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用他人名义买地的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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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建议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建议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建议一、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首先,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其次,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再次,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最后,如果银行最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在这些情况下,出资人很难得到房屋,而可能只有要求返还房价款、违约金,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产。

而且,即使登记产权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登记产权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

二、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问题在借名买房的背后,实际出资人会与登记购房人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保证自己能够取得所购买的房屋,该合同的有效性对实际出资人是否能够取得房屋或者最大化的保护自身的利益至关重要。

对于双方在幕后签订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需要具体分析。

1.借名购房一般的商品房,该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

意思自治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人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委托代理方面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当然包括代理买卖房屋。

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的借名买房合同合法有效,应具有法律效力。

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合同效力对于该类合同的效力,我国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认识,有的法院认为该类合同为无效合同,理由是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实际出资人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中关于违反法律规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合同情形,其签订合同的标的是买卖某种特定的购房资格,而非房屋本身,应当认定为无效。

而有的则认为,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而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法律,亦不属于法规,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该类合同不应判归无效,合同双方如果能够按照规定补缴税收,合同仍应属有效。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合同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合同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合同篇一: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协议书协议书甲方夫妻:丈夫: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妻子: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乙方夫妻:丈夫: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妻子: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甲方借用乙方名义购买广东省佛山市XX区XXXX楼盘XX栋XX房号商品房一套。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购买上述房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购买房屋、付款手续、办理房产登记等相关事宜进行确认,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第一条、甲方是购买上述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以乙方名义购买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房屋由甲方出资以乙方的名义购买,在购房过程中所有手续均应在甲方意愿下以乙方名义进行。

乙方应无条件听从甲方指示,不得违背甲方意愿,积极无偿配合。

购房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在房过程中产生获取得的定金或订金的收据或发票、购房款发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的凭证、《房屋产权证》、等一切相关文件、票据均应由乙方交给甲方保管。

第四条、购房首付款由甲方直接付款或以乙方的名义向上述房屋开发商支付,后期款项以按揭形式付款至与房屋关联的银行所指定的账户中,按揭供款由甲方定期汇入乙方与房屋关联的银行签订的按揭供款指定的账户中,乙方不得将该款项挪作他用,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每期按揭供款的还款情况进行确认,如有必要,每期还款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房款、按揭还款的收条或凭证,还款凭证均由甲方保管。

若因甲方原因拖延支付按揭供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在房屋产权证办好后乙方应按甲方意愿及时交付给甲方。

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一个月内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产权过户手续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办理过户,如果是由于乙方原因拖延过户,由乙方承担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法律效力及权属-最高法院指导案例

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法律效力及权属-最高法院指导案例
【评析】
一、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协议的 效力问题
现实生活中,因种种原因,借用 他人名义购买房屋的情况并不罕见。 其基本运作模式是:实际出资人与名 义购房人签订协议,约定由实际出资 人支付全部购房款项,以名义购房人 的名义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名 义购房人需亲自出面办理签订合同的 有关手续),将房屋先落户至名义购 房人名下,同时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实 际出资人所有,待具备过户条件时, 名义购房人需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 移登记,将房屋过户至实际出资人名 下。
036
案例 指引
文/高 治(再审审判长)
案例
04.2015
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法律效力及权属
【裁判要旨】 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协议在当事人之间具有约 束力,在房屋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后,名义购房人应配合实际出资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借名购房行为应遵循登记 生效主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借名购房协议中关于房屋所有权属于实际出资人的约定仅有债权效力,不具有 物权效力。实际出资人仅对名义购房人享有要求后者配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债权,并不对借名购买的房屋直接 享有物权。
案例
04.2015
案例 指引
039
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在房屋具备 上市交易条件后,名义购房人应配合 实际出资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于 在再审裁判理由中就该问题已作了较 详细的阐述,故在此不再重复论证。
要特别注意的是,民事活动是 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应该结 合案件实际情况作个别的、具体的判 断。本案认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协 议有效,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因为原 告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是用于自住 (原告除讼争房别无其他住房),而 非用于投资或投机,因此本案的情 形与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规范目的 (居者有其屋)不存在明显背离。相 反,如果是炒房客借用他人名义购买 甚至囤积经济适用房的,则出于维护 公共利益的考量,应认定借名购房协 议无效。

以他人名义买房的协议5篇

以他人名义买房的协议5篇

以他人名义买房的协议5篇篇1甲方(购房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义购房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出于某种原因需要借助乙方的名义购买房产,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通过乙方名义购买房产,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进行房产购置行为。

乙方确认,本次购房的所有资金由甲方提供,乙方仅作为名义上的购房人。

二、房产情况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购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登记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权责条款1. 甲方有权对该房产进行使用、出租、售卖等处置,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必要的操作。

2. 该房产的所有权益归属于甲方,与乙方无关。

乙方不得对该房产主张任何权利。

3. 甲方负责支付所有与购房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款、税费、中介费、维修费等。

4. 乙方应保证甲方的权益不受侵害,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权益受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条款1.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购房失败或产生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 若因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

3. 乙方应保证自身征信良好,若因乙方征信问题影响购房,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以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敏感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以他人名义买房的协议5篇

以他人名义买房的协议5篇

以他人名义买房的协议5篇第1篇示例:协议书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住址)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住址)鉴于甲方欲以乙方的名义购买房屋,并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一、房屋购买方式1. 甲方自愿以乙方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形式、地点及价格等相关事宜由甲方自行负责协商并决定。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购买的房屋,并在购买成功后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至乙方名下。

二、房屋产权及权益1. 房屋产权证书及相关权益证明等文件将按照乙方的名义进行办理和登记,甲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乙方对房屋的合法权益。

2. 乙方在购买房屋后将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自行支配和处置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出售等。

三、相关费用承担1. 房屋购买及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款项、税费、过户费等。

2. 乙方在购买成功后,须自行承担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并依法纳税、缴纳相关费用。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乙双方应保持良好沟通,如有任何问题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2. 在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办理房屋相关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购房事宜的顺利进行。

3. 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五、协议有效期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有效期为(起止日期)。

2. 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有继续合作的需要,双方可重新协商签订协议。

六、违约责任1. 若一方未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七、协议终止1. 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协议,除非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或者协议有效期到期。

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依法处理房屋产权及相关事宜,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八、协议附件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涉及的相关文件及附件,以附件形式附加于本协议之中。

2019年3月西南大学网络教育3月大作业答案-1150物权法

2019年3月西南大学网络教育3月大作业答案-1150物权法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类别:网教专业:法学 2019年3月课程名称【编号】:《物权法》【1150】 A 卷大作业满分:100 分一、简述题(共5小题,任选3题作答:8分/题,共24分,多选不计分)1、简述物的概念及特征。

物是指自然人身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并且能够被人力所控制、支配的物质实体。

如房屋、机器等。

民法上的物是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即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其具有以下特征:存在于人的身体之外、占有一定空间并具有一定形体、能够为人力所实际控制、能够满足人们的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

2、简述物权的特点。

1、物权是对世权。

2、物权是支配权。

3、物权是绝对权。

4、物权是以物为客体的权利3、简要说明物权的优先效力。

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也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主要含义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冲突的权利并存时,效力强的权利排斥效力弱的权利的实现。

这种效力的强弱既体现在物权与债权之间,也体现在物权与物权之间。

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方面:(1)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例如,享有担保物权的人较之普通债权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当然,法律和司法实践也赋予某些债的关系具有优先效力。

如已出租的私有房屋由出租人出卖时,承租人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但这种优先效力不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所以不具有优先于物权的效力。

如甲、乙、丙三人将其共有的房屋出租给丁,以后三人协商同意将房屋出卖,在出卖给何人时发生了争议。

甲、乙要将房屋出卖给戊,丙根据其物权主张优先购买权,丁则根据其债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房屋应出卖于丙。

(2)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

即物权相互间也有优先效力的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同一物之上设立多个物权,例如为担保同一债权而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性质相同的担保物权,此时应当根据设立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物权的优先效力。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协议书范本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协议书范本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注:本示例仅供参考,实际合同签订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3.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进行出租、出售、设定抵押等行为。
第四条协议的履行及违约责任
4.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费用。如甲方逾期支付,应按照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协助甲方完成购房手续。如乙方未履行协助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__________元。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拟购买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1.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购房款、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并承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借用名义购买房屋的协议
2.1甲方同意借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该房屋,并保证在购房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身份证件、资料等。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除非依法应当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供本协议外,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状况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协议书范本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协议书
甲方(借用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89]国土[籍]字第73号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89]国土[籍]字第73号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89年7月5日<1989>国土<籍>字第73号)现将《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函告我局地籍司。

附: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土地登记中妥善处理土地权属问题,根据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各地处理土地权属问题的经验,提出如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意见:(一)国家土地所有权一、城市市区的土地和土地改革时未分配给农民、没有给农民发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荒山、荒地、滩涂等属于国家所有。

二、国家建设征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三、国有土地经开发利用,其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变,依法开发利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

四、国有铁路、公路、电力、通讯、水利工程等设施用地属于国家所有。

五、国家征用土地后剩余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其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之后,归国家所有。

六、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将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出售给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其用地属于国家所有。

城镇及市郊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以外的农民集体或个人,其所售房屋占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七、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发布之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乡(镇)、村企事业单位租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凡能恢复耕种的,应退还农民集体耕种,所有权仍属于原农民集体;凡已建有永久性建筑物的,由用地单位按占地时的规定,补办征地手续,土地归国家所有。

借名买房案例: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否有效?

借名买房案例: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否有效?

借名买房案例:借⽤他⼈名义购买经济适⽤房是否有效?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134********),专业代理⼆⼿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

从业⼗⼆余年,带领专业房产团队,办理了⼤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在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保护当事⼈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 ⼀、基本案情 1、原告诉称 2015年7⽉,张某诉称,张某与付某系中学同学,付某⽆购买北京市经济适⽤房住房资格。

2006年11⽉份,付某以张某的名义购买了北京市朝阳区808号房屋。

现房屋于2011年11⽉8⽇登记在张某名下。

张某于2014年3⽉份开始偿还贷款。

时⾄今⽇,付某依然没有购买北京市经济适⽤房住房资格。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之规定,《北京市经济适⽤住房管理办法》(试⾏)第⼆条、第五条(⼀),《北京市⾼级⼈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指导意见(试⾏)》的第⼗六条之规定,付某借⽤张某购买经济适⽤住房的资格进⾏购房的⾏为违反了我国法律、⾏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北京市关于购买经济适⽤住房的政策性规定,其⾏为应属⽆效,同时也侵害了⽊应⼭张某享有的合法权益。

故张某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请求法院判令:1.确认付某借⽤张某购买经济适⽤住房资格的借名买房合同⽆效;2.确认张某系房屋的所有权⼈。

2、被告辩称并反诉 付某辩称:不同意张某的诉讼请求。

第⼀,本案案由应是借名买房合同纠纷,相关判决书已经对该问题进⾏明确,只有双⽅借名买房关系解决后,才能对以后相应问题进⾏处理,本案案由应为借名买房合同纠纷,由此本案中张某的第⼆项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持,因为合同纠纷在没有解决前不能处理产权的问题。

第⼆,张某陈述的相应事实付某不认可,不符合事实的本来⾯⽬。

借名买房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借名买房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借名买房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借名买房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借名买房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借名买房是否有效,主要看借名人(实际购买人)和出名人(房屋登记人)之间是否有借名协议,这主要是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规定,如果借名人和出名人在房屋购买以前签订了房屋借名协议,将房屋的权属约定清楚的,应该认定借名行为有效,房屋的实际权属归借名人。

同时,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

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但是,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借名购房相关法律风险提示1、借他人之名购买房屋,如系规避法律禁止性规定,有可能导致最终合同无效的风险。

2、非产权人的受托人基于私下委托以自己名义签订售房协议,构成隐名代理,买方以受欺诈主张合同无效难以被法院支持。

故买方对房屋产权人身份审查的义务在签约前就应完成,并不应受中介方承诺或担保的影响。

3、借名购房必然意味着登记物权非属实际权利人所有,在借名行为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情况下,借用人只享有债权,在借名人无权处分情形,存在借用人丧失房屋所有权而无法向第三人追及的风险。

如不能证明借名购房的事实,甚至连向借名人主张过户的权利都会丧失,即双方只有单纯的金钱借贷或垫付的债权关系。

4、经开发商同意,从亲友手中购买转售商品房,即使实际交款并入住,但产权人未变更,亦无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资证明,就会存在某现实案例中的风险:即便是兄妹,交了钱,不过是双方还没选房没签合同或是替人垫付;住了房,不过是私下借住而已。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及产权问题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及产权问题

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及产权问题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屋买卖交易日益繁荣。

然而,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问题往往令人困惑。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及产权问题,并提供相关知识与建议,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些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与特点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土地使用权是重要的法律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权利。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由国家授予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也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转让给个人。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购房者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即为其购房所依据的法律依据。

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点:1. 有限期限: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般为50年至70年,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2. 转让与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给他人,也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

购房者在购房后,可以选择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人或作为抵押物进行金融操作。

3. 继承与赠与:土地使用权可以根据继承或赠与的方式进行转移。

二、不同类型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在不同类型的房屋买卖交易中,土地使用权存在不同的情况和处理方式。

下面我们将以商品房和二手房为例,探讨其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1. 商品房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在商品房交易中,土地使用权属于开发商或房地产公司。

购房者获得的是该房产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购房者需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获取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详细信息和使用期限。

此外,购房者还应当关注开发商是否具备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2. 二手房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在二手房交易中,土地使用权由原先的购房者通过法律渠道转让给新的购房者。

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相关事项。

购房者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查询相关土地使用权的信息,以保障自身权益。

三、土地产权的关键问题与解决途径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土地产权问题是买卖双方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规避限购令之借名购房行为的性质与效力探讨

规避限购令之借名购房行为的性质与效力探讨

规避 限 购令 之借 名 购房行 为 的性 与效 力探 讨
“ 名买 房者 规 避法 律 ” ② 由于借 名 购 房 规 避 隐 ,但 的只是 国务 院 ( 包括 国务 院办公 厅 , 同 ) 下 的通 知 以及 地 方政 府 的意见 等 规定 , 这些 通 知 、 见 均 意 不是 法律法 规 , 故从 表 面上也 可知 道事 实购 房 人 规避 的并不 是法 律 ( 下文 还将 专 门进行 分 析 ) 这 , 种观 点看来 不值 一驳 。 而一种 颇有 代表 性 的观 点 则认 为这种 行为 属 于以合 法形 式掩 盖非 法 目的 , 故应认 定无 效 , 而无 效 的借 名购房 行 为所 购之 房 屋 应归 名 义 购房 人所 有 。 在涉 及 经济 适 用 房 的 ⑧ 借名 购房 纠纷案 件 中 , 地法 院一 般 均采用 这 种 各 观点 来处 理案件 , 明这种 观点 在 司法实务 界 已 说 经根深 蒂固。 这种 观点看起来 似乎有点道 理 , 笔 但
媒体 记者 在报道 此事 时 , 将借 名 购房行 为定 性 为
经 引起 司法 实务界 的普 遍重 视 。 江省 高级人 民 浙
作 者简 介 : 李德 通 , 州市 中级 人 民法 院研 究 室 主 任 。 温

李媛辉 、 : 杨帆 《 借名买房 的法律实务分析》载《 ,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07 20 年第 6 期。
在 房 地 产 市 场 调 控 中 , 多 地 方 政 府 根 据 许 《 国务 院关于 坚决遏 制部 分城 市房 价过快 上 涨 的 通知 》 文件精 神 , 等 纷纷 推 出房 产 限购令 。 了避 为 开 限购令 的 限制 , 一些购 房 者采取 了俗 称借 名购 房 的做法 。 即房屋 的实 际 出资人借 用他 人名 义购 房 , 以他 人 名 义 登记 房 屋 所 有 权 。 屋 的实 际 并 房 出资人 为 事实 购房 人或 者 真正 购房 人 , 被借 名 之

借名购买土地协议书

借名购买土地协议书

借名购买土地协议书甲方(借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借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但因个人原因无法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购买,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决定借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该土地。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土地信息1.1 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土地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土地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购买方式2.1 甲方通过乙方名义购买上述土地,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土地购买的所有法律手续。

2.2 甲方负责支付土地购买所需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购买款、税费、手续费等。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3.1 甲方享有土地的实际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仅作为名义上的购买人。

3.2 乙方应保证在土地购买过程中,不擅自变更土地的使用目的,不得将土地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3.3 乙方应保证在土地购买过程中,不泄露甲方的任何信息,保护甲方的隐私权。

第四条风险与责任4.1 甲方应自行承担因土地购买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4.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土地购买失败或产生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5.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是对整篇文章进行简要介绍,提供读者关于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的背景和重要性的一般了解。

下面是关于概述的内容:概述在土地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

这种协议通常发生在土地开发者或使用者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他们会与拥有符合条件的人进行协议。

通过借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用地,开发者或使用者能够绕过一些限制和要求,进而获得所需的土地使用权。

然而,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也引发了许多争议和问题。

其合法性和道德性备受质疑,因为它涉及借用他人身份和违背了土地使用规划和管理的原则。

同时,这种行为可能对土地管理和规划造成不良影响,带来资源浪费和不公平竞争。

本文旨在探讨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的定义、背景、影响和问题,并就其合法性、道德性,以及应对措施和建议进行讨论和分析。

通过深入的研究和思考,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现象,为改善土地利用管理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概述部分应该简洁明了,通过简要介绍引起读者的兴趣,使其愿意继续阅读全文。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所示: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下面将对每个部分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引言部分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在概述部分,将对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进行简要介绍,说明其背景和重要性。

接着,将介绍文章的结构,说明文章的整体布局和各个部分的内容。

最后,说明本文的目的,即分析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的定义、影响和问题,以及探讨其合法性、道德性和应对措施。

正文部分将分为两个小节: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的定义和背景,以及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的影响和问题。

在第一个小节中,将详细解释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的具体定义和相关背景,包括其产生的原因和利益相关方。

在第二个小节中,将深入探讨借用他人名义申请用地协议可能带来的影响和问题,如产生的法律风险、社会公信力等方面的隐患。

购买商品房协议书(借用他人名义)2篇

购买商品房协议书(借用他人名义)2篇

购买商品房协议书(借用他人名义)2篇篇1甲方(实际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义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出于某种原因需要借用乙方的名义购买商品房,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为了购买商品房,但因个人原因无法直接以自己名义购买,故委托乙方作为名义购房人代为购买。

本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3. 房屋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三、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承担房屋的实际购买义务,包括支付房屋首付款、按揭贷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2)甲方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和继承权。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购房所需的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2. 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作为名义购房人,负责办理购房手续。

(2)乙方应确保甲方在房屋购买、使用、处分等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

(3)乙方不得擅自处分该房屋,不得擅自设置抵押、担保等权利负担。

四、购房款支付及房屋交付1. 甲方应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支付购房款,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协助。

2. 房屋交付时,甲方应确保房屋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否则有权拒绝接收。

3. 乙方应在房屋交付后及时将房屋产权证书等相关文件移交甲方。

五、风险承担1. 购房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权益受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适用复杂情况借用他人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适用复杂情况借用他人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适用复杂情况借用他人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借名方):_______乙方(被借名方):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借用乙方公司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借用名义事项1.1甲方借用乙方公司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为:_______(具体合同内容)。

1.2乙方同意甲方借用其公司名义,并协助甲方办理与该合同相关的手续。

1.3甲方保证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并承担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二、借用名义期限2.1本合同借用名义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借用名义期限届满前,如甲方需要继续借用乙方公司名义,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可另行签订借用名义协议。

三、费用及报酬3.1甲方应承担借用乙方公司名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合同手续的费用、乙方因协助甲方而产生的差旅费等。

3.2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借用公司名义的报酬,具体金额为: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甲方有权在借用名义期间以乙方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并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4.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合同责任。

4.3甲方应保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4甲方应确保乙方公司名义不受损害,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公司名义受损,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借用名义相关的合同文件,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

5.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费用和报酬。

5.3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与借用名义相关的手续,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5.4乙方应确保借用名义期间,其公司名义不受损害。

六、违约责任6.1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费用和报酬,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借用公司名义_法律后果(3篇)

借用公司名义_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商业活动中,借用公司名义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这可能是因为个人或非公司实体为了方便交易、扩大影响力或者规避某些法律风险而使用公司的名义。

然而,这种行为并非无懈可击,一旦涉及到法律层面,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以下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借用公司名义可能带来的法律问题。

一、合同效力问题1. 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如果借用公司名义是为了掩盖非法目的,或者进行欺诈行为,那么相关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 合同相对人权益受损:当合同无效时,合同相对人可能无法实现合同目的,造成经济损失。

此外,合同相对人可能因为无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而感到权益受损。

二、公司责任问题1. 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依法承担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法律责任。

如果借用公司名义的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声誉受损:借用公司名义进行不正当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声誉受损,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市场竞争地位。

三、个人责任问题1. 个人承担法律责任:借用公司名义的个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合同无效、侵权责任等。

2. 个人信用受损:个人借用公司名义进行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其个人信用,对个人的日常生活和事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税务问题1. 偷税漏税:借用公司名义可能涉及偷税漏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偷税、抗税、骗税、逃税等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2. 税收风险:借用公司名义进行税务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和个人面临较高的税收风险。

五、其他法律后果1. 行政责任:借用公司名义可能涉及行政违法行为,如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行政机关可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房产代持参考协议-5篇

房产代持参考协议-5篇

房产代持协议甲方:乙方: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三方共有房地产及相关事宜作如下明确及约定,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XX与乙、丙方为XX关系,甲方二人系夫妻关系。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于XX年共同出资购买地块并兴建了XX 房地产一间,该房地产座落于XXXX,房地产权证号为XXXXX。

第三条甲乙丙三方经商议同意以甲方XX的名义代持该房产。

甲乙丙三方在此特别声明:虽然该房地产登记权属人为XX,但实际上该房地产属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所有,甲、乙、丙方各享有三份之一产权。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共同按份享有该房产的全部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处份权),该房产的一切利益归三方共同所有,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归三方共同承担。

第五条甲方不得在未经乙、丙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将该房地产出卖或转让,不得单方面将该房产进行出租、转让、质押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应确保该房产不被司法机关采取保全等其他强制措施,否则甲方应承担向乙、丙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如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必须在乙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给乙丙方,相关过户费用由乙丙方负责。

第六条该房地产的购地收据、房地产权登记证等与房地产有关的XXXX证件由甲方保管。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XX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房屋代持协议甲方:乙方:鉴于:坐落在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系由乙方全额出资购买【有转账凭证、购房发票为据(见附件复印件,双方亦确认该附件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属实)】,因原因(乙方限购),故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登记。

现就上述不动产的产权归属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鉴于该不动产的全部出资均系由乙方支付,甲方未出任何款项,故双方确认该不动产产权归乙方所有,由乙方实际控制和享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甲方仅为该不动产的名义产权人,不享有该不动产任何权利,甲方在遇到任何情况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不动产产权主张任何权利,包括出租、质押、抵押、另卖他人或用此不动产抵债等。

借名买房协议8篇

借名买房协议8篇

借名买房协议8篇第1篇示例:借名买房协议是指一种房屋购买方式,即A先生(或女士)以当事人身份向他人B借名,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A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权,但该房产在产权证上登记为B的名下。

这种交易通常用于对福利、纳税、法规等有要求的购房人或为规避风险。

借名买房协议的操作方式是,买房者找到房产信息,甚至已经谈好价格,但最终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购买该房产,这时A与B签订借名买房协议,A支付一定的费用借用B的名字购买该房产。

协议一般注明房屋权利的归属,使用权的归属,借名费用、首付款、月供等具体金额,以及违约责任等事宜。

在借名买房协议中,需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首先是约定期限问题,包括使用期限、续约期限等;其次是权益保障,约定房屋的具体使用权利、责任、义务;再次是费用问题,明确借名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金额等;最后是解约问题,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约、解约的方式、费用分配等。

在签订借名买房协议时,买卖双方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律师机构进行相关法律咨询,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买卖双方要认真阅读协议中的各项条款,确保不会因为疏忽而损害自己的权益。

协议中的条款一定要清晰明了,避免留下漏洞或争议。

借名买房协议是一种被认为存在法律风险的交易方式,容易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

如A和B之间的关系发生矛盾,或者A未及时支付借名费用等情况就可能发生。

所以,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之前应该慎重考虑,充分了解协议内容,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

借名买房协议是一种具有争议性和法律风险的购买方式,需要买卖双方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方式并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在签订协议前,一定要细心阅读协议内容,如果有任何疑问,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借名买房协议及其相关法律风险,避免因此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第2篇示例:借名买房协议是指房屋买卖过程中,出于某种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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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登记购买宅基地的物权法解释
第一购入土地的产权应当归属于依法登记的产权人所有,出资人属于借出资本给依法登记的产权人购买的土地,出资人可以要求产权人偿还本金及与银行相同的利息。

第二购入土地的产权归属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有:
1,依法登记的产权人受法律保护,土地产权登记的法人依法拥有占有、使用、经营、处置土地的权利,依法登记则是此权利的凭证。

2,已购买的土地现在登记在依法登记的产权人名下,因此依法登记的产权人具有该土地合法的所有权人;其购买土地的资金可以是产权人的自有资金,或者借入资金。

3,《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文规定,依法登记的产权人是地产所有人。

4,《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物权法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依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不动物产权只有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经过登记的不动物产权的权利人在法律上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
5,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未经登记的不产生物权效力
第三本土地依法登记的产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经营、处置土地的权利,其购买本土地的资金属于依法登的产权人借用的资金,需要偿还本金及利息,但是依法登记的产权人是该土地真正的权利人。

律师答疑:
我国土地产权实行登记主义,即以土地产权证上记载的人为土地产权人,因此首先可以明确依法登记的产权人为土地产权人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

同时,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依法登记的产权人才是该土地真正的权利人。

当依法登记人要求取得该土地的所有权时,作为实际出资人的购买人,仅与依法登记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实际出资人有权要求依法登记人在占有、使用、经营、处置土地的权益前,先补偿由自己出的购买这块地的钱,其法律事实并不等于客观事实,也就是说,在出资人举出确实足以证实自己为该土地购买的实际出资人时,法院才会认定期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获得该出资的赔偿。

反之,出资人将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也就是一分钱得不到。

依法登记的产权人为该土地的合法所有者,并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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