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考核制度及措施
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
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1.工作规范1.1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清扫保洁工作。
1.2是否佩戴工作标志,统一着装。
2.工作技能2.1是否熟练掌握清扫保洁工具的使用方法。
2.2是否有良好的清扫姿势和技巧。
2.3是否能够有效清除垃圾、落叶等杂物。
2.4是否能够使用高压水枪清洗路面和街道设施。
3.工作态度3.1是否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因外界干扰而影响工作效率。
3.2是否能够与居民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3.3是否有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能够主动发现并修复道路设施问题。
4.工作效率4.1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清扫保洁任务。
4.2是否能够合理安排工作顺序,提高工作效率。
4.3是否能够做到清扫全面,不留死角。
5.工作安全5.1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
5.2是否注意交通安全,有效控制工作区域的交通流量。
5.3是否能够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清洁工作,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考核方法1.考核人员1.1城市环卫部门工作人员。
1.2监督员。
2.考核周期2.1每月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2.2不定期进行临时考核。
3.考核标准3.1按照每项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3.2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考核成绩。
四、考核评分1.评分方式1.1每项考核内容的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1.2考核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2.考核结果2.1根据每项考核内容的评分,计算总体考核成绩。
2.2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奖惩措施。
五、考核奖惩1.奖励措施1.1考核成绩优秀者,发放奖金或奖品。
1.2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晋升或奖励机会。
2.处罚措施2.1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将受到警告或罚款等惩罚措施。
2.2多次考核不合格者,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考核结果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
3.考核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以上是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的内容,通过这些细则可以对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针对不同的工作内容进行奖惩措施,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洁与美观。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
项目
作业要求
扣分标准
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果壳箱、垃圾箱管护
1、地(路面)大扫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蚋完成,大扫结束后要立即进入卫生保洁状态。
2、地(路面要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做到“五无”(无果皮壳、纸盒;路牙无淤泥和积土;无碎石瓦屑;无漏收地摊垃圾;无漏扫地段)、“四净”(路面净、路雅净、垃圾净、垃圾收集容器净)。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
一、奖惩措施
1、每月清扫保洁作业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视为合格,全额支付保洁作业工资。
2、如遇上级检查和接待活动造成荣誉受损,对当月清扫保洁工资的10%进行扣除。
3、在清扫保洁工作符合标准要求,质量稳定,各项检查和接待活动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将优先考虑清扫保洁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7、地面清扫物、经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并直接就近运至垃圾房内,不得随意倾倒和焚烧。
8、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9、及时完成考核时提出的其他作业要求。
1、两遍大扫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束,一次扣0.5分;全责任区未扫,一次扣5分,每漏扫50m2扣0.2分
2、有零星果皮壳、纸盒、杂物等垃圾一次扣0.1分。有成包成袋垃圾的一次扣0.2分
3、路牙、电线杆周边、碎石瓦块、积水、痰迹的,一次扣0.1分
4、路面有漏拾地摊的,一次扣0.2分
5、地(路)面清扫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及时装车,有三处以下视同漏拾地块,一次扣0.2分。
6、未穿工作服未挂牌上岗的,一次扣0.2分。
7、迟到、早退、缺岗、串岗、闲谈、干私活等,一次扣0.2分。
8、地(路)面有袋包垃圾,在检查考核人员可视范围内的,一次扣0.2分
3、清扫保洁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挂牌作业。
清扫、清洗、清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细则
清扫、清洗、清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细则为确保道路的清扫保洁,道路、护栏、果壳箱清洗整洁,城区垃圾及时清运,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为市民创造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项目1、承包区域内的道路清扫保洁、清洗、垃圾清运;2、果壳箱内和周边垃圾的清理以及果壳箱的清洗保洁;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发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市民投诉、新闻媒体、上级部门及领导评价曝光情况。
二、清扫保洁作业规范(一)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根据道路所在区域,道路功能定位,车辆、行人流量,以及道路本身建设等级情况划分道路保洁等级,将道路保洁分为单保和双保两种方式。
(二)作业时间规定双保洁路段坚持“二清扫、全天保洁”作业制度,即:(冬春季早上4:30至7:00)、夏秋季4:00至6:30完成第一次大普扫,下午13:00至15:00前完成第二次大普扫,7:00至21:00为保洁时间;单保洁路段坚持“一清扫、全天保洁”作业制度,即:(早上6:00至8:00完成第一次大扫后转入保洁,直至下午6:00止。
大扫时用大扫把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井口、树眼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
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用小扫把、保洁箱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
清扫保洁过程中,遇有人乱扔垃圾、乱吐痰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报告执法监察人员酌情进行处罚。
(三)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1、道路整体清洁,无集片垃圾、污渍、积水;2、道路边角部分清洁,无积存垃圾;3、道路清扫作业必须在6:30或7:00前完成,道路清扫结束后开始道路保洁作业。
落叶季节,应进行一次道路冲、洒水作业;4、路面、雨水口、公交站台、树兜垫板、黄带、斑马线等露出本色,道路雨水口无污物积水积尘;5、清扫保洁时垃圾随扫随清,不往道路雨水口扫,不往绿化带中倒垃圾;6、落叶季节清扫落叶及时清运;7、清扫保洁人员上岗作业,工作服装着整齐,注意避让过往车辆,礼貌待人,作业时不得捡拾废品卖;8、清扫人员应规定时间上岗,双保洁路段保证面对面交接班;9、雨天应带好雨具,先把雨水口污物清理,再清扫保洁,停雨后将雨水推净;10、保洁作业时间,路面垃圾砂砾等污物滞留不超过15分钟;11、清扫保洁人员上岗,板车、铲、保洁箱、扫把等作业工具应配带齐全,使用完好;按规定停放。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考核制度及措施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考核制度及措施作业总则1、以人为本,凝聚队伍,通过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实行垃圾清运管理定点定人定时间的运作思路,使垃圾清理工作实现项目管理精细化、管理区域责任化,管理制度整体化。
2、加强垃圾清运作业力度。
垃圾清理清运每天加强清运力度,增加道路巡回清运的频率,实现全方位、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垃圾清运工作,达到无盲区、无死角,时刻保持干净、整洁的效果。
3、完善快速清运反馈机制。
在原有清运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快速垃圾清运队伍,管理人员配备对讲机,手机24小时开通,形成一个快速清运反馈链。
只要发现路面污染,都能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提高整体机动能力,减少废弃物的滞留时间。
(一)作业细则为保证公司项目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做到上通下达、指令畅通,横向沟通协调的目的,特制定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净、绿、亮、美”为目标,加强垃圾清运队伍建设,规范垃圾清理清运标准,促进清扫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管理运作原则:统一决策、分层管理、有效控制。
3、指挥原则:3.1 服从原则:下级对上级的命令若有异议,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若不能取得统一意见,应首先服从,事后申诉,不得拒绝执行或阳奉阴违,消极怠工。
3.2 一个上级原则:每个下级只有一个上级。
清运项目人员对班组长负责;班组长对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对公司负责;公司对业主负责。
上级对每个直接领导的下级有培养和指导义务。
3.3 逐级管理原则:指令的发布逐级下达,减少越级指挥。
4、考核与奖惩原则:对照制度以及清运目标、指标、量化考核,实事求是、奖优罚劣。
5、机构岗位设置原则5.1 机构设置原则: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适应需要、科学设置、高效运行。
5.2 岗位设置原则:按需设岗、以岗设人、精干高效。
6、现场管理员每日不低于三次在服务范围内进行巡查,对员工作业进行监督和指导,重大问题需及时反馈于项目经理和甲方单位。
7、规范作业,制定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规作业,并在工作时间穿反光背心、反光帽,保证安全作业。
清扫、清洗、清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细则
清扫、清洗、清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细则为确保道路的清扫保洁,道路、护栏、果壳箱清洗整洁,城区垃圾及时清运,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为市民创造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项目1、承包区域内的道路清扫保洁、清洗、垃圾清运;2、果壳箱内和周边垃圾的清理以及果壳箱的清洗保洁;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发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市民投诉、新闻媒体、上级部门及领导评价曝光情况。
二、清扫保洁作业规范(一)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根据道路所在区域,道路功能定位,车辆、行人流量,以及道路本身建设等级情况划分道路保洁等级,将道路保洁分为单保和双保两种方式。
(二)作业时间规定双保洁路段坚持“二清扫、全天保洁”作业制度,即:(冬春季早上4:30至7:00)、夏秋季4:00至6:30完成第一次大普扫,下午13:00至15:00前完成第二次大普扫,7:00至21:00为保洁时间;单保洁路段坚持“一清扫、全天保洁”作业制度,即:(早上6:00至8:00完成第一次大扫后转入保洁,直至下午6:00止。
大扫时用大扫把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井口、树眼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
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用小扫把、保洁箱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
清扫保洁过程中,遇有人乱扔垃圾、乱吐痰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报告执法监察人员酌情进行处罚。
(三)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1、道路整体清洁,无集片垃圾、污渍、积水;2、道路边角部分清洁,无积存垃圾;3、道路清扫作业必须在6:30或7:00前完成,道路清扫结束后开始道路保洁作业。
落叶季节,应进行一次道路冲、洒水作业;4、路面、雨水口、公交站台、树兜垫板、黄带、斑马线等露出本色,道路雨水口无污物积水积尘;5、清扫保洁时垃圾随扫随清,不往道路雨水口扫,不往绿化带中倒垃圾;6、落叶季节清扫落叶及时清运;7、清扫保洁人员上岗作业,工作服装着整齐,注意避让过往车辆,礼貌待人,作业时不得捡拾废品卖;8、清扫人员应规定时间上岗,双保洁路段保证面对面交接班;9、雨天应带好雨具,先把雨水口污物清理,再清扫保洁,停雨后将雨水推净;10、保洁作业时间,路面垃圾砂砾等污物滞留不超过15分钟;11、清扫保洁人员上岗,板车、铲、保洁箱、扫把等作业工具应配带齐全,使用完好;按规定停放。
扫马路保洁工作制度
扫马路保洁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扫马路保洁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扫马路保洁工作,提高保洁质量,确保城市道路整洁卫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城市道路的扫马路保洁工作,包括大街小巷、繁华商业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区域的道路清扫和保洁。
三、工作原则1. 遵循环保、节能、高效、低尘的原则,采用科学的清扫保洁方法。
2. 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确保保洁工作质量。
3. 注重保洁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保洁工作效率。
4.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保洁工作。
四、工作内容1. 道路清扫(1)实行定时、定人、定路段的清扫制度,确保道路清扫保洁全覆盖。
(2)采用机械清扫与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清扫效率。
(3)针对不同季节和天气条件,调整清扫频率和作业时间。
(4)清扫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2. 垃圾收集(1)合理设置垃圾桶(箱)、垃圾收集点,方便市民投放垃圾。
(2)实行分类收集,提高垃圾资源利用率。
(3)及时清运垃圾,减少垃圾堆积,防止污染环境。
(4)定期对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3. 道路保洁(1)定期对道路路面、人行道、绿化带等进行清洗,保持道路整洁。
(2)及时清除道路上的痰迹、粪便等污染物,防止传播疾病。
(3)加强对道路附属设施的保洁,如公交车站、交通信号灯等。
(4)及时清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确保道路畅通。
4. 雨雪天气保洁(1)提前做好雨雪天气的保洁准备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2)雨雪天气时,增加清扫频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3)采取防滑措施,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五、工作制度1. 责任制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保洁人员的责任,实行责任制考核。
2. 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培训制度: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洁技能。
4. 考核制度:对保洁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奖惩分明。
道路清扫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道路清扫日常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道路清洁、美观,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行车顺畅,规范道路清扫工作,提高道路清扫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道路清扫工作。
第三条道路清扫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依法行使职责,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四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工作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尊重市民,保护环境。
第五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清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六条道路清扫工作主要包括对市政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扫、保洁工作,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第七条道路清扫工作应当按照清扫计划和任务分工,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确保每天清扫到位。
第八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应当对路面、人行道、草坪等进行清扫,清理垃圾、落叶、杂草等杂物。
第九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确保市民出行的安全和畅通。
第十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应当保持清洁卫生,穿戴工作服,佩戴好工作证,文明待人,做到礼貌周到。
第十一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清扫记录,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三条道路清扫工作要按照标准、规范开展,不得私自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十四条道路清扫工作要按照清扫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每项工作都到位。
第十五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为市民提供帮助,解决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十六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
第十七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禁迟到早退,缺岗漠视,违规违纪。
第十八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要加强团队合作,协调配合,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考核细则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考核细则一、总则二、工作内容1.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要定期进行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包括清扫道路积尘、清除落叶、清除杂物等,并保持道路的清洁。
2.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要经常保持道路设施的清洁,包括清洁垃圾箱、清洁公共设施、清理污染等,并及时上报修理。
3.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要定时清理道路路沟、下水道,保持道路排水畅通。
4.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要参与城市环境保洁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考核指标1.工作责任心:评估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履行职责的认真程度,包括每天的工作安排、执行情况、进度等。
2.工作效率:评估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工作的效率,包括清扫面积、清扫次数、清扫效果等。
3.清洁质量:评估道路清扫保洁人员的清洁工作质量,包括清洁程度、无垃圾积存、设施清洁等。
4.环境卫生宣传:评估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参与城市环境保洁宣传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考核方法1.抽查考核: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抽查,评估道路清扫保洁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效率和清洁质量。
2.人员评估:由上级主管部门对道路清扫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工作记录、工作质量评估等。
3.现场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对道路清扫保洁人员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评估清洁质量、工作效率等。
五、考核结果1.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表示,满分为100分。
2.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需改进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90分,合格70-89分,需改进50-69分,不合格≤49分。
3.不合格的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应进行追究责任、教育培训等措施。
六、奖惩措施1.优秀的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可以获得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2.不合格的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将受到处罚,包括警告、扣除奖金等。
七、附则1.本考核细则自实施之日起试行。
2.本考核细则的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
3.本考核细则的修改和补充需经过主管部门审批。
街路清扫作业管理制度
街路清扫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城市环境的整洁,提升市民居住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街路清扫作业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内所有街路、马路、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作业管理。
三、管理要求1、清扫作业的时间(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天的清扫时间,确保每个区域都能及时进行清扫。
(2)对于重要路段和人流量大的区域,可以增加清扫次数。
2、清扫作业的人员(1)清扫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清扫作业的技术要求。
(2)每个清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并按照规定的工作服装和工具进行清扫作业。
3、清扫作业的工具(1)清扫作业所需的工具包括扫帚、扫把、垃圾袋等,保证工具的完好性和清洁度。
(2)对于特殊的清扫作业,需要使用相应的清扫机械设备。
4、清扫作业的内容(1)清扫作业包括扫地、铲除垃圾、清理污水等,确保街路整洁。
(2)清扫作业人员应该做到认真细致,不能马虎,保证清扫效果。
5、清扫作业的责任(1)各区域的清扫作业由相关部门统一负责,将清扫作业划分到具体的清扫小组。
(2)清扫小组负责人要对清扫作业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上报告问题。
6、清扫作业的监督(1)相关部门应对清扫作业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市民可以通过举报电话或者网上平台对清扫作业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问题。
7、清扫作业的奖惩(1)对于表现突出的清扫小组和个人,给予奖励,鼓励其继续发扬优秀品质。
(2)对于违反规定的清扫作业人员,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开除。
四、附则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对于本制度中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补充规定。
以上为街路清扫作业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清扫作业人员遵守此制度,共同努力,保证城市环境整洁,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1
道路清扫质量考核标准
1、清扫工应服从项目部的领导,听从安排,否则,每次扣清扫工20
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或辞退。
2、清扫工要按时上下班(依照内部规定时间),否则罚清扫工5元
3、清扫工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保持衣帽整洁,否则罚清扫工或保
洁工5元。
4、清扫工上班期间不准脱岗、串岗、聚众闲谈,否则每人次罚清扫工
5元。
5、清扫工不按时清扫保洁(依照内部规定时间)或清扫不彻底,每人
次罚清扫工或保洁工5元。
6、防护栏至公路间或者排水沟至公路间的草高过15厘米发现一处罚
10元。
7、检查时发现清扫的垃圾未处理,每堆罚清扫工5元。
8、管理范围内的路标、防护栏不干净,每处罚清扫工或保洁工5元。
9、人、畜粪便一处未及时打扫,罚清扫工5元。
10、管理范围内有垃圾死角,每处罚清扫工5元。
11、路面有明显淤泥,沙石、杂物每处罚清扫工5元。
12、妥善保管工具,如果工具丢失或因使用不当损坏者照价赔偿。
13、月扣款50元以上、周检查连续不合格3次、连续3个月扣款的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道路清洁工规章制度
道路清洁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清洁工作,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确保市民出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道路清洁工是城市环境卫生保洁的重要力量,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三条道路清洁工岗位工作涉及环卫车辆、清扫设备等物资,必须合理使用,做到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
第四条道路清洁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杜绝疾病传播。
第五条道路清洁工必须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工作流程,掌握操作技能,做到熟练作业,确保工作质量。
第六条道路清洁工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做到文明驾驶,杜绝事故发生。
第七条道路清洁工必须认真对待工作,服从管理,维护环境卫生,为市民提供清洁整洁的城市环境。
第八条道路清洁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中午休息1小时,严禁擅自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领导报备。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道路清洁工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清扫道路、清理垃圾、清洗公共设施、保洁机具维护等工作。
第十条道路清洁工必须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包括扫地、洒水、清理垃圾等,保持道路整洁干净。
第十一条道路清洁工必须定期清理道路两侧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保持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道路清洁工必须定期清洗公共设施,包括广告牌、树木、花坛等,保持设施清洁整洁。
第十三条道路清洁工必须定期对保洁机具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洗、润滑、调整等,确保机具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道路清洁工在工作中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协助解决,保障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道路清洁工需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道路清洁工必须遵守工作时间,不能随意迟到早退,中途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领导请假。
第十七条道路清洁工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私自变更工作流程,不得擅自决定工作安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道路清洁工在工作中需认真仔细,勤奋努力,不得间接工作,不得偷懒耍滑,不得敷衍塞责,确保工作质量。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作业规范及要求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作业规范及要求(一)作业规范要求1、道路清扫保洁的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符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委关于杭州城区整洁度检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77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杭城管委〔2013〕103号)、《关于调整市区道路、公厕分类管理经费定额的通知》(杭城管委[2013]211号、杭财建[2013]970号)有关规定执行。
2、道路清扫采用机扫与人工相结合方式,机扫为主,人工为辅。
快、慢车道实行机扫,每日不少于3遍,夏季每日不少于4遍。
洒水三类每日道路4次,夏季每日均6次。
清洗三类每周道路1次。
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
5-10月每日上午6:30前完成普扫,其他月份每日上午7:00前完成普扫。
普扫时将岔道喇叭口清扫向外延伸5米,道路垃圾不反扫、漏扫,垃圾不扫入窖井、喇叭口、绿地等。
普扫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做好巡回保洁工作。
严格执行道路洒水降尘、路面冲洗(全路段)管理指标,发生严重污染时第一时间冲洗。
3、沿街道路两侧店家生活垃圾(包括垃圾桶)做到不少于一日二次上门处理,并做到即满即清;保持果壳箱的整洁完好,做到一日二清二擦洗,无积存垃圾,无明显污迹,外观无残标。
4、清扫垃圾采用专门车辆现场收集,不焚烧垃圾、树叶等。
专用车辆整洁无破损、满溢,车厢无吊挂现象,密闭运输,不停放在消防栓、公交车站旁,停放离人行道侧石不超过20厘米,作业完毕后将工具清理干净,停放在规定地点。
5、道路沿线责任区范围内的“牛皮癣”及时清除,责任区范围内偷倒垃圾、废土及时清除。
6、保洁质量应达到路面、人行道“五无”、“五净”。
即“五无”:道路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五净”: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及交通隔离栏(墩)、路灯杆和交通信号杆(2.2米以下部分)干净。
7、遇有重大活动或抗台防汛、抗雪防冻等突发事件,无条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保障工作,服从招标单位的统一指挥启动城市管理保障应急机制,人员及时到位,并根据应急命令决定早到和离岗。
清扫保洁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和控制措施、手段、方法
清扫保洁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和控制措施、手段、方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不仅反映了城市的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还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以及“智慧城市”的必要条件。
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我们将继续加强道路的管理,确保道路日常保洁管理指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保证清扫保洁质量。
为了更好地确保项目保洁作业质量,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特制定了《项目作业人员岗位职责》、《项目管理员综合考核办法》、《项目作业人员综合考核办法》等文件,以此增强质量管理力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思想保证措施、组织保证措施、作业流程保证措施、现场督查保证措施和经济保证措施等方面的落实,以确保环卫清扫保洁作业项目质量管理的顺利实施。
思想是行为的指南,因此要搞好环卫作业工作,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我们将无条件地接受政府、环卫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同时,加强政治时事研究和国家方针、政策领会,加强对全体环卫员工质量意识的培训和职业道德培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崇高思想品质。
我们将以国家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剧及《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及检查考评办法》为依据,通过“目标管理、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基本方法和手段,竭尽全力在预算的项目包干价、质量目标范围内确保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工作完全达到符合《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及检查考评办法》的要求规定,并力争在环卫行业中做出榜样。
环卫工作的作业点广泛,工作人员分散,且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保证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是实现环卫工作质量目标的前提。
必须严格按照环卫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防范未然。
为了实现环卫工作目标,组织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和方法。
我们公司高度重视本项目的质量工作,将会集中总公司最优势的人力管理资源,建立一支品质优秀、作风正派、团结务实、遵纪守法、勇于创新的领导班子,形成一支业务熟练、吃苦耐劳、坚持标准、突出质量、组织观念强、人员稳定的环卫工作团队。
道路保洁作业标准管理措施及考核办法设计方案
道路保洁作业标准管理措施及考核办法设计方案第一章基础组织方案一、管理目标在单位内部现行的业务质量管理网路基础上,将先锋街道境内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要求作为我们工作中的重点,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完善管理方法、增强考核力度等手段来提高该项目的保洁管理水平,积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确保达到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保洁标准和管理要求,使群众满意、领导满意。
二、管理构架(一)机构配备图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公司总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制度安排、资本运作、投资分析、品牌策划、组织流程再造、管理机构与体系策划,负责公司决策、管理、经济等方面;负责公司总体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及其方法的策划等。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项目对外协调和人、财、物的调动,组织实施各项保洁预案、安全生产预案。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项目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做好选人、用人、育人、考核、留人等工作:维持公司各项目人员的正常供给,后备管理、技术人员等的选拔、培养。
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激励管理;负责劳资纠纷、劳动保护及劳动统计:负责员工的考核与评价实施的策划及跟踪;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预算、核算及目标实施;负责公司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负责对公司、各项目资金正常运行秩序的管理、监控及登账核账汇账等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外联系与沟通。
品质保证部:拟定本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付诸与实施;定期工作进行质量检查与报告;拟定服务质量信息,严格执行服务质量信息的抽样检查,监督协调工作。
对检查不合格的,应开出处罚单。
后勤保障部:配合各项目管理办公室采购保洁工具、办公用品、车辆维修等,保障项目的各种物质及时补充。
保洁作业班组:负责组织日常的保洁作业和作业质量检查。
保洁人员:负责保洁作业。
(三)项目负责人及从业经验至今从事物业管理。
一直任广厦物业有限公司物服处主任、项目经理等职。
▲单位证明见项目经理简历表三、管理制度(一)激励、监督、自我约束、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我公司在现行的管理机制基础上按照《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关于《盐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要求》、《盐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
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措施
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措施一、协调内外关系协调好保洁人员同主管部门的关系,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协调好保洁人员同商家、社会居民、旅游之间的关系,着重培养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协调好保洁人员之间的关系,减少内部矛盾,树立整体意识,营造努力向上的工作气氛。
二、实行按劳分配管理上实行按劳动分配为宗旨的“五定义奖”管理办法,即:定标准、定质量、定任务、定消耗,实行绩效挂钩工资奖。
努力营造收入靠努力的良好气氛,充分调动保洁员的劳动积极性。
三、作业现场管理为加强各作业现场有效管理,实施现场检查和跟踪清扫保洁工作目标的落实,及时纠正不合格服务,保障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顺利进行,其具体内容如下:1、根据作业点清扫工作的总体范围和程序细则,制订清扫保洁工作计划表,详细列明各项保洁清扫项目及时间安排。
依据清扫保洁工作计划表,编排人员岗位,落实岗位责任制。
2、清扫保洁的岗位需要根据岗位的范围、工作项目、卫生标准,按岗位“五定”的要求实施(定员、定岗、定量、定时、定标准)。
3、各清扫保洁作业必须按各项清扫保洁工作程序的要求,按卫生标准完成清扫保洁工作。
4、道路清扫保洁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规范作业,并落实安全作业管理措施,做到安全、文明作业。
5、确保清扫保洁的质量和工作效率,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要求填写《人员作业情况登记本》《日常检查情况登记本》《信访处理登记本》等,完善管理制度。
6、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爱护道路范围内公共设施设备。
7、在节假日期间,应根据各路段情况适当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工人。
四、完善作业要求以下是本公司在本项目道路保洁服务项目上实行的内部作业要求。
1、按要求实行每天16小时全天保洁和二次清扫保洁制度。
2、实行每周管理例会、每日作业例会、交换班记录等制度。
3、保洁作业人员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督查人员的督查和现场指挥,严禁谩骂、殴打督查人员。
4、保洁作业人员编排合理,保洁作业时文明作业,礼貌待人,着装统一,无断岗、串岗、聚堆闲聊等现象。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一、作业时间普扫时间:主次干道夏秋季6:30前结束,春冬季为7:前结束;城中村街巷7:前结束。
保洁时间:主次干道为8:-21:;城中村街巷为8:-17:;重点路段(区域)8:-22:.二、作业范围道路作业范围:道路两侧从墙根至墙根全方位清扫保洁,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商业特色街和广场、交通隔离带、以及沿路设置的废物箱等相关公共设施,绿化地(带)、小公园除外.城中村作业范围:村居内所有开放式公共部分的街巷道路、房前屋后场所,封闭居民区、院落及单位自扫区域除外。
三、作业标准质量标准:路见本色、不花扫、不漏段。
做到“六无”、“四净”、“二少”,即无果皮纸屑、无泼撒污物、无人畜粪便、无垃圾堆、无砖瓦碎石、无淤积污泥;路面净、沟眼净、绿化带树坑净、墙根净;灰尘少、树叶少。
四、作业流程(一)清扫作业流程1、机具准备:竹扫帚、小笞帚(带叶竹扫帚)、铁锹、铁簸萁、收集车,提前到岗,规范穿戴标志服,做好清扫准备工作。
2、清扫流程:道路清扫首先安排机扫车对车行道进行机扫作业,再按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分别由人员一扫帚压一扫帚,平推清扫;先捡拾粗扫、后精扫,边清扫、边打堆(距窨井盖1米以上处打堆);清扫结束用扫帚刷沟,清理沟眼;然后收集转运;最后做好进入保洁时段准备。
3、操作方法:起风时顺风扫;人流量大时轻轻扫;树坑缝隙部位用扫帚尖反着扫;路面破损严重、破坏性大部位反复扫。
(二)保洁作业流程1、机具准备:小扫帚、撮箕、保洁车辆、拾捡器,提前到岗,规范穿戴标志服,做好保洁准备工作。
2、保洁流程:人员布点保洁:按保洁区域保洁人员各自负责所辖区域,结合地域实际,对非机动车道、学校、车站等重点部位加大布点密度;要求来回流动捡拾保洁。
流动巡回保洁:按照破坏性程度和高峰时间段,每条路、每个区域均要配备、安排三轮车流动巡回保洁员,加大保洁频率;3、操作方法:日常保洁一般时间段以人行道为主,兼顾其他道路和垃圾容器周边等部位;流动保洁时应顺行;快车道保洁应徒步逆行收捡。
环卫处环卫作业规范和考核规范
为加强湖州市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提高作业水平,逐步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特根据环卫各项作业的特点,制订本作业规范和考核规范。
一、道路清扫和市河打捞保洁作业(一)作业时间1、人工清扫保洁作业(1) 20 小时保洁道路每天凌晨3 时30 分开始首遍普扫,6 时30 分前必须结束,然后将采集的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7 时前开始巡回保洁,直至晚上23 :30 时结束(夏秋季节晚上保洁延长至21 时30 分,遇有特殊情况时,晚上保洁延长至23 时)。
(2) 14 小时保洁道路每天凌晨4 时开始首遍普扫,6 时30 分前必须结束,然后将采集的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7 时前开始巡回保洁,直至傍晚18 时30 分结束。
2 、机械化清扫作业和道路洒水、冲洗作业。
(1)机械化清扫作业应按规定时间、班次、准时出车,并按指定的路线、范围进行机扫作业。
(2)道路洒水作业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出车,一、二级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1 次,当气温低于3℃时,暂停洒水。
(3)道路路面冲洗作业,普通每天21 时以后进行,主要道路每周不少于3 次,次要道路每周不少于2 次。
3、果壳箱保洁作业沿街果壳箱每天二次清除垃圾,清洗箱体。
第一次必须的清晨6 时30 分前结束,第二次必须在下午1 时30 前结束,并将采集运送至指定位置。
4、市河保洁打捞作业市河打捞每天凌晨4 时30 分开始巡回作业,直至晚上20 时结束。
第一班必须有二条船作业,上午8 时结束后,第二班、第三班由一条船进行巡回作业,确保市河整洁。
(二)质量标准道路保洁作业应达到“五无五净”标准,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痰迹烟蒂、无积泥积水、无堆积垃圾;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沟眼畅通干净、果壳箱整齐完好干净,路见本色。
(三)工作要求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必须身穿反光服准时上岗作业,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串岗,不在岗与人闲聊(不超过 5 分钟),对分工负责的地段要严格按规定的班次和要求作业,交岔道口各延伸清扫保洁2 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考核制度及措施作业总则1、以人为本,凝聚队伍,通过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实行垃圾清运管理定点定人定时间的运作思路,使垃圾清理工作实现项目管理精细化、管理区域责任化,管理制度整体化。
2、加强垃圾清运作业力度。
垃圾清理清运每天加强清运力度,增加道路巡回清运的频率,实现全方位、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垃圾清运工作,达到无盲区、无死角,时刻保持干净、整洁的效果。
3、完善快速清运反馈机制。
在原有清运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快速垃圾清运队伍,管理人员配备对讲机,手机24小时开通,形成一个快速清运反馈链。
只要发现路面污染,都能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提高整体机动能力,减少废弃物的滞留时间。
(一)作业细则为保证公司项目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做到上通下达、指令畅通,横向沟通协调的目的,特制定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净、绿、亮、美”为目标,加强垃圾清运队伍建设,规范垃圾清理清运标准,促进清扫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管理运作原则:统一决策、分层管理、有效控制。
3、指挥原则:3.1 服从原则:下级对上级的命令若有异议,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若不能取得统一意见,应首先服从,事后申诉,不得拒绝执行或阳奉阴违,消极怠工。
3.2 一个上级原则:每个下级只有一个上级。
清运项目人员对班组长负责;班组长对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对公司负责;公司对业主负责。
上级对每个直接领导的下级有培养和指导义务。
3.3 逐级管理原则:指令的发布逐级下达,减少越级指挥。
4、考核与奖惩原则:对照制度以及清运目标、指标、量化考核,实事求是、奖优罚劣。
5、机构岗位设置原则5.1 机构设置原则: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适应需要、科学设置、高效运行。
5.2 岗位设置原则:按需设岗、以岗设人、精干高效。
6、现场管理员每日不低于三次在服务范围内进行巡查,对员工作业进行监督和指导,重大问题需及时反馈于项目经理和甲方单位。
7、规范作业,制定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规作业,并在工作时间穿反光背心、反光帽,保证安全作业。
(二)设施管理制度1、严格落实作业设备清运和管理功效,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做到果屑箱、垃圾筒完好率达99%。
果屑箱、垃圾筒无积存垃圾、日产日清、外表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溢现象、外无暴露垃圾。
2、不将清运清扫垃圾倒入果屑箱内,以免果屑箱满溢。
果屑箱、垃圾筒,派专人定期清洗,及时处理果屑箱歪斜,油漆剥落等问题,保持外观干净整洁。
3、平时巡查管理过程中,项目经理或项目管理员以及一线作业人员发现垃圾筒、果屑箱损坏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在30分钟内到达场地修复。
垃圾筒损坏开裂将采用软塑料补修法,免费修理,以延长使用寿命,又不影响外观,从而节省资金。
(三)保考核管理制度按月、年定期对项目人员进行考核,及时处理管理问题,优化管理水平,提高管理质量。
并相应表单信息的采集,多方位对员工的工作状况及进度进行考核,以保证工作质量的可控性。
具体信息参看如下表单:一、月度工作情况记录表注:本表于次月2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交办公室二、员工月度考核表部门:职位:姓名:三、员工年度考核表部门:职位:姓名:员工责任考核本项目制定经济责任制的内部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出勤情况、清运质量、机具设备使用情况、安全生产四大块内容。
日常报表经班长、管理员审查,项目经理考评后存档。
每月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各作业小组、个人进行考核。
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班组、个人,及时进行教育、整改。
对考核中涌现的优秀员工、合理化建议、好人好事将给予通报表扬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单月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当月奖金;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者,重新进行职业培训,经培训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
(一)管理员考核实施办法考核:项目考勤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考勤20元,每日进行考核。
工作形象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考勤20元,每日进行考核。
工作纪律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考勤20元,每日进行考核。
考核细则,以谁当班谁负责为原则1、严格执行公司考核制度。
所属环卫作业人员的着装不整齐,巡回环卫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统一携带捡拾垃圾的手动钳、垃圾桶等作业工具,管理员未及时制止,记录上报的,扣1分。
2、责任区域内的道路、人行道,有积泥、油污,晴天积水未及时组织人员处理的,扣1分(特殊情况除外)。
3、根据考核要求,责任区内环卫作业人员未完成第一遍和第二遍普扫,没有及时汇报管理员的,扣1分。
4、责任区域内雨水井沟眼有杂物,树圈有垃圾、杂物,人行道板及各类井盖等处缝隙垃圾、杂物未及时发现并安排人员处理的,扣1分。
5、道路绿地(含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绿化带内检查不到位,有杂物、垃圾,且未安排人员及时处理的,扣1分。
6、交通隔离栏(墩)、路灯杆、交通信号灯杆(2.2米以下部分)有污垢、有积尘。
在巡查过程中未发现或未组织人员及时处理,扣1分。
7、路面的乱涂写招贴未及时组织人员清除或清理不彻底的,扣1分。
8、果屑箱、垃圾桶有大量积存垃圾。
果屑箱、垃圾桶底有污垢、垃圾满溢,暴露垃圾等现象,且未安排人员及时发现处理的,扣1分。
9、所属环卫作业人员存在脱岗、违纪等现象,发现违纪情况未做好记录和上报的,扣1分。
10、所属道路突发抛洒,未做好安全维护和处理工作且未及时上报抛洒信息的,扣1分。
11、未及时(发生事件10分钟内)汇报处理道路各类突发事件(如交通设施破损、市政设施破损、各类管网破漏、以及各类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事件等),扣1分。
12、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扣1分。
13、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至1个小时,扣3分并扣除当天迟到考勤。
14、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1-2个小时,扣3分并按旷工半天处理。
15、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3个小时,扣3分并按旷工1天处理。
16、未经项目经理同意、私自换班或找人顶班,扣1分。
17、未经项目经理同意,私自离岗,扣1分。
18、巡查期间与员工聊天、抽烟、睡觉、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迟滞工作等其中任一项,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
以上检查项目同类问题连续出现2次仍不引起重视,管理员调离岗位做班组长。
(二)项目班组长的考核办法考核:项目考勤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工资15元,每日进行考核。
工作形象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工资15元,每日进行考核。
工作纪律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工资15元,每日进行考核。
考核细则,以谁当班谁负责为原则1、工作所需的工具和物品未带齐全,包括、竹扫把、垃圾桶、夹子、腻刀和其它必备物品,造成工作无法开展的,扣1分。
2、工作期间着装不符,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证)且着装不整齐的,扣1分。
3、未及时做到对道路及街巷绿化带垃圾的清运工作,绿化带内有杂物、垃圾(滞留废弃物超过15分钟),扣1分。
4、未及时(发生事件10分钟内)上报并协助处理各类道路突发事件(道路各类突发抛洒,交通设施破损、市政设施破损、各类管网破漏、各类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事件),扣1分。
5、责任区域内的道路、人行道的各类垃圾、积泥、积尘、晴天积水,绿化带暴露垃圾、雨水井沟眼杂物,树圈垃圾、杂物,人行道板及各类井盖等处缝隙垃圾、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扣1分。
6、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扣1分。
7、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15-30分钟以内,扣2分。
8、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至1个小时,扣3分并扣除迟到的当天考勤。
9、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1-2个小时,扣3分并按旷工半天处理。
10、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3个小时,扣3分并按旷工1天处理。
11、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私自换班或找人顶班的,扣1分。
12、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私自离岗,扣1分。
13、作业期间做聊天、抽烟、睡觉、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迟滞工作等其中任一项,扣1分。
14、作业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查实后违纪事实存在,核准无误后不签字认可的,扣1分,情节严重退回公司处理。
以上检查项目连续出现2次仍不引起重视,班组长调离岗位做环卫作业人员。
(三)环卫作业人员的考核办法考核:项目考勤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考勤10元,每日进行考核。
工作形象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考勤10元,每日进行考核。
工作纪律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考勤10元,每日进行考核。
考核细则,以谁当班谁负责为原则1、作业所需的工具和物品未带齐全,包括、竹扫把、垃圾桶、夹子、腻刀和其它必备物品,造成工作无法开展的,扣1分。
2、工作期间着装不符,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证)且着装不整齐的,扣1分。
3、上班后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的(5-10月每日上午6:30前完成普扫,其他月份每日上午7:00前完成普扫),扣4分。
4、责任区域内的道路、街巷、人行道的各类垃圾、积泥、积尘、晴天积水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的,扣1分。
5、责任区域内的绿化带暴露垃圾、雨水井沟眼杂物,树圈垃圾、杂物,人行道板及各类井盖等处缝隙垃圾、杂物未在按规定时间完成处理的,扣1分。
6、责任片区内各类种油污、污渍未在按规定时间及时处理、汇报的,扣1分。
7、责任区域垃圾归堆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扣1分。
8、所属清运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未及时汇报、处理的,扣1分。
9、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扣1分。
10、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15-30分钟以内,扣2分。
11、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至1个小时,扣3分并扣除迟到的当天考勤。
1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1-2个小时,扣3分并按旷工半天处理。
1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3个小时,扣3分并按旷工1天处理。
1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私自换班或找人顶替的,扣1分。
15、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私自离岗,扣1分。
16、作业期间做聊天、抽烟、睡觉、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迟滞工作等其中任一项,扣1分。
17、作业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查实后违纪事实存在,核准无误后不签字认可的,扣3分,情节严重退回公司处理。
以上检查项目同类问题出现2次,经教育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
违纪严处发生以下违纪行为的个人将严肃处理:1、作业前、作业时有饮酒现象,立即停止作业,退回公司处理。
2、赌博、打架斗殴、煽动他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退回公司处理。
3、不服从公司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及调配,且态度蛮横、恶劣的,退回公司处理。
4、工作消极怠工,经劝诫后仍无悔改的,退回公司处理。
考核表1、管理人员考核表姓名:部门:岗位:考核日期:2、员工自我评价表考核人签字:被考核人签名:考核日期:3、员工每月工作考核表4、员工问题纠正与预防措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