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司法之有限责任公司(工管)学生电子教案
第二章 公司法
(二)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 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董事会的职权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三)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其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经 理相同。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 员兼任经理。
(一)概念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量的股
东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的股份, 其成员以其认购的股份金额为限本公司债 务承担的公司。
(二)特点
1、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公司形式, 即典型的营利性社团法人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是等额的 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体现为股票 形式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投资入 股为限
(一)概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
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 司。
(二)特别规定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2、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
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
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 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 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 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 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3、出资填补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 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 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 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 公司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 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 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 (一) 独资,并在公司营业 一人有 执照中载明。 限公司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 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对公 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2.国有独资公司 •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 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 限责任公司。
• 七、公司财务、会计 • (一)财务会计报告 • (二)公司公积金制度
• 八、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 (一)公司合并、分立 • (二)公司增资、减资
• 九、公司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解散 • (二)公司清算
• 【案例分析】
• 洪福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日化用品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出现严重负债。在股东会议上,股 东张三提议将洪福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 A福有限公司,B 福有限公司,由B福公司利用洪福公司的净资产,由A福公 司承担洪福公司的债务。股东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洪福 公司分立为A福公司和B福公司,B福公司承担洪福公司原所 有债务。分立各方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注销手续。不久,洪 福公司的债权人大风有限公司找上门来,B福公司资不抵债 ,遂要求A福公司承担连带债务。A福公司拿出分立协议书 ,拒不偿还洪福公司的债务。 • (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洪福公司的分立程序合法吗 ? • (2)如何看待本案中分立协议书的效力?
• (2)设立的程序 •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 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 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其设立的登记的材料报 送以及环节相对于募集设立来说比较少。 • (3)设立失败的责任 • 如果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将要承担设立失败的责 任。《公司法》规定:“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 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 足后,发起人在30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 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 返还。” 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发起人应当返还 已认购股款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二章 公司法之公司法基本制度(工管)学生
公司的设立方式
一、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 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适用于有限 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 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 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时建中(中国政法大学)
公司设立制度
一、设立与成立的区别 二、设立原则 三、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设立 VS 成立:
公司设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 立成功的法律后果。设立活动可能成功,也可能 失败。
公司何时成立?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成立。
公司的设立原则:
严格的准则主义。(备齐文件,行政登记) 特殊行业须经审批。(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行 业,如银行、保险等)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1、社会责任原则 2、保护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权益原则 3、权利制衡原则
关于社会责任原则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 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 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 侵犯。
万科“捐款门”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 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 XXXXXXXXXXX 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出资比例:XX % 出资形式:货币 出资形式:可以用货币评估 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首期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2、股东姓名或名称: XXXXXXXXXXX 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出资比例:XX % 出资形式:货币 出资形式:可以用货币评估 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首期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3、……
第二章 公司法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错误。《公司法》第十四 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 ,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据此可知,设立分公司应当申领营业执照。并且, 分公司因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选项C错误。对于分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法》及 其司法解释中并未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应由该公司 自行决定。
(2)母公司与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 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 业务等事项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 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也就 是说,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主体。子公司是由母 公司投资注册成立的,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可 以独立经营的实体。因此,母公司也可以叫做控股 公司,在法律上,母公司享有股东权力。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 的由公司的设立人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 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股东应当 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注意:章程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的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 的其他事项。
分公司是公司为拓宽经营领域和范围,增加经 营的灵活性,而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 活动的机构,它本身只是公司的组成部分,而 非独立的公司形态。它没有法人资格,即没有 独立的财产,没有自己独立的章程,也没有独 立的法人机关,当然也就不能独立承担财产责 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 分公司这一特征使其与子公司区别开来。
有限责任公司教学设计2
(1)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孙某、肖某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
(2)董事会通过的三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上述内容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教学材料:《商法学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
单元教学进度
步骤
教学内容及能力/知识目标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分钟)
2、根据总经理提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顾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顾某年薪2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了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董事张反对,其他董事表示同意;董事会会议还通过了公司投资计划。
3、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组织教学
(1)检查电脑、网络设备、投影仪等教学设备。
(2)检查教学资源(课件、教学设计方案等)。
(3)检查学生出勤,提示手机关机。
班长考勤并向教师报告出勤情况。
5
导入新课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1)通过阐述专业性质与本门课的关系,以说明学习本节课的重要性。
(2)通过多媒体课件介绍本章节。
(3)导入新课,讲解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概念、特征、设立条件、资本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制度;
股东会;
股东大会;
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
董事会;
出资方式;
监事会;
经理;
职工大会
案例和
教学
材料
案例1、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王、张、李、陈;董事刘、宋、肖因事不能出席,其中刘电话委托王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肖委托监事杨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第2章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 一、公司法的概念及特征 •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
• 3.公司设立的方式
•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发起设立公司的发 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资本或股份,不再向他人募 集。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 以采用这种设立方式。
•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 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在我国只有股 份有限公司可以以此方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 可以此方式设立。
三、公司的分类
• 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司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方法。以公司的信用基础划分,可将公司 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 司;以公司组织和控制关系划分,可将公 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 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划分, 可将公司分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 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 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 (1)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我国《公司法》 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 设立。 •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3)公司的封闭性。
六、公司的能力及人格
• 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的人格。 这有三方面原因,第一,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 公司的财产完全独立于股东的财产,公司对其财 产拥有独立的支配权,这是公司成为法人的前提。 第二,公司拥有独立的意思。公司独立意思是通 过公司内部机关决议形成的,公司意思机关对外 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第三,公司能独立承担 责任。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公司以其拥有的全 部财产对其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教案)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2.1公司法律制度概述;2.2有限责任公司)导入:引例20XX年3月,赵某拟投资十五万元设立一家自行车销售有限公司,前往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其经营范围为:自行车及其配件零售。
赵某能否一人出资设立自行车销售有限公司?他是否可以自己投资再另外设立一家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一、学生:案例剖析二、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导入:公司起源(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并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特征:1、经济组织;2、公司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这是与企业的重要区别,凡是公司必须是法人,但法人不一定都是公司和以营利为目的:3、公司必须是企业法人。
所谓企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我国《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这一条规定只是强调了公司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照《公司法》设立,而且是仅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与企业的区别,并举例)(二)公司的种类依据不同标准对于公司可以作以下分类1、依责任基础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2、依公司组成为基础:人合公司、资合公司3、依组织系统为基础可分为:母公司、子公司4、依公司管辖系统为基础可分为:总公司、分公司5、以公司的国籍为基础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三、公司法的概念与调整范围概念:调整公司在其设立、经营、变更、终止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范围:中国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四、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在中国哦境内设立的,由50个一下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要具备以下5个条件:(1)法定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国有独资公司为例外);(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
电子课件-《经济法概论》-B09-2878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 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 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 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转让股东股权的,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 先购买权。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2) 监事会的职权 (3)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 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 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4) 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分类 1) 人合公司。 2) 资合公司。 3) 人资兼合公司。 在我国 《公司法》 中所称的公司仅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1. 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 特征 (1) 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公司设立程序简便,组织机构简单。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1. 相关概念 (1) 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本 股本是指股东在公司中所占的权益。 (3) 股份 股份是指股份公司将其总资本平均分为若干等份,每一等份称为 一股,是计算股份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公司法课件 第2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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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六要素
• 1.名称 • 2.住所 • 3.股东(人数) • 4.资本 • 5.组织机构 • 6.章程 • 其中,章程是其他要素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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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记载事项
• §25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8)和住所(§10); (二)公司经营范围(§12);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人数);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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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的变化
• 1.从实缴到认缴,允许分期缴纳 • 2.降低最低限额,鼓励投资创业 • 3.注册资本15万元是首次出资比例(20%)
与最低注册资本(3万)的分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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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
• §81 (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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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与资产
• 资本(capital):股东的出资,是一个静态 概念(数额)。
• 股本(share capital):股份资本 • 资产(assets):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
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 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是一个与经营有关的 动态概念。
• 资金:流动性
• 资不抵债/资产负债表:
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79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
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 住所。 • 注意:发起人人数并不一定等于股东人数,股份公司 股东人数没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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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 §78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
公司法教案
公司法公司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关于市场主体的法律,在经济法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
引言:公司的力量——公司带来了人类历史上最快速的经济增长,也将自己发展成一个超越社会控制的权力组织,引发了尖锐的社会矛盾。
该如何面对个人权利和公司利益的冲突?如何在资本扩张和社会公正间寻找平衡?公司法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
公司改变了什么?公司的力量有无边界?当市场机制失灵,政府的有形之手成为市场之手以外的另一种力量,但政府权力的边界又在哪里?第一章、公司法概述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章、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四章个人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第五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六章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章公司法概述第一节公司的概念第二节公司法的特征、调整对象第三节设立公司的原则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概念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二人谓之公,公共利益、司谓之管理,司法部。
1一人公司和国独的社团性不体现在投资主体间,体现在管理监督主体中。
但是他俩都没有人合性。
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是典型的企业法人,它完全不同于合伙、独资企业,三者并存,共同构成了市场经济的主体。
合伙(独资)企业与公司共同并存原因是各自有优点、缺点。
其一,合伙(独资)企业优点:经营灵活,设立方便,转轨快,适合中小型企业经营。
其二,公司优点:资本的集中性(社会性),企业稳定、永续性,投资风险的分散性,投资责任的有限性,法人治理机构的科学性(规模效应)。
二者优、缺点相对应,互相弥补。
★★普伙(纯人合——水泊梁山)-有限公司(人主资辅——约定优先于法定)-股份公司(资主人辅-茅台酒200多万人-发起人内部具有)-上市公司(纯资合——上市公司好比坐火车——彻裸裸的金钱关系)。
第二章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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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李某与其亲友、同事共45人共同投资200 李某与其亲友、同事共45人共同投资200 45人共同投资 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 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作为股 东之一的刘某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 50万元 东之一的刘某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 李某起草了公司章程,自任董事长。共有10 10名 李某起草了公司章程,自任董事长。共有10名 出资最多的股东在章程上签了字。 出资最多的股东在章程上签了字。公司章程规 公司设立董事会, 名董事组成;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1名董事组成;另设 总经理一人并由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总经理一人并由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该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问:该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 么?
★股权转让从变更股东名册时开始生效(NO.33条) 条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NO.58~64 1、概念: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 、概念: 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 、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组织机构 、 4、特殊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 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NO.23) 设立条件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万元 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 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的名称、 5.有公司住所 .
第二章 公司法之有限责任公司(工管)学生电子教案
章程规定。对这些决议一般情况1/2以上的表决权,
20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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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与其 他公司进行合并,该决议必须经()
A 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 B 出席会议的2/3股东一致同意 C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D 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020/8/15
2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包括: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以下的自然人或法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与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020/8/15
3
参考答案:
1.股东人数 2.股东出资额以及出资形式 3.公司章程的制定
2020/8/15
7
(2)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 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 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 5年内缴足。
(3)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实物、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作 为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 低估作价,并依法办理产权转让的手续。
20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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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 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 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 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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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甲欲对外转让其股 份,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第二章公司法
公司法
【学习目的】
了解公司的分类,掌握公司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了解有限责任公 司的组织机构及股权转让制度,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的特别规定。 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及股份 转让限制,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股份的发 行。 掌握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和公积金制度。 理解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及清算 的概念,了解其程序。
一、公司的合并 (一)公司合并的形式 (1)吸收合并。 (2)新设合并。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 (1)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 (2)签订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 (5)办理合并登记手续。 (三)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
二、公司的分立 (一)公司分立的形式 (1)派生分立。 (2)新设分立。 (二)公司分立的程序及其法律 后果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1-50人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 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 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1.制订公司章程 2.股东缴纳出资并验资
(1)出资方式 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不得高 估或者低估作价;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出资期限 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3)出资的缴纳 (4)验资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申请设立登记 4.签发出资证明书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职权 2.股东会的形式 3.股东会的召开 4.股东会决议 5.股东会决议的无效与撤销
有限责任公司教学设计
(2)要求陈将其从佳佳宝公司获得的收入上交乐哈哈公司。
案例2: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3、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公司名称
5、有公司住所司成立的案例。
教师展示课件,播放图片,积极引导。讲授新的知识内容,举例说明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登记、股东及股权、组织结构。
1、学生观看课件的演示。
2、互动,互相提问,学生描述了自己了解的一些关于承诺的基本信息。
上课
地点
A楼222教室
教学
目标
能力目标
知识目标
素质目标
①能解释公司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与法律规定不吻合的现象;
②能写出公司成立所需要的相关文书;
能处理公司组织机构运作过程中的法律程序问题;
1、了解公司法的概念
2、掌握公司法的基本法律特征
3、熟悉掌握公司的分类
通过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准确掌握公司的分类。培养认真、细心、严谨的工作作风 。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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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15
2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包括: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以下的自然人或法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与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020/8/15
3
参考答案:
1.股东人数 2.股东出资额以及出资形式 3.公司章程的制定
2020/8/15
11
× 劳务(实务中的“干股”,难以估价, 人身性较强,难以转让)
× 信用(如企业之间的挂靠,难以估价)
20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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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劳 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 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不可以用于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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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 一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 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 哪些出资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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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_show/id_XMjExNjc4N TAw.html黄光裕股东权利
/video/941512.htm双 汇股东知情权
/v_show/id_XOTU5MTQ yMjQ=.html股东诉讼
一般每年至少召集一次。 此后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董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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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 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 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
资
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
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刘某以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保险单出资
D.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
价40万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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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 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2010年卷三单选第26题)
问:
1、这家公司的名称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乙能否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如果可以是否需办理产权登 记?
3、丙以劳务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4、甲以200万元货币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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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 获取红利权; 2. 查阅有关资料文件权; 3. 增资的优先认股权; 4. 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5. 转让出资权; 6.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7.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 剩余财产分配权; 9. 起诉权(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新权利) 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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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和经理
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
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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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和主持
(1)股东会的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会的召集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股东会定期会议
(4)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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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 具证明。股东缴纳出资后,注册会计师给他出具验资证明 (6)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 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7)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 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 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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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经股东同意 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 买权。 (9)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区别,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规定认股人在公司创立大会依 法召开后就不能抽回出资。发生的时间要求不同。) (10)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
普通决议是除了2/3以上的表决权事项以外的事项,由公司
章程规定。对这些决议一般情况1/2以上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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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与其 他公司进行合并,该决议必须经()
A 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 B 出席会议的2/3股东一致同意 C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D 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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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程序 1.签定发起人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3.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审批手续 5.缴纳出资并验资 6.确立公司组织机构 7.申请登记
8.公告公司成立 9.签发出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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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与股东
1.股东的出资
(1)股东的出资方式,应以财产出资为限,可是金钱或物, 也可以是财产权,但不得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公司法》第 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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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 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 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 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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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甲欲对外转让其股 份,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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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的义务
1. 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2. 出资的义务; 3. 出资填补责任; 4. 不得抽回出资; 5. 依法转让出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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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 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 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 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 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 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A.甲必须就此事书面通知乙、丙并征求其意见 B.在任何情况下,乙、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C.在符合对外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受让人应当将股权转让
款支付给公司202Βιβλιοθήκη /8/1518案例:
2006年9月,甲、乙、丙、丁拟共同出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 司,从事服装生产经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四人出资计划如下: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土地使用 权作价出资160万元,丙以劳务出资30万元,丁以专利权作 价出资110万元。四人为该公司取名为“华美实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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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的决议分特别决议和普通决议。 特别决议大多涉及到股东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公司法》第
44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全体股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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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 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 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 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 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 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 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 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 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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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 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 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 5年内缴足。
(3)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实物、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作 为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 低估作价,并依法办理产权转让的手续。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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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非货币形式出资的考察
实物(房屋、设备、车辆、原材料等)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谨慎)
首先,集体的土地要先通过国家征用变为国有土地, 之后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进行投资。 其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通过划拨而来,要补足土地 出让金后才能进行投资。再次,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 权上不得设有权力负担,如抵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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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一切
重大事项,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1、股东会会议的形式 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法定期限内必须召开的 临时会议是在两次股东定期会议之间不定期召开。 《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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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第44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 本法有规定的外, 由公司章程规定。 (1)表决的计票规则: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 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表决的方式:亲自参加、书面表决(传真、委托书)《 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 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 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