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字用法
“所”字结构
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就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
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就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就是“瞧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与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就是指代行为的对象。
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
(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就是坐的东西,指的就是“竹席”。
“所欲者”就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就是“色乐珠玉”与“人民”。
(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
(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所字的用法
所字的用法
1. “所”字可以用来表示地方呀,就像“我所熟悉的那个角落”。
你想想,是不是有时候我们会说“我所爱的地方”之类的呀。
2. “所”还能表示行为的对象呢,比如说“他所追求的梦想”。
这不就很形象地指出了他一直努力想要达成的那个梦想嘛,是不是呀?
3. 哎呀,“所”能组成“所有”,表示全部呀,像“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
这多直白呀,一下子就知道是全部啦!
4. 你看哦,“所”字在“为人民所拥护”里表示被呀,人民拥护嘛,多清晰呀。
5. “所闻”“所见”,这里的“所”就是用来强调经历的呀,“我今天的所见真是让我大吃一惊”,多有感觉呀!
6. 还有呢,“所”可以和其他字组成一些特别的词语,比如“所以”,“因为这样,所以那样”,很自然就说出来啦。
7. “所”字有时候就像一个小标记,比如“他所说的话”,标记出了是他说的那些话呀,你能明白吧?
8. 当我们说“无所不能”的时候,这个“所”就很有意思啦,代表没有什么呀,多厉害的感觉呀!
9. “各尽所能”里的“所”就是指能够做到的呀,大家都发挥自己能做到的,多棒呀!
10. 最后呀,“所”字的用法真的很多,我们要好好去体会呀,就像发现宝藏一样,你说是不是呢?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所”字虽然小小的,但用法可真不少,我们可得好好掌握它呀!。
“所”字结构
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是“看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所欲者”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是“色乐珠玉”和“人民".(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所字结构
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
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是“看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
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
(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所欲者”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是“色乐珠玉”和“人民”。
(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
(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例如: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
所字结构的用法举例
所字结构的用法举例
所字结构是指“所”字与后面的动词、形容词或名词构成的短句结构,在句中起到指示、强调或针对性引导的作用。
以下是所字结构的几个典型用法举例:
1.指示用法:
-他所制造的产品在市场上非常畅销。
-我所写的这篇文章获得了第一名。
-这是我所了解的最新消息。
2.强调用法:
-你所犯的错误非常严重,必须受到严惩。
-这个公司的产品质量所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利益不容忽视。
3.针对性引导用法:
-所有来宾请注意,晚宴将于7点准时开始。
-这是我所关注的重点,希望能够得到解决。
-这些问题是我们所需要解决的难题。
需要注意的是,所字结构通常用于正式场合或书面语中,不常用于口
语交流中。
同时,所字结构中的“所”字也可以省略,而直接使用动词、
形容词或名词来表达相同的意思。
文言文中的所
文言文中的所
1. “所”字最基本最常见的用法是充当助词,放在动词前面,与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表示动作的对象、结果、处所等。
例如:所见所闻、所感所想。
2. “所”字结构可以充当名词,表示处所或事物,前面通常加介词“在”或“于”引导。
例如:无所不在、有目共睹。
3. “所”字也可以与“为”结合,构成固定词组“所谓”,表示引述动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所说的”。
例如:所谓成功,不是看你有多聪明,而是看你能否在失败中站起来。
4. “所”字还可以充当动词,表示原因、处所等。
例如:不知所措、所适从。
5. 此外,“所”字还可以与“以”结合,构成固定词组“所以”,表示原因或根据。
例如:他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坚持不懈地努力。
所字结构的用法总结
所字结构的用法总结
“所”字结构是文言文中的一种特殊用法,主要用来指代必然的人或物,同时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以下几种:
- 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例如“君臣相顾不知所归(《五代史伶官传序》)”中的“所归”,意思是“归处”。
- “所”和“者”同时显现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身无长物》)”中的“所坐者”,意思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 “所”字结构的前面还能够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例如“皆崩崖所陨(《巫山·巫峡》)”。
总的来说,“所”在文言文中是一个特殊的代词,其特殊性在于它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与其他词或短语组合使用才能构成具有名词性的“所”字结构。
文言虚词所字的用法归纳
文言虚词所字的用法归纳嘿,同学们!咱们今天来好好聊聊文言虚词“所”字的用法。
先给大家讲个事儿,有一次我去逛公园,看到一个小朋友在池塘边喂鱼,嘴里还念念有词:“这些鱼儿所喜欢的食物就是面包屑啦。
”这时候我就想到,这里的“所”字用得很有趣。
咱们来具体看看“所”字常见的用法。
“所”字用作名词,表示“处所”“地方”。
比如“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这里的“次所”就是“行军途中的驻地”。
想象一下,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吴广悄悄跑到那个偏僻的驻地旁边的神庙里,是不是有种神秘的感觉?“所”字和“为”字结合,组成“为……所……”的结构,表示被动。
就像我们有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得不做的事情,感觉自己被推着走一样。
比如说“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这里的“为人所杀”就是“被人杀害”。
“所”字还能放在动词前,和动词组成“所”字结构,这时候“所”字就有指代作用啦。
比如“衣食所安,弗敢专也”,“所安”指的就是“安身的东西”。
再比如“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所存”指的就是“存在的地方”。
这种用法就好像我们在寻找宝藏,“所”字给我们指出了方向。
还有哦,“所”字和介词结合,组成“所以”。
这“所以”的意思可丰富啦,有时表示“……的原因”,有时表示“用来……的”。
比如说“此先汉所以兴隆也”,这里的“所以”就是“……的原因”;“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这里的“所以”就是“用来……的”。
好啦,说了这么多,咱们来总结一下。
“所”字在文言文中就像一个神奇的小精灵,一会儿变成这个意思,一会儿变成那个意思,但是只要我们细心观察,就能发现它的规律。
就像我在公园看到那个小朋友喂鱼,从他简单的话语中也能感受到“所”字的用法。
希望大家在今后的文言文学习中,多留意“所”字,和它成为好朋友,这样咱们读起文言文来就能更加轻松愉快啦!。
所字用法
(一)名词,处所,地方。
①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
(《陈涉世家》)②成反复自念,得无教我猎虫所耶?(《促织》)③某所,而母立于兹。
(《项脊轩志》)(二)助词1.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组成“所字结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
①会征促织,成不敢敛户口,而又无所赔偿(《促织》)②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师说》)③过蒙拔擢,宠命优渥,岂敢盘桓,有所希冀(《陈情表》)④渔人一一为具言所闻《桃花源记》⑤于众人广坐之中,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
(《信陵君窃符救赵》)⑤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
(《送东阳马生序》)⑥余在患难中,间以诗记所遭。
(《〈指南录〉后序》)2.“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①夜则以兵围所寓舍。
(《〈指南录〉后序》)②臣所过屠者朱亥,此子贤者,世莫能知,故隐屠间耳。
(《信陵君窃符救赵》)【为……所】“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①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
(《信陵君窃符救赵》)②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所笑,以污辱先人(《报任安书》)③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韩非子·五蠹》④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
(《〈指南录〉后序》)【所以】1.表示行为所凭借的方式、方法或依据,相当于“用来……的方法”、“是用来……的”等。
①吾所以待侯生者备矣,天下莫不闻(《信陵君窃符救赵》)②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师说》)2.表示原因。
相当于“……的原因(缘故)”。
①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
(《廉颇蔺相如列传》)②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廉颇蔺相如列传》)③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鸿门宴》)④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伶官传序》⑤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出师表》)【所谓】所说的。
①此所谓战胜于朝廷。
(《邹忌讽齐王纳谏》)②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
所是结构助词的用法
所是结构助词的用法1. 所的基本用法所是一个结构助词,用于表示主语和谓语之间的关系。
在句子中,所可以与谓语动词、形容词、副词等连用,构成所+谓语的结构。
1.1 所+动词当所与动词连用时,表示主语所做的动作或发生的情况。
例如: - 所见即所得:看到什么就得到什么,形容事物直观明了。
- 所为何来:表示对某个事物的来源或原因感到困惑。
1.2 所+形容词当所与形容词连用时,表示主语具有某种特点或状态。
例如: - 所谓美丽:指称为美丽。
- 所爱非常:非常喜欢。
1.3 所+副词当所与副词连用时,表示主语以某种方式进行某个动作。
例如: - 所悉尊者:以非常敬重的态度了解尊者。
- 所行无忌:行动没有任何顾虑或拘束。
2. 所在句子中的位置在一般情况下,所位于句首。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所也可以位于句中。
例如: - 所言非虚:表示说的话是真实的。
-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家人的幸福。
3. 所与其他语法成分连用所可以与其他语法成分连用,形成更复杂的句子结构。
3.1 所+动词+宾语当所与动词和宾语连用时,表示主语对宾语进行某种动作。
例如: - 所见即所得:看到什么就得到什么。
- 所言非虚:说出来的话是真实的。
3.2 所+形容词+补语当所与形容词和补语连用时,表示主语具有某种特点或状态,并进一步强调补语。
例如: - 所爱非常:非常喜欢。
- 所为何来:表示对某个事物的来源或原因感到困惑。
3.3 所+副词+状语当所与副词和状语连用时,表示主语以某种方式进行某个动作,并进一步说明状语。
例如: - 所悉尊者:以非常敬重的态度了解尊者。
- 所行无忌:行动没有任何顾虑或拘束。
4. 注意事项4.1 所的位置通常情况下,所位于句首。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所也可以位于句中。
例如: - 所谓美丽的风景:修辞上为了强调“美丽”,将所放在了句中。
4.2 所与“是”的关系在一些情况下,所与“是”连用形成“所+是”的结构。
例如: - 所谓学问:指的就是学问。
文言文中“所”字的用法
文言文中“所”字的用法作者:张天川来源:《文学教育下半月》2011年第04期一.实词“所”的用法举例(一)“所”作名词,在初中有如下几种解释:1.“所”假借为“处”,处所;地方。
如: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
(《陈涉世家》)析:“所”指“军队驻扎的地方”。
2.道理,方法,原因。
如:所以然者何?(《晏子使楚》)析:“所以然”即“所以如此”,“所”指原因或道理。
(二)“所”作形容词,在初中有如下几种解释:1.表示范围,解释为一切、所有。
如:⑴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鱼我所欲也》)⑵凡所宜有之书皆集于此。
(《送东阳马生序》)⑶曾益其所不能。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⑷无所不有。
(《口技》)析:“所”都表示范围,可理解为所有、一切。
例⑴,“所”后面虽然跟了一个动词“识”,但“识”后跟了宾语“穷乏者”。
例⑶,“不能”这里是个名词性词组,解释为本来不具备的才能,所以前面的“所”在这里,只能是个形容词。
2.宜,适宜的,为其所需的。
如:优劣得所。
(《出师表》)析:这里的“得所”是“得其所”,即“得到他们适宜的”,也就是我们《语文教学参考》上说的“得到合理的安排”。
3.理解为“可以的”。
如:圣人非所与熙也。
(《晏子使楚》)析:例句译为“圣人不是能同他开玩笑的”。
其中“与”后省略了“之”,而“非”又是个表否定的副词,所以,此处的“所”只能是个形词。
(三)“所”作量词讲,可以用于地点、位置、建筑物。
如:无何,见宫殿数十所。
(《山市》)析:这是个定语后置句,正常的语序是“见数十所宫殿”,“所”的位置处于数词“数十”我名词“宫殿”之间,自然应解释为“座”。
(四)作代词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哪里”。
如:问所从来,具答之。
(《桃花源记》)析:“所从来”即“从所来”,是一个典型的疑问代词宾语前置句,“所”理应解释为“哪里”,遗憾的是苏教版九年级上《语文教学参考》把它理解为“处所、地方”,显然不够贴切。
二.虚词“所”的用法举例(一)用在动词或者“介词+动词”之前,组成名词性词组,相当于“……的事、物”,“……的地方”,“……的人”等。
“所”字结构
所代词、词头。
一、代词“所”是古代汉语中一个特殊的代词,它称代一定的人或物,但不能独立充当句子成分,必须放在及物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指代行为的对象,构成“所”字结构,才能成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所以叫做辅助性代词。
“所”字结构的常见用法有四种:(一)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
例如: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
(赤壁之战)(232)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报任安书)(395)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古知今,以所见知所不见。
(察今)(647)“所”字在这里都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所望”就是“期望的情况”,“所出”就是“提出的办法,“所见”就是“看见的东西”。
(二)“所”、“者”同时出现,构成“所…者”格式,它的作用和单用“所”字的结构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
例如:即举所坐者...送之。
(身无长物)(16)所欲忠者....,国与主耳。
(张中丞传·后叙)(238)然则所重者...在乎人民也。
(谏逐客书)(383)...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所坐者”就是坐的东西,指的是“竹席”。
“所欲者”就是要忠于的对象,即“国与主”。
“所重者”等于“所重”、“所轻”,指的是“色乐珠玉”和“人民”。
(三)“所”字结构的前面还可以用行为的主动者作定语来修饰它。
有定语后不加“之”的。
例如:皆崩崖所陨....。
(巫山·巫峡)(29)骞身所至者....。
(张骞传)(190)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
(张中丞传·后叙)(239)吾所欲者....土地也。
(五蠹)(644)有定语后加“之”的。
例如:必为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谏逐客书)(382)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膝之所踦....。
(庖丁解牛)(601)....,足之所履(四)“所”字结构的后面有时出现具体的行为对象,这时,“所”字结构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
例如: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
衣食所安弗敢专中所字的用法
衣食所安弗敢专中所字的用法
衣食所安是指一个人的衣食食住能够得到满足并且不用为生计担忧。
其中,所字的用法有以下几种:
1. 所作所为:指一个人所从事的行为和事情。
例如,一个人的所作所为能够反映出他的品德和性格。
2. 所见所闻:指一个人所亲眼看到和所听到的事情。
例如,他的所见所闻让他对世界发生了新的认识。
3. 所思所想:指一个人所思考和所思念的事情。
例如,他的所思所想总是围绕着如何提升自己的能力和实现目标。
4. 所知所悉:指一个人所了解和所知道的信息。
例如,他对这个行业的所知所悉使他成为了专家。
总之,所字常用于表示某个范围或某个人的动作、观察、思考和了解等。
通过所字的使用,可以强调一个人的主体能动性,以及他在某个特定领域的经验和见解。
文言文中所字结构的用法
文言文中所字结构的用法
文言文中所字结构的用法如下:
1、处所;地方。
《硕鼠》:“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
2、合理的结果;应有的归宿。
《原君》:“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
”
3、放在动词或动短语前,组成名词性短语。
表示“……的地方”、“……的人”、“……的事物”等。
《师说》:“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
4、与“为”相呼应,构成“为……所……”的被动句式。
《鸿门宴》:“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六国论》:“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
5、表示不确定的数目。
《西门豹治邺》:“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
”
6、处;座。
用于建筑物等。
《魏书·尔朱荣传》:“秀容界有池三所,在高山之上。
”【所以】表示行为所凭借的方式、方法或依据,相当于“用来……的(手段、方法、东西等)”。
表示原因,相当于“……的原因、缘故”。
中考语文文言文中“所”字用法的分析
中考语文文言文中“所”字用法的分析一、用作助词。
1、“所”字经常用在动词、动宾词组或形容词之前,组成名词性的所字结构,有指代作用。
一般充当主语或宾语。
相当于的(人、事、地方),或“所”的(人、事、地方)。
例如:(1)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
出自:《桃花源记》译文:这个(打渔)人一件一件地为(桃花源中人)详细地说出了自己听到的事。
(2)衣食所安。
出自:《曹刿论战》译文:衣物食品这类安身的东西。
2、“所”用在动词前,后面再加上“者”构成所者格式,译法与不加“者”相同。
例如:(1)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出自:《刻舟求剑》译文:船停下来了,就从他刻记号的地方下水去寻找剑。
(2)日暮,所击杀者无虑百十人。
出自:《冯婉贞》译文:傍晚的时候,所杀死的敌人大约百十来人。
3、“所”用在介词“以”、“从”、“为”、“由”等之前,构成名词性的所字结构,一般可充当主语、宾语或判断句的谓语,可分别表示行为动作发生的“人物”、“处所”、“原因”以及“方式(方法)”等。
相当于“的人”、“的地方”、“用方法”和“的原因”。
例如:(1)是吾剑之所从坠。
出自:《刻舟求剑》译文:这儿(是)我的剑掉入水中的地方。
(句中的“所从”,即从所,表处所。
)(2)行拂乱其所为。
出自:《孟子》译文:(上天)用种种行为使他所做的事情颠倒错乱。
(句中的“所为”,即所做的事情,表动作行为。
)(3)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出自:《出师表》译文:这就是我用来报答先帝和尽忠陛下的职责。
(句中的“所以”,即“以所”,表凭借。
)(4)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
出自:《出师表》译文:亲近贤臣,疏远小人,这是先汉兴盛的原因。
(句中的“所以”,即“以所”,表原因。
)4、“所”与介词“为”配合,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所”不译,“为”可译作“被”。
例如:昇死,其印为予群从所得,至今保藏。
出自:《活板》译文:毕升死后,那些字模被我的堂兄弟和侄子辈们得到,到现在依然被珍藏着。
文言文中_所的用法
2019/11/3
2、所和以连用,表示 “·········的原 因”“用来····的东西”
圣人之所以为圣。《师说》
圣人成为圣人的原因。
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 徒慕君之高义也。
我们离开父母兄弟而来侍奉您, 不过是因为仰慕您的高尚品德。
3、“为······所·····” 表被动。
作代词
1、所加动词,为:所字结构, 相 当于名词
译为:··········的 人, ·········的 物,········的地方 等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道理存在的地方就是老师 存在的地方。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老师,是用来传授道理教授学业解 决疑惑的人。
SUCCESS
所字的用法所作名词苏武传分开他的随从官吏常惠等人分别投放到其他的处2适宜的地位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所字的用法
所作名词 1 、 处所
别其官属常惠等各置他所。 《苏武传》
分开他的随从官吏常惠等 人,分别投放到其他的处 所。
2、适宜的地位
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出师表》
就一定能够使军中团结和睦,才 能高的和才能低的都得到合理安 排
皆为陛下所成就。 《苏武传》
(我们)都被陛下栽培。
4、假若、如果 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
倘若守关的将领不是自己的亲信, 就会变为叛乱者。 或:倘若 匪:通非,不是
狼与豺:比喻叛乱的人。
SUCCESS
THAN
中学文言文'所'字结构的译法
中学文言文'所'字结构的译法所,形声字,《说文解字》:“伐木声也。
从斤户声。
本义:处,地方。
衍义:引申指“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如:研究所。
用作量词,指房屋,如:一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
如: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
如:为人所敬。
“所”在文言文中的常见用法01 作名词译为:地方,处所。
例句: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háng)阵和睦,优劣得所。
——《出师表》译文:我认为军队中的事情,都拿来跟他商讨,就一定能使军队团结一心,不同才能的人各得其所。
得所,得到恰当的位置。
例句: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
”——《陈涉世家》译文:陈胜又暗地里派吴广到驻地旁边丛林里的神庙中,在夜间提着灯笼,作狐狸嗥叫的凄厉的声音大喊:“大楚将兴,陈胜为王。
”02作代词(1)与介词结合,构成固定结构“所从”、“所为”、“所以”等,表示……处所、……原因。
用来……的(原因、人、东西、财物、方法、条件)等多种含义。
例句: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出师表》译文:亲近贤臣,疏远小人,这是西汉兴盛的原因;亲近小人,疏远贤臣,这是东汉衰败的原因。
例句: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出师表》译文:所以,以所,用这些来。
这就是我用来报答先帝,并且尽忠陛下的职责本分。
例句: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师说》译文:老师,是用来传授道理、教授学业、解释疑难问题的人。
(2)与动词结合构成“所”字结构,表示……的(人、事、物、时、地、原因等)。
例句:不知所言译文: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
例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
例句: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
——《陈涉世家》译文:于是就用丹砂在绸子上写上“陈胜王”(三个字),放在别人所捕的鱼的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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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衡不慕当世,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 (《后汉书·张衡传》)
“所居之官”就是在“所居官”的基础上加 入“之”使关系更为明确,其实质与“所居官” 是一样的,在翻译时我们可以译为“担任的官 职 2、”所。+动
例(1)“所述”为“录”的间接宾语。 “所 +动”作动词“有”或“无”的宾语,表示虚指。 如下: (1)行李之往来,供其乏困,君亦无所害。 (《左传•烛之武退秦师》) (2)岂敢盘桓,有所希冀?(李密《陈情表》)
4、 作定语,例如:常所居窗中,煿煿有烟 气,闻行车管嘒之声。(李商隐《李贺小传》)
4、所+形容词 当一个形容词与“所”字结合之后。这个形容 词就临时活用为一个及物动词,整个结构仍然 作为一个名词性短语出现,充当主语、谓语或 宾语,指代的是人、事、物等。例如:
值得说明的是,很多人都把该句误认为“所”字结 构(所+动),看见的事实,其实不然,根据语义逻辑, 应为被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看见的事实。
三、(助词)“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 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 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 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 质而是它具有其他功能。具体地说,当它用在 动词、介词或短语之前时,它主要起着结构作 用,不再具有实在的词汇意义,应该把它看作 “结构助词”, 通过这个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 语、宾语或定语。而不把它看作代词。
例如: 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如。(苏 轼《赤壁赋》) (4)代词+之+“所动”
例如:此余之所得也。(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从以上诸例可以看出“名词”、“代词”是“所动” 支配者。
7、所+状+动 这里的“状”指的是能够充当状语的能愿动
词、形容词、副词等,在使用时这几类词先和动 词组合成一个动词性的偏正词组,整个词组再和 “所”结合形成“所字结构”,充当句子的主语 或宾语。在这种类型中,“所”字要强调指代的 是偏正词组所修饰的那个中心词(一般不出现), 理解起来要稍微复杂一些,但在文言作品中却经 常使用。例如:
如:获秦王所乘云母车。
1、所+动+名 :这是“所+动”结构中的最基本类型, 在这种类型中,“所”将其后的动宾词组转换为了
一个名词性的偏正词组,并强调指示了中心词。例如: (1)、举所佩玉玦以示者三。(《史记·项羽本纪》)
句中的“所佩玉玦”即“所+动+名”的形式的 “所字结构”,动宾词组“佩玉玦”与“所”结合后 变为了名词性的偏正词组“佩戴的玉玦”。这里的偏 正词组已经不同于一般的名词性偏正词组,因为“所” 在其中起了强调指示的作用,强调并指示了中心词, 引起大家的注意。
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左传·曹刿论战》) 例中的形容词“安”在与“所”结合后活用为 动词,意思是“安身”。在这个句子中指代物, 我们在翻译时要将其补出。整个“所字结构” 在在句中充当了主语。
5、所+名词 “所”置于名词之前,使名词具有了及物动
词的词汇意义和语法功能,(可以理解成活用 为动词)它的用法和“名+形容词”是相同的, 他们都不是“所+动”结构常见的类型变化,特 别是“所+名”我们接触的机会要更少一些。例 如:
1、作主语 如: 实所见如此。(李商隐《李贺小传》) 2、 作名词谓语,如: (1) 单于益骄,非汉所望也。(班固《汉书•李广苏 建传•苏武传》) (2) 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苏轼《赤壁赋》) 例(1)名词谓语之前受否定副词“非”的修饰。例 (2)名词谓语之前插入结构助词“之”取消句子独立 性使之成为短语。再如:此余之所得也。(王安石 《游褒禅山记》) (3)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 无所用之。(《左传·僖公四年》)
所 的用法
一、名词,处所,地方。 ①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司马迁《陈涉世家》) ②成反复自念,得无教我猎虫所耶?(蒲松龄《促织》) ③某所,而母立于兹。(归有光《项脊轩志》) 二、助词 (一)【所谓】所说的。“所谓”表示所说的……,有 两种用法: 1、[所谓……者]作主语,谓语对它作出解释为一个整体出 现的,不能将其拆分,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名词, 可以承担名词所承担的一切语法功能。“所字结 构”根据与“所”字结合的核心词的词类不同, 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别:“所+动”结构和“所+ 介”结构。每一种类别中又有着不同的类型变化, 每一种类型中“所”的作用和体现的意义又是各 不相同的,它们在一起共同组成了“所字结构” 的语法功能。可见,“所字结构”的用法和意义 十分灵活。 所”字通常位于谓词性成分前,用来 指代行为动作的对象,一般把“所”字后它后面 的谓词性成分称为“所字结构”。“所”字的语 法作用是使谓词性成分名词化。
词,但在理解时要补充出省略的内容,“所询问”是 “询问的(事情)”。这样理解,我们就能知道例(1) 中的“所字结构”充当的是句子的宾语。
(2) 生生所资。(陶渊明《归去来兮辞•序》) (3) 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王羲之《兰亭集•序》) (4) 顾计不知所出耳!(《战国策•荆轲刺秦王》)
“所资”即生活必需品,“所托”即爱好的的事物,“所 出”即从……想出。 在这一结构中,动词之前还可以插入副词,即以“所+副+动” 的结构形式出现。如: (5) 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 罕至焉。(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6) 非臣陨首所能上报。(李密《陈情表》)
其中的动宾词组的宾语是由代词“之”来充当的, 译为“使用它们的地方”
如果宾语是由一个名词来充当,就要看动 词和名词之间能否加入连词“之”,能够加入 “之”而意思不改变的,属于“所+动+名”形 式;意思发生改变的则属于“所+动宾词组” 形式。我们比较以下两个例句。
(4)、所得表众,亦极七八万耳。(《赤 壁之战》)
例句中,“所得表众”可以加入“之”变 为“所得之表众”,意思没有发生变化,仍然 是“获得的刘表的部队”,所以应属于“所+ 动+名”式。
3、作宾语,略举如下: (1) 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王羲之《兰亭 集•序》) (2) 尤有所待者也。(《庄子•逍遥游》) (3) 秦王方还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 (《战国策•荆轲刺秦王》)
所+动词短语:这种类型的“所字结构”经常会和“所+动 +名”相混淆。虽然两者形似,但实质却有所不同,在 “所+动宾词组”中,大多数动词所修饰的宾语是由代 词充当的。例如: “所+动宾”式。如:
(7)和氏璧,天下所共传宝也。(司马迁《史记•廉 颇蔺相如列传》)
“所+动补”式。如: (8)太夫人使婢受囊出之,见所书多。(李商隐 《李贺小传》) “所+动”结构是名词性短语具有名词的性质。因此, 可以在句子中充任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等成 分。但教材中仅充任主语、谓语、宾语和定语四种成分, 其中充任宾语成分最多。如下:
用”指的是“可用的(地方)”。
(二)、“所+介”结构 “所字结构”的第二种类别可以称之为“所+
介”式。“所+介”式的类型变化虽然没有“所 +动”式那么多,但它的意义表述却更为复杂, 这主要是由介词本身的语法功能决定的。介词本 身就是一种用法灵活的虚词,它既可以表示处所 和时间,又可以表示动作涉及的对象,动作行为 相关的工具、方法或行为发生的原因。介词在与 “所”字结合的同时也保留了它的语法特征,所 以我们在分析“所+介”结构时,要更为细致。 具体来说,“所+介”结构有以下几种变化:
置人所罾鱼腹中(《史记·陈涉世家》) 例句中的“罾”本身是名词,但与“所”结合 后在这里是“用渔网捕捉”之意,“所罾”指 代“用渔网捕捉的(鱼)”。
6、所+动+者 这种类型中的“所”起的作用与“所+动”类 型中的“所”是相同的,只是中心词由名词换 成了不必明言或不便明言的代词“者”,“者” 在这里起了指代的作用,“所”只起强调的作 用,组合之后形成的“所……者”结构仍然作 为一个名词性短语,充当句子的主语或宾语。 例如:刑法行于国,所诛者乱人也。(《礼 记·聘义》) 在这个例句中,“所字结构”指代的是人,而 这个指代的作用是由“者”来承担的,“所诛 者”意思就是“诛杀的人”之意。它们在句中 充当的是句子的主语。
例如:所谓华山洞者,以其乃华山之阳名之也。(王 安石《游褒禅山记》) 2、 [所谓……也]作谓语,作为对所述内容的概括,表示 “这就是所说的……”一类意思,如:
例如: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 者也。(韩愈《师说》)
此所谓战胜于朝廷。(《邹忌讽齐王纳谏》)
(三)【所在】 1.到处。 ①石之铿然有声音者,所在皆是也。(苏轼《石钟山 记》) 2.所在之处,处所。 ①原来有这等一个所在,且回衙去。(汤显祖《闺塾》) ②急趋之,折过墙隅,迷其所在。(蒲松龄《促织》) (四)【为……所】“为”和“所”呼应,组成" 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形式被动句标志的 助词“所” ①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司马迁《信陵君窃符救赵》) ②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所笑,以污辱先人(司 马迁《报任安书》)
1、“所”与“为”一起作为形式被动句的结构标志。 “为……所” 如:
最先为昌黎韩愈所知。(李商隐《李贺小传》) “昌黎韩愈”为介词“为”所引进的动作行为的主
动者。有时“动作行为的主动者”也可以省略。构成 “……为所……”式,如: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 鸿门宴》)
2、为……所见…… “所见”的作用相当于“所”。教 材中仅出现1例特殊的“为……所见……”式,即省略介 词“为”构成“……所见……” 如: 臣之辛苦,非独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所见明事,皇天后 土,实所共鉴。(李密《陈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