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合集下载

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4篇)

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4篇)

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运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的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制度内容1. 制度目的(1)明确报告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义务和责任;(2)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3)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4)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报告范围(1)安全隐患:包括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的风险因素;(2)安全事故:包括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人员伤亡、设备故障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

3. 报告程序(1)发现隐患或事故:员工在工作中发现或发生安全隐患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给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员或上级领导。

(2)初步调查登记: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员或上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步调查,并按规定的表格登记相关信息。

(3)报告审核:安全管理员或上级领导对初步调查结果进行审核,作出处理意见,并将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

(4)部门处理:相关部门根据报告内容,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按时完成处理工作。

(5)报告跟踪:安全管理员或上级领导应跟踪处理过程,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处理结果。

(6)报告归档:安全管理员或上级领导应将报告归档,便于后续的信息查询和分析。

4. 报告要求(1)报告内容:包括隐患或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报告时限:员工在发现隐患或事故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处理。

(3)报告格式:可以采用书面报告、口头报告或电子报告的方式,但必须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报告奖惩(1)奖励制度:对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激励员工的报告积极性。

(2)处罚制度:对故意隐瞒或虚报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以严肃员工的工作纪律和安全意识。

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篇)

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篇)

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监理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反馈,情况严重的,应由驻地高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如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按照事故的级别及国家规定立即向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4、事故发生后,严禁隐瞒不报,所上报的一切事故由公司有关领导协同上级有关部门一同调查,按程序进行处理。

5、在实施事故处理过程中,监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同时要全过程跟踪,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各类相关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二)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报告及整改,确保“五到位”,即“落实治理目标任务到位、落实治理经费到位、落实治理机构人员到位、落实治理时间要求到位、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在安全检查和工作生产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备案。

2、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3、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业进行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不能营运;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整改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方可营运。

4、在安全生产会上要通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无视安全隐患整改、拒绝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和处理。

5、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费用作为安全隐患整改专用,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0—三年月日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三)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计,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改,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五篇)

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五篇)

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故的报告工作,确保学校和上级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故,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特制订本制度:一、遇有重大事件类、案件类、事故类、自然灾害类、敏感性事件类,都要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不得延误破案时间,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

二、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负责人即为责任人,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必须尽职尽责,履行义务;三、责任人遇有紧急情况,应以最快速度报告主管领导及值班保卫人员,可先口头报告,然后补报文字报告;四、责任人如遇紧急情况应在最短时间内,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五、对未履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的人员,可根据情节轻重做相应处理,对不坚守岗位,不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到位造成延误的要给与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学校内发生的任何重大、突发的事件都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报告,绝不能瞒报、缓报、漏报。

如有关责任人有瞒报、缓报和漏报等失职情况,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由有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二)为了妥善处理学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教师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故的界定1、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并造成流血、缝针及其它严重后果。

2、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可能产生恶劣影响。

3、校园内各类贵重设备设施遭自然损坏、盗窃、人为破坏,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二、重大事故报告程序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

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任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

重大安全事项报告制度(通用17篇)

重大安全事项报告制度(通用17篇)

重大安全事项报告制度(通用17篇)重大安全事项报告制度(通用17篇)重大安全事项报告制度篇1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加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鼓舞社会公众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觉并举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峻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及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等违法行为,治理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发觉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向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条举报人举报的下列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先并未把握监控,经依法调查核实,状况真实,性质严峻的,依照本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嘉奖。

1、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2、有现实危急,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峻经济损失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行为。

依照本方法赐予嘉奖的举报人不包括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等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特定义务的人。

第四条举报人可以实行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现场举报等方式举报,举报人在举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供应牢靠线索或者必要的证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举报人举报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应客观真实,并对举报事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伪报、谎报、诬告、诽谤陷害被举报人,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知悉举报状况的有关人员应当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有关案情及接受嘉奖等状况,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是企业或组织内部建立的一种管理制度,旨在及时发现和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报告对象:明确哪些安全事故隐患需要报告,以及报告的对象,一般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企业或组织的安全管理部门等。

2.报告要求:规定报告的内容、形式和提交时间等要求,确保报告的准确和及时性。

3.报告流程:明确报告的流程,包括报告的发起、接收、审核和处理等环节,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责任和奖惩: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对报告不及时或者不准确的情况进行追责,同时也可以对积极报告安全隐患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5.报告记录和跟踪:建立健全的报告记录和跟踪机制,对每个报告进行记录和归档,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通过建立和执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或组织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报告制度1. 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而重大事故的发生往往会给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和影响。

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处理重大事故,制定一套完善的报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 目的本报告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在发生重大事故后的报告程序,确保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及时响应和协调配合,以便尽快采取应对措施,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适用范围本报告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中毒、重伤、死亡等。

4. 报告程序4.1 事故发现和初步报告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相关部门或人员应立即发现并向事故管理部门进行初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受伤情况等信息。

4.2 事故调查和详细报告事故管理部门应尽快组织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详细了解事故原因和责任,并编制详细的事故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事故经过、责任人员、事故原因分析、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内容。

4.3 报告审核和上报事故报告完成后,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随后,事故报告应上报企业高层管理层进行审批。

4.4 报告存档和复查经高层管理层审批通过的事故报告应存档并定期进行复查,以便在必要时进行事故分析和改进措施的制定。

5. 过程管控为确保报告制度的顺利执行,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事故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相关程序,并对参与事故调查和报告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6. 监督和改进企业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改进和调整。

7. 执行日期和生效本报告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8. 结论通过制定本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可以提高企业对重大事故的处理效率和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事故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持续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为了准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状况,准时实行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削减伤亡事故,公司必需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厉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一、事故报告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损害人数、损失状况和所实行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发生工伤事故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用电话向公司领导报告。

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由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电话报至,再由报公司领导至上级有关部门。

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公司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掌握程序”快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调查轻伤、重伤事故,由安全管理负责人或指定、质检处、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

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事故分析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需对事故缘由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缘由和间接缘由。

事故的直接缘由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担心全状态以及人的担心全行为。

事故的间接缘由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2、依据直接缘由、间接缘由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依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看法。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1、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指派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公司领导带队,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其他领导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五、事故调查程序: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公司要组织抢救受损害者,实行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散扩大。

重大安全事故报告规章制度细则

重大安全事故报告规章制度细则

重大安全事故报告规章制度细则一、引言安全事故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巨大伤害。

为了及时掌握和有效应对重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科学规范的报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并提出重大安全事故报告规章制度细则,以期为相关机构提供参考。

二、重大安全事故的定义和分类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公共领域中,发生的对人身、财产和环境等造成重大损失并引起广泛关注的事故。

根据事故性质和影响范围,可以将重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 生产安全事故:工矿企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等环境中发生的爆炸、火灾、坍塌等事故;2. 公共安全事故:大型商场、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踩踏、溺水、火灾等事故;3. 环境安全事故:化工厂、核电站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泄漏、爆炸等事故;4. 网络安全事故:网络黑客攻击、信息泄露等与网络相关的事故。

三、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细则1. 报告对象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报告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1)企事业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2)政府部门:负责公共管理和应急救援的政府部门;(3)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相关行业的机构。

2. 报告时间要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报告应在24小时内完成,并及时传达相关部门和人员。

同时,对于需要长时间处理的事故,应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

3. 报告内容要求(1)事故概况:报告应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和影响等基本信息;(2)伤亡情况:报告应准确记录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包括死亡、受伤等情况,并进行分类统计;(3)财产损失:报告应详细记录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情况,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间接损失;(4)应急救援情况:报告应介绍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救援力量、救援进展以及已采取的措施;(5)善后处理:报告应说明善后处理措施的开展情况,包括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其他相关措施。

4. 报告流程要求(1)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2)同时,负责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并展开事故调查工作;(3)上级部门收到报告后应责成相关部门组织救援、处置和调查工作,并及时将整理的情况向更高级别部门汇报;(4)最终,应将事故报告归档,建立事故档案并留存备查。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4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4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____第____号),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制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具体领导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科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事故隐患分级排查制度1、事故隐患排查分为。

班组排查、车间排查、公司排查三级。

2、分级排查的内容和要求1)班组排查(1)排查的内容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违反工艺纪律和劳动纪律)、生产工艺出现的不足问题等一般事故隐患。

(2)排查的要求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

2)车间排查(1)排查的内容生产车间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现的缺陷、异常现象及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等一般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车间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填写事故隐患整改表,按照隐患整改表的要求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3)公司排查(1)排查的内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易发生重大隐患的区域以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不安全征兆等重大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公司分部门、分专业组成事故隐患排查小组,并适时开展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范本(三篇)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范本(三篇)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范本为加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站实际,订立本制度: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由车站站长签字确认。

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车站拟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三、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应追究责任人责任。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范本(二)一、主要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此制度。

二、主要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重大隐患事故的报告工作。

三、主要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____令____第____号《____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主要职责____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本公司重大隐患上报工作;2.生产部负责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3.各岗位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责,在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进行整改,自己不能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主要内容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中央的意义。

2.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2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一、背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重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建设、运输等各个环节。

三、制度内容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事故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2. 指定专人负责事故报告工作,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经验。

3.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4. 发生重大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5. 事故报告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如安监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等,以便他们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6. 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7. 事故调查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企业领导层和相关部门,以便他们制定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责任与监督1. 企业领导层应对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负主要责任,确保其有效实施。

2. 相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3.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2. 其他相关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总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重大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企业应严格执行该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以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2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2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落实整改资金,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二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村委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村委会报告。

村委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七条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土陶村村委会____年____月____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2)一、引言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5篇)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5篇)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1、为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督管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可能导致发生一次____人(含____人)以上死亡事故,或____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可能造成一次死亡____人的事故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____人的事故隐患为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为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4、矿建施工事故隐患按性质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及其他8类,井下机电安装比照矿建施工。

5、地面生产、经营事故隐患分为火灾、爆炸、泄露、触电、坠落、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及其他8类。

6、项目部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经相应的组织形式评估确认后,于下月____日前汇总报送处安监处。

重大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整改完成。

属于长期监控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月检查上报。

7、重大事故隐患内容包括:①事故隐患类别②事故隐患等级③事故隐患可能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分析④事故隐患整改措施⑤整改资金来源和保证措施⑥整改目标⑦事故应急预案⑧整改责任部门及负责人8、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贯彻“严格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副职和技术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9、一时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无措施,一律停止施工生产或经营。

10、项目部安监站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综合管理、统计上报工作,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负责检查指导各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5篇)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5篇)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站实际,订立本制度: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由车站站长签字确认。

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车站拟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三、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应追究责任人责任。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2)是指企业、单位或组织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的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及早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重大事故隐患的定义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隐患。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设施安全缺陷:如设备老化、损坏、漏电、泄漏等。

2. 生产过程隐患:如不合理的操作程序、工艺缺陷等。

3. 安全管理缺陷:如缺乏安全培训、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完善等。

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程序1. 隐患发现:企业、单位或组织应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建立健全隐患发现机制,包括定期巡检、常态化检查、员工举报等,以及注意人员的反馈和舆情信息。

2. 隐患评估:发现隐患后,应立即进行评估,对隐患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

3. 报告汇总:对评估后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括相关部门、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

4. 整改方案:企业、单位或组织应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1. 隐患的描述: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准确的描述,包括隐患的地点、性质、原因、影响等。

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是一个组织或企业为了预防和管理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而建立的制度体系。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隐患识别和报告:组织或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识别机制,通过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方式,发现和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相关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2. 隐患报告流程:在发现安全隐患后,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报告流程进行报告。

报告流程通常包括填写隐患报告表、报告给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部门等环节。

3. 安全隐患评估和管理: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部门对报告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管理。

评估过程通常包括对隐患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和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改进计划。

4. 安全事故报告: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相关信息。

5. 安全事故调查:组织或企业应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报告责任:相关人员对于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有义务,而且应承担相应的报告责任。

违反报告制度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学校安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范围1. 重大安全事故:如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

2.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等,对师生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3. 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对学校设施和师生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4. 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校园暴力、网络安全事件等,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5. 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件。

三、报告程序1. 发现重大安全事件,事发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

2. 事发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已采取的措施等。

3.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召开会议,分析事件原因,制定处置方案,并报学校领导批准。

4. 学校领导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全校师生通报事件情况,加强舆论引导,维护学校稳定。

四、责任追究1. 对隐瞒不报、谎报、缓报重大安全事件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在重大安全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范文(5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范文(5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公司领导层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意识与技能。

第四条公司内部应设立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专门负责的部门或岗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五条各级部门和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安全风险,应及时上报,并主动参与隐患整改工作。

第六条领导层应及时处理和解决上报的事故隐患,将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条公司将积极上报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并配合政府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事故隐患报告流程第八条发现事故隐患的部门或员工应立即将情况上报所在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或岗位。

第九条安全主管部门或岗位应及时受理并对上报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判定隐患级别,并决定是否进行紧急处理。

第十条对于紧急处理的事故隐患,安全主管部门或岗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非紧急处理的事故隐患,安全主管部门或岗位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排查,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

第十二条整改计划应经过安全主管部门或岗位负责人签批后,下发给责任单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第三章隐患整改及监管第十三条责任单位应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按照整改计划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主管部门或岗位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验收,确认整改是否到位。

第十五条若责任单位未按计划整改,安全主管部门或岗位应启动相关处罚机制,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安全主管部门或岗位应定期将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给领导层,并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给政府监管部门。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四不放过”原则规定“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应对突发重大事故的能力,及时、准确地报告重大事故,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发生的重大事故的报告工作。

重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1. 火灾事故2. 交通事故3. 食物中毒事故4. 溺水事故5. 爆炸事故6. 暴力袭击事件7. 自然灾害事故8. 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三、报告程序1. 发现重大事故后,事故现场的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2.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4.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和处置。

四、报告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初步原因。

2. 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事故现场的情况和采取的救援措施。

4. 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和需要采取的预防措施。

5. 其他可能对事故救援和处置有帮助的信息。

五、报告时限1. 重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政府报告。

3.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六、责任追究1. 对未按规定及时报告重大事故的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 对未按规定及时报告重大事故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政府应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3. 对未按规定及时报告重大事故的其他相关部门,上级政府应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一: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三家馆中心完小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XX-XX学年为使学校教育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学校各项重大事项顺利落实,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从而实现学校稳定和安全。

根据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学校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1、突发事件:(1)教师、学生出走事件,师生非正常伤亡事件;(2)与学校或本校师生相关的刑事、治安案件;(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性疾病);(4)教职员工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事件;(5)突发天气或地质灾害;(6)其它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突发事件。

2、安全事故:(1)、校内食物中毒事故;(2)、师生交通安全事故;(3)、校园伤害事故;(4)、其它影响师生健康、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

二、报告程序:1、上述范围内的各类事故,一旦发生,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活动主要(或相关)组织者在第一时间直接向校长报告。

2、校长在接到报告后,认为有必要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的,由校长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报告要求1、对重大事项的报告,报告人(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活动主要组织者,下同)必须书面报告,必须坚持先报告后处理或实施。

2、对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报告人应在第一时间口头报告,并在一天内将报告内容写成书面材料上报。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件(或事故,下同)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件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5)、事件报告单位或部门。

XX.9篇二: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德惠市二十五中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一)火灾事故。

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二)治安(刑事)事故。

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食品中毒事故。

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一)一般事故。

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

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

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篇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事故报告制度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培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行为:(一)报告事故时间超过规定时限;(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

七、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险救援,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事故抢险救援中可能发生重大危险或者造成更大损失的,抢险救援现场主要指挥人员在听取专家意见后,可以决定暂停或者终止抢险救援。

十、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委托对事故进行调查,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只造成人员轻伤,或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由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当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

十一、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应履行下列职责:(一)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二)及时准确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三)查明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四)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五)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六)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十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

十三、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所属行业、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类别、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责任可以分为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前述各类责任从重到轻可分为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一般责任。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十四、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事故调查组组长作出结论性意见。

十五、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相关人员须按国家规定的调查责权,接受调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