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爱卫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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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卫会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爱卫会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爱卫会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爱卫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第三条领导小组的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四条领导小组的工作目标是:通过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改善城乡卫生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成与职责第五条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一)研究制定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划和措施;(二)协调解决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指导、监督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实施;(四)组织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五)表彰奖励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制度第七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九条领导小组建立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责任制,对成员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条领导小组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爱国卫生运动中的积极作用。

第十一条领导小组加强与国际卫生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的国际合作。

四、保障措施第十二条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应当将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确保工作经费的投入。

第十三条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应当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爱卫工作制度与职责范本

爱卫工作制度与职责范本

爱卫工作制度与职责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生工程。

全社会应当共同维护环境卫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第三条爱卫工作应当遵循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科学指导、法治保障的原则,实行全社会共同治理。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爱国卫生工作所需经费。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设立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爱国卫生工作。

第六条设立地方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七条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由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代表组成,实行委员负责制。

第八条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与任务第九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职责:(一)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二)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督促、检查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四)协调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爱国卫生工作;(三)定期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报告本部门、本系统的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四)协助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查处违反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遵守下列爱国卫生工作规定:(一)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二)保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共卫生设施;(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违规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四)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不得吸烟、酗酒;(五)其他爱国卫生工作规定。

四、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定期会议制度: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创卫、爱卫规章制度(3篇)

创卫、爱卫规章制度(3篇)

创卫、爱卫规章制度导言:创卫、爱卫是当前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意识,推动卫生改革和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创卫、爱卫活动的开展,加强城市环境和个人卫生管理,提高居民的卫生素养和卫生意识,弘扬社会主义卫生文化,创造健康、文明、美丽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城市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管理。

第三条创卫、爱卫是党和政府的基本要求,是每一个市民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创卫、爱卫的目标是创造整洁、安全、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的健康生活水平。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卫生局制定。

第二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创卫、爱卫的核心内容,包括对市内道路、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的清洁和卫生设施的维护。

第七条道路清洁管理:市政部门应保证市内道路的清洁和排水畅通,及时清除道路上的垃圾和积水。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包括公园、广场、商场、餐馆等,管理单位应定期清洁和消毒,提供洁净、卫生的环境给市民使用。

第九条小区卫生管理:居民小区应设立垃圾收集点,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小区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个人卫生管理第十一条个人卫生是个人自身健康的基础,每个市民都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十二条卫生习惯养成:个人应养成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等良好卫生习惯。

第十三条垃圾分类处理:市民应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分别投放到对应的分类垃圾桶中。

第十四条公共厕所使用:市民使用公共厕所应保持卫生,使用完毕后冲洗干净,并及时关闭水龙头。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创卫、爱卫活动的开展,应充分发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主动协助,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通报。

第十七条对于多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可以暂停其相关活动的参与资格。

爱卫办制度

爱卫办制度

目录1、爱卫办工作职责 (1)2、爱卫办工作人员守则 (2)3、主任办公会制度 (3)4、党支部会制度 (4)5、办务会制度 (5)6、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制度 (6)7、爱卫办学习制度 (10)8、办理议(提)案工作制度 (13)9、人事管理制度 (15)10、工作计划、总结、记载制度 (16)11、档案管理制度 (17)12、保密工作制度 (22)13、文书处理制度 (23)14、财务管理制度 (28)15、文明卫生制度 (32)16、考勤制度 (33)17、接待工作制度 (34)18、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5)19、探视、探望、慰问、问候制度 (36)20、车辆管理制度 (37)爱卫办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

3、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和文明卫生单位的创建工作。

4、组织群众性的爱国卫生活动和检查评比工作。

5、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和禁烟活动。

6、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农村改厕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指导全市农村改水的有关工作。

8、承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爱卫办工作人员守则1、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3、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全面执行党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4、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5、不讲空话,真抓实干,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6、善于思考,开拓创新,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7、服从领导,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8、谦虚谨慎,热情待人,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9、保守秘密,爱惜公物,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10、以人为本,教修并举,不断增进身心健康。

主任办公会制度1、主任办公会由全体办领导、综合科长参加,根据会议内容,有关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创卫的工作制度

创卫的工作制度

创卫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国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工作是指通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美观的目标。

第三条创卫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实行全面治理、科学管理、长效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创卫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各级爱卫办(创建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工作。

二、责任划分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水域、公共绿地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九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第十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十一条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水利、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领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第十二条创卫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水域、公共绿地等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养护;(二)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的管理;(三)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四)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五)其他与城市环境卫生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养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保障资金投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的管理,督促责任主体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的监管,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健全创卫工作制度

健全创卫工作制度

健全创卫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城市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创建卫生城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推进创卫工作,我们需要建立健全创卫工作制度,确保创卫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一、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创卫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

各级政府应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创卫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创卫工作涵盖范围广泛,包括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公共卫生等方面。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例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市容市貌整治,环保部门负责环境保护等。

三、制定详细的创建标准创卫工作要有明确的创建标准,以便于操作和考核。

各级政府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创建标准。

创建标准应包括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各项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创建工作积极性。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广大市民是创卫工作的主体,要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和参与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新闻媒体、户外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普及卫生知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同时,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市民参与创卫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创卫工作不能只是一时的突击行动,而应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确保环境卫生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XXXXXXX部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市创卫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条爱国卫生机构(一)XXX设立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由XXXX部长任组长,由分管卫生的副部长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会分配的相关工作。

(二)宣传部成立部卫生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做好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第三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领导我部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市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XXXX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

由XXXXX领导牵头,办公室做好配合。

第五条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

第六条由综合办公室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

第七条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第八条爱国卫生委员会职责(一)领导XXXXX爱国卫生运动,贯彻国家、省、州、市的有关卫生法规,按上级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XXXXX 的爱卫工作。

(二)坚持做好定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三)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灾后消毒、除“四害”工作,确保“四害”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一)检查标准:1、办公室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2、环卫人员做到每天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3、交通工具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二)检查制度:每周由办公室抽调人员进行检查,每月由XXXXX卫生检查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检查,对其打分排名,对卫生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卫生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卫生相应的工作制度

卫生相应的工作制度

卫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疾病,提高卫生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工负责、全面治理。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将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卫生工作,发展卫生事业。

二、环境卫生第六条城市和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制。

单位和居民应当保持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

第七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

第八条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应当逐步改善,推广卫生厕所,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禁止在城市随地吐痰、便溺,禁止乱扔垃圾、废物。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废物处理规定。

三、学校卫生第十一条学校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制。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防止学生过度疲劳。

第十三条学校教学环境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改善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规。

四、公共场所卫生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制。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整洁,提供卫生设施。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禁止吸烟、饮酒。

第十八条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特殊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加强卫生管理。

五、职业卫生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生产环境污染,危害劳动者健康。

六、传染病防治第二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

创卫生城工作制度

创卫生城工作制度

创卫生城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生城工作制度遵循以人为本、社会参与、政府主导、全面推进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全民参与、常态保持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创卫生城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

第四条创卫生城工作目标是:全市域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现城市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设立市、区(县)两级创卫生城工作领导小组,市、区(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创卫生城工作。

第六条设立市、区(县)两级创卫生城工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区(县)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爱卫办主任兼任。

第七条创卫生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主要包括:(一)市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粪便无害化处理等。

(二)城市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等。

(三)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城市环境保护,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声等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

(四)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监管,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等。

(五)农业部门: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六)公安、交通、商务、旅游、文化、教育等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创卫生城工作。

三、工作内容第八条创卫生城工作内容包括:(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持城市道路整洁、绿化带美观、广告牌规范、公共设施完好。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城市环境保护:加强空气质量、水质、噪声等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县级医院创卫工作制度

县级医院创卫工作制度

县级医院创卫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卫生城市的决定,提高县级医院环境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城市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院创卫工作。

2.设立创卫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副院长兼任,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

三、创卫目标1.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提高医院环境卫生质量,营造优美、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3.提升医院形象,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创卫内容1.环境整治:按照所划分区域,重点对社区生活垃圾、花坛的污物杂草以及道路两侧及绿化带内枯枝落叶、杂草、纸屑、烟头等垃圾进行彻底清扫。

2.卫生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

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制定预检分诊制度,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3.健康教育:利用晨交班、床旁交班时间为患者进行健康宣教,引导患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对医院家属区住户进行环境维护宣教,提高住户对创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4.病员管理:各科室每周进行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库房等。

劝导病员禁烟、戒烟。

五、工作措施1.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创卫工作标准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

2.分工协作: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创卫工作。

3.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对创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宣传引导:加大创卫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院职工和患者的创卫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

5.培训提升:组织全院职工开展创卫知识培训,提高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六、奖惩办法1.对在创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创卫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创卫创文工作制度

创卫创文工作制度

创卫创文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创卫创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城市卫生文明水平,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创文工作制度是指为保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创卫创文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工作程序、责任分解、考核评价等方面制定的制度。

第三条创卫创文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城市开展创卫创文活动的相关部门、单位和广大居民。

第四条创卫创文工作制度的核心是坚持人民至上、注重实效、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城市卫生文明水平。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设立创卫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创卫创文工作。

第六条设立创卫创文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本级爱卫会或文明办,由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设立创卫创文工作专项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负责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公共卫生、重点场所、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卫生间、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等多个方面的创建工作。

三、工作职责第八条各级创卫创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研究决定创卫创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指导、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创卫创文工作;(三)定期检查、通报创卫创文工作进展情况;(四)协调解决创卫创文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九条各级创卫创文工作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制定创卫创文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二)组织实施创卫创文各项工作,定期对各级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三)收集、整理、上报创卫创文工作相关信息;(四)组织开展创卫创文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条各级创卫创文专项小组职责:(一)负责本领域的创卫创文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二)制定本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领域的督促检查;(三)协调解决本领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四)定期向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爱国卫生工作职责

爱国卫生工作职责

爱国卫生工作职责
一、爱国卫生工作要认真执行上级部署的卫生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二、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时准确上报疫情。

三、要树立敬业精神,要遵守职业道德,并不断完善自我,参加专业培训。

四、要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并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五、要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六、要及时组织统一除“四害”活动,做好家属院卫生防疫工作。

七、要积极做好冬季除雪工作。

八、要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九、积极参加爱国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按照台爱卫办、创卫指挥部工作要求,及时到岗到位,听从指挥,开
展工作。

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社区爱卫创卫工作制度

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社区爱卫创卫工作制度

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制度社区爱卫创卫工作制度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制订爱国卫生工作制度,是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紧紧围绕联系贯彻落实好爱国卫生,提高居民知晓率和生活质量,使居民有一个安详、愉快、整洁、优美的环境。

为了辖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订工作制度如下:1.认真宣传国家关于城市管理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3.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鼠、蟑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委制订的标准内。

4.搞好环境整治,提高小区内档次和品味,美化小区环境,保护小区花木,树草和绿化。

5.控制和及时处理小区内乱挂和通道阻塞等“六乱”现象,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6.强化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的管理,提高垃圾袋装力度,杜绝散装和零星垃圾倒入。

7.坚持辖区单位共同配合学习,互相督促,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搞好卫生工作。

8.对小区内环境整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为早日改变环境,打下扎实的基础。

社区卫生大扫除制度为了给我社区居民营造一个“优美、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社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惯例特制定了卫生大扫除制度,请大家遵守执行。

一、社区定于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为大扫除日,请各单位遵守执行,搞好本辖区内部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二、单位内部卫生的基本要求(一)、每天必须打扫办公室及楼道的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

(二)、彻底清除“六乱”及户外广告。

不允许在室内外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不允许随地吐谈。

(三)、搞好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四)要爱护室内外花草树木及公共卫生设施。

(五)在节假日前临时安排大扫除,保证社区拥有整洁、美化的环境。

三、社区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入卫生档案,定期进行通报(一)、清扫的是否彻底,有无遗漏。

(二)、是否将垃圾倒进指定地点。

(三)、厕所无污垢、无异味。

2024年“爱卫、创卫”工作方案

2024年“爱卫、创卫”工作方案

2024年“爱卫、创卫”工作方案一、背景“爱卫、创卫”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中的两项重要工作,即“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通过开展这两项活动,可以提高城市居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2024年,“爱卫、创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推动城市文明进步,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具体目标如下:1. 坚决打赢“爱卫、创卫”攻坚战,力争在2024年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国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2. 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社区等场所的环境整洁、无垃圾。

3. 增强城市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推动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环保行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4. 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倡导文明行为,提升城市居民的文明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5.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卫生工作和文明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加强社会共识。

三、主要任务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计划,并明确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爱卫、创卫”工作,明确各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意识。

(1)加强宣传教育活动,使用多种媒介宣传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和文明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

(2)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如环保知识讲座、文明礼仪大赛、文明公益广告等,提高公众对环境卫生和文明行为的认识和理解。

3.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市环境。

(1)推动垃圾分类制度的全面落地,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

(2)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能力。

(3)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充分实施垃圾分类。

4.改善城市道路环境,保持城市整洁。

(1)加强对城市道路环境的管理和维护,加大清洁工作力度,保持城市道路的整洁。

《爱国卫生管理办法》

《爱国卫生管理办法》

《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爱国卫生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医院职工整体卫生意识和管理水平,改善办公环境,保障大家身心健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2、各科室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3、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提高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由医院组织、全院职工参与的社会性卫生活动。

4、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干部参与、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社会监督、严格奖惩的原则。

5、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爱国卫生管理的行为均有权检举、制止权。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1、建立爱卫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监督爱国卫生工作。

爱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爱卫会的办事机构。

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拟定我院爱国卫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动员全院职工开展除害灭病等爱国卫生活动;(四)制定爱国卫生工作有关标准和检查办法,组织实施爱国卫生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履行其承担的爱国卫生职责(五承办其他爱国卫生工作。

2、爱卫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制。

各科室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第三章制度管理1、爱国卫生管理实行一手负责制。

做到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2、建立健全爱国卫生活动月活动实施方案,每年4月份为爱国卫生活动月。

3、按照卫生城市标准,制定创建规划,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提高卫生管理和总体卫生水平。

4、各科室应按照创卫规定和标准,搞好室内卫生和规定范围内的室外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加强日常卫生管理。

其基本卫生要求:(一)按规定设置卫生设施;(二)单位责任区卫生和内部卫生管理有序,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无卫生死角,不焚烧废弃物;(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垃圾,无垃圾积存;(四)厕所清洁卫生,防蝇设施完善,无蝇蛆和粪便积存,排污管道通畅,无污水、粪便冒溢;(五)定期开展消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工作,完善预防控制措施,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六)单位环境建设符合硬化、绿化、美化要求。

创卫健康工作制度

创卫健康工作制度

创卫健康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创卫健康工作,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健康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城市范围内的卫生创建工作,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方面。

第三条创卫健康工作应以人为本,注重预防为主,强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卫生质量和居民健康水平。

第四条创卫健康工作应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基础设施建设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保障城市道路、排水、环卫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卫生设施,确保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符合卫生要求。

第七条城市公共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第八条城市绿化应结合环境卫生要求,合理布局绿地,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三、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应实行责任区制度,明确各责任主体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条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实行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厕所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方便居民使用,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卫生整洁。

第十二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管机构应加强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秩序。

四、公共卫生保障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疾病防控和卫生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疾病传播风险。

第十四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六条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健康教育与宣传第十七条健康教育应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创卫会工作制度

创卫会工作制度

创卫会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我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会组织机构创卫会设在全国各地,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卫生健康部门、爱卫会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

创卫会主任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三条创卫会职责创卫会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3.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4. 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 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6. 组织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和参与度;7. 及时向上级报告创建工作情况,接受上级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创卫会工作制度创卫会实行以下工作制度:1. 会议制度:创卫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专业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2. 工作报告制度:创卫会主任或副主任定期向全体会议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相关工作。

专业委员会向全体会议报告专业委员会工作。

3. 协调制度:创卫会各委员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

对于跨部门、跨区域的创建工作问题,由创卫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4. 考核制度:创卫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5. 信息公开制度:创卫会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创建工作信息,接受市民的监督。

6. 市民参与制度: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五条创卫会办公室设置及职责创卫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部门或爱卫会,负责创卫会的日常工作。

创卫工作制度牌

创卫工作制度牌

“创卫”是创建卫生城市的简称,是我国为了提高城市卫生水平,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确保创卫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创卫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考核评价等方面,详细介绍创卫工作制度的内容。

一、组织架构1. 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卫工作总体方案,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设立创卫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

3. 设立专业工作组,分别负责创卫工作的各个专项任务,如市容环境、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

4. 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都要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职责1. 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创卫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协调各方力量,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 办公室职责:组织实施创卫工作总体方案,协调专业工作组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3. 专业工作组职责:负责本领域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本领域创卫工作中的问题,定期向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

4.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职责:认真履行创卫工作责任,积极参与创卫活动,维护市容环境,保持公共卫生,提高文明素质。

三、工作流程1. 制定方案: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创卫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创卫工作总体方案。

2. 宣传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创卫工作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市民的创卫意识,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 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创卫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开展本领域的创卫工作。

4. 督促检查:办公室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爱卫办职能及工作人员职责

爱卫办职能及工作人员职责

凉州区西关小学
爱卫领导小组职能及工作人员职责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力度,增强爱卫工作的协调能力,经学校研究制制定爱卫领导小组职能及工作人员职责。

一、爱卫领导小组职能及工作人员职责主要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确定凉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的通知》文件精神,确定我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爱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卫生法规、条例、制度,研究制定我校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评比、检查、督促爱国卫生工作。

(二)坚持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加强职业道德,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对全校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管理。

(三)贯彻执行爱卫会决议、指示,向区教育局请示、汇报工作;拟定爱国卫生运动计划,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落实计划,抓好典型,交流经验;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监督执行各项卫生条例。

(四)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指导,进一步摸清四害消长规律,制定除害防病措施、考核方法和科学评价,研制有效药物、器械和“两管五改”的定型设计,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培养创建卫生学校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六)统筹协调,保证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西关小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分工:
(一)办公室主任:陈志赟
业务分工:负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二)工作人员:陈春基李永海高晓红苏建平
业务分工:协助办公室主任工作,具体负责创卫、爱卫活动的推进,资料收集、健康室的管理、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等项工作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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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创卫、爱卫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创卫政策及相关标准,提高政策指导水平及督查效率。

二、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主动工作、团结协作,及时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各督查小组应在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做好联系点的创卫达标督导工作,并定期做好记录,确保创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并严格实行请假申请、批准程序,做到不无故旷工。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团结、紧张、尽责、高效。

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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