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前后(新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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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财会[2006]3号)
修订后
(财会[2014]8号)
比较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
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
信息的披露,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相同
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
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
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
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
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
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
工配偶、子女、受赡养
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
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
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
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
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
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
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
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
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
具体包括:职工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职
职工薪酬的
范围进一步
延伸到离职
后福利,对于
给受益人的
福利,也明确
包括在内。更
明确了全职、
兼职与临时
工,劳务派遣
工包括在内。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
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
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年金基金,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0号——企业年金基
金》。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
薪酬,适用《企业会计
准则第11号——股份
支付》。
相同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二章短期薪酬细化
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㈠和㈡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确认为当期损益。第五条企业应当在职工
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
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
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
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
产成本的除外。
进行了原则
性的费用归
集说明
第六条企业发生的职工
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
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
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
进一步细化
说明
第五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第七条企业为职工缴纳
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
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
基本内容一
致,养老保险
费虽未单独
列示,但也应
包括在内
计算,并按照本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
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
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
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
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第八条带薪缺勤分为累
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
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
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
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
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
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
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
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
额计量。企业应当在职
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
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
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
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
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
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
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
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
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
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
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
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
得现金支付。
新增内容,明
确将未来应
付的义务在
会计期间进
行处理
第九条利润分享计划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
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