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合同的分类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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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参考书目

合同法参考书目

合同法参考书目篇一:民法参考书目参考书目一、民法学方法论1.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年版。

2.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年版。

3.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年版。

4.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年版。

5.梁慧星:《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XX年版。

二、民法典6.梁慧星主编:《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法律出版社XX年版。

(该丛书共分八卷九册,分别是: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总则编、物权编、债权总则编、合同编(上、下册)、侵权责任编、亲属编、继承编)。

7.《德国民法典》,陈卫佐译,法律出版社XX年版。

8.《法国民法典》,罗结珍译,北京大学出版社XX年版。

二、民法学总论9.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XX年版。

《民法总论》,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XX年版。

10.李开国:11.龙卫球:《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XX年版。

12.李永军:《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XX年版。

13.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XX 版。

14.谢怀栻:《谢怀栻法学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XX年版。

15.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 年版。

16.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共八册),北京大学出版社XX年版。

17.我妻荣:《我妻荣民法讲义》(共八册),中国法制出版社XX年版。

18.艾伦.沃森:《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中国法制出版社XX年版。

19.茨威格特:《比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XX年版。

20.罗伯特.霍恩:《德国民商法导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21.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年版。

三、人身权法22.王利明:《人格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 年版。

《人格权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

23.姚辉:24.杨立新:《人格权法》,法律出版社XX年版。

民法常考的合同类型

民法常考的合同类型

民法中常考的合同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买卖合同:指卖方将商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款,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2. 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并承担维修责任,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3. 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双方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事项,并达成协议的合同。

4. 承揽合同:指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完成一定的工作,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5. 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为处理事务,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处理事务并收取报酬,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6. 合伙合同:指两个或多个人共同经营一项业务,按照协议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7. 保险合同:指保险人同意在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8. 担保合同:指保证人承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债权人支付担保费用,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以上合同类型在民法考试中经常出现,考生需要对其内容、特点和法律效果有一定的了解。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第一章绪论1.1 工程合同的概念与特点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所签订的协议。

工程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工程合同的特点包括:复杂性、风险性、长期性和变更性等。

1.2 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与意义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的履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目标。

有效的工程合同管理对于降低项目风险、提高项目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工程合同类型与选择2.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承包商按照约定的总价完成工程项目的一种合同形式。

其特点是合同总价在签订时确定,不受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影响。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明确、风险较小的工程项目。

2.2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实际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酬金的一种合同形式。

其特点是业主承担工程项目的全部成本风险,承包商承担施工过程中的管理风险。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确定、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

第三章工程合同谈判与签订3.1 合同谈判的原则与技巧合同谈判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需求,合理分配风险与收益。

谈判技巧包括善于倾听、有效沟通、掌握主动权等。

3.2 合同签订的程序与注意事项合同签订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内容明确、完整。

合同签订过程中,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文件,确保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程合同履行与变更管理4.1 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要求合同履行应遵循诚实信用、全面履行的原则。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双方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2 合同变更的处理与程序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行为。

合同变更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

合同法课件

合同法课件
合同法
白云
教材:
魏振瀛:《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 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崔健远:《合同法》,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李永军:《合同法》,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参考书目:
王泽鉴:《债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海因· 克茨:《欧洲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 版。 阿狄亚:《合同法导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三、现代合同法 发生了以下变化: 1.具体人格登场 自然人与法人、企业与消费者、经济强者与经 济弱者等 2.新的交易形式逐渐普及,新的合同理念陆续 诞生 架构合同、保理合同、电子合同
3.合同自由受到限制 格式合同、强制缔约
4.社会责任抬头 5.一般条款的作用增强
6.统一化趋势
7.劳动法、产品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费 等从民法中分离出去
第四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自由原则 (一)什么是合同自由原则 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与合 同有关的事项享有选择和决定的自由。 (二)合同自由的内容 1.缔约自由原则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 5.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二、合同正义原则 (一)什么是合同正义原则 指对任何人都同样看待,双方的所得与所失 应是对等的,而不考虑其身份与地位如何。 (二)合同正义原则的内容 1.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具有等值性 2.风险的合理分配 3.合理分配其他类型的合同负担
第五节 合同法的体系
一、合同法的体系概述
是指以合同法的原则、制度及规范为基本要 素,以它们的有机结合为主要形式,使所有的合 同法的原则、制度及规范都能充分发挥作用而构 成的合同法整体。
二、我国合同法体系 以《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为龙头,加上 《担保法》、《著作权法》等单行法的合同规范 以及有关合同的司法解释,构成了合同法的体系。

中国合同发展历程概述

中国合同发展历程概述

中国合同发展历程概述中国合同发展历程概述--《完美的合同-合同的基本原理及审查与修改》吴江水第一章绪论——中国合同发展历程概述合同旧称为契约,是随着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和经济交往的扩大化而产生和发展的,尤其是当商品交换活动从依靠习惯调整上升到依靠法律调整时,才真正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合同。

中国作为文明古国,合同的历史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一样悠久。

这段历史不仅让我们了解到古代的灿烂文明、认识现代的国情,也激励着我们在合同方面不断进取。

一、中国古代的合同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从商朝开始。

但由于资料有限,我们所知的最早的合同始于西周时期。

由于本书并不从事史学研究,因此未按严格的史学方式划分中国古代、近代、现代历史,而是将清朝以及清末民初的合同也归入古代合同一并介绍。

(一)西周时期的合同从考古中得到的文献来看,西周时期的交易活动已经十分活跃,这在当时的青铜器铭文中有不少记载。

如《矢人盘铭》等,即记录了因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也记录了对当事人赔偿责任的追究。

西周的合同有“傅别”、“质剂”和“书契”等形式。

“傅别”是当时的借贷券书,是处理债权纠纷的原始凭据。

其形式是在券书中间书写一个大的中字,再从中一分为二,双方当事人各执一半。

债权人持左卷,债务人持右卷。

所以,“傅别”的券书内容与中字均被分为两半。

“质剂”是商品交易的买卖合同,也是处理买卖交易纠纷的法律依据。

在形式上“质剂”是长短不同的两种合同券书,凡奴隶、牲畜之类的大宗交易谓之“大市”,使用“长券”即“质”;而器具、珍异之类的小宗交易则称为“小市”,使用“短券”即“剂”。

它是在同一券书上书写内容相同的一式两份合同,再从中一分为二,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所以,“质剂”虽被分为两半,但各自的合同内容却是完整的。

“书契”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书契”指一般文字或文书,狭义“书契”专指合同。

但它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前者泛指一般合同的文书凭证,后者特指财物收受赠与关系的合同文书。

合同法课程教案

合同法课程教案

《合同法》课程教案一、课程设置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法律文秘专业立足于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性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合同法法》课程定位于高职法律类专业设置的一门必修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主干课.通过该课程的系统学习,能够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素质,成为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课程总目标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该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概言之,教学目标有二:一是合同法基本知识的掌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学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以及各种具体的有名合同,能够使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生活中去。

二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课程教学设计的重点应围绕这两个目标进行.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合同法是法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学科,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

合同法学课程主要包含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以及15中有名合同。

本课程一共有29章,其中的重点章节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

其中重点难点部分主要在第三章合同的订立以及订立的程序,第五章合同的效力,认真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第六章中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使用,第七章合同的保全,第八章合同的担保,第十五章买卖合同,第十七章赠与合同.四、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一)《合同法》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在课程教学设计前必须清楚地了解学生对教学及考核的要求,仔细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合同法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第⼀章绪论第⼀节合同法的概念⼀、我国对合同概念的定义我国——最狭义合同说。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概念的定义1、《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之间设⽴、变更、终⽌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份关系的协议,适⽤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种民事法律⾏为(性质)2、合同是两⽅以上当事⼈的意思表⽰⼀致的民事法律⾏为;3、合同是以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的的民事法律⾏为;4、合同是当事⼈各⽅在平等⾃愿基础上产⽣的法律⾏为。

合同主体包括:平等的⾃然⼈、法⼈、其他组织。

三、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节合同法的历史发展⼀、古代合同法《汉谟拉⽐法典》是最早的成⽂法。

合同主体受到严格地限制;注重合同形式⼆、近代合同法近代合同法是指资本主义⾃由竞争时期的合同法,以法国民法典中的合同制度为典型代表,以合同⾃由、抽象的平等的⼈格、个⼈责任诸原则为明显标志。

1、契约⾃由(订⽴合同、选择合同对⽅、决定合同内容、选择订约⽅式)2、契约神圣(合同优于法律,约定必须遵守)三、现代合同法1、具体⼈格的登场;2、新的交易形式逐渐普及,新的合同理念陆续诞⽣3、合同⾃由受到限制,出现了强制缔约;4、社会责任抬头;5、⼀般条款作⽤的增强6、统⼀化趋势7、劳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增特殊性,形成⾃⼰相对独⽴于完善的体系,最终从民法中分离出去。

四、我国合同⽴法发展过程1、初创阶段(1950--1956):⼴泛运⽤合同形式固定各种经济关系。

2、曲折的发展阶段(1957--1966)3、再次被废弃阶段(1966年5⽉--1976年10⽉)4、逐步建⽴和完善(1976年⾄今);1999年3⽉5⽇颁布和施⾏了《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第1章绪论合同定义:《合同法》:“本法所称合同就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她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于其她法律的规定。

”——教材合同法律特征:——平等主体——以设立、变更与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意思一致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3)明示合同与默示合同明示合同——采用语言(书面或口头)形式来订立默示合同——取决当事人的行为及具体情形来订立(4)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以交付标的物或者其她给付义务要件(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6)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就是否严格订立形式或程序(7)主合同与从合同——就是否依赖于其它合同工程合同定义:建设工程合同就是一种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本质上就是承揽合同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发包人一般就是法人承包人必须就是法人)(2)合同标的特殊性(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4)投资与程序的严格性(5)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书面工程合同分类:(1)按完成承包的内容分类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按工程承发包的范围与数量划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三者法律关系分包不就是转包(禁止)并非所有分包都合法对于全部的建设工程任务,总包人应当及时对发包人负责,对交由分包人完成的部分工程,总包人应当与分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从付款方式划分1)总价合同特点:①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易支付计算;②承包商风险大。

③要求准备详细全面的设计图纸与各项说明。

适用范围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2)单价合同特点:①量价分离,量变价不变②风险合理分摊③合同成立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与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适用范围 :适用项目很广,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大型复杂工程的施工,以及为了缩短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合同法绪论(PPT 122页)

合同法绪论(PPT 122页)

2.成立要件
诺成:合意
实践:合意 + 交付标的物/完成给付
3.交付义务的性质不同 诺成:给付义务 合同义务 违约责任 实践:非给付义务 先合同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 4.法律规定上的不同 诺成:无须法律特别规定。
绝大多数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实践: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一)区分标准:是否须有特定的形式。
价值的权利。
四、基本原则
(一)合同法的原则
全部领域的准则 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原则
(民法、合同法)
T3-7
特定领域的准则
具体原则
(合同法)
T60
(二)作用
1.立法准则,具体制度的依据
2.解释、补充漏洞
3.强制性规范,不得排除适用
(三)基本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
(1)法律依据 T4
缔约自由
(2)具体内容
3.法律规定 T12 “一般包括” P80-81
(二)主要条款(必备条款) 来源
法律直接规定 如T197K2 合同类型 当事人约定 (三)普通条款 1.概念
2.类型 法律未直接规定+非必备+当事人无意 设为主要条款 默示条款(implied terms) 1.概念
也称为隐含条款, 是指英美法中在形式
第二章 合同的分类
§2.1概述 分类的作用
1.便于人们认清各类合同的特征与生效的要 求。
2.有助于确定合同的权利义务,保障自己的 合法权益。
3.有助于法院或仲裁机关准确适用法律,妥 当解决纠纷。
4.有助于合同法理论的完善。将新型合同类 型化,并逐渐将其纳入合同法规范中。
§2.2合同的具体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划分标准:是否赋予名称 (一)有名合同——典型合同 1.概念 2.特点

财经应用文写作第四版答案经济合同4篇

财经应用文写作第四版答案经济合同4篇

财经应用文写作第四版答案经济合同4篇篇1《财经应用文写作第四版答案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合同是商业活动的基础,是各方之间相互约定、明确责任和权利的法律文件。

在日常商务活动中,经济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合同可以保护各方的权益,规范商业活动,防范风险,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围绕《财经应用文写作第四版》提供的经济合同题目,分享一些答案的思路和写作技巧,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

1. 合同的定义及要素:经济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在经济活动中为了达成一致的意愿而订立的协议文件。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和合同的效力。

在写作过程中,应该准确理解合同的定义和要素,清晰地表达出来。

2. 合同的分类及特点: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比如根据合同履行的方式可以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

每种类型的合同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写作时要突出不同类型合同的特点,做到条理清晰。

3.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签订是合同的落实,履行是合同的实施。

在写作中,可以通过东西方合同签订与履行的流程和方式进行对比,探讨其中的差异和共同之处,从而分析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关键问题。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变更或解除的情况。

变更和解除的原因、程序和后果是写作中需要关注的焦点,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和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影响。

5. 合同的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争议,如何解决这些争议是写作中的重要内容。

可以结合仲裁、诉讼等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分析其特点和适用条件,引导读者了解合同争议解决的相关知识。

在写作过程中,应该注重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和经验,为观点提供充分的依据和支持。

同时,要注意逻辑思维的合理性和表达方式的准确性,确保文章通顺、连贯。

通过不断的练习和实践,提高经济合同的写作水平,为日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经济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等环节都需要认真对待。

合同法学·随堂练习2020春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合同法学·随堂练习2020春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合同法学第一章绪论1.(单选题) 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合同关系的发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B.合同关系应当为有偿关系 C.合同关系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D.合同关系的缔结以当事人间合意为基础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B问题解析:1.(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A.鼓励交易原则 B.合同正义原则 C.合同法定原则 D.合同自由原则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C问题解析:第二章合同的分类1.(单选题) 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三与李四规定,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钱一年,年息5000元。

后张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李四。

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

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月后甲交付汽车。

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D.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5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

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2.(单选题) 保险合同是()。

A.单务合同 B.无因合同 C.无偿合同 D.射幸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A.无名称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C.无内容合同 D.无形式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B问题解析:1.(单选题) 关于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B.单务合同中不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C.单务合同中义务人的注意义务一般弱于双务合同D.单务合同仍存在对待给付义务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当前页有1题,你已做1题,已提交1题,其中答对0题。

合同法-崔建远-第五版.js

合同法-崔建远-第五版.js
合同法
参考教材:崔建远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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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合同法的概念
一、合同 (一)合同的定义 《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第2条第1款)。 《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 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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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法律性质 ▪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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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 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 :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 即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 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 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有时,一种合同究竟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 同,也影响到该种合同是双务合同抑或单务 合同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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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合同法的体系 ▪ 在我国现行法上,是以《民法通则》和
《合同法》为龙头,加上其他单行法的合 同规范以及有关合同的司法解释,构成了 合同法的体系。 ▪ 单就《合同法》自身而言,它由总则、分 则和附则构成,共计428个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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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分类 第一节 合同的分类概述
合同的分类,是指基于一定的标准,将 合同划分成不同的类型。 • 合同的分类有助于合同立法的科学化; • 合同的分类有助于合同法的正确适用; • 合同的分类有助于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 同。
法律行为。 ▪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产生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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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法 ▪ 合同法,即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

合同法学陈宾—合同法教学大纲1教学大纲

合同法学陈宾—合同法教学大纲1教学大纲

附1:理论课教学大纲的参考格式范本《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 07432制定单位:制定人(执笔人):陈宾审核人:制定(或修订)时间:20年8月31日16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 1 -》课程教学大纲《合同法一、课程总述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编制的。

年法学本课程大纲是以2016合同课程名07432课程代Contract La英文名课程性民法、法专业必修先修课232周学时总学时开课学陈法学任课教编写时陈201课程负责大纲主审张怡崔建远:《合同法学》,法律出版社201使用教月第一版、法律出版社20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全201月、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月教学参考资法律出版社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合同法案例全解(上下册月201月《合同法原理、谢怀拭等著,法律出版社200本课程是法学本科专业必修课,为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课程教学目经济和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系统准确地理解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律术语、基本原理和学说、基本法律制度和规则;熟悉我国现行合课程教学要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机关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了解国内外合同或债法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合同实务问题。

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买卖本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考核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着重掌握重点、难点及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题量适当并且难易搭配。

按照不同层次大致可分为:有一定难度的试%,比较容易的试题25题占总数的%,中等难度的试题占总数的50课程考试%。

占总数的25考试题型。

在一份试卷中,包括客观性试题,如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主观性试题,如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根据本课程的特点,试题将考查学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的掌握程度和理解与运用能力。

2024年公司合同管理合规操作指引(通用示范模板)

2024年公司合同管理合规操作指引(通用示范模板)

2024年公司合同管理合规操作指引(通用示范模板)第一章绪论1.1 目的本操作指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合规性,保障公司合同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1.2 适用范围本操作指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或外部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终止等各个阶段的管理。

1.3 术语定义(1)合同:指合同法律关系中的文书协议,是各方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表现形式。

(2)合同管理:指对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各个阶段进行有效、有序、规范管理的过程。

(3)合规:指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二章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签订阶段(1)合同起草: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内容,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具有合同签署权限的人员进行起草。

(2)合同审批:经合同起草人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负责人根据合同金额和风险等级确定审批权限。

(3)合同签署:经审批通过后,由双方授权的签署人员按照授权书要求进行签署,签署后需及时存档备查。

2.2 合同执行阶段(1)合同履行监督:负责合同执行的部门需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合同变更管理:如有合同变更需求,需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变更申请和审批,并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

2.3 合同终止阶段(1)合同到期提醒:合同到期前需提前提醒相关部门,并根据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决定是否进行续约或终止。

(2)合同终止处理:如有合同终止需求,需依据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三章合同管理制度3.1 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合同文档管理、合同变更管理等内容。

(2)各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和统一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工作。

3.2 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1)公司应定期组织合同管理制度培训,提高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绪论一、初识合同法1、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合同法的内容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有效与无效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解除、保全和违反合同的责任等问题。

3、合同法的特点合同法具有任意性;合同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合同法是富于统一性的财产法;合同法是创造财富的法律。

二、学习合同法的方法一是法解释论的方法二是比较研究的方法三是案例分析的方法三、参考书目1、《合同法研究》(一、二),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合同法》,李永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合同法总论》(上、下),崔建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4、《合同法总论》,韩世远,法律出版社;5、《合同法总则判解研究与适用》,宋海萍,人民法院出版社;6、《合同法分则判解研究与适用》,何志,人民法院出版社;7、《债法原理》(一),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8、《合同法导论》,阿狄亚著,法律出版社;9、《欧洲合同法》(上卷),海因·克茨著,法律出版社。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一、合同定义的表述⏹在大陆法系,合同被认为是一种“合意”或“协议” ;⏹在英美法上,合同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允诺”;⏹《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对合同概念的理解一是强调民法意义上的合同。

从而将两种关系排除在外:其一,各级人民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其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和被管理活动,属于单位内部管理关系。

二是应将民法上的合同概念与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加以区别。

《合同法》第2条第1款确立的是合同的定义,而第2款是限定的《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即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问题,虽然有的也采用协议的方式,但不适用《合同法》,而是由有关的专门法律如《婚姻法》、《收养法》等来规范。

《合同法》教案

《合同法》教案
师郑毓枫

称〈〈合同法学》
2009年2月23日
合同法
授课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
授课类型
理论课
第一章绪论
授课时间第1周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教学目标和要求:
通过第一章的学习,掌握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通过第二章的学习,掌握不同合同类型及其分类的法律意义。教学内容(包括基本内Fra bibliotek、重点、难点):
编号: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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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17学年第二学期
部法律系
室行政法教研室
称合同法学
象07律师实务专业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合同法的概念
一、合同
二、合同法
第二节合同法的产生及其作用
一、古代合同法
二、近代合同法
三、现代合同法
四、我国合同法
第三节合同法的原则
一、合同的原则概述
二、合同自由原则
三、合同正义原则
四、鼓励交易原则
第四节合同法的体系
教学重点:合同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重点知识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重点知识

自考-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考点总结第一章绪论考点一、合同的概念(单选;多选;判断;简答)p11.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是债的一种形式。

因此,合同不能概括债的全部内容。

2.合同的3个要素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这3个要素组成。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1)合同关系的主体合同关系的主体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可以发生变更和转移,从而使债的主体也会发生变化。

(2)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主要是指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

(3)合同关系的客体考点二、合同的分类(单选;判断;名词解释)p2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划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典型的单务合同有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

2.有偿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无偿合同并不是反映交易关系的典型形式,它是等价有偿原则在实践中的例外现象,一般很少采用。

各类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均属有偿合同,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等则属无偿合同。

3.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的合同。

4.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如建设工程中,施工承包合同为主合同,为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合同则为从合同。

考点三、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多选)p5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1)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2)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3)合同是处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概述(PPT 198张)

合同法概述(PPT 198张)

《合同法》第16条,“要约到 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到达的标准:
• (1)采用信件形式订立合同,信
件送到到受要约人所能支配的地方即 视为到达。
•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视为达到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 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 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第16条)。
• 第二讲

绪论(2)
• 一、合同法及其发展 • 1、合同法的含义 • 合同法即有关合同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
• 思考并回答:合同法的法律 属性?
2、合同法的现代发展
• (1)由抽象人格向具体人格 转化 • 何谓人格?人格与权利能力有 何异同? • (2)由合同自由向合同合理 转化 • 如何合同与涉他合同
• 束己合同:当事人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 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承受某 种负担的合同; • 涉他合同:内容实质性的涉及第三人的合 同。
• 问:区分的实益何在?
二、债权债务关系
• (一)债的概念与特征 • 请回忆并对此作答。 • 债或者债务关系被认为是特定 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一 种法律关系 。 • 《德国民法典》第241条第1款 规定:“根据债务关系,债权人 有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给 付也可以是不作为。”
• (3)责任形态由过错责任 向无过错责任、个人责任向 社会责任转化 • 问题:如何理解契约的死亡 与再生? • (4)合同立法的统一化趋 势
• 3、我国合同立法的发展 • (1)1950——1965年, 合同法的初创时期; • (2)1966——1976年, 合同法的停滞时期; • (3)1976年以后,合同法 的发展成熟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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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刘某系个体户,经营日常百货。1999年11月,刘某决定改行, 想要处理库存存货。商某得知后,前去看货,但当时未与 刘某达成协议,而是告诉刘某说其在与妻子商量后再与刘 某联系。商某与妻子商议后,在1999年11月15日向刘某发函 称:如果所有货物按批发价出售,我们就买,并要求刘某 在5日内回话。恰在此时,刘某也在11月15日向商某去信称: “所有货物按批发价处理,你是否购买?请于15日内答 复。”11月18日刘某收到了商某的信后,认为已与商某成交, 遂拒绝了其他客户。而商某在11月18日收到刘某的信后,听 说百货生意现在比较难做,心生悔意,不再想购买刘某的 货物,于是商某在11月22日向刘某发出一封电报,表示不 买这批货物了。刘某获电,十分气愤,诉诸法院,要求维 护双方已达成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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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 论
一、合同法的概念 二、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三、合同法的作用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五、合同法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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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的概念
一、合同 (一)合同的定义来源
大陆法系的合同定义来源于罗马法。认 为合同是当事人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强调的却是当事人对要约的 “允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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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教学目的要求 – 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 原则 – 培养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的法律、 法规和司法解释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 问题。 考核方式
–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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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学习方法
分清主次,掌握重点 预习和复习 积极参与课堂上的案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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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 法律,在适用范围上主要是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 解释、保全、违约责任等,属于民法之 债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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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盛情邀请乙共进晚餐,乙愉快地答应。 二人之间是否成立合同?如果乙没有依约赴宴, 甲是否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甲是一位小孩的母亲,与邻居约定由邻居 来无偿暂时照看其小孩。甲与邻居之间是否成 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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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为非婚姻同居的男女,双方约定 在同居期间,女方应当服用避孕药。但是,女 方在没有向男方发出警告的情况下停止了服用, 导致女方怀孕并生下一个孩子。法院判决男方 负担这个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则要求女方承担 违约赔偿责任。法院是否应当支持?
12Leabharlann 2018/10/7二、合同法

(一)概念
广义: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狭义: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
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
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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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只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 系。
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单行法
合同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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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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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
课程介绍-教学内容

2、分则(十五章) 1、总则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买卖 – 合同法概述; 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 – 合同的订立; 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 合同的效力;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承揽 – 合同的履行; 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 合同变更和转让; 提供劳务的合同:运输合 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 – 合同的终止; 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 违约责任; 技术合同 – 合同法的适用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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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合同的成立应当经过 要约人的要约与承诺人的承诺。虽然在本案中,刘某 与商某就同一宗百货按批发价购销的生意同时相互致 函,且函的内容一致,但这只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同时 相互发出内容相同的要约(交叉要约),不能以此认
为合同当然成立,合同的成立仍然应当经过受要约人
的承诺。在这种交叉要约的情形下,发出要约的双方 都享有撤回要约、撤销要约或者拒绝承诺的权利。在
本案中,商某在收到刘某要约的有效期内明确表示拒
绝承诺,同时自己的要约由于承诺期限届满,刘某未 作出承诺而失效,因此双方的要约都已失效,不再具 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合同没有成立。因此,刘某诉 讼的理由不能成立,商某依法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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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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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一贸易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基建处遂向本省 的兴盛水泥厂、金利水泥厂及原告鸿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 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 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之 后,都先后向贸易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备有现货,且 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鸿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也派车给 贸易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之前,贸易公司得知 金利水泥厂所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金利水 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 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金利水 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鸿达水泥厂将50吨水泥送到,贸 易公司告知鸿达水泥厂,他们已决定购买金利水泥厂的水泥,因 此不能接收鸿达水泥厂送来的水泥。鸿达水泥厂认为,贸易公司 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鸿达水泥厂遂向法院起诉。 请问:(1)贸易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 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三家水泥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贸易 公司第二次向金利水泥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贸易公司与金 利水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018/10/7 (2)鸿达水泥厂与贸易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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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
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 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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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所实施的民事 法律行为。 –(2)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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