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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哈发[2004]17号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哈发[2004]17号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正文:----------------------------------------------------------------------------------------------------------------------------------------------------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哈发[2004]17号)城区是整个城市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又是相对独立的行政单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搞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充分调动各城区的积极性,已成为关系我市发展全局的紧迫问题。

支持城区加快发展,努力为城区工作服务,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的重大决策和实现“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工作主题的战略性措施。

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律规定的城区的性质和职权,深刻理解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认识,服从大局,积极、主动、稳妥地搞好这次改革。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地方组织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目标,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事权,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有利于促进发展的原则。

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确保城区能够更好地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使城区能够依法履行“县级以上”政府的职权,增强其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发展的活力和综合经济实力。

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既要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又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重点解决影响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27•【字号】哈政发[2004]19号•【施行日期】2004.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哈政发[2004]1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于2004年3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下发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纲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及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一、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原则、要求、任务和措施,集中体现了国务院的施政目标、施政理念和施政原则,系统规划了我国实施依法行政的蓝图,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确立了未来1O年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行动纲领。

《纲要》的发布,是国务院贯彻执行宪法的重大举措,充分表明国务院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定决心,对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二、认真做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市政府定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宣传《纲要》大型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抓紧制定宣传、学习《纲要》的具体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纲要》的学习、宣传工作。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为了当前时代的紧迫任务。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1.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执法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可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

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员配备、职责划分、权力运行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可以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机关的能力素质,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

同时,在改革中注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建立健全惩治腐败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机制,有助于构建清廉高效、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保障公民权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可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约束和监督,可以有效防止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益等问题的发生。

此外,改革还应注重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服务意识和素质水平,加强与公民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倾听公众意见,解决群众关切,提高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通过这些举措,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助于进一步保障公民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3.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意义。

在改革中要注重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减少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失序现象。

同时,在执行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避免任性执法和不公正执法现象的发生。

此外,改革还应注重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调解和仲裁等手段,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通过这些措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可以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4. 推动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推动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在总结我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基础上,探索创立“多规合一”框架下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现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五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法治海南战略部署,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资源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海南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权责统一。

理顺行政执法层级关系,减少执法层次,省级部门一般不承担具体执法任务,主要负责制定执法标准、执法监督,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不再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执法权逐步下沉基层,实行属地管理。

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具体执法工作,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职能。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后,监管主体责任由市县政府承担,日常监管职责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从实际出发找准改革方向,处理好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的关系,处理好城乡区别对待的关系,处理好各领域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增强改革针对性和实用性。

坚持科学设置、精简高效。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立足不增加编制,不突破机构限额,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科学设置综合执法机构,立足管好城镇,逐步覆盖村居,构建城乡统筹的执法体系。

坚持统筹协调、积极稳妥。

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积极推进、又要扎实稳妥。

(三)任务目标。

到2017年年底,各市县建立适应“多规合一”、城市管理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监管要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构建科学完备的综合配套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清晰,行政执法体系集约高效、运作协调、规范有序的目标。

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法治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法治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法治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哈尔滨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6.11•【字号】•【施行日期】2021.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法治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各区、县(市)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现将《哈尔滨市法治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2021年6月11日哈尔滨市法治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法治哈尔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哈尔滨、实现哈尔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三)总体目标。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社会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质效显著提升,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日臻完善,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符合国情省情市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我市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
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好这项改革要求和任务,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性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能,我国绝大多数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到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优化组织结构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总结和借鉴近年来各地先行先试经验,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执法机构适度整合,为推进综合执法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行政执法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技术支撑。要按照职责清晰、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要求,理顺执法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关系,减少职责交叉,形成监管合力,发挥各自优势。要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前提下,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有减有增、突出重点、动态管理,充实市县和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力量。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04]10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04]10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4.05.31施行日期2004.05.31文号哈政发法字[2004]10号主题类别法制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04]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我市自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促进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提高。

但是,目前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落实、考核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根据《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情况,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

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要求行政机关的全部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加以明确,确保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有利于防止出现行政失职、超越职权和其他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有利于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从根本上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行政机关提出了“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和“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哈政发法字[2008]1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08]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哈尔滨市推进依法行政计划(2008-2011)》,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1、加快政府职能依法转变步伐。

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合理划分审批权限,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探索建立新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切实推进各项制度落实(此项工作由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改善办负责)。

2、基本理顺市与区县(市)的行政管理体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在对市和区县(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善市与区、县(市)两级政府间职权划分调整措施办法;加大机构整合力度,研究制定机构整合措施办法,健全政府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此项工作由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区、县(市)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参与)。

3、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

逐步推行行政机关绩效评估机制,结合开展“哈尔滨市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研究项目”,进行行政机关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形成初步研究成果(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参与)。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2.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2022年,市城管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城管”这一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法治思维、依法履职尽责,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管理法治环境。

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一)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2022年,市城管局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从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认领行政事权1项,并按要求及时申报调整市城管局权责清单新增事项,目前正按程序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及市清单审核组审核。

同时,按计划对市城管局权责清单平台进行维护,对市本级28条权责事项个别名目进行调整和更新,确保权责清单基本信息及时、合规、有效。

(二)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市城管局现有的20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完成综窗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时限和申报要件等评价指标动态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同时,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征收相关业务落实电子证照,实现了全流程在线办理,并实质性推进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改革,7项行政许可列入哈市首批信用承诺制事项清单。

(三)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城管局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走流程,全年通过7次走流程,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制定优化措施,均整改到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联企业机制,扎实开展政商交流活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先后实施了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建筑垃圾运输排放审批等5项惠企政策,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06•【字号】哈政发法字[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07]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二○○七年二月六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哈尔滨市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计划(2005-2007)》,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1、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

责任部门: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

2、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制度。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国税局、市公安局。

3、建立和完善肉品流通市场准入制度、屠宰行业评估制度和肉品流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及举报奖励制度,制定并实行病害肉补贴制度。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4、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责任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5、制定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评估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市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听证、公示和决策执行的监督反馈制度。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三)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6、建立健全立法调查研究、立法咨询论证、立法项目成本效益分析等政府立法工作规则。

判断题[002]

判断题[002]

判断题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应当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3.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应当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实施,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4.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公安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

(×)5.地方人民政府试点的,其所属的所有行政执法主体均为试点单位。

(√)6.国务院部门试点的,由国务院办公厅确定具体试点单位。

(×)7.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试点的,该政府部门及其下级部门为试点单位。

(×)8.各试点地方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五类行政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开展试点。

(×)9.各试点地方和部门应当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部开展试点。

(×)10.试点单位可以不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2.试点单位应当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13.试点单位相关信息已经公布即可不再调整。

(×)14.试点单位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15.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计划(2005-2007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计划(2005-2007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计划(2005-2007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哈政发[2005]15号【发布部门】哈尔滨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11.15【实施日期】2005.1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计划(2005-2007年)的通知(哈政发[2005]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哈尔滨市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计划(2005—2007年)》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为切实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哈政发〔2005〕1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初步完成《纲要》规定主要制度的制定工作;初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基本形成。

基本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

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府间职权划分合理,分工明确;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能明晰,配置合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基本建立。

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得到落实,行政监督效能有所提高。

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

二、重点工作与责任分工(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1.完善职能争议协调机制。

同一行政区域内2个或2个以上行政机关出现职能交叉、职权争议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出现职权争议的,由上级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

实施执法联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实施执法联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实施执法联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执法联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网/-找文章到网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务院于20xx年3月颁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从总体上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特别是政府管理经济的体制发生了显著变化,依法规范政府行为迈出了重大步伐。

从依照长官意志办事到实行依法行政,是这些年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关于政府部门行政权限、行政行为、行政程序和行政责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已陆续颁布,尤其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

既为政府施政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又有效地规范了政府的管理职能,减少了主观随意性,避免了公共权力的滥用。

但是,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中,部门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管理系统交叉过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

因此,必须理顺现行行政执法体制,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实施执法联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据悉,我市有80的公务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各行政机关目前是各自为政,你查你的,我查我的,互不来往,各种行政执法让被管理人疲于接待。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说,这样各部门要么重复执法,要么互相推诿,让管理对象疲于接待或者是找不到地方说话。

第一,行政执法部门纵向集权,条块分割,部门壁垒,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结果造成执法工作形不成合力,相互掣肘,办事效率不高。

第二,管理系统交叉过多,职责不清。

如对个体户的管理,涉及到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多家执法部门,由于对同种法律行为有多种不同执法依据的交叉,客观造成行政执法者不作为、乱作为或难作为。

二、实施执法联动的范围和方式实施执法联动必须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重点突出、资源共享、互联互动、高效行政的原则,通过整合执法信息、物资资源,采取推进综合执法,实施联合执法、协助执法的执法方式,着力解决行政机关之间执法职权交叉、互相推诿、效率不高、监管缺位的问题,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配合协作的执法联动机制,减少重复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执法效果,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哈尔滨的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

哈尔滨的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

哈尔滨的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中,哈尔滨作为东北经济中心城市,一直积极推动了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的进程。

哈尔滨作为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其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的成果对于整个东北地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一、哈尔滨的法治建设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法治观念的普及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哈尔滨市政府成立了法治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哈尔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法制宣传广告和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提高了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此外,哈尔滨市还重视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工作,通过举办法律培训班、开展司法考试辅导等方式,提高法律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通过这些努力,哈尔滨市不断提升了自身的法治水平,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哈尔滨的司法改革哈尔滨市注重推行创新性的司法改革,提高司法体系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首先,哈尔滨市加大了审判公开力度,推行了庭审直播制度,通过网络直播庭审过程,保障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其次,哈尔滨市加强了司法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了严格的司法人员考核制度,着力解决人为因素对审判质量的影响。

此外,哈尔滨市还推进了智能化办案系统的建设,提高了审判效率和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哈尔滨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的成效哈尔滨的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在法治建设方面,哈尔滨市的法律意识大大提高,市民的法律素养得到明显提升。

这为哈尔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其次,在司法改革方面,哈尔滨市的审判公开制度为司法公正提供了有效手段,遏制了非法势力的蔓延。

同时,哈尔滨市的智能化办案系统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减少了案件办理时间,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在全国范围内,哈尔滨的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赞誉。

哈尔滨的成功经验被其他城市借鉴和推广,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哈办发[2007]9号【发布部门】哈尔滨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4.24【实施日期】2007.04.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办发〔2007〕9号)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4月24日哈尔滨市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政风建设,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哈发〔2007〕6号)精神和《哈尔滨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哈尔滨市行政效能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作风不良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弄权勒卡、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政问题,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我市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范围及目标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工作,重点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通、国土资源、城建、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教育、文化等行政执法部门。

针对当前行政执法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以下工作目标。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通过学习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自觉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则》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17〕5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则》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17〕5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则》的通知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则》的通知哈政发法字〔2017〕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哈尔滨市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6日哈尔滨市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果,推进我市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打造优良的法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联合行政执法(以下简称联合执法)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联合执法,是指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各自的法定职责,在实施行政执法时进行的联合行动。

本规则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政执法的其他单位。

第四条联合执法应当遵循统一组织、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效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联合执法工作的领导。

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具体负责联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一)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事项、同一违法行为均有管辖权的;(二)行政执法职责或者边界存在交叉管辖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域执法的;(四)对社会关注的热点事项、突发事件执法的;(五)对特定区域或者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的;(六)上级政府或者机关交办下级开展联合执法的;(七)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被检对象提出多个检查事项的;(八)其他需要开展联合执法的事项。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2.24•【字号】哈财法呈〔2023〕134号•【施行日期】2023.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市政府部门以及各区、县(市)政府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本部门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要求,现将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废改立释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动态更新权责清单,确定的11项行政权力,通过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为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社会监督,提供了依据保障。

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一网通办”、推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推广应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网上超市”,探索建立远程异地评审模式,不断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参与成本,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二、全面推进政府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我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2022年我局印发了《哈尔滨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定》,结合近年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新要求,更新完善了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2022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均按时履行备案程序,规范性文件内容、程序合法合规。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完成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司法局。

根据清理结果对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并及时在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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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哈尔滨市委近日出台实施意见,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哈尔滨。

据悉,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哈市将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按照宽进严管原则,强化政府市场监管责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将进行听证。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哈市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区县市下移。

减少市及区县市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

哈市提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行政执法所需经费一律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权力滥用。

完善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主动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发布渠道。

创新运用微博、短信平台等方式,全面及时公开信息。

在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哈市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依法落实和完善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

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推行网上立案、信访答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建立案件信息、执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

加大数字法庭建设力度,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探索推行重大案件庭审电视或网络直播。

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哈市将大力发展公证事业,鼓励和倡导事前公证,发挥公证服务在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探索将12348法律援助专线升级为公用服务平台,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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