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基层乡村干部管理制度【8篇】
基层乡村干部管理制度【8篇】基层乡村干部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
干部务必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二、镇分管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3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三、各站所长管理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务必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3日内务必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齐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用心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用心、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职责人职责,给予停职处理。
四、各村领导班子管理1、创新环境。
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忙、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4)工作不负职责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乡镇村组干部管理办法
**乡村组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村组干部管理,激励、稳定村组干部队伍,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组干部是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文书(会计),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等。
第三条按照精干高效、宜兼则兼的原则,每个村的干部人数,原则上1500人以下的村不超过5人;15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7人。
具体职数由乡党委根据人口、工作量提出初步意见。
每个村民小组设置1职,即村民小组长。
提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班子成员按法定程序相互兼职,提倡没有兼任村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经过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担任村民代表会(执行)主席,提倡村干部或党小组长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民小组长。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四条村组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五条村组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基层矛盾的能力,有较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有胜任工作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
(3)能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善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品行端正,自觉接受上一级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廉洁奉公。
(4)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村、本组的实际相结合,较好地开展工作。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乡镇工作的新要求,增强乡镇干部服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乡镇工作效能,加强乡镇干部管理,建立一支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群众信赖的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干部的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分类管理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镇机关及乡镇站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乡镇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向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和上级党组织的监督。
第五条乡镇其他班子成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服从党委集体领导,维护班子团结,并根据分工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六条乡镇一般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深入所驻村,客观准确把握村情,动员和组织群众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区乡工作部署,努力搞好农村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社会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信访接待工作,完成好乡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管理第七条学习制度。
坚持实际、实效、实用原则,紧紧围绕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的本领、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本领,重点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农村适用技术、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乡镇工作职责和农村工作的方法等内容,不断提高乡镇干部做好农村各项工作的能力。
乡镇党委每年年初要制定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两次以上的集中学习活动,并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
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向区委、政府提交两篇以上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调研文章,副科级干部向区委组织部至少提交一篇有价值、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一般干部职工向乡镇党委提交一篇有深度见解的调研文章。
调研文章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考勤制度。
乡镇干部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基层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基层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层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基层组织的干部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层干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领导,完善组织制度,严格管理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培训,保障基层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条基层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做到清正廉洁,勤勉尽责。
第五条基层干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推动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六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选拔标准公平公正、程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能上能下原则,选拔适合的人才担任基层领导岗位。
第七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干部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道德品行等因素进行全面考察,确保选人用人公道合理。
第八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潜力挖掘,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与竞争,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干部的良性成长创造条件。
第九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团队建设,鼓励干部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合作的工作团队。
第十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和成绩,及时调整任免,并建立健康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
第三章干部培训教育第十一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立足于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培训计划,保障培训效果,提高干部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注重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三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品质和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十四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开展实践活动和实践训练,提高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增强实战能力。
第十五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注重素质提升,增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干部的领导潜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章干部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防范干部腐败行为,提高基层工作效益。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陇南市武都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是为规范乡镇干部的工作行为,提高乡镇干部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水平,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乡镇是农村基层的组织形式,乡镇干部是指直接服务于农村基层的干部,如乡镇长、村干部、农民代表等。
乡镇干部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管理好乡镇干部是提高乡村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一、基本要求1. 服务乡村乡镇干部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是服务乡村,切实解决农民在生活、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 严格审查对拟任乡镇干部从资格、品德、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担任乡镇干部的要求。
同时建立乡镇干部考核制度,对于工作表现不好的乡镇干部进行适当的惩罚和调整。
3. 安排合理安排合理,根据乡村特点和乡镇干部实际情况,对不同的乡镇干部量身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切实帮助乡镇干部完成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4. 支持保障给予适当的支持和保障,建立适当的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激发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使其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5. 加强培训加强培训,为乡镇干部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二、工作内容1. 干部考核制度建立乡镇干部考核制度,对于工作表现不好的乡镇干部进行适当的惩罚和调整。
同时,对优秀表现的乡镇干部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
2. 岗位职责明确乡镇干部的岗位职责,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切实发挥乡镇干部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3. 安排工作任务根据基层实际需要和乡镇干部能力,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乡镇干部工作有章可循、有目标可达,同时为乡镇干部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支持。
4. 加强培训针对不同需要,加强乡镇干部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领导才能、农村经济发展、管理技能、职业道德和领导艺术等。
5. 审查调整严格审查拟任乡镇干部的资格、品德、能力等方面,确保其符合担任乡镇干部的要求。
集镇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集镇管理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镇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维护集镇社会秩序,保障居民生活安宁和集镇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集镇管理人员指的是由集镇委员会聘任或者任命的负责集镇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集镇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平公正,勤勉尽责,为居民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
第四条集镇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守纪律,保守集镇管理秘密。
第五条集镇管理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培训,不断学习新知识,提升自身综合管理能力。
第六条集镇管理人员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协调集镇各部门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促进集镇管理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集镇管理人员应当注重政策宣传,及时向居民通报政府政策信息,促进民生事务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集镇管理人员职责第八条集镇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协助集镇委员会制定和执行集镇管理计划。
(二)负责日常巡查,督促居民遵守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问题。
(三)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居民投诉和纠纷,维护集镇社会稳定。
(四)协助组织集镇卫生、环保、消防等工作,保障居民生活环境。
(五)协助开展集镇经济发展工作,支持农民合作社、小微企业等发展。
第九条集镇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个人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条集镇管理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滥用职权。
第十一条集镇管理人员应当尊重居民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居民提供服务,解决居民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二条集镇管理人员在执法执勤期间,应当着便装,佩戴工作证件,保持礼貌,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集镇管理人员考核第十三条集镇管理人员的考核由集镇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一)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
对集镇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二)纪律和作风考核。
对集镇管理人员的纪律遵守、工作作风等进行考核。
(三)集体评议考核。
邀请相关单位和居民代表参与对集镇管理人员的考核。
某某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某某乡镇国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保障干部的优化、廉洁、勤政,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的要求,全面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行政、事业干部、驻村干部、市招聘干部(含工人和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三条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管理能力,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手段,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第二章干部的教育培训第四条全镇干部的教育,主要是邓小平理论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群众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五条全镇干部实行有计划集中培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以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和中心学习组学习为主,每年一般不少于十四天次;股级干部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七天次;一般干部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五天。
第六条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实行严格管理,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学习到会率80%以上,每个领导干部全年到会率不低于80%,每年撰写调研或理论研讨文章不少于2篇;股级、一般干部集中心学习每两月不少于一次,每年撰写信息或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第七条党政办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干部日常管理第八条每个干部必须严格上下班制度,坚守岗位,着装整洁,注意形象,文明服务,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严格镇机关干部上下班签到制度(包括副职领导)。
签到由党政办、纪委办负责组织。
签到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代签。
凡替人代签者,一经查实,双方作旷工1天处理,并追究纪律处分。
镇机关干部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9:00为签到时间,当天没有签到的视为旷工,9:00后9:30前到岗并补签到的视为迟到,无特殊情况,10:30后到岗的视为旷工;每天下午5:00-5:30为签离时间,当天没有签离的视为早退。
某某镇干部职工管理办法
某某镇干部职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社区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某某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全镇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某某区乡镇干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¼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考勤与绩效考核,实施奖惩问责,有效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与干少一个样、干好与干差一个样等问题,促使我镇干部进一步端正思想态度、激发工作热情、认真履职尽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镇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完成。
二、考评机构成立某某镇干部考勤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勤考核工作。
组长:某某党委书记某某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某某人大主席某某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某某纪委书记成员:某某某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由某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某某为成员,负责全镇干部考勤考核的汇总统计、资料收集、台账管理和奖惩工作的办理。
三、工作纪律制度(一)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1、签到人员。
镇机关工作人员(党政班子成员考勤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
各社区工作人员在各社区签到。
2、镇级签到地点。
纪委办公室。
3、签到时间:上午08:30之前,下午14:30之前4、签退时间:上午12:00之后,下午18:00之后5、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签到有效时间延迟20分钟内签到的视为迟到,签退有效时间提前20分钟内签退的视为早退,当日无正当理由未签到签退的视为旷工。
6、镇纪委将对各社区不定时抽查,对管理松散,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社区负责人,由镇党委、镇纪委约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7、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
(二)上班期间相关规定各站所、各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要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1、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缺勤、随意离岗、串岗。
2、严禁玩游戏、聊天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严禁上班期间酗酒以及公共场所吸烟。
镇干部管理制度
镇干部管理制度镇干部管理制度一、学习制度第一条镇干部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村干部至少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镇村干部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报送党委副书记签阅,选送党委书记审阅。
第二条镇干部必须深入村组调查研究,每年撰写2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工作信息(以在县级以上报刊、媒体、网站刊发为准)。
二、会议制度第三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确定时间并主持会议,会议议题必须先报党委书记审定,未报党委书记审定的,不得列入会议议题。
党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委员不得无故缺会、迟到、早退,党委委员有3次以上无故缺会的,将报上级组织按规定处理。
第四条原则上一月召开一次镇村干部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得召开,能合并召开的工作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召开镇村干部以上的会议,应报请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第五条召开会议前由党政办将会议主题、参会人员、时间、地点等事项提前一天通知到参会人员,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群众会议制度。
各村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村民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
每少一次会议扣当年办公经费300元。
第七条实行会议签到(点名)制,会议一律按规定通知的时间准时召开,镇村干部每缺一次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
实际参会人数以会前会后签到(点名)为准,应扣款项在次月本人工资或津贴中扣减,迟到、早退和缺席情况在一周例会上由值周领导通报。
三、请假制度第八条镇干部非节假日上班时间离开岗位,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违者每查实一天惩扣100元,三次以上诫勉谈话。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党政办每月对干部出勤情况进行公示。
四、工作制度第九条严格上下班制度。
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第十条坚持签到制度。
上午9:30前在办公室签到,由值周领导坐镇办公室监督,未签到者不得补签,严禁他人代签,若发现代他人假签情况,被代签者扣50元,代签者扣100元。
镇干部教育管理制度范文
镇干部教育管理制度范文镇干部教育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镇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促进干部能力的提高和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和地方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的所有镇级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镇级干部教育管理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和政治性、先进性、实践性。
第四条镇级干部教育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培养干部的主体意识和主人翁精神,推动干部能力的提高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第五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大对镇级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对口指导和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第二章干部培训第六条干部培训是镇级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干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党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以及经济管理、组织管理、人际沟通、协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第八条干部培训的方式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学习、实地考察、网络学习等形式。
培训形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干部的需求进行灵活选择。
第九条干部培训的机构可以是党校、行政学院、专业教育机构等,也可以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讲座和培训。
第十条干部培训的参训人员应根据职位、工作年限和实际需求确定,尽可能覆盖各个部门和岗位。
第十一条干部培训的费用由镇级财政统一支付,参训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或学时。
第十二条干部培训的效果应当及时评估,评估结果用于改进培训工作和提高培训质量。
第三章干部考核第十三条干部考核是镇级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制定科学、公正、严格的干部考核标准和办法。
第十四条干部考核应当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廉政风险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五条干部考核的结果应当及时通报给被考核干部本人,依据考核结果可以进行个别谈话或者调整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干部考核的结果应当纳入干部选拔任用、提拔激励、调整岗位等重要决策的参考依据。
xx镇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xx镇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提高镇政府工作效率,落实干部管理规范,在全体镇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xx镇政府及直属单位工作的干部,包括领导干部、普通干部等。
第三条党政干部要以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政策和决议精神为根本遵循,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己任,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公正廉洁,积极奉献,为人民服务,责任重大、使命艰巨。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公布于全体干部,干部应认真学习理解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五条干部选拔任用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干部的能力和业绩,选拔任用适当人选。
第六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组织程序,领导班子讨论,集体决策。
第七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严格遵循干部任用政策,根据干部工作表现、道德品质、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第八条干部选拔任用要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不能片面看重学历和职称等硬性条件。
第九条干部选拔任用要从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全面评价。
第十条干部选拔任用不得恶意竞逐,不得组织串通、弄虚作假。
第三章干部考核评价第十一条干部考核评价应当围绕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采取多种评价方法,综合考虑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十二条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十三条干部考核评价应当注重实绩导向,充分体现工作业绩和贡献。
第十四条干部考核评价应当重点评价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服务群众、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五条干部考核评价应当及时反馈结果,对考核结果不满的干部有权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干部考核评价的结果应当作为升迁、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干部奖惩管理第十七条干部奖惩管理应当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确定奖励和惩戒措施。
第十八条干部奖励应当公正合理,根据干部贡献和成绩以及工作态度等综合因素确定。
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乡镇干部管理办法12020年4月19日某某乡镇国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保障干部的优化、廉洁、勤政,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的要求,全面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创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行政、事业干部、驻村干部、市招聘干部(含工人和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三条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管理能力,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手段,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第二章干部的教育培训22020年4月19日第四条全镇干部的教育,主要是邓小平理论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群众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五条全镇干部实行有计划集中培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以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和中心学习组学习为主,每年一般不少于十四天次;股级干部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七天次;一般干部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五天。
第六条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实行严格管理,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学习到会率80%以上,每个领导干部全年到会率不低于80%,每年撰写调研或理论研讨文章不少于2篇;股级、一般干部集中心学习每两月不少于一次,每年撰写信息或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第七条党政办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2020年4月19日第三章干部日常管理第八条每个干部必须严格上下班制度,坚守岗位,着装整洁,注意形象,文明服务,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严格镇机关干部上下班签到制度(包括副职领导)。
签到由党政办、纪委办负责组织。
签到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代签。
乡镇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乡镇人员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乡镇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管理1. 人员录用乡镇人员的录用需经过严格的考核,选拔出适合岗位的人才。
录用程序包括简历筛选、笔试、面试等环节。
2. 岗位设置根据乡镇工作的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各个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3. 岗位调整乡镇人员在岗位调整时,需经过程序审批,不能擅自更换岗位。
第三章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乡镇人员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时长为8小时。
加班需经过主管领导批准。
2. 出勤记录乡镇人员出勤需按时打卡,迟到早退次数过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工作纪律乡镇人员需遵守工作纪律,不能违反相关规定,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章绩效考核1. 绩效考核乡镇人员每年将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评定工作表现,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处理。
2. 奖惩措施表现优秀的乡镇人员将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表现不好的将受到处罚,包括扣发工资、降级等。
第五章保险福利1. 保险福利乡镇人员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2. 休假制度乡镇人员将享受带薪年假、病假等休假制度,休假需提前申请并经过批准。
第六章纪律处分1. 违纪违规乡镇人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制度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2. 行政处罚乡镇人员如违反工作纪律,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职等。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乡镇管理机构所有。
3. 乡镇人员需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以上为乡镇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希望所有乡镇人员能够遵守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努力为乡镇发展贡献力量。
镇干部管理实施方案
镇干部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镇级干部队伍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镇干部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其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基层治理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镇干部管理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目标。
1. 提高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2. 完善镇干部管理制度,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能和工作质量。
3. 加强对镇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考核评价,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勇于创新。
三、管理措施。
1. 建立健全镇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和民主推荐制度,确保选拔任用公平公正。
2. 完善镇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突出绩效考核,注重实绩和能力,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3. 加强对镇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干部档案和任期考核制度,定期对干部进行述职评议和能力培训。
4. 加强对镇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加大对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5. 加强对镇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四、管理保障。
1. 加强对镇干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加大对镇干部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提供良好的管理条件和环境保障。
3. 加强对镇干部管理工作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管理格局,推动管理工作落地生根。
五、总结。
镇干部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需要全体干部的积极配合和努力奋斗。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管理保障,才能够不断提高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希望全体干部能够团结一心、积极作为,共同推动镇干部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镇干部规章制度有哪些
镇干部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镇干部的管理,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廉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镇直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镇级干部。
第三条镇干部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接受监督,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党纪国法。
第四条镇干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制定的规章制度,维护组织的统一和稳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二章招录聘任第五条镇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镇政府主要领导班子成员、镇直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担任相应职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廉洁自律品质。
第七条镇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实行民主、公开的程序,遵守程序规定,严格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筛选人才。
第三章干部奖惩第八条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镇直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镇干部因公因私受到奖励或者处分的,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第九条对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第十条对违反党纪国法、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镇干部,应当受到相应的惩处,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一条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镇干部应当按照分工落实责任,共同推动镇级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镇干部应当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杜绝任何形式的办事暗箱操作和拉关系。
第十三条镇干部应当按照履行职责的需要和工作任务的要求,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
第十四条镇干部应当积极履行日常工作职责,按照工作要求主动解决问题,不推诿扯皮,不耽误工作。
第十五条镇干部应当遵守值班轮值制度,做好跨班次、跨区域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五章廉政自律第十六条镇干部应当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防止和抵制腐败行为,做到廉洁自律、勤廉奉公。
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宽川镇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完善镇机关干部管理机制,加强镇机关干部管理,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求真务实,适应税费改革后农村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及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镇机关及镇直站所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管理第三条镇党委全面负责本镇所有在编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明确干部岗位职责,制定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条镇直站所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镇党委管理为主,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协助管理。
第五条镇党委对镇机关及镇直站所干部职工管理范围包括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考勤、工资待遇、奖惩、后备干部推荐及日常管理等。
第六条规范干部调动及交流工作。
镇机关工作人员的调动工作程序为:本人提出调动申请,由镇党委加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调动程序为:本人提出调动申请,镇党委同意并加注意见后,主管部门方可发文调动,同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条严格执行干部请销假制度。
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7天以内的,由镇党委审批;7天以上的镇党委加注意见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干部职工违反请销假制度的,由镇党委进行谈话诫勉,凡在诫勉期内仍然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干部职工无故不在岗超过六个月的、调整调动后不按时转接行政、工资关系的,由镇党委上报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停发工资。
第八条坚持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严格按照镇党委确定的值班制度和值班时间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一律不得请假,凡有事确不能值班的领导,要自行协调其他领导换班或报请镇党委批示换班。
第三章考核第九条镇党委对机关及站所干部职工的考核采取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勤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在岗情况,考绩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岗位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十条对镇机关及站所干部职工的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上坪乡干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上坪乡干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出台的《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把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落实到实处,打造勤政、为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经乡党委会议研究,结合《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一、管理办法(一)、按照《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乡党委全面负责本乡所有在编人员的管理,包括行政人员、计生办、财政所、农经站、民政办、司法所、劳务办、扶贫、农机、农技等。
(二)、各站所人员实行乡党委和县直业务主管部门的双重管理的原则,按照《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以乡党委管理为主,县直业务部门具体指导业务管理。
(三)、行政干部调动时,本人必须向乡党委提出调动申请,由乡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加注意见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站所人员调动时,本人必须先提出调动申请,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加注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
(四)、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
行政人员请假制度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请假3天以内,由乡包片领导直接批准或加注意见后由乡党政一把手审批,7天以上,乡党委加注意见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站所工作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业务领导批准,3—6天的由分管业务领导加注意见后报乡党政一把手审批,7天以上的乡党委加注意见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干部职工违反请销假制度的,超过请假期限仍不到岗到位的,由乡党委诫免谈话,诫免谈话后仍然违反《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按有关程序报上级组织、人事、财政部门,按《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处理。
(五)乡全体干部下村必须填写《民情日志》并认真填写每日工作内容。
乡领导每月检查并签字认可,个人在年终向乡党委写出个人书面工作总结,做为干部职工评议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由于乡镇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时间的无序性,对乡镇干部制定具细的量化考核办法较难。
经乡党委会多次讨论,参照《公务员法》和《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考核细则:(一)考核原则以《公务员法》和《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为原则,以日常出勤和工作实绩为依据,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一、工作学习制度1、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2、做好本职工作和驻村工作,并服从党委政府的调配,协助搞好中心工作和其他部门工作,对不服从安排,任务完成差的可扣发、停发补助。
3、对乡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和组织的集中学习,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无故不得缺席,否则视为旷工。
且迟到一次罚款20元,缺席一次罚款50元。
4、讲究工作方法,既要完成任务,又要依据政策、运用法律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如因工作方法不当、态度粗暴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年初制定学习计划。
以集中学习为主,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每月14日至15日为干部学习日,月末两天为干部自学日,遇特殊情况顺延,全年学习保证48日以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6、学习要从实际出发,重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同时学习法律、经济、科技等知识,每次要有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效果。
7、坚决服从上级调训,被指派外出学习的干部,必须按时学习,并做到学中有汇报,结束有总结。
8、鼓励干部积极投稿,凡被采用的稿件分别按县、市、省(中央)级每篇奖励20元、40元、80元。
二、考勤制度1、实行签到制度。
每位干部必须在上午8点(冬季8点半)前到办公室签到,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
2、干部开会、学习、出差等必须凭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或电话通知,压滤机滤布厂家并到办公室进行登记。
3、实行请销假制度。
有事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并有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存查,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签字;1天以上的由党政一把手签字。
4、假期满后,要及时进行销假。
5、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或因故延误的,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回单位后,及时销假或写出延假请假条。
如不准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销假)者,一律视为旷工。
6、家在附近(含本乡)的干部,每周必须在乡政府住3晚以上,不请假回家的,按旷工论处。
乡镇文体干部管理制度
乡镇文体干部管理制度
乡镇文体干部管理制度是指对乡镇文体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乡镇文体干部管理制度的简要描述:
1.选拔和任用:根据乡镇文体工作的需求和岗位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竞争性选拔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干部。
乡镇文体干部的任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培训和提高:乡镇文体干部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提高,提升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交流等方式进行。
3.考核和评价:对乡镇文体干部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将其表现与工作目标相结合,确定干部的岗位职责和绩效要求。
4.奖惩制度:根据干部的表现和工作成绩,设立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激励乡镇文体干部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失职、渎职等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
5.监督和检查:建立乡镇文体干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方式,确保干部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进行。
通过乡镇文体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提高乡镇文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推动乡镇文体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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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乡镇国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保障干部的优化、廉洁、勤政,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的要求,全面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行政、事业干部、驻村干部、市招聘干部(含工人和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三条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管理能力,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手段,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第二章干部的教育培训第四条全镇干部的教育,主要是邓小平理论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群众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五条全镇干部实行有计划集中培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以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和中心学习组学习为主,每年一般不少于十四天次;股级干部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七天次;一般干部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五天。
第六条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实行严格管理,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学习到会率80%以上,每个领导干部全年到会率不低于80%,每年撰写调研或理论研讨文章不少于2篇;股级、一般干部集中心学习每两月不少于一次,每年撰写信息或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第七条党政办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干部日常管理第八条每个干部必须严格上下班制度,坚守岗位,着装整洁,注意形象,文明服务,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严格镇机关干部上下班签到制度(包括副职领导)。
签到由党政办、纪委办负责组织。
签到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代签。
凡替人代签者,一经查实,双方作旷工1天处理,并追究纪律处分。
镇机关干部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9:00为签到时间,当天没有签到的视为旷工,9:00后9:30前到岗并补签到的视为迟到,无特殊情况,10:30后到岗的视为旷工;每天下午5:00-5:30为签离时间,当天没有签离的视为早退。
迟到、早退、旷工等将给予一定经济处罚,迟到、早退每次处罚100元,旷工每天处罚200元,迟到、早退、旷工情况于第二天通知到财政所,在当月工资中兑现,同时全镇通报。
星期或节假日需正常上班的,按照正常作息时间管理。
中心工作、专项紧急工作期间的处罚加倍。
领导安排有特殊工作任务,不能亲自签到的,由领导电话或当面联系负责签到的同志,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特殊情况提前上班、推迟下班和法定假日上班签到问题另行规定。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全镇机关行政、事业干部、驻村干部、市招聘干部(含工勤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请假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请假一天的由请假人书面向部门负责人或工作组长审批,如工作组长不在,则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审批;请假1-2天的,由请假人书面写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或挂村(社区)领导审批;请假3天及以上的,由请假人书面写出申请,交部门负责人或工作组长签署意见并经分管领导或挂村领导审核后,由书记或镇长签批。
镇领导班子成员请假,需书面向主要领导请假。
所有请假材料,交镇纪委存档备查,并兑现年度考核。
病假要有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证明或地级以上医院鉴定,其他病假与事假同等处理。
确系患有重病,请假时间较长的,需经党政班子会议共同研究决定。
事假每月不得超过15天,全年不得超过30天。
第九条干部凡有下列行为和情况之一,给予警示诫勉:(一)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业绩平平,工作处于后进状态的;(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在市的专项检查考核中出现重大问题的;(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四)违反职业道德,有不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五)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思想意识不健康,私生活不检点,有损干部形象和损人行为的;(六)在廉政问题上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七)擅离工作岗位2天以上的;(八)有其它应予警示诫勉的。
第十条凡违反诫勉内容之一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签发诫勉通知书,送达本人,全年三次被警示诫勉的干部,按《公务员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全镇机关行政、事业干部、驻村干部、市镇招聘干部(含工勤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配备手机,没有配备手机的,不发通讯费。
全体领导干部必须24小时开机,凡故意关闭手机、欠费停机、不接手机或采取其他设置影响信息畅通的,一经查实,扣发当月通讯费。
第四章领导干部的管理第十二条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每人分管一块工作,挂一个村(社区),做到分工明确,责权统一,任务到人,每年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分管工作目标(思路),并按照各自分管的工作目标(思路)组织实施。
凡分管工作当年受到市以上通报表彰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党委、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凡分管工作当年受到市以上处罚的,党委、政府给予一定处罚。
第五章全镇机关干部的管理第十三条党委按照干部的工作职责、工作项目、工作标准,对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目标管理。
第十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岗位分明、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按照职位要求,由分管领导和各办、站、所提出本职位年度、阶段工作目标,报经党委核准后,制定每一位干部岗位责任制和《岗位目标考核评分表》(此处是否能够做到),并进行备案,并按各种阶段、年度岗位目标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五条按照机关各办、站、所工作人员年度岗位目标,一般按每月一调度一考核、季度一考核、半年一通报一兑现、年终一总评进行岗位实绩考核,并根据考核和民主评议情况,党委实行限期改正、诫勉、调整交流、进学习班、待岗等组织处理。
第六章驻村(社区)干部的管理第十六条党委对驻村(社区)干部实行年度目标和平时督查管理,以目标管理为主。
第十七条驻村(社区)干部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一)围绕农村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抓好“创五好、奔小康”活动,所驻行政村(社区)组织健全、制度规范、活动正常、管理有序。
(二)围绕抓村(社区)党组织带领群众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指导农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所驻行政村经济得到持续发展。
(三)围绕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收集反馈相关信息,按时督促完成各项手术任务,指导村(社区)民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国策,所负责辖区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市、镇目标管理要求。
(四)围绕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村(社区)加强法制教育,确保一方平安,所驻村(社区)治安秩序良好,民间纠纷不出村(社区),群众安全感强。
(五)其他工作目标。
第十八条驻村(社区)干部每月到所驻村(社区)工作不少于22天。
平时,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到村(社区):(一)包组干部承担的各项工作;(二)村(社区)召开两委会、党员大会;(三)村(社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四)村(社区)重要经济社会活动;(五)党委、政府安排的重要工作部署;(六)其它必须到村(社区)的重要工作。
第十九条驻村(社区)干部必须严守群众纪律,禁止发生下列行为:(一)下村(社区)工作期间大吃大喝,办公经费一律用于本村(社区)办公;(二)打牌赌博、酗酒滋事;(三)到村(社区居)委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向村(社区)集体借款或变相入股做生意;(五)参加有损干部形象的活动。
如发现上述情况,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第二十条驻村(社区)干部实行日常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建立《包村(社区)干部工作记实手册》,对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由驻村(社区)干部本人记录村(社区)党建工作、经济工作、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工作、民生工作、上报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驻村(社区)活动记录,并实行分管领导评点,党委抽查评议记录制度。
(二)根据所在村(社区)实际,确立村(社区)阶段、年度工作目标,党委对驻村(社区)干部实绩实行月调度、季考核、年定性,并根据考核和民主评议意见,通报相关考核情况,实行奖优罚劣。
(三)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接受村(社区)群众(代表)评议,评议结果纳入综合考核。
第七章干部的选拔任用第二十一条干部的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二十二条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经过充分的民主推荐,党委提名,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拟任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在此基础上,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二十三条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党委分管组织人事干部介绍对任免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二)党委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三)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第二十四条在干部任免过程中,如有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任免事项一律无效,并由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或镇党委按照规定程序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条例》规定给予处理。
第八章干部的考核第二十五条按照管理权限,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由市委进行考核;镇党委负责本镇的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的德、能、勤、绩的考核,重点考核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和驻村(社区)干部年度目标的实绩。
第二十六条对干部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实行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立体考核方法:(一)指标考核。
对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岗位目标、驻村(社区)目标,按百分制分成若干个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二)综合评估。
自我评估、群众评价、领导评价、横向联评、实绩评估五个方面。
第二十七条根据考核结果,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对工作表现差的干部,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分别给予诫勉、降职、待岗等处理。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某某镇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村干部包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镇党委研究任用的常办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由镇党委管理。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四条基本原则。
村干部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选举原则。
要通过贯彻上述原则,让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农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