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基础知识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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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基础知识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火防爆基础知识实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有何安全要求?
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一般要注意以下几
点:
1.在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建筑物内,电
气设备应为防爆的。电气装置、电热设备、电
线、保险装置等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这类建
筑物一般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门窗要向外开。
2.车间、实验室内存放易燃物品的量不得
超过一昼夜的用量,不得放在过道上,也不得靠
近热源及受日光暴晒。
3.制造和使用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时,禁
止使用明火蒸馏或加热,应使用水浴或蒸汽浴。使用油浴时,不得用玻璃器皿作浴锅;操作中应经常测量油的温度,不得让油温接近闪点。
4.各种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的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现象,检查漏气时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验。气体钢瓶不得放在热源附近,或在日光下暴晒,使用氧气时禁止与油脂接触。
5.强氧化剂能分解放出氧,加热、摩擦、捣碎这类物质时,不得与可燃物质接触、混合。经易燃液体浸渍过的物品,不得放在烘箱内烘烤。
6.易燃物品的残渣(如钠、白磷、二硫化碳等)不准倒入垃圾箱内和污水池、下水道内,应放置在密闭的容器内或妥善处理。粘有油脂
的抹布、棉丝、纸张,应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不得乱扔乱放,防止自燃。
7.生产或实验结束后,要将工作场所收拾干净,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的阀门,清查危险物品并封存好,清洗用过的容器,断绝电源,关好门窗,经详细检查确保安全时,方可离去。
8.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车间、化验室,应为耐火程度较高的建筑物,一般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门窗向外开。在建筑物内外适宜的地方放置灭火工具,如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和沙箱。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运原则是什么?
1.爆炸性物品:必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车运输,不能同起爆药品、器材混储混运。搬运过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摔、滚、
翻、撞和摩擦。避免存放在高温场所。
2.氧化剂:除惰性不燃气体外,不得同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混运。避免摩擦、日晒、雨淋、漏撒。
3.压缩气体和液态气体,不能混储混运,即使都是瓶装的气体或物质也不能混储混运。易燃气体除惰性气体外,助燃气体除不燃气体无机毒品外,均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储混运。要轻装轻卸,避免撞击、抛掷、烘烤等。
4.自燃物品:单独储存,与酸类、氧化剂等隔离,远离火源及热源,防止撞击、翻滚、倾倒、包装损坏。如黄磷应浸没于水中,三异丁基铝应防止受潮。
5.遇水燃烧的物品:包装严密,存放地点干燥,严防雨雪,远离散发酸雾的物品,不与其他
类别的危险品混储混运。如金属钠应浸没在矿物油中保存。
6.易燃液体:单独储运,远离火源、热源、氧化剂、氧化性酸类,防止静电危害,邻近的电气设备要整体防爆。
7.易燃固体:包装完好,轻装轻卸,防止火花、烘烤。
8.毒害品:包装严密完好,单储单运,远离火源、热源、氧化剂、酸类、食品,存放地点应通风良好。
9.腐蚀物品:容器具有耐腐蚀要求,严密不漏。氧化性酸远离有机易燃品。酸类腐蚀品应与氰化物、遇水燃烧品、氧化剂隔离,不宜与碱类腐蚀剂混储混运。
10.放射性物品:包装严密,内衬防振材
料,装在屏蔽材料制成的容器内,严防放射线渗漏污染。仓库须有吸收射线的屏蔽层,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建造。
易燃易爆化学品堆放要符合哪些要求?
1.货物堆码不得超高、超宽,要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清点检查。
2.堆垛要做到“五留距”,即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确保货物的安全。
3.货物堆垛底下应衬垫。爆炸物品、一级易燃液体、一级氧化剂等,不得使用水泥制品、石块以及摩擦碰击容易产生火花的材料衬垫。
4.允许露天堆放的货物堆场,要根据不同的包装和物品需要,除堆码底下有衬垫外,还要有遮盖物。不宜采用芦席、油毡等苫盖。
厂内运装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货物
应遵守哪些规定?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3.10款要求: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2.必须由具有5万公里和3年以上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选派熟悉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
3.必须用货运汽车运输,禁止用汽车挂车及其他机动车运输。
4.车上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消防器材,车厢两端上方须插有危险标志。
5.应在货车排气管消音器外装设火星罩,
易燃易爆货物专用车的排气管应装在车厢前一侧,向前排气。
6.车厢周围严禁烟火。
7.装载液态或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必须挂接地静电导链;装载液化气体的车辆,应有防晒措施。
8.装载氯化钠、氯化钾和用铁桶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不得使用铁底板车辆。
9.装载剧毒物品的车辆,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10.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货车载重量的2/3 ,堆放高度不得高于车厢栏板。
11.两台以上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