要求,班组或工人中途退场,项目须与劳务公司、班组、工人确认工程量、考勤天数、已发金额及其他依据,与班组或工人签订“班组结清承诺书”或“工人退场结账单”(劳动关系解除),根据“工人退场结账单(退场承诺书)”或约定时间发放余款。
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
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
引言
劳务实名制是一种管理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的制度,旨在确保劳动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程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劳务实名制的管理要求,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劳务实名制的基本原则
1. 实名登记:劳动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
2. 维护隐私:妥善保管劳动者的个人身份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3. 公平公正:根据劳务实名制的要求,一视同仁地管理劳动者的身份信息。
二、劳务实名制的管理步骤
1. 登记:雇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提供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实名登记。
2. 验证:雇主核实劳动者提供的身份信息,并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联网验证。
3. 记录:将劳动者的身份信息记录在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4. 更新:在劳动者身份信息有变动时,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和记录,保持信息的有效性。
5. 审查:定期对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三、责任与监督
1. 雇主责任:雇主应落实劳务实名制的管理要求,保障劳动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2. 监督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实名制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
3. 处罚措施:对违反劳务实名制的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附则
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适用。
2. 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保护其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与隐私。
以上是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希望能为劳动者和雇主提供实用指导,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四项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劳务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为解决农民工工资〃年年清,年年欠〃的顽疾,本着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入手,建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做到标本兼治,切实保农民工劳动报翻权益,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劳务人员的工资支付台账,实行工程款和工资分离整理的工作,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一、在工程项目上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按照《人民币银行结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之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同期工程款的定比例或劳务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划拨到工程项目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劳务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为解决农民工工资“年年清,年年欠”的顽疾,本着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入手,建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做到标本兼治,切实保农民工劳动报翻权益,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劳务人员的工资支付台账,实行工程款和工资分离整理的工作,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一、在工程项目上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按照《人民币银行结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之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同期工程款的定比例或劳务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划拨到工程项目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及考核细则 (1)(1)
XX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及考核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制及职责第三章劳务实名制实施管理第四章考核标准及评价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考勤管理,建全劳务实名制管理体系,规避劳务实名制用工风险,完善项目用工基础数据统计,提升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公司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现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所属各类项目的劳务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通过建立管理体系、界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统一操作标准、完善考核评价,规范劳务实名制管理行为,通过表单化、信息化、网络化方式及时准确高效实施实名制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制及职责第四条公司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实行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三级管控机制。
第五条在项目进场前,项目经理部应做好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策划,指定专人负责实施,并将实名制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报送至分(子)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员及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规划、监督并核查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员工作职责:一、根据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现状,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体系,负责制定或修订公司相关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和要求。
二、负责公司劳务实名制系统平台的管理和维护,以及设备系统问题的收集、整理、处理与反馈。
三、负责公司及分公司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员的培训、账号设置、考勤系统激活码的对接与发放。
四、负责劳务实名制考勤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审核,并定期编制、发布公司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周报。
五、负责劳务实名制与验工计价相结合的流程审核,负责审核公司所属项目分包验工计价中劳务实名制考勤数据与工资发放情况。
六、维护、审核集团劳务实名制系统的对接和打卡情况。
七、负责组织考核分公司、项目中心、直属项目部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员。
八、检查二级单位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和项目部实施情况,并形成记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扩大,劳务输出和劳务派遣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
然而,由于信息不透明和管理漏洞等问题,劳务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不合法、不规范的现象。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务市场秩序,制定和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第一章劳务实名制管理概述劳务实名制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在劳动关系建立前,通过机构进行申报登记,实名制地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认工作人员的身份真实性,确保劳动者享受合法权益,规范劳务市场的运行。
第二章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具体规定1. 劳务实名制登记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在达成劳动关系之前,应通过指定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登记时,劳务人员应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
2. 劳务实名制核查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务人员时,应与劳务实名制管理机构联系,核实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登记信息。
并在劳动关系建立前,核实和确认劳务人员的身份真实性。
3. 劳务合同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时,应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劳务实名制档案管理劳动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应妥善保管劳务实名制登记信息和劳务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建立劳务实名制档案。
劳务实名制档案应具备完整的信息,便于日后管理和查询。
第三章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权益保障1. 薪酬保障劳务人员在用工过程中,应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并保障工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工时保障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确保其享有合法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权益。
同时,严禁加班和超时工作,保护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
3. 休假保障劳务人员享有休假的权益,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安排劳务人员的休假时间。
劳务人员有权根据自身需要申请休假,用人单位应积极响应和安排。
第四章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机制为了保证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施工项目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范文模板
施工项目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理用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及相关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做好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认真贯彻〃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
项目负责人、劳资管理员、各专业班组长分别为各级劳资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各项目负责人本着加强劳资管理、规避劳资风险,促进项目顺利竣工为目的,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专业班组长本着加强自身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目的,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凡在公司下属各在建项目部都必须接受公司实名制管理小组的检查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六条为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及确保项目部劳务工作的有效管理,特别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第七条任何专业班组长应签订入场承诺书。
班组长在招用建筑劳动力时,必须认真审查其证件,工人必须要持有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需提交其他有效证件,不得使用证件不齐全的建筑劳动人员。
第八条所有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合法身份证复印件及二寸彩照一张,工人必须保证证件的真实性。
项目部劳资管理员根据工人提供的资料2个工作日内办好考勤。
如果工人中途离职或变更,班组长应提前一天上报项目部办理劳务注销或登记手续。
第九条临时工在临时工签到处签名考勤,固定工采用考勤。
第十条工人接到班组长通知后及时到项目部劳资管理员处签字并记录考勤信息。
第十一条考勤形式根据各在建项目部实际可采取指纹考勤、磁卡考勤等方式实施。
第十二条日常工作中,班组长自己也须对该班组各工人进行考勤,每月5日前班组长须向项目部提交考勤表彳寺项目部劳资管理员与打卡考勤表核对一致后,班组长在考勤表上签字。
第十三条打卡的记录、出勤的证明将作为每个月工资发放的依据,各班组应认真遵守,考勤记录外的工资,一概不承认。
如因班组自身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班组自行承担。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劳务人员管理,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
三、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1. 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且身份证件信息真实、准确。
2. 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籍贯、文化程度、工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4. 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佩戴实名制胸牌,确保在施工现场的身份识别。
5. 劳务人员必须遵守我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6. 劳务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劳务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实名登记、信息更新等工作。
2. 项目部负责劳务人员现场管理,包括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考勤、工资发放等。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和结算工作。
五、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措施1. 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劳务人员信息实时更新和查询。
2. 对劳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劳务人员素质。
3. 加强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确保劳务人员出勤率。
4. 完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制度,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5. 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各部门应加强对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民工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权益保障和社会融入。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地相继出台了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旨在确保劳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管理有序。
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劳务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得到准确记录和存储。
首先,建立劳动者基本信息库,包括身份证件信息、就业记录、社保缴纳情况等。
其次,设立全国统一的劳务农民工自愿参加的个人账户与信息平台,劳务农民工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和管理自己的个人信息。
同时,建立联网查询系统,使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能够实时、快速地查询劳务农民工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还包括了相关的制度和政策。
首先,对违规用工行为进行处罚,加大违规用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
其次,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鼓励用工单位与劳务农民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另外,加强培训与教育,提高劳务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促进他们的职业发展和融入城市社会。
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实施还涉及到相关部门的职责和配套措施。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确保用工单位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劳务农民工信息。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劳务农民工的投诉和纠纷。
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假冒农民工和中介机构的打击力度,有效防止农民工的身份信息被盗用和滥用。
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的推行,对于保护劳务农民工的权益,促进其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推动农民工实现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在法律、政策和技术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总之,劳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农民工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1. 制定本实施细则的目的: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夯实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责任,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建筑从业人员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总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人员的实名制管理。
二、建筑工人实名制(以下简称实名制)1. 实名制的定义:对施工单位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2. 实名制管理的对象:施工单位所招用的建筑工人。
三、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1. 依托平台:福建省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简称省平台)开展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
2. 监管内容:省平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工程审批制度平台、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项目实施信息化监管。
四、实施步骤1. 项目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向省平台录入建筑工人实名信息。
2. 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期更新建筑工人实名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 项目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流程。
五、权益保障1. 项目施工单位应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等。
2. 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建筑工人权益保障培训,提高建筑工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六、监督管理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实施细则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则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劳务实名制管理准则
劳务实名制管理准则1. 背景劳务实名制是指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劳动能力证明,并被用人单位进行备案登记的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的推行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2. 目的本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
3. 管理原则- 实名制原则: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必须要求劳动者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劳动能力证明,并进行备案登记。
- 平等就业原则: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不得因劳动者的性别、年龄、民族等因素进行歧视。
-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用人单位应确保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信息安全原则:用人单位应妥善保管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并严格控制信息的使用范围和途径。
4. 管理步骤4.1 招聘和录用- 用人单位应发布真实、准确的招聘信息,不得虚假夸大就业条件。
- 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核实身份和劳动能力证明,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4.2 实名备案- 用人单位应将录用的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和劳动能力证明进行备案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
4.3 信息保护- 用人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劳务实名制信息保护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
- 用人单位应采取合理措施,加强信息安全防护,防止信息被盗用或篡改。
5. 监督与执法- 用人单位应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劳务实名制的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 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实名制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知晓率。
- 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准则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以上是《劳务实名制管理准则》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这将有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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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保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营改增”需要,解决好农民工(劳务)工资的支付和监督问题,保障民生资金安全,确保农民工(劳务)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保证农民(劳务)工切身利益,维护农民工(劳务)合法权益;防止劳务企业挪用资金、拖欠农民(劳务)工工资等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中铁八局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
不论是劳务作业分包单位还是专业分包单位,其进场作业人员均应按本实施细则办理。
第二章意义与目的第三条农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保障实施细则能切实有效地降低劳务纠纷、保障农民工合法工资支付。
要重点抓好“四关”,即实名制管理关、合同签订关、工作考勤关、工资发放关,从根本上维护项目稳定,保障项目施工顺利实施。
在合同签订关中,要重点监督劳务工人与劳务公司、劳务工人与班组之间的合同签订,将劳务管理细化到班组和个人。
第四条主要作用1、监督进场人员身份“合法”、有效,并履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义务。
2、监督《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有效,并100%覆盖。
3、考勤记录有效,随时了解其人员状况,为工程施工管理提供依据。
4、保障农民工资准确发放,提高农民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第五条公司成立农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保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组长: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副组长:分管成本副总经理组员:公司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安质部、工程部、法律事务部、人资部、纪监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项目劳务实名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及要求如下:组长: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副组长: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组员:其它领导班子、财务部长、综合部部长、工经部长、安质部长、工程部长。
第七条分包单位(包括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分包)必须设专职劳务管理员:1名以上,并在分包合同中约定。
分包单位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务作人员的进场、退场、工资发放管理,并与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对接办理本单位劳务作业人员的进场、退场、工资发放管理。
第四章部门职责分工第八条公司门职责分工:1、人力资源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日常管理,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对本细则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财务会计部负责资金保障,并按本细则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代发;3、成本管理部负责及时审核分包验工计价,按本细则完善分包合同,同时督促项目部对本细则的实施;4、法律合规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为支付保障工作提供法规保障;第九条项目部各门职责分工:1、工经部:负责与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符合本细则实的规定;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分包验工计价业务。
2、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1)分包单位劳务作业人员进、退场手续办理;2)配合财务人员收取进场保证金;3)建立登记劳务工管理台账;4)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关数据收集、汇总上报。
5)审核协作队伍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案。
3、安质部:对已办理进场登记的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考核不合格则不得进场工作;对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4、财务部:1)负责办理劳务工工资支付,负责统一办理劳务工“银行工资卡”备案工作;2)按规定代发农民工工资;3)按规定拨付分包款(指扣除代发工资款后);4)保存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及凭证。
第五章分包单位职责第十条劳务工管理遵循“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
由分包单位对所提供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安全等事务进行管理,并承担责任。
分包单位可书面授权劳务企业施工现场负责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代行管理职责。
劳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对施工现场农民(劳务)工的安全,生产,生活费承担责任,与项目部进行具体工作对接。
总包单位项目部在欠付分包工程款范围内代发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并不能减轻分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责任。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提供的农民(劳务)工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并且适合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身体健康人员。
凡未满十八周岁及超过六十周岁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劳务施工,超过五十周岁的农民(劳务)工,劳务企业不得安排从事高空、高压等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的配合项目部组织实施《农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保障实施细则》,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其主要工作如下:1、提供《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2、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提供原件一份交项目部;3、组织拟进场作业农民工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4、督促拟进场农民工提供拟身份证,办理《农民工进场登记表》登记、办理工资发放银行卡。
5、每半月与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核对考勤记录。
6、按规定编制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并完成签字手续后交项目财务部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总额应合理且不得高于收方计价总额,由公司项目部代发的农民工工资仅为扣税后的实得工资,农民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由分包单位负责扣除并按规定缴纳;7、每季度对每一个农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统计,并完成《农民工工资支付统计表》的填写,签认完成后交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与农民工亲自签认。
8、督促拟进场农民工向项目部交缴进场保证金***元每人,农民工退场时完成每个人的工资清算手续及退场手续,项目部退还进场保证金。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按第十二条规定,督促并协助劳务作业人员担供进场所需的资料及填写相关表格。
分包单位拟进场人员安教育培训合格,提供资料经项目部党群协助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审核,同意后方能进场作业,同时项目部党群协助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办理门禁准入。
第六章劳务人员进场及考勤管理第十四条分包单位拟进场人员每人必须向项目部交缴200元保证金,保证金由项目部财务负责收缴,并开据收据,一人一张,分别办理。
进场人员需退场并办理完成退场手续经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同意后退还。
第十五条分包单位的所有拟进场人员(包括劳务业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机械操作手等)必须向项目部提供以下资料:1)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证)、2)分包单位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证的劳动合同、3)劳务作业人员的体检报告(若需要)、4)劳务作业人员保证金交缴收据复印件;5)农民工进场登记表。
第十六条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逐一审核分包单位拟进场人员的资料,对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审方能同意进场。
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农民工进场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确保签字真实有效。
重点要审核农工工资发放的直接责任人,搞清分包单位内部实际的结算关系,以杜绝层层转包。
第十七条农民工进场资料的保管。
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应农民工进场资料可靠保管,每人设置一资料代(盒)并分类(最好按分包合同分类)保管。
过程中形成的工资发放确认单据、退场手续等也应一并归入管存。
第十八条门禁系统设置规定。
1、有条件的项目部必须设置全封闭施工现场,并设置实名制通道。
全封闭施工现场内原则上不得有农民工住宿。
农民工进场作业必须通知实名制通道,并进行考勤管理。
办理了进场准入手续的方能办理门禁准入。
2、对于线路式工地或不能全封闭作业的工地,项目部应对农民工配发统一的安全帽,对安全帽进行编号,一人一号。
编号同《农民工进场登记表》编号,以便管理。
项目管理人员通过安全帽识别作业人员是否办理相关手续。
3 、门禁系统全要求1)封闭作业现场原则上只设一入实名通道出入口。
所有进出作业人员只能通过实名制通道出入口进出。
出入口管理由专人负责。
2)实名制通道出入口应设置足够数量的门禁系统。
门禁系统原则上安装人脸视频设系统,且是进、出双向识别。
3)门禁系统应能自动形成考勤记录。
第十九条考勤管理1、办理了准入手续的农民工方能办理门禁准入证,并通过门禁进出施工现场;2、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应每天下载、并打印考勤记录,并将结果向项目经理汇报。
3、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每半月汇总考勤记录并与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签认。
4、所有考勤记录及汇总签认表由项目部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保管5、项目管理人员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作业人员的准入负责,一经发现未办理准入手续作业人员入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作业并退出本施工现场。
或要求立即办理准入手续。
第七章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第二十条农民工工资卡办理与登记。
原则由项目财务人员为进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
工资卡发放给农民工时应签字。
不能集中统一办卡,应将农民工本人的工资卡信息填写在《农民工进场登记表》中。
第二十一条农民工工资发放。
原则上由项目财务部实施工资代发。
工资发放表由分包单位编制并完善相关手续。
财务人员应根据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提供的考勤数据审核其合理性,对于非考勤人员不得发放。
同时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将发放的情况通报给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以便统计。
第二十二条存兑汇票支付分包工程款时的工资发放管理。
因项目资金紧张必须采用存兑汇票支付分包工程款,项目部财务不能履行代农民工工资时,分包单位应积极筹集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并把支付情况提交给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应认真核对其它发放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并经项目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同意后方能办理下一笔分包工程的支付。
第二十三条农民工工资统计与确认。
项目部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应根据工资发放表与分包单位劳务管理人员核对每一个农民工资发放情况(包括分包单位日常以现金发放的)并记入每一个《农民工工资支付统计表》,每个季度应要求每一农民工及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统计表》签认。
第二十四条农民工退场管理1、每一位进场农民工退场时必须到项目部表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办理退场手续;2、退场农民工必须完成与班组及分包单位的工资结算清单。
并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统计表》完成工资结算及支付情况填写,并经班组长、分包单位负责人签认。
3、农民工完成退场清算后方能办理退场手续,并退还交缴的保证金。
4、农民工退场未发工资是否代发由农工民及分包单位确认并签字认可。
第八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1、检查频次: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公司人力资源部、成本管理部进行季度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