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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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

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

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解决长期以来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薄弱的现状,确保农田水利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投入建设公共基础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所在乡镇(街道)、村管理使用。

其产权归属工程所在村集体所有。

产权所有人有责任和义务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建立管护制度、细则,订立各项管护合同,使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长期正常运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公共基础设施(包括排灌渠、末级渠系节水工程、塘坝、泵站、机井、管灌、喷灌、微灌、农村道路、蓄水池等)的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清淤、维护管理等。

第二章管护组织与职责第四条财政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要逐级建立项目工程管护组织和管护队伍,区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后期管护工作的监督评价。

乡镇(街道)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

项目所在村委会负责村域范围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受益农户负责受益范围内的工程管护工作。

管护人员数量根据项目工程布局,工作量大小,在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运行使用年限内完好无损的前提下进行配备。

管护时限从项目竣工验收开始。

第五条各乡镇(街道)、村、经济合作社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章程、制度和操作性、针对性强的管护细则,并列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内容。

第六条上级管护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管护组织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程管护中出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或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一级领导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负责跨行政村的农田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指导村组加强管理和维护;村委会要负责支持本村经济合作社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区、乡镇(街道)工程管护组织要对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工程管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总评。

乡镇(街道)、村应每季检查一次,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评。

(最新版)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条例

(最新版)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条例

(最新版)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排水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到人、全面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责任第四条公共设施设备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公共设施设备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以下简称所有权人)应当依法履行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责任,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五条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责任所有权人应当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公共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维护保养情况应当有记录、有检查、有验收。

第六条公共设施设备安全保障措施所有权人应当建立健全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公共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章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要求第七条公共设施设备的设计和建设公共设施设备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共设施设备安全标准和要求,保证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和检验所有权人应当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对检查和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第九条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所有权人应当及时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第四章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第十条政府监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行业自律公共设施设备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规范,提高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对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公共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公共设施管理办法

公共设施管理办法

公共设施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建立公司公共区域良好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美观的公司容貌,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适合区域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公共通道、公共卫生、公共厕所、吸烟区等,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有责任予以保护。

三、公共设施使用管理1、宣传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宣传标语及图案以及宣传栏位置。

2、通道:严格执行人、物流分开,各行其道,严禁载物车辆从人流通道通行。

3、绿化:公司绿化由公司专门规划实施。

未经允许,不得移植和破坏,扔垃圾到公司内树木、草坪,改变公司绿化。

4、门窗:办公场所门窗使用过程中应“轻开轻闭”注意使用力度,严禁野蛮开关,严禁物体撞击损坏门窗。

5、环境卫生:(1)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清理、保持和管理公司各个洗手间、厂区通道以及周边等公共卫生;(2)各部门及员工都应尊重清洁工的劳动成果,自觉服从和配合清洁工的督导及工作;(3)各部门人员应注重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场所的环境秩序及清洁卫生,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各类废弃物等。

6、公厕卫生:(1)员工要文明如厕,爱护公共公厕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

便后要洗手,不要随地吐痰,不乱涂墙壁门窗。

(2)清洁工每天打扫、清理一次,除日常2次清洗外,配备高压水枪,每周做一次彻底卫生清扫,保持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3)由后勤管理部统一定额申购卷纸,清洁人员每日存放卷纸,保证卷纸量充足(可避免异物堵塞及减少疏通费用的支出)。

(4)每个坑位内配置垃圾桶,做垃圾收集;进门处配置较大垃圾桶。

(5)配置常用清洁工具及吹干机,用吹干机维持地面干燥,防止积水。

(6)在进门处增设清扫点检表。

日常实施清洁后按要求进行点检,异常损坏情况进行记录。

(7)禁止公共卫生间内吸烟,巡查发现严惩。

(8)凡入厕人员自觉维护卫生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若有人为故意破坏设施,一经发现,照价赔偿并通报全厂。

(9)由后勤管理部每周组织专项检查,记录问题并整改,发现损坏立即报设备部进行修复。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办法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办法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小区公共设施的使用,保障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共同利益,特制定本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办法。

一、公共设施的范围本办法所指的小区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小区道路、路灯、绿化景观、休闲广场等室外公共区域和设施。

2、小区内的配电室、水泵房、锅炉房等设备房及相关设备。

3、电梯、楼道、楼梯等建筑物内部的公共通行设施。

4、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等休闲娱乐设施。

5、小区的消防设施、安防监控系统等安全保障设施。

二、公共设施的使用原则1、公共设施为全体小区居民共同使用,任何居民都有权利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使用。

2、使用公共设施应遵循先来后到、文明礼让的原则,不得抢占、霸占。

3、遵守公共设施的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不得违规使用或恶意损坏。

三、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定1、小区道路(1)小区道路仅供行人、车辆正常通行,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杂物、摆摊设点、停放非机动车辆等,影响道路畅通。

(2)车辆应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鸣笛,避免影响居民休息。

(3)道路上的交通标识、标线应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

2、绿化景观(1)居民应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采摘、砍伐。

(2)不得在绿化区域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搭建建筑物等破坏绿化环境的行为。

3、休闲广场(1)休闲广场是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不得在广场上进行商业活动、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2)使用广场上的桌椅等设施时,应注意爱护,不得故意损坏。

4、设备房及相关设备(1)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设备房,以免发生危险。

(2)小区的配电室、水泵房、锅炉房等设备由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居民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5、电梯(1)乘坐电梯时应文明有序,不得在电梯内蹦跳、打闹、吸烟。

(2)不得超载使用电梯,如遇电梯故障,应保持冷静,按照电梯内的应急指南操作,并及时联系物业。

6、楼道、楼梯(1)楼道、楼梯是公共通行区域,不得堆放杂物,以免影响居民疏散。

公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公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公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交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舒适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公交行业内的各类公交设施、设备管理。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乘客利益至上。

2. 规范管理,合理利用。

3. 定期维护,保障设备良好状态。

4. 成本控制,提高管理效率。

5. 平等对待,公正公平。

四、管理责任1. 市政交通部门负责对公交设施、设备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具体运营单位执行管理制度。

2. 具体公交运营单位负责日常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定期向市政交通部门报告管理情况。

五、管理措施1. 公交车辆1.1 定期进行车辆检测和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1.2 车辆内部设施定期清洁保养,保持车内整洁卫生。

1.3 车辆外部广告牌管理,保持车辆外观整洁有序。

1.4 车辆保险管理,及时更新保单。

2. 公交站台2.1 公交站台设施定期检修,保障乘客候车环境舒适。

2.2 站牌管理,及时更换更新站牌信息。

2.3 公交站点设置合理,乘客上下车方便、安全。

3. 站内设施3.1 车站内部设施定期维护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2 站内广告管理,遵守规定,不影响乘客视线和通行。

3.3 乘客座椅管理,保证座椅整洁、无损坏。

4. 信息管理4.1 公交线路信息发布管理,及时更新公交线路信息。

4.2 实时车辆监控管理,保证车辆运行状况可视化监控。

4.3 定期公告发布管理,提醒乘客相关注意事项。

5. 突发事件处理5.1 针对突发事件,建立应急处理预案,保证及时有效处置。

5.2 协调公交运营单位、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突发事件。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公交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依法给予处罚。

2. 对于重大违规行为,可依据公交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停运处理。

七、监督检查1. 市政交通部门定期对公交设施、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2. 监督单位和公交运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运行,确保其正常维护和使用,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社区、小区、园区等综合性住宅区域内的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公共配套设施管理的主体为社区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管理机构,配合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组织进行管理。

第五条社区居民应当依法依规使用公共配套设施,并承担相应的维护义务。

第二章设施分类和管理第六条公共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化、健身设施、停车场、儿童游乐设施等各类设施。

第七条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应按照其功能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及管理权限。

第八条道路、人行道、广场等公共空间的维护保洁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管理机构负责,确保其通畅、整洁、安全。

第九条绿化带、花坛等绿化设施的管理应保持良好的生长状态,定期修剪、浇水、施肥,防止病虫害的发生。

第十条健身设施的管理应定期检查、维修,保证设备完好,规范使用秩序,防止损坏及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停车场的管理应按规定设置停车位、标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车辆停放有序,防止乱停车现象。

第十二条儿童游乐设施的管理应保证其安全性,防止设备损坏、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监督和维护。

第三章维护保养和修缮第十三条公共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主要包括清洁、修复、更换、涂漆等内容,应按照相应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修或整改,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设施修缮工程应经过评估、预算、招投标等程序,由专业机构进行维修或改造,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设施维护保养档案,记录重要信息,为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第四章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第十八条公共配套设施安全管理是管理工作的重点,应重视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_规章制度

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_规章制度

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办法_规章制度一、总则公共基础设施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基本生活和经济活动需要,由政府或其他行政管理机关直接投资兴建并提供公众使用的设施,包括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机场、供水、供气、供电、排污、供暖、通信等。

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工作是保障公众生活和经济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有效、持续运行。

二、管护职责(一)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营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维护制度;(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负责设施的兴建并交付使用,提交管护部门严格按照安全、质量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三)公共基础设施的经营单位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和及时维修;(四)公众享有使用公共基础设施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文明使用设施,并积极参与设施的保护和维护工作。

三、管理制度(一)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的台账制度,记录设施的基本信息、建设和维护情况,为后续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二)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对设施的安全隐患、损坏等问题进行定时检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三)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保养制度,规定设施的保养内容、频次和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预算计划;(四)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和应急措施,并进行演练和培训;(五)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的保护和安全制度,设立专门的保护机构进行设施的保护和防范工作;(六)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渠道和处理程序,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

四、维护措施(一)建立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度,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并及时消除设施的安全隐患;(二)加强设施的保洁工作,确保设施的清洁和整洁,不得随意涂写、刻画或粘贴标识;(三)设立维修队伍,定期进行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四)对设施进行科学合理的更新和改造,提升设施的服务能力和使用寿命;(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设施使用记录,及时了解设施的使用情况和问题,并采取合理措施解决;(六)设立设施保护监控系统,加强对设施的保护和安全管理。

(详尽版)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

(详尽版)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

(详尽版)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城市公共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公共设施设备。

3. 管理原则3.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3.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应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应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3.3 科学管理,技术创新。

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水平。

4. 管理机构与职责4.1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2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4.3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依法查处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违法行为。

5. 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5.1 公共设施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拆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

5.2 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应按照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5.3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责任。

5.4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设施设备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5 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应根据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结果进行,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6. 应急预案与救援6.1 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最新 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办法-精品

最新 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办法-精品

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公共资源,确保公共资产不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人民防空法》、《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配套设施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含主次干道、后街背巷、居民小区)的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人防、消防、停车场、社区服务用房、幼儿园、市民活动场所、广场、游园、公共场地,以及市政、绿化、给排水、燃气、公交、照明、桥涵、电力、有线电视、通讯等公共配套设施。

第三条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由区人民政府实行统一管理。

区城管办、城建办、住建局、城管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消防)、教育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局、药监局、人防办等单位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结合本办法规定具体负责做好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工作。

区城市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牵头、监督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办公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城市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无特殊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讨论、研究、审核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协调会办相关问题。

牵头组织对房地产、商业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竣工验收,跟踪督查公共配套设施的启用与管理情况。

每月形成督查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考核。

第二章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第五条城区旧城改造,新建居民小区,开发新区和新建、扩建城市道路等工程建设时,应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环境卫生工作用房、人防、消防、停车场、社区服务用房、市民广场、游园、公共场地等城市大型公共配套设施。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办法公共设施设备是指供公众使用的各类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照明设备、垃圾处理设施、广播通讯设备等。

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对于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1. 设立管理机构为了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需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如市政设备管理委员会或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

该机构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能够协调各方面的资源,统一管理和维护公共设施设备。

同时,还应设立投诉受理部门,及时处理市民关于设施设备问题的投诉和建议。

2. 建立设备清单和档案对于城市的公共设施设备,应建立清单和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名称、位置、规格、使用寿命、维护记录等信息。

这样可以方便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及时对出现问题的设备进行修复或更换。

3. 完善维护机制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

管理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维护计划,根据设备的不同性质和使用频率确定维护的时间间隔和方法。

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检测、修复等。

对于老化严重或无法修复的设备,应及时进行更换,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 加强安全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是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

应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和市民对设备安全的意识。

同时,设立应急预案,对于突发事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5.加强监督检查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按规定使用和维护。

对于违规使用和破坏设备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处罚和修复。

同时,还应鼓励市民积极参与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6. 制定用户管理办法对于一些需要用户自身负责的设施设备,如公园、体育场馆等,管理机构应制定用户管理办法,明确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例如,规定使用场地的时间、收费标准、秩序和安全要求等。

公区设施管理制度

公区设施管理制度

公区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管理和维护公区内的设施,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共区域内的各类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广场、道路、垃圾桶等公共设施。

三、管理责任1. 公区设施的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居民应积极配合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设施的完好。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巡查,定期检查设施的状况,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损坏的设施。

3. 居民有义务保护设施的完好,不得随意破坏或涂写。

四、设施维护1. 设施损坏或有安全隐患时,居民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安排维修或更换。

2. 居民不得私自修理设施,如有破损,需等待相关部门的处理。

3. 设施维护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居民不得干预。

五、设施使用1. 居民在使用公区设施时,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2. 居民在使用公区设施时,应注意安全,不得做出危害行为。

3. 不得利用公区设施从事商业活动,如需举办活动,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六、设施保洁1. 居民应自觉保持公区设施的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垃圾或随意丢弃物品。

2. 垃圾应按规定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在公共区域。

3. 如发现垃圾桶已满,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七、设施管理违规处理1. 对于擅自破坏公区设施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严肃处理,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2. 对于不遵守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将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3. 严重违规者,相关部门有权暂时或永久限制其使用公区设施的权利。

八、附则1. 本制度如需修改,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生效。

2. 居民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共同维护公区设施的整体环境。

3.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处理。

以上为公区设施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居民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好公共设施,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详尽版)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

(详尽版)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

(详尽版)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1. 引言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公众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详尽的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以指导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有效管理和维护设施设备的安全。

2. 设备安全管理责任2.1 设备管理部门应明确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并成立专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团队。

2.2 设备安全管理团队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2.3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识和技能。

3. 安全设备维护3.1 设备管理人员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按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

3.2 设备维护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3.3 设备维护过程中应注意人员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避免人员伤害和事故发生。

4. 设备故障处理4.1 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故障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理故障报告。

4.2 设备故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排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并保障公众安全。

4.3 设备故障处理过程中应记录相关信息,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5. 安全监控和预警5.1 设备管理人员应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实时监测设备运行状态。

5.2 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5.3 针对重要设施设备,可以考虑使用远程监控技术,实现远程监测和控制。

6. 安全演练和培训6.1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6.2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设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设备安全操作和维护的能力。

7. 安全记录和报告7.1 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安全记录,记录设备的日常运行情况、维护记录和故障处理情况等。

7.2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设备安全情况,及时汇报重要事件和安全隐患。

8. 安全评估和改进8.1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安全评估,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改进措施。

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规定(3篇)

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提高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环卫、公共交通等公共设备设施。

第三条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三)合理布局,高效利用;(四)依法管理,公众参与。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保障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公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制定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规划、标准和规范;(三)负责公共设备设施的建设、维修、更新、改造和报废工作;(四)组织公共设备设施的验收、检测、评估和维修;(五)负责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事故调查和处理;(六)开展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公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设备设施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公共设备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相协调。

第九条公共设备设施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节约用地,保护环境;(三)注重质量,确保安全;(四)经济合理,效益优先。

第十条公共设备设施建设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公共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建设方案合理,技术先进;(二)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三)安全措施到位,确保施工安全;(四)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2篇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2篇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精选2篇(一)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提升公众的使用体验和满意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内容:1. 设备巡检维护:制定设备巡检计划,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

2. 设备维修管理:建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明确设备故障的报修渠道和流程,及时响应和处理设备故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 设备保养管理:制定设备保养计划,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工作,包括清洁、润滑、调整等,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性能。

4. 设备更新升级:根据设备年限和技术发展的需要,制定设备更新升级计划,及时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或升级,提升设备的功能性和效能性。

5. 设备使用管理:建立设备使用规定,明确设备的使用规范和禁止行为,保护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6. 设备台账管理: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维修记录和更新升级情况,提供设备管理的依据和参考。

7. 设备培训管理: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技术能力和操作水平,提供良好的设备管理服务。

8. 反馈处理机制:建立反馈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对设备问题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督也是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有效性的关键。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精选2篇(二)公共财物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国家或地方政府统一管理的公共财物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这些财物包括政府资金、土地资源、固定资产等。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和有效利用公共财物,防止浪费和滥用公共资源,确保公共财产的长期稳定和最大化利用。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资金管理:包括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监督等环节,以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转和合理使用。

办法三十公共设施管理办法

办法三十公共设施管理办法

办法三十公共设施管理办法在现代社会中,公共设施是城市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们包括道路、桥梁、公园、垃圾处理设施等各种设施。

公共设施的良好管理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共设施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探讨如何制定和实施办法三十公共设施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共设施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营。

一、设立管理机构和法规为了保障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必须设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

该机构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同时,应制定相关的管理法规,明确公共设施管理的目标、责任和权限,并规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和处罚措施。

二、建立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计划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划和计划。

管理机构应根据城市的发展规划和居民的需求,制定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计划。

这些计划应包括设施的更新、维修和改进措施,并明确时间表和责任部门。

同时,应设立设施的巡检和维护机构,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并及时维修和更新设施。

三、加强设施安全管理设施安全是公共设施管理的重要方面。

管理机构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安全并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包括定期检查设施的安全性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同时,加强对设施使用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理能力。

四、加强设施使用效率管理公共设施的管理目标之一是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

管理机构应采取措施,提高设施的利用率和效益。

这包括对设施的使用进行规划和优化,合理配置资源,提供便利的使用条件。

同时,加强对设施使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此外,经济手段如收费制度也可引入,以保障设施的可持续运营。

五、加强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公共设施的管理不仅仅是管理机构的责任,也需要广大居民的参与和支持。

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与合作,征求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同时,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公共设施管理的意识和理解。

公共设施使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公共设施使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公共设施使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引言公共设施的使用与环境保护管理是现代城市规划和管理的重要内容。

合理使用公共设施可以提高城市的功能效能、促进居民的生活便利和幸福感,而环境保护管理则是为了维护城市的生态平衡、保护自然资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将主要介绍公共设施的使用与环境保护的管理办法,以指导公众正确使用公共设施,并保护城市环境的健康。

二、公共设施使用管理办法1. 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按规定使用:公共设施的使用应按照设施的用途和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改变设施的功能或违规使用。

爱护设施:公众应当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污损或乱丢垃圾等。

遵守秩序: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公众应当遵守相关秩序,不得滞留、占用或损坏他人使用的设施。

2. 公共设施的预约与管理为了提高公共设施的利用效率,公共设施管理方可采取预约制度,公众需提前申请并按规定时间使用。

而管理方也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及时修复和维护设施。

3. 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公共设施应有相应的安全设备,如护栏、警示标识等,以确保公众的安全。

监控措施:对于重要公共设施,管理方可设置监控设备,监控设备的录像资料应妥善保存并定期检查。

三、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 垃圾分类与回收公众应按照当地的垃圾分类政策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并积极参与废品回收活动。

同时,管理方应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并与回收企业合作,定期收集和处理回收物品。

2. 节约能源与资源公众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注意节约能源与资源,例如合理使用水、电等资源,减少能源浪费。

管理方应设定合理的能源管理政策,提倡使用节能设备和照明系统,并定期进行能源浪费的检查与整改。

3.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管理方应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并提供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培养公众良好的环保习惯。

四、结语公共设施的使用与环境保护管理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理使用和管理将直接影响城市的生活质量和环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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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公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保持公用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功能正常发挥,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子(分)公司各管理服务项目内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与控制。

3.职责3.1设备责任人负责责任范围内公用设施保养维修的日常工作。

3.2工程主管负责公用设备设施保养维修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建立设备设施台帐。

3.3运营中心经理负责对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公用设施保养维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工作。

3.4子(分)总经理负责批准年度设备设施检修计划、审批公用设备设施大、中修实施方案。

4.方法和过程控制4.1公用设施设备包括:1)房屋本体及其附属设施:房屋本体、防雷系统、车库、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道路、连廊、标识系统等。

2)供配电系统:发电机、后备电源设备、高压环网柜、变压器、配电柜、动力柜、控制柜(箱)、公共照明、供电线路、配电系统仪表等。

3)给排水系统:水箱、水池、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供水管网、排污管网、水泵、工艺系统仪表、等。

4)消防系统:烟雾、温度探测器、报警装置、消防控制主机、联动柜、消防水泵、消火栓、喷淋管网、防排烟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系统仪表等。

5)电梯系统:曳引机制动器、减速器、缓冲器、钢丝绳、轿厢、安全钳、曳引电动机、控制盒等。

6)空调系统:冷水机组、空调泵类、风机盘管、自控箱、其它类空调等。

7)电讯系统: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

8)智能系统:闭路监控系统、门禁控制及停车场管理系统、保安对讲系统、居家报警系统、红外线周界防越系统、巡更系统、消防对讲系统、紧急广播系统。

9)维修工机具:电焊机、切割机、钻枪、砂轮机、台虎钳、电锤、手枪钻、曲线锯、丝锥、板牙、绝缘手套等。

10)检测仪表器具:万能表、电流表、绝缘摇表、压力表、卷尺、靠尺、水平仪、电笔及其他测量工具等。

11)其它公用设备设施:会所及娱乐设备、桑拿房及设备、燃气管道及调压装置、停车库及设备、清洁绿化设备等。

4.2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等级1)日检:属巡视检查维护;对设备房及设备周围环境进行清洁,检查设备有无漏水、漏油等现象,如实记录运行表,确认设备运行状态及运行环境是否有异常情况。

2)周检:属例行性检查;对设备的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确保使用正常。

3)月(半月)检:属预防性检查。

对设备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对故障隐患部位进行修理或调整,消除事故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季(半年)检:属维护性修理;对设备进行清扫、加油、调试。

5)年检:属恢复性修理;对设备局部解体,除进行月检的工作范围外,着重恢复设备的电气、机械性能和精度,检修或更换主要(易耗)零、部件及附属装置,对系统达到或超过检定期限的计量表需重新调校或更换。

6)中修: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修理和更换少量磨损零部件,保证设备能恢复和达到应有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使设备能正常运转到下一次修理。

更换率一般在10%-30%。

7)大修:属彻底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调试,更换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属装置,使设备恢复原有性能,更换率一般超过30%。

4.3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要求4.3.1每年12月15日前,工程维修组应根据设施设备的状况编制《年设备设施检修计划》,经运营中心经理审核,报子(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4.3.2《年设备设施检修计划》经子(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总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严格执行。

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检修计划时间,应提前一周报子(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如调整或变更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时,应报总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4.3.3工程维修组应严格依据《年设备设施检修计划》编制月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维修前的准备工作及防范措施。

涉及到影响人身安全和与住户生活、办公等密切相关、易引起顾客投诉的重要维修工作,工程主管到现场指挥、协调、组织。

4.3.4设备设施责任人每天应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3.5工程主管每周应对管理服务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及维修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设备设施维护工作检查记录表》,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跟踪验证。

4.3.6运营中心经理每月应组织对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各类公用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3.8在供配电系统及高危环境下作业时,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具体按《工作票制度》执行。

4.3.9设备中修、大修1)工程维修组应视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提出设备设施中修、大修申请,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包括工程量、工期、成本、安全措施、质量要求、施工管理等。

2)运营中心经理应牵头组织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对设备设施中修、大修的施工方案进行逐项评估。

3)工程维修组根据评估小组决议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经运营中心经理审核、子(分)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总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

4)经审批通过后,提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时按要求向全体顾客公布。

4.3.10各类设备保养一览表各类公用设备设施的保养,须参照下表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Y”表示需要检查):4.4设备资料管理4.4.1工程维修组负责建立管理服务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台帐》,并落实设备设施责任人。

4.4.2设备台帐应包括设备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启用日期、使用地点、生产厂家、设备编号等信息。

4.4.3所有设备本体须标识清楚,标识内容包括设备名称、重要参数、保养要点、安全事项、设备责任人。

4.4.4新建物业接管验收、原有房屋接管验收应包括的资料见《物业接管验收控制程序》。

4.4.5设备档案资料(包括随机资料、技术文件、合格证等)必须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提交子(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4.5设备房管理4.5.1设备房是指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类系统的动力、控制、输配设备集中安装的房间。

4.5.2设备房的卫生要求:室内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设备表面无积尘,外观清洁,无油污,无油漆脱落。

4.5.3设备房的安全要求:1)设备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

按消防规定配足有效灭火器材和应急灯,应急灯能在事故停电下至少使用30分钟。

2)设备房应通风良好,排水通畅。

重要设备上端如有排污管等设施时,应在该设备上端加设喇叭口等防护设施;并应装设防鼠网,防止小动物进入。

3)设备房必须加装锁,钥匙由控制中心及设备责任人掌握,进出随手关门。

4)各设备房应建立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外来参观人员需经过运营中心经理(或授权人)同意,并由指定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4.5.4设备房标识要求:1)设备房门应有设备房标识以及“机房重地、非请勿进”的标识。

2)设备房内各单体设备、阀门等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流向标识、警告标识等。

3)各标识的安装位置应清晰、完整、醒目。

4.5.5设备房操作要求:1)设备房内应张贴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或事件处理流程,以及相关设备的维修保养作业指引等。

2)设备房内各设备、仪器仪表使用正常无损坏,无跑、冒、滴、漏现象,设备责任人明确。

3)设备房应配置干湿球温度计,设备运行环境应在40摄氏度以下,相对湿度应在80%以下。

4)设备责任人负责每日检查、记录设备运行数据,填写相关记录。

4.6房屋本体及其附属设施1)对于房屋本体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维修组应指定维修责任人,每周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并记录。

如在保修期内,由施工方负责维修;超过保修期的,由工程维修组完善手续后,合理安排自修或委托他方维修,并做好记录。

2)工程维修组每月应对房屋本体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率进行统计。

3)楼梯间的墙面、台阶、扶手等设施应每五年修缮粉刷一次;房屋的天面和外墙应每十年修缮粉刷一次,玻璃外墙每年应清洗一次。

4)天台、阳台、外墙、窗台渗水,在能力范围内可由工程维修组合理安排自修,若超出能力范围则应联系专业防水补漏公司处理。

5)工程维修组应对业主装修方案严格审核,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装修工程结束后,应严格验收。

6)发现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的,及时通知业主并进行清理。

7)外围及车场的照明灯具,每半年至少清洁一次;沟、井、渠盖,木、铁围栏、公园椅、大型吊灯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油漆翻新或彻底清洁。

8)房屋本体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工作应具体按照《房屋修缮管理办法》执行。

4.7供配电系统管理4.7.1工程维修组应严格遵守地方供用电法规,明确高压设备的分界点及供配电设备的产权属性,并保存资料。

4.7.2工程维修组应认真做好自身设备的管理工作。

在巡视设备中发现产权分界点处他方管理的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告知对方,以免影响本管理服务区域的正常供电和安全用电。

4.7.3工程维修组应根据用电负荷的季节性特点,合理调整变压器的运行方式,力所能及地发挥变压器的利用率,电容补偿屏控制器(手动、自动)须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功率因数(COSΦ)达到0.9以上。

4.7.4对供配电设备的检修,应充分利用不影响顾客或尽量减少影响顾客时间内进行。

有高压环网柜的配电室,必须由持有高压进网许可证的技术人员操作。

4.7.5为了确保管理服务区域供电系统安全,变压器低压侧总断路器的负载电流(Ir)值不得大于变压器的二次侧额定电流值(Ie)。

配电柜供电回路开关整定值根据供电实际情况由工程主管确定调整,配电柜回路总开关的整定值及变压器二次总开关的保护整定值的变更,须报运营中心经理确定。

4.7.6备用电源及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在市电停电的情况下,设备责任人应保证在15分钟内使备用电源投入供电,以确保重要负荷的正常使用,有关运行情况应详细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表》上。

备用电源与市电联络开关的电气、机械联锁装置应动作可靠,防止反送电。

4.7.7备用发电机有自动启动功能的,应保持在自动状态;无自动启动功能的在市电停电时责任人应保证在15分钟内启动,以确保对重要负荷的供电;运行首半小时内应有技术人员在现场观察发电机的运行状态,每隔1小时记录电发电机运行数据,以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

4.7.8设备责任人或值班人员应每日早晚两次巡检设备房,要及时、正确地填写电力配电设备运行记录数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7.9工程维修组应确保备用电源或自备发电机组联锁装置(电气和机械)联锁可靠,防止倒送电。

4.7.10防雷系统每年三月份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避雷装置焊接点连接是否可靠,确保接地体的可靠接地,并除锈刷漆,做好相关记录。

4.7.11供电线路的管理1)低压配电柜各出线电缆应悬挂标识,标明电缆的型号规格、用途、去向。

2)各动力柜、双电源箱等分控箱的进线端应标明电缆的型号规格、用途、引自何处;各类空气开关应标明用途。

3)各电缆线路不允许过载运行,接线端应联接牢固、无锈蚀,线路老化应及时更新处理,避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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