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台使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某有限公司
无线电台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安保部的正常工作通联,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无线电使用规定》要求,特制订《某某有限公司无线电台使用管理规定》。
1、应工作需要指定人员可领取使用电台,非电台领用人员无权擅自使用,使用人员应在领用登记本上签字。
2、使用者应对所领用电台的安全、维护承担全部责任。严禁借用他人。所有手持无线电台应由安保部长负责监督管理。
3、电台附件(充电器)妥善保管,按时充电,保证电台正常使用。
4、电台故障须在24小时以内报修,无法短时修复可在领导审批后借用新电台,根据维修时间界定借用时间。
5、电台无故延误正常使用者,按天数实行惩罚规定,每天20元,最低一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6、电台发生人为损坏,可维修由责任人担负费用,不可维修照原价赔偿。500元/台。
7、电台发放前频率键盘都已锁定,出现错频现象属于个人行为,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安保部部长应每月一次进行电台统一维护检查,发现故障隐瞒不报,致使机器非正常工作故障扩大的,除担负维修费用并给予双
倍罚款。
保卫部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