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中安管及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指标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中安管及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指标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1.14
•【字号】厅头〔2022〕146号
•【施行日期】2022.0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中安管及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襄阳、十堰、荆门市行政审批局,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助推市场主体数量做多、规模做大、实力做强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规定,我厅决定自2022年2月1日起,对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申请,优化其安管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指标,并对同时具有多项资质的企业,其安管及特种作业人员
按资质对应人数要求最多的进行考核(详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持证基本人数一表
2.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基本人数一览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14日相关附件:
关于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中安管及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指标的通知附件.pdf。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种作业标准考点建设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种作业标准考点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9.28•【字号】鄂安监发〔2018〕53号•【施行日期】2018.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种作业标准考点建设的通知鄂安监发〔2018〕5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培训考核管理,切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根据《省安监局2018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特种作业标准考点建设,力争2018年建成1个省级、5个市级、2个县(市、区)级标准考点。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特种作业标准考点建设,实现考点建设标准化、考试过程信息化、考点管理现代化的目标。
提高考点装备及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方式由重安全生产知识向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并重转变,着力提升特种作业考试质量。
二、主要内容按照《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和《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试行)》要求,建设标准考点主要包括:管理制度、设备标准、信息化、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方面。
(一)建设管理制度体系1.明确组织机构。
明确考试工作组织机构职责及人员配备,保障经费需求。
2.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
制定考点负责人、监考人员、实操考评人员、工作人员等岗位责任制,建立覆盖全员的管理责任体系。
3.健全考试管理制度。
按照统一的考试流程,制定档案管理、考场管理、财务管理、设备设施等制度。
(二)建设设备标准体系1.明确考点环境布置。
包括场地使用、考位布局、标志标识、灯光照明、消防安全、应急电源、防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及要求。
2.配置有效适用的设备。
按照“先进适用、功能齐备、符合实际”的要求,配足配齐满足考试要求的设备设施。
5.1PCS-994 低频减压减载柜(频率电压紧急控制装置)说明书
技术支持,请联系:
电话:025-52107703、8008289967、4008289967 传真:025-52100770 或登陆网站:/ser_sup
公司总部: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69 号,邮编 211102 生产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新丰路 18 号,邮编 211111 公司网址: P/N:ZL_PCS-994C_X_说明书_国内中文_国内标准版_X
1.1 应用范围 ...........................................................................................................................1 1.2 配置和功能........................................................................................................................1 1.3 性能特征 ...........................................................................................................................2 1.4 订货须知 ...........................................................................................................................3 1.5 产品执行标准 ....................................................................................................................3 第 2 章 技术参数 ............................................................................................................................5 2.1 电气参数 ...........................................................................................................................5 2.2 机械结构 ...........................................................................................................................6 2.3 环境条件参数 ....................................................................................................................6 2.4 通信端口 ...........................................................................................................................6 2.5 型式试验 ...........................................................................................................................7 2.6 认证 ..................................................................................................................................8 2.7 故障录波和事件记录 .........................................................................................................8 2.8 功能 ..................................................................................................................................8 第 3 章 软件工作原理 ...................................................................................................................11 3.1 概述 ................................................................................................................................11 3.2 装置总启动元件 ..............................................................................................................12 3.3 低频减负荷工作原理 .......................................................................................................13 3.4 低压减负荷工作原理 .......................................................................................................17 3.5 PT 断线判别.....................................................................................................................20 3.6 电压回路零点漂移调整....................................................................................................20 3.7 时间管理 .........................................................................................................................20
(个人)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目录目录 (1)一、准备工作 (2)1.证件扫描具体要求如下: (2)2.基本硬件材料扫描要求如下: (4)3.相关业绩材料扫描要求如下: (4)二、注册用户进行申报 (4)1.进入注册界面 (5)2.注册用户 (5)三.使用系统进行申报 (7)1.选择“申报通知” (7)2.填写一览表中的文字内容 (7)3.上传相关证件照片、评审材料、评审资料及评审表等 (9)4.资料送审 (10)此操作说明是对参评人员以及相关审核单位进行网上职称评定的操作步骤说明。
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进行浏览(网上下载,IE浏览器部分显示不兼容,不推荐使用),并在安装有Office 2007版本以上的电脑申报。
一、准备工作在系统中需要上传的图片分为三大类,分别是证件扫描件、硬件材料扫描件和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
请首先准备相关的证件、硬件材料和业绩材料原件进行扫描。
扫描的要求是单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大小为80K—300K,文件格式应为JPG格式。
其中登记照照片为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像素,图片大小为14K—40K。
扫描证书、论文论著等文字性材料时,应注意文字的方向,在页面展示时,文字一定要朝上。
1.证件扫描具体要求如下:申报所需的证件包括:近期1寸登记照片、身份证(正反面都要扫描)、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称外语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专业水平能力测试证、转评审批表、破格审批表、普通话等级证(仅针对申报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人员)。
具体说明如下:执业资格证书:根据申报专业要求提交,申报教育类请扫描教师资格证、申报卫生类请扫描执业医师证或执业护师证、申报其他专业有相关执业资格要求的请扫描相关执业资格证,没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不扫描。
学历学位证:获得海外学位证书的,其学历证书要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
职称证:为现有职称证,申报副高级请扫描中级职称证,申报正高级请扫描副高职称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0.13•【字号】厅头〔2021〕1705号•【施行日期】2021.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头〔2021〕1705号为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省厅决定对我省建筑施工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
现通知如下:一、优化建筑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内容及流程(一)修订完善建筑安管人员考试题库。
以新修订和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依据,本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注重提高从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为重点,对原有题库进行了修订和增补。
新考试题库现有安全生产知识类试题7000余道,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类试题1000余道,将全部在“湖北省建筑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中向社会公开,供从业及取证人员查阅学习。
(二)优化安管人员考试流程。
将原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二套试卷合并成一套试卷进行考试,简化考试流程。
建筑安管人员A证/B证随机抽取安全生产知识试题55道、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试题20道,建筑安管人员C1/C2/C3证随机抽取安全生产知识试题35道、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试题35道。
具体考试规则见附件。
(三)调整评分标准。
建筑安管人员考试时间100分钟,卷面100分,新系统试运行阶段暂定70分合格,正式运行酌情调整合格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时间100分钟,卷面100分,60分合格,实际操作考核方式不变。
二、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行为(一)压实申报材料审核责任。
从新考核系统正式运行之日起,各地要按照省考核办公布的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机构动态目录管理权限受理考核申报,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点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各地考核办负责申报资料的复审,复审确认后由各地考核办下达考试计划。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考试机构)使用指南v1.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考试机构)快速指南快速指南目录1.考试报名 (4)1.1考试报名 (4)1.1.1设置身份证卡器 (4)1.1.2发证单个报名 (5)1.1.3复审单个报名 (5)1.1.4批量报名 (6)1.1.5修改考试信息 (8)1.1.6删除考生信息 (9)1.1.7查询 (10)1.2报名打印 (10)1.2.1报名表打印 (11)1.2.2报名汇总表打印 (12)2考生资格审查 (13)2.1考试资格审查 (14)2.1.1审查通过 (14)2.1.2审查退回 (14)3考生信息管理 (15)3.1申请表打印 (16)3.2报名汇总表打印 (16)3.3修改考试信息 (16)3.4删除考试信息 (17)4考试管理 (18)4.1考试计划安排 (18)4.1.1新增批次 (18)4.1.2修改批次 (19)4.1.3为批次分配考生 (20)4.1.4删除批次 (20)4.1.5启用批次 (21)4.1.6结束批次 (21)4.1.7查看批次已分配考生 (22)4.1.8查看批次详情 (23)4.2准考证打印 (23)4.3考试现场管理 (25)4.4纸考管理 (27)4.5考试抽提规则设置 (30)5成绩管理 (32)5.1实操成绩管理 (32)5.1.1添加成绩 (33)5.1.2修改成绩 (34)5.1.3删除实操成绩 (35)6证书管理 (35)6.1发证申请 (35)6.2证书审核 (36)6.3新证书打印 (38)6.4老证书打印 (42)7用人单位管理 (46)7.1添加单位 (46)7.2修改单位信息 (47)7.3删除单位信息 (48)1. 考试报名1.1考试报名1.1.1设置身份证卡器1点击设置身份证读卡器2勾选启用身份证读卡器并保存1.1.2发证单个报名1.点击发证单个报名2输入考试信息并保存1.1.3复审单个报名1点击复审单个报名2输入考生信息并保存1.1.4批量报名1选择考试报名,点击批量报名2下载报名模板并保存在c盘3打开下载的模板,填入考生信息,并保存4选择excel报名信息5提交1.1.5修改考试信息1.选择考试报名,勾选要修改的报名人员信息,点击修改考试信息2编辑考生报名信息,并保持1.1.6删除考生信息1选择考试报名,勾选报名信息,点击删除考生信息2选择是确定删除,取消是取消当前操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考核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考核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10.09•【字号】鄂建文[2011]169号•【施行日期】201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考核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11]16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和安全意识,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1]182号)要求,自8月起,省厅组织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检查采取考核机构自查、市州全面检查和省厅随机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为考核机构的考核条件及考核管理状况,2010年以来的考核取证人员的管理档案等。
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于8月8日起,组织巡查了4个市及4家省直属考核点的管理情况,并于9月7日召开了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会议,听取了各地检查情况汇报。
检查情况表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不断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工作流程执行较好。
全省现有20家考核点基本具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条件,基本能够按照规定流程开展考核工作,考核档案基本完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也发现各地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市州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尚未理顺。
仙桃、潜江、咸宁、随州、十堰等部分地区尚未建立考核机构,当地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无法顺利展开;部分地区未执行“一考双证”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未办理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个别地区对考核和管理工作职能的划分不够明确,存在管理机构与考核机构混为一体的情况。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8.15•【字号】鄂建文[2008]172号•【施行日期】2008.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8]17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继颁发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办[2008]41号)等文件,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省厅成立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以下简称省考核办),办公室设在省厅人事教育处。
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
二、范围及内容(一)考核范围凡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参加考核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2、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及以上学历;4、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主管部门共同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5、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考核内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省考核办将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具体的考试考核大纲、教材和题库(具体内容另行发文)。
河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考生快速指南-V1
河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考生快速指南-V1河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考生快速指南作为河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的考生,我们需要在考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成为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在此,本文将介绍如何使用河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让你能够更快速地完成考试前的准备和考试流程。
1.注册账号首先,你需要在河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上注册账号。
注册账号需要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并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注册成功后,你可以使用该账号登录平台,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2.选择考试类型在登录河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后,你可以看到平台上列出的所有考试类型。
根据你的工种和特种设备作业类型,选择相应的考试类型,并检查考试时间和地点信息。
3.进行在线学习平台上提供了相关的学习资源,包括各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手册、视频教程等。
在参加考试前,你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这些内容。
学习时要注重理解和记忆,遇到重点难点要及时记录下来,以便复习。
4.模拟考试练习在河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上,你可以进行模拟考试练习。
模拟考试能够帮助你熟悉考试流程、题型和时间限制,并提高你的答题效率和准确性,为真正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5.支付考试费用在进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前,你需要缴纳相应的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根据考试类型不同而异,平台上提供了多种缴费方式,包括在线支付和银行转账等。
6.参加考试考试当天需要提前到达考场,并准备好必要的考试用品和文件,如身份证、笔、纸等。
进入考场后要认真听取考试规则和注意事项,遵守考试纪律,踏实答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通过以上步骤,你可以更快速地完成河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的考试流程,获得通过考试的资格,并成为一名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同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也需不断更新知识,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做出更多贡献。
说明办事指南模板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
送达
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公告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将证书颁发安培中心申请人,需要邮寄的,将按邮寄送达。
必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37
填报须知
填报申请人填表须知
选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38
材料受理标准
材料受理要求或审查标准
选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29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
必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40
审查标准
必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41
办理结果
必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42
特别程序
是否特别程序
默认否
必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43
32
材料类型
原件、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必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32
材料形式
纸质、电子、纸质和电子
必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33
材料份数
注明原件和复印件应提供的份数
必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34
材料规格
应注明材料的规格
选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A4纸质材料
35
原件要求
核验/存档
必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36
材料必要性
必要、非必要、容缺后补
14
事项主题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可以多个组合
选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两个必选其一
15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可以多个组合
选填
省统筹公共要素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1.15•【字号】鄂建办[2012]246号•【施行日期】2012.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2]24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及动态管理,强化工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加大施工现场“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力度。
各地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认真核实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所持证件的真伪。
对于有关人员不符合持证上岗要求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人和企业的违法违规责任。
要加大对“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时将处罚结果逐级上报至省厅。
省厅将对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作为人员资格动态管理依据。
二、规范“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管理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规范考试考核工作,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管理。
各考核点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内容和时间开展考核工作,要从严核实考试人员身份,杜绝代考现象,要保存整理好考试人员的基本信息、申报信息、考试信息等档案。
省厅将不定期巡查各地考核工作,发现存在管理不善、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律停止该地区的考核资格。
三、切实做好“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质【2004】59号、省厅鄂建办【2010】3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考生)使用指南v1.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考生)快速指南目录1考生考试登陆 (3)1.1考试登陆 (3)1.2考试答题 (6)2考试报名 (11)2.1考生在线报名 (12)2.2查询 (13)2.3下载 (14)2.4查询状态 (14)3信息公告 (15)3.1查看相关的政策法规信息,并且提供政策法规文档下载。
(15)4小键盘使用 (16)4.1小键盘功能介绍 (16)1考生考试登陆1.1 考试登陆第一步:进入系统主页显示图一所示.图一:第二步: 把箭头(光标)移动到图一中的1所示上,再按鼠标左键,这时出现框框内有一根黑线在闪动,这时您可以输入您的身份证号,点击进入考试。
效果如下:注意:确认一下身份证号是否输入正确!输入正确后,按一下登录考试:1.这时会跳到考试信息确认页面2.如果您在同一天报考了多个项目的考试,当您按一下登录考试后会出现如下页面:这时您可以选择您本次要考试的作业种类.按一下确认,进行考试.1.2 考试答题第一步:当你按一下‘确定’进入考试后,进入考试页面,页面中分为7个部分如下:1. 说明(1)考生信息栏 -- 显示的考生基本信息。
(2)考试项目栏 -- 显示的是本次考试的作业种类和作业项目。
(提示:报考了多个作业种类的考生请注意检查是不是本次要考的作业项目)(3)时间信息栏 -- 显示的是本场考试的时间信息。
(提示:考试是有时间限制,到时间点会自动交卷。
)(4)题目 -- 显示的是题目信息。
(5)操作按钮 -- 可以进入下一题、上一题、首题、尾题和交卷一些操作。
技巧:当你做完本题可以点击“下一题”进入下一题的作答。
如果你这一题不会做,也可以点击“下一题”进入“下一题”的作答,但你把会做的题目都完成后,再会过头来做你不会的(提示:其中你可以点击题目的序号进入序号对应的题目中)。
(6) 题号栏 -- 显示有所有题目的题号信息,你可以点击具体的题目进入具体的题目中作答。
当题号变成蓝色带框时代表本题已有作答,为红色代表还没有做的题目的题号。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5]196号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5]196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你局《关于变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收费主体、明确收费标准的函》(鄂安监管办函[2005]37号)收悉。
为保证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设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费收费项目的函》(鄂财函[2005]220号)规定,经研究,现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经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可按规定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费”下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
培训分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须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的培训大纲进行。
具体收费标准为:(一)理论培训:2.5元/人·学时;(二)实际操作培训:3元/人·学时。
培训学时按每天6学时计算,每一操作项目培训不少于100 学时。
各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培训,不得随意减少培训时间,降低培训质量。
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考核机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时,可按规定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费”下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费”。
考核分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内容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为:理论考核100元/人、实际操作考核150元/人。
湖北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
附件:湖北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行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实行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选聘由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认定的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开展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工作,坚持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分为计算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按照专业分类和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工作。
第五条省安监局根据各市(州)安监局安全培训工作分工,定期聘任部分分管领导为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巡考员,监督指导本辖区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监考工作,由考试机构选派;监考时,佩带统一制发的工作证件。
(二)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严肃考场纪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考试机构。
(三)严格核查考生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
(四)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试注意事项。
(五)监督考生按规定考试,制止考试违纪行为。
(六)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纪律和规定。
(七)考试结束,组织核对和整理考试情况。
第七条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考评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评分工作;考评时,佩带统一制发的工作证件。
(二)严格执行考试有关规定,对考试场地、设备、工具和辅材等进行核查和检验。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分,填写考评记录,具有独立的考核评分权力。
(四)严格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权利:(一)监考人员接受考试任务,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实施监考、评分、上报成绩和签署考试意见;考评人员接受考试任务,依法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评,实施评分、上报成绩和签署实际操作考试意见。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28•【字号】鄂安监办[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安监办〔2018〕15号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为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管理从事电工类特种作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应按照《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鄂安监办〔2018〕10号)的要求,在2018年5月30日前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相关材料书面报告所在地安监部门,逾期未报告的,不得开展相应的安全培训工作。
二、考核管理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和《湖北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鄂安监规[2014]1号)相关要求,省安监局委托市州安监局开展本辖区内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工作。
考试考核统一使用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综合管理平台。
三、考试点管理(一)经国家能源局认定的原电工进网作业考试点(附件1)先统筹纳入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综合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继续承担相应的考试任务。
今后拟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电工)考试工作的原电工进网作业考试点,应于2018年5月30日前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省安监局于6月30日前完成验收,验收合格的可继续承担考试任务,未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承担有关考试任务。
2020年湖北省技能高考技能汽车维修类得分标准+工单填写说明
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一、同步器检测与安装要求合理选择工具和量具,完成爱丽舍1.6L 手动变速箱五档同步器的检测与安装。
包括现场分32 分和考卷分58 分,合计90 分。
1.工具及量具选择:合理选择工具、量具等。
2.记录:规范使用塞尺测量并进行记录。
3.同步器的安装:按照维修手册工艺安装,包括五档齿轮的安装、五档同步器的安装、轮毂的安装、定位销的安装、第二轴螺母的安装等,做到熟练无误。
4.规范安全操作。
5.技能操作要求、评分办法。
(见表1,表2)表1 同步器的检测与安装评分标准附件1:同步器检测与安装考试样题(满分90分)说明:1.本工位为同步器检测与安装。
2.本试卷由4部分组成:工具清点和校准、间隙测量、数据处理和判断、工位整顿。
3.请按照试卷要求,由前往后完成规定操作,并将操作结果以及测量数据填写在试卷对应位置。
一、基本信息二、工具清点和校准1.清点操作台上的工具,将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填写到下表。
2.将以上需要校零的工具名称记录在以下留白处,并完成工具的校零,记录校零后的误差。
三、间隙测量同步器的检测,请根据下表的提示,确定合适的测量位置,选用正确的测量工具完成测量,并将测量数据记录下表。
四、数据处理和判断请结合上表中所测得的数据,按照以下题目的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和判断。
1.根据以上数据,判断同步器摩擦环是否能继续使用?(在选项后括号内打勾)能继续使用()不能继续使用()五、工位整顿。
二、发电机拆装与检查(现场实操)依据考核工单要求,利用操作台上提供的工具、设备完成汽车用12V 三相交流发电机的检查、分解、部件测量、组装等工作。
考察内容包括:检查、测量方法,拆卸、装配流程,工具、量具选用,数据记录,数据分析判断、汽车充电系统相关知识运用等。
考核工单由发电机拆装检测、专业知识拓展两部分组成;其中发电机拆装检测考察范围为:准备工作、发电机分解、清洁、转子测量、定子测量、碳刷组检测、整流器检测、发电机装配、装配后检验等,专业知识拓展考察范围为:发电机结构原理的理解、整流原理、汽车12V 充电系统电路、充电系统故障判断等。
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审核系统操作说明
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审核系统操作说明1.系统总体说明1.1名词解释1.2总体功能介绍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审核系统包含对报送系统申报的特殊工种人员信息审核、对属地特殊工种人员信息进行新增或修改,对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申请登记、对名录信息进行维护等功能。
1.3系统业务流程审核系统主要面向各地市部信息中心及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审核类和查询类业务。
企业审核类业务主要有:首次申报信息审核、首次申报信息复核、年度申报信息审核、年度申报信息复核;特殊工种人员信息管理、特殊工种人员信息修改等。
查询类业务主要有:特殊工种人员信息查询、特殊工种人员统计查询、特殊工种单位统计查询等。
企业将自身的申报信息提交到专网审核系统进行审核,作为属地人社部门审核人员特殊工种经历的依据。
1.4系统通用说明➢文本框为白色的是输入项,可以进行修改;文本框为灰色的为显示项,不可以进行修改。
➢窗口界面上为红色输入项为必填项,该数据项必须填写,否则系统将提示错误,系统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清屏按钮是清除界面上的输入信息,使窗口界面保持窗口打开时的状态。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系统登录2.1登录进入(专网环境地址)【界面图示】录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
2.2首页【功能说明】登录到报送系统后,系统显示特殊工种信息审核系统的首页。
【界面图示】从上至下,从左至右依次说明功能。
【区域一】系统展示栏可以查看当前经办人及经办机构或操作用户密码修改、退出等功能。
【区域二】系统导航栏【区域三】显示报送系统申报的待审批数据数量。
3属地企业管理3.1特殊工种企业信息管理【界面图示】通过此模块新增或修改企业信息、重置报送系统密码、开通或关闭报送系统权限。
【操作描述】新增单位时,输入单位名称,查询无此单位后填写必填信息无误后保存;修改单位信息时,输入单位编号后查询出此单位信息,修改信息后保存。
【功能按钮说明】“保存”:保存信息,及时生效。
“重置网厅密码”:将报送系统密码重置。
管理员操作手册
管理员操作手册一、管理工作流程图 (1)二、登录平台 (1)三、管理员平台操作指南 (2)1.发布公告 (2)2.统计查询 (2)3.查看培训简报 (2)4.参加主题活动 (2)5.参与论坛研讨 (2)四、管理员工作室介绍 (4)五、项目主页 (5)一、管理工作流程图二、登录平台打开项目链接,进入登录页面,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三、管理员平台操作指南1.发布公告为了保证学员及辅导教师能根据培训进度按时参加培训活动,实时了解培训动态,管理员可通过发布公告功能发布相关信息,确保参训教师能及时了解到培训的相关通知及信息。
具体操作如下:点击左侧功能菜单栏的“培训公告”按钮进入相应列表,点击左上角的“发布”按钮,可以发布新的公告,也可以对自己已发布的公告进行置顶、编辑和删除。
在“各级公告”中可浏览其他管理员发布的公告。
2.统计查询点击“统计查询”按钮,可以查看到本辖区所有学员学习情况,并且可以将查询到的数据以excel表格的形式导出(如图)。
注:显示搜索结果选项可以设置要查询的数据项目。
3.查看培训简报点击左侧功菜单栏的“培训简报”按钮,可以查看到各级的培训简报,并且可以对相应的简报进行评论。
4.参加主题活动点击左侧功菜单栏的“主题活动”按钮,可以查看教务管理员和培训管理管理员发布的全部主题活动,并且可以对主题活动做出相应的回复。
5.参与论坛研讨点击左侧功菜单栏的“论坛研讨”按钮,可以查看全部论坛研讨,并且可以对感兴趣的论坛研讨进行浏览和回复,管理员也可以发起论坛研讨,点击“发布”按钮进行论坛研讨的发布。
四、管理员工作室介绍管理员工作室右上角的信息按钮可以查看各级管理员发布的通知、学员及研修组长发布的短消息,“”按钮提示接收到的通知、短消息数量,点击后可以进入通知、短消息列表查看具体内容,并可以对收到的短消息进行回复。
管理员工作室中不仅可以看到自己工作的数据表,还可以查看所管辖的地区,点击“所管范围”左侧的演示区县可进入区县主页查看辖区内学员提交的作品、学习情况等。
特种作业自查微信小程序操作指引-微信上报流程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自查
微信小程序操作指引
1.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关注“深圳安监”公众号。
如已关注可忽略。
2.在“深圳安监”公众号右下角菜单分别点击“服务互动”——“特种作业自查”,进入“深圳安监”小程序。
3.进入“深圳安监”小程序后,跳出授权页面,点击“授权”。
4.输入企业名称,或者输入企业名称关键字,在下拉菜单中选中你要输入的企业名称。
5.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6.点击立即绑定,完成登录。
7.点击“填报自查表”,录入特种作业情况自查信息,点击“填报证件信息”,录入企业在岗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信息。
8.如你同时管理多家企业,可以在登录后的首页上方点击企业名称,在新页面中新增企业。
9.《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管理情况自查表》(附件2)、《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信息采集表》(附件3)表格填报完后要打印出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书面报街道安监办516室。
10.以上工作需要企业在8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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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
操作说明
2017-08-01
目录
1.前言 (5)
1.1.编写目的 (5)
2.注意事项 (5)
3.系统流程图 (5)
4.功能列表 (6)
5.操作手册 (8)
5.1.企业基本信息 (8)
5.1.1.功能说明 (8)
5.1.2.操作说明 (8)
5.2.机构管理 (9)
5.2.1.培训机构基本信息 (9)
5.2.2.考核点基本信息 (11)
5.3.考核管理 (12)
5.3.1.报名确认 (12)
5.3.2.制定考试计划 (14)
5.3.3.考试结果审核 (17)
5.3.4.证书打印 (18)
5.3.5.证书发放登记 (19)
5.4.考试管理 (20)
5.4.1.正在考试 (20)
5.4.2.考试计划查询 (21)
5.4.3.考试计划总览 (22)
5.5.证书管理 (24)
5.5.1.功能说明 (24)
5.6.统计报表 (24)
5.6.1.人员信息查询 (24)
5.6.2.考试结果统计 (25)
5.7.通知公告管理 (26)
5.7.1.功能说明 (26)
5.7.2.操作说明 (27)
1.前言
1.1. 编写目的
为了使操作人员能够迅速地掌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的流程及操作方法,更好地使用平台提供的各种功能,我们编写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2. 注意事项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3. 系统流程图 3.1. 各角色操作流程图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角色操作流程图
建筑企业/个人管理部门培训机构考核点取证人员省总站网上报名
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管理培训结果
录入实操成绩并提交考试结果
制定考试计划考试结果审核
打印证书
证书发放登记
参加考试全程监管
提交提交提交删除考试计划制定考试计划
(只能制定和修改
计划)
3.2复核换证流程图
4.功能列表
5.操作手册
5.1.企业基本信息
5.1.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用户登陆后可以查看和修改辖区内企业的基本信息。
5.1.2.操作说明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企业管理-企业基本信息
查看企业基本信息:点击查看按钮,出现企业基本信息页面,如下图:
企业信息可以查看和修改,但不可以删除。
5.2.机构管理
5.2.1.培训机构基本信息
5.2.1.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在此功能对培训机构进行管理和维护。
5.2.1.2.操作说明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出现如下图页面:
新增培训机构:点击新增按钮,出现培训机构新增页面,其中带❉为必填项。
新增页面如下图:
5.2.2.考核点基本信息
5.2.2.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在此功能对考核点进行管理和维护。
5.2.2.2.操作说明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机构管理—考核点基本信息,出现如下图页面:
新增考核点:点击新增按钮,出现考核点新增页面,其中带❉为必填项。
新增页面如下图:
5.3.考核管理
5.3.1.报名确认
5.3.1.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在此功能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流程;审核不通过的,状态改为审核不通过。
资料审核不通过的人员,企业用户可以在网上报名功能中修改资料后再次提交。
5.3.1.2.操作说明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考核管理-报名确认,出现如下图页面:
1. 审核:选中一个或者多个未审核的报考人员,点击审核。
2. 审核通过的人员,审核状态改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审核状态改为“审核不通过”。
企业可以修改资料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资料后重新提交。
3. 查看培训记录:点击查看培训结果,出现如下图培训结果查看页面:
培训的人员,由培训机构录入培训结果并提交后,管理部门才能看到人员信息和培训记录。
5.3.2.制定考试计划
5.3.2.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在此项功能里,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试,包括确定考试时间、考核点、考场、考试人数和具体人员名单。
管理部门制定考试计划有两种方式:自动分配和手动分配。
5.3.2.2.操作说明
1.自动分配:根据输入的考生人数随机分配考生到选择的考核点、考
场。
填写带❉的必填项,点击确定,即考试计划制定成功。
2.手动分配: 手动选择考试人员,将其分配到指定的考核点和考场。
(1)点击手动分配按钮,进入手动分配考生页面,如下图:
(2)填写带❉的必填项,勾选要分配的人员后,点击确定,即考试计划制定成功。
3.提交考试计划:考试计划制定后,必须提交才能生效。
制定的考试计划。
5.3.3.考试结果审核
5.3.3.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对考核点提交上来的考试人员的考试结果进行审核,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5.3.3.2.操作说明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考试结果审核,进入考试结果审核页面,如下图:
(1)选中一个考试计划后,点击审核按钮,弹出审核窗口,批量审核一个批次的考试人员成绩。
如下图:
(2)或选择考试计划中的某一个考试人员,点击审核按钮,弹出审核窗口,如下图:
(3)审核完成后,审核状态改为“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5.3.4.证书打印
5.3.4.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在此功能为审核通过的考试人员打印证书。
所有的打印功能都使用打印程序实现。
证书打印出来后,交由考核点发放。
有几类证书不可以打印:证书过期、吊销等。
5.3.4.2.操作说明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证书打印,进入证书打印页面,如下图:
5.3.5.证书发放登记
5.3.5.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将已打印的证书发放给考核点并登记。
5.3.5.2.操作说明
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考核流程-证书发放登记,进入证书发放登记页面,如下图:
(1)选中要发放证书的考试批次,点击发放证书,出现如下图页面:
(2)点击确定,即可成功进行发放登记。
5.4.考试管理
5.4.1.正在考试
5.4.1.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在此功能对正在进行中的考试进行管理和监控。
5.4.1.2.操作说明
1.查看在进行的考试:点击右侧导航栏中的考试管理-正在考试
2.管理部门监考
列表中蓝色代表未开始考试的人员,黄色代表已经开始考试但未交卷的人员绿色代表已交卷人员。
如考试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考试用的设备,需要由管理部门并选中人员将其进行解除绑定的操作,方可换用其他考试设备。
点击视频监控,可以通过网络查看考试现场。
5.4.2.考试计划查询
5.4.2.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企业用户在此查看所有的考试计划以及考试计划的详细内容:包括考试计划流水号、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考试人数、考试计划人员名单、人员的详细信息以及考试计划的提交状态。
查询页面,如下图:
选中要查看的考试人员,点击“+”,即可看到该考试计划中的所有内容。
5.4.3.考试计划总览
5.4.3.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在此功能查看已安排的考试计划。
考试计划以日历形式显示,可以分别按月、周、日查看。
点击右侧导航栏中的考试管理-考试计划总览,进入考试计划总览页面,如下图:
点击,即可查看详细考试计划。
5.5.证书管理
5.5.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在此功能管理和查看所有已取证人员的证书,包括吊销和恢复证书、查看证书的记录。
5.5.2.操作说明
点击右侧导航栏中的证书管理,如下图:
证书相片下载:点击证书相片下载,确定,即可下载选中证书的相片。
恢复证书:点击恢复,证书下载,即可下载选中的证书。
5.6.统计报表
5.6.1.人员信息查询
5.6.1.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查看取证人员基本信息、当前状态以及在系统中所有的操作记录和操作时间。
点击右侧导航栏中的统计报表-人员信息查询,进入人员信息查询页面,如下图:
选中要查看的考试人员,点击“+”,即可看到该考试人员的所有操作记录和操作时间。
5.6.2.考试结果统计
5.6.2.1.功能说明
统计报表,分别通过培训机构的考试通过率统计和各企业考试通过率统计。
1. 培训机构考试通过率统计表:选择考试的时间、培训机构名称,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需要的数据。
2. 各企业考试通过率统计表:选择考试的时间、企业名称,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需要的数据。
5.7.通知公告管理
5.7.1.功能说明
管理部门在此功能对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新闻进行管理。
点击右侧导航栏中的通知公告管理,进入管理页面,如下图:
1.新增新闻: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新闻新增页面,如下图:
输入内容后,点击“保存”,即新增成功。
2.修改新闻内容:选中要修改的新闻,点击修改按钮,修改页面如下
图:
修改内容后,点击保存,即修改成功。
3.删除新闻:选中要删除的新闻,点击删除按钮,出现提示框,点击
确定,即可成功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