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川建标发[2011]268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川建标发[2011]268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存[2006]221号)规定,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2008年及以前发布实施的80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确认继续有效22项、废止39项、修订19项(详见附件)。
为落实本通知的复审结果,请各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确认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再版时应在该标准封面和扉页的中文名称下方增加“2011年7月确认继续有效”的标记。
二、确认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停止实施,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不得再使用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三、确认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请该标准的主编单位于2011年9月30日前,填写《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请表》,向我厅提出修订申请,逾期未提交修订申请的项目,我厅将另择单位承担修订工作。
四、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单位,应按照复审结果及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有效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一一年七月六日附件1:2011年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继续有效”名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单位1DB51-5005-93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DB51-5009-94横向钢筋窄间隙焊接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DB51/5016-98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成都市园林局4DB51/T5032-2005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四川省城镇供排水协会5DB51/T5036-2007屋面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6DB51/T5037-2007防水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7DB51/T5039-2007砌体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8DB51/T5040-2007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9DB51/T5041-2007室外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检查井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10DB51/T5043-2007建筑给水内筋嵌入式衬塑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设计院11DB51/T5047-200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2DB51/T5051-2007钢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3DB51/T5052-2007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4DB51/T5053-200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5DB51/T5054-2007建筑给水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6DB51/T5056-2008室外给水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17DB51/T5057-2008城市道路高分子复合材料检查井盖、水箅技术规程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18DB51/T5058-2008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DB51/T5042-2007复合保温石膏板内保温系统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科技协会20DB51/T5050-2007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四川省消防总队21DB51/T5044-2007CL结构设计规程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四川省建筑设计院22DB51/T5045-2007CL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附件2:2011年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修订”名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单位1DBJ20-06-90回弹法评定砖砌体中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DBJ20-08-90回弹法评定砌体中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标号)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DB51/93-92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施工及验收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4DB51/5027-2008代替DB51/5027-2002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DB51/T5034-2006燃气用衬塑(PE)、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四川省燃气协会6DB51/T5038-2007地面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7DB51/T5046-200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8DB51/T5048-2007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9DB51/T5049-200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0DB51/T5012-2003白蚁防治施工技术规程成都市白蚁防治研究所11DB51/T5055-2008室外给水球墨铸铁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12DB51/T5059-2008四川省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试行)西南交通大学13DB51/T5060-2008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成都市散装水泥办公室14DB51/T5061-2008水泥基复合膨胀玻化微珠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15DB51/T5062-2008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16DB51/5033-2005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成都市墙村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17DB51/T5026-2001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18DB51/T5035-2007燃气用环压连接薄壁不锈钢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四川省燃气协会19DBJ20-07-90钢筋电渣压力焊接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附件3:2011年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废止”名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单位1DBJ20-01-87四川省双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DBJ02-87钢筋密实砂硅酸盐混凝土受弯构件设计和施工技术规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DB/51000P25001-87蒸压密实砂硅酸盐混凝土构配件生产及检验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4DBJ20-03-88四川省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成都市煤气公司5DBJ20-05-90冷拔中强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若干规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6DBJ20-05-90钢筋气压焊接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7DB51/T32.1-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普通混凝土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8DB51/T32.2-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特种混凝土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9DB51/T32.3-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混凝土离心制品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0DB51/T32.4-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钢筋工程11DB51/T32.10-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装饰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2DB51/T32.11-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油漆玻璃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3DB51/T32.12-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艺及操作规程施工测量及土方与爆破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4DB51/T32.13-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桩基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5DB51/T32.14-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结构吊装工程16DB51/T32.15-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钢结构制作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7DB51/T32.16-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砌筑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8DB51/T32.17-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屋面防水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9DB51/T32.18-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地下防水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20DB51-127-92冷轧螺纹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21DB51/5011-92四川省建筑结构设计统一规定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结构专业委员会22DB51/5004-93四川省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区建筑抗震与加固设计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23DB51/5006-93自贡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自贡市建筑勘测设计院24DB51/5009-94玻璃幕墙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5DB51/5013-96多彩内墙涂料施工及验收规范26DB51-/5045-9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7DB51/5016-9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8DB51/5018-2000城镇住宅设计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29DB51/T5019-2000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四川省电子学会建筑智能化专委会30DB51/5020-2000住宅厨房设施功能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31DB51/T5021-2000住宅厨房设施尺度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32DB51/5022-2000住宅卫生间设施功能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33DB51/T5023-2000住宅卫生间设施尺度功能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34DB51/T5024-2001建筑给水塑料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35DB51/T5025-2001建筑给水铝塑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36DB51/5029-2002钢筋滚轧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7DB51/T5030-2004成都地区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市墙改办38DB51/T5031-2004埋地聚乙烯(PE)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39DB51/5028-2002不锈钢复合管网架结构技术规程四川亿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大学——结束——。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10.30•【字号】川建发[2011]34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34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在控制财政性资金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概算和预算)、建设标准以及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明显。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规定:“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
”《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政府出资的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应按审批权限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其他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对其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技术审查。
”针对全省超高建筑、巨量单体建筑和群体建筑日益增加的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依法进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加强对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经征求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有关意见,我厅制定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置房工程施工编制说明及工程概况
安置房工程施工编制说明及工程概况本招标项目高新区中和片区新怡花园A区(新华1期)安置房工程、高新区中和片区新怡花园B区(新华1期)安置房工程己由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川“成高经审[2011]186、成高经审[2011]1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名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段为高新区中和片区新怡花园B区(新华1期)安置房工程(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南部园区。
包括:地下室范围新怡花园B区相对应的土方、降水(标段划分图附图1、附图2),对应本标段范围的总平附属工程,地上6#楼、7#、14#楼、15#楼及相邻的配套商业,地下室顶板的土方回填(不含绿化种植土)等。
总建筑面积约112280平方米。
招标范围:高新区中和片区新怡花园B区(新华1期)安置房工程二标段的房屋建筑、装饰、安装、红线内小区道路、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场外临时道路等(不含高低压配电柜、绿化景观、铺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清单。
我公司将该标段工程——“高新区中和片区新怡花园B区(新华1期)安置房工程(二标段)”列为公司重点工程之一,成立“高新区中和片区新怡花园B区(新华1期)安置房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通过严格、细致、周密的施工管理,按期、优质的完成本标段工程的建设。
第一节管理目标招标工期要求:总工期500日历天,基坑开挖及护壁支护60个日历天,±0.000以下结构施工40个日历天,主体结构封顶180个日历天,外墙面装饰及外架拆除150个日历天,总平70个日历天。
我方经过周密、细致的施工安排,制定详细可靠的工期保证措施,完全有能力在招标要求的500日历天内完成该标段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轻伤频率在1‰以内,创建《安全施工标准化现场》。
道路工程排水管道设计总说明
道路工程给排水管道设计总说明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千秋街道路改造工程,雨污水合流,排入下游管道,若下游管道未形成采取临时排放措施,雨污合流主管管径d800,长度为379m。
2.设计依据:(1)***排水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2)设计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3)《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4年3月;3.设计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4)《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5)《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4.图中尺寸单位:高程及距离以米计,管径、井径以毫米计;管道大小均指管道内径。
高程、坐标系统和里程桩号均与道路设计图相一致。
设计地面标高为道路中心标高,交叉口道路标高如与道路设计标高有出入,以道路交叉口竖向设计图为准。
5.平面位置:本设计道路红线宽度为9m,全部管线均为单边布置,详见管线排列图。
6.根据当地实际运行经验和业主要求,市政道路下雨、污水管径D≥d500。
7.管材:(1)雨、污水管道管径D≤d1200mm且管道覆土0.7m≤H≤7.0m时: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
(2)雨、污水管道管径D>d1200mm或管道覆土7.0m<H≤9.0m时:采用平口式钢筋混凝土管。
(3)当管道覆土H>9.0m时,由结构专业专项设计。
(4)管材的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的技术要求。
8.基础:(1)d300雨水口连接管采用Ⅰ级钢筋混凝土平口管,360°混凝土(C25)满包,包封厚度不低于2倍管壁厚,且不得小于10cm。
预留过街雨水管处:雨水口连接管与预留过街雨水管分别独立设置。
成都审图要求-最新
成都市施工图审查阶段给水排水专业常见问题释疑目录目录 (2)一.施工图审查的依据 (3)二.给水排水总平面 (4)三.建筑给水排水 (6)四.室内消火栓 (9)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六.气体灭火系统 (3)七.建筑灭火器 (4)八.其他问题 (5)九.建议 (7)一.施工图审查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
凡此版本前的国家规范(标准)与此版强制性条文不一致的,均以2009年版所列强条为准;2. 国家规范。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 009年版)以后出版的国家规范(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若与2009版不统一的,则不统一的部分以新规范(标准)所列的强制性条文为准。
3. 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规定》(2008年版)4. 四川省行政主管部门(如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住建厅、成都市建委、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等)正式发布的与工程建设设计、审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亦是审查的依据。
二.给水排水总平面1.缺给排水总平面图。
处理办法:审查意见就不包括总图,则明确总图应另审。
或应要求补充总图并审查合格后方可出具合格书。
2.景观水池补水水源不明确。
(景观用水包括人造水景的湖、水湾、瀑布及喷泉)处理办法:应要求明确。
住宅项目景观用水使用自来水的,判违强条;不满足其它非强条的应予指出。
3.雨、污水检查井的材料不明确。
处理办法:可提出意见,并要求执行四川省住建厅川建科发[2007]416号,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中使用砖砌检查井的通知。
4.火灾延续时间不明确。
处理办法:可提出意见,按规范要求执行。
5. 消防水池消防车取水口不明确(池底标高或取水口无定位尺寸)。
处理办法:可提出意见,要求明确。
6.室外消火栓布置不合理,或不布置。
处理办法:水施总图中未布室外消火栓的,依规范判违强条;布了室外消火栓,但不符合规范强条要求的,判违强条;未涉及违反强条规定的,以意见方式提出。
塑料检查井
OD315
≤2.0
OD450
≤400
≤2.5
OD630
≤500
≤3.0
OD630
≤600
≤3.5
OD700
≤800
≤4.0
OD1000
≤1000
≤6.0
0D1000
注:井筒直径(mm)(DN)= 检查井井径
4部件选用编辑
井座与埋地管道的连接,均应该采用橡胶密封圈柔性的连接,以适应地座变形等,胶粘剂只能适用于PVC-U材质井座与井筒直径315mm及其以下的口径承插式连接。
塑料检查井可分为建筑小区排水用塑料检查井和市政排水用塑料检查井。
2构成编辑
塑料检查井由井座、井筒、井盖和塑料检查井零配件组成。检查井井筒可采用埋地排水管材,如PVC-U双层轴向中空管、HDPE中空缠绕管等。
根据接管数和角度不同有起始井座、直通井座、三通井座、四通井座、90度弯头井座等。为了适应各种排水状况,塑料检查井同时配套有内外径转换接头、马鞍接头、变径接头、汇合接头、变角接头等与之配套的塑料检查井零配件。这些零配件和井座共同用来保障整个排水系统的流通性和密封性。
(8)、密封性能好、防渗漏。因采用柔性连接的方式:灵活方便,能克服风尘、沙灰的恶劣施工环境。还可克服因路面增高而不能重复插入的困难。
(9)、节约材料。塑料检查井由高分子树脂为加工材料替代了红砖水泥,节约了表土资源;建筑小区所用规格缩小,大大节约了检查井埋地所占用的土地空间。
6国家政策编辑
1.政策优势
3、采用层结涂覆法工艺二次成型的检查井优点是就地取材上马快,可以生产不同规格的塑料检查井。缺点是速度慢,难以批量生产,加上纯手工方式制作,产品尺寸和性能难以保证。生产中的环境污染和原材料无法回收,限制了它的生产和使用。
纬一路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
电力工程设计说明一、工程概况(1)本工程为彭州市金彭湖片区道路基础设施•期项目一纬一路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
本道路设计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173.151,道路设计全长约为1200米,红线宽度16米。
本次设计电力通道电压等级为IokV,采用电力排管敷设。
本工程采用成都坐标及85高程系。
(2)道路单侧布置电力管线,规划电力管道采用2x3=6孔Φ200排管,电力排管位置位于道路规中距以南7.5m。
二、设计依据1 .参考资料(1)业主任务委托书:2 2)1:500地形图测量资料、管线普查资料;(3)本项目岩土工程报告(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07);(4)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彭州市金彭湖片区道路基础设施一期项口规划和用地意见咨询函(彭自然资选[2022]24号):(5)彭州市金彭湖片区道路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咨询设计红线图成果表(6)彭州市金彭湖片区道路基础设施•期项目咨询用地红线图(7)《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8)《天府中药城片区分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9)《彭州市南部新城片区控规性详细规划优化》(10)《彭州市交通路网体系优化提升方案》(Il)《彭州南部新城东片区控规优化调整》(12)彭州市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13)业主提供的其他有关本项目的基础数据和资料(14)《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彭州市金彭湖片区道路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2023年2月14日2.主要采用的规范标准(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2)《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21-2016;(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年版)》GB5OOIO-2O1O;(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5)《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2018;(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I69-2016:(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2016年版)》GB50011-2010;(10)《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11)《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12)《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13)《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14)《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15)《国家电网公司配网工程典型设计(2016版)》IOKV电缆分册;(16)《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通知》川建科发(2007)416号:(17)《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年版);(18)《成都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球墨铸铁方形井盖监督管理技术规定》(成井盖办[2017J14⅛);(19)《成都市检查井防坠装置技术指南》(成井盖板[2023]3号):(20)《彭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版):三、场地岩土工程地质条件据区域资料、已有地质勘察资料及本次勘察揭露,场地上覆第四系人工填土(Q「)、其下由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Q;lp,)成因的粉质黏土、砂土、卵石组成。
塑料检查井与阀门井
塑料检查井与阀门井A:塑料检查井诞生背景传统的检查井主要是采用砖砌井和刚筋混凝土,随着塑料管道替代水泥管之后,出现了塑料管道和砖砌井不能匹配。
渗漏现象严重,对地下水进行二次污染,严重增加了后期维护费和污水处理费。
在当前构建“节约型、环保型”社会的形势下,具有无渗漏,防沉降,排水效果好,施工快速的塑料检查井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需求。
政策倡导支持:2004年3月18日建设部公告了《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用使用技术》(建设部218号公告),在公告中明确推广城镇排水塑料管道系统和塑料检查井。
公告具体描述为:管材口径采用内径系列管材,检查井尽量采用塑料检查井。
2005年“全国聚乙烯管道生产与应用研讨会”上,建设部希望国内厂家能研制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塑料检查井。
2006年7月25日,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小区排水用塑料检查井》行业标准(CJ/T233-2006),并于2007年初在“十一五技术公告”中提出“优先采用塑料检查井”。
目前塑料检查井已在北京、上海、四川、重庆、江西、陕西、云南等地被逐渐使用,一些地区已出台积极推广塑料检查井的相应政策。
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如下:1.2004年国家建设部的218号文件2.2007年6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与限制使用技术(第一批)》3.各省区建设部门禁止使用传统砖砌井的文件3.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3.2.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3.3.四川省建设厅文件3.4.陕西省建设厅文件3.5.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3.6.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218》号文件颂,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推广使用塑料检查井。
5、国家建设部“十一五”技术公告塑料管道优先采用塑料检查井淘汰砖砌井,要求各地方建设部门、设计部门在施工方案设计时重视使用塑料检查井。
6、四川省建设厅发布《2006》297号文件:《关于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砖砌井的通知》对违规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建筑工程,视为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依法按相关法夫对负责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处罚。
管线综合
4.3.1 管线综合市政管线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到城市道路的功能,按照城市建设要求应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管线综合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利用城市用地,综合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位置,避免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相关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相互矛盾和干扰。
4.3.2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宜宾市珙县新规划片区,位于巡场镇北段,北面临山,沿清溪河及宜珙铁路线两侧分布。
主体在铁路北侧,规划区用地总面积为203ha。
该片区主要规划为居民居住区、商业区、绿地公园等城市用地。
该片区初步设计阶段共设计金河大道、环山路等14条主、次干道。
除金河大道为老路拓宽改造外其余均为本次新建道路。
本工程城市道路段需同步敷设的工程管线包括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燃气管道(输气及配气)、电力管及电信管。
工程管线种类较多,布置难度大。
因此,必须做好工程管线综合工作,各种管线严格按照统一的布置原则,明确各种工程管线的平面和竖向位置,避免管线不合理的空间占用,增加使用和管理维护的难度。
4.3.3管线设计原则在珙县总体综合管线规划指导下,结合该片区的实际情况,采用经济、适用、可行的设计方案。
本次方案设计遵循如下原则:1)符合珙县总体规划,统筹考虑、近远兼顾、临时和永久相统一;2)符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结合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时序,并考虑在施工期间尽量不影响现有管线的使用功能;3)设计方案合理、便于施工、管理;4)与工程范围内的地下空间、现状管线不发生冲突、协调配合;5)各管线间的水平及垂直间距尽量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相关要求,实在不能满足的应采取保护措施,且应取得相关专业单位同意;6)管道应尽量避免或减少管道穿越不容易通过的地带或构筑物。
7)根据城市道路竖向设计,安排好控制点高程,保证汇水面积内的雨污水能顺畅排除,并在高程上留有余地。
4.3.4 采用规范标准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1998)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3)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4.3.5雨、污水管道现状及方案该片区为规划新建区,场地内沿伍家沟已建一段截污干管,管径d1000。
成都市检查井盖管理办法
成都市检查井盖管理办法来源:区城管局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3日浏览次数:7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我市检查井盖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公共设施使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检查井盖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本办法所称检查井盖(以下简称:井盖),是指依附于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公共绿地、住宅小区等范围内的排水、电力、通信、燃气、供水、照明、交通安全、广电工程等各类地下管线、管线共同沟以及地下综合管廊的检查井井座及井盖。
第四条统筹监管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井盖的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市级井盖监督指挥平台,牵头制定井盖技术标准、规范及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具体负责中心城区井盖综合治理和应急指挥。
县(市)人民政府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是本级井盖统筹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井盖监督指挥平台,协调、督促本级井盖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井盖监督管理责任。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协助井盖监督管理部门、井盖权属单位发现和处置辖区内的井盖问题。
第五条行业部门职责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照明设施井盖、地下综合管廊井盖的监督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排水、供水设施井盖的监督管理。
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力、通信、燃气设施井盖的监督管理。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广电设施井盖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交安设施井盖的监督管理。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物业服务机构履行住宅小区内井盖的管理职责。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绿地内井盖的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产领域井盖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井盖地方标准的立项与发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井盖产品的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等项目井盖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市政工程和住宅禁止使用砖砌检查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通知云建法〔2010〕295号各州、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各级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和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建科〔2002〕第109号)及《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222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步伐,更好地节约能源和土地资源,保护和改善地下水资源和环境,提高工程质量,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在广泛征求意见、调研及出台相应技术规程的基础上,决定在我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砖砌筑检查井,推广使用塑料和钢筋混凝土等质量可靠、工艺先进的检查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砖砌筑检查井。
二、推广使用整体稳固性好、强度高、闭水性好的塑料和钢筋混凝土等质量可靠、工艺先进的检查井。
产品性能应符合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设计施工应符合《塑料排水检查井应用技术规程》(DBJ53/T-25-2010)和《建筑小区塑料排水检查井》(CJ/T233-2006)等相应的工程技术规程要求。
依照建设部659号公告,塑料排水管道系统应优先采用塑料检查井,为科学管理,规范使用,住宅小区检查井直径原则上不小于500mm。
三、各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和质量监督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规设计和使用砖砌筑检查井,设计单位不得选用禁止使用的产品,施工单位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对违规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不得通过,监理单位不得签字,质量监督部门不得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四、对违规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建筑工程,视为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按相关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5]35号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5]35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管局(处),开发办: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市场监管和调控能力,强化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征信制度建设,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资质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是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行政许可的合法凭证,各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必须从加强资质管理入手,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从2005年起,我厅审批颁发的《资质证书》为两年换发一次,《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在证书有效期内,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定期年检,但必须在证书有效期满、资质等级变动、登记内容变更等换发证书时,严格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77号令)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换发证书,不合格者不予换发证书。
无论换发证书与不予换发证书,都必须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延续、变更、撤销或注销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办理。
对我厅原颁发的《资质证书》,原证书载明的有效期满的;截止2005年7月1日,原证书虽在载明的有效期内但时间超过两年的,由各市、州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即行组织换发。
换发证书由企业向所在市(州)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资料,各市(州)主管部门初审后报我厅审批。
跨市(州)进行开发经营的企业,向备案地市(州)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和报送资料,由备案地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原资质的审批机关审批换发证书。
河马一体化井盖.
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沪建交【2008】1044号《上海市 城乡建设和绞痛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 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六、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09】68号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发 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使及落后技术通告》(第五号)的通知。
中国第一井 武汉河马牌(HMCN系列)塑料检查井
• 塑料检查井发展及应用情况 • 河马塑料检查井独特优势图例说明 • 河马塑料检查井的施工安装及注意事项 • 河马塑料检查井应用情况及武汉应用情况
塑料检查井发展及应用情况
• 国外塑料检查井应用情况 • 国内塑料检查井应用情况 • 国内塑料检查的推广情况 • 塑料检查井与传统检查井的比较
④检查井与管道的开发同步进行:这一点与国内的情况完全 相反。两者同步进行能让整个管道技术得到迅速发展,避 免走太多的弯路。
国外塑料检查井应用技术规范:
①prEN13598.2:2004《交通地段及深埋安装的人孔井和检查井规范》 ②BS7158:2001《排水排污用塑料检查井》 ③DIN19565-90《排水用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树脂检查井》 ④JISA5731:2002《雨水用再生塑料井及井盖》 ⑤JSWAS K-7《下水道用硬聚氯乙稀检查井》 ⑥JSWAS K-9《下水道用硬聚氯乙烯小型检查井》
注:该技术规程前言 中注明河马公司为主 编单位
目前国内塑料检查井应用技术规程
1、建设部组织、 编写、发布的国 标设计图集 08ss523,目前 已实施。
注:该国标图集第9页 中注明本图集以河马 公司的专利技术编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房发[2014]445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房发〔2014〕445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加强我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应急使用,本着“确保安全、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方便使用”的原则,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及人身财产安全紧急情况时,能充分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工程项目进行紧急维修、更新、改造。
二、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可按照本通知要求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三)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四)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安全的;(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六)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七)其它需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三、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分摊。
应分摊业主尚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立即补交其专项维修资金或分摊其相应的维修费用。
给水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
给水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1.概述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成都金融创新中心项目--3#路配套道路工程1.2 项目位置项目位置:四川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1.3 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成都东部集团有限公司1.4 工程概况1.4.1工程范围及规模本项目成都金融创新中心项目--3#路配套道路工程位于四川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
设计3#路路线呈南-北方向前进,道路起点接在建汇流南路,终点接已建公园大道。
设计路线全长341.826m,设计速度20km/h,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宽12m,路基实施范围宽度15m,一块板双向两车道。
1.4.2 主要工程内容本次设计道路内容共一册,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第一册:道路、交安、排水、给水、照明、电力通道工程。
本文件为第一册第一篇道路工程,道路工程设计内容为道路的平、纵、横及路基、路面结构及市政道路附属设施等设计。
1.4.3 文件组成及编制办法本次施工图设计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进行编制。
本项目文件共一册,按专业分篇章出图。
第一篇道路工程第二篇交安工程第三篇排水工程第四篇给水工程第五篇照明工程第六篇电力通道工程本文件为第一册第四篇道路工程。
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1.5 上阶段批复及主要审查意见执行情况2021年6月18日在成都东部新区市民中心1318 会议室召开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专家座谈会,经评审后形成审查意见如下:总体评价: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基本齐全,设计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调整完善后可作为下阶段设计依据。
1、应补充项目的“给水管道总体布置图”,明确片区给水管网系统,补充设计给水管道与汇流南路、公园大道的衔接关系。
回复:根据专家意见,已按要求补充项目的“给水管道总体布置图”。
2、给水工程“8.2.3 沟槽施工设计”中,给水管道的“中粗砂基础”回填密实度要求应符合《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中“5.0.16”条的相关规定。
《四川省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四川省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使用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安全管理,是指为保障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使用,对其主体结构进行安全鉴定、检测、技术评估及其修复、加固、拆除治理行为。
第四条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市(州)、县(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房地产、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依其职责负责本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城市综合执法、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并协同做好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规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城镇危险房屋的鉴定。
具备房屋建筑主体结构专项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鉴定机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的规定,可承担房屋建筑及在建工程的可靠性鉴定。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乙级以上)依照《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承担房屋建筑的抗震鉴定和可靠性鉴定。
第七条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安全的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作出的危房鉴定、可靠性鉴定、抗震鉴定结论中,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提出需要修复、加固、拆除的建议。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通知-川建科发[2007]416号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通知(川建科发[2007]416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及《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要求,为提高工程质量,防止地下水污染,节约能源,节约土地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凡我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禁止使用砖砌筑检查井,推广使用塑料和钢筋混凝土等质量可靠、工艺先进的检查井。
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自2008年1月1日起,在成都、绵阳、德阳、乐山四市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砖砌筑检查井;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省内其他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砖砌筑检查井。
二、推广使用整体稳固性好、强度高、闭水性好的塑料和钢筋混凝土等质量可靠、工艺先进的检查井(详《室外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检查井工程技术规程》DB51/T5041-2007等)。
依照建设部659号公告,优先推广使用塑料检查井。
三、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和质量监督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规设计和使用砖砌筑检查井,设计单位不得选用禁止使用的产品,施工单位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对违规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不得通过,监理单位不得签字,质量监督部门不得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成都市检查井井圈井盖补充规定(印刷).docx
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2011年版)2010-05-24 发布2010-07-01 实施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八前言城市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检查井周围路面沉降、裂缝和破损是城市道路建设中的一项质量通病,其不仅影响路面的整体性、美观性,更影响路面行车舒适及交通行驶安全,从而极大地影响城市环境质量。
为了有效避免检查井周边路面病害,更好保证道路的使用品质,特制定《成都市城市道路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设计施工补充规定》。
编制组在参阅了相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市各类地下管线检查井、井圈、井盖建设的实际情况,完成本规定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井井圈、井盖和检查井的本体以及井周回填的材料要求、设计要点和施工要点。
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本导则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函告主编单位——成都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地址:西屠场街7 号),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成都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主要起草人:索奇峰阳晓静达帆黄俊英高建宇唐云华目录1 总则 (1)2 检查井间距及规格 (2)3 井圈井盖 (3)4 检查井井身 (4)5 井周回填 (5)6 检查井施工的质量监控 (7)7 其他 (8)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城市道路检查井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护地下管线设施,保障道路交通顺畅和公共安全,根据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铸铁检查井盖》、《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检查井盖》、《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水箅》、《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执行此规定时,需同时满足其它相关行业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0.2 本标准所称检查井设施,是指依附于城市道路车行道下设置的各类地下管线设施的检查井、阀门井、碰头井、排气井、观察井、作业井,包括井盖、井座、井箅等。
1.0.3 本补充规定主要是对各类检查井、井圈、井盖的设计和施工提出要求,管养、维护阶段的技术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
2018 年 6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马石工业园区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游湾村,是江阳区近年新规划的
工业园区,现该园区内工业企业以食品生产、家具制造等轻工业为主。目前该 园区内各企业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厂区内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排放,但由于园区内部无集中的污水管网,无法将园区内企业污水集中至一个 排口排放,导致目前该片区的污水处理后直接散排,给周边鱼塘、水库、田间 池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随着该园区不断开发建设,工业企业将急剧增多,同 时污水量将不断增加,目前急需解决该园区污水收集排放问题。故本项目拟建 马石工业企业污水外排管网建设工程,将园区内企业处理达标后的污水统一收
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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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马石工业企业污水外排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算确定。同时,为了方便沿线排污单位的接入,本工程按照 500m 左右的间距
预留支管井,坡度为 0.003。
4、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表见表 1-1。
表 1-1 项目组成表
名称
主体 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政管理的六项基本
制度之一,其根本目的在于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
主,防治结合”的环境方针。根据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 253 号令规定,为加 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一切新建、 扩建和新建工程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运输业,175、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中“新建”栏,评价类型为环境影响报告
表。为此,泸州市江阳区城投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委托四川
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国环评证乙字第 3246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资格证书)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方接受委托后, 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 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环境影 响报告表。 二、评价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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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禁止在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使用砖砌
筑检查井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及《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要求,为提高工程质量,防止地下水污染,节约能源,节约土地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凡我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禁止使用砖砌筑检查井,推广使用塑料和钢筋混凝土等质量可靠、工艺先进的检查井。
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月1日起,在成都、绵阳、德阳、乐山四市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砖砌筑检查井;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省内其他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和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砖砌筑检查井。
二、推广使用整体稳固性好、强度高、闭水性好的塑料和钢筋混凝土等质量可靠、工艺先进的检查井(详《室外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检查井工程技术规程》DB51/T5041-2007等)。
依照建设部659号公告,优先推广使用塑料检查井。
三、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和质量监督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规设计和使用砖砌筑检查井,设计单位不得选用禁止使用的产品,施工单位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对违规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不得通过,监理单位不得签字,质量监督部门不得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四、对违规使用砖砌筑检查井的建筑工程,视为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按相关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