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租后资产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融资租赁公司贷后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融资租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车辆租赁、物业租赁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在租赁合同生效后,对租赁资产、承租人信用、租赁业务风险等进行跟踪、监督、控制和处置的全过程。
第二章贷后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贷后管理部门,负责贷后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协调,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贷后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2. 监督贷后管理工作执行;3. 组织贷后检查和风险评估;4. 处理贷后管理过程中的突发事件;5. 跟踪租赁资产使用情况;6. 负责不良资产处置。
第五条贷后管理部门下设以下岗位:1. 负责人:负责贷后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2. 负责人助理:协助负责人处理贷后管理事务;3. 贷后管理专员:负责贷后日常管理工作;4. 风险评估专员:负责租赁资产风险评估;5. 不良资产处置专员:负责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第三章贷后管理流程第六条贷后管理流程分为以下步骤:1. 租赁合同生效后,贷后管理部门对租赁资产、承租人信用进行登记;2. 定期进行贷后检查,包括租赁资产使用情况、承租人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3. 发现风险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置;4. 定期对贷后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5. 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包括催收、追偿、诉讼等方式。
第七条贷后检查内容包括:1. 租赁资产的使用情况;2. 承租人的信用状况;3. 租赁合同履行情况;4. 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第八条风险评估方法:1. 信用评估:对承租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评级结果制定贷后管理策略;2. 风险监测:建立风险监测体系,对租赁资产和承租人进行实时监测;3. 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第四章不良资产处置第九条不良资产处置包括以下方式:1. 催收: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提醒承租人履行还款义务;2. 追偿: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3. 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追回欠款;4. 转让:将不良资产转让给第三方;5. 其他合法合规的处置方式。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_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规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但银监会禁止的除外。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
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第六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金融租赁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第七条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1/2;(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六)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七)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措施和其他设施;(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金融租赁公司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4、某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制度)
**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租赁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租赁资产管理 ,规范租赁资产处理流程 ,有效降低租赁资产风险 ,维护公司利 益 ,根据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 等监管 法律法 规及公司有关 规章制度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租赁资产管理是指对从 租赁资产的选型到 租期结束后资产处置的全流程管理 ,包括选型 、监造、验收 、 交付 、租后资产检查、资产价值评估 、合同结束后的资产回收 、资产残值处置等环节 。
第三条 租赁资产管理对象仅包括由公司 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等各类租赁业 务形成或 即将形成的实物租赁资产 ,不包括公司自用固定资产和各 类租赁业务形成的抵债资产等 。
第四条 本办法属管理办法 ,适用 于公司各部 门。
第二章 租赁资产管理职责分工第五条 业务部门负责组 织做好租赁资产选型 、监造和验收 ,办理租赁资产保险 、物权登记及其他 需要的登记 ,组 织开展租赁资产检查 ,做好 租赁资产评估分析和回收处置 。
对融资租赁业 务,租赁物件的监造及验收等应 在租赁合同 中约定由承租人负责 ,业务经办部 门负责配合承租人做好相关工作 。
对经营租赁业 务,租赁物件的监造及验收等可 由业务部 门负责开展,也可委托经营租赁承租人或 独立第三方负责 ,业 务部门负责监督承租人或 第三 方做好监造和验收工作 。
第六条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督促业 务部门做好租赁资产的各项具体 管理工作 ,对业务部门资产评估情况进行审核 ,并配合业务部门做好租赁资 产残值处置 ,牵 头组织不 良租赁资产的处置工作。
第七条 计划财会部门负责购买租赁资产的对外资金划拨 、租赁资产保证金入帐以及收取租金 、提取资产折旧 、结合租赁资产价值评估做好减 值准备提取等工作 ,办理租赁物件的入库手续等 。
折旧及减值事项的提取 可参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
第三章 租赁物件选型第八条 租赁物件选型是指根据公司经营规划 、生产工艺要求 、设备市场供应 情况及回收设备处置情况等 ,按照技术上先进 、经济上合理 、 生产上适用 、经营上便利的原则 ,提出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 ,并择优选购租 赁物件的运作过程 。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9.14•【文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租赁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任何组织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子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从事特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或以特定业务模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专业化租赁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为从事某类具体融资租赁业务等特定目的而专门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同时具有资金融通性质和租赁物所有权由出卖人转移至出租人的特点。
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即承租人将自有资产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资产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业务。
第五条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物类型,包括设备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资产。
第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以及所设立的项目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业务操作程序,改善业务管理水平,防范与化解金融租赁风险,不断提升判断能力,更好的服务于销售市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公司的销售部门及办事处,对客户的融资租赁需求,与融资租赁公司配合,对开展业务前的客户尽职调查、法律风险防范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指金融租赁,金融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受业务约束,集团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如下主要形式:直接租赁、售后回租。
(一)本办法所称直接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二)本办法中所称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
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第二章租赁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四条租赁对象(承租人),主要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申请租赁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并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技改、基建项目批准立项列入国家或地方计划;(四)取得有关部门建筑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或进口批文;(五)生产工艺成熟,技术过关,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有可靠来源,产品产销对路,符合环保、消防等监控要求,在国内、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项目竣工后能正常生产,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六)企业有经营管理能力,守信用,能按期支付租金、手续费、租息及残值转让费,有承担租赁风险的可靠保证,能落实具有法人资格、有偿还能力、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进行保证或提供财产抵押、动产权利质押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七)承租人对外的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未超过其资产净额的50%;(八)承租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投资额的比例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比例。
融资租赁公司租后管理
融资租赁公司租后管理融资租赁公司是一种以租赁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是通过租赁方式提供资金支持给客户,帮助客户购买或使用各种设备或资产。
与传统的贷款相比,融资租赁具有更加灵活的还款方式和更高的融资比例,因此在企业融资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融资租赁公司在租赁资产后的管理工作也非常重要。
租后管理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在资产租赁期间,对租赁资产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租后管理的目的是保障资产的安全和价值,确保租赁合同的顺利履行。
在租后管理中,融资租赁公司需要进行资产保险的管理。
由于租赁资产往往价值较高,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将给融资租赁公司和客户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对租赁资产进行保险,以保障资产的安全。
在租后管理中,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及时办理保险事宜,并确保保险的有效性和充分性。
在租后管理中,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对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租赁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故障或损坏,因此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定期派遣专业人员对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良好状态。
同时,融资租赁公司还需要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资产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处理问题和解决纠纷。
在租后管理中,融资租赁公司还需要对客户进行信用管理。
客户的信用状况直接关系到租赁合同的履行和资金回收的风险。
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和监控,确保客户具备良好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
对于信用状况较差的客户,融资租赁公司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或增加押金,以降低风险。
在租后管理中,融资租赁公司需要与法律部门密切合作,处理租赁合同纠纷和违约问题。
当客户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发生违约行为时,融资租赁公司需要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自身的权益。
同时,融资租赁公司还需要制定完善的租后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融资租赁公司在租后管理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租后管理的目的是保障资产的安全和价值,确保租赁合同的顺利履行。
融资租赁公司需要进行资产保险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信用管理以及法律合规等工作,以提高租赁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水平。
融资租赁公司租后管理
融资租赁公司租后管理融资租赁是一种企业融资手段,通过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企业可以获得所需的设备、机器等资产的使用权。
租赁后管理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在出租资产后,对租赁资产进行监管、维护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本文将从租后管理的定义、重要性、内容和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租后管理的定义租后管理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在租赁资产交付给承租人后,对资产进行监管、维护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其目的是确保租赁资产的使用安全、维持和提升资产价值,同时保障融资租赁公司的权益。
二、租后管理的重要性1. 保护资产安全:租后管理包括租赁资产的保险、保养、维修等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资产问题,保障资产的安全和长期稳定运行。
2. 提升资产价值: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可以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减少故障和损坏,提高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效率。
3. 保障融资租赁公司权益:租后管理可以确保承租人按时支付租金,并对资产进行正确使用,防止违约和损失,保护融资租赁公司的利益。
三、租后管理的内容1. 资产保险管理:融资租赁公司需要确保租赁资产的保险覆盖范围和金额,及时办理保险投保手续,并定期跟踪保险事故处理情况。
2. 资产维护管理:包括资产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等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记录的完整性。
3. 资产运营监控:通过监控设备和系统,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资产的正常和高效使用。
4. 资产处置管理:在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时,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对资产进行处置。
包括评估资产价值、寻找买方、办理过户手续等工作。
四、租后管理的方法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融资租赁公司应制定相关的租后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要求,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2. 加强沟通与协调:与承租人和供应商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资产使用情况和维护需求,做好协调工作,保障租后管理的顺利进行。
3.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资产管理系统,实现资产的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和报表生成,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业务租后监督办法
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业务租后监督办法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在执行租赁业务后的监督工作,保障租赁交易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租赁业务后的监督工作。
租后监督职责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在租赁业务执行完毕后,应履行以下租后监督职责:1. 资产登记:将租赁物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妥善保存,包括资产规格、数量、质量等。
2. 租后监测:定期对租赁物进行监测,确保租赁物的状况和性能符合合同约定。
3. 资产保险:对租赁物进行保险,保障租赁物的金融安全。
4. 租后维护:按照合同约定,对租赁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
5. 违约处理:对租赁方发生违约情况时,依法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公司的权益。
6. 控制风险:积极评估租赁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租赁交易的安全性。
7. 监督报告:定期向上级机构提交租后监督情况报告,汇报租赁交易的执行情况。
监督措施为了有效履行租后监督职责,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采取以下监督措施:1. 现场检查:对租赁物所在地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租赁物的存在和状况。
2. 文件审核:审核租赁交易相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其合规性和真实性。
3. 数据比对:与相关机构进行数据比对,核实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抵押情况。
4. 调查取证:如有必要,可以进行调查取证,获取相关信息或证据。
5. 合同审查:审查租赁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各方履行义务。
6. 审计评估:对租赁物进行定期审计评估,评估其价值和状况。
处罚措施对于未按照本办法履行租后监督职责的情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责令整改:要求公司立即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
2. 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可以处以相应的罚款。
3. 停业整顿:对严重违规情况,可以停业整顿一段时间。
4. 吊销执照:对严重违规行为,可以吊销公司的经营执照。
免责条款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在履行租后监督职责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情况导致无法履行职责,将免除相应责任。
融资租赁业务对租赁最后的处理方式
融资租赁业务对租赁最后的处理方式概述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金融产品,通过租赁公司将资产租给客户,以帮助客户购买所需的设备或资产。
然而,在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最后的处理方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讨论融资租赁业务对租赁最后的处理方式,并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租赁最后的处理方式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最后的处理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买断资产买断资产是指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有权选择以约定价格购买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这种方式能够满足承租人对资产拥有权的需求,同时也给了承租人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购买资产。
2.续租续租是指承租人与租赁公司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维持租赁关系,继续使用租赁资产的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承租人在租赁期结束后仍需要使用资产的情况,避免了承租人重新寻找资产的麻烦。
3.退回租赁资产退回租赁资产是指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将租赁资产归还给租赁公司。
租赁公司可以通过重新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资产来实现回报。
这种方式对于承租人来说,可以在租赁期结束后不再承担资产维护等费用和风险。
4.转售租赁资产转售租赁资产是指租赁期满后,租赁公司将租赁资产转售给其他买家。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租赁公司获得更高的回报,并且避免了承租人与租赁公司之间的直接交易。
解决方案和建议在确定租赁最后的处理方式时,以下几点值得考虑:1.承租人需求:根据承租人的实际需求和长期规划,选择最适合的处理方式。
如果承租人对资产拥有权有较高要求,可以考虑买断资产;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资产,可以选择续租;如果承租人不再需要资产,可以退回租赁资产或转售租赁资产。
2.资产价值:评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结束后的市场价值,以确定是否可以通过转售或买断资产等方式获得更高的回报。
3.合同条款: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租赁最后的处理方式,并确保双方都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4.市场变化:考虑市场供求关系、资产流动性等因素,以避免在租赁期结束后无法及时出售或转租资产的风险。
融资租赁租后管理及余值处置
融资租赁租后管理及余值处置融资租赁后期的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它牵涉到好几种情况,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要针对相应的情况做不同的工作。
本文列出了后期的各种情况及不同的应对方法,以及各种租赁物余值的处理办法,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
一、收款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租赁业务的相关方收取各项租赁业务的应收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租金、佣金、承诺费、手续费、租赁物件余值价款二、回收租金1)在租金支付日到期前十天,给承租人发送《租金支付通知书》,提醒承租申请人筹措还租资金;2)在租金应付日向财政部门询查租金是否到账:如果没有到账查询原因。
十天内到账的,到账后,计算迟延利息通知承租人支付迟延利息并追索到账;租金到期日十天后仍未到账的,发送《逾期租金催收通知书》,向担保人发出《代偿付租金通知书》要求协助,并要求承租人回复拖欠租金的原因和正在采取的解决办法;租金到期日一个月仍未到账的,风险管理部应会同业务拓展部项目负责人赴承租人现场,了解情况,催收租金。
租金到账后,给承租人开租赁发票;3)租金必须由承租人以合同约定的方式直接支付给本公司,中间不得经过他人转手三、租后检查1)业务经办人员应根据租后管理要求开展对承租人的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租金回收的安全运作。
2)对留有余值的,业务经办人员还应按照余值管理预案的要求对租赁资产的运营状态、是否出现所有权风险及其价值变化做出认定和评价,并结合市场监测信息以及其他渠道获取的与租赁资产有关的各类信息,对租赁资产余值及其风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撰写分析报告报送风险管理部。
四、余值评估1)对非全额清偿(留有余值)的融资租赁业务,业务经办部门应密切关注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变化,定期由租赁公司认可的评估报告或公司资产管理人员参考相关市场信息出具评价报告。
2)对资产运营状态恶化或市场价值发生快速下降的应及时进行预警五、余值处置1、业务经办部门及人员应根据租赁业务期限及时按照余值管理预案启动租赁结束的余值管理及处置工作。
融资租赁租后资产管理办法
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后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风险管理的需要,规范租后资产和风险资产的管理,提高公司风险资产处置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租后资产是指公司开展租赁业务后形成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风险资产是指租赁项目发生逾期且催收无效,并经租赁业务部提交“风险资产评估申请”且公司确认后的资产。
第四条资产管理部是租后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职能部门,财务部、租赁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和法务合规部是租后资产管理工作的参与部门.第二章职责权限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评审委员会按照风险资产处置金额对风险资产处置做出决议.第六条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分管风控副总经理、资管总监、业务总监、法务总监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第七条资产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租后资产进行管理;(二)及时制定风险资产清收、处置等措施并负责实施。
第八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及时统计租赁租金回收及租赁债权逾期情况,及时报告债权逾期情况;(二)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方案实施。
第九条租赁业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于发生欠租的项目,及时做好催收工作,并根据承租人的情况变化拟定具体措施;(二)根据租后资产逾期情况,及时提交“风险资产评估申请”;(三)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方案实施.第十条风险控制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定期对承租人及其行业进行风险分析,对租赁业务部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识别,提出化解和处置意见;(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防止发生新的风险资产,确保新增投放资产的安全;(三)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全面揭示风险点,并提出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法务合规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租赁业务部提供的信息及时向承租人发出《律师函》;(二)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方案实施。
第十二条公司对风险资产处置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权限、责任。
融资租赁租后管理
融资租赁租后管理
融资租赁租后管理指的是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对租赁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确保租赁过程中的合规性和租赁设备的良好运行。
融资租赁租后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租金管理:管理和监控租赁期间的租金支付情况,确保客户按时支付租金,并及时跟进逾期租金的催收工作。
2. 维护管理:监控租赁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并指导客户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减少设备故障和损坏的风险。
3. 合规监控:监控合同约定的各项租赁条款和条件的履行情况,确保客户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和操作租赁设备,并及时处理违约行为。
4. 更新升级: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及时提供设备升级和更新的方案,帮助客户保持竞争力并提升设备的使用效率。
5. 结束管理:在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租赁设备的退还和处置,包括清理设备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顺利结束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租后管理对于租赁公司来说非常重要,能够帮助其减少风险、提高租赁
资产的利用率,并保证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
同时,对于融资租赁客户来说,租后管理也能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使用和管理租赁设备。
融资租赁公司租赁业务资金收付管理办法
***租赁公司租赁业务资金收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资金收付管理,维护业务持续、稳健开展,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公司的有关政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部负责本公司资金收付事宜,管理银行账户和账户变动、余额等信息。
第三条租赁业务资金收付操作,是指在符合公司《资金头寸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业务发生需求,进行具体资金支付和收取操作,并完成相应会计入账工作。
第四条承租人保证金,是指公司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向承租人收取的、作为承租人履行融资租赁合同保证的一定金额的资金。
第五条租赁业务资金收付操作,纳入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操作,不断完善自动化、系统化处理能力。
第二章支付租赁款第六条支付租赁款(一)租赁合同项下每次付款时,业务部门根据《租赁项目投放审查审批表》以及租赁合同,填写《合同类款项支付审批单》(见附件)后,报送财务管理部;(二)财务管理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包括保证金、手续费是否到账等;(三)财务管理部在相关领导审批《合同类款项支付审批单》后,进行资金划转工作;(四)业务部门负责编制管理统一的起租台账,并在一个月内向承租人收取相关票据,交财务管理部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章收取租金第七条财务管理部查询网银来账确认相关款项到账信息,与业务系统资金收付情况匹配,与业务部门进行对账,确保银行账户资金入账、客户租金应收、公司资金头寸计划和现金流一致。
第八条相关业务部门根据租金入账情况,及时在租赁业务系统做租金台账登记。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根据租金收款单、银行回单或网银记录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保证金管理第十条公司收取租赁客户保证金的,应根据租赁物特点、客户风险评级、租赁业务风险程度及收益水平测算等进行酌情收取,具体比例与客户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租赁保证金原则上应当要求客户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足额支付,一般不得晚于客户授信后的第一次放款时间。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保证金不得用于抵扣租金欠款、罚息等其他客户应支付给本公司的款项。
融资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融资租赁行业是一种金融服务业,其作用是帮助企业和个人通过租赁获得所需的资产,并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租金。
为了规范和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融资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对于融资租赁行业的影响。
一、发展背景和目标《融资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推动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监管,保护市场秩序,并进一步提升融资租赁的服务水平。
该管理办法的主要目标包括:1.加强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确保市场稳定和秩序正常运行;2.优化融资租赁的服务体系,提供更多样化的金融解决方案;3.加强合规管理,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台湾融资租赁市场的风险防控。
二、主要内容及规定《融资租赁行业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和规定:1.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条件与监管责任:规定了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要求,包括注册资本、从业人员资质等,同时明确了监管部门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职责和监督要求。
2.融资租赁风险管理与信用评估: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资产评估、风险防控、反洗钱等方面的措施,并严格进行借款方的信用评估。
3.融资租赁合同的要求与约定:明确融资租赁合同应包含的基本要素和法律约束,同时要求合同内容要清晰明了,确保交易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护。
4.融资租赁公司的信托保管要求:规定了融资租赁公司对于资金的信托保管要求,加强对客户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的透明和安全。
5.融资租赁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包括财务报告、业务数据等,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三、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影响《融资租赁行业管理办法》的实施对融资租赁行业将产生积极的影响:1.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通过规范市场秩序和加强监管,可以遏制不法分子的侵害,保证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2.提升服务水平:《融资租赁行业管理办法》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建立更完善的服务体系,这将促进行业提供更多样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业务租后管理办法
xxx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租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租后管理,完善租后督导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的租后管理体系,提高租后管理的有效性,有效防范和控制租赁风险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租后管理是指租赁业务放款到结清阶段,客户经理和公司相关人员对客户及影响业务资产质量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采取有效应对和补救措施的风险管理过程。
第三条租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租赁资金用途核查、收租收息管理、租赁物管理、30日常规检查、90日全面现场检查、专项检查、风险预警、不良清收、风险分类、预计损失和拨备管理。
第四条租后管理开展的基本原则(一)分类管理原则结合租赁业务品种(直租、回租、联合租赁),承租人行业状况、区域情况、抵押担保情等因素,对客户实行差别化租后管理。
(二)流程管理原则根据租赁管理流程和客户管理层级,搭建由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多层次、立体化的租后管理体系,建立全流程的租后管理框架。
(三)动态管理原则通过对承租人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租赁物情况的非现场和现场收集和调查,动态调整租后风险管理策略及租赁资产的风险分类结果,对于重大风险项目,及时采取有效风险化解措施。
(四)强化问责原则坚持“谁经办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尽职免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强化对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
第二章租后管理岗位职责第五条租后管理工作是租前调查、租时审查的继续和深化,是保障租金能安全收回的重要管理模式。
通过有关部门、岗位各尽其责共同完成各项租后管理工作。
第六条客户经理是租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职责包括:(一)负责开展租后检查,完成检查报告,并将收集的材料存档;(二)租赁物的监控管理;(三)负责租赁资金用途的检查和持续性监控;(四)落实租赁项目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五)收集承租人内、外部相关负面信息,并贯彻落实预警信息的处理措施;(六)负责租赁资产风险分类及预计损失的初分和初步测算工作;(七)负责收租收息;(八)配合租后管理岗开展租后专项检查;(九)落实不良清收;(十)其它租后管理工作。
融资租赁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融资租赁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1. 引言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形式,既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资产扩张,又可以提供短期的流动资金,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
然而,融资租赁活动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资产处置方面。
为了规范融资租赁与资产处置行为,保护企业的权益,制定融资租赁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成为必要的举措。
2.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融资租赁与资产处置行为,明确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企业的资产处置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融资租赁活动以及处置资产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3. 基本原则•合规性:依法合规开展融资租赁与资产处置活动,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公平公正:融资租赁与资产处置的决策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保护各方利益。
•风险控制:严格把控融资租赁与资产处置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信息透明:及时向相关方披露融资租赁与资产处置的有关信息,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4. 融资租赁管理流程4.1 融资租赁申请与审批流程•申请方提出融资租赁需求,并提交相关资料。
•融资租赁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评估和审核。
•如符合条件,融资租赁部门与申请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申请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和保证金。
•租赁期履行,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租赁到期,融资租赁部门与申请方进行结算。
4.2 融资租赁合同管理流程•定期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跟踪管理和维护。
•监控租金收付情况,及时进行催收和核对。
•租赁合同到期前与申请方进行续租、赎回或退租协商。
•合同终止后,按规定进行处置或报废。
5. 资产处置管理流程5.1 资产处置申请与审批流程•资产管理部门收集相关资产信息,评估是否需要处置。
•如需要处置,资产管理部门提交处置申请,并审批通过。
•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方式和预期收益等。
•组织招标、竞价或协商等方式进行处置。
•处置结果经审批后,进行结算和资产交接。
金融租赁公司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租赁业务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业务管理,促进租赁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金融租赁公司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业务管理。
第三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遵循风险可控、效益合理的原则开展租赁业务。
第二章租赁业务分类第四条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业务包括直接融资租赁、财产融资租赁和经营性融资租赁。
第五条直接融资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将其拥有的资产租出,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租赁业务。
第六条财产融资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购买、租出已存在的资产,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租赁业务。
第七条经营性融资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将其拥有的设备等租出并提供辅助服务,以解决租用方生产经营需要为主要目的的租赁业务。
第三章租赁业务管理第八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租赁业务管理制度,对租赁业务进行全过程风险管理和内控监督。
第九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制定科学的租赁业务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建立风险提示及预警机制。
第十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根据租赁业务特点,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防范信用、流动性、操作、市场等各类风险的产生。
第十一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租赁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租赁方的信用状况及其拥有的资产进行详细评估和审核。
第十二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对租赁方和供应商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四章审批管理第十三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内部规定,对租赁业务的审批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租赁业务审批制度,审核租赁方的资信状况、租赁资产、还款来源、租赁期限等情况。
第十五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审批程序的公正、公平,规避潜在风险。
第十六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精细化掌握租赁业务的申请、审批、放款、管理和清收过程,确保租赁业务经营活动安全稳健。
融资租赁资产管理方案
融资租赁资产管理方案1. 背景融资租赁是指采用特定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来为企业提供资产融资服务。
在融资租赁过程中,资产的所有权属于融资租赁公司,而租赁公司则将资产租赁给租赁客户。
随着我国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企业对资本和技术的快速追求,融资租赁市场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因此,如何有效管理融资租赁资产,确保租赁期内资产能够正常运转、维护和管理,成为融资租赁公司关注的重要问题。
2. 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融资租赁资产管理是指为了确保融资租赁过程中资产的安全使用和合理运营,维护客户利益,实现融资租赁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融资租赁资产管理需要对租赁资产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管,包括资产的验收、投放、调度、检修、保养、更换、维修等各个环节。
只有完善的资产管理方案才能保证客户租赁期内资产的正常运转,降低风险,提高管理效率。
3. 融资租赁资产管理方案3.1 资产验收和投放•资产验收:在资产投放前,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对租赁资产进行全面验收,确保资产的品质和技术性能符合合同要求。
验收应该由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并记录在资产验收证明中;•资产投放:在资产验收合格后,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资产投放给客户。
在投放前应该对租赁合同进行签订,明确租赁期限、租金、保险、押金等内容。
3.2 资产调度和检修•资产调度:在资产运营期中,融资租赁公司应该按照客户需求对租赁资产进行调度,保证资产能够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资产检修:在资产租赁期末,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对租赁资产进行检修和维修,确保租赁资产的技术性能符合验收标准,并记录在资产维修保养记录中。
3.3 资产保养和更换•资产保养:在资产租赁期间,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对租赁资产按照制造商的保养标准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资产能够正常运转;•资产更换:在租赁期结束后,融资租赁公司应该根据资产使用寿命、技术性能和市场价值等因素,对租赁资产进行更换,确保资产继续符合客户的需求。
融资租赁公司租后管理
融资租赁公司租后管理融资租赁公司租后管理是指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融资租赁公司对租赁设备的使用、维护、保险、退还等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过程。
租后管理不仅关乎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安全和经营风险,也关系到租赁客户的合法权益和长期合作关系的维持。
融资租赁公司在租后管理过程中需要加强对租赁设备的使用监督。
租赁设备的使用情况直接影响着设备的价值和寿命,同时也关系到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价值和回报。
因此,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租赁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
融资租赁公司还需要对租赁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故障的风险,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稳定性。
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与设备制造商或专业维修公司合作,建立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清洁和润滑,及时更换老化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维持。
融资租赁公司还应关注租赁设备的保险问题。
在租赁合同中,融资租赁公司通常会要求租赁客户购买设备保险,以保障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
融资租赁公司需要监督租赁客户履行保险义务,确保设备保险的有效性和及时赔付。
同时,融资租赁公司也可以自行购买设备保险,作为补充保障措施,减少因设备损失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对租赁设备进行退还或清算。
在设备退还的过程中,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对设备的使用情况、损耗程度进行评估,与租赁客户协商处理方式,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和价值。
在设备清算的过程中,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对设备进行重新评估,确定设备的市场价值,以便进行后续的处置或转租。
融资租赁公司租后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公司资产的安全和风险控制,也关系到租赁客户的权益和合作关系的维持。
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加强对租赁设备的使用监督、定期维护和保养、保险管理以及设备退还和清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保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共赢。
只有做好租后管理,融资租赁公司才能够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形象,赢得客户的信任和长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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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租后资产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风险管理的需要,规范租后资产和风险资产的管理,提高公司风险资产处置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租后资产是指公司开展租赁业务后形成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风险资产是指租赁项目发生逾期且催收无效,并经租赁业务部提交“风险资产评估申请”且公司确认后的资产。
第四条资产管理部是租后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职能部门,财务部、租赁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和法务合规部是租后资产管理工作的参与部门。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评审委员会按照风险资产处置金额对风险资产处置做出决议。
第六条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分管风控副总经理、资管总监、业
务总监、法务总监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第七条资产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租后资产进行管理;
(二)及时制定风险资产清收、处置等措施并负责实施。
第八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及时统计租赁租金回收及租赁债权逾期情况,及时报告债权逾期情况;
(二)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方案实施。
第九条租赁业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于发生欠租的项目,及时做好催收工作,并根据承租人的情况变化拟定具体措施;
(二)根据租后资产逾期情况,及时提交“风险资产评估申请”;
(三)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方案实施。
第十条风险控制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对承租人及其行业进行风险分析,对租赁业务部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识别,提出化解和处置意见;
(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防止发生新的风险资产,确保新增投放资产的安全;
(三)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全面揭示风险点,并提出
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法务合规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租赁业务部提供的信息及时向承租人发出《律师函》;
(二)对风险资产处置预案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方案实施。
第十二条公司对风险资产处置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权限、责任。
公司风险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单笔金额低于500万元(含本数)的风险资产处置,需经公司评审委员会批准,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风险资产处置,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租后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租后资产管理是指从租赁本金发放后直到租金收回或清收处置完毕止各环节进行管理的行为总和,包括租后检查、风险资产处置等。
第十四条租后检查由资产管理部牵头,在租赁业务发生后按规定对客户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填写《租赁资产定期检查表》(附件1),未尽事项,可附专题报告说明。
重点检查客户的基本情况、内部管理及财务状况等方面是否发生变化。
第十五条公司租赁项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租赁业务部应及时
提交“风险资产评估申请”(附件2):
1、融资租赁项目的承租人出现逾期,且在公司催收债权律师函发出并到期后仍未足额偿还;
2、融资租赁项目的承租人(或担保人)出现重大财务困境,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有逃废债务的迹象;
3、融资租赁项目的承租人(或担保人)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对清偿我公司债权有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六条风险控制部在每季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部项目,按照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等综合状况将租赁债权进行风险分类,并提出有关处置意见,报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必要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租金后租赁合同结束。
资产管理部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办理租赁物件的移交手续,开具产权转移证明,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第十八条已经公司确认为风险资产的,租赁业务部应及时将租赁业务前期资料移交给资产管理部,由资产管理部负责风险资产的处置,租赁业务部、法务合规部、风险控制部予以协助。
第四章风险资产处置
第十九条风险资产处置是指运用各种方式进行清收、转化和处
置,实现风险资产的减损。
第二十条风险资产处置原则:
1、坚持依法合规、审处分离、集体决策、规范操作的原则,根据预计损失率大小、清收时效性高低、清收难易程度,有步骤地组织开展风险资产处置工作,争取风险资产价值回收最大化;
2、坚持灵活处置的原则,对风险资产处置要综合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等措施,并根据风险资产的成因和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处置方式;
3、坚持清收、重组转化、保全等处置方式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资产损失;
4、坚持处置风险资产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处置风险资产过程中要防止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的现象发生。
防止发生新的风险资产,确保新增投放资产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风险资产处置方式:
1、起诉。
资产管理部在收到租赁业务部移交的逾期债权后,五天之内应与法务合规部联系,由法务合规部准备诉讼资料并起诉。
2、和解。
与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充分协商,对已到期的逾期债权一次性收回,后续租金双方约定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3、现金清收。
指通过催收以货币资金方式收回风险资产。
主要方式有账户扣收、正常催收、协议清收、诉讼清收、破产清算等。
4、重组转化。
即对重组价值大于清算价值的风险资产,以债务人资产重组为基础,采取兼并、收购、分立、合并、股份制等方式,由债权人通过与重组后承债人签订还款协议,实现风险资产由高风险向低风险或正常资产的转化。
5、保全。
指在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已部分或全部丧失的情况下,重新落实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
6、以资抵债。
指在清收过程中,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有效的资产,用于抵偿逾期债权。
7、损失核销。
对经采取上述所有可能的措施均无法收回的风险资产,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后,利用损失准备金予以冲销。
损失核销必须按权限逐户、逐级审批。
报批时应确认风险资产符合核销认定条件,并提供确凿证据;核销后要对外保密,坚持账销案存,继续追索。
第二十二条风险资产处置实行预案管理制度。
根据风险资产调查、估值和分类结果,按照不同区域、行业、形态等,对风险资产进行分配组合,制定全盘处置策略和分户处置预案。
第二十三条风险资产处置预案制度实施流程:
1、处置预案制定。
资产管理部依据调查和资产估价信息,因户施策,制定风险资产处置预案;按照对风险的趋势预测,确定处置的缓急程度和先后次序;根据风险资产分类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置
措施。
2、处置预案审批。
按照处置损失金额大小和损失率的高低,对处置预案实行授权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查要件、程序和权限,对处置预案进行审批。
3、处置预案调整。
建立处置预案管理责任制,对处置预案进行动态管理,保证预案管理的连续性。
同时根据风险资产处置损失率、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延期等情况,及时调整处置预案并重新报批。
4、处置方案实施。
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处置方案和处置时限实施风险资产处置;处置完毕后要对处置效果和进度进行评价。
风险资产处置回收的款项应严格按照先租金后租息、违约金的顺序,据实入账并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十四条风险防范。
各项处置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公司需要不断完善内控管理,规范操作流程,通过标准化、流程化、专业化的处置、防范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风险控制部对租后资产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租后资产管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情况;
(二)风险资产处置预案的合理合法和风险效益情况;
(三)租后资产管理的执行过程和实施进展情况;
(四)租后资产管理相关文件、合同、契约、协议等的签署和保管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风险控制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租后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纠正或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生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租赁业务定期检查表
附件2
风险资产申请表
2017年1月5日
客户名称 合同号 租赁业务 种类 投放金额 起租日
到期日
还款情况
应付本金
应付租息
应付合计
已付本金
已付租息
已付合计
逾期期数 首次逾期 时间 尚欠违约金
尚欠本息及违约金
催收情况
申请意见
签字:年 月 日
业务负责人
意见
签字:年 月 日
法务总监 意见 签字:年 月 日
风控负责人 意见
签字:年 月 日
资管负责人 意见
签字:年 月 日
总经理 意见
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