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用地规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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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用地符号和制图标准

村庄规划用地符号和制图标准

村庄规划用地符号和制图标准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用地分类制图标准类别代码类别名称范围图层颜色大类小类(线框)(填充)(线框与填充)E6-R 村民住宅用地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和附属设施及其户间间距用地、进户小路用地;包括单身宿舍、敬老院等用地,不包括自留地及其它生产性用地。

A-E6-R H-E6-R 50单身宿舍、敬老院用地在图例中标注单、敬等字。

E6-C公共设施用地各类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A-E6-C H-E6-C 1E6-C1管理性、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政府、团体、经济贸易管理机构等用地;文化图书、科技、展览、娱乐、体育、文物、宗教等用地;医疗、防疫、保健、休养和疗养等机构用地;科技及幼儿园、托儿所、小学、中学等用地。

A-E6-C1 H-E6-C1 210行政管理、文体、医疗、教育等用地在图例中分别标注行、文、医、教等字。

E6-C2市场性公共设施用地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等。

A-E6-C2 H-E6-C2 1商业金融、集贸设施、旅游服务等用地在图例中分别标注商、集、旅等字。

E6-M 生产用地独立设置的各种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A-E6-M H-E6-M 251E6-M 1 工业生产用地独立设置的工业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A-E6-M1 H-E6-M1 251E6-M 2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种植地、牧草地、养殖水域A-E6-M2 H-E6-M2 54E6-W 仓储用地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A-E6-W H-E6-W 34E6-T 交通设施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A-E6-T H-E6-T 1942类别代码类别名称范围图层颜色用地地E6-T 1 公路交通用地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附属设施等用地A-E6-T1 H-E6-T1 194E6-T 2 其它交通用地铁路、水运及其它对外交通的路段和设施等用地A-E6-T2 H-E6-T2 254E6-S道路广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A-E6-S H-E6-S 254 E6-S1道路用地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3.5m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A-E6-S1 H-E6-S1 254E6-S2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A-E6-S2 H-E6-S2 254E6-U公用设施用地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A-E6-U H-E6-U 200E6-U1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给水、排水、供电、邮电、供气、供热、殡葬、防灾和能源等工程设施用地A-E6-U1 H-E6-U1 200E6-U2环卫设施用地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A-E6-U2 H-E6-U2 200E6-G 绿地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A-E6-G H-E6-G 90E6-G 1 公共绿地面向公众、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如公园、街巷中的绿地、路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5m的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绿地。

新版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

新版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与制图标准
农村用地的分类与代号
用地分类
制图标准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范围
)
(填充)
E6-R
村民住宅用地
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与附属设施及其户间间距用地、进户小路用地;包括单身宿舍、敬老院等用地,不包括自留地及其它生产性用地。
A-E6-R
H-E6-R
50
单身宿舍、敬老院用地在图例中标注单、敬等字。
254
E6-S1
道路用地
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与大于3、5m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
A-E6-S1
H-E6-S1
254
E6-S2
广场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
A-E6-S2
H-E6-S2
254
E6-U
公用设施用地
各类公用工程与环卫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1
商业金融、集贸设施、旅游服务等用地在图例中分别标注商、集、旅等字。
E6-M
生产用地
独立设置的各种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与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A-E6-M
H-E6-M
251
E6-M1
工业生产用地
独立设置的工业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与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A-E6-M1
H-E6-M1
251
E6-M2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A-E5
H-E5
63
E7
闲置地
尚未使用的土地
A-E7
H-E7
139
N
国有土地
指村域范围内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
A-N
H-N
21
N-C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类别名称
占建设用地比例(%)
中心镇镇区
一般镇镇区
R
居住用地
28~38
33~43
C
公共设施用地
12~20
10~18
S
道路广场用地
11~19
10~17
G1
公共绿地
8~12
6~10
四类用地之和
64~84
65~85
5.3.2 邻近旅游区及现状绿地较多的镇区,其公共绿地所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所占比例的上限。
2.0.5 县域城镇体系 county seat town and township system of county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有机联系的城、
镇(乡)群体。 2.0.6 镇域镇村体系 town and village system of town
镇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中有机联系的镇区和村庄 群体。
C5 商业金融用地 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C6 集贸市场用地 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
生产设施用 地
独立设置的各种生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M1
一类工业用 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无污染的工业,如缝纫、工艺品制作等 工业用地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中心村以外的村。
3 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
3.1 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
3.1.1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 定的中心镇、一般镇的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进行制定。
3.1.2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 件,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 向趋势;

《国家标准》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doc30)(1)

《国家标准》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doc30)(1)

书名:GB 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作者:本社出版日期:1994年4月1日出版社:中国建筑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工业ISBN号: 15112.14298开本: 32开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施行日期:1994年6月1日一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建制镇的规划亦按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村镇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村镇规模分级和人口预测2.1 村镇规模分级2.1.1 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2.1.2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应按其不同层次及规划常住人口数量,分别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级,并应符合以表2.1.2的规定。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表2.1.2村庄集镇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大型>300 >1000 >3000 >10000中型100~300 300~1000 1000~3000 3000~10000小型<100 <300 <1000 <30002.2 村镇人口预测2.2.1 村镇总人口应为村镇所辖地域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其发展预测应按下式计算:Q = Qo (1+K)n + P式中Q——总人口预测数(人);Q——总人口现状数(人);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n——规划期限(年)。

2.2.2 集镇规划中,在进行人口的现状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应按其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进行分类。

2.2.3 集镇规划期内的人口分类预测,应按表2.2.3的规定计算。

2.2.4 集镇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2.2.4.1 建设项目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宜按平均增长法计算人口的发展规模。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种植地、牧草地、养殖水域
A-E6-M2
H-E6-M2
54
E6-W
仓储用地
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A-E6-W
H-E6-W
34
E6-T
交通设施用地
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
1
商业金融、集贸设施、旅游服务等用地在图例中分别标注商、集、旅等字。
E6-M
生产用地
独立设置的各种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E6-M1
工业生产用地
独立设置的工业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A-E6-M1
H-E6-M1
251
E6-M2
A-E6-T
H-E6-T
194
E6-T1
公路交通用地
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附属设施等用地
A-E6-T1
H-E6-T1
194
E6-T2
其它交通用地
铁路、水运及其它对外交通的路段和设施等用地
A-E6-T2
H-E6-T2
254
E6-S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
A-E6-S
H-E6-S
A-E6-C1
H-E6-C1
210
行政管理、文体、医疗、教育等用地在图例中分别标注行、文、医、教等字。
E6-C2
市场性公共设施用地
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等。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N-E
非建设用地
指用于农林种植、环境绿化等非城市建设的国有土地
A-N-E
H-N-E
N-D
特殊用地
军事、外事、保安等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公安消防机构等用地
A-N-D
H-N-D
145
图例颜色标准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种植地、牧草地、养殖水域
A-E6-M2
H-E6-M2
54
E6-W
仓储用地
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A-E6-W
H-E6-W
34
E6-T
交通设施用地
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
A-E6-C1
H-E6-C1
210
行政管理、文体、医疗、教育等用地在图例中分别标注行、文、医、教等字。
E6-C2
市场性公共设施用地
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等。
A-E6-C2
H-E6-C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
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用地分类
制图标准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范围
图层
颜色
大类
小类
(线框)
(填充)
(线框与
填充)
E6-R
村民住宅用地
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和附属设施及其户间间距用地、进户小路用地;包括单身宿舍、敬老院等用地,不包括自留地及其它生产性用地。
A-E6-R
H-E6-R
50
单身宿舍、敬老院用地在图例中标注单、敬等字。

最新村镇规划标准

最新村镇规划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 50188 — 2007Standard for planning of town1 总则1.0.1为了科学地编制镇规划,加强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规划,乡规划可按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镇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镇 town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镇。

2.0.2镇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own镇人民政府行政的地域。

2.0.3镇区 seat of government of town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发展区。

2.0.4村庄 village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2.0.5县域城镇体系 county seat town and township system of county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有机联系的城、镇(乡)群体。

2.0.6镇域镇村体系 town and village system of town镇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中有机联系的镇区和村庄群体。

2.0.7中心镇 key town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各分区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发挥中心作用的镇。

2.0.8一般镇 common town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中心镇以外的镇。

2.0.9中心村 key village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设有兼为周围村服务的公共设施的村。

2.0.10基层村 basic-level village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中心村以外的村。

3 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3.1 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3.1.1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一般镇的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进行制定。

3.1.2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向趋势;2、落实镇区规划人口规模,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范围;3、根据产业发展和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4、确定镇域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防疫系统。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用地分类制图标准类别代码类别名称范围图层颜色大类小类(线框)(填充)(线框与填充)E6-R 村民住宅用地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和附属设施及其户间间距用地、进户小路用地;包括单身宿舍、敬老院等用地,不包括自留地及其它生产性用地。

A-E6-R H-E6-R 50单身宿舍、敬老院用地在图例中标注单、敬等字。

E6-C公共设施用地各类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A-E6-C H-E6-C 1E6-C1管理性、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政府、团体、经济贸易管理机构等用地;文化图书、科技、展览、娱乐、体育、文物、宗教等用地;医疗、防疫、保健、休养和疗养等机构用地;科技及幼儿园、托儿所、小学、中学等用地。

A-E6-C1 H-E6-C1 210行政管理、文体、医疗、教育等用地在图例中分别标注行、文、医、教等字。

E6-C2市场性公共设施用地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等。

A-E6-C2 H-E6-C2 1商业金融、集贸设施、旅游服务等用地在图例中分别标注商、集、旅等字。

E6-M 生产用地独立设置的各种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A-E6-M H-E6-M 251E6-M 1 工业生产用地独立设置的工业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A-E6-M1 H-E6-M1 251E6-M 2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种植地、牧草地、养殖水域A-E6-M2 H-E6-M2 54用地分类制图标准类别代码类别名称范围图层颜色E6-W 仓储用地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A-E6-W H-E6-W 34E6-T交通设施用地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A-E6-T H-E6-T 194 E6-T1公路交通用地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附属设施等用地A-E6-T1 H-E6-T1 194 E6-T2其它交通用地铁路、水运及其它对外交通的路段和设施等用地A-E6-T2 H-E6-T2 254E6-S道路广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A-E6-S H-E6-S 254E6-S1道路用地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3.5m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A-E6-S1 H-E6-S1 254E6-S2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A-E6-S2 H-E6-S2 254E6-U公用设施用地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A-E6-U H-E6-U 200E6-U1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给水、排水、供电、邮电、供气、供热、殡葬、防灾和能源等工程设施用地A-E6-U1 H-E6-U1 200E6-U2环卫设施用地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A-E6-U2 H-E6-U2 200E6-G 绿地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A-E6-G H-E6-G 90E6-G 1 公共绿地面向公众、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如公园、街巷中的绿地、路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5m的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绿地。

村镇规划标准-200910

村镇规划标准-200910
表2.2.3 集镇规划期内人口分类预测
2 村镇规模分级和人口预测



2.2.4 集镇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2.2.4.1 建设项目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宜按平均增长法计算人口的发展规模, 计算时应分析近年来人口的变化情况,确定每年的人口增长数或增长率。 2.2.4.2 建设项目己经落实规划期内人口机械增长稳定的情况下宜按带眷 系数法计算人口发展规模,计算时应分析从业者的来源、婚育落户等状况, 以及村镇的生活环境和建设条件等因素,确定增加从业人数及其带眷人数。 2.2.4.3 根据土地的经营情况预测农业劳力转移时,宜按劳力转化法对村 镇所辖地域范围的土地和劳力进行平衡,计算规划期内农业剩余劳力的数量, 分析村镇类型发展水平、地方优势、建设条件和政策影响等因素,确定进镇 的劳力比例和人口数量。 2.2.4.4 根据村镇的环境条件预测发展的合理规模时,宜按环境容量法综 合分析当地的发展优势、建设条件以及环境生态状况等因素,计算村镇的适 宜人口规模。
8.1.2.1 公路规划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8.1.2.2 村镇道路可分为四级,其规划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8.1.2的规定。
村镇道路规划技术指标 表8.1.2


8 道路、对外交通和竖向规划

8.1.3 村镇道路系统的组成,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村镇道路系组成 表8.1.3
5.0.2.1 居住建筑用地应布置在大气污染源的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 侧,以及水污染源的上游。 5.0.2.2 居住建筑用地应与生产劳动地点联系方便又不相互干扰。 5.0.2.3 居住建筑用地位于丘陵和山区时,应优先选用向阳坡并避开 风口和窝风地段。 5.0.2.4 居住建筑用地应具有适合建设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村镇规划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一、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建制镇的规划亦按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村镇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村镇规模分级和人口预测2.1 村镇规模分级2.1.1 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2.1.2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应按其不同层次及规划常住人口数量,分别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级,并应符合以表2.1.2的规定。

2.2 村镇人口预测2.2.1 村镇总人口应为村镇所辖地域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其发展预测应按下式计算:Q= Qo(1+K)n+P式中 Q——总人口预测数(人);Q——总人口现状数(人);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n——规划期限(年)。

2.2.2 集镇规划中,在进行人口的现状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应按其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进行分类。

2.2.3 集镇规划期内的人口分类预测,应按表2.2.3的规定计算。

2.2.4 集镇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2.2.4.1 建设项目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宜按平均增长法计算人口的发展规模。

计算时应分析近年来人口的变化情况,确定每年的人口增长数或增长率。

2.2.4.2 建设项目已经落实、规划期内人口机械增长稳定的情况下,宜按带眷系数法计算人口发展规模。

计算时应分析从业者的来源、婚育、落户等状况,以及村镇的生活环境和建设条件等因素,确定增加从业人数及其带眷人数。

2.2.4.3 根据土地的经营情况,预测农业劳力转移时,宜按劳力转化法对村镇所辖地域范围的土地和劳力进行平衡,计算规划期内农业剩余劳力的数量,分析村镇类型、发展水平、地方优势、建设条件和政策影响等因素,确定进镇的劳力比例和人口数量。

《国家标准》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doc30)(1)

《国家标准》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doc30)(1)

书名:GB 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作者:本社出版日期:1994年4月1日出版社:中国建筑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工业ISBN号: 15112.14298开本: 32开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施行日期:1994年6月1日一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建制镇的规划亦按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村镇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村镇规模分级和人口预测2.1 村镇规模分级2.1.1 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2.1.2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应按其不同层次及规划常住人口数量,分别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级,并应符合以表2.1.2的规定。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表2.1.2村庄集镇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大型>300 >1000 >3000 >10000中型100~300 300~1000 1000~3000 3000~10000小型<100 <300 <1000 <30002.2 村镇人口预测2.2.1 村镇总人口应为村镇所辖地域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其发展预测应按下式计算:Q = Qo (1+K)n + P式中Q——总人口预测数(人);Q——总人口现状数(人);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n——规划期限(年)。

2.2.2 集镇规划中,在进行人口的现状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应按其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进行分类。

2.2.3 集镇规划期内的人口分类预测,应按表2.2.3的规定计算。

2.2.4 集镇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2.2.4.1 建设项目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宜按平均增长法计算人口的发展规模。

村规划产业用地控制标准

村规划产业用地控制标准

农村产业用地:容积率:0.6-0.8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6-9米层数总则:以挖掘地方文化和特征,建设特色美丽乡村为主旨,依据村庄产业特征,打造特色空间和建筑群体。

改造景观环境、传统民居以实用、便捷、乡土性为理念;新建建筑以简洁、统一、地域性为理念,确保形成村庄整体特色风貌。

建筑风貌:主要服务用房如餐厅、度假宾馆、会所等以坡屋顶和平坡结合,建筑立面、门窗、檐口等采用简化装饰纹样图案,多利用当地木材、石材,突出乡村休闲气息。

建筑色彩:以白色、灰色、木色为主,暖色不超过30%。

建筑材料:禁止过多使用市场化的外墙产品,尽量沿用天然材料及烧结砖瓦或当地石材等质地纯朴的材料环境小品:控制水泥路面的面积,尽量以石砖为主;增加草地,增加植物种类,丰富景观层次,结合建筑墙面、窗户、入口种植当地树木或特色树种,临水岸线半硬化或自然化处理,增加水生植物的种植,打造亲切、宜人的临水空间。

配套设施:1.机动车配建停车位按0.15个停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其中中型或大型车占50%。

2.用地内所需宾馆、招待所等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用地总面积的15%。

3.应当配建有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

旅游用地:容积率:0.6-1.0建筑密度:30%—40%绿地率:20%-30%总则:新建建筑与旧建筑整治更新应能统一、融合。

合理控制建筑体量、高度及楼栋长度,避免出现与传统民居建筑尺度反差过大的建筑形式和体量。

以自然生态、灵活动感的建筑外观展示地方文化和特色形象。

屋顶形式:住宅两坡屋顶,公建和商建坡屋顶或平坡结合,屋顶坡度参考当地传统建筑屋顶坡度。

建筑风貌:色彩、立面造型、细部设计等方面采用传统建筑元素。

墙身、檐口、门窗等处细部装饰可采用简化的传统装饰纹样图案。

局部地段建筑可采取现代建筑形式,丰富建筑群体造型,与自然融合。

建筑色彩:以白色、灰色为主,浅黄色、木色、红色点缀,暖色不超过30%,明度和饱和度不宜过高。

建筑材料:禁止过多使用市场化的外墙产品,尽量沿用天然材料及烧结砖瓦或当地石材等质地纯朴的材料环境小品:控制水泥路面的面积,尽量以石砖为主;增加草地。

村庄生态用地规划方案

村庄生态用地规划方案

村庄生态用地规划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如土地资源短缺、大气污染、水污染等。

为了有效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确保农村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村庄生态用地规划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总体目标:以保护和修复农村生态环境为核心,促进农村绿色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2.原则:(1)科学合理:制定方案需依据环境调查和评价,充分考虑土地资源利用潜力、生态环境质量和农业发展需求等因素。

(2)可持续发展:规划方案需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确保在满足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确保资源的长期可持续利用。

(3)多元化布局:规划方案需充分考虑村庄的整体发展,合理划定生态用地范围,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

(4)社会参与:制定方案前,应广泛征求农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公众支持度。

三、具体措施1.生态用地划定(1)保护区:划定生态保护区,包括水源地、湿地、森林和山地等,重点保护自然生态系统,限制人为活动。

(2)开发区:划定合理的开发区,用于农业生产、居民住宅和农村旅游等,需符合规划整体要求,确保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3)改造区:对现有农村生态用地进行改造,提高其生态功能,如对废弃农田进行湿地修复,对水体进行污染治理等。

(4)农田保护:加强农田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率,支持农业发展,并采取措施防止农田污染和土地沙化。

2.生态农业(1)微利农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符合当地特色和优势的农业,如有机农业、生态养殖等,增加农民收入。

(2)农田灌溉:提倡合理农田灌溉,减少用水量,通过滴灌、喷灌等方式,节约水资源,提高农田生产效益。

(3)农业科技: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高效农业技术,如精细施肥、作物轮作等,提高农作物产量,减少农药使用。

3.生态环境保护(1)水质保护:加强水体管理,治理农村污水和废水,建设和改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保障人民生活用水安全。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一、引言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合理利用和保护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二、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旨在通过合理布局和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宜居宜业的农村社区,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村庄规划的目标1. 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村庄规划要注重保护农田、水源、林地等自然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

2. 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合理规划村庄的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农村土地浪费。

3. 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规划村庄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4.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通过规划产业布局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村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 保护和传承农村文化遗产:重视村庄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护和传承农村的传统文化和民俗风情。

四、村庄规划的内容1. 村庄总体规划:制定村庄的总体发展目标和规划布局,包括村庄的空间范围、功能定位、用地结构等。

2. 村庄用地规划:合理划定农村用地的功能区域,包括农田保护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区、农村居民生活区等。

3. 村庄建设控制规划:规划村庄的建设控制区域,包括建筑控制区、景观控制区等,以保护村庄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

4. 村庄交通规划:规划村庄的交通网络,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站点等,提高农村居民的出行便利性。

5. 村庄公共设施规划:规划村庄的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医院、文化活动中心等,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

6. 村庄产业规划:规划村庄的产业布局,促进农村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7. 村庄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村庄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水源保护、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

五、村庄规划的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村庄规划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村镇规划标准 最新

村镇规划标准 最新

村镇规划标准最新村镇规划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村镇建设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标准。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深入推进,村镇规划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针对村镇规划标准最新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村镇规划标准的更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土地利用方面,根据当地资源和环境特点,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结构,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是在村镇布局方面,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遗产,合理规划村镇布局,打造宜居宜业的乡村环境。

三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是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推动农村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构建美丽乡村。

其次,村镇规划标准的最新要求体现了对村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一方面,要求村镇规划要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相协调,注重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另一方面,要求村镇规划要与城市规划相衔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互补互利。

同时,也要求村镇规划要与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良性循环。

最后,村镇规划标准的最新内容还体现了对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要求。

一是要求规划编制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

二是要求规划实施要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是要求规划宣传和教育要加强,提高公众对村镇规划的认知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村镇建设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村镇规划标准的最新内容是在促进村镇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推动全面建设美丽乡村。

希望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能够深入学习和贯彻最新的村镇规划标准,共同推动我国村镇建设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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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C
公共设施用地
各类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A-E6-C
H-E6-C
1
E6-C1
管理性、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
政府、团体、经济贸易管理机构等用地;文化图书、科技、展览、娱乐、体育、文物、宗教等用地;医疗、防疫、保健、休养和疗养等机构用地;科技及幼儿园、托儿所、小学、中学等用地。
254
E6-S1
道路用地
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3.5m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
A-E6-S1
H-E6-S1
254
E6-S2
广场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
A-E6-S2
H-E6-S2
254
E6-U
公用设施用地
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A-E
H-E
81
E1
水域
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池塘、滩涂等水域;不包括公园绿地中的水面
A-E1
H-E1
141
E2
耕地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水田、菜地、其他耕地。
A-E2
H-E2
61
E3
园地
果园、桑园等用地。
A-E3
H-E3
94
E4
林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等林木的土地。
A-E4
H-E4
78
E5
牧草地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
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用地分类
制图标准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范围
图层
颜色
大类
小类
(线框)
(填充)
(线框与
填充)
E6-R
村民住宅用地
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和附属设施及其户间间距用地、进户小路用地;包括单身宿舍、敬老院等用地,不包括自留地及其它生产性用地。
A-E6-R
H-E6-R
50
单身宿舍、敬老院用地在图例中标注单、敬等字。
A-E6-C1
H-E6-C1
210
行政管理、文体、医疗、教育等用地在图例中分别标注行、文、医、教等字。
E6-C2
市场性公共设施用地
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等。
A-E6-C2
H-E6-C2
N-E
非建设用地
指用于农林种植、环境绿化等非城市建设的国有土地
A-N-E
H-N-E
N-D
特殊用地
军事、外事、保安等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公安消防机构等用地
A-N-D
H-N-D
145
图例颜色标准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种植地、牧草地、养殖水域
A-E6-M2
H-E6-M2
54
E6-W
仓储用地
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A-E6-W
H-E6-W
34
E6-T
交通设施用地
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A-E5
H-E5
63
E7
闲置地
尚未使用的土地
A-E7
H-E7
139
N
国有土地
指村域范围内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
A-N
H-N
21
N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C
建设用地
指用于城市建设及农业生产设施的国有用地
A-N-C
H-N-C
按照用地性质选择相应的颜色,如工业用地选用251,耕地选64,并将用地边界的线框加粗,以示与农村建设用地的区别。
90
E6-G1
公共绿地
面向公众、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如公园、街巷中的绿地、路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5m的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绿地。
A-E6-G1
H-E6-G1
90
E6-G2
防护绿地
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如圃地、防护林带等。
A-E6-G2
H-E6-G2
122
E
水域和其它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农林种植地、牧草地、闲置地
A-E6-U
H-E6-U
200
E6-U1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给水、排水、供电、邮电、供气、供热、殡葬、防灾和能源等工程设施用地
A-E6-U1
H-E6-U1
200
E6-U2
环卫设施用地
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
A-E6-U2
H-E6-U2
200
E6-G
绿地
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
A-E6-G
H-E6-G
1
商业金融、集贸设施、旅游服务等用地在图例中分别标注商、集、旅等字。
E6-M
生产用地
独立设置的各种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A-E6-M
H-E6-M
251
E6-M1
工业生产用地
独立设置的工业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A-E6-M1
H-E6-M1
251
E6-M2
A-E6-T
H-E6-T
194
E6-T1
公路交通用地
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附属设施等用地
A-E6-T1
H-E6-T1
194
E6-T2
其它交通用地
铁路、水运及其它对外交通的路段和设施等用地
A-E6-T2
H-E6-T2
254
E6-S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
A-E6-S
H-E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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