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旅游服务公司客户投诉处理话术
旅游服务公司客户投诉处理话术亲爱的客户,非常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旅游服务公司。
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投诉,并会尽一切努力来解决您的问题。
以下是我们的客户投诉处理话术,希望能够帮到您。
1. 倾听客户倾听客户首先,我们会耐心倾听您的投诉内容。
请您尽情陈述您的不满和遇到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
2. 表达理解和歉意表达理解和歉意在您表达完投诉后,我们会表达对您遇到问题的理解和诚挚的歉意。
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感受,并愿意尽力解决问题,确保您的旅行体验变得更好。
3. 核实问题和事实核实问题和事实为了更好地处理投诉,我们会进一步核实您提出的问题和事实。
请您提供相关的证据或细节,我们将积极跟进,确保问题的准确性。
4. 寻求解决办法寻求解决办法一旦我们清楚了问题的来源和事实,我们会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您的满意度,因此我们将从根本解决问题,并提供合理的补偿或解决方案。
5. 及时沟通和跟进及时沟通和跟进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我们会与您保持紧密的沟通,并及时向您反馈进展情况。
我们希望您能够全程参与,确保您对解决方案满意并及时采取行动。
6. 持续改进持续改进您的投诉对我们来说是一次宝贵的机会,让我们改善和提升我们的服务。
因此,我们将认真总结您的投诉,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您和其他客户提供更好的体验。
再次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旅游服务公司并提供宝贵的反馈。
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旅途愉快!注意事项:- 在每一个步骤中,要对客户的投诉内容和感受表达理解和歉意。
- 在核实问题和事实时,要提醒客户提供相关的证据或细节,以便进一步解决问题。
-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与客户保持及时沟通,向其反馈进展情况,并积极采取行动。
- 要总结客户的投诉,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提升服务质量。
- 最后再次感谢客户选择旅游服务公司,祝愿其旅途愉快。
导游如何处理游客的投诉和纠纷
导游如何处理游客的投诉和纠纷在旅游行业中,导游的角色举足轻重。
他们不仅负责带领游客参观景点,还需要处理游客的投诉和纠纷。
导游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巧,以保证游客的权益和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
1. 理解游客的需求和诉求导游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首先要理解游客的需求和诉求。
游客的投诉往往是因为他们对旅游服务的期望与实际情况不符。
导游需要耐心倾听游客的抱怨和不满,并能够站在游客的角度理解他们的需求。
只有充分理解游客的诉求,才能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2. 积极沟通和解决问题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导游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需要与游客保持积极的沟通,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导游应耐心听取游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他们的需求,及时提供解决方案。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导游需要保持冷静和专业,避免情绪激动或与游客产生冲突。
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解决问题,才能让游客满意并恢复旅游活动的和谐氛围。
3. 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补偿当游客对于旅游服务不满意时,他们通常希望得到解释和补偿。
导游应提供合理的解释,清楚说明导致问题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
同时,导游也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合适数额的补偿,以体现对游客的重视和对问题的解决态度。
合理的解释和补偿可以缓和游客的情绪,增加他们对旅游服务的信任度,同时也有助于避免进一步的投诉和纠纷。
4. 寻求上级支持和协助对于一些复杂或无法解决的投诉和纠纷,导游可以寻求上级支持和协助。
导游应熟悉旅行社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运作流程,及时向上级汇报投诉和纠纷的情况,并请求上级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导游也可以与其他相关部门或旅游从业者进行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对于游客来说,导游能够主动寻求上级支持和协助,不仅体现了导游的专业素养,也体现了导游对游客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5. 加强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预防胜于治疗。
导游应加强自身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以降低因导游行为而引发的投诉和纠纷。
导游应持续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了解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旅游资源,提前做好相关调查和准备工作。
旅行社投诉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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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的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投诉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 共同投诉。
(二)对旅游投诉进行审查
• 1.旅游投诉符合条件:
(1)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 由
2.不予受理的情形:
(1)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社会 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2)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 新理由的; (3)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 的;
• (4)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 (5)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 • (6)本办法规定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 (三)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四)受理后的旅游投诉处理 • 1.立案 • 2.调查 • 3.审查 • 4.取证 • 5.鉴定或检测 • (五)结案 • 1.和解 • 2.调解 • 3.处理决定或建议4周
学生掌握旅游投诉的受理和处理程序和制度
教学目的
旅行社投诉的受理程序 教学重点
旅行社投诉的处理 教学难点
2课时 课时数
电子教案
旅行社投诉处理制度
一、旅游投诉的概念
• 1.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 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旅游行政管理 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旅游 执法机构,对双方发生的民事争议进 行处理的行为。
• 2.旅游投诉的特点:
• (一)投诉人是旅游者,且与案件有 直接利益关系的人。
• (二)受理机关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所设立的旅游投诉管理机构。
二、旅游投诉管辖
• 旅游投诉管辖,是指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和同级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之间受理旅游投诉案件的分工和 权限。
解决旅游纠纷的5种主要途径
解决旅游纠纷的5种主要途径
1以协商解决
以协商解决是处理旅游纠纷的一种主要途径,就是双方当事人按照团结友好的原则,坐到一起谈判,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协商解决的方式优势很多,既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减少双方矛盾升级,不仅让旅游纠纷处理得到最合理快捷的解决,而且能达成双方双赢的局面。
2提起仲裁
仲裁也是行之有效的旅游纠纷仲裁途径,专业机构通过准确客观公正的方式,评估双方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双方提出的解决方案,依法做出合理的裁决,期望最大程度地解决当事人双方的纠纷。
3提起诉讼
诉讼是一种特殊的处理旅游纠纷的方式,一般在旅游纠纷涉及产生重大损失或者危害社会安全的情况下,会将该纠纷上诉至法院,寻求司法机关审查及判决。
该方法不仅能避免强势相斗,从而达到友好解决纠纷的目的,而且有利于社会强制执行通执,有效的防止当事人拒不服从的情形,可以有效的解决纠纷问题,维护公平正义。
4提起行政起诉
到涉及行政行为旅游纠纷时,可以提起行政起诉,寻求行政法院的维权。
行政法院的审理要快,且做出的裁决一般都是终审,不容易
再被上诉,能够有效加快纠纷处理效率,极大程度上便于当事人更高效实现双赢局面。
5向消费者司法维权机构投诉
消费者司法维权机构是消费者维权的桥梁,旅游纠纷一般也可以向其寻求帮助,该机构一般是由消费者大会或者消费者协会组织成立的,拥有一定的会议审议执行比较解决等权限,能够尽其微薄力量,帮助双方当事人释放矛盾,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正常社会秩序。
以上是解决旅游纠纷的5种主要途径,每种方式都各有优劣,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处理旅游纠纷,维护当事人切身利益,提高社会公平正义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常见游客投诉事项及处理方案
常见游客投诉及突发事件应对方案五十三题前言:工作人员面对任何突发事件或游客投诉时,一定要面带微笑、耐心倾听、语气温和、镇定自若;如游客违反规定、百般刁难时,工作人员要以退为进扮可怜,告知游客如这样操作,自己会受到处分甚至丢掉工作,请游客体谅;一1、平时遇到客人时,要主动打招呼,微笑点头示意,如是不认识的客人,可以说:“您好”或“早上下午/晚上好”,同时主动让路;如果知道客人的姓名,应在问好之前称呼“×先生小姐”;如果是比较熟悉的客人,相隔一段时间没见,相遇时应讲:“×先生小姐,很高兴再次见到您”这样会使客人感到分外亲切;2、,在主动让路的同时,应以节日愉快的心情与客人打招呼,讲些祝贺节日的敬语;如新年期间可讲:“新年快乐”、“节日愉快”等,如圣诞节见到客人时可讲“圣诞快乐”,如春节期间应讲:“新年快乐”等;二、客人向我们投诉时1、无论情况怎么样,首先要向客人道歉,向客人表示我们改正的决心;2、耐心倾听客人投诉事宜并不停说“对不起”,表示理解,平静客人的情绪,并做好记录,让客人了解到我们重视他们的投诉;不要急于辩解和反驳;3、判断客户投诉理由是否充分,投诉要求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则耐心解释,消除误会;如合理则继续以下流程;4、快速了解客人投诉目的并采取对应处理办法,对自己权限内解决不了的问题立即直接找部门负责人或部门经理,不能解决再迅速上报,但总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5、提出解决办法,征得客人同意后快速采取行动;6、及时总结,吸取教训,促进改善;注:详见游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1、细心倾听,详尽回答,遇到自己不懂或不清楚、没有把握的问题时,请客人稍候,向上司请教或查询后再回答和处理;2、如经努力仍无法解答时也应给客人一个回音,并要耐心解释,表示歉意;3、总之,客人提出的问题,不能使用“我不知道”,“我不懂”或“我想”,“可能”等词语去答复客人;2、如涉及索赔事宜时,则通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安排跟进;3、事后查清摔倒的原因,如果是设施设备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通知有关部门马上修理,防止再有类似事故发生;五、在行走中,有急事需要超越客人时1、应先对客人讲:“先生小姐对不起,请让一让;”2、如两个客人同时走,切忌从客人的中间穿过;六、当客人在农庄地上吐痰,弹烟灰时1、首先农庄要坚持让每个客人包括不文明客人在内切身感到农庄是把自己真正当“皇帝”看待;“错”在客人,农庄却还把“对”留给予对方,任劳任怨,克己为客;2、农庄可采用“身教”的诚意感动不讲究卫生的客人,不要指责或批评客人,而应用无声语言为不够文明的客人示范;客人痰吐到哪里,服务员就擦到哪里,客人烟灰弹到哪里,服务员就应托着烟缸跟到哪里;3、必要时婉言提醒客人文明公约;七、客人请你外出去玩时1、服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私自陪客外出;2、当客人请你外出时应借故婉言谢绝;如:“实在对不起,今晚我还要加班”,“真抱歉,今天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办”等等;3、看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如客人是熟客且较为重要,在非工作时间也可作应酬,但需告知上司或安排同事陪同;八、客人要赠送礼品和小费时1、首先要表示婉言谢绝,向客人解释不收礼品和小费的原因但言语不可过多;2、如果实在推卸不下时,应暂时收下,并表示谢意;3、事后向领导讲明原因,做好登记以便统一处理;九、客人出现不礼貌的行为时1、首先要过自己心理这关,要有客人永远是对的,以更好的服务、更好的笑容去对待他;2、分清这不礼貌的行为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如果是客人向服务员掷钥匙,讲粗言,吐口沫等,我们必须忍耐,保持冷静和克制的态度,不能和客人发生冲突,并根据情况,主动先向客人赔礼道歉,只要我们谦虚诚恳,一般有理性的客人都会为自己不礼貌的行为而过意不去;3、如果是对女服务员态度轻浮甚至动手动脚,女服务员的态度要严肃,并迅速回避,男服务员应主动上前应付;4、如果情节严重或动手打人,则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和克制的态度,绝对不能和客人对打起来,凡情节严重,应马上向部门经理和保安部报告,由他们出面,根据客人不同的态度给予适当的教育;如客人的不礼貌行为存在危险因素,如客人用刀等利器攻击,应躲避且马上派人制止并报警;5、将详情作书面向上汇报,并将事情经过及处理情况作好记录备查;十、遇到刁难的客人时1、在日常的服务工作中要揣摩客人的心理,掌握客人的性格和生活特点,更要注意热情、有礼、主动、周到地为客服务,力求将服务工作做在客人开口之前;2、通过多方面的详细了解,细心观察,分析客人刁难的原因,以便做好客人的服务工作;3、注意保持冷静的态度,以礼相待,谦虚待客,严于责已,表示歉意;4、如仍未解决,应向上反映,并作好情况记录,留作资料备查;十一、客人在办理退房手续时,不断说房价贵、不如其他酒店时服务员不能只是埋头处理手续,应微笑适当打听一下客人有没有试过温泉、桑拿等,并请坐倒茶,办完手续要送客人出去、拉开门,甚至送到车位、打开车门说:欢迎下次光临;十二、当游客投诉游乐项目太贵时1、向其讲解我们的游乐项目包括高、中、低档各类项目,客人可以自由选择;并向其推荐一些收费低或免费项目;2、向其介绍有优惠套票出售:价格50元/张,含24格小票价值120元,庄内各游乐套票售票处购买;另外告知游客,农庄根据游客对游乐项目的喜好程度提供了以下不同价格的门票供其选择:平日价格50元黄金周60元/张的门票送价值110元的游乐券 22格小票,价格60元/张的门票送价值140元的游乐券28格小票,价格70元/张的门票送价值170元的游乐券 34格小票,价格80元/张的门票送价值200元的游乐券40格小票;如对方喜欢玩机动项目,建议选择游乐券多的门票,更超值;十三、当遇到有超过半票规定身高的小孩子父母不愿意买票时1、“先生/小姐,您好我们农庄规定米以下免门票,—米买半票,米以上需购买全票注:此标准如有调整按调整的执行,现在小孩子生长速度特别快,您的小孩已经长高了,所以需要购买票才能进农庄;而且如果我放你的孩子进农庄,会记大过或被开除的,我也是打一份工,您也不想看到我的饭碗被端掉吧;”2、向其介绍农庄除了提供很多免费的杂技、魔术、歌舞、动物表演等观赏性节目外,还提供很多可供小孩游玩的收小票、现金的机动游乐项目,而买门票有小票赠送,买50元门票送120元的小票,多买多送,绝对超值;3、如此时游客仍不为所动,坚持不补票,甚至要退票,则在门口未设专门调解人员和无公仔礼品的情况下解释自己无权放行,须请示领导,同时马上打电话给部门负责人或值班经理,让其赶到现场签免费门票给游客入庄如离现场较远则工作人员先代领、事后补签;十四、当超过半票规定身高的小孩要持半票入庄时,或游客投诉我们售票处及验票处的身高标识不准确时工作人员用卷尺将入庄口的刻度量给客人看,并恭喜家长其小孩正在快速健康成长,相信家长也希望小孩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十五、当游客认为小孩的鞋太高,投诉测量结果与实际高度有误差时告诉游客可以脱鞋测量,同时提醒地上很凉、有灰,并让其稍等,工作人员快速找来一张纸为小孩垫在地上有的客人会为此感动而不好意思再吵闹下去;十六、当游客投诉找不到吃饭的地方或太难等位,要出去吃完饭再回来游玩时1、强调如果出庄后再进庄是要重新购票的;2、介绍农庄为解决游客就餐问题,特配备了中、西餐和各类特色餐饮、小食;如果中餐等位难,可选择其他品种;表示可带其前往;3、解释农庄是休闲景点,如果客人是为就餐而来,建议其选择在非节假日游客较少时;另外每天17:30以后进庄就餐不用买门票、只需购买代金券抵消费;十七、当游客要带宠物入庄时告知游客农庄规定禁止宠物入庄,这样做是为了防止疫病传播,确保游客及其宠物的安全,也是为了顾全其他游客的感受,且带宠物入庄不方便客人游玩,我们有宠物寄存处,可带其过去寄存;如游客对寄存点环境极为不满,则建议其暂放回自己车中;十八、当游客主要是旅游团要带大量食物、饮料入庄时1、“您好,为了对游客的饮食安全负责,公司有明确规定禁止游客自带食物入庄指向门口告示牌,请您理解和配合;而且拿着这些东西游玩时也不方便,我们农庄小卖部的食品都很齐全,您所带的物品我们可代为保管;”2、如对方强烈要求带进来,则联系负责该团的业务员如不是团队,则联系接待部提供自带食物特批条让游客签名,并给营销部或接待部负责人签名同意;十九、当游客无任何原因要求退票时1、“对不起,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所有景点都是如此;”2、如游客已入庄时,要说明其已享受农庄提供的参观、游玩服务,表示已产生消费行为;3、推荐一些好玩的项目带其过去游玩;二十、当游客以门票的小票没有用掉、售票员没告诉不能作为餐饮代金券使用等等为理由,要求给予退票处理时1、告知游客所购的门票费用仅为进庄收费,而门票附带的小票是我庄赠送给游客游玩的,不属于门票收费;2、至于不能作为餐饮代金券使用之事,门票附带的康体小票的使用范围在门票的反面均有说明,仅限用作游乐项目使用;3、告诉游客:这一次康体小票没有用完,下次不论游客何时来庄,都可以再次使用; 二十一、当要老人出示证件,老人不配合时有的很反感买票时要出示证件、验票时还要出示证件向老人解释我们这里是入庄验票口,农庄已规定半票或免票入庄的条件限制,所以必须查看相关证件;在买票时可不用出示证件的,但工作人员是担心其没带证件结果买了半票又入不了庄,回来补票会觉得更麻烦,所以才好意提醒其出示证件,请老人家见谅;建议:买票时不用看证件,只需在售票处做个购票须知,告知半票全票收费标准、条件,以及建议喜欢玩机动游戏的游客购买何种门票,提醒游客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正确购票;二十二、当游客要求带自行车入内时向游客解释景区为了客人的安全着想,是不允许车辆入内的,而且我们庄内很多路段不适宜骑车,希望其理解、配合;并表示可以带其去存放;二十三、当有游客丢了财物,甚至怀疑是我们的员工所为时1、第一时间了解事情经过,安抚游客情绪;2、如游客不能确定丢失的时间、地点,则带领其到游客服务中心登记、广播;3、如游客能确定时间地点,则通知该地点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值班经理与游客一同到现场调查处理;4、调查无果,而游客态度强硬甚至要索赔,则向游客致歉,告知景区已尽力,游客可寻求警方帮助;二十四、游客游玩时觉得消费不合理,如米以下儿童游玩按大人的收费操作向其解释小孩与大人游玩项目的成本是一样的,甚至很多项目是专门为小孩设计的,所以收费要按人头操作;二十五、当游客投诉康体小票售卖点与地图不符,抱怨售卖点太远时多在三期游玩,但要到一期大堂购买,地图上明显还标着三期有两个售卖点,实际上却没有向其解释只有三期的售卖点正在施工中,很快就会建好,请游客谅解,并亲自带领其到三期门口售票处或到一期大堂处购买;建议:尽快将实际的售卖点与地图上所设调整一致;二十六、当冲水的时候不小心冲到客人身上时1、马上致歉:“对不起,真不好意思”2、如果湿了很多时,要主动说:“对不起,不小心把您的衣服弄脏了,如果您不介意,我可以带您到我们洗衣房换件衣服,然后再帮您洗一下再烘干;”二十七、当客人投诉动物有异味时马上致歉:“真不好意思,这里是农庄,所有会有农村的这种味道,如果您不喜欢闻到这种味道,我们马上冲洗一下;”二十八、当客人投诉洗手间难找时马上主动提供帮助:“先生小姐,请跟我来,我带您去吧,这里地方大,可能您难找到,真不好意思”二十九、当客人投诉蚊子多时1、“不好意思,因为我们这里是回归大自然的农庄,有蚊子的地方空气污染才少,这小东西给您带来麻烦了,我们马上找杀虫员处理它;”2、如是住房客人,先现场感受是否有蚊,在有房的情况下可尽量先给客人换房;三十、若遇到有项目在施工,但客人要强行穿过此施工地点时向客人致歉,说明施工目的是为了改造创新,造成不便请他谅解,同时向客人说明施工地点的危险性,为了确保其安全,请客人从另一条路通过,并主动引导;三十一、发现客人玩机动游戏过程中有不安全的行为时;解释此游戏的游戏规则,说明其不安全行为的危险性和后果,讲解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并请求客人遵守后才继续玩;三十二、入庄口有中午、晚上订餐的客人没有到时间就提前过来时1、敬礼、微笑、问候客人、对客人解释农庄规定12月~4月平日预订午餐的入庄时间为11:30~13:30,预订晚餐入庄时间为16:00以后;5~11月平日预订午餐的入庄时间为11:30~13:30,预订晚餐入庄时间为17:00;周六、日预订午餐的客人须购门票入庄,预订晚餐的客人由咨客按不同房型确认合理订餐人数或围餐按预定人数确认可免费入庄,超额部分的人员须购代金券入庄;另节假日预订午餐的客人须购门票入庄;节假日及特备主题活动家预订晚餐的客人须购代金券或当天有效的其它票券入庄;如果在规定时间以外,进庄需要购买门票,并介绍50元门票可送价值120元的小票;同时可以让客人到司陪室等待,时间一到即可进农庄;2、如客人执意要进庄,则请他稍等,询问中餐部是否愿意签免费门票给就餐客人; 三十三、有游客在客房区游玩时1、“先生/小姐,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吗请问您住几号房能出示一下您的住房卡吗”如果客人是游玩的就解释这里是客房区,要到早上11:00以后才能开放给游客游玩,早上11:00前是客房客人休息的时间;2、引导客人先去观看农庄大舞台、动物表演场、农家五绝等,看完后也就够时间开放了;三十四、住宿客人多带了人入庄1、向客人解释一张住房卡限两大一小,提醒其多带了人;2、请示客房大堂,若大堂给不了答复时向客人致歉:“超出的人麻烦您买门票,这是我们农庄的规定;如果我私自放游客进庄,会被开除的,请您配合,谢谢”3、如客人仍不配合,则请示值班经理后可代签免费门票;三十五、游客投诉施工中发生噪音,影响游玩、住宿时1、首先向游客致歉,并解释施工的原因;2、马上停下,若不能马上停,也需要告知客人原因,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停下;三十六、游客投诉施工项目多、最想玩的项目未开放时1、首先表示歉意;2、向游客说明施工的原因是为了不断改造创新,满足游客需要;3、确认项目开放的时间,请客人下次再来玩;三十七、投诉动物表演工作人员鞭打动物时1、首先感谢该游客对动物的关爱,态度诚恳致歉;2、向该游客说明下一步改进训练的决心和方法;3、加强对训兽师的培训及教育;三十八、有游客将电瓶车开过鹿鸣桥时“先生/小姐,您好很抱歉打扰您,我们的电瓶车是不可以开到这里来的,我们车上都贴有说明,麻烦您配合下好吗这里是我们的度假村,道路很窄小,游客很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希望您把车转移到欢乐岛、生态园好吗非常感谢您的配合”; 三十九、有游客上到空中飞人或其他项目后害怕想退票时1、“您好,票一经售出是不予退换的,您既然上来了,就来挑战一下吧我们在入口有电视播整个过程的操作录象您有看过吗这个项目就是来挑战的,尝试下吧”2、如游客执意不玩要退票时,应退还给客人;四十、游客进去童话动物园后投诉说没什么可以看的、与宣传不符时“您好,我们的动物园还在建造过程中,这里只是动物园一期,二期、三期正在建设当中,相信您下次来的时候就会开放了;多谢您的意见;”四十一、当游客投诉让猪跳水真残忍时“阿姨/大叔您好,这不是残忍,毛病是养出来的,习惯也是养出来的;这帮运动员呀是养成了好习惯,要是一天不跳水,会整天吃不下饭,跳过水后,才会精神抖擞、食欲大增;因为跳水冲凉,可以增进免疫力,帮助消化;”四十二、小猪跳水刚表演完,又有游客过来说才过10分钟就结束了、要求重来一次时“您好先生/小姐,精彩总是短暂的,很抱歉我们不能马上为您表演,因为我们已规定了表演时间,而且小猪刚跳完,需要休息,我们应该爱护动物,请您关注下一场表演,下一次表演时间是X点X分;如果您有兴趣,可以先观看大笨猪跳水,时间为X 点X分,地点在对面;四十三、有游客在泳池拍照时“先生/小姐,对不起,按照游客要求和农庄规定是不可以拍照的,因为泳池里的人比较多,穿的都是泳衣,您的镜头里可以融入很多人,我们要尊重别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谢谢您的合作”;四十四、客人自带工具捕鱼时“先生/小姐您好,我们这里有规定,客人是不可以自带工具捕鱼的,鱼的胃很娇嫩,你们带的工具是没有经过消毒的,如果您相信我的话,我先帮您保管,等您临走时我再还回给您好吗四十五、如客人捕了好多鱼仍在继续、鱼被压得喘不过气时“先生/小姐您好,您带的小朋友很聪明,速度又快,能抓好多鱼,多漂亮的鱼呀但这样放是没办法活着带回家的,因为它严重缺氧,我不是心痛您抓的鱼多,而是看到这么漂亮的鱼养不活感到惋惜,毕竟它是有生命的,看您的样子就知道您是个仁慈善良的人;”四十六、当游客不按要求穿救生衣时“先生/小姐您好,为了您的安全请您穿好救生衣;这里的湖水很深,即使会游泳也要穿救生衣,这是我们的规定、是为了对您的安全负责,您脱下救生衣就是我们的失职,我们就会受到严重处罚,希望您配合好吗”四十七、旅行社投诉为何汇了房费还要交房间押金时“您好,此押金为房间物品及房间酒水押金,如未损坏物品及未使用房间酒水,在您退房时我们一定会如数退还;”四十八、大型节假日临时开设的售票点处客人想要发票或用卡消费时“您好,因为今天游客太多,为了不让你们久等,我们才临时增开了这个售票点,所以暂无发票、也无法用卡消费,如果您想要发票的话,我开张单给您,您去欢乐岛售票处就可以拿到了;”四十九、同来的一帮客人要求人手一张地图时“您好,我们的规定是一同来的只给一张地图,现在都提倡绿色环保,相信您能理解;再说你们带着也不方便,景区各点又都有导游图,如果您对线路不熟的话可以看里面的指示牌”;五十、当有客人吃饭时开玩笑地对服务员说:靓女,我们这餐不买单啦礼貌、微笑、友好地说:“你不买单,结账就可以啦,你们手上如有代金券也可用来抵冲”五十一、当有客人来到西餐小卖部问冲凉房在哪时或其他类似此类情况时礼貌、热情地指明方向,尽量详细地解释给客人听,并主动提醒客人相关事项:“请问您是需要冲凉吗如果要,那边没有毛巾,是需要在这边办手续的”;五十二、有客来到大堂问前台服务员:“这里是不是西餐呀”或来到其他地点问路时不能简单地回答不是或不知道,应微笑有礼地详细解释:“不好意思,这里是大堂,西餐在那边,您可以走路过去,也可以在码头坐船过去,如果坐船,我们可以帮您叫船的”;五十三、中餐服务员或其他人员碰到客人问包房或其他消费价格时不能简单地回答多少钱,要详细介绍特点或亮点:如问到中餐包房消费时,可礼貌回答:“请问你需不需要用餐呢这里有电视,可以卡拉OK,有空调,大落地玻璃窗一览湖面景色,我们设最低消费是500元”。
景区投诉案例及处理办法
景区投诉案例及处理办法序言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景区游玩。
然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游客对景区服务不满意的情况,导致投诉。
本文将针对景区投诉案例进行探讨,并提供有效的处理办法。
投诉案例一:服务不周到一位游客在某景区游玩时,发现景区工作人员服务不周到,态度冷淡。
游客在游玩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无法及时得到有效帮助。
处理办法:•及时响应:景区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渠道,确保游客投诉得以及时响应,不因为客诉而延误解决。
•培训服务人员:景区管理方应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态度,确保游客得到良好的体验。
•改善问题:景区管理方要听取游客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善,提升景区整体服务水平。
投诉案例二:价格虚高有游客反映在某景区内部消费价格虚高,物品质量与价格不符,感觉被“宰客”。
处理办法:•明示价格:景区应明示内部消费物品的价格,并保证价格公开透明,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与价格之间的对应关系。
•监管机制:景区管理方应加强对消费价格的监管,确保价格合理公正,消费者不至于感到被宰客。
•强化服务质量:提升景区内部商品的品质,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能够得到物有所值的体验。
投诉案例三:环境卫生问题部分游客投诉某景区存在环境卫生问题,如卫生间脏乱、垃圾随意扔放等现象,影响游客游玩体验。
处理办法:•加强卫生管理:景区管理方应加强对景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定期清理卫生死角和垃圾,确保景区整洁有序。
•公共教育:加强对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宣传,引导游客不乱扔垃圾,共同维护景区环境。
•加大监督力度: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监督团队,对景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环境卫生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结语景区投诉案例不仅仅是游客个体的不满,更是景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
通过有效的处理办法和改进措施,可以帮助景区提升服务质量,吸引更多游客,实现可持续发展。
愿景区管理方在面对投诉时,能够以积极的态度,有效地处理各类投诉案例,提升景区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
游客投诉处理制度(五篇)
游客投诉处理制度有效地处理好游客投诉、化解游客不满,是景区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美誉度、从而不断扩大市场份额、确保永续经营的前提和保障,也是景区走向规范化管理的第一步。
为进一步打造景区的服务品牌,做到让每一位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特制订本规定。
一、准则景区各部门、尤其是对客服务部门要牢固树立“顾客第一、效率第一”的服务理念,以“快速为客户解决问题、尽最大可能确保客户满意”为指导思想来面对客户不满和投诉,把建立强大的客户服务体系和文化理念作为整个企业的灵魂,贯穿在每一项工作中。
二、游客投诉处理流程(一)对客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游客不满及投诉事项的处理流程1、立即反应:第一时间意识到客人投诉,并立即上前了解情况;2、道歉、表示关心;3、判定客户投诉理由是否充分,投诉要求是否合理等。
如不合理则耐心解释,消除误会;如合理则继续以下流程。
4、快速了解客人投诉目的并采取对应处理办法(参见下述第三节)。
对自己权限内解决不了的问题立即通知上级,上级要立刻作出反应,如仍然不能解决,要一级一级的向上请示,但总时间不能超过____分钟;5、提出解决办法,征得客人同意后快速采取行动;6、及时总结,吸取教训,促进改善。
(二)投诉电话处理流程1、完整记录客户投诉内容,重点明晰;2、道歉、表示关心;3、判定客户投诉理由是否充分,投诉要求是否合理等。
如不合理则耐心解释,消除误会;如合理则继续以下流程。
4、根据投诉内容确定责任部门和受理人。
5、调查原因。
查明出现客户投诉的具体原因和具体责任者。
6、提出解决办法,征得客人同意后,快速采取行动。
7、及时总结,吸取教训,促进改善。
三、游客投诉的目的和对应处理方法处理客户投诉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公司不断权衡客户要求,并在一定程度上做出让步,满足客户要求的过程。
所以有必要分析客户的需求和投诉目的,对症下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客户投诉的目的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发泄不满。
这类客户在接受服务,消费产品的过程中受到挫折,产生不满甚至愤怒的情绪,他们是想通过投诉的方式来发泄不满,以求得心理平衡。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处理旅游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旅游执法机构(以下统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双方发生的民事争议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处理旅游投诉。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旅游投诉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处理旅游投诉中,发现被投诉人或者其从业人员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或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章管辖第五条旅游投诉由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需要立即制止、纠正被投诉人的损害行为的,应当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第六条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有权处理下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的投诉案件。
第七条发生管辖争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协商确定,或者报请共同的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指定管辖。
第三章受理第八条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下列情形不予受理:(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六)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旅游投诉的处理.
任务三
旅游投诉的受理与处理
谢谢
任务三
旅游投诉的受理与处理
处理旅游投诉时可划拨质量保证金的情形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情形,在下列情形下,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 投诉人与旅行社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做出划拨旅行社质量 保证金赔偿的决定,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建议: (一)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二)因旅行社中止履行旅游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滞留,而实际发生了交通、 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的。
项目十三:旅游投诉管理法规制度
任务三 旅游投诉的受理与处理
课程名称:旅游政策法规
制作单位:陕西省旅游学校
任务分析
一、旅游投诉处理的原则
二、处理旅游投诉时可划拨质量保证金的情形
任务三
旅游投诉的受理与处理
旅游投诉处理的原则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除本办 法另有规定外,实行调解制度。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促使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积极安排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提出调解方案, 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1.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旅游投诉调解书》,载明投诉请求、查明 的事实、处理过程和调解结果,由当事人双方签字并加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印章; 2.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出具《旅游投 诉终止调解书》。 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没有执行的,投诉人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投诉管理规定
旅游投诉管理规定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旅游投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地处理旅游投诉,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景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及旅游经营者在景区内进行旅游活动过程中,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景区有关服务单位和旅游服务人员提出投诉,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景区做出处理的行为。
三、景区各经营者管理单位及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投诉受理管理与组织四、千野草场景区办公室是景区旅游投诉办公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五、千野草场景区办公室在景区设立旅游投诉办公室。
并设专人现场处理、协调、记录投诉事项。
六、各单位负责承办旅游投诉的具体处理工作。
第三章旅游投诉接待七、旅游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者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二)有明确的被投诉者或旅游从业人员;(三)有具体的投诉请求,赔偿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投诉范围。
八、投诉者对下列损害行为之一的,可以提出投诉:(一)认为景区服务单位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旅游者利益损害的;(二)认为景区服务人员服务态度低劣的;(三)认为景区服务人员对投诉者有胁迫、欺诈行为的;(四)认为景区服务人员私收回扣、索要小费的;(五)其它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第四章旅游投诉受理九、为使游客投诉方便,在各单位责任区内设置的意见箱、意见薄、公布的投诉电话信息。
各单位应负责维护和保养,意见箱钥匙由千野草场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保管,每5个工作日打开一次,受理游客的书面投诉。
十、投诉者可以拨打景区旅游投诉电话,说明具体情况,并留下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或提出书面投诉,将具体投诉内容、利益损害发生时间、所要投诉单位或个人的具体信息、投诉人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写清楚,投入意见箱或意见薄。
十一、景区旅游投诉办公室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投诉之日通知投诉者,并说明理由;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及时上报千野草场景区管委会办公室。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投诉审理科 相关工作规定
一、旅游投诉须知
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三、旅游投诉督查、督办制度
四、投诉审理科关于案件回复的时限规定
五”纠纷指导意见
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投诉审理科
相关工作制度
一、旅行社总经理反馈制度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全省旅游质监培训基地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第一章
第一条:法规依据
总则
第二条:旅游投诉的定义 旅游者投诉旅游经营者 旅游经营者投诉旅游经营者的案
件——不受理
第三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
其职责范围内处理旅游投诉。 建立、健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 处理旅游投诉的工作机制。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从旅行社合法财产中特定出来, 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旅行社应当自取 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 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 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 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经营国内旅游 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 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 量保证金120万元。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 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 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 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福建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厦门站2047183; 厦门地质宫黄金珠宝检测中心
四、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旅游投诉
的处理(第二十四、二十五条)
1、处理期限: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
60日内。
2、处理方式:积极安排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张掖市旅游投诉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
张掖市旅游投诉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2.24•【字号】张政办发〔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旅游投诉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旅游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张掖市旅游投诉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24日张掖市旅游投诉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反映迅速、责任明确的旅游投诉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积极营造健康和谐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全市旅游服务质量,依据《旅游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受理范围(一)旅游者认为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二)旅游经营者认为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三)旅游交通事故、旅游道路拥堵、旅游设施安全事故、旅游群体性矛盾纠纷、景区游客大规模滞留、游客人身伤害等旅游突发事件;(四)其他旅游投诉和突发事件。
第二条受理主体按照“一部门受理,多部门处理”的要求,市县(区)旅游局为旅游投诉的受理主体,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涉旅企业均可受理投诉。
第三条投诉(报告)渠道和方式(一)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汽车公司等涉旅企事业单位要在各自网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售票窗口、景区观光车内、重点观景台,饭店服务大厅、客房服务指南、旅行社门店、旅游汽车内等醒目位置公布市县(区)旅游局及本单位投诉电话、邮箱地址。
(二)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可采取书面材料、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投诉等形式进行投诉和报告。
景区投诉案例及处理方法
景区投诉案例及处理方法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景区游览和旅行。
然而,由于一些景区存在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游客的投诉日益增多。
本文将列举一些常见的景区投诉案例,并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法,以期能够帮助景区管理部门更好地解决问题,提升服务质量。
1. 案例:游客在景区遇到道路拥堵,导致行程延误,投诉景区交通管理不善。
处理方法: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景区周边交通状况的监测与研判,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的交通疏导措施,如增加临时停车场、增派交通警力等,确保游客的交通出行顺畅。
2. 案例:游客在景区内遭遇不文明行为,如吸烟、乱扔垃圾等,投诉景区管理不到位。
处理方法: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游客行为的引导和监督,设置明确的禁烟区域和垃圾回收点,并加强巡逻力度,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提高景区管理水平。
3. 案例:游客在景区内遭遇商家欺诈、价格不透明等问题,投诉景区商业管理混乱。
处理方法:景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景区商家准入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商家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欺诈行为,同时加强价格监管,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
4. 案例:游客在景区内遇到导游服务不专业、不负责任等问题,投诉景区导游服务质量差。
处理方法: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导游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导游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建立游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并对导游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5. 案例:游客在景区内遭遇设施老化、卫生条件差等问题,投诉景区设施管理不到位。
处理方法: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时加强卫生管理,增加卫生人员巡查频次,保持景区的整洁和卫生。
6. 案例:游客在景区内遭遇服务态度差、回应不及时等问题,投诉景区服务质量差。
处理方法: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建立游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游客的投诉,解决游客的问题,改善服务质量。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_规章制度_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处理旅游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旅游执法机构(以下统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双方发生的民事争议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处理旅游投诉。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旅游投诉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处理旅游投诉中,发现被投诉人或者其从业人员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或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章管辖第五条旅游投诉由旅游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需要立即制止、纠正被投诉人的损害行为的,应当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第六条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有权处理下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的投诉案件。
第七条发生管辖争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协商确定,或者报请共同的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指定管辖。
第三章受理第八条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下列情形不予受理:(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六)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旅行社游客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旅行社游客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旅行社处理游客投诉的程序和要求,以提高游客满意度和旅行社服务质量。
本管理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 游客投诉:指游客对旅行社或旅游产品服务不满意,提出反馈意见或要求补偿等问题的行为。
2. 投诉处理责任人:指负责处理游客投诉事宜的旅行社工作人员或部门。
第二章投诉受理第四条投诉方式游客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旅行社提出投诉:1. 口头投诉:游客可以直接向旅行社工作人员口头提出投诉。
2. 书面投诉:游客可以将投诉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旅行社。
第五条受理程序1. 旅行社应设立投诉受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投诉。
2. 旅行社应及时向投诉人确认收到投诉,并告知投诉处理进展情况。
3. 旅行社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合理时间内给予答复。
4. 旅行社应对投诉结果进行记录,并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
第三章投诉处理第六条处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旅行社应在处理投诉时坚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 及时解决原则:旅行社应尽快解决游客投诉,以避免纠纷扩大。
3. 保护游客权益原则:旅行社应保护游客合法权益,尽力满足游客的合理要求。
第七条处理程序1. 旅行社应指定专人负责投诉处理,确保及时高效。
2. 旅行社应与投诉人进行沟通,了解投诉详情,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3. 旅行社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合适的措施解决投诉问题。
4. 旅行社应向投诉人解释处理结果,并告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途径。
第八条补偿标准1. 如果旅行社服务存在明显失误或过失,旅行社应适当补偿投诉人。
2. 补偿方式可以包括退款、赔偿或其他合理形式的补偿。
3. 补偿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旅行社应与投诉人协商一致,并按时履行。
第九条投诉案例记录旅行社应对所有投诉案例进行记录,并进行分类、分析和总结,以改进服务质量和解决问题。
旅游景区游客投诉处理办法
旅游景区游客投诉处理办法
为完善旅游景区优质服务规范,提高优质服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宣教部、公安科、票务科、游客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投诉。
二、宣教部、票务科接到投诉(口头、书信、电话)应做好记录。
并以信息交流单的形式传递到创优办。
三、创优办定期对收集到的投诉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原因,将结果报告院领导并传递到相关部门。
四、对投诉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对观众当面提出的投诉意见,能当面解释、说明、解决的要现场进行处理。
不能处理解决的,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待问题解决后,及时向投诉者反馈信息,让观众满意。
2.处理信件投诉应进行编号登记。
重大问题请领导传阅,并由专人负责深入调查了解,逐级落实。
待问题落实后,属于本单位责任的,要及时向投诉观众赔礼道歉或进行经济赔偿,对责任人或部门提出批评教育,情节较重者报上级给予处理。
对一般性投诉、与事实有出入的投诉,待问题调查清楚后,及时向投诉观众做出书面说明、解释。
3.对观众采取的不同形式的投诉。
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对待,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使观众在参观游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使每件投诉有回音,每次处理有结果。
4.对观众的投诉,工作人员要头脑冷静,不得与观众发生任何争
执,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观众达成共识,做好我院的优质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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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处理办法(2010)
(2010年1月4日国家旅游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受理
第四章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处理旅游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旅游执法机构(以下统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双方发生的民事争议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处理旅游投诉。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旅游投诉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处理旅游投诉中,发现被投诉人或者其从业人员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或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旅游投诉由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需要立即制止、纠正被投诉人的损害行为的,应当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第六条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有权处理下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的投诉案件。
第七条发生管辖争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协商确定,或者报请共同的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指定管辖。
第三章受理
第八条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
(六)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属于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十条旅游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第十一条旅游投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
(三)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第十二条投诉事项比较简单的,投诉人可以口头投诉,由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记录或者登记,并告知被投诉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并进行记录或者登记。
第十三条投诉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活动的,应当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
第十四条投诉人4人以上,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为共同投诉。
共同投诉可以由投诉人推选1至3名代表进行投诉。
代表人参加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投诉过程的行为,对全体投诉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全体投诉人同意。
第十五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一)投诉符合本办法的,予以受理;
(二)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的,应当向投诉人送达《旅游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本机构无管辖权的,应当以《旅游投诉转办通知书》或者《旅游投诉转办函》,将投诉材料转交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第四章处理
第十六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实行调解制度。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促使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第十七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应当立案办理,填写《旅游投诉立案表》,并附有关投诉材料,在受理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
对于事实清楚、应当即时制止或者纠正被投诉人损害行为的,可以不填写《旅游投诉立案表》和向被投诉人送达《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但应当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存档。
第十八条被投诉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提出答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第十九条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当对自己的投诉或者答辩提供证据。
第二十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证据进行审查。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收集新的证据,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收集或者召集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需要委托其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出具《旅游投诉调查取证委托书》,受委托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二条对专门性事项需要鉴定或者检测的,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鉴定或者检测部门鉴定。
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自行向法定鉴定或者检测机构申请鉴定或者检测。
鉴定、检测费用按双方约定承担。
没有约定的,由鉴定、检测申请方先行承担;达成调解协议后,按调解协议承担。
鉴定、检测的时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时间。
第二十三条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与被投诉人自行和解的,应当将和解结果告知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核实后应当予以记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投诉处理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积极安排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提出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五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一)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旅游投诉调解书》,载明投诉请求、查明的事实、处理过程和调解结果,由当事人双方签字并加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印章;
(二)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
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没有执行的,投诉人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在下列情形下,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投诉人与旅行社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做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决定,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建议:
(一)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二)因旅行社中止履行旅游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滞留,而实际发生了交通、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的。
第二十七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每季度公布旅游者的投诉信息。
第二十八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旅游投诉处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九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为受理的投诉制作档案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三十条本办法中有关文书式样,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