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招标工作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流程示意图(资格后审)
招标代理工作流程要点简述
一、确定项目责任人
接受招标代理业务后,招标代理部负责人根据相关情况,推荐项目责任人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二、编制招标工作计划
项目责任人根据业主及公司工作安排编制《招标工作计划表》,报代理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的《招标工作计划表》送综合部备案存档。
三、编制招标文件
1、项目责任人熟悉图纸,统计工程数量后,招标部负责人为召集人,邀请相关人员及公司总工、分管领导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项目责任人介绍工程概况、建设规模以及工程投资额。就招标中原则性问题进行商定:招标资质、招标业绩、项目经理资质、主要人员及主要设备等强制性资格条件的设置。
2、项目责任人根据业主及相关规定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或复核工程量清单,特别要注意以下问题:
a 、施工招标文件,要认真编写专用技术规范,范本中没有的而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必须在专用技术规范增加,增加内容包括:施工要求、质量验收标准、计量和支付等条款。同时要认真阅读图纸,对不进行计量和支付的附属工程和工作在计量条款中予以阐明。
b 、监理招标文件,要根据招标项目的建安费进行推算监理费用,再根据监理服务期和人均月监理费确定监理总人数。
四、招标文件内审
1、招标文件送招标人之前必须进行内部审稿。项目责任人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后,招标文件送由公司总工审稿。
2、经公司总工审稿项目责任人修改后,送招标人审查。
3、项目责任人综合招标人审查意见,修改后由公司总工再审。
五、招标文件主管部门核审
1、省重点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送交通运输厅专家及建管处、交易中心、招标办审查;监理招标文件送厅质监局、交易中心、招标办审查。
2、非省重点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送主管交通运输局专家及建管处、交易中心、招标办审查;监理招标文件送主管质监站、交易中心、招标办审查。
六、招标文件定稿
1、项目责任人根据主管部门及专家的意见,修改后最终定稿。
2、项目责任人与招标中心商定招标文件出售、开评标场所及开评标时间。
3、项目责任人负责浙江省重大交易网(或地方交易中心)网上申报。
4、项目责任人填写《文本出版申请表》,定稿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送交综合部出版。
七、招标文件备案
项目责任人将出版的招标文件送交通运输厅(局)建管处、厅质监局(质监站)、招标办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应准备以下资料:
1、招标文件备案表;
2、招标代理合同;
3、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批文;
4、招标审报登记表(初次申报时需要);
5、招标文件。
八、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备案后,根据规定在相关网站、报纸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布前须经公司总工审核。
1、浙江交通网。厅管项目提供备案表、盖有招标人公章的书面招标公告及电子版公告文件,非厅管项目提供招标人介绍信、盖有招标人公章的书面招标公告及电子版公告文件。
2、招投标交易网。提供监管部门的备案表、及电子版公告文件。
3、报纸公告(一个项目至少发布两次)。项目责任人将电子版招标公告送交综合部,由综合部负责联系报社刊登。
九、出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出售不少5个工作日,从招标文件开始出售到投标截至时间不少20天(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项目不少28天)。
2、综合部具体负责招标文件、图纸等文本出版及出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出售工作人员在接受投标人报名时,应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核实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结束后,投标人报名表送交综合部负责人按保密制度保管,做好投标人报名表保密工作。招标文件出售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报名表或投标人汇总表(含书面和电子版)。
十、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的编制
1、招标代理部负责人根据相关情况,推荐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编制责任人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编制责任人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清单后,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材价格及相关信息价,结合工程
施工的实际编制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
3、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编制责任人将编制的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送交公司总工复查后,在开标前14天递交业主复核。
十一、组织现场踏堪和召开标前会议
1、项目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现场踏堪和召开标前会议,综合部根据需要派员配合。
2、项目责任人提前准备好现场踏堪和召开标前会议签到表(每个投标人分开签到,不得在同一张表格上签到)。
3、现场踏堪和召开标前会议的投标人签到表,送交综合部负责人按保密制度统一保管。
十二、受理投标人提问、编制补遗书
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提问应在开标前16-18天。
2、项目责任人具体负责受理投标人提问,根据投标人的提问及业主需进一步澄清的问题,与业主、主管部门充分沟通一致,整理编制补遗书。补遗书备案前须经公司总工审核。
十三、补遗书备案、发补遗书
1、补遗书应在开标前15天向投标人发布。
2、项目责任人具体负责补遗书备案工作。业主审核后盖章,省厅、招标办报备盖章。补遗书报备后送交综合部。
3、综合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负责补遗书以传真或扫描后电子邮件传递给投标人。
4、综合部负责接收投标人收到补遗书的确认函及放弃投标的函件。
十四、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的审核
1、经业主复核后的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报送厅(市)质监局(站)审核盖章,开标前八天完成审核。
2、如业主自行委托其它部门编制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则项目责任人联系业主在开标前八天,将经厅(市)质监局(站)审核盖章的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送交综合部。
十五、发布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
1、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应在开标前7天向投标人公布。
2、综合部具体负责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以传真或扫描后电子邮件传递给投标人。
3、综合部负责接收投标人收到清单预算(或投标控制价)的确认函。
十六、抽取评标专家、邀请监督
开标前,项目责任人应联系业主并配合业主做好以下工作:
1、开标前三天,业主书面推荐二人专家候选人,市交通运输局监督部门抽取一人为业主代表,并出书面意见。
2、业主、代理公司邀请监督部门派员监督评标过程。
3、开标前一天,业主、代理公司携介绍信到省交易中心(或地方交易中心)抽取评标专家。
十七、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1、业主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1)提供办理公示介绍信、请示函、公示资料,以上资料需经业主单位盖章。
(2)提供监督人员进评标区的介绍信,提供业主专家代表的介绍信。
(3)提供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