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类幼儿园办园标准中心园、村办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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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办园条件标准》要求:新建幼儿园执行本标准,其土地规划应不低于标准Ⅱ要求,为幼儿园后续建设留有 空间;其他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为节约用地,将《原省标》基本指标生均2㎡,规划指标生均 4㎡修改为绿化用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有条件的幼儿园应扩大绿化面积,绿地率不宜低于30%。幼儿园建设 用地按照国标容积率0.55-0.65测算。以“12个班规模”(每班30人)为例,新标准Ⅰ建设用地面积上限为 10088㎡,《原省标》规定城市幼儿园规划指标8477㎡,增加1611㎡。新标准Ⅲ建设用地面积上限为7352㎡, 《原省标》规定城市幼儿园规划指标6924㎡,增加428㎡。幼儿园园舍建设,在新国标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共游戏 活动用房,供幼儿完成班级活动单元内不易开展的游戏活动及设置录播室等,满足幼儿发展需要。
标准印发
鲁教基发〔2018〕4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局): 现将《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26日
第四条本标准分为三类。其中,标准Ⅰ为高标准,标准Ⅱ为较高标准,标准Ⅲ基本标准。
标准解读
主要内容 标准定位
规模要求 用地标准
主要内容
《原省标》分为城市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幼儿园三个标准。经论证,调整了定位,按照最新国家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体例,分为标准Ⅰ、标准Ⅱ、标准Ⅲ。标准Ⅰ为高标准,按照适应教育现 代化发展、满足幼儿发展需要,增加室内游戏活动空间的要求制定;标准Ⅱ是较高标准,以相当于国家现行标准 高限为原则制定;标准Ⅲ为基本标准,以相当于国家现行标准底限为原则制定。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选用相应标 准。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三室(或两室)不配套,不得参评。
C5(20分)
综合活动室、服务用房(办公室、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厅、洗涤消毒用房)、附属用房(配电室、安保室、储藏室、教职工卫生间、教师值班室),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随园保教儿童5人以上)面积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7分)
使用规范,有记录。(3分)
少一室扣5分,扣完20分为止。
玩教具摆放合理,幼儿取放方便,使用率高。(5分)
使用全封闭滑梯和通道,不得参评。
户外运动器械种类齐全,数量能够满足全园1/2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5分)
室内教玩具能够充分满足本班幼儿区域活动或其他教育活动的需要。(5分)
C9(20分)
配备现代化教育设施及办公设备,有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复印机、多媒体等,满足需要。(5分)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措施、有记录。(5分)
有暖气、空调等防暑降温防寒取暖设施,能正常使用。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8度。(5分)
有饮水设备,保温桶应具备锁定装置。(5分)
设施有较大安全隐患的,不得参评。
C8(20分)
根据规模配备符合省定标准要求的室内外大、中型运动器械及中小型玩教具,安全卫生,种类丰富,适合幼儿年龄特点,满足幼儿游戏活动需要。禁止使用全封闭滑梯和通道。(5分)
户外环境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利于开展各种体育、游戏等活动。(5分)

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1000字一、基本概述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是指为满足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群众对幼儿教育需求,按照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山东省有关规定,落实“科学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标准管理”的基本原则,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幼儿教育服务体系的举措。

本文旨在为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提供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二、办园条件标准1.园区规划:园区占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平面布局应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根据年龄分组设置不同区域的活动房、睡眠室、洗手间和教师办公室等。

2.园舍建筑:建筑选择无公害绿色材料,装修布局人性化,室内配有净化、通风、供暖、消防等设施,能够保证幼儿园内的照明、安全、卫生、环保、防火等场所基本要求。

3.教学设施:每个孩子都能获得个性化的教育,教学区域设计合理,设施配备到位,包括儿童阅读、美术活动室、游戏区、婴儿区等。

4.人员配备:配备符合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政策和法规所规定的幼教人员,包括园长、教育主任、幼儿园教师、保健医生和餐厅主厨等。

5.招生规模: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50人,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合理控制招生规模,以保证师资力量覆盖到每一个孩子,保证教育质量。

6.饮食卫生:食品安全是园所管理的重点,之后幼儿园餐饮室需通过部门核餐比检验,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7.教育质量和培训:幼儿园要定期评估教学质量,制定评估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为幼儿家长和社会提供及时有效反馈。

园所要拓展教职工学习及培训渠道,为园所发展提供教育支持。

8.园区环保: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节能、环保、减排”相关活动,保障园所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9.园所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是学校第一位的,必须加强食品安全、教学质量、场所卫生、防火安全、校车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10.办园经费:幼儿园要保障正常经费和后备经费,为幼儿园的长期发展和优质服务提供经济保障。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1、8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安全卫生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

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报警通讯设备和消防设施,在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他技术防范措施。

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

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报警通讯设备和消防设施,在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他技术防范措施。

师生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的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

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报警通讯设备和消防设施,在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他技术防范措施。

师生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的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

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报警通讯设备和消防设施,在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他技术防范措施。

每班配备保育员1名。

每所幼儿园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每班配备保育员1名。

每所幼儿园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每班配备保育员1名。

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150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每班配备保育员1名。

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150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教育质量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具有优质园本课程(游戏),并在一定区域内推广。

与3处以上幼儿园结对,定期开展帮扶活动。

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具有优质园本课程(游戏),并在一定区域内推广。

与2处以上幼儿园结对,定期开展帮扶活动。

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主动与示范、一类幼儿园结对,定期跟岗学习,观摩交流。

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与规模(二)规划设计三、建设标准(一)建设用地标准(二)园舍建筑组成(三)园舍用房面积(四)园舍建筑标准四、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总体要求(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五、教职工配备标准六、经费保障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山东省农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3.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一、总则(一)为全面提高全省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农村学龄前儿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及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农村幼儿园规划、设置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农村幼儿园评估的基本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农村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的各类幼儿园。

农村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与规模1.农村幼儿园的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提倡大村及偏远小村独办、相邻小村联办。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2)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社会的未来。

幼儿园作为孩子们成长的重要场所,其办园条件的标准至关重要。

山东省对于幼儿园办园条件有着明确而严格的标准,这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首先,在园舍方面,山东省要求幼儿园的选址要科学合理。

应选择在安全、无污染、无噪音的区域,方便家长接送,同时也要有利于幼儿的身心健康。

园舍的建筑设计要符合幼儿的特点和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

要有足够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等基本用房,以满足幼儿的日常学习、生活和休息需求。

活动室是幼儿活动的主要场所,面积要充足,采光和通风良好。

室内的装修要环保、安全,避免使用尖锐的边角和有毒有害的材料。

地面要平整、防滑,墙壁的颜色要柔和、温馨,能够营造出舒适、愉快的氛围。

寝室的设置要考虑到幼儿的睡眠需求,床铺的尺寸和间距要合适,保证每个幼儿都能有舒适的睡眠空间。

同时,寝室也要保持安静、温暖,有利于幼儿的睡眠质量。

卫生间要做到清洁、卫生,设施设备齐全。

要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洗手池、马桶和小便池,并且要定期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在户外场地方面,山东省的标准也有明确规定。

幼儿园要有足够的户外活动空间,让幼儿能够充分接触阳光和空气。

户外场地要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游乐设施和体育器材,如滑梯、秋千、跷跷板等,以促进幼儿的身体发育和运动能力的提升。

此外,场地的地面要进行软化处理,如铺设草坪、塑胶等,以防止幼儿在活动中受伤。

要有一定的绿化面积,让幼儿能够亲近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美好。

在设施设备方面,幼儿园要配备齐全、先进的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学设备、玩具、图书等,要能够满足幼儿的学习和游戏需求。

生活设施如桌椅、餐具、饮水机等,要符合卫生标准和幼儿的使用习惯。

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应用,可以为幼儿提供更加生动、形象的教学内容,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

玩具和图书的种类要丰富多样,能够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和想象力的培养。

山东省幼儿园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标准
20
酌情扣分
C41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社区的教育资源,争取社区的支持。
10
酌情扣分
B18
教研
科研
35
C42使用经全国教材审定委员会和省幼儿园教材审查专家组审查通过的教师指导用书,提倡园本课程,无小学化、成人化、学科化等倾向。
20
使用小学教材、小学化倾向严重的不予认定
C43建立教科研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园本教研活动。有教科研课题,近两年有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调查报告、论文在报刊上发表或在市地级以上会议上交流。
30
视钢琴、计算机配备数量酌情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C9多功能室有多媒体设备、音响设备、音乐舞蹈活动设备和会议所需设施设备。科学发现室按照《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科学发现室配备基本标准》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操作材料。图书阅览室配备图书、杂志、声像读物等,有适宜的桌椅和开放式书架,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5册以上,复本不超过5册。教师专业用书不少于30种,报刊杂志不少于8种,其中学前教育杂志不少于5种,并经常更新。
15
酌情扣分
C48新入园幼儿须持有《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体检率达100%。在园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各项记录及时、准确,并且有分析和改进措施。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
C6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20m2,设有科学发现室、图书阅览室、图书资料档案室、会议兼接待室、保健室、厨房、传达(警卫)室等。
40
少一项扣10分,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
B3
保教工作
设施
设备
105
C7按照《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配足配齐必备的教玩具及活动设施。室外有三件以上大中型运动器械。角色游戏玩具、建构游戏玩具、沙水玩具等种类丰富,能满足幼儿游戏、活动需要,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
政府举办的幼儿园,按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将其管理和教育教学的主要岗位的教职工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并配足配齐。
七、经费保障
(一)幼儿园所需经费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保证房屋修缮、设施添置更新等办园条件改善所需,保证教研科研、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正常进行。
2.新建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必须满足各项用地指标、区域建设规划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
3.楼房建筑不宜超过3层,托班、小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二层以下(含二层),中班、大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三层以下(含三层),办公及辅助用房所在楼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注:1.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不低于两者面积之和的80%计算。
2.在办公用房中已设置教师办公室的,不再重复设置。
3.专用活动室在不低于规定面积前提下,由幼儿园根据情况设置。面积小计中按90m2计算。
4.带※的为选配用房。小计中不包括选配用房面积。
表3-2幼儿园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3.室内设施设备
幼儿园应根据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并安装遮光窗帘(不得使用红色)。幼儿生活、活动用房及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
(1)活动室:活动室内宜按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设置。
教学区配备幼儿桌椅、电子琴(电钢琴)、磁性黑板、钟表、电视机、DVD、录音机等。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配备钢琴、计算机等设备。
单位:m2
规模
建筑形式
用地面积
生均用地面积
6个班
楼房
3962
22.01
9个班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一、场地要求。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中,对场地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幼儿园的场地面积应当符合规定,每个幼儿园至少应有一间活动室、一间卧室、一间餐厅、一间厨房、一间卫生间和一个室外活动场地。

活动室的面积应当不小于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乘以3平方米,卧室的面积应当不小于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乘以2平方米,餐厅的面积应当不小于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乘以2.5平方米。

此外,室外活动场地的面积应当不小于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乘以3平方米。

二、设施要求。

除了场地要求外,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还对设施有着详细的要求。

首先,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餐具、玩具、床上用品等。

其次,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医疗设备等。

同时,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设备、教学用具等。

最后,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手间、浴室等卫生设施。

三、师资要求。

在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中,对师资的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师,每个班级至少应有一名具有幼儿教育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其次,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保育员,每个班级至少应有一名具有幼儿保育专业技术职称的保育员。

同时,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管理要求的行政人员,以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四、管理要求。

最后,在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中,对管理的要求也是至关重要的。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

同时,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防火、防盗、防伤害等各个方面。

此外,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保障措施,包括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各个方面。

总结。

综上所述,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对场地、设施、师资和管理都有着详细的要求。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才能确保幼儿园的办园质量,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希望各位幼儿园的管理者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这些标准,为幼儿园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山东级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

山东级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

山东省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
主题词:学前教育示范性幼儿园标准通知
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办公室1999年8月24日
共印份
附件一
山东省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评估方法
及评估结果说明
一.评估方法
1.本标准共有A级指标4项,B级指标27项,C级指标84项,另设增分和减分部分,合计最高分值1050。

2.评估人员采取多种手段,广泛搜集资料,根据标准打分,算出C级指标的实际得分。

然后算出B级指标和A 级指标的得分,最后算出总得分。

二.评估结果处理
各项指标累计得分900分以上,各项A级指标隶属度均在0.85以上者确定为省级实验或示范幼儿园。

附件二
山东省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评估汇总表
三级指标得分统计表。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与规模(二)规划设计三、建设标准(一)建设用地标准(二)园舍建造组成(三)园舍用房面积(四)园舍建造标准四、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总体要求(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五、教职工配备标准六、经费保障附件: 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山东省农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3.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一、总则(一)为全面提高全省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农村学龄前儿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及农村泛博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农村幼儿园规划、设置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农村幼儿园评估的基本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农村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合用于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的各类幼儿园。

农村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造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者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与规模1.农村幼儿园的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提倡大村及偏远小村独办、相邻小村联办。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 2 )应避开地震危(wei)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陡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造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路线、加油站等。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C12(10分)
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配足配齐厨房设备设施。(10分)
不设餐的,本项按8.5计分。
B3规模班额(30分)
C13(10分)
办园规模适宜,年龄结构合理。(5分)
示范园和一类园办园规模为6个班及以上,原则上不宜超出12个班;二类园办园规模为3个班及以上;三类园办园规模为1-2个班及以上。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三室(或两室)不配套,不得参评。
C5(20分)
综合活动室、服务用房(办公室、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厅、洗涤消毒用房)、附属用房(配电室、安保室、储藏室、教职工卫生间、教师值班室),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随园保教儿童5人以上)面积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7分)
使用规范,有记录。(3分)
少一室扣5分,扣完20分为止。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8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安全卫生
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报警通讯设备和消防设施,在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他技术防范措施。
每班人数超过1名,扣1分;超过10名以上,不得分。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编班,没有大班额现象。大班(5周岁—6周岁)35人,中班(4周岁—5周岁)30人,小班(3周岁—4周岁)25人,混龄班30人。(10分)

山东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

山东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
B5后勤 管理
50 分
C21有稳定的经费来 源。收费项目和标准 符合规定,实行公示 制度。
20分
1.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满足幼儿园运转及发展需要.7分
2.有《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没有乱收费现象。收 费情况及时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7分
3。幼儿园经费支出合理,办园经费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和教职工 培训.6分
4.园长、教师每人一台电脑,能有效运用现代化教育设施进行管理和教育活 动。5分
C1。配备足量适合教 师、幼儿的图书、音 像等资料。
15分
1。教师教学参考用书不少于5种,图书资料教师人均不少于10册(不含复 本),幼教刊物不少于5种,且连续订阅两年以上音像资料能满足保教工 作需要.8分
2.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不少于10册(不含复本),班级幼儿图书生均不 少于5册。图书体现幼儿年龄特点,并定期更新补充。7分
C15有发展规划,有 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和总结,完善考核机 制.
15分
1。幼儿园制定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体现科学性、发展性、前瞻
性,并能促进幼儿园可持续发展。5分
2.各部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改进措施。5分
3。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有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细则,措施到位,反馈及 时,奖惩分明。5分
幼儿园收取与新生入 园挂钩的赞助费、以 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 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等,不得参评。
B6家庭 社区 25分
C22建立双向互动的 家园联系制度,注重 家园共育。
15分
1。成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教育。5分
2.充分挖掘家长资源,定期组织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家长志愿者等家园 共育活动.5分
1 5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一、教育理念与办园目标。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要求,幼儿园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政策,明确自身的办园理念和教育目标。

教育理念应当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和个性发展。

办园目标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能够指导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师资队伍。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要求,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专业教师,并保证教师的数量和素质。

教师应当具备相关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爱心和耐心,能够热爱幼儿,关心幼儿,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三、教学设施。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要求,幼儿园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教学设施和教学用具。

教学设施应当安全、卫生、整洁,能够满足幼儿的教育教学需要。

教学用具应当丰富多样,能够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促进幼儿的身心发展。

四、卫生保健。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要求,幼儿园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卫生保健条件。

幼儿园的环境应当清洁卫生,能够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

饮食应当合理营养,保证幼儿的健康成长。

幼儿园应当具备常规的卫生保健设施和人员,能够及时应对幼儿的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

五、安全保障。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要求,幼儿园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安全保障条件。

幼儿园的场地、建筑、设施应当符合安全标准,能够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六、家园合作。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要求,幼儿园应当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传达幼儿的学习情况和成长发展,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志愿者团队,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家园共育。

七、管理运行。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要求,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幼儿园应当明确各项管理规定和流程,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山东省幼儿园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标准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10〕10号作者:山东省教育厅来源:山东省教育厅点击: 2812 时间:2010-7-11各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全省幼儿园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以适应全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标准》分为《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是规划、建设、管理和评估城市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基本依据。

其中,县城驻地举办的各类幼儿园(包括街道办事处举办的中心幼儿园)执行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

二、《标准》中规定的基本指标是本省举办各类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

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相应《标准》中规划指标的要求。

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

三、各地应本着“安全、节约、适用”的原则建设幼儿园,既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需要;又要厉行节约,切合实际,避免资源浪费。

不得使用公共资金超标准建设豪华幼儿园。

各市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给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一○年七月七日附:山东省幼儿园基本条件标准.doc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二○一○年七月目录一、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5)二、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36)三、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63)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二)规模(三)规划设计三、建设用地标准(一)建设用地组成(二)建设用地面积四、园舍建设标准(一)园舍建筑组成(二)园舍建筑面积(三)园舍用房面积(四)园舍建筑标准五、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总体要求(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六、教职工配备标准七、经费保障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山东省城市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3.山东省城市幼儿园科学发现室配备基本标准4.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5.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配备基本标准6.山东省城市幼儿园隔离室设备配备基本标准一、总则(一)为全面提高我省城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优化学龄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广大城市居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是指幼儿园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依据。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权益和安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一、办园场所。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场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场所面积、布局、设施设备等均应满足幼儿园办学的基本要求。

场所应具备安全、卫生、舒适的条件,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学习、生活和游戏活动。

二、教育教学条件。

山东省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职员工,教师应具备相关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

教学设备、教学用具应齐全,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

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卫生保健条件。

山东省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定期进行卫生保健检查和评估。

幼儿园应保证食品安全,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疾病防控制度,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四、安全保障条件。

山东省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制定安全预案和紧急预案,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五、家庭教育配套条件。

山东省幼儿园应积极配合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家园合作机制,加强家园沟通和交流。

幼儿园应开展家长学校、家长会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促进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的良性互动。

六、管理运行条件。

山东省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和办学理念,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幼儿园应依法办园,规范财务管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总之,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提高幼儿园的办学质量,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不断完善办园条件,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服务。

希望山东省各幼儿园能够认真落实办园条件标准,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首先,幼儿园的办园所需资金应符合标准。

按照山东省有关条件,幼儿园的法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

此外,幼儿园的日常运营资金也需要充足,以满足教职工薪酬、教育资源购置等方面的开支。

其次,幼儿园需要拥有合格的教师队伍。

根据山东省的要求,幼儿园教师的学历要求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备专业的幼儿教育或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

同时,教师队伍还需要具备合格的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并参加持续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幼儿园的办园场所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包括有独立的园所区域,与社会环境相隔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教室的面积应满足每个幼儿园学员的用眼需要;教学区、活动区、休息区、浴室、饮食厅等的设计布局也需要满足儿童的教育、生活和安全需求。

此外,幼儿园还需要具备必要的教育设备和教材。

根据山东省的要求,幼儿园需要提供健康、活动、示范性、音乐美术、园际合作等方面的教育设备和教材,以及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认知能力发展的教材。

保健条件也是幼儿园办园的重要方面。

幼儿园应该具备一定的医疗保健设备,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的保健工作。

此外,幼儿园应确保食品安全,提供卫生、营养、健康的膳食,以满足幼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最后,幼儿园还需要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例如,需要具备健全的幼儿园管理体制和健全的安全制度,同时需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学籍管理等工作。

总结起来,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主要包括资金、教师、场所、设备、教材、保健条件、其他要求等方面,并且都需要符合山东省的相关规定。

这些标准的要求旨在保障幼儿园的办园质量,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为幼儿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山东省幼儿园建设标准[详]

山东省幼儿园建设标准[详]

Word格式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二○一○年七月完美整理目录一、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5)二、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36)三、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 (63)—2 —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二)规模(三)规划设计三、建设用地标准(一)建设用地组成(二)建设用地面积四、园舍建设标准(一)园舍建筑组成(二)园舍建筑面积(三)园舍用房面积(四)园舍建筑标准五、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总体要求(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六、教职工配备标准七、经费保障—3 —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山东省城市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3.山东省城市幼儿园科学发现室配备基本标准4.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5.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配备基本标准6.山东省城市幼儿园隔离室设备配备基本标准—4 —一、总则(一)为全面提高我省城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优化学龄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广大城市居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城市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估城市幼儿园办园条件的基本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城市(含县城驻地,下同)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举办的各类幼儿园。

城市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规划指标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1.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标准
建筑设计符合幼儿特点。(5分)
有独立院落,室外游戏场地有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检查、维护,有检查记录,有改进措施。(5分)
不是独立建筑群体,不得参评二类园以上。
设在居民楼内以及多层建筑三层以上的,不得参评。
有C级或D级危房、危墙,不得参评。
C2(10分)
环境绿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立体化、生态化。严禁种植有毒、带刺、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的植物。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种植园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面积)生均不少于2㎡。绿地率不得低于30%。(5分)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凡是有以下情形的,作降类处理,情节严重的停办整改,直至取消办园资格:近2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疫情、食物中毒事件、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等违背师德规范行为,造成严重伤害或恶劣影响;举办特长班,违规收费;存在“小学化”倾向等。
分值划分
满分为1000分。示范幼儿园要达到900分以上。
满分为1000分。一类幼儿园要达到800-899分。
队伍建设
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比例为100%,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为100%。
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比例不低于90%,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90%。
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比例不低于80%,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80%。
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比例不低于70%,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50%。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全文)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全文)

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全文)12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标准共分八章,包括总则、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经费保障、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规章政策,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需要,创设适合幼儿全面发展的办园条件和育人环境,推进幼儿园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我省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学前教育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我省各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幼儿园和配备幼儿园教育装备以及管理幼儿园的依据,是有关部门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幼儿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全日制幼儿园,改建和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新建全日制幼儿园土地规划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其他全日制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建设有特殊需求的幼儿园,经有关部门批准,其建设和配备标准可适当提高。

寄宿制幼儿园的土地规划和园舍建设按照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分为三类。

其中,标准Ⅰ为高标准,标准Ⅱ为较高标准,标准Ⅲ基本标准。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选用相应标准。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配备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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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倡利用自然或废旧材料自制玩教具,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易 燃易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材料。幼儿园不得接受生产企业的试用产品。
6.招收特殊儿童的幼儿园,应考虑特殊儿童的需要。特殊儿童所需 要的具有医疗及康复功能的器械与玩具,应在教师直接监护下使用。
7.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强制性标准和 规定。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试行)
山东省教育厅 二○一○年七月
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二、设置与规划 (一)设置与规模 (二)规划设计 三、建设标准 (一)建设用地标准 (二)园舍建筑组成 (三)园舍用房面积 (四)园舍建筑标准 四、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一)总体要求 (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五、教职工配备标准 六、经费保障
源的地段。 (2)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
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 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
(3)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酒店,网吧,医院,垃圾 堆场,垃圾及污水处理站,公安看守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 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通讯发射塔(台)等辐射污染源等不利于 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
经常更换,保持清洁卫生。活动器械包括具有攀、爬、滑、钻、荡、平 衡、投掷等功能的运动器械,3岁以下儿童以配备单一功能运动器械为 主。禁止使用全封闭的滑梯和通道。运动器械上的装饰物,不能遮挡教 师和儿童的视线。室外活动场地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3.室内设施设备 幼儿园应根据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 备,安装遮光窗帘(不得使用红色)。幼儿生活、活动用房及经常出入 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各班配备标准如下: (1)活动室:宜按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设置。 教学区配备幼儿桌椅、电子琴(或电钢琴)、黑板、钟表、电视 机、DVD、录音机等。 活动区应根据幼儿兴趣需要和发展水平选设图书区、美工区、音乐 区、自然观察区等,配备足够的玩教具及各类游戏活动材料,并根据季 节变换、教育活动内容、幼儿发展水平等及时更新;有适合幼儿阅读的 图书,人均3册以上,复本不超过5册,并且每年更新;玩具橱宜采用开 放式,其大小、高度与幼儿人数、身高相适应。 生活区应配备保暖桶(应设锁定装置)、水杯柜、衣帽储藏柜。每 生一杯(无毒、不易碎、耐高温),并有明显区分标记。 幼儿桌椅应单人单椅,与幼儿身高相适应,使用环保材质,无棱 角。 (2)寝室:可配备供儿童午休的单层固定床,也可配备叠放收藏 的硬板床或床垫。每生一床,小床长度应符合儿童身高要求,床间通道
三、建设标准 (一)建设用地标准 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新建幼 儿园应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1.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占地、四周道路、部分小型场地等用地。 2.室外活动场地应包括游戏场地、30m直跑道、活动器械场地、玩 沙玩水区及种植、饲养区等,部分场地宜与集中绿地结合设置。 3.绿化用地应包括集中绿地、种植园地以及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 零星绿地。 4.农村幼儿园的生均占地面积,基本指标应不低于18m2/生,其中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3m2/生,绿化用地面积不小于2m2/生;规划指 标应不低于22m2/生,其中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4m2/生,绿化用地面 积不小于4m2/生。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4)符合其它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2.幼儿园规模以3-9个班为宜,联办园服务半径一般控制在1.5公里 内。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岁)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 (5-6岁)35人;有条件的可设托班(2-3岁),每班20人。 (二)规划设计 1.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园舍、场地,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 室,以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 2.幼儿园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方便使 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于人流疏散。 3. 幼儿园建筑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划、消 防、抗震、卫生等有关规定。建筑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 不应低于三级;抗震等级应与当地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等级相同;有良 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 4. 幼儿园建筑应合理组合,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应力求体现儿童
单位:㎡
用房名称
指标类型
每间使 用面积
3班
间数
面积 小计
6班 间 面积 数 小计
9班 间 面积 数 小计
备注
活动及辅助用房
活动室 基本指标 50 规划指标 60
3 150 6 300 9 450 3 180 6 360 9 540
寝室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40
不提供午休 3 120 6 240 9 360
40
60
80
辅助用房
基本/规 划指标
20
30
40
小计
60
90
120
合计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不含
434
693
988 寝室
709
1188
1732 含
寝室
注:1. 带※标记的为选配用房,有条件的幼儿园根据情况设置。
2. 本表中卫生间面积按与活动室配套卫生间计算。
3. 提供午休幼儿园应设置寝室。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
按两者面积之和的80%计算。
4. 办公、接待、教研等用房,在保证总面积和使用需要前提下,可
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5. 各类用房的面积小计及合计中,基本指标不含选配用房,规
划指标包括选配房。
(四)园舍建筑标准 1.幼儿园园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必须符 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 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见附 件1。 2.新建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必须满足各 项用地指标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 性。 3.幼儿园园舍为楼房建筑时不宜超过3层。托班、小班生活、活动 用房宜在二层以下(含二层),中班、大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三层以 下(含三层),办公及辅助用房所在楼层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一)总体要求 1.幼儿园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儿童的生活能力、学习方式差异 和行为、反应水平,充分体现儿童主动探索、自主构建的主体地位,满 足保育教育需要和儿童主动活动的需求,克服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2.园内应安装安保设施、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设有易于儿童识别 的标识和意外事故紧急出口和通道。室内过道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 2.山东省农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3.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一、总则 (一)为全面提高全省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满 足农村学龄前儿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及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 育的需求,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 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农村幼儿园规划、设置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对 农村幼儿园评估的基本标准。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农村举 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 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的各类幼儿园。农村 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 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 (一)设置与规模 1.农村幼儿园的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 便接送”的原则,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 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 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提倡大村及偏远小村独办、相邻小村联 办。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 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
生均建筑面 基本指标 8.04 6.03 6.42 4.81 6.10 4.57

规划指标 13.13 9.85 11.00 8.25 10.69 8.02
注:本表折算建筑面积时:楼房按平面利用系数(使用面积/建筑面 积)K=0.6计算;平房按平面利用系数K=0.8计算。
表1-2 幼儿园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1.玩教具按照国家《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等有关要求配备, 配备目录见附件2。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依据本园办园特色增配相应的玩 教具和器材。 2.室外设施配备 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以及玩水池、玩沙池、种植园 地、饲养区等场地所需设施。沙池深为0.3-0.5m,蓄水深度不超过0.3 m,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池中沙(不得使用工业用沙)、水应
特点。园内绿化应结合使用功能和特点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 化、教育化、立体化、生态化的特点。
5.园内主要道路应根据通行和消防要求建设。主要出入口的位置, 应有利于交通疏散,不宜设在交通主干道,园门外侧必须留有缓冲地 带。
6.室外给排水、电力、通讯等管线,应根据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合理 设计。安全、防火、给排水、采暖、电气等要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 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 强制性标准。
480
900
1320
含 寝室
办公及辅助用房
行政办公室 基本指标 18 规划指标 18
18
18
18
18
18
36
教师办公 基本指标 3㎡/人
18
36
72 18
(教研)室 规划指标 4㎡/人
24
48
96 24
会议兼接待 室※
规划指标
1 30 1 30 130 1 30 1 40
表1-1 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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