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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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可以根据专科需要在病区药柜内保存一定数量的备用药品(包括针剂、大输液、口服药、外用药),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登记本。

2.备用药品应严格分类放置并标识清楚,外用药及消毒制剂单独放置,不与其他任何药品混放,需冷藏的药品放置在冰箱冷藏柜。

3.备用药品有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保证随时使用。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

4.备用药品定期整理,每月清点,检查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及其使用情况,防止药品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可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药房报损处理。

5.口服药药瓶外的标签与内容相符,并标好失效期,每半年更换一次,保证有效期内使用。

如发现拆零药品有变质现象应作报损处理。

6.备用药品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原则使用,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相关药房回收,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损处理。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原则1.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结合临床需要,合理确定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2.备用药品应分类管理,根据药品的性质、用途等进行划分,便于管理和使用。

3.备用药品应放置在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保持整洁、干燥、通风,并避免阳光直射。

4.备用药品应定期检查,过期药品及时清理,并做好记录。

5.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药品的使用权限,防止滥用和浪费。

6.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逐一登记,记录用药的人员、用药时间、用药原因等信息。

二、备用药品的领用和补充管理1.领用制度(1)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备用药品领用岗位,由专人负责备用药品的领取和发放。

(2)领用备用药品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称和资质,并经过相应的培训。

领用人员应具备丰富的药品知识和使用经验,且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

(3)领用备用药品时,领用人员应填写领用申请单,并由上级审批和签字。

领用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包括领用数量、用途等。

(4)领用备用药品时,领用人员应进行核对,确保领用的药品类型和数量与申请单一致。

2.补充管理(1)对于备用药品的补充,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的补充管理制度,明确补充的流程和要求。

(2)补充备用药品的人员应由医疗机构的药店或药房负责,负责人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上报补充需求。

(3)补充备用药品时,补充人员应认真核对库存清单和需求清单,确保补充的药品类型和数量准确无误。

(4)补充备用药品时,应及时更新库存清单,并做好记录和归档。

三、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1.备用药品的使用权限应由医院药学部门进行管理,并逐一核实和授权。

2.医疗机构应建立备用药品使用申请制度,使用人员在使用备用药品之前,必须提交使用申请,并经过审批和签字。

3.备用药品的使用记录应详细完整,包括使用人员、用药时间、用药原因、用药剂量等信息。

4.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药品的浪费和滥用。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

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

《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备用药品管理规定》为加强各临床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新增科室及病区领取确属临床急需备用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每个月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

药库凭明细表办理出库手续。

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引言:备用药品是指在患者发生突发状况或手术中遇到意外情况时,为保证患者安全和确保手术顺利进行而准备的药品。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旨在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一、备用药品的选用1.备用药品的种类应根据科室的临床特点、手术类型、病情和医疗设备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备用药品应包括常规使用的急救药品、抢救用药、术中特殊需要的药品等。

2.备用药品应根据药物有效期和储存条件进行合理选择,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

3.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科室工作量和患者数量进行科学估算,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充足。

二、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1.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药物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2.备用药品的储存应符合药物储存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干净的地方,避免日晒和潮湿。

3.备用药品的库存量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储存情况。

三、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1.备用药品应专人管理,责任明确,库存信息实时更新。

2.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科室主管医师批准,并填写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做好用药追溯。

3.备用药品一旦使用,应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补充库存,确保备用药品的有效供应。

4.备用药品的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使用过期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四、备用药品的检查与评估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包括药品的储存、有效期和数量等。

2.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并及时调整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3.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科室的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

五、备用药品的培训和质量监控1.科室应定期开展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备用药品的质量监控要求科室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对备用药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结论:。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细则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细则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细则一、目的通过健全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存储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规范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第2-12部分》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对“备用基数药品”审核、管理、摆放、检查、使用、回收及调整等管理工作。

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为确保用药医嘱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存放在病区或门急诊功能检查室内一定数量的基于预期用途的药品称为备用基数药品(简称备用药品)。

各科室按照用药的常用性、及时性、必须性,建立适宜的备用药品,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科室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基数目录,报药学部药品库房及药房审核归档。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及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定的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监督科室药品管理,明确职责,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对科室所设置的备用药品进行每日交接清点检查,抢救车和转运箱执行封条管理,每周清点检查。

当班护士日常检查,护士长每周抽查,总护士长每月督查。

2.药学部根据《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及考核标准》,每月到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科室,落实整改。

被检查科室对需整改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整改。

3.病区备用药品每月检查内容及要求:(1)药品实物与基数数量相符;(2)药品无变质、变色、包装盒及安瓿上药品信息字迹清晰,无破损。

(3)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

高警示药品用红底白字统一标示、粘贴存储柜明显处。

易混淆药品(听似、看似、一品多规)需分开存放,避免取药错误,同一药品名称相同但厂家不同,需分开放置,不得混用。

(4)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

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临近六个月失效期的抢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房更换,有特殊原因需继续使用的药品可延长用至临近失效期前2周,需在药品基数一览表中备注原因。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统一管理急救备用药品,并配备专人负责库存、配置、管理和监督。

2.医院应根据急救种类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急救备用药品种类,确保库存量能满足急救需要。

3.急救备用药品库房应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如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并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

4.库房内应分类存放急救备用药品,按照药物类型、规格、生产厂家等进行标识,保持药品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5.医院应建立急救备用药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确保药品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医院应定期对急救备用药品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品的及时补充和使用。

三、使用管理1.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院相关制度,由具有相关技能和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效果。

2.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前,医务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

3.医务人员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注重消毒、洗手等个人卫生要求,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4.急救备用药品使用后,应将剩余药品及时放回库房,并及时记录使用情况,保证药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对于过期、变质或者外观有异常的急救备用药品,医务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库房管理员报告,及时予以处置或替换。

四、药品禁忌和不良反应处理1.医务人员在使用急救备用药品时,应详细了解药品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确保判断和使用的安全性。

2.对于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医务人员应立即停用该药品,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如补液、给予抗过敏治疗等。

3.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管理员和上级医生报告相关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和记录。

五、药品报废和处置1.急救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者受污染的,应立即报告急救备用药品库房管理员,由其统一处置,确保药品的安全和环保。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范围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的药品和周转的基数药品,各科室保持品种及数量的相对固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要求1.各科室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首次领取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科室,须填写《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到药品仓库领取,药品仓库作为科室领用支出出库。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临床科室的急救药品存放在急救车内,急救车有固定地点,车内急救药品目录清晰并有相对固定的存放位置,以便抢救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障抢救时能及时获取。

5.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6.急救药品可申请过期报废(仅限于抢救车内的药品),急救药品于过期前1个月内填写《急救备用药品报损/更换补充申请表》。

将拟报废药品连同申请单交药库,也可以与药房或者药库更换新批号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不能更换的作为报废药品,药库回收按药品报废流程定期集中销毁,科室不能自行处理。

7.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相关表格申请按麻精要求规定)。

8.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或领药单及时到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凭处方和领药单向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医院所有临床科室的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均须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备用药品管理1.备用药品指的是科室用于常规治疗或手术过程中需要的药品,通常不会在每次使用时开出,但需要随时准备供应。

2.备用药品的选购要经过临床药师进行审批,并保持一定的库存量以应对突发情况。

3.备用药品的存放应在封闭,通风,干燥,避光,干净的环境下,不得存放在阳光直射处或潮湿环境下。

4.备用药品的有效期要做好监控,到期药品要及时清除,不得使用。

5.备用药品的使用需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批准,使用后要及时登记。

6.备用药品的补充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7.备用药品库房要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整洁。

四、急救药品管理1.急救药品指的是供急救使用的药品,应放置在显眼易取的位置,保障患者在发生急危重情况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2.急救药品的选购也要经临床药师进行审批,并保持充足的库存,不得因为吝啬而导致急救药品库存不足。

3.急救药品的存放要求与备用药品相同,但存放位置应更为显眼,便于医护人员随时取用。

4.急救药品的有效期要求更为严格,需经常检查,到期立即更换。

5.急救药品使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滥用或过度使用。

6.急救药品使用后要及时填写急救记录,包括用药时间,剂量,效果等信息。

7.急救药品的补充也要有专人负责,避免出现因缺货导致急救不及时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1.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科室的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临床药师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库存情况,随时补充不足的药品。

3.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管理药品,不得私自挪用或浪费药品。

六、处罚措施对违反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医护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20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停职处理,情况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4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4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____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

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____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1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科室备用药品登记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登记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登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备用药品的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医院规定的范围内,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随时使用的药品。

备用药品一般在病房内备用药品柜中存放,供医生在必要时使用。

四、备用药品的分类备用药品按照其用途和特性可分为主要用药和辅助用药两大类。

主要用药是指患者常用的药品,如降压药、镇痛药等;辅助用药是指用于患者特殊病情或急救的药品,如抗生素、抗生素等。

五、备用药品的登记管理1、备用药品的登记(1)备用药品的登记应由专人负责,登记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存放位置等。

(2)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一旦将备用药品使用,需及时更改备用药品登记信息。

(3)每笔备用药品的进货、出库、报废等操作都应记录在备用药品登记册上。

2、备用药品的存放(1)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类型、剂型和规格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标识。

(2)备用药品应存放在有锁门的柜子中,保证患者难以取得,防止损坏或过期。

3、备用药品的审核和审批(1)备用药品的使用需要经过医院规定的复核和审批程序,须经审批才能使用。

(2)医生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备用药品使用申请单》,经主治医师签字审核,方可使用。

4、备用药品的更新和报废(1)备用药品的更新应根据有效期进行,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废。

(2)备用药品报废需经上级药品管理部门审核,填写《备用药品报废申请单》,并备份相关证明材料。

六、备用药品使用1、备用药品的使用程序(1)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前,需仔细核对病人的用药情况和病情,确认使用备用药品是必须的。

(2)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备用药品使用登记单》,并在随后向药品管理部门备案。

2、备用药品的使用限制(1)临床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需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和频次使用,不得超量使用或滥用。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一、引言备用药品是指在病区中为应对突发情况或者病人需求而储备的药品。

它们的管理对于保障病人的治疗安全和提高医疗效率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和执行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流程。

二、备用药品的定义和分类1. 备用药品是指在病区中储备的药品,用于应对病人的突发情况或者病人需求。

2. 备用药品根据其用途和特点,可分为急救药品、常备药品和特殊药品。

三、备用药品的储存和管理1. 储存条件:a. 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b. 药品应放置在专用的药品柜或者柜子中,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易于管理。

c. 备用药品的储存区域应干净整洁,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杂存放。

2. 药品标识:a. 每个备用药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b. 标签应清晰可读,避免模糊或者磨损,以免造成误读或错误使用。

3. 药品进货和库存管理:a. 备用药品的进货应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b. 库存管理应采用先进的药品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

4. 药品过期处理:a. 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避免误用。

b. 过期药品的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销毁或者退还给供应商。

四、备用药品的使用和补充1. 使用备用药品的条件:a. 备用药品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b. 使用备用药品应有相关的医嘱或者指示。

2. 使用备用药品的记录:a. 使用备用药品的情况应详细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b. 记录应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备用药品的补充:a.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补充,以保持备用药品的充足性。

b. 补充备用药品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包括申请、审批和采购等环节。

五、备用药品的定期检查和评估1. 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库存情况,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医院备用药的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病区及药房备用药品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各科室、病区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领用和补充等工作。

3. 药房负责备用药品的验收、储存、养护、调剂、出库等工作。

四、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1. 各科室、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在药剂科的指导下,确定除抢救车药品目录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

2. 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

3. 备用药品的基数由药剂科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五、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和储存1. 备用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规定,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

2. 药剂科对采购的备用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3. 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和领用1. 各科室、病区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遵守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将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记录在药品使用登记本上。

3. 领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领用单,由药剂科进行审核,确保领用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七、备用药品的补充和养护1. 备用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短缺,应及时向药剂科报告,由药剂科负责补充。

2. 药剂科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八、监督检查1. 药剂科定期对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各科室、病区应积极配合药剂科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奖惩1. 对在备用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病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浪费、损坏或安全隐患的科室、病区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药剂科年月日。

临床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临床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临床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临床急救工作的安全与顺利进行,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提供及时有效的药物支持,减少病情的恶化和病人的损失。

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的临床急救科室。

二、药品储备1. 临床急救科室应当根据工作需求及药品类型合理设置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补充。

备用药品的种类应涵盖常用急救所需的各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 心血管用药:如肾上腺素、多巴胺等;- 呼吸系统用药:如氨茶碱、阿托品等;- 循环系统用药:如硝酸甘油、利尿剂等;- 抗过敏用药:如地塞米松、曲安奈德等;- 止血药物:如凝血酶原复合物、纤溶酶原激活剂等。

2. 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处,并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和库存状况。

三、药品使用与管理1. 使用备用药品时,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临床急救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性。

2. 每次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在病历中记录相关信息,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并及时上报给主治医生。

3. 药品的使用完毕后,应立即补充备用,确保科室始终有足够的药品储备量。

4. 备用药品的管理应定期进行清点和审核,发现过期的药品应及时清理并重新采购。

五、应急情况下的药品调配1. 在突发情况下,临床急救科室可以根据现场需要,调配特殊急救药品。

2. 药品调配必须由医务人员按照临床急救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六、培训与演练1. 临床急救科室应建立药品管理培训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备用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培训。

2. 定期开展急救演练,以检验备用药品使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医务人员应对急救情况的能力。

七、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2. 临床急救科室应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合作,确保备用药品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障。

3. 临床急救科室应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纪录和药品损耗及处置的相关制度,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4. 对于违反备用药品管理规定的医务人员,将依法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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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相关管 理制度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来自目录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各科室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 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备用药品包括:急救药物、麻精药品、高浓度电解质等,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 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 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 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领用 3.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住院药房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 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4.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 须填写《新增必备药品审批表》,写明详细理由、列出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明细,上报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对有效期在1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及科室备用药品应及时上报上级审批后准备下架,造 表后退回药库 6.各科室、临床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部、护 理部、药学部门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 改 附件:领用备用药品申请、审批、目录表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由科室自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储存,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编号,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保管工作,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范围、剂量、途径等,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8.患者个人专用的特殊药物应单独存放,并注明床号及姓名;
3.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等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专人管理;
4.药物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等使用;
5.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放置于抢救车,药品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6.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原则上由药剂科统一存放管理,科室不得存放;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科室内所有备用药保存一定基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2.建立登记本,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的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班班交接,交接班者签全名;
3.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等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专人管理;
4.药物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等使用;
5.药品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6、备用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能私自取用;
7.患者个人专用的特殊药物应单独存放,并注明床号及姓名;
1.科室内所有备用药保存一定基数,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2.建立登记本,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的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班班交接,交接班者签全名;
2根据病人需求需留备用的科室,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务处、护理部审批,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保留;
3保留麻醉药品的科室药品管理要求:
药品设专用抽屉并加锁放置,专人保管;
毒麻药品使用后要保留安瓿;
每班严格交接,交接班时核对药品、安瓿、处方、医嘱,并签全名;
7.科室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备用药品管理规定备用药品管理规定是指医疗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在使用药品过程中,保留一定数量的备用药品以应对紧急状况的管理规定。

备用药品的使用需遵循一定的管理流程和规定,以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医疗机构的公信力,以下将从备用药品的定义、管理流程、管理要求、药品储存及药物丢失处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备用药品的定义备用药品是指根据临床需要充分核算和评估的,在临床应用中经常需要使用的、具有较高疗效安全性的药品及常见急救用药,防治依据明确,安全性、疗效高、使用灵活的药品。

药品的规格和配量应严格按照规定,一次性采购,不得分开购买使用,同时要存放于规定的药品柜中。

备用药品根据不同药品的类型和医疗机构的科室大小、服务对象及流程的不同,应在患者使用药品中经常需要用到的,且易于发生药物库存缺口的药品类别当中,制定应急备用药品清单。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流程1、备用药品需经过制定、审批、采购、套装、分类、储存、使用、排查、检查等流程。

2、制定备用药品清单:临床科室或药学部门通过评估科室的工作特点和药品使用情况,结合相关指南和临床业务,制定应急备用药品清单。

3、审批备用药品清单:临床科室或药学部门制定应急备用药品清单后,应经过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委员会或药事委员会的审批,明确药品名称、规格、配量、储存位置及使用范围等信息,并建立相应的药品使用手册,将清单通知相关科室。

4、采购备用药品:医疗机构按照计划采购相应数量和规格的应急备用药品。

5、套装、分类备用药品:采购回来的备用药品,由药学部门进行套装、分类、打上标签、贴上严格的追溯标签,必要的还可以制定进货时间,厂家批次,灭菌生产日期等信息,存放在专门的药品柜或柜子内,备用药品柜子的钥匙要进行严格的管理,药品柜子应放在相对较安全的位置。

6、储存备用药品:药品柜作为药品存放的节制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清洁干燥,温度、湿度适宜,防潮、防火、防盗,药品放好、分类明确、数量精算,避免同类药品塞满一个抽屉或层,造成药物的相互干扰,同时要求药品一定要存放在冷藏柜或常温存储柜中,您可以着手应用气温计、温湿度计等工具对储藏温度及湿度等情况实行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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