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内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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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内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堂内部管理,增强业务透明度和业务监督,进一步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确保饮食安全卫生的前提下,以低成本、高质量的膳食服务好全体员工,增加员工满意度。

第三条食堂运营管理坚持以盈亏平衡为原则,确保职工膳食质量,亏损由矿行政进行补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太平煤矿食堂职工餐厅、东食堂及职工超市。

第二章采购管理

第五条采购方式。物资采购分为大宗物资月度定点集中采购和时令蔬鲜按计划零星采购两种方式。

(一)大宗物资月度集中定点采购。

1、由食堂、工会办公室、审计科、企业管理科共同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三家大宗物资供货单位,与其签订供货协议,进行比价定点采购。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2、食堂每月月底前编制采购计划,经审计科及分管领导审批后组织采购,分别向三家定点单位发布采购清单要求报价,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取价位低者进行分项采购。

3、针对消耗量大且品牌相对固定的单品须从厂商处直接合同采

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二)时令蔬鲜按计划零星采购。

每周五前食堂编制完成下周每日膳食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计划进行日常市场零星采购。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可根据需要进行计划调整。进行市场零星采购要货比三家,原则上做到质优价廉,矿审计科、工会办公室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跟踪采购,并做好采购价格统计。

第六条食堂、审计科、工会办公室、企业管理科每月至少共同进行一次市场调查,做好采购价格监督,审计科做好采购价格审计。

第七条采购完成后及时进行价格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三章库存管理

第八条验收。

(一)月度定点集中采购的大宗物资经食堂、审计科、工会办公室共同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供货方需提供有效的卫生安全检验合格证明,不合格的物资禁止入库,所供应物资出现一次不合格,取消其供货资格。

(二)时令蔬鲜每天由食堂安排专人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检验主要内容为食物的新鲜度,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对于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物品,检验人员有权现场监督处理。

第九条物资入库。物资入库要填写入库单,注明采购时间、采购地点、采购数量、采购单价等信息,经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主管科长签字后方可入库。

第十条物资发放。

1、各班组根据本班加工计划填报领料单,经班长签字后从仓库领取,仓库保管员根据膳食计划和领料单发放材料并编制出库单,仓库保管员和领料人员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2、职工超市根据销售库存进行物资补给,填报领料单签字后从仓库领取,仓库保管员和领料人在出库单上签字,超市工作人员做好领取物资验收核对。

3、食堂对其购买的炊事用具、设备类物资,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并建立使用台帐,矿审计部门结合实物每季度进行审计,并作为采购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库存盘点。仓库保管员会同财务、审计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库存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并作为采购审批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末由财务科、审计科、工会办公室和企业管理科共同对仓库、餐厅和超市收发存实际情况进行核实清查,并进行矿务公开,对帐实不符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安全防范。做好防鼠、防虫、防霉变及防盗工作,确保库存物资安全。及时过滤出过期或变质物品进行销毁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销售管理

第十三条餐厅销售。各班班长根据膳食计划进行膳食花样配制,食堂成本核算员根据花样材料消耗进行成本核算,确定售价。核算员要充分考虑成本投入进行价格拟定,以盈亏平衡为基本原则,经主管

科长签字同意后执行并及时进行公示。成本核算员做好每日收支统计,签字后交食堂专职会计。

第十四条职工超市。职工超市所售物品以平价销售为基本原则,以采购价格进行销售,确保物品物美价廉。各班做好本班销售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确保账实相符,并按时将当班销售收入和销售记录签字后交食堂专职会计。

第十五条小餐厅。根据矿长办公室所开具的招待单进行接待,严格按照人均标准进行膳食标准制定,科学合理配餐,成本核算员做好成本核算,确保标准符合规定要求,未经主管科长允许禁止提高标准。

第五章结算管理

第十六条月度定点集中采购的大宗物资,每月月底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根据采购预算进行货款支付。时令蔬鲜根据日采购计划,提前一天向财务科提报预算,财务科根据预算进行零星采购资金的预支。

第十七条月度定点集中采购的大宗物资,由供货方开具发票或销售凭证经采购员、主管科长、分管领导、审计科长、财务科长、矿长签字并附货物清单、入库验收单到财务科自行结算。

第十八条采购员根据日采购预算从财务预支现金进行时令蔬鲜市场采购,月末由采购员编制零星采购明细汇总表,后附采购清单、入库单、发票或销售凭证经主管科长、分管领导、审计科长、财务科长、矿长签字后按月度报销或冲账。

第十九条食堂设一名专职会计,负责食堂账务处理,业务上接受矿财务科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矿审计监督。食堂充卡收费人员每日

将充值现金经本科会计记账后交财务科专职出纳。每月盈余、充值现

金和矿拨付的中餐费、招待费共同作为食堂月度财务收入;亏损、采

购费用、设备维修费用和通勤费共同作为食堂月度财务支出。

第二十条食堂专职会计每月根据销售收入(刷卡信息,扣除通勤费)和投入支出(出库单)核算当月盈亏,经矿审计部门审核并经

分管矿长、矿长签字后交财务科专职出纳记账,并及时进行矿务公开。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物资采购价格及膳食成本及时进行公示,接受全矿职工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生活委员会设立职工意见箱,收集整理职工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向食堂反馈并提出落实意见;每月组织一次问卷调查,

对饭菜质量和服务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进行矿务公开。

第二十三条审计科、工会办公室、企业管理科联合矿生活委员会每月对膳食质量、膳食成本、招待标准及超市物品价格不定期进行

抽检,对于出现的不合理现象及时予以整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鲁泰太发【2009】16号文《太平煤矿食堂、卫生所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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