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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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制度管理办法范本

报销制度管理办法范本

报销制度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报销管理工作,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益和监督的制约作用,保障经费使用按规定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报销范围和原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内各项经费的报销管理工作。

第三条报销原则:经济适用、合理、合法。

第四条报销范围:各项业务发生的费用,如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住宿费、调研费等,均可按规定报销。

第三章报销流程第五条报销流程包括填报报销申请单、审核、报批、报销、复核等环节。

第六条报销申请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填报,必要的附件如发票、行程单等也必须齐全。

报销申请单由报销人自行填写,并经过所在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提交财务部门审核。

第七条报销申请单在提交财务部门后,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财务部门在核实后进行报批,并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销人方可进行费用的报销。

第八条财务部门进行报销审核时,应认真核对各项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并负责保存审核的报销材料。

第九条报销人在收到报销款项后,应及时核对报销金额是否正确。

如有问题,应及时提出并要求财务部门进行解释和处理。

第十条报销人应将费用报销情况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票据、凭证等相关材料,以备复核人员核实。

第四章报销管理第十一条报销人应按规定的报销流程和程序,准备和填报报销申请单,并如实记录相关事项。

第十二条报销人应如实填写报销申请单的各项内容,包括费用发生的时间、地点、金额、性质、用途等信息。

对于特殊费用,应详细说明。

第十三条报销人应提供该费用的发票、票据等相关票据作为凭证,并按要求提供行程单、收据等辅助材料。

第十四条报销人在填写报销申请单时,应认真仔细,不得有虚假、夸大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况。

第十五条报销人应在收到报销款项后,对报销金额进行核对确认,如有问题应及时提出。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收到的报销申请单进行审核,并核实报销金额的正确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监督和处理第十七条报销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报销人和财务部门进行监督。

医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报销行为,确保医院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章报销原则第四条报销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各项报销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2. 真实性原则:各项报销费用必须真实发生,不得虚报、冒领。

3. 合理性原则:各项报销费用必须符合医院经营需要和预算管理要求。

4. 公开透明原则:各项报销费用必须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和报销。

第三章报销范围第五条报销范围:1. 差旅费:因公出差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2. 办公费: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租赁等费用。

3. 业务招待费:因业务需要而发生的招待费用。

4. 会议费:因举办或参加各类会议产生的费用。

5. 其他费用:经医院批准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四章报销流程第六条报销流程:1. 填写报销单:报销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原始凭证。

2. 部门负责人审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字。

3. 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报销单及相关凭证进行审核。

4. 财务审批: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报销手续。

5. 财务报销: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章报销标准第七条报销标准:1. 差旅费: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 办公费: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和预算管理要求执行。

3. 业务招待费: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执行。

4. 会议费:根据会议规模、性质和预算管理要求执行。

5. 其他费用: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为准。

医院费用报销制度规定范本

医院费用报销制度规定范本

医院费用报销制度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医院费用报销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在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进修生等。

第三条费用报销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完整性原则,确保各项费用报销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费用报销范围与标准第四条医院费用报销范围包括:(一)医疗服务费用:包括药品费、诊疗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二)医疗耗材费用:包括一次性耗材、植入性耗材等;(三)设备购置费用: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等;(四)维修保养费用: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五)培训费用:包括在职培训、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六)差旅费用:包括交通工具费、住宿费、餐饮费等;(七)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印刷费、通讯费等;(八)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费用。

第五条费用报销标准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确保费用报销的合规性。

第三章费用报销程序与要求第六条费用报销程序:(一)发生费用时,应取得合法、真实的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二)费用报销人应按照审批权限,向上级主管或财务部门提交费用报销申请;(三)各级审批人员应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四)财务部门对审批通过的费用报销申请进行核算、报销;(五)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费用报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院领导报告。

第七条费用报销要求:(一)费用报销人应确保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不得虚报、多报、少报;(二)费用报销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提交费用报销申请;(三)各级审批人员应认真履行审批职责,确保费用报销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四)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费用报销进行核算、报销,确保财务安全;(五)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费用报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违反本规定的,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一)虚报、多报、少报费用的,一经查实,按金额的一定比例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并予以通报批评;(二)未按照规定程序报销费用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三)审批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审批费用报销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四)财务部门未按照规定程序核算、报销费用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医院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院财务制度的严格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的费用报销。

第三条费用报销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节约性原则。

第二章报销范围第四条报销范围包括:1. 因公出差、培训、进修等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2. 因公接待产生的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3. 因公购置的办公用品、设备、药品等;4. 因公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费用;5. 因公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五条下列费用不予报销:1. 个人消费费用;2. 与工作无关的费用;3. 未按规定取得合法凭证的费用;4. 超出医院财务预算的费用;5. 法律法规禁止报销的费用。

第三章报销流程第六条费用报销流程如下:1. 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票据;2. 经办人将《费用报销单》及票据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3. 部门负责人对《费用报销单》及票据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给财务部门;4. 财务部门对《费用报销单》及票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审批权限审批;5. 经审批通过的《费用报销单》提交给出纳办理支付手续;6. 出纳办理支付手续后,将支付凭证交还经办人。

第四章报销审批第七条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如下:1. 普通费用报销:部门负责人审批;2. 大额费用报销:分管领导审批;3. 特殊费用报销:院长审批。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范本

公司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公司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63728公司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Regulations for reimbursement of company medical expense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基本情况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了基本保障,那么对于公司公司医药费报销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来看下面:公司医药费报销规定【1】(一)、医疗费享受对象:医疗费享受对象为:xx系统内离休干部、退休人员、在职干部职工,办理提前离岗退养人员。

(二)、医疗费管理原则:医疗费管理总的原则是:参照国家医疗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实行门诊费用核定基数,包干使用,逐月发放,节余归已,超支不补;住院费用确定限额,比例报销;重大病症,特殊处理。

医院是指镇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

因公外出和法定假期在外地急诊住院的必须电告单位,经批准的可以比照在县住院的办法报销住院医疗费。

1、门诊费用:门诊是指定的医院门诊。

核定基数标准:离休人员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和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核定基数,工龄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补420元,月平定补35元;26年至30年的,年人平定补360元,月平定补30元;21年至25年的,年人平定补300元,月平定补25元;16年至20年的,年人平定补240元,月平定补20元;11年至15年的,年人平定补180元,月平定补15元;10年(含10年)以下的,年人平定补120元,月平定补10元。

门诊费由各单位按月随工资发放。

2、一般性住院费用:一般性住院费用实行限额比例报销。

其标准为:离休干部单位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单位报销75%;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实行限额、比例报销。

即:工龄在10年(含10年)以下的,按45%比例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500元;工龄在11至15年的,按5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1000元;工龄在16至20年的,按55%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2000元;工龄在21至25年的,按6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3000元;工龄在26年至30年的,按65%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4000元;工龄在31年以上的,按70%比例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5000元。

公司医疗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医疗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医疗管理,规范员工医疗费用报销流程,保障员工权益,降低公司医疗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其家属。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报销范围第四条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医疗费用:1. 员工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2. 员工因工受伤、疾病或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3. 公司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第五条以下医疗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1. 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非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2. 员工未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3. 公司规定的其他不属于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三章报销流程第六条员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应及时收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包括但不限于:1. 医保结算单;2. 医疗费用清单;3. 检查、检验报告单;4. 住院病历等。

第七条员工在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员工填写《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并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粘贴在申请表上;2. 员工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及相关单据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3.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表及单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4. 员工将审核后的申请表及单据提交给财务部门;5. 财务部门对申请表及单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报销。

第八条员工在报销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财务部门咨询。

第四章报销标准第九条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如下:1. 员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予以报销;2. 因工受伤、疾病或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公司规定予以报销;3. 公司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公司规定予以报销。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公司设立医疗费用报销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医疗费用报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疗费用报销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员工医药报销费用管理制度

员工医药报销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医药费用报销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医药费用报销。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险政策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报销范围第四条员工医药费用报销范围包括:1.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2.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药品费用;3.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检查、检验、治疗等费用;4.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5.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五条以下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1. 已由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渠道报销的费用;2. 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伤害;3. 非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费用;4. 非因公司工作原因产生的费用;5. 与工作无关的保健、美容等费用。

第三章报销程序第六条员工医药费用报销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员工发生医药费用后,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保留相关凭证;2. 部门负责人审核费用真实性、合理性,对符合报销条件的,填写《医药费用报销申请表》;3. 《医药费用报销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核;4. 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费用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报销手续;5. 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支付给员工。

第四章报销标准第七条员工医药费用报销标准如下:1. 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政策执行;2. 药品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政策执行;3. 检查、检验、治疗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政策执行;4.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5. 其他合理费用,按照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八条公司对员工医药费用报销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报销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虚报、冒领、骗取医药费用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退赔冒领的医药费用;2. 通报批评;3. 纪律处分;4. 解除劳动合同。

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

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

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背景每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药费用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同时,各种医药保险、医疗补贴等政策也层出不穷。

在企业内部,如何合理安排和管理员工的医疗保险、医药费用也成为重要的任务之一。

规定内容为此,我们特制定以下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一、医药费报销范围1.疾病治疗期间、康复阶段以及慢性病治疗期间所需的医疗药品费用。

2.出差、外派等工作需要所产生的药品费用。

3.包括门诊、住院、急诊、药店购药等各类医疗费用。

二、医药费报销的限额1.对于普通职工,每个人每月的报销限额为300元。

如果当月报销的医药费用超过了300元,则只能在下一个月再进行报销。

如果某一月没有进行报销,则不能累积到下一个月。

2.对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职务较高的员工,其医药费报销限额可以进行适当提高。

提高的标准需要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医药费报销的流程1.员工需在购药时保留好发票、处方笺或购药明细单,同时填写好医药费报销申请表。

2.员工在每月月底前将医药费报销申请表交给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3.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将报销申请表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核算,核算完成后将费用直接打入员工的个人账户中,或将费用以支票、转账等方式支付给员工。

4.对于一年内未使用完的医药费报销限额,将不予累积或延期使用。

四、医药费的特殊处理规定1.对于由工作产生的职业病、意外伤害等医药费用,规定的报销限额不适用。

2.对于确诊为疾病的患者,在医生的建议下,可以进行特殊审批并进行适当的提高医药费报销限额。

结束语以上是我们企业的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

我们希望各位员工在使用医疗保险、申请医药费报销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自觉保护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医院费用报销管理规定(3篇)

医院费用报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费用报销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及聘用人员(以下简称“报销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报销。

第三条费用报销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费用报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报销人员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报销凭证。

(三)合理性原则:费用报销应当符合医院实际情况和行业标准。

(四)及时性原则:费用报销应当及时办理,确保报销人员权益。

第二章费用报销范围第四条医院费用报销范围包括:(一)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招待费、礼品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业务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等。

(三)会议费用:包括会议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四)调研费用:包括调研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五)考察费用:包括考察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六)业务招待费用:包括招待费、礼品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七)其他费用: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经批准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以下费用不得报销:(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费用。

(二)与医院业务无关的费用。

(三)报销人员个人消费费用。

(四)已由其他渠道报销的费用。

第三章费用报销流程第六条费用报销流程如下:(一)报销人员填写《医院费用报销单》,详细列明报销事项、金额、用途等。

(二)报销人员将报销单及相关报销凭证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报销单及相关报销凭证提交给财务部门。

(四)财务部门对报销单及相关报销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五)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支付给报销人员。

第七条报销人员应当提供以下报销凭证:(一)费用报销单。

(二)原始发票或收据。

(三)行程单、住宿证明、会议通知等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销医药费用管理规定

报销医药费用管理规定

报销医药费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规范医院内部医药费用报销管理,保障医务人员权益,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特订立此《报销医药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费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的医药费用报销管理。

2.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师等。

第三条报销条件1.医务人员必需凭有效证件和费用明细单,通过指定报销程序提交申请。

2.报销的医药费用必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医保范围和费用标准。

第二章报销流程第四条报销申请1.医务人员需在开具药品或医疗服务后的一周内,填写医药费用报销申请表,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费用明细、开具人签字等,并附上有效的费用发票或明细单。

2.报销申请表需经本人与开具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

第五条报销审批1.提交申请后,医院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

2.初步审核包含核对申请表上的信息与供应的费用明细是否全都、费用是否符合医保规定等。

第六条审批结果通知1.医院将在初步审核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医务人员审核结果。

2.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医务人员,内容包含报销金额、原因(假如发生报销申请被拒绝的情况)等。

第七条报销发放1.审批通过的医务人员,医院将在审核结果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报销金额打入医务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

2.报销发放可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等形式进行,依据医务人员的需求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八条违规情况1.医务人员在报销申请中供应虚假信息或伪造费用发票、明细单等行为,属于违规情况。

2.医务人员违反国家相关医保规定进行欠妥报销行为,属于违规情况。

第九条处理措施1.对于违规行为,医务人员将被取消报销医药费用的资格。

2.对于恶意虚假报销行为,医务人员将受到纪律处分,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条监督机构1.本医院将设立特地的医药费用报销管理小组,负责对医务人员的报销申请进行审核与管理。

住院报销制度通知书范本

住院报销制度通知书范本

尊敬的各位参保人员: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医疗保险政策,现将住院报销制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销范围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二、报销比例和起付线1. 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2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5%。

2. 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3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2.5%。

3. 在三级乙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5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0%。

4. 在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7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0%。

5. 参保人员转诊、急诊外地医院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为9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7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80%。

未办理转诊的起付线为17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三、报销流程1. 参保人员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后,应持医保卡(或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 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将报销后的费用直接结算给参保人员。

3. 参保人员如需补报销,应在出院后3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四、注意事项1. 参保人员应持医保卡(或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持医保卡(或身份证)的,按自费患者处理。

2. 参保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3. 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

4. 参保人员如发生违规住院、虚假报销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请广大参保人员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电话:XXXXXXXXX。

特此通知。

XX市医疗保障局年月日。

医院日常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日常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财务报销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财务报销应遵循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报销范围第四条报销范围包括:1.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

2. 业务招待费:包括宴请费、礼品费、通讯费等。

3. 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维修费等。

4. 通讯费:包括手机费、邮费、快递费等。

5.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报销流程第五条报销流程如下:1. 职工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及费用清单。

2. 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单内容真实、合法、合规。

4. 财务部门将报销单及票据送交会计进行记账。

5. 会计将报销款支付给职工。

第四章报销注意事项第六条报销单应填写完整、清晰,不得涂改、伪造。

第七条报销票据应真实、合法、有效,不得使用过期、无效、虚假票据。

第八条职工报销应按照国家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报销单的审核,确保报销款支付准确、及时。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流程:1. 报销人填写《医院报销单》,详细列出报销事由、金额、日期等。

2. 报销人将报销单及相关票据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3. 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并在报销单上签字。

4. 报销人将审核后的报销单及票据提交给财务部门。

5.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并在报销单上签字。

6. 财务部门将审核后的报销单及票据送交会计进行记账。

7. 会计将报销款支付给报销人。

8. 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的支付情况通知报销人。

医院日常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日常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日常报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日常报销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编职工及临时职工的日常报销管理。

第三条日常报销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报销范围与标准第四条报销范围:(一)办公用品费用;(二)医疗设备购置费用;(三)培训、会议费用;(四)差旅费用;(五)水电费用;(六)其他经批准的合理费用。

第五条报销标准:(一)办公用品费用按照医院制定的办公用品采购和报销规定执行;(二)医疗设备购置费用按照医院制定的设备采购和报销规定执行;(三)培训、会议费用按照医院制定的培训和会议报销规定执行;(四)差旅费用按照医院制定的差旅报销规定执行;(五)水电费用按照医院制定的水电费报销规定执行;(六)其他费用按照相关文件和医院规定执行。

第三章报销流程第六条报销人应按照报销范围和标准,准备好相关发票和资料,向所在科室负责人申请报销。

第七条科室负责人对报销人的发票和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报销单上签字同意。

第八条报销人将审核后的报销单和发票提交财务科,财务科对报销单和发票进行再次审核。

第九条财务科审核无误后,按照报销规定将报销款项支付给报销人。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医院设立审计科,对日常报销工作进行定期审计,确保报销管理的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审计科对报销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十二条医院定期对报销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报销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通过以上医院日常报销管理制度范本,医院可以更好地规范日常报销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报销管理的合法、合规。

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对医院财务管理的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医院经费审批报销制度范本

医院经费审批报销制度范本

医院经费审批报销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经费审批报销程序,根据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经费支出项目的审批和报销管理。

第三条经费支出必须坚持合法、合规、合理、效益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医院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经费审批报销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财务管理委员会由院长、财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经费支出审批原则第五条经费支出必须依照有关的财经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一支笔审批,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先批后支的原则。

第六条对超出预算定额的费用支出,不予审批。

第七条经费支出必须经过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合理、必要,符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要求。

第三章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第八条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包括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500元以下的,由需购买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第九条大额设备购置费支出,由所需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条大型修缮、改建项目支出,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一条差旅费的支出和一般性的支出,根据出差单和出差发票,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院长批准;确因工作需要超标准的,事前需经院长同意。

第十二条定额内的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因工作需要,确需开支的,经院长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定额内机动车燃料费、修理费、司机出车补助的支出、房租费、水电费、食堂伙食补助费和修缮费的支出,需由经办人提出,经院长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第四章报销流程与要求第十三条报销流程:1. 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制报销单据,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给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不符合规定的退还经办人。

4. 审核通过的报销款项,由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支付。

中学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范本(二篇)

中学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范本(二篇)

中学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范本一、背景介绍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多年,独生子女家庭成为常态。

为了照顾中学独生子女的身体健康,提高国家人口素质,有必要制定中学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

本文将以此为目标,提出一份____字的范本,以供参考。

二、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保护中学独生子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增强家庭对中学独生子女的关爱和照顾力度。

三、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学独生子女的身体健康,鼓励家庭积极为其提供医疗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适用于中学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或监护人。

第三条医院、保险公司、学校等相关机构应当积极配合,为中学独生子女提供便利的医疗保障服务。

第四条中学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平对待每一位中学独生子女,确保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学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的具体内容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并依法进行公布。

第二章报销范围和标准第六条中学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诊断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和手术治疗费用;(二)药品费用:包括中西药费用;(三)检查费用:包括各种检查费用;(四)康复费用:包括康复治疗费用;(五)医疗器械费用:包括佩戴及购买医疗器械费用;(六)特殊治疗费用:包括透析、放疗、化疗等特殊治疗费用。

第七条中学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标准为80%,即合格的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报销。

第三章报销程序和条件第八条中学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程序如下:(一)中学独生子女(以下简称“患者”)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在患病后第一时间到指定医院就医;(二)医院应当按照规定收取医疗费用,并开具相应的医疗费用票据;(三)患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当持医疗费用票据、患者的身份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学校的保健室或健康中心申请报销;(四)学校的保健室或健康中心应当按照规定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核录;(五)保健室或健康中心经核实无误后,将申请材料送到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六)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审核,确认合格的申请材料,并出具报销凭证;(七)患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凭报销凭证到报销点领取报销款项。

二级医院报销制度范本

二级医院报销制度范本

二级医院报销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二级医院医疗费用报销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报销制度。

第二条本报销制度适用于二级医院全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医疗费用报销。

第三条二级医院报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患者医疗需求得到满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二级医院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医疗保险政策,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报销范围和标准第五条二级医院报销范围包括:(一)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及住院费用;(二)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及住院费用;(三)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其他报销项目。

第六条二级医院报销标准:(一)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报销比例和限额执行;(二)居民医疗保险: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四)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为一档300元,二档500元,三档8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三、报销流程第七条患者在二级医院就诊后,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报销:(一)患者持医疗保险卡(或身份证)在医院结算窗口支付自付部分;(二)患者提交报销材料,包括:出院小结、病历、费用清单、发票、银行卡复印件等;(三)医院对患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报销;(四)患者等待医院将报销款项划拨至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四、特殊情况处理第八条患者在二级医院就诊过程中,遇有以下特殊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一)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报销;(二)患者因急症就诊,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先行就诊,后补交材料,予以报销;(三)患者因特殊情况需转院就诊,需提前办理转院手续,按照转入医院的规定报销。

员工医药费报销合同范本

员工医药费报销合同范本

员工医药费报销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住址:鉴于甲方为维护员工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医药费用报销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对乙方在工作期间因疾病或意外受伤所产生的医药费用的报销事宜。

第二条报销范围1. 乙方因工作期间患病或意外受伤,在甲方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2. 乙方因疾病或意外受伤,经甲方同意后在非甲方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条报销条件1. 乙方须在就医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费用发票及相关诊断证明。

2. 乙方在就医过程中应遵循医疗规范,不得擅自变更治疗方案或药品。

第四条报销标准1. 甲方按照国家及甲方内部规定的标准对乙方的医药费用进行报销。

2. 甲方对乙方的医药费用报销不包括非医保药品、非医保诊疗项目及超出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

第五条报销流程1. 乙方在就医后应填写《医药费用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甲方。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报销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乙方报销结果。

第六条报销额度1. 甲方对乙方的医药费用报销总额不超过____元。

2. 若乙方因特殊原因产生的医药费用超出上述额度,甲方可酌情考虑增加报销额度。

第七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实信息,甲方有权拒绝报销,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报销审核或支付报销款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未报销金额的____%。

第八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遇有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等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医保报销规章制度文件要求

医保报销规章制度文件要求

医保报销规章制度文件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保报销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医疗保障的效益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及其医疗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医保报销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便民的原则,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第四条医保报销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内容。

第五条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报销的权益。

第六条参保人员在医疗服务提供者处接受诊疗时,应出示有效证件和医保卡,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第七条医疗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履行报销手续,确保参保人员享有合法权益。

第八条参保人员应遵守医保规定,不得有欺诈、虚假医疗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报销范围和方式第九条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费用、生育保险费用等。

第十条报销方式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等。

第十一条门诊报销应提供有效的门诊病历、收据等材料,报销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住院报销应提供有效的住院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报销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大病保险费用报销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执行,报销比例高于基本医疗保险标准。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可选择就近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报销,但需遵循医保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五条参保人员应及时将未报销的费用进行补报销,逾期不再受理。

第三章保密和监督第十六条医保报销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应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参保单位应加强对医保报销的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应自觉遵守医保规章制度,如发现他人违规行为应及时举报。

第十九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医保报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条违反医保规定的参保人员将受到警告、罚款、停止报销等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医保规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将受到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积极履行医保报销义务的参保人员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二十三条积极履行医保报销义务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子女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范本

子女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子女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18089子女医药费报销规定办法Regulations for children's medical expenses reimbursement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关于教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规定【1】一、报销人员:在职在编教职工,按照男职工单年,女职工双年报销。

二、报销范围1、可以报销的药物参考最新的南京市社会保障网内《城镇职工医保药品目录查询》。

并增加部分小儿常用的药,例如: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剂、孟鲁司特、施保利通、金振口服液、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小儿肺咳颗粒、小儿金丹片、小儿热速清颗粒(口服液)、五粒回春丸、小儿柴桂退热颗粒(口服液)、小儿咽扁颗粒,抗601、呼吸通口服液等。

2、下列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l门诊挂号费;l不能提供医疗费用明细的相关费用;l属于自费(自付)药,不被医保中心列入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l员工子女在医保范围外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l整容整形,美容保健,矫正牙齿,洗牙,开膏方,营养滋补药品等因非疾病就医的费用;l所有材料费;l儿童油浴、抚触及游泳、宝宝盒等;l以上非报销项目的范围以国家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最新政策为准。

三、报销时间医疗费报销日期为每月28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

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发生年度内报销,当年12月份发生的费用可顺延至第二年的1月份报销,其费用仍算当年度。

四、报销期限教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截止至子女18周岁。

关于局机关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发放和报销的规定【2】局机关各处室:经2008年10月6日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局机关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的发放和报销作如下规定:一、局机关正式在编职工(含挂靠、代管单位)18岁以下独生子女,可以享受发放医药费和报销医药费。

二、机关职工18岁以下独生子女按照原规定,每年发放800元医药费,届时打入职工工资卡。

医保费用审核报销制度范本

医保费用审核报销制度范本

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报销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报销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工作。

第三条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报销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审核范围和标准第五条医疗保险费用审核范围包括:(一)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二)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三)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四)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五)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第六条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标准:(一)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进行报销;(二)不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三)超出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的部分,不予报销;(四)不符合医疗保险目录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三、审核流程第七条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等资料,向经办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第八条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的报销申请后,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进行报销。

第九条经办机构应在收到报销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参保人员。

第十条参保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经办机构提出复查申请,经办机构应在收到复查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并通知参保人员。

四、违规处理第十一条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处理:(一)虚报、冒领医疗保险费用的;(二)伪造、变造、借用的医疗费用资料的;(三)其他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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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5213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办法Relevant regulations for reimbursement of medical expens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
大病医疗保险范围中规定的报销比列【1】
大病医疗保险缴费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凡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和区县地方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都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

而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在“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2】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保医疗保险报销赔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

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
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在一个结算期(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社保医疗保险报销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为减轻肾透析、肾移植、恶性肿瘤及精神病患者的负担,保证其基本医疗,某些药物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进行支付。

如肾透析患者在门诊因病情需要,所进行的检查、治疗及使用的相关药品;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的患者,在门诊因病情需要,所进行的检查、治疗及使用的相关药品;恶性肿瘤
患者在门诊进行放射治疗、化学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辅助性治疗的中药费用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此外,精神病患者将获得更优惠的条件,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住院,一年内只收取一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费用,并减收起付标准的50%。

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且不说医保政策因地域不同有着各种不同的规定,就连医保用药也是分很多种,再加上门诊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总之,这门账还真难算。

1.就诊医院不同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之后再剔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其它非医保范围费用”,剩下在职人员报80%,退休或者失业、无业50%。

2.在职员工住院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
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

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

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武汉市82%/84%/87%),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70%左右(武汉市80%/65%/50%)。

这样看来,医保住院的自己掏钱比例,不好说,自费部分全部自己掏钱,门槛费全部自己掏钱,乙类费用先自己掏钱10%,再同甲类费用一起,自己掏钱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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