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医院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安全,预防和控制辐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医院成立辐射防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辐射防护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放射科设立辐射防护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科室的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工作。

三、辐射防护措施1.放射诊疗设备(1)放射诊疗设备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并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

(2)放射诊疗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辐射防护设施(1)放射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放射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辐射剂量管理(1)放射诊疗过程中,严格控制辐射剂量,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剂量限值。

(2)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5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X射线检查。

4.辐射监测(1)定期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防护设施正常工作。

(2)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培训和宣传1.对新入职的放射诊疗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

2.定期组织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辐射防护意识和能力。

3.在医院内开展辐射防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辐射防护意识。

五、应急预案1.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检查1.医院辐射防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辐射防护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对违反辐射防护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放射科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科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

X线辐射防护管理制度为加强放射科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放射科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特制定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院放射科.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制定兼职人员协助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3、X线检查设备必须有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放射技术和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 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5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X线球管.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采用数字化X线检查,减少辐射.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操作规程1.定期检查X线机和防护设备的性能,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2.工作中尽量使用各种防护设施和辅助防护用品,最大限度的减少投照剂量.3.在不影响诊断的原则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滤过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4.在进行X线检查时,除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应留在机房内.如果确实需要在机房内携扶病人也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5.移动或携带式X线摄影时,X现工作者必须X线管2米以上,并注意周围人员和自身的防护.6.放射粒子插植过程中,要严格按规程操作,杜绝粒子散落或丢失,如发现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岗位职责1.机房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负有对机器使用、保管、清洁维护之责任.凡参与使用的其他人员同样负有责任.2.机房内保持清洁整齐、严禁会客.非本科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进修实习人员经考核证明其已了解机器操作规程后方可参与操作.严格遵守投照技术操作规程,使用中要密切注意仪表指示和机械功能状态,遇有异常是立即停机并报告机修人员.使用者应参与检修,只有在机修人员认可已恢复正常时才能投入使用.3.对病员接诊应热情、耐心、及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摆位准确、标准.注意对病人的必要防护,对危重病人或行动不便者应及时检查并观片后才可嘱患者离开,以避免因重拍而致病人往返不变.4.投照前应仔细审阅申请单,核对姓名、病历号、X线号、投影部位和位置,插片前特别注意左、右号是否正确.技术条件选定、胶片规格使用等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投照条件记录完整并签名,与DR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及时了解X线片情况,随时调整条件,保证摄片质量.5.在使用碘对比剂时,工作结束后再观察15分钟,及时发现迟反应.6.每日对机器使用及工作状态,使用者等项目进行质控记录,使用后及时关机.下班时关闭电源.安全保卫制度1.各种电器必须在下班前关闭,机房内禁止易燃、爆物品存放,禁止吸烟,对室内电源电器应定期检查防患于未然.工作人员必须学习使用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需定期检查更新.2.科室所有门窗均采取安全防盗措施,保险柜由专人管理,大门、机房门钥匙由专人负责,加强工作人员的防盗防破坏教育.3.辐射装置机房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水源.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一、设备定期维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1.设备机械性能维护:配重块安全装置检查,各机械限位装置有效性检查,各种运动运转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2.设备电气性能维护: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检查,透视曝光参数KV、MA、MAS检查.3.剂量监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4.每日对CT进行一次水膜检查.二、日常维护每日进行1.每日开机后线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如有必须先排除.2.对于X线机和CT开机前必须先WARMUP后才能工作.每日共组完后,必须清洗机器上的赃物和血迹等.人员培训制度1.定期组织辐射工作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相关文件.2.按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有关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的培训与学习.台帐制度管理1.科室对铅衣、铅橡皮等防护用具进行登记,分别放置于各检查室固定位置,并且加强放射粒子的管理,保险柜以及放射粒子要双人负责,注意合理交接.2.白班、夜班工作人员对辐射防护门、窗及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交接班.3.如果发现辐射防护门、窗及防护用具有使用异常或损坏情况,应立即报告科室射线防护小组,并进行记录.检测方案1.成立科室射线防护小组负责射线装置的检测工作.2.每两年检测一次,请环保或卫生监督部门进行射线装置实验室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照射量率无固定人员者不大于10R/h,有固定人员停留者不大于2R/h,保证射线装置辐射安全.3.工作人员照射剂量每季度监测一次,剂量限值:有效剂量为20mSv/年,连续3个月内一次或多次接受的总剂量当量不能超过年剂量限值的一半.。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对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管理,防止辐射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伤害,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到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科室、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防护是医务人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所有从事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监督、落实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五条科室、部门和个人对于放射防护工作成效有明显改进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放射防护管理原则第六条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伤害。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必须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进行,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第八条医院将进行放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正确、有效地进行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医院将定期进行放射防护设备的检测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辐射泄漏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章放射防护责任第十条医务人员必须了解辐射的基本知识,具备辐射防护的基本技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对于所有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防护措施进行操作,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保护自己免受辐射伤害。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屏蔽设备,确保放射源和辐射设备在操作过程中不对未参与工作的人员和患者造成辐射伤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必须注意辐射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合适的措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将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辐射监测,确保医务人员的辐射剂量在允许范围内。

第四章辐射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将建立放射设备目录,明确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商、使用科室等信息。

第十七条医院将设立专门的放射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放射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维修和报废工作。

放射科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科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科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员均需参加放射防护条例上岗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

2. 放射科安装X线机,必须按国家规定设计出机房面积、控制室防护及墙璧、门窗防护方案,经省放射卫生防护所审批后,方能施工安装,设备安装后,经省放射卫生防护所测试合格颁发许可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3. 投照曝光时,操作人员应在控制室内操作,如需要在机房内操作者,必须穿铅衣,必要时戴铅手套,防止射线损伤。

4. 放射检查中应对被检者避免不必要的照射,遵守防护三条基本原则:缩短时间、增加距离、使用屏蔽(铅橡皮等放射防护用品)。

尽量缩小视野特别应注意病人生殖腺等敏感部位的防护,尽量减少病人曝光量。

5. 进入机房的其他人员,曝光时应离开机房,必须留在机房者,需穿铅衣,并尽可能远离射线源。

6. 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时一定要关好机房铅门,防止射线对其他人员的损伤。

7. 床边拍片时,工作人员必须穿铅衣,尽可能远离射线派并注意周围其他病人的防护。

8. 放射专业人员均需按规定佩带热释光个人测量仪,照射剂量超标时应暂时脱离接触射线岗位。

9. 本科设防护监督员一名,不定期检查上述措施落实情况,并定期向科主任汇报。

医院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辐射防护安全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院进行的放射诊疗活动及辐射防护管理。

第三条医院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护优先、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放射诊疗活动的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加强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辐射防护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辐射防护安全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辐射防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辐射防护安全管理组织应当由分管领导、放射科负责人、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医院辐射防护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辐射防护安全教育和培训;(三)组织辐射防护安全检查和评估;(四)组织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五)协调解决辐射防护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要求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放射诊疗活动的特点和辐射防护的需要,制定辐射防护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学习和演练。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放射诊疗场所的辐射防护设施建设,确保辐射防护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医院应当对放射诊疗设备和场所进行定期辐射防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安全培训,提高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加强辐射废弃物处理和放射性废物管理,确保废弃物和废物的安全处置。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辐射防护安全档案,记录辐射防护安全管理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辐射防护安全管理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医院辐射防护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对辐射防护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辐射防护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放射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放射科负责人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3. 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放射防护设施的维护、放射防护用品的管理、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等工作。

三、放射防护设施与用品1. 放射工作场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防护门、防护窗等。

2. 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3. 放射防护用品应按照《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购置,并定期检查、维护。

四、放射防护措施1. 放射诊疗活动必须遵循正当性和防护最优化原则,在保证诊断影像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受照剂量。

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做好放射装置的维修保养、剂量监测和环境辐射监测工作。

3. 对受检者进行X射线检查时,必须对受检者的辐射敏感器官进行屏蔽保护,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

4. 候诊区应设有射线防护展板,提示受检者做好射线防护。

5. 机房入口处应安装辐射危害警示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

五、放射工作人员管理1.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上岗。

2. 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提高放射防护意识。

3. 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六、放射事故处理1. 发生放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散。

2. 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放射事故。

3. 对放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放射科负责解释。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科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科室,主要负责医疗影像检查和治疗中的放射性物质的应用。

由于放射科工作的特殊性,为了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质量控制1. 质量目标和指标(1)影像质量目标:针对不同影像检查方法,制定相应的影像质量目标,确保影像清晰、准确。

(2)质量指标:包括射线输出量、曝光剂量、图像分辨率、噪声等指标,以及医学影像质量评价的相关参数。

2. 设备质量控制(1)设备定期检修:按照规定的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校准和调试: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调试,确保其输出量和曝光剂量满足要求。

(3)设备评估:定期对设备进行评估,包括图像质量评价、分辨率测试、噪声测试等,确保设备性能满足要求。

3. 操作质量控制(1)操作规范:建立放射科操作规范,包括设备操作流程、曝光参数调整、患者位置等,确保每一步操作规范执行。

(2)影像评价:定期对放射科影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3)医学影像质量评价:定期对医学影像质量进行评价,包括图像分辨率、噪声等参数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二、安全防护管理1. 放射性物质的管理(1)放射性物质购置和使用审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放射性物质的购置和使用审批手续,确保合法、规范使用。

(2)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建立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制度,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存放。

(3)放射性物质的追踪和核算:对放射性物质进行追踪和核算,确保放射性物质的使用量和余量准确。

2. 辐射防护(1)个人防护装备:为医务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护目镜、手套等,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

(2)放射源防护:建立放射源防护措施,包括设备防护装置、防护墙体、辐射区域标识等,确保周围环境和他人的安全。

(3)辐射剂量监测:对医务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定期检查个人辐射剂量,确保不超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限值。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1、放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律要求定期接受检查,个人计量检测及防护知识培训。

3、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

4、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报告。

5、注意掌握____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____线检查。

6、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

7、当正在进行____线检查时,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放射科阅片、报告及报告审核制度1、科室实行集体阅片会诊制,每天上班后____分钟准时阅片。

阅片时间不得谈论与其无关话题。

2、阅片由审核医师主持,选出疑难病例和典型病例进行讨论和示教,以便集思广益,提高诊疗质量。

3、读片应密切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及其他必要的检查资料进行充分讨论,遇疑难问题时,可协同超声、核医学和各有关科室会诊解决。

4、出报告时,要仔细核对片号、科别、姓名、性别等,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报告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描述和分析应符合规范要求。

对进修实习生所写报告要认真检查、修改并签名。

5、诊疗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遇有特殊情况,应向患者说明原因;急诊报告注明检查时间(时、分)和报告时间(时、分)。

6、为防止漏诊,尽量减少误诊,科室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轮流负责审核日常诊断报告;审核已经出具的急诊报告并更正有误的急诊报告,出具正式报告;负责复核特殊阳性发现,更正报告并签字。

除节假日、夜诊、急诊外,所有报告必须有审核医师签名后才能出科室。

放射科造影检查制度1、医师必须正确掌握造影检查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2、各种造影必须向受检者及家属说明该项检查的利弊及注意事项,并签定《特殊造影检查同意授权书》。

3、使用离子型造影剂前,必须进行点过敏试验,并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4、造影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照各项造影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放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辐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工作。

2.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机房),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必须在建设项目建设前报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其放射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的放射诊疗设备,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启用;不得购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不合格或陈旧的放射诊断和治疗设备、使用、转让或出租。

4.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小组,明确职责。

制定与使用的射线装置相适应的放射防护管理措施,为辐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5.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射线装置及防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严禁在设备异常的情况下进行放射诊断和治疗活动。

6.遵守医疗照射合理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7.医疗诊断x射线设备必须由专业放射科医生提供(技)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8.机房除受检者外,护送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按要求在放射性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机房入口大门上设置工作提示灯。

10. 每年对射线装置防护性能、工作场所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建立工作场所保护和测试文件。

11. 严格执行放射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放射事故,立即向卫
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采取应急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3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3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机构及三级防护责任制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

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

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

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

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____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____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

七、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

八、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九、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2)是为了保护从事放射科工作的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确保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放射科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接受相应的安全防护培训。

放射科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科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2. 放射科主任为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3. 放射科各岗位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开展工作。

三、辐射防护措施1. 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辐射防护知识培训,了解辐射危害及防护措施。

2. 放射科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3. 放射科工作场所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

4. 放射科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 放射科诊疗设备定期进行检测、维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6. 严格执行放射诊疗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受照射量,避免不必要的辐射照射。

7. 对孕妇、儿童等敏感人群,应尽量减少辐射照射,必要时需告知辐射危害。

四、个人防护1. 放射科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需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

2. 放射科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3. 放射科工作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五、应急预案1. 制定放射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对辐射事故的能力。

3. 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危害。

六、监督检查1. 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放射科_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科_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的安全,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保护医务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放射科主任负责放射科辐射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 设立放射科辐射安全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3. 放射科辐射安全小组由科主任、主治医师、技师、护士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辐射防护措施1. 设备管理:放射科所有放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

2. 工作场所防护: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3. 个人防护: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每年四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4. 培训与考核:放射性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培训。

5. 患者防护:在放射诊疗过程中,严格按照正当化和最优化原则,尽量减少患者所受辐射剂量。

6. 应急处理: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四、辐射安全检查与监督1. 定期检查:放射科辐射安全小组定期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安全检查。

2. 不定期抽查: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对放射科辐射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3. 事故报告: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辐射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对在辐射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放射科辐射安全小组所有。

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放射科诊疗工作的安全,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诊疗环境。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放射科是医疗机构中具有一定辐射危害的科室,为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规范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院级领导班子负责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相关安全措施的实施,保障放射科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放射科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和演练,保障放射科施工操作的安全性。

3. 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常抓不懈地贯彻放射科安全防护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三、放射源管理1. 放射科应按照放射源的放射危险性等级建立台帐,记录所有放射源的情况,包括放射源的分类、品种、数量、使用人、存放位置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

2. 放射源的取得、使用、储存及报废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四、防护设施和设备1. 放射科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防护设施,包括防护屏、防护门、防护墙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防护设施和设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五、人员防护措施1. 放射科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放射防护证书,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 实施个人剂量监测,定期检测医护人员的职业辐射剂量,限制剂量要求应当合理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 在放射源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防护装置,如铅衣、铅眼镜等,确保自身安全。

六、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划定1. 放射科应当划定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能够清晰识别。

2. 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进入和离开必须经过相应防护设施,并且需要定期进行辐射剂量检测和环境监测。

七、应急预案和演练1. 放射科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并且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2. 演练中需要评估各项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不断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制定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并落实,确保辐射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维护其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第五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设立专门的辐射防护工作组织,负责辐射防护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测辐射环境和个人接触剂量,并进行记录保存。

第七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设施和防护装备,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第二章辐射防护管理要求第八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制定辐射防护管理计划,明确辐射防护目标和措施,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九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制定放射防护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划定辐射工作区域,并采取必要的辐射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制定放射废物管理计划,严格执行规定的处置措施,防止辐射废物对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第十二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始终符合国家标准。

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三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测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并记录保存。

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十四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队伍的组成和任务分工,并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三章辐射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五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配备适当的辐射防护设施和防护装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十六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建立辐射工作区域和非辐射工作区域,确保非辐射工作区域不受辐射污染。

第十七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采取必要的辐射防护措施,包括工作场所的隔离、封闭、通风等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放射影像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影像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放射影像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止辐射对工作人员和患者的伤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放射影像防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放射影像防护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放射科主任为放射影像防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放射影像防护安全工作的实施。

3. 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员,负责放射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放射防护设施及要求1. 放射影像工作场所应设置防护设备,如防护屏、防护门、防护窗等,确保辐射泄漏在可控范围内。

2. 放射影像设备应配备辐射监测仪器,实时监测辐射水平,确保辐射安全。

3. 放射影像工作场所应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和患者注意辐射防护。

四、放射防护操作规范1.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熟悉放射防护操作规程。

2. 进行放射影像检查时,应遵循正当性和防护最优化原则,尽量降低患者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

3. 对患者进行放射影像检查时,应使用合适剂量,确保诊断准确。

4. 对孕妇、婴幼儿和儿童进行放射影像检查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并尽量降低辐射剂量。

5. 放射科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五、放射防护监测与评估1. 定期对放射影像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进行监测,确保辐射安全。

2. 对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 定期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应急处理1. 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治和防护。

2. 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辐射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对辐射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放射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预防辐射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放射科设立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2. 放射科主任为辐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3. 放射科护士长负责放射科日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辐射安全培训,检查辐射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4.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三、辐射防护设施与管理1. 放射科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辐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防护门、防护玻璃等。

2. 放射科辐射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熟悉辐射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确保其在工作中正确使用。

4. 放射科应设立辐射防护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和患者注意辐射防护。

四、辐射安全操作规程1. 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每年四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3.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辐射安全。

4. 放射科应制定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

五、辐射事故应急处理1. 放射科应制定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

2. 发生辐射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放射科应及时上报辐射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培训和宣传1. 放射科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2. 放射科应加强对患者的辐射安全宣传教育,告知患者辐射的危害性。

七、监督检查1. 放射科应定期开展辐射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放射科的监督检查,确保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的安全,防止辐射对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放射科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三、组织与管理1. 成立放射科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放射科主任为辐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放射科辐射安全。

3.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辐射安全培训,提高辐射防护意识。

四、辐射防护措施1. 设备管理(1)放射科使用的放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2)放射设备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放射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工作场所管理(1)放射科工作场所应设有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2)放射科工作场所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3)放射科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辐射污染。

3. 个人防护(1)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每年进行四次个人剂量监测。

(2)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穿着防护服、防护鞋、防护帽等防护用品,防止辐射伤害。

(3)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4. 患者防护(1)放射科在开展放射诊疗前,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辐射风险,并取得同意。

(2)放射科应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放射诊疗方案,尽量减少辐射剂量。

(3)放射科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免受辐射伤害。

五、应急处理1. 发生辐射事故时,放射科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损失。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培训与考核1. 放射科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放射科应对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能力。

放射科防护管理规定与工作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规定与工作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规定与工作职责
一、管理规定
1.放射科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要遵守相关防护管理规定。

2.放射科工作场所必须符合防护管理规定要求,防护措施必须
到位,必要时需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

3.放射科从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符合要求的个
人防护用品。

4.放射科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

二、工作职责
1.放射科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放射线防护的基本知识,并能正确
使用放射线设备,保证病人的放射安全。

2.放射科从业人员需要对病人进行详细询问和说明,并取得病
人的同意。

3.放射科从业人员需要准确执行医嘱,保证诊疗工作的质量。

4.放射科从业人员需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
正常运行。

5.放射科从业人员需要对放射线工作场所进行日常清洁和消毒,并按照规定进行辐射监测。

6.放射科从业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放射线防护管理规定,确保不
泄漏放射线,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以上是对放射科防护管理规定与工作职责的简单介绍,希望大
家都能熟知并遵守管理规定,合理使用放射线设备,保障自己的身
体健康,同时为病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放射科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科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放射科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和减少放射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放射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放射科主任负责放射科防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放射科护士长负责放射科日常防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项防护措施的落实。

3. 放射科技术人员负责放射诊疗过程中的防护工作,严格执行各项防护措施。

4. 放射科安全员负责放射科辐射防护设备的检查、维护及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放射防护设施与设备1. 放射科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设备,如防护屏、防护门、防护帘等。

2. 放射科应定期对防护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放射科应设立专用防护用品储存室,存放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四、放射防护措施1. 放射科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并遵守操作规程。

2. 放射诊疗过程中,尽量缩短患者和工作人员的辐射照射时间。

3. 使用高能射线设备时,应在辐射防护屏后进行操作。

4.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5. 放射科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五、放射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放射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散。

2.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放射防护措施。

六、培训与考核1. 放射科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其防护意识。

2. 放射科应组织考核,确保工作人员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进行补考,直至合格。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放射科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放射科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我们旨在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和减少放射事故的发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放射科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放射科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用诊断X射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避免放射事故发生。

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转。

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三、为使医用诊断X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五、医用诊断X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六、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熊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科主任和维修人员。

七、医用诊断X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原则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八、对患者拍摄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九、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十、机房内必须配备一套受检者防护服装,并按规定使用。

十一、机房门必须设置门灯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后方可开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

十二、操作完毕后让机器及个附件复位,关闭电源开关,复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