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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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方案

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方案

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方案1. 项目背景技术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信息服务是支撑技术创新的基础。

为了提升技术创新的效率和效果,本项目旨在建设一个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平台,为科技人员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支持,促进创新项目的快速推进。

2. 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建设一个集中提供技术创新相关信息的平台,为科技人员提供以下核心服务:1.技术搜索和引用:提供全面的技术文献、专利和研究报告搜索功能,并支持引用和链接技术资料。

2.专家协作和咨询:提供专家咨询和协作平台,科技人员可以通过平台与专家进行在线交流和协作。

3.创新项目管理:支持用户在平台上管理自己的创新项目,包括任务分配、进度追踪和协作管理。

4.创新资源共享:建设一个创新项目资源库,科技人员可以上传和共享自己的创新资源,例如代码、技术文档等。

5.数据分析和挖掘:通过对技术创新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提供个性化的推荐服务,帮助用户发现潜在的合作和创新机会。

3. 项目实施3.1 系统架构本项目将采用客户端-服务器架构,具体架构如下:•客户端:包括Web端和移动端两种形式,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或手机客户端访问平台。

•服务器:提供核心服务的服务器集群,包括用户管理、账号认证、数据存储和搜索引擎等功能。

3.2 技术选型在实施本项目时,我们将采用以下技术:•前端开发:使用HTML、CSS和JavaScript等前端技术开发用户界面,并采用React框架提升开发效率。

•后端开发:采用Python语言和Django框架进行后端开发,实现核心功能和数据管理。

•数据存储:使用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MySQL进行数据存储,并结合Elasticsearch实现全文搜索功能。

•服务器部署:选择云服务器提供商进行服务器部署,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扩展性。

3.3 功能实现3.3.1 技术搜索和引用•设计和实现技术文献、专利和研究报告的数据库,存储和管理相关信息。

•开发搜索引擎,提供全文检索和高级搜索功能,支持关键词搜索、筛选和排序等功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25•【字号】浙政办发〔2016〕83号•【施行日期】2016.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5日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形成"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共识,让创新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发展新路径,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迈向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决胜阶段(一)形势与需求。

十二五"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紧紧围绕破解科技创新"四不"问题,深入开展"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加快形成。

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5位,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居全国第6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居全国第2位。

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首次突破千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1倍;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0年的1.78%提高到2.36%;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均保持全国前列。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18日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当前,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管理能力已成为趋势。

我省把打造全国大数据产业中心作为发展信息经济的重要目标,大力推动大数据发展和运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国内领先,依托“四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共享开放初见成效,在全国率先推出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具有较强的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大数据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重要依托,以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开放为切入点,以打造智慧政府、优化发展环境、培育优势企业、拓展应用领域、激发创业创新、挖掘数据价值、保障数据安全为主线,坚持示范引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设数据强省,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推动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现代化。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底,初步形成全省统一、共建共享的政府数据基础设施平台,全省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建成。

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四张清单一张网”智慧政府体系基本形成,政府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和共享机制基本建立,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9.13•【字号】浙教技〔2016〕123号•【施行日期】2016.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教技〔2016〕12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现将《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2016年9月13日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信息技术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

以信息技术推进教育公平和创新,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是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十二五”时期,我省坚持以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的发展战略,以《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一网二库三平台四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为核心,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

学校信息化环境不断优化,建成浙江省教育计算机网,全省中小学校全面普及班级多媒体,99%以上的中小学校实现千兆到校、百兆到达教室和教师办公室。

建成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千余门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和7500余个优质微课,建成20个网络学科协作组和150个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全省73%的中小学教师开通个人网络空间,基本形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数字资源体系。

完成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全员培训,启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和创新实验室建设,形成国家、省、市、县(市、区)、校五级示范建设体系。

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建立省、市、县(市、区)、校教育信息化组织机构,基本建成浙江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和全省教育基础数据库。

教育信息化为我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构建了强有力的支撑基础。

某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策划方案规划书

某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策划方案规划书

“某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策划方案规划书(完整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键盘上,指尖轻轻敲击,思绪如泉涌。

这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项目策划方案,我已经构思了整整一周,现在,就让我用文字将它们一一呈现。

一、项目背景想象一下,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一个能够汇聚各方资源、推动创新发展的平台是多么重要。

我们的项目旨在打造这样一个平台,为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这个平台将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资源,搭建一个信息共享、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的桥梁。

二、项目目标1.搭建一个线上线下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

2.促进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3.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人才,为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4.助力企业快速发展,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三、项目内容1.平台架构: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搭建一个功能完善、易于操作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2.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技术对接、项目孵化、人才培训等服务,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3.活动策划:举办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如论坛、大赛、讲座等,促进资源对接和交流合作。

4.产业培育:针对重点产业,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前景的科技创新项目,推动产业链完善。

四、项目实施1.市场调研:深入了解市场需求,为平台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2.技术研发:采用先进技术,确保平台功能的稳定性和易用性。

3.人才引进:招聘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为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4.合作伙伴:与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项目发展。

5.营销推广: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扩大平台影响力,吸引更多用户加入。

五、项目预期成果1.成果转化: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2.人才培养: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人才,为区域科技创新提供支持。

3.产业升级:推动产业链完善,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4.社会影响力:提升项目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为我国科技创新贡献力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3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3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3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16日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要着眼于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按照浙江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夯实基础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应用绩效、强化整合共享,加快推进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智慧政府建设的良好开局。

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等服务事项网上运行(一)完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

开展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标准化梳理工作,2016年6月底前,实行权力清单网上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完成乡镇(街道)事项信息梳理工作。

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建设。

(责任单位:省编委办、省法制办、省审改办。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浙江政务服务网工作均需省级有关单位和市县两级政府参与,配合单位不一一列出,下同)(二)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

2016年底前,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处罚一站式网上运行。

不断深化统一行政权力系统开发和应用,提升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比例。

加大省市间、单位间统建系统对接力度,切实减少系统使用中的“二次录入”问题。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12.27•【字号】浙科发计〔2016〕230号•【施行日期】2017.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计〔2016〕230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国家和省级高新园区管委会,省级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提高科技管理工作水平,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12月27日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提高科技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浙江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开展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与创新载体的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知识产权评审、人才评价、决策咨询等各类活动需要使用专家库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专家是指来源于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企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并入选浙江省科技专家库的专家。

第四条专家库专家实行登记制,专家库管理和使用遵循“统一建设、科学分类、动态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省科技厅是专家库的管理部门,研究和决定专家库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计划财务处负责专家库的整体设计、建设、管理和评价,组织专家征集、入库出库、专家评价、信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各有关业务处室根据各自职能,对初审后的专家资格进行审定,推荐海内外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形成相应领域的专家库,按规定使用相应评价类别的专家库。

每年年末对相应专家库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提出专家调整意见。

创新科技云服务平台建设目标和原则

创新科技云服务平台建设目标和原则

创新科技云服务平台建设目标和原则目标我们的目标是建设一个创新科技云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云服务和创新技术支持。

以下是我们的目标:1. 提供稳定可靠的云服务:我们致力于构建一个可靠、高性能和安全的云服务平台,确保用户的数据和业务始终得到保护和顺利运行。

2. 支持创新科技应用:我们将积极推动和支持创新科技应用的发展,为用户提供最新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帮助用户实现业务创新和竞争优势。

3. 优化用户体验:我们将持续改进平台的用户界面和功能,使用户能够方便快捷地使用和管理云服务,提高用户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4. 提供灵活可扩展的解决方案:我们将提供灵活的云服务解决方案,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和规模变化,支持用户快速扩展和适应市场变化。

原则在创新科技云服务平台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我们将确保平台的安全性和数据的隐私保护是我们建设的首要考虑。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保护用户的利益。

2. 百分之百的可靠性:我们致力于提供高可靠性的云服务,确保用户的数据和业务连续性。

通过备份、冗余和容错机制,降低故障风险,并提供快速的故障恢复和业务恢复能力。

3. 灵活性和可扩展性:我们的平台将提供灵活的配置和可扩展的解决方案,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和规模变化。

用户可以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动态调整资源和容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及时的技术支持:我们将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确保用户能够充分利用云服务平台的功能和性能。

通过及时响应和快速解决用户的问题,提升用户满意度和信任度。

5. 持续创新:我们将密切关注科技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用户需求,持续创新和升级云服务平台的功能和技术。

通过不断改进和优化,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和价值。

在建设创新科技云服务平台的过程中,我们将秉持这些目标和原则,不断提升平台的品质和用户体验,为用户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成就。

2016科技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

2016科技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目录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一)时代背景(二)重要意义二、准确把握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战略目标三、明确重点任务(一)密切科技沟通,深化人文交流(二)加强平台建设,推动技术转移(三)支撑重大工程建设,促进科技资源互联互通(四)共建特色园区,鼓励企业创新创业(五)聚焦共性技术,强化合作研究四、明确重点领域(一)农业(二)能源(三)交通(四)信息通信(五)资源(六)环境(七)海洋(八)先进制造(九)新材料(十)航空航天(十一)医药健康(十二)防灾减灾五、完善体制机制(一)加强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二)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三)发挥各地科技创新合作优势(四)促进协同创新(五)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六)优化国内政策环境六、加大支持力度(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二)提升科技援助水平(三)强化人才支撑(四)加强战略研究(五)深化科技金融合作七、加强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二)加强分工协作(三)抓好督查评估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政府根据时代特征和全球形势提出的重大倡议,对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都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为贯彻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发挥科技创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特制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

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一)时代背景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世界经济结构和竞争格局。

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创新要素开放性、流动性显著增强,科技研究与产业化的边界日趋模糊,科学技术加速在全球的普及与扩散,推动世界经济成为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用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国际共识。

世界经济和创新格局的深度调整,需要我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合作。

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方案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社会需求的变化,传统的服务模式已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因此,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已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文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进行探讨,具体内容如下:一、平台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观念也得到了提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服务产业也应运而生,并在这个过程中持续发展。

创新服务平台是服务产业迈向新阶段的重要一环,与此同时,它也将成为未来服务市场的主要竞争力。

二、服务平台建设的目标1.满足消费者智能化、专业化服务需求。

2.发挥服务行业集成作用,提高行业竞争力。

3.与传统服务模式相结合,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4.推动服务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

三、服务平台建设的基础设施1.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

2.数据中心建设:为平台数据提供保障。

3.智能硬件配备:包括智能门锁、机器人等。

4.系统集成:实现多个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四、服务平台的组成要素1.服务提供商:包括个人服务者、服务企业、服务机构等。

该组成要素是平台建设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提供服务。

2.服务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机构用户等,提供需求和反馈信息。

3.服务平台:是管理和运营整个服务平台的团队。

可以开发、维护和改进平台的系统和工具等。

在构建创新服务平台时,该组成要素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五、服务平台的服务模式1.基于个人用户的服务预约模式:预约类型包括上门清洁、家电维修、美容美发等。

2.基于机构用户的定制化服务模式:该服务模式主要服务于企业、政府机构等,包括会议接待、人力资源管理、IT服务等。

3.平台竞价服务模式:该服务模式依托于平台的评估体系,允许服务商提交价格和报价。

4.门店+平台服务模式:门店和平台可以相互结合,比如门店运营业务,用户可以直接从平台上预约到门店服务。

六、服务平台的收益模式1.服务费收益模式:该模式针对消费者,他们可以获得服务费用的收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24•【字号】浙政办发〔2016〕94号•【施行日期】2016.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9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方案(2016—201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24日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方案(2016—2017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省补短板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6〕1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16〕11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均衡性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补齐科技创新、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改革落地短板为重点,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着力扩大有效供给。

全省共实施21个重大工程,推进1767个重点项目,总投资4.3万亿元,确保补短板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二、着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到2017年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高新技术企业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取得突破,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左右,科技大市场技术交易总额达350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2000家。

杭州市2016年第一批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公示名单

杭州市2016年第一批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公示名单
江干区
17
杭州尹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干区
18
网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江干区
19
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干区
20
杭州网兰科技有限公司
江干区
21
杭州顶果科技有限公司
江干区
22
杭州仁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西湖区
23
杭州禾伟科技有限公司
西湖区
24
杭州华尔科技有限公司
西湖区
25
杭州集益科技有限公司
西湖区
26
杭州射安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大江东
263
杭州伊诺斐机电有限公司
大江东
264
杭州固创化纤有限公司
大江东
265
杭州萧山新朝机械厂
大江东
266
杭州四鑫工业泵制造有限公司
大江东
267
杭州恒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大江东
268
杭州伊萨卡纸制品有限公司
大江东
269
杭州马科利美术材料有限公司
大江东
270
杭州前进科技有限公司
大江东
经开区
236
杭州昕派科技有限公司
经开区
237
杭州锐翼科技有限公司
经开区
238
杭州千仞科技有限公司
经开区
239
杭州橙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经开区
240
杭州欢创科技有限公司
经开区
241
杭州幻真科技有限公司
经开区
242
杭州惠博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经开区
243
杭州禹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开区
244
杭州畅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同创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与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浙科发计〔2016〕144号)的要求,对《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2〕79号)予以修订。

第二条 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以下简称科技计划)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政策调控引导等方式,由省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相关科技问题的方案部署。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由法人或自然人承担,在一定时期内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特定项目。

第三条省级科技计划与项目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1 -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支持、科学规范、注重绩效、透明公正、宽容失败等原则。

第四条 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公开行政制度。

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与评价等信息,应当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

实行全过程在线化、痕迹化管理,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

(一)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者,在项目立项、经费分配、项目验收、争议处理等环节,如与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二)咨询与评审专家与咨询评审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主动回避;由咨询或评审对象申请提出且理由正当需要回避的专家应当回避;(三)受委托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与公开竞争人、被评估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六条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放管服”改革,明确各管理层级的责任,确保委托放权到位、管理规范有序。

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数据采集与监测系统功能介绍

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数据采集与监测系统功能介绍
各级科技局管理员
填写数据
上报数据
验收数据
未通过
通过
结束
修改数据 退回单位
科技厅专项统计调查·基层填报
• 系统登录
直接登录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 )
首次登陆后需要修改密码,新密码长度至少为6位,必须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
科技厅专项统计调查·基层填报
• 报表填报
浙江省科技特派员服务绩效

调查
浙江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

新载体调查

市、县科技局以及高校、 •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院所填报,不需要验收 (开发区)调查
市、县科技局填报,不 •浙江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
需要验收
基地调查
企业填报,县科技局验 •浙江省农业高科技园区调查 收(市直属企业市验收)
企 收业 (填 市报 直属,企县业科市技验局收验) 3项调查由园区、基
科技厅专项统计调查·数据查询
• 基层填报数据 在“基层报表”模块下,“查询条件”页卡中,管理员可 以根据审核状态、单位上报、单位名称、行政区划等查询 条件查看相关单位的基层表填报状态。
科技厅专项统计调查·数据查询
• 汇总数据
管理员在“汇总报表”模块中选择相应任务下的汇总表,即可查看辖 区的数据汇总情况。
科技统计数据展示
科技统计数据展示由查询分析系统、领导驾驶舱和分析报告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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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查询
领导 驾驶 舱
分析 报告
科技统计数据展示·数据查询
• 科技统计数据查询分析系统是一个集统计数据资源整合、 基础数据查询和汇总、多维度综合数据查询、数据挖掘等 功能于一体的、汇集我省历年发布的科技重要数据的统计 数据中心。

关于浙江省科技创新云平台创建子平台的操作说明

关于浙江省科技创新云平台创建子平台的操作说明

关于浙江省科技创新云平台创建子平台的操作说明
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由多个机构组成,每个机构各自完成相关的服务和设备共享工作,通过创建子平台可以进行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子平台拥有和平台一样的权限,可以对全省各地市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服务和共享设备。

1 创建子平台账号
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登录云平台后,创建子平台账号。

点击左边菜单“基本信息——核心共建单位情况”,右边显示核心共建单位情况列表。

选择列表中的共建单位,点击列表最后一列的“创建用户”按钮,显示子平台账户信息界面。

填写子平台的详细信息,其中附属平台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为必填,点击“创建”按钮时系统进行必填项验证。

系统校验通过后,自动生成子平台用户名和密码,初始密码为空。

2 子平台共享科研设备或提供服务
输入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云平台,可以对子平台的基本信息进行维护。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备选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浙科发条[2015]12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15.08.11【实施日期】2015.08.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备选项目的通知(浙科发条〔2015〕124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近年来,我省按照“整合、共享、服务、创新”的平台建设基本思路和“政府搭建平台、平台服务企业、企业自主创新”的总体要求,建设了一批跨单位、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通过平台建设,有效地集聚了创新资源,激活了创新要素,转化了创新成果,提高了创新能力。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与发展,经研究,我厅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平台建设备选项目的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一)推荐的备选项目应符合《浙江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浙江省省级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要求。

(二)平台建设牵头单位现有基础良好,具有能为平台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的科技人员、科研设施和科技成果等。

平台共建单位自愿组合,具备向本领域广大中小企业、科研人员提供研究开发、中试转化、检测测试等必要的仪器设备、场地和人员,提供产品设计、工艺改进、技术攻关、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科技创新服务。

(三)区域创新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现有仪器设备总价不少于500万元,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行业平台牵头单位现有仪器设备总价不少于2000万元,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四)各平台共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具有自我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在项目申报与财务管理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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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建设
计划
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自2015年3月9日上线运行以来,实现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载体、企业、项目)、创新地图、“创新浙江”微门户、云服务平台移动版、创新券服务系统、数据管理与监测平台等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开展了科技新浙商、最美科技人等申报评选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6年,云平台业务涵盖面及应用功能建设的重点是: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夯实基础平台、完善功能体系、强化整合共享、促进互联互通,努力实现科学数据一网打尽,创新服务一站到位。

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及成果评奖管理系统
根据国家和我省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依据新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和成果奖励系统。

(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梳理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开发覆盖省市县三级科技系统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利用云平台框架及科技资源, 对项目申报、评审、审批、立项和验收等项目管理全流程提供必要的智能验证、比对、评判等决策辅助功能。

6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和科技厅审批模块开发,8月底前完成立项合同管理模块开发,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科技报告提交等功能模块开发,实现省级科研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功能,并完成原有系统数据的迁移工作。

上线运行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和软科学项目,其他类型项目在申报指南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上线运行。

计划在长兴等3家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开展计划项目申报试点工作。

5月底前完成产业试点和企业自主立项两类县级计划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11月底前完成其他试点单位的个性化部署。

根据试运行情况,逐步在全省推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和监督。

(责任部门:计财处、信息院、计算所)
(二)成果评奖管理系统
根据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开发科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实现科技奖励的申报、评审、日常管理、对外展示等功能。

计划5月底前完成与原有系统的数据对接,并在云平台上展示获奖成果;10月底前完成科学技术奖励申报评审模块的开发工作,并投入试运行。

(责任部门:成果处、信息院、计算所)
二、整合厅属单位科技服务资源
深度梳理整合厅属单位科技服务资源,实现用户的统一身份认证、业务办理、信息查询等功能。

计划6月底前制定统一的信息资源标准,10月底前完成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的资源及应用整合工作,实现文献检索、科技查新、电子杂志、软考报名、成绩查询、专利查询等功能。

根据试点情况,逐步进行资源整合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院、计算所)
三、进一步完善云服务平台功能
(一)完善云平台架构
整理云平台现有应用系统,梳理各类科技数据,使其适应业务多元化管理需要,实现科技业务和科技服务资源进一步整合。

8月底前完成云平台架构调整,9月底前完成数据梳理工作。

(责任部门:计算所、信息院)
(二)完善创新券服务系统
根据2016年创新券工作计划安排,完善创新券服务系统发放、使用、兑现和统计功能,增加回收、监督等功能,确保创新券推广应用有效实施。

(责任部门:条件处、信息院、计算所)
(三)完善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1.创新载体
根据各类创新载体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针对创新载体申报管理系统的申报、评审、变更管理、绩
效考核和验收等功能进行修改和完善,新增数据完整性校验、有效性检查等功能,确保2016年各类创新载体的申报、评审和绩效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6月底前完成原有创新载体管理功能的修改和完善,7月底前完成数据完整性校验、有效性检查等新增功能的开发,8月底前完成新设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管理系统建设,10月底前完成国际合作基地的载体管理功能建设。

(责任部门:条件处、信息院、计算所、合作处)
2.企业与园区
根据新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修改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系统中申报、复审等业务流程。

根据园区管理的需要,增加众创空间、高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可持续实验区、特色产业基地等申报管理系统,并完善园区数据的对外展示功能。

5月底前完成众创空间系统、高新园区申报管理系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系统的修改完善。

(责任部门:高新处、信息院、计算所)
3.其他业务
根据业务需求,继续做好科技新浙商、人事职称评审等业务系统的优化完善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等相关处室、信息院、计算所)
四、促进科技管理部门云平台互联互通
全面推进科技云平台与科技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全面推进科技云平台在全省科技部门的推广应用,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院、计算所)
五、科技厅OA办公系统改造
进一步完善厅发文流程,推行电子化发文流转;完善重点工作督查、车辆管理、会议管理、信息报送等网上办理功能,实现网上流转。

9月底前完成科技厅OA办公系统改造。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院)
六、大数据分析及可视化展示研究
通过科技业务数据的整合,加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研究,分析、探索数据的内在关系,提升和发现相关数据价值。

建立云平台可视化数据关联分析系统,实现集发现、探索、转变、挖掘、展现和共享一体化的科技大数据应用分析功能。

10月底前完成云平台可视化数据分析系统开发。

(责任部门:信息院、计算所)
七、云平台的成果凝练
凝练云平台研究和建设成果,做好技术总结工作。

撰写相关论文,申请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以及科技成果等,计划11月底前完成。

(责任部门:计算所、信息院)
八、云平台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进一步加强云平台的技术保障和安全运维工作,应用
技术手段提高科技数据的真实性、时效性,并制定云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制度,提升云平台管理水平。

计划7月底前完成云平台建设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院、计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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