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培训资料(doc 34页)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培训资料(doc 34页)

名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名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金募集业务的规范、健康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控制基金销售业务风险,现依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审慎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为适当的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第三条业务部门和风控部门应当指导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了解资产管理投资策略的风险收益特征,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自我评估,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基金投资业务。

第四条公司执行两级审核,由业务部门评估岗作出初评,风控部复核岗进行复核评估。

第五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实名制销售、实名制管理要求和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要求。

第二章适当性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

第六条风控部负责根据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适当性制度,完善内部分工与业务流程,负责组织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环节的落实。

第七条风控部负责以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一)对业务部门评估岗提交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材料、书面承诺、

调查问卷等,审查客户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合规性。

(二)查询或组织查询投资者在商业银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的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和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等多种渠道的投资者诚信

信息。

(三)接受投资者投诉,根据公司投诉管理办法及时报送风控部并上

报公司领导、协调处理直至投诉完结。

第八条风控部适当性的管理职能通过风控部复核岗的审核、复核和负责人

的综合把关来体现,并签字留痕。

第九条评估岗。评估岗为公司风控部人员或业务部门具有基金相关资历的人员,负责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工作。

第十条评估岗应当认真履行基金产品介绍和风险揭示,严格依据实名制统一适当性要求采集投资者适当性资料,指导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文本。

第十一条评估岗应当根据自然人投资者实际情况指导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3、4),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审慎评估。

第十二条风控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投资者适当性工作制度的审核、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工作。

第三章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要求

第一节了解投资者相关

信息及信息采

集第十三条业务部门销售人员向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时,应当通过查询、收集投资者资料、调查问卷、知识测试、其他现场或非现场沟通、填写私募基金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等方式了解投资者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一)

然人的姓名、国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

基本信息;

(二)

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

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

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

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

信记录;

(七)

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

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

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合格投资者标准

第十四条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应当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第十五条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以下投资者视为当然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和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前述第(1)、第(2)、第(4)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时,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第三节投资者身份识别

第十六条评估岗应当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识别投资者身份,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要求,留取投资者影像资料(头部正面照等)及身份证明文件复

印件。登记投资者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第十七条评估岗应当验证投资者身份信息,审查投资者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禁止参与基金市场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八条评估岗应当自行或通过公司其他部门在商业银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中国证监会网站等多种渠道,查询投资者诚信信息。对于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慎重提供资管服务。

第四节劣后级客户特别

要求第十九条提供资产证明:劣后级客户除提供委托资产来源及用途合法性书面承诺外,还需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证明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单位客户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客户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机构客户净资产时效性: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者距申请购买日期不超过三个月的月度资产负债表作为净资产证明;

个人客户金融资产时效性:投资者所提供金融资产证明的开具日期距购买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五节专业投资者条

件、分类及认定第二十条公司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并实施差异化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基金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