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前后(新旧对比)
2019年年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
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
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
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修订的变化及税会差异分析
3、离职后福利处理差异
案例一:职工福利公司为职工提供了健身卡、节日礼品等福利。按照准则第9 号,公司应将这些福利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而按照税法,这些福利 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征税。因此,在职工福利方面,准则第9号与税法存在 明显差异。
3、离职后福利处理差异
案例二:离职后福利公司为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计划,如年金、返聘金等。 按照准则第9号,公司应将这些福利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而按照税 法,这些福利应作为递延报酬,在员工离职后分摊计税。因此,在离职后福利方 面,准则第9号与税法也存在明显差异。
3、离职后福利处理差异
案例一:职工福利公司为职工提供了健身卡、节日礼品等福利。按照准则第9 号,公司应将这些福利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而按照税法,这些福利 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征税。因此,在职工福利方面,准则第9号与税法存在 明显差异。
3、离职后福利处理差异
案例二:离职后福利公司为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计划,如年金、返聘金等。 按照准则第9号,公司应将这些福利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而按照税 法,这些福利应作为递延报酬,在员工离职后分摊计税。因此,在离职后福利方 面,准则第9号与税法也存在明显差异。
修订变化分析
1、修订原因
1、修订原因
准则第9号的修订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原有准则对职工薪酬的核算 范围和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其次,原有准则缺乏对职工 福利、离职后福利等问题的规范,导致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最后,原有准则与 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不利于国际交流与合作。
1、信息披露要求差异
1、信息披露要求差异
准则第9号要求企业详细披露职工薪酬的信息,包括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各 类薪酬的确认和计量等。而税法则更与纳税相关的信息,如工资总额、社保费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新旧比较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应计入当期损益;第(三)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第十七条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下列部分: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职工薪酬的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离职后福利,对于给受益人的福利,也明确包括在内。更明确了全职、兼职与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包括在内。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一)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折现时所采用的折现率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新旧“职工薪酬”准则的差异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Commercial Accounting商业会计1662019年12月 DOI:10.19699/ki.issn2096-0298.2019.24.166新旧“职工薪酬”准则的差异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李视磊摘 要: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并予印发。
在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基础之上,2014年以来又相继新制定和发布准则4项(第39-42号),修订旧准则多项(第1-38号),并修改基本准则。
新旧“职工薪酬”准则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企业的管理者要对新旧“职工薪酬”之间的差异进行深入的研究。
本文从新旧“职工薪酬”准则的差异性出发,分析了新旧“职工薪酬”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并提出了几点企业应对新“职工薪酬”准则的对策,目的在于按照新“职工薪酬”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降低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
关键词:新旧“职工薪酬”准则 差异 财务报告 影响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9)12(b)-166-02随着社会保障法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向职工提供福利的方式也日益复杂化,为了保证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性,财务部对现有的职工薪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因此企业的管理者应该加强对新旧准则的差异性进行深入的研究,保证会计处理的准确合理性。
1 新旧“职工薪酬”准则的差异1.1 增加了短期薪酬的业务处理在旧准则中并没有涉及到短期职工薪酬的概念,但是在新准则中界定了短期职工薪酬的内容和定义,并且单独增设了一章来对短期职工薪酬的业务处理进行了规范。
新准则中对短期职工薪酬的基本处理原则进行了统一,具体来说是员工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应该把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作为负债来进行确认,同时以昂贵计入到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当中。
浅析职工薪酬准则修订后的新变化以及对企业的影响
、
1 . 明确了职工范围。除了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外 , 登堂入室至新准则体系 。 职工范 围还包括虽未与企业订 立劳动合 同但 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 例: 前河公司 2 0 1 4 年1 0月有 2 名管理人员放弃 l 5 天 的婚假 , 员。 此外 , 针对此前颇具争议的劳务派遣问题 , 新准则明确了那些 假设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 日 工资为 2 0 0 元 ,月工资为 6 0 0 0元。 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都属于职工的范 ( 1 ) 假设该公司未实行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 ,会计处 畴, 而不管其是否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由其正式任命 , 这样 的情 理 为 : 况涵盖 了通过企业 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 借 : 管理费用 1 2 0 0 0 的人员 。 贷: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 2 0 0 0 2 0 1 2年 4月 2 4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 2 0 1 2 1 1 5 号《 关于企业所 ( 2) 假设该公司实行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 ,补偿金额 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 中第一条关于季节工 、 为放弃带薪休假期 间平均 日工资的 2倍 ,会计处理为 :
— —
些 内容纳入 , 也就是建立 了确认和计量这些事项的常态化机制 ,因 此原先很多没有予以确认和计量 的表外职工福利负债将纳入表 内,
对不少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报表将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 《 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 财企 [ 2 0 0 9 ]1 1 7号 ) 规定 ,在预计负债核算 的一些人员费用需 要转移至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 ,其 中离退休人员的费用转入 “ 应
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
2019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分析
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分析-企业管理论文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分析姜忠敏(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摘要: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被广泛应用,在会计实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该准则不太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因此2014 年财政部对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该准则有诸多亮点,现予以分析。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亮点2014 年是自2006 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以来,准则变化最大的一年,分别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
从而使《企业会计准则》更加完善和能够较好的服务我国经济发展。
笔者认为在2014 年新颁布和修订的准则当中,应用范围比较广泛的当属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现就其这次修订的过程和亮点加以分析,希望对有关会计人员有所帮助。
1 修订叶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要要职工薪酬曳的背景1.1 现实业务规范的需要财政部在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与购买劳务支出的区分、估计和折现长期辞退计划导致的应付职工薪酬,以及调整企业内退职工的工资薪金等都进行明确。
新版准则的出台需要以劳务派遣等问题的规范为背景,进一步补充说明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准则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1.2 国际化趋同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国际会计准则出现趋同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体系进行接轨。
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早在2011 年就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分析
近 年来 , 我 国企 业 为职 工 提 供 形 式 多样 的福 利 , 并 且 先很 多没有 予以确 认和计量 的表 外职工 福利 负债 ,进 而在 严 重影 Ⅱ 向 国有和 国有控股企 业 的报表 。 不 断完 善离职 后 福利计 划 。 但是 , 在执 行过 程 中 , 现 行 的准 定 程度上 , 综上 所 述 ,修 改后 的准 则更 加 明确 地 界定 了薪 酬 , 其 则缺 乏相 应 的针 对性 、 可操作 性 。 包含 的范 围 更大 , 应 用 起来更 加 灵活。当然 , 准则修 改后 同 2 修订 后新 准则 亮点 时也 就 意味着 会计 规 范和 监 管等 呈现 出趋严 的趋势 , 在 这 2 . 1 职 工 范 围 明 确 种情 况下 , 企 业 自我 界定 薪酬 和任 意调 节 的空 间就 会 不断 企 业 在经 营过 程 中 , 其职 工 范 围 通 常 情 况下 , 包括 与 企业 签订 劳 动合 同的所 有人 员 , 以及 没 有与企 业订 立相 应 缩小 。
我 国 的会计 准则 体 系与 国 际体 系进行 接 轨。 对于 《 国际 会 并没 有建 立职 工 福利机 制。 对于这 些内容 , 在 现在 新准 计 准则 第 1 9号 —— 雇 员福 利》 , 国 际会计 准 则理 事会 早在 提 , 则 中进 行 了不断地 完善 , 同时建 立 了常 态化机制 , 对这 些事 2 0 1 1年就进 行 了相应 的修 改。 项进行 了确认和计 量 。 在 这种情 况下 , 在表 内逐渐纳入 了原 1 . 3 准则 规范 的完 整性 需要
2 0 1 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 分析
姜忠敏 ( 南 通市广 播电 视大学)
摘要: 2 0 0 6年颁布 的 《 企业会计; 隹则第 9号——职 工薪酬》 被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解读
全部讲义第一节准则概述一、修订背景原《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主要规范了短期职工薪酬和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实施至今已逾7年,对于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相关信息的披露,以及保护企业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企业向职工提供福利的形式不断丰富,尤其是离职后福利计划日益发展,对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同时,修订前准则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关于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规范尚不完整,导致会计实务中离职后福利适用的会计政策、披露的内容等都有所不一致,这客观上亟需根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企业职工薪酬制度的发展,完善职工薪酬准则;(2)缺乏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与购买劳务支出的区分、长期辞退计划导致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估计和折现、企业内退职工的工资薪金调整等,需要对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充说明,以提高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的正文过于原则化,只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基本原则,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的确认与计量的具体规定散见于准则的应用指南和讲解中,需要对准则、应用指南和讲解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充实和完善准则。
此外,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进行了重大修改,取消了区间法,要求全额确认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简化了设定受益计划的列报模式。
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发布后,得到了全球各利益相关方的支持,为其他国家或地区完善关于职工薪酬的会计准则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会计司借鉴修订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中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2012年9月29日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
浅谈新旧会计准则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比较
浅谈新旧会计准则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比较作者:王丽莉来源:《商场现代化》2008年第24期[摘要] 2006年2月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全面涵盖了我国现行实务中的各种职工薪酬。
本文从职工薪酬的内涵、确认和计量等方面,就《新准则》和旧制度中关于职工薪酬的规定进行了分析比较。
[关键词] 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股份支付旧制度中职工薪酬仅指工资和福利费,理解比较狭隘。
为了进一步规定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新准则》)。
《新准则》使我国会计系统与国际接轨向前迈进了一步。
一、《新准则》与旧制度关于职工薪酬内涵的比较《新准则》中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以及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新准则》的职工薪酬不仅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还包括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还增加了辞退福利和股份支付。
旧的职工薪酬仅仅是狭义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在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方面:首先,《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服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其他的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其次,《新准则》取消了14%的计提比例。
旧制度中各类企业提取福利费的规定不尽相同,有的按工资总额14%计提,有的则据实列支不留余额。
《新准则》关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由企业掌握。
第三,披露部分的变化。
《新准则》对附注中应披露的职工薪酬做了明确规定,所产生的或有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披露。
浅谈新修订职工薪酬会计准则
浅谈新修订职工薪酬会计准则摘要:2014年,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准则,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是其中一个亮点,本文对新旧职工薪酬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探析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并针对实务操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与完善建议。
关键词:会计准则职工薪酬比较建议一、引言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指引下,我国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新修订职工薪酬准则),新修订职工薪酬准则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境外上市企业提前执行。
与2006年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修订职工薪酬准则更完整地界定了企业职工概念和范畴,增加了职工薪酬新内涵,系统规范了我国关于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规定,进一步适应了我国薪酬制度发展的需要,能更好地满足我国国情,有利于进一步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具有时代性和持续性。
二、新旧职工薪酬准则的比较新修订职工薪酬准则是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和国际持续趋同的需要而对职工薪酬确认主体进行的补充与调整,新旧职工薪酬准则差异详见表1。
(一)语言更加规范,界定更清楚明晰。
新修订职工薪酬准则第二条将旧准则职工薪酬大类下设的职工薪酬正式更正为短期薪酬,语言表达更准确,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第二十一条又将短期薪酬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相区别,与旧准则相比对职工费用的划分更明确,为职工内退等情况提供了更规范的指南。
(二)范围更加广泛。
新修订职工薪酬准则将职工薪酬定义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这里职工薪酬不仅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还有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
同时对带薪缺勤和利润分享计划也有了明确规定。
(三)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方面,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设定提存计划确定折现率,将应付职工薪酬以折现后全部应缴存金额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前后(新旧对比)
修订前(财会[2006]3号)修订后(财会[2014]8号)比较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相同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职工薪酬的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离职后福利,对于给受益人的福利,也明确包括在内。
更明确了全职、兼职与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包括在内。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调整后会计处理例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调整后会计处理例析来臣军;王磊;牛文佳【摘要】财政部于2014年初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界定了职工范围,新加入了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辞退福利,对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进行了规范和充实,新增了其他长期职工薪酬,调整幅度较大。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对这些变化进行解析,以便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尽快了解和掌握这部分内容的处理。
【期刊名称】《商业会计》【年(卷),期】2015(000)019【总页数】3页(P46-48)【关键词】职工薪酬;调整;会计处理;例析【作者】来臣军;王磊;牛文佳【作者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河北邢台054035;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河北邢台054035;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河北邢台05403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52006年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9号职工薪酬准则)并逐步在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实施,该准则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进行了修订,为了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财政部于2014年1月对9号职工薪酬准则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的最大变化是修订后的准则界定了职工范围,延伸了职工薪酬的内涵,引入了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辞退福利,充实了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有关规定,明确了非货币性福利特定情况下可以采用成本计量,调整了辞退福利、利润分享计划、带薪缺勤等薪酬,新增“其他长期职工薪酬”,本次调整幅度较大,覆盖了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以外的各类职工薪酬。
现对9号职工薪酬准则的主要几点变化进行解析并举例释义。
一、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新修订的9号职工薪酬准则第八条规定,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财务管理:对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职工薪酬差异的研究
对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职工薪酬差异的研究
2006年,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新企业会计准则,并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动其他企业执行。
这些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一个基本
会计准则和38个具体会计准则。
这些准则与我国以前所颁布的会计准则相比,
有了根本上的变化。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就具体会计准则而言,修改了16个具体准则、增加了22个具体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就是新增的企业会计准则之一。
表面上看,仅是会计准则数量的增加,以及原有
准则的修改。
本质上并非如此。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不仅仅是量的改变,而且
在本质上发生了变化,这是我国开革开放以来,最大一次的会计准则的变动。
所
以,认真学习、深入分析、充分领会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本质含义,对企业很好的
施行新会计准则具有重大意义。
要想领会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含义,新旧会计准则
的对比分析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新旧会计准则对职工薪酬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两者的差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一、与国际接轨的差异
?过去,由于历史的原因,人们过多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
这一点,
在开革开放初期,基于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需要,是可以理解,也是必要的。
但是,当改革开放到一定阶段,也就是发展到与发达国家距离逐渐缩小时,要想。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调整后会计处理例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调整后会计处理例析
来臣军;王磊;牛文佳
【期刊名称】《商业会计》
【年(卷),期】2015(0)19
【摘要】财政部于2014年初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界定了职工范围,新加入了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辞退福利,对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进行了规范和充实,新增了其他长期职工薪酬,调整幅度较大。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对这些变化进行解析,以便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尽快了解和掌握这部分内容的处理。
【总页数】3页(P46-48)
【作者】来臣军;王磊;牛文佳
【作者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河北邢台054035;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河北邢台054035;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河北邢台05403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5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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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财会[2006]3号)修订后(财会[2014]8号)比较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相同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职工薪酬的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离职后福利,对于给受益人的福利,也明确包括在内。
更明确了全职、兼职与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包括在内。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相同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二章短期薪酬细化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㈠和㈡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确认为当期损益。
第五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进行了原则性的费用归集说明第六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进一步细化说明第五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第七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基本内容一致,养老保险费虽未单独列示,但也应包括在内计算,并按照本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第八条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新增内容,明确将未来应付的义务在会计期间进行处理第九条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新增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一)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二)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1.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2.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3.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第十条职工只有在企业工作一段特定期间才能分享利润的,企业在计量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反映职工因离职而无法享受利润分享计划福利的可能性。
如果企业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应当适用本准则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新增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
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企业应当参照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折现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第十三条企业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四个步骤:(一)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
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二)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三)根据本准则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四)根据本准则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下,每一服务期间会增加一个单位的福利权利,并且需对每一个单位单独计量,以形成最终义务。
企业应当将福利归属于提供设定受益计划的义务发生的期间。
这一期间是指从职工提供服务以获取企业在未来报告期间预计支付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开始,至职工的继续服务不会导致这一福利金额显著增加之日为止。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企业应当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在确定该归属期间时,不应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高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
折现时所采用的折现率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第十六条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一)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三)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应计入当期损益;第(三)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第十七条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下列部分:(一)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二)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三)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第十八条在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应当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一)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二)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是指企业为了消除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部分或所有未来义务进行的交易,而不是根据计划条款和所包含的精算假设向职工支付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