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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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集体谈判讲述介绍

第十章集体谈判讲述介绍
B 公司的集体谈判是美方按照惯例提出的。1986 年,第一次谈判非常不顺利。双方争论的焦点在职工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病假时扣发工资的基数、工会会费的拨交、女职工生育假的表述等四个方面。除女职工生育假期的文字表述涉及美国管理者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理解外,其他三项都直接关系职工和工会的切身利益。工会和管理方进行了艰苦的谈判。谈判持续了4 年时间才在所有条款上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在每一条款通过后就签字实施。第一次集体合同在1991年正式签订。在此以后,公司每3 年续签并修订集体合同。谈判过程双方各自提出修改意见,讨论并修改合同条款。在1999 年以前,每一次修订都要花较长的时间进行谈判。双方就一些条款往往有激烈的争议。工会主席描述说: “互相拍桌子,大声叫喊,都是常有的事情。”
2009年以前,对于员工提出的“涨工资”要求,富士康管理层一直认为“不可能”。该企业一位负责人说,富士康的国际客户在下订单之前,“已经把所有的成本都算得清清楚楚,他会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做出成本。” 制造业的利润大概只有4%左右,富士康70多万名员工即使每人增加100块钱,都将是一笔“难以承受”的数额。 2008年9月,深圳市总工会就向富士康发出集体谈判的要约,但富士康对工资增长一直避而不谈。2009年下半年,富士康订单上升,急需增加工人,却因薪酬过低出现招工难。
第一节 集体谈判的含义和功能
三、集体谈判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1、国际劳工组织:《结社自由与保护组织权利公约》、《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工人代表公约》、《集体谈判公约》 2、我国:《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
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节 集体谈判的含义和功能
三、集体谈判模式 在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中,普遍实行劳资协商和集体谈判制度。劳资协商和集体谈判的主要内容是工资标准、劳动条件、解雇人数,还有其他有关职工权益的问题。劳资双方的代表,一方是工会,另一方是雇主。仅就工资的劳资协商和谈判而言,有三种基本模式: 1.主要由国家宏观层次上的劳资双方谈判决定,如新加坡、奥地利、挪威、瑞典等。

(完整版)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完整版)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一、概念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带动工会全面工作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3.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15项应当包括的内容,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略)。

西方国家集体谈判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西方国家集体谈判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西方国家集体谈判制度及其借鉴意义本文研究了西方国家集体谈判制度的起源、发展历史、结构以及最新的发展趋势,并对西方学者关于集体谈判的研究成果做出述评。

本文建议我国推进集体谈判制度建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制度化基础。

关键词:集体谈判和谐劳动关系制度化集体谈判(CollectiveBargaining)是西方国家劳资双方确定雇员劳动条件的博弈机制。

它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工会运动的一种基本形式和国际惯例,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处理劳资关系的主要手段和方式,也是其对日常劳动关系问题、特别是利益划分问题进行经常性调整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调解劳资冲突、促使劳资关系趋于缓和与稳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民营经济领域的劳资矛盾已相当尖锐。

研究西方国家的集体谈判制度,对于我们解决劳资冲突,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集体谈判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集体谈判的起源和发展历程集体谈判的起源是与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经济、社会、人口的变化分不开的。

由于单个雇员无法通过个人能力与雇主抗衡维护自身利益,于是雇员自发组成群体性的组织——工会。

同样,面对这些雇员联合起来的机构组织,雇主也相应的进行联合与之相抗衡,从而雇主协会也产生了。

世界上最早的集体谈判出现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不过,当时的集体谈判并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因为国家法律总是削弱工会参与集体谈判的力量。

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工人运动的高涨,欧洲各国在立法上逐渐放宽了对集体谈判的限制,集体谈判有了一定的发展。

从1904年到1919年,奥地利、荷兰、德国、法国等国家先后颁布了集体谈判的相关法律。

集体谈判的大规模发展还是在二战后,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长期以来工会不断追求与资方的平等地位和社会公正,集体谈判逐步成为工人参与企业民主和社会决策过程的主要形式,也作为西方国家劳资双方解决冲突的最主要手段。

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普遍实行了集体谈判制度,立法上对其也有了比较完善的规定。

集体谈判制度

集体谈判制度

集体谈判制度集体谈判制度是指由劳动者,雇主和政府三方参与的一种集体谈判机制。

在这个制度下,劳动者代表工会,雇主代表企业,政府代表公共利益进行谈判,以达成劳动关系和谐、劳资双方权益平衡的目标。

集体谈判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解决劳资双方的矛盾和冲突,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首先,集体谈判制度确保了劳资关系的和谐。

通过集体谈判,劳资双方可以通过平等对话的方式解决问题,减少了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摩擦和矛盾。

并且,集体谈判还有利于协调劳资双方的利益,达成双赢的结果。

其次,集体谈判制度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单独面对雇主时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而通过工会代表劳动者参与谈判,劳动者可以通过集体行动来提升自身议价能力,争取更好的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和福利保障。

再次,集体谈判制度也对雇主有益处。

通过与工会进行集体谈判,雇主可以更好地了解劳工情况,获得更广泛的意见和建议,进而采取更适合的政策措施。

另外,集体谈判还可以减少雇主因为员工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和诉讼,降低企业的成本和风险。

最后,集体谈判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和调节。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需在集体谈判中发挥平衡和引导的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谈判程序和结果的实施。

同时,政府还需要提供谈判场所和媒介,促进劳资双方的沟通和合作。

综上所述,集体谈判制度是一种有益于劳资双方的制度安排。

通过集体谈判,劳动者与雇主可以平等对话,协商解决矛盾和问题,实现劳资关系的和谐和长期稳定。

政府的积极参与和调节,有助于确保谈判结果的公平和有效执行。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推动和完善集体谈判制度的落实,以促进劳资关系的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的稳定与进步。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复习提纲(第三章)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复习提纲(第三章)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复习提纲(第三章)第三章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第一节集体协商概述第一单元用人单位集体协商机制理论知识一、集体协商机制概述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的代表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集体协商机制是职工方代表(一般为工会)与企业方就涉及职工权利的事项,为达到一致意见而建立的沟通和协商解决机制。

包含两项基本制度,一项是集体协商制度(也称平等协商制度),另一项是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的制度。

基本内容:①集体协商原则、规则;②集体协商代表产生及权利与义务;③集体协商形式、程序、内容及结果;④集体协商争议处理。

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就劳动关系有关利益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书面协议,以及履行和处理集体合同争议过程中需要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

集体合同基本内容包含六个方面:①要约规则;②订立程序、规则,③通过规则:④送审及生效规则;⑤履行、监督检查规则,⑥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规则。

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代表职工方与企业方依法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形成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的工资共决机制,是集体协商的代表及主要内容。

二.国外集体协商制度(一)国外集体协商制度的起源和发展集体协商(谈判)制度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成长和劳工运动蓬勃兴起而发展起来的,现已成为国外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一种普遍适用的调整机制。

(二)国外集体谈判的类型和特点1.国外集体谈判的类型①国家级,由全国总工会同雇主协会谈判,主要有比利时、芬兰和爱尔兰等国家;②产业(行业)级,由全国性产业工会同相应的产业雇主组织进行谈判,主要集中在西欧和北欧,包括德国、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希腊、挪威和瑞典等国家;③企业级,由企业的工会同企业的雇主进行谈判,工厂或者工作场所的谈判以及像英国一些地方出现的车间或部门的谈判。

集体协商制度

集体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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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的集体协商实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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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的集体协商实践前景
促进劳资和谐,减少劳动纠纷 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企业凝聚力 优化企业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促进行业内部和谐:集体协商制度 有助于劳资双方达成共识,减少矛 盾和冲突,促进企业内部和谐。
推动行业创新发展:集体协商制度鼓 励企业和员工共同参与决策,激发员 工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推动行业的 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
协商结果缺乏约束力:集体协商的结 果需要具有约束力,但目前协商结果 缺乏约束力,难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数字化转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集体协商的效率和公正性 多元化发展:探索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集体协商模式,促进多元化发展 国际化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集体协商制度的国际化发展 法治化建设:加强集体协商制度的法治化建设,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集体协商制度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和公正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以实现劳动关系 的和谐稳定。
促进劳资双方沟通与合作
保障劳动者权益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集体协商制度的 起源可以追溯到 19世纪初的欧洲
当时,一些国家开 始尝试通过集体协 商的方式来解决劳 资纠纷
这些尝试逐渐演 变成了现代的集 体协商制度
协商议题的来源:可以 来自企业内部的各个方 面,如工资、福利、劳 动保护、社会保险等。
协商议题的确立方式: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 谈会等方式收集员工意 见,确定协商议题。
协商议题的公开透明: 协商议题应该向员工公 开,让员工了解协商的 目的和内容,增强协商 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协商准备:确定协 商议题、收集资料、 制定协商方案等

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什么是平等协商制度平等协商制度是指在企业管理运作中,劳资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谈判、达成共识的一种管理模式。

平等协商制度作为一种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旨在建立一种平等、公正、合理的集体谈判机制,使劳资关系健康、稳定地发展。

平等协商制度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平等协商制度的基本原则平等协商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平等平等是平等协商制度的核心,劳资双方在协商和谈判中应该处于平等地位,双方的意见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协商结果应该满足双方的利益。

2. 公正平等协商制度的协商结果应该是公正的,不偏袒任何一方,同时也要尊重双方的利益。

3. 透明平等协商制度要求协商的程序、内容、结果都应该是透明的,双方要有充足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达成的协议应该是明确的、具体的。

4. 自由平等协商制度还要强调自由,双方应该在协商中自由表达各自立场、意愿和利益诉求,劳资双方应该在协商过程中保持开放的态度和良好的沟通。

5. 安定平等协商制度要求双方在协商中要保持稳定,不搞破坏协商的行为,协商的结果应该是合理、合法、公正的,既满足了员工利益,又不破坏企业的正常经营。

平等协商制度优缺点1. 优点平等协商制度有以下几个优点:•增强员工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优化劳资关系,增强企业竞争力。

•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加强企业凝聚力。

•保护员工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促进企业利益最大化。

2. 缺点平等协商制度存在以下几个缺点:•协商结果可能对企业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一些管理者可能会使用强权手段,违背协商规则,对员工利益造成损害。

•协商双方可能会出现意见不合,导致协商失败。

•协商制度需要较高的管理水平。

什么是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是指企业法人和工会以劳动纠纷预防为目的,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在劳动条件、待遇、保障权益、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权益和义务关系,达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一种劳动关系制度。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是工人运动的产物,也是当代发达国家劳权保障的重要劳动法律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劳权保障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

认真研究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对于建构科学有效的劳权维护机制,推动公平、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的形成,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内涵及作用平等协商是指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

关于集体合同,我国劳动部制定的《集体合同规定》将其定义为: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一,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法律手段,是由市场经济特点和劳动关系状况所决定的。

为规范市场秩序和经济运行规则,国家必须通过立法来体现公平、公正,以维持社会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平衡,从而达到整个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国家政权的巩固。

劳动关系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使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成为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

第二,是实现劳动者的民主权利,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劳权的实质是人权,尊重平等协商的权利,其实就是尊重人权。

从微观上看,在一个企业中,劳动者的政治地位是通过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等权利的实现而得以体现的。

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和要求看,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党的价值观的基本体现,也是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内容之一。

平等协商作为劳动者实现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的重要法律途径,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方面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而不能把它仅仅视为劳动者实现眼前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

二、推行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条件与原则劳动关系的市场化特征,为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奠定了重要的经济基础。

自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自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劳动法: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指调整特定劳动关系及其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均衡型劳动关系:指劳动关系双方的力量相差不大,能够相互制衡。

技术环境:内容包括产品成产的工序和方式,以及采用这些工序和方式所必需的资本密度(人均资本投资量)的程度,产品和工序是否容易受到新技术的影响,工作是否复杂和需要高水平的知识和技能。

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文化观念,是企业制度,企业精神,企业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的总和。

举证责任后果: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并在自己的主张最终不能得到证明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责任。

劳动关系:指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别于一定社会中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的背景的影响。

倾斜型劳动关系:指劳动关系双方的力量相差悬殊,一方在组织运行中起主要作用,并支配另一方行为。

管理方: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广义上,管理方不仅包括企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各类正式与非正式的雇主协会。

工资:劳动法中,是雇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能本管理:是一种以能力为本的管理,是人本管理发展的新阶段,它通过采取有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能力,实现能力价值的最大化,并把能力这种最重要的资源作为组织发展的推动力量,实现组织发展的目标以及组织创新。

集体谈判:指雇主和工会之间针对工作报酬、工作时间及其他雇用条件,在适当的时间以坦诚的态度所进行的协商和交涉。

产生行动:指在集体谈判过程中由雇员(无论是否通过工会)或雇主以施加压力为目的,单方面引起正常工作安排暂时停止的一种活动。

主要表现罢工、怠工、关闭工厂等。

全面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模式的一种,它是指整个企业共同努力来满足顾客的需要及经常性的超出顾客的期望要求,并通过引进新的管理体制和企业文化来大幅度消减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成本因素。

劳动关系学名词解释和 简答题 文档

劳动关系学名词解释和 简答题 文档

劳动关系学简答.txt1、在我国,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内涵是什么?答:(1)从主题上看,它是以职工(雇员)身份所从事的劳动。

例如现役军人的军工劳动,罪犯、劳教人员和战俘的劳役劳动,家庭成员的家务劳动,个体劳动者和合伙人的劳动,职工以公民身份所从事的社会义务劳动都不属于我国目前法律所调整的老公关系所指的劳动。

(2)从目的上看,它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

(3)从性质上看,它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

(4)从形式上看,它是用人单位内部有组织的集体劳动。

2、简述劳动关系的本质。

答: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3、简述劳动关系中雇员的含义。

答:一般包括:(1)雇员是被雇佣的人员;(2)雇员是在雇主管理下从事劳动的人员;(3)雇员是以工资为劳动收入的人员;(4)法定某种或某几种人员不属于雇员,如公务员、军事人员、农业工人、家庭佣人、企业的高层管理者。

4、简述劳动关系的特点。

答:劳动关系的特点:(1)个别性与集体性(2)平等性与隶属性(3)对等性与非对等性(4)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5、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有哪些?答:(1)经济环境(2)技术环境(3)政策环境(4)法律和制度环境(5)社会文化环境6、管理时代的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答:(1)工人运动继续发展,工会组织广泛建立,工人力量开始不断增强。

(2)资方或雇主开始出现让步,从早期的直接剥削和压迫变为通过改进管理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3)劳资矛盾的表现形式出现多元化方面,集体谈判制度得到确认。

(4)政府的政策发生了变化,从不干预到出台大量的法律建立相应的机构干预劳资关系,劳动关系向更加稳定、有序的方向发展。

7、冲突的制度化时期的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答:(1)该时期的劳动关系受重大历史事件影响较其他时期更为明显。

电大劳动法名词解释

电大劳动法名词解释

1、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进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发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3、劳动法体系:是指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彼其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4、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论性归纳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5、劳动法的大体原则:是指包括在整个劳动法体系当中,集中表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大体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进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6、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年龄内志愿从事有必然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

7、公平就业:即反就业歧视: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进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户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对待。

8、就业服务:是指法定机构为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提供的各类社会服务。

9、职业培训,即职业教育,亦称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技术开发,是指按照社会各类职业需求和要求就业的失业者和在职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其进行的培育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术的教育和训练。

10、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国外还称为雇佣合同、雇佣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到的明确两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1、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按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也称竞业避止、竞业避让)12、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平等协商,达到协议,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彼此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13、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定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必然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14、劳务调派:又称劳动调派或劳动力调派,是指调派单位依照用工单位(又称要派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依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调派协议将劳动者调派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进程由用工单位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项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给调派单位,再由调派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记录和缴费等项事务;用工单位向调派单位就提供的服务支付劳务费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第九章考点手册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第九章考点手册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第九章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考点58 集体谈判的含义、结构和级别1.在我国现行法规文件中,通常将“集体谈判”表述为“集体协商、平等协商”。

是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集体谈判”区别于雇员个人为自己利益与雇主进行的个别谈判,它是工会与雇主或雇主协会(我国法律称用人单位)之间针对工作报酬、工作时间及其他雇用条件,在适当时间以坦诚态度所进行的协商和交涉。

3.集体谈判的目的是签订集体协议,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工作场所共同关注的问题。

4.集体谈判可以建立在企业这一级别上,也可以在行业一级展开,可以是分散的,也可以是集中式的。

5.谈判结构取决于多种因素,主要包括市场因素、历史因素、主体因素、利益因素和国家政策因素等。

6.我国主要实行企业级别的集体协商。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着重对企业一级的集体合同做了规定,对行业集体协议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却隐含了行业集体协议的内容。

行业或产业工会是推行集体合同的重要力量。

在企业工会组建率较低、谈判力量较弱的情况下,由地方行业(产业工会)与地方行业协会(产业协会)或者企业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不失为发展集体协议制度的一种思路。

7.企业一级的集体协商和集体协议是我国目前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形式。

考点59 集体协商的进程及诚信谈判的责任一、集体协商的进程集体协商的策略和技巧、程序和步骤,各个国家的表现形式不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集体协商的实际情况,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协商准备(二)确定协商代表企业与职工双方要按照一定程序确定本方的集体协商代表,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

我国法律规定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

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

自考劳动关系终极简答题

自考劳动关系终极简答题

简答题1.简述合作的含义及根源。

合作的含义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合作的根源“被迫”(是指雇员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即雇员如果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和“获得满足”(主要建立在员工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这种信任来自对立法公正的理解和对当前管理权力的限制措施)2.独裁/剥削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及对工会的措施:起源于19世纪晚期的“压迫运动”。

特征:强制性、专断性、独裁性、有限的忠诚性。

这一模式具有强烈的反工会思想。

主要措施有技术变革、灵活的就业安排、在集体谈判中采取强硬立场和破坏罢工、停工和迁厂权威/宽容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及对工会的措施:特征:专业化、职位阶梯、忠诚感。

这一模式承认工人参加工会组织的合法权利。

对待工会的措施包括工会的存在使企业成本增加、工会要求建立绩效考核的程序与规则自主/合作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及对工会的措施:称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起源于福利资本主义与家长制管理。

特征:自主型组织设计、雇员参与计划、人事与就业政策.措施:劳资双方以更加积极的态度看待集体谈判,集体谈判不再是双方对立的过程3.简述劳动关系的主体。

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4. .简述劳动关系的特性。

①个别性与集体性②平等性与隶属性③对等性与非对等性4.经济性、法律性和社会性5.雇员参与的主要目的:1、增进员工的独立创造性和思考能力,使所有雇员对企业及其成功有强烈的责任心。

2、提供员工自我训练的机会。

3、协助管理者集思广益,作出明智决策。

4、促进劳资关系的沟通。

5、提高员工忠诚度,提高雇员对工作的满意度。

6. .简述雇员参与和参加管理的主要形式。

①员工持股计划②质量圈③共同磋商④工人董事⑤工作理事会⑥建议方案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7. .简述工会的内涵。

P129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1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1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篇一: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一、概念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 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 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 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 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 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 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 发挥职代会作用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调动职工积极性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 带动工会全面工作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 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 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 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3.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15项应当包括的内容, 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略)。

集体谈判制度

集体谈判制度

集体谈判制度1. 集体谈判制度啊,那可太重要了!就好比一群人要一起过一条河,得商量好怎么搭桥才最稳当呀。

你看那些工人为了争取更好的工资待遇,一起和老板谈判,这就是集体谈判制度在发挥作用嘛。

2. 集体谈判制度,不就是大家一起为了自己的权益发声嘛!就像一群小伙伴商量怎么分蛋糕,得公平合理才行啊。

想想那些企业里,员工们通过集体谈判争取到更多福利,多棒呀!3. 哎呀呀,集体谈判制度真的是很关键呢!这就好像一场比赛,大家要团结起来跟对手竞争,争取最好的结果。

比如工会组织大家和资方谈判,为的就是让大家都能过得更好呀。

4. 集体谈判制度,这可是个厉害的东西呢!好比是一艘大船,大家一起齐心协力驾驶它,驶向幸福的彼岸。

像那些行业协会通过集体谈判制定规则,不就是为了大家的利益嘛。

5. 集体谈判制度,简直就是大家的有力武器呀!就像战士们一起攻打敌人,要团结一心。

比如员工们集体谈判改善工作环境,这不是很好嘛。

6. 哇塞,集体谈判制度真的太有必要了!就跟大家一起盖房子,得商量好怎么盖才最结实。

那些工人们通过集体谈判提高劳动安全保障,这多重要啊!7. 集体谈判制度,可不就是大家一起谋福利嘛!像一群朋友商量去哪里玩才最开心。

比如教师们通过集体谈判争取更好的教学条件,多有意义呀!8. 集体谈判制度,真的是非常了不起呢!好比是一场音乐会,大家各司其职才能奏出美妙的乐章。

像那些农民们通过集体谈判争取更好的农产品价格,这就是在为自己谋幸福呀!9. 集体谈判制度,这绝对是个宝贝呀!就像大家一起探索未知的领域,互相扶持。

比如出租车司机们通过集体谈判调整运价,这就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呀!10. 集体谈判制度,真的是不能小瞧呢!就跟大家一起解决一个难题,得群策群力。

像那些医护人员通过集体谈判改善工作待遇,这是多么应该的呀!我觉得集体谈判制度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应该大力推广和完善。

平等协商与作为集体合同订立程序的集体谈判的区别有哪些?.doc

平等协商与作为集体合同订立程序的集体谈判的区别有哪些?.doc

平等协商与作为集体合同订立程序的集体
谈判的区别有哪些?
(1)平等协商又称劳资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方就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利益的事务,平等地交涉、对话和商讨,以实现相互理解和合作,并在可能的条件下达成一定协议的活动。

集体谈判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进行的谈判。

(2)平等协商与作为集体合同订立程序的集体谈判的区别主要表现代表的产生、目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以及关注内容不上。

第一,平等协商与集体谈判代表的产生不同。

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一般是经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的;而参加集体谈判的职工代表一般是工会选派的,特殊条件下是选举的。

第二,平等协商与集体谈判的目的不同。

平等协商不一定以达成协议为目的,只增进相互理解也可;但是集体谈判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平等协商与集体谈判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

在平等协商时,如果发生争议,应自行协商,但不得采用罢工、闭场等方式解决;在集体谈判时,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采用罢工、闭场等方式解决,也可以请第三人协调处理。

第四,平等协商与集体谈判所关注的内容不同。

平等协商所关注的内容很广泛;集体谈判的内容则只限于劳动条件。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一)集体合同的产生及历史沿革
▪ 1924年11月,以孙中山为首的广州国民革命政府颁布了 《工会条例》,这个条例确认了工人有组织工会的权利, 工会有权代表工人与雇主签订团体协议,即集体合同。
▪ 1949年11月22日发布了《关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 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对集体合同的内容、订立原则、 手续及合同期限等作出了规定。
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天的产假。
▪ 保险(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 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 补充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
▪ 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女职工 或者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 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
动;
▪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重要内容。
1、萌芽和产生阶段
▪ 工人:采取了激烈的手段与资方斗争。工人的斗争给雇主 和社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 一些雇主改变了完全敌视和不对话的策略,开始部分地答 应工人的要求,工人也在随时准备罢工的状态下开始了最 初的艰苦谈判。
▪ 经过谈判、失败、罢工、再谈判的反复较量和双方对对方 的重新认识,最终雇主和工会签订了改善劳动者劳动条件 和生活条件的协议,这就是早期的集体协议。
3、制度化阶段
20世纪上半叶,伴随着人类历史上两次世界大战和资本主 义经济危机,劳资冲突和民族矛盾、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凸 显出来。

《劳动关系及劳动法》复习大纲)

《劳动关系及劳动法》复习大纲)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辅导资料一,名词解释1、均衡型劳动关系PlO指劳动关系双方的力量相差不大,能够相互制衡。

2、谈判社团主义P158谈判社团主义;也称社会社团主义,指这样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利益的阐述和政策的确定都要通过怍为其成员和田家间的合法中介而行事3.集体谈判P261指雇主和工会之间针对工作报酬、工作时间及其他雇佣条件,在适当时间以坦诚的态度所进行的协商和交涉。

4、“效率工资”理论P25在某些就业组织中,有些员工会得到超出其他雇主所提供的工资和福利水平的报酬,因为较高的工资福利会促使雇员更加努力工作,提高效率,因此这部分超出其他雇主的工资被称做“效率工资”。

5、协调性谈判P277指不同的集体协议虽然分别由不同的组织谈判而成,但是所有谈判最终达成的协议,在基本内容、基本条件上却几乎相同,至多仅有细微的差异。

6、工业主义理论P34该理论认为社会足以所有成员的功能整合的方式获得发展的,秩序和进步代表着经济和社会自然发展过程的主流,而冲突和停滞仅仅是局部的问题。

7、弹性工作时间P183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变,每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调节。

8、“野猫罢工”P299是指未经过工会、由工人自发组织的罢工。

也叫非法罢工。

9、冲突的根源P46-49可以分为“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前者是指由于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造成的冲突,后者足指由那些更加可变的,取决于组织、产业、地域、国家等因素的属性所造成的冲交。

10、霍桑试验P73是指在1927-1932年间由美国人埃尔顿·梅奥和罗特利斯伯格所进行的一系列试验,他们认为,照明强度和其他工作条件对生产率变化没有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劳动过程中的士气及其成员的满意度及生产过程中的有效管理等因素有关。

霍桑试验的重要之处在于把人当作社会的人,从而要更多地考虑岗位上的人的情感、心理、期望等。

11、沟通P226是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和信息的交换,是将信息由一个人传达给另一个人,逐渐传播的过程。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与思考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及其思考一在大多数西方国家,除非劳动者个人拥有企业急需但劳动力市场又十分短缺的特殊技能,否则,他们更倾向于与其他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确立就业条件与待遇,以防止雇主提供不利于自己的劳动条件。

因此,一些工人团体或者工会便开始与雇主或者雇主群体就工会会员的就业条件与待遇进行谈判与协商,这种行动被称之为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这一术语由英国学者西德尼·韦布(SudbetWebb)与比阿特丽斯·韦布(BeatriceWebb)首先提出并开始使用。

韦布夫妇在其研究工会与集体谈判的代表作《产业民主》(1902)一书中指出:“在无工会组织的行业,劳动者个人不管在寻找工作,还是同意或者拒绝雇主提供的就业待遇时,除了考虑自身所处的紧急状况之外,并没有与其同伴进行交流。

为了出卖劳动力,劳动者个人不得与雇主进行艰难的个人交涉,但假如工人团结起来,推选代表以整个团体名义与雇主谈判,其弱势地位将会即刻得到改变。

雇主也无须再分别与每个雇员签订一系列的个别劳动合同,而只要签订一个能够满足集体意愿、规定集体劳动条件的协议即可。

根据这一集体协议所确立的准则,从签订之日起,所有特定群体、特定阶层、特定等级的人员都要遵守该协议。

”这一论述阐明了集体谈判制度的起源。

集体谈判制度的产生与工业革命所引发的经济、社会、人口的变化是分不开的,技术革新带来的机械化使一些劳动者失去了传统的技能,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加剧,形成了劳动力的买方市场,单个劳动者难以通过个别谈判与雇主进行抗衡,保护自身利益,因而出现了劳动者构成的群体性组织,并开始了集体谈判。

最初雇主反对与工会进行谈判,国家法律只承认个人劳动合同,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家对集体谈判在一定程度上才放松了限制。

20世纪中期之后,集体谈判成为西方国家普遍使用的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集体谈判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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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谈判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促进集体谈判的公约》第二条将集体谈判定义为:集体谈判是适用于一名雇主、一些雇主或一个或数个的雇主组织为一方,以一个或数个的工人组织为另一方,双方就以下目的所进行的所有谈判:(1)确定工作条件和就业条件;(2)调整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关系;(3)调整雇主组织与工人组织之间的关系(ILO,1981)。

Mcllwee(2001)将集体谈判定义为“专门的雇主和工会谈判委员会共同决定有关雇佣问题的制度化协商谈判体系”。

国际劳工组织侧重于对集体谈判主体双方和内容的定义,而Mcllwee侧重于对集体谈判过程的理解。

这两个定义作为当前集体谈判的主流定义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也有学者将集体谈判定义为劳资双方在相关法律框架内就工作的组织、员工的激励与参与,以及纠纷的解决等一系列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在本方利益最大化基础上进行的博弈。

指出了谈判的核心在于利益的博弈。

集体谈判其过程实际上是双方求同存异、解决矛盾、化解分歧、逐步达成共识的过程。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集体谈判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

(李环,2007)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尚处于建立和起步阶段,完善集体谈判制度对中国这样一个劳动力市场日渐庞大的国家来说是必要而又迫切的。

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实质是通过集体协商和法定程序将企业工资决定纳入规范化的契约轨道,从而使劳动关系双方为实现不同的经济利益要求找到彼此兼顾的结合点。

集体谈判一般被表述为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一方而是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即劳动者,其代表一般为工会;另一方而是生产资料占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即用人单位或雇主。

两个方而形成劳动关系双方。

工资集体协商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集体协商是一种组织行为,
即劳动关系双方的一种集体交涉过程;二是集体协商是一种法律行为,即具有法定资格谈判主体的交涉行为受法律的约束。

(孙慧敏,2001)工资集体巨商需要条件:一是谈判双方主体独立,另一个是谈判双方地位对等。

企业工会首先要具有独立的身份,能够代表职工,条件具备了才能谈。

同时他呼吁工资集体协商应防止形式化和走过场。

集体协商与集体谈判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是一个谈判决策过程,而是一个咨询过程。

它更为强调非对抗的沟通、交流和协商。

在这一机制下,劳资关系重在合作而非对抗,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对立性被统一性所替代或淡化,企业发展成为双方的最高利益。

集体协商为劳资双方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平台,在一个有组织的框架平台上正式或非正式地讨论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信息并探讨有助于解决问题的途径。

由此雇员的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协商程序成为核心要素。

集体协议仍然是其主要的内容,集体协议一旦签订,协议双方就必须执行。

但是,如果集体协商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无法达成集体协议,则就转入集体谈判程序进行解决。

同时在集体协商中如果发生争议,一般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如政府部门)进行调解。

所谓平等协商是指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与企业管理方就劳动关系相关事项开展平等协商的活动。

在西方国家称为集体谈判,是调整集体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平等协商的权利属于集体劳权,而不属于个别劳动者权利。

参考文献:¹赵曙明,《国外研究现状述评及展望》,《国外经济与管理》第34卷第一期
²哈里·卡茨,托马斯·科钱,亚历山人·利尔文集体谈判与产业关系概论(第四版)巨M习(李
丽林,吴清军译)人连:东北财经人学出版社,2010;50
³姜源、张伟《集体谈判制度研究》,《中国社会报刊》,2010年第二期
⁴张留禄,《完善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研究》,《上海经济研究》,2009年第12期
⁵金红梅,《问题与对策:平等协商制度》,《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7期
⁶吴红列,《工资集体协商:理论、制度与实践》,浙江大学出版社
班级:劳关2班
姓名:唐丹丹
学号:11906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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