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外观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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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科技产品外观检
验标准
版本:V1.0
文件编号:
拟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XX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为确保古北设计、生产的产品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次检验标准。
3. 引用标准:GB/T2828.1-2003 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4. 适用围
本标准主要用于本公司生产及检验的各型号成品、半成品的外观检验;
作为产品的外协厂和EMS厂家共同遵守的规严格遵照执行;
如另有合同标准,则执行合同规定。
5. 抽样标准:
1)严重缺陷:Ac=0,Re=1 (无论批量大小)
2)主要缺陷:AQL=0.65
3)次要缺陷:AQL=1.0
6.定义
3.1 严重缺陷(A类):造成产品不能使用的缺陷、不符合产品出厂配置要求的缺陷、严重影响主要性能
指标/功能不能实现的缺陷、危害或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
3.2 主要缺陷(B类):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缺陷或产品装配产生的缺陷、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
3.3 次要缺陷(C类):轻微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
严重缺陷(A类)
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或有安全隐患的缺陷。如适配器漏电,产品结构有锐利的披锋,
适配器通电冒烟等。
1)单位包装漏装产品、少适配器、少产品配件等。
2)规格型号与装样板不符
a.不同型号的产品产品混入;
b.部件配错(产品组件、配件、附件、包装材料等);
c.非标准品(其他与标准样品不符的项目,包括标识、文字等)。
主要缺陷(B类)
产品装配产生的严重外观缺陷,存在超出规格要求的装配缝、断差等不良。
产品包装上的缺陷: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防伪标签漏放等错误,包装材料用错或多放配件。
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划痕、压痕、色差、掉漆。
严重超出标准的外观的缺陷:压痕、划痕、色差、掉漆超标。
次要缺陷(C类)
不影响用户使用的缺陷无保护膜,无包装袋。
影响产品及附件外观的缺陷如划伤、产品标贴不规等。
影响产品包装外观的缺陷说明书、保修卡、包装彩盒脏/破/皱等。
注:半成品、成品配置要求按照产品(装配,包装)要求、机型BOM物料清单及工程更改指令、工程更改通知,包装样板要求执行。
3.4 缺陷定义:
3.4.1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3.4.2 断差:即错位,各部件组装后的台阶,超过标准。
3.4.3 气泡:由于原料在成型前未充分干燥,水分在高温的树脂中气化而形成气泡。
3.4.4 缩水:制品表面因成型时,冷却硬化收缩,产生的肉眼可见的凹坑或窝状现象称为缩水。
3.4.5 披锋:由于注塑或模具的原因,在塑料件周围多出的塑料废边。
3.4.6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不同的颜色。
3.4.7 碰伤:制品表面的碰伤痕迹。
3.4.8 拖白:制品的侧边,柱孔等位置脱模时产生的发白现象。
3.4.9 密着力不良:指涂层一层一层或片状或点状脱落,但不漏出底材。
7.产品检验条件
7.1 测量等级面的定义
7.1.1 A测量面:正常使用时第一眼可看到的表面区域.
7.1.2 B测量面:暴露在外,正常使用时不在直视围的次要表面和产品配件的外表面。如产品侧面、背面、适配器等
的外表面。
7.1.3 C测量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或只有拆卸时才看到的面。如底座、部零件等。
7.2 缺陷代码对照表
代码N L D H W S Ds
名称数目长度(mm)直径(mm)深度(mm)宽度(mm)面积(mm²)距离(mm)
7.3 检验条件及环境
7.3.1 光源:距离检验品450-550mm,80-120w冷光灯(照度达500-550Lux)。
7.3.2 位置:检视面于桌面成45°,上下左右转动15°。
7.3.3 距离:人眼与检验品表面的距离为200-300mm检视角度与检验品成90°。
7.3.4 检验员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不可有色盲。
7.3.5 时间:每件产品的检查时间不超过15s,且任一面的检查时间不超过5秒。
8. 外观不良检验标准
8.1 产品塑胶件(壳件)外观缺陷判定标准(图表一):
图表一、
8.2产品装配合缝、断差通用外观判定标准:
8.3 机械性能:
8.4 丝印、喷油
8.5 LED
8.6 其他
8.7彩盒、包装箱
8.8 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