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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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2 编制依据
1.3 章节划分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2 技术准备
2.3 机具准备
2.4 材料准备
2.5 作业条件
3 桥梁基础
3.1 钻孔灌注桩
3.2 挖孔灌注桩
3.3 明挖基础
3.4 承台
4 下部构造
4.1 墩柱、盖梁
4.2 桥台
4.3 高墩
5 上部构造
5.1 预制梁施工
5.2 预制梁安装
5.3 支架式现浇
5.4 悬臂式现浇
5.5 桥面铺装
5.6 护栏
5.7 伸缩缝
5.8 搭板和锥坡
附录A 桥梁基础施工图片
附录B 桥梁下部构造施工图片
附录C 桥梁上部构造施工图片
参考文献
1 总则
1.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1 为规范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克服质量通病,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质量,编制本指南。
1.1.2 本书适用于福建省所有新建、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含连接线)桥梁工程施工管理。
1.2 编制依据
1.2.1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及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与桥梁工程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2.2 福建省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
1.2.3 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3 章节划分
本指南共5 章,分为总则、施工准备、桥梁基础、下部构造、上部构造。
(1)桥梁基础分为钻孔灌注桩、挖孔灌注桩、明挖基础、承台4 节。
(2)下部构造分为墩柱、盖梁和桥台、高墩3 节。
(3)上部构造分为预制梁施工、预制梁安装、支架式现浇、悬臂式现浇、桥面铺装、护栏、伸缩缝、搭板和锥坡共8 节。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 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中的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
2.1.2每道施工工序应严格实行检验制度,每道工序应经检验合格、资料签证完整后,方能进人下道施工工序。
2.1.3 应积极推广使用经过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
2.1.4 应节约用地,少占用农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防止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2.1.5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对陆上和水上交通的影响,特别是应保证主航道和陆上主要交通干线不得中断。
2.1.6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小组,针对各工序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天班前安全讲话制,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提醒、警告。
2.1.7桥梁工程交工前,应及时对临时辅助设施、临时用地和弃土等进行处理,做到工完场清。
2.2 技术准备
2.2.1 在开工前,应组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图和现场核对,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请设计单位解决,并做好设计技术交底。
2.2.2 承包人接桩后,应在14 天内完成导线复测、水准点复测、原地面复测和加密测量工作,并做好各桩点的保护措施,直到工程竣工。
2.2..3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一个月内,应完成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报批。其内容应根据“开工令下达后3 个月出墩、5 个月出梁”的总体原则进行编制,包括详细的施工组织、现场布置、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资金流量计划、质检体系与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体系与安全保证措施、廉政建设、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等。
2.2.4 总体开工报告。开工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报批总体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机构、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动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准备情况等。
2.2.5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前14 天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其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2.2.6首例工程分析制。每个桥梁分项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成品或半成品,如第一根桩基、第一根墩柱、第一片梁等,完成后应由总监办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状况、工艺细节等分析,找出施工中的不足并加以改正,形成正式书面报告后,方可进行批量施工。
2.2.7 各种专项技术交底的下发及培训工作。根据施工内容分类编制专项技术交底,下发到各级管理部门及施工班组,并组织进行培训、学习,交底内多必须包括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2.3 机具准备
2.3.1 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如钻机、起吊设备等,应在显著位置悬挂操作规程牌,规程牌上应标明机械名称、型号种类、操作方法、保养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等。
2.3.2 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状态良好。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应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设备带病作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清洗。
2.3.3 施工机械的其他具体要求见分册《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及本册有关章节。
2.4 材料准备
2.4.1 完成试验室组建及临时资质申报,并完成材料的招标、定购、试验及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等工作。试验室组建具体要求见分册《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相关章节。
2.4.2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及时建立工程材料管理台账,明确材料的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进场日期、数量、规格、批号及使用部位,还应明确送检日期、代表数量、检测单位、检测结果、报告日期以及不合格材料的处理情况等内容。
2.4.3 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门设计,施工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现浇桥梁模板的支撑系统也应进行设计计算。
2.4.4 钢筋、水泥的供货单位,应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资格审查。用于桥梁工程的混凝土,应使用散装干法旋窑水泥。
2.4.5 建设所需的砂、石等地材可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开采或采购。自行开采的单位应办理矿管等手续,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应采用反击破设备生产的碎石,使用前应用水冲洗,确保在不污染的情况下方可用于施工。
2.4.6 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选用的砂石料、添加剂和水泥等级进行设计,多做几组进行比较;除满足混凝土强度和弹性模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