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情况报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02•【字号】陕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10.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0月2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和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责任分工。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基层政府)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设区市政府负责统筹推动本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省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时间节点。
2020年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2021年,编制完成全部行政权力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基本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2023年,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流程全公开。
二、重点任务(一)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1.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省自然资源厅等17个省级部门,要以国务院部门发布的标准指引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今年10月底前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领域的工作指南,并指导基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陕西省咸阳市2023届高三下学期高考模拟检测文综政治试题(三)(含解析)
陕西省咸阳市2023届高三下学期高考模拟检测文综政治试题(三)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1.随着新能源汽车生产的持续攀升,其核心零部件动力电池原材料供不应求,导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价格飙升。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下列正确反映这一经济现象的图示是(图中D为废旧电池的需求曲线,S为废旧电池的供给曲线)()A.B.C.D.2.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
上述措施旨在()①创新销售模式,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②培育乡村新业态,发展农村混合经济③延伸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④推动产销对接,助力农产品价值的实现A.①②B.①③C.②③D.③④3.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中强调要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这将对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其传导路径合理的是()①缓解就业的结构性矛盾②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③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④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完善⑤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A.④→③→①→⑤B.④→③→①→②C.③→⑤→②→①D.③→②→①→⑤4.2022年12月30日起,我国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对于申请进出口环节许可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和资格的市场主体,有关部门不再要求其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材料。
此举将会()①优化营商环境,筑牢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根基②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破解发展不平衡问题③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④释放外贸增长潜力,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5.从村民理事会到红白理事会,从夜谈会到“民情茶话会”……在村党组织带领下,各地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途径,搭建便捷议事平台,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让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使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16•【字号】陕政发〔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7〕3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8月16日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明确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职责分工,规范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都应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需求导向,无偿使用。
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资源的部门(以下简称使用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资源使用用途,共享信息资源的产生和提供部门(以下简称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三)统一标准,统筹建设。
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1.5 行业分布
近 1 年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政府办公室系统、信息产业系统、财政 系统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2 个、2 个、1 个。其中企业采购系统、政府办公室系统、公安系统项 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147.84 万元、139.80 万元、95.70 万元。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5
陕西省环境信息中心陕西省环境监 管能力信息化体系运行维护基础保 障项目-安全测评服务成交结果公
陕西省环境信息中心(陕西 省环境监控中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西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系统网络安 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服务采
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 中心
33.6
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2-09-22 2023-08-11
1.4 地区分布
近 1 年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陕西等省份,项目数量分布为 11 个,占 比企业近 1 年项目总数的 100%。从中标金额来看,陕西的中标总金额较高,表现出较高的地区集中 度。
分地区主要项目
(1)陕西(11)
序号
项目名称
目标单位: 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报告时间:
2023-08-17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投标业绩表现、竞争能力、竞争 对手、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投标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中介机构、金融 机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投标实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 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0.29•【字号】陕发改发[2009]1607号•【施行日期】2009.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的通知(陕发改发[2009]1607号)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已经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现就各处(室)的职责界定和细化如下: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具体职责:1、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联系并安排委领导参加有关公务活动。
2、负责委主任办公会以及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等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负责起草委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编辑委内日常政务信息。
3、负责全委的文件、电报、资料的收发、批分、核稿、印发及交换、传递和催办工作。
掌管委、办印章,协调全委公文运转和指导全系统公文办理工作。
4、负责催办督查委内有关处(室)和委属有关单位落实省委常委会、省长办公会、省政府常务会、省政府专题(专项)会等会议决策事项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件;督查委主任办公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6、负责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催办工作。
7、负责全委新闻宣传工作。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委政务信息工作。
负责向国家发改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
编印《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动态》等内部刊物。
陕西省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一)
陕西省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一)陕西省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陕西省工业与信息化厅(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4月第一章概述1.1 前言电子政务建设是各国政府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是我国政府在信息化建设方面重点支持的领域。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大力推进信息化、推行电子政务,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
党的十七大报告仍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要求“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和统一平台建设的意见》、《陕西省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三个重要文件(陕办发〔2006〕39号),在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陕西省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总体设计组依据国家和省上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要求、规范标准和技术路线,结合我省的特点,制定出《区县级电子政务解决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重点阐述了以下内容:在区县级电子政务建设方面,横向建设区县级电子政务城域网,连通包括包括县级六大班子在内的各党政单位;利用市级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通过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纵向上连市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从而实现与市级电子政务系统的互联互通。
区县级电子政务网建设采用“小内网、大外网”的方式进行。
“小内网”横向由区县级六大班子几个节点组成,向上与市级电子政务内网互联,不再向下纵深建设。
主要用来处理省市上级下发的电子公文、县本级六大班子的重要文件以及六大班子上报给省市的文件等。
“大外网”覆盖区县级六大班子及各党政单位,运行各类区县级政务应用(如区县本级的办公系统、公文传输系统等),对外面向社会各界提供区县的农村信息化服务、城乡居民服务、城镇建设服务、乡镇企业服务等。
基于区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构建一批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社会经济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固定不变、业务关联度高、人力财力能够支持、适合于用信息化手段解决的关键、基础应用系统,例如应急响应、视频会议、电子邮件等系统,从而提高政务部门内部以及对外的各项服务职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二月六日陕西省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依据《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确定2007年我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以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省编办、省人事厅继续抓好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试点,除省确定的一市两县试点外,在每个市确定一个县、每个县确定一个乡(镇)进行试点。
在政府机构改革中,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合理确定编制,依法设定职能,使政府机构的设置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协调,与行政管理任务相适应。
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省编办要研究建立行政决策权限分解制度,使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政府与部门的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清晰。
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要建立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责任追究六项制度。
加强决策执行督查,形成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错机制。
同时,要把决策制度的建立、决策的执行纳入绩效评估考核之中,对违法决策或决策失误者依法追究责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领导班子听取部门汇报确定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领导班子听取部门汇报确定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01•【字号】陕政办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领导班子听取部门汇报确定事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6号)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2010年11月中下旬以来,省政府领导班子先后听取了51个省级部门或单位、企业的汇报。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将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对已确定事项各承办单位要抓紧落实,未确定事项要尽快提出办理意见。
办公厅各业务处室要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
1.提出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措施报省政府研究。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2.提出深入推进“民生八大工程”的思路。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3.分别提出全省行政改革的重点领域及省直管县试点(确定15-20个县)方案,报省政府研究。
(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4.提出行政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行政单位建设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5.提出对企业研发投入量化管理和全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公开招标等事项的具体实施意见。
(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6.提出我省工业化、信息化融合的重点领域、主攻方向和支持措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7.制定提高我省地产品占有率的措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8.提出解决支持陕汽微型车发展和上路中存在问题的办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9.提出加强高校民族工作的具体措施。
(省民委)10.提出把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具体意见。
(省民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1.拟定开展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公厅领导例会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字[2013]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公厅领导例会制度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公厅领导例会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字〔2013〕5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领导例会制度》已经2013年第1次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领导例会制度为加强办公厅内部沟通衔接,增进相互了解,促进横向联系,搞好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履行“三个服务”职能,特建立办公厅领导例会制度。
一、厅领导例会是厅领导简要通报过去一段时间工作情况和近期主要工作任务的碰头会。
一般不讨论审议议题和决定有关事项。
二、厅领导例会原则上每2周召开1次,与省政府常务会议时间衔接,一般安排在周一下午召开。
三、厅领导例会由省政府秘书长、厅党组书记主持。
秘书长、厅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厅党组副书记或其他副秘书长主持。
四、参加厅领导例会的人员包括: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其他党组成员和厅级领导,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金融办、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省祭陵办、省电子政务办、省决策咨询委办公室等厅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驻外地厅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参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厅综合一至八处、会议处、机要处、督查室、办公室(人事处)、行政(财务)处、机关党委(工会)、监察室等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必要时可扩大到机关所有处长。
五、厅领导例会的主要内容:(一)通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二)通报过去两周主要工作情况,以及今后两周的主要工作任务;(三)通报省委、省政府近期重要工作和重大部署,安排办公厅近期工作;(四)秘书长决定安排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省政务信息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省政务信息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07•【字号】陕政办函〔2020〕148号•【施行日期】2021.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省政务信息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陕政办函〔2020〕14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20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搜集报送政务信息,狠抓重大决策部署督办落实,认真做好“互联网+督查”问题线索督办和建议提案办理,为省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政务信息和督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全省政务信息和督查落实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等25个政务信息先进单位、韩杨等50名先进个人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督查室等25个政务督查先进单位、肖博等5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争取更大成绩。
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督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不断创新思路,努力把政务信息和督查落实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附件1.2020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2.2020年度全省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7日附件12020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先进单位(共25个)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省商务厅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省统计局办公室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西部机场集团办公室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办公室省税务局办公室陕西银保监局办公室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经联信息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经联信息处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先进个人(共50名)韩杨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王莹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白景中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宋建华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郭树国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李园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政府办公室畅咪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田磊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王瑾省财政厅办公室赵英震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周国强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曹慧省国资委办公室许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夏自兰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张晓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张莉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赵东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苏月华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张亮省科技厅办公室孟子清省退役军人厅办公室申晴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曹瑞天省统计局办公室陈莉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范博省扶贫办综合处李思嘉陕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综合发展部薛艳飞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办公室宋宏庆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经联信息处何文娟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经联信息处杨若涵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经联信息处仇亦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办公室崔晓荣省税务局办公室李玲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综合处刘宸西安海关办公室杨明西安市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办公室杨雨林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胡鹏伟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郭永生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齐祥奇吴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祁军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史长亮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雷泉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陈莹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刘嗣波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张雷磊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覃鹏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刘洋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邓姗姗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解鸿浩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刘妍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赵航飞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附件22020年度全省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先进单位(共25个)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督查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咸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省公安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督查处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办公室陕西银保监局办公室省税务局办公室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山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办公室先进个人(共50人)肖博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督查室杨伟刚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郝朝辉咸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张超咸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南海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冯晗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刘永宏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贺旭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刘勇汉中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李益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赵陆明商洛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马飞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李恒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冯靖西咸新区管委会督查室芦虎山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薛强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处侯小林省科技厅办公室蒋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王佩峰省公安厅办公室温鑫省财政厅办公室刘宏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王文军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李欣然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雷志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晓琦省水利厅办公室李建成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王昱省商务厅督查处边秋玉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张扬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丁西峰省退役军人厅秘书处孙永林省应急厅办公室万疆省审计厅办公室王斌省市场监管局督查处冯岩省林业局办公室郝亮省体育局办公室李朝省统计局办公室李政省医保局办公室董军锋省扶贫办督查巡查处米洁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裴杨西安海关办公室乔毅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杨海峰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李敏淳化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李冬冬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李应前大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贾海峰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张锐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先芬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方勇商南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范晓娜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室。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23•【字号】陕政办发[2004]51号•【施行日期】2004.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51号2004年6月23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4〕3号),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责,划归省商务厅。
(二)划入的职责1、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经济体制改革职责。
2、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编制、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职责。
(三)转变的职责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08•【字号】陕政办发〔2016〕107号•【施行日期】2016.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0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8日陕西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16〕74号),推动我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统一归集、及时准确、共享共用”的基本原则,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和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力争在2016年底前,全面、及时、准确地将各地各有关部门产生的企业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
二、归集内容政府部门涉企信息是指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统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统计年报信息除外),其中行政处罚信息中应当报送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信息。
上述企业信息应当按照《陕西省省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和各市、县(区)制定的本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目录要求进行归集。
电子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实施方案
电子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实施方案一、系统概述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建设要求通过技术先进、运行稳定、界面美观、操作简便、基于IE浏览器的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平台,实现各级单位之间的政务信息的报送、采集、处理、共享等功能。
育软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是用电子化手段代替传统的传真、电话、纸质信函等介质,实现各级单位之间的新闻、简报、专报、文件等信息的下发与上报,进行信息采编与发布,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各级部门之间(横向和纵向)的业务交流与信息共享。
实现信息报送、信息采编、发布审批、信息管理、网站生成等功能的政务信息管理与服务的平台。
下属信息报送单位通过本系统实时报送各类政务信息,上级单位的信息采编人员通过此系统进行政务信息采集、政务信息处理、刊物采编、刊物编辑、刊物发行等工作。
并自动对政务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汇总,形成通报。
通报内容可以与刊物一起发布到网上,供各类用户浏览查询。
返回二、需求描述2.1、信息报送过程中小学信息报送单位作为客户端登陆地市县政务信息报送系统,通过报送系统实时报送政务信息到地市县;地市县信息采编人员可以通过政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政务信息采集、政务信息处理、刊物采编、刊物编辑、刊物发行等工作,并可以将信息转送到省市;高等学校报送单位作为客户端登陆省市政务信息报送系统,通过报送系统实时报送政务信息到省市;省市信息采编人员通过政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政务信息采集、政务信息处理、信息采编、信息刊发、信息发布等过程。
如下图所示:2.2、信息处理过程信息收发人员接收到上报的政务信息,根据信息类别填写拟办意见报送给信息审核人,信息审核人根据信息内容修改拟办意见后发送给信息采编人员,信息采编人员根据拟办意见修改整合信息内容,编辑期刊后发给信息签发人,信息签发人对信息内容提出修改意见与信息采编人员往复沟通直至通过后,信息签发人员对信息签发并通知信息采编人员,信息采编人员根据信息签发人员意见整理刊发。
刊发的信息以期刊形式报送领导传阅、发送各有关单位、发布到网站供有权限的用户网上浏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13•【字号】陕政办发〔2017〕79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7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13日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为解决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和自成体系,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办理,给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坚持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五个统一”原则,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为目标,加快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尽快建成政务信息共享应用“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
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模式优化”的思路,既着眼长远,统筹谋划,锐意改革,又立足当前,聚焦现实问题,重点突破,尽快见效。
(二)整合共享范畴。
本次纳入整合共享的政务信息系统指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系统)。
其中,作为各级政务部门履职共同需要的基础数据库系统(包括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等),以及与开展工作相关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包括企业注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生态环保、应急维稳、健康保障、信用体系、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价格监管等)作为重点,优先整合共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3.07施行日期2016.03.07文号陕政办发〔2016〕17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7日陕西省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精神,结合全省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调整、公布及其日常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行政许可事项按照《陕西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执行。
乡镇、街道办事处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将其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法定依据、实施机关、运行流程、办理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情况、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要素,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并向社会公布。
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其权力和责任事项由其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后,以清单形式纳入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
第四条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应当遵循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1•【字号】陕政办发[2014]66号•【施行日期】201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6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2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39号),设立省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围绕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二)负责省政府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书处理工作。
(四)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和韩城市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审批。
(五)负责向国务院、省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六)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省以下各级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中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负责省政府人事任免有关事项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省政府系统的建议与提案办理的协调督查工作。
(十)指导全省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3]8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3〕8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一)高度重视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树立政府形象、支持自主创新、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正版软件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各级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以上三类通用软件。
(二)实行软件采购年度计划管理。
各级政府机关要按照勤俭节约、确保信息安全、合理配置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制订软件采购年度计划。
软件采购严格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能采购。
各级政府机关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且授权版本与实装版本要严格一致,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一并作出购置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二、落实经费,规范采购行为(一)切实保障软件采购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府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将软件纳入国有资产年度配置计划。
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进度报告
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进度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组向大家汇报本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报告旨在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最新进度,并提供有关项目的细节信息与分析。
一、项目背景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政务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优化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
我局于去年启动了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旨在推动政务数字化转型、提供更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项目目标1.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通过建设统一、完善的政务信息系统,使政府各级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协同工作更加顺畅高效,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2. 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建立起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意识,有效保护政府与民众、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3. 推动政务公开透明: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让政府运行更加透明,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完善,增强政府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公信力。
三、项目进展情况自项目启动以来,我们已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现将部分重点工作做一简要汇报:1. 系统规划和设计阶段在项目启动初期,我们组织了多次会议,与各涉及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广泛的沟通与交流,了解了各个部门的需求和对系统的期望,确立了系统建设的整体规划与目标。
2. 系统开发与测试阶段基于前期需求调研的结果,我们顺利完成了政务信息系统的系统架构设计。
目前,系统的开发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并进行了多次测试和优化,以确保其功能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3. 数据迁移与系统部署为了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与各个部门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我们进行了大量的数据迁移工作,并协助各部门进行系统的部署和上线工作。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系统的监控与维护,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4. 培训与推广工作为了让各相关部门能够熟练使用政务信息系统,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培训活动,并提供了详尽的使用手册和技术支持。
同时,我们还积极推广政务信息系统的便利性和实际效果,增加了广大民众对系统的认可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0.08•【字号】陕政发[2002]51号•【施行日期】2002.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发[2002]51号2002年10月8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战略决策中,政务信息化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政务信息化建设对于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各级政务部门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监督,带动工业化的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二次全体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统筹规划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省计委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
要以《指导意见》和省政府颁发的《陕西省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导,结合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订,在认真汇总研究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初提出政务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包括指导原则、政策措施、投资额度等,提交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作为当年审批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依据。
对省党政机关(含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属于政府投资或政府补助的网络平台、全省专项业务系统、大型数据库应用系统的建设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其建设方案均须报省计委审批。
项目审批前,要认真做好前期审议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未经论证的,不予审批。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
调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期刊名称】《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16
【摘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陕西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总页数】1页(P47-47)
【作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相关文献】
1.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的通知[J], ;
2.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的通知 [J],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及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J], 无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工作小组的通知 [J],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西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67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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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
情况报送机制的通知
【法规类别】通信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1]12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27
【实施日期】2011.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情况报送机制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12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情况,交流电子政务工作经验,更好地发挥电子政务为省委、省政府“三个服务”保障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通知(国办电政办函〔2011〕2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情况报送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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