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医疗质量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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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从事医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质量。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公正、权威的原则,推动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任务是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可靠。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与责任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机构是医疗机构中协助管理医疗质量的专门机构。

第七条医疗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医疗质量评价和监测;开展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调查;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质量管理岗位,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医务人员是医疗质量管理的主体,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范和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的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是医疗质量管理的保障。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医疗质量监测、评价、反馈和改进等方面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医疗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医疗质量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共享。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医疗质量的可控性和可持续性。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的监测与评价第十六条医疗质量监测是对医疗服务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测和评价的活动。

第十七条医疗质量监测的内容包括: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及时性、连续性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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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患者至上、持续改进的原则,依法对医疗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组织是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制定医疗质量评价标准和指标。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开展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文化,强化职业道德和医疗伦理建设,保障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的监督和评价第九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督和评价,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第十条患者及其家属、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投诉、建议等方式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处罚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医疗质量评价标准和指标2、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报告模板3、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对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法规,对医疗机构的设立、管理、运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医疗活动: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实施的医疗行为,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等。

3、患者权益:指患者在医疗活动中的权利和利益,包括知情权、自主决策权、隐私权等。

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医疗质量评价指标和标准不统一,难以比较和评估。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医疗质量管理方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2016年9月25日医疗质量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良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标准、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良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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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活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医疗主管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开展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管理程序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其医疗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汇总并分析医疗不良事件的原因和教训。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的监督和评价第八条医疗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医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评价工作,并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可以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和认证,评价和认证结果应公开。

附件: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模板2.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3. 内部质量审核记录表4. 质量管理培训计划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机构: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照并进行医疗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体。

2. 医疗质量: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所体现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治疗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3. 医疗不良事件:指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预期或者不良后果的事件,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资金不足: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引进外部投资,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2. 人员不足: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培训和招聘人员,提高医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3. 法规变化:医疗机构应及时关注法规的变化,加强对医疗质量管理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以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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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医院、专科医院、诊所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医疗质量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的目标、责任和要求。

第八条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2. 质量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3. 质量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4. 质量管理的评价和监督机制;5. 质量管理的奖惩制度;6. 其他与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第九条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编制医疗质量管理计划;2. 开展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3. 进行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 提供医疗质量的信息和教育;5. 开展医疗质量改进活动。

第四章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工作,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对医疗服务过程进行评价,包括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等;2. 对医疗结果进行评价,包括手术治疗的效果、疗效的评估等;3. 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 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监督;5. 对医疗质量的投诉和纠纷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保障患者的权益。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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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质量管理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原则,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办法的要求,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采取全员参与的方式,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合理的评价机制,确保医疗质量的可控性和持续性。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医疗质量是指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满足患者需要,达到预期治疗效果、发挥预期作用,不产生不良事件和后果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体现医疗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覆盖,包括四个方面:(一)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二)制度建设和实施;(三)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四)质量评价和监测。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手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记录各项管理活动的具体内容、时间、人员和结果等情况,并将之归档备查。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数据收集、检查、分析和处理,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确保医疗质量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医疗质量问题反馈制度,及时了解患者对医疗质量的评价和意见,予以适当处理。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服务质量作为重要绩效指标,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等相关评估中。

第十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质量问题。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履行医疗职责,保证医疗质量安全,不得发生严重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隐瞒等行为。

第十二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和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对于医疗机构存在的医疗质量问题,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通报社会。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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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定义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第五条监督与评估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第一节建立和维护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第一条确定医疗服务质量目标第二条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第三条开展医疗质量培训和教育第四条实施医疗质量评估与改进第五条保障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第二节安全医疗与事故处理第一条医疗安全管理第二条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第三条医疗事故的处理与赔偿第三节医疗质量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一条监督与评估的机构和程序第二条相关指标的评估和监测第三条质量管理档案的管理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第一节临床质量管理第一条临床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二条临床路径管理第三条临床路径与医疗质量保障的融合第二节医疗风险管理第一条医疗风险评估与控制第二条医疗风险管理的流程第三节医疗质量统计与分析第一条医疗质量统计与分析的原则第二条医疗质量统计与分析的方法第四节护理质量管理第一条护理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二条护理质量评估与改进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的法律责任第一条法律责任的范围和原则第二条法律责任的追究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本办法的释义第二条本办法的实施日期第三条本办法的附件第四条其他规定附件:1.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及流程图2.临床路径模板3.医疗风险评估工具4.医疗质量统计与分析表格5.护理质量评估工具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事故:指在医疗过程中由医务人员违反医疗规范或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的行为。

2.临床路径:指针对某一特定疾病设计的、系统规划的、在时间和序列上确定的、重点保障患者安全与评价效果的一系列医疗活动。

3.医疗风险:指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引起患者伤害的因素或潜在事件。

4.护理质量评估:指对护理工作质量进行评价的过程,以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并保障患者安全。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困难:可能会出现医务人员对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理解程度不一致,导致执行结果不一致。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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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科学规范,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患者权益,以患者为中心,提供安全、有效、及时、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目标和责任,落实各项管理要求。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确保安全、满意、便捷的患者体验。

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包括以下要求:(一) 建立合理的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机制;(二) 健全医疗质量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医疗质量状况;(三) 实施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职责;(四) 开展持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五)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协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六) 加强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的管理和处理,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和实施第七条医疗质量管理应由医务部门牵头,各级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第八条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医疗质量评估、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医疗巡查和督导等。

第九条医疗质量评估应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标准,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医疗巡查和督导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的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档案,记录医疗质量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患者应积极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如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和维权。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与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其他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提供安全有效、连续和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遵循科学、专业、公正、公开、权威、规范的原则,加强对医疗质量的全过程监测和评估,推动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流程,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术能力,加强患者安全保障措施,控制医疗风险,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医疗活动的全程管理,包括医疗设备的合理选购、使用和维护等方面。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推动医疗质量的改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患者安全保障措施,包括预防和控制医疗院感,避免手术失误和药品错误等。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好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障患者的知情权、自主权和隐私权,提供质量和安全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质量管理的全面信息化。

第三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议定的一项法律,用于管理卫生领域的各项事务。

2、医务人员:指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专业人员。

3、医疗质量监测:对医疗服务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测,以评估医疗质量水平和发现存在的问题。

2016年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考核标准、考核办法、改进措施

2016年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考核标准、考核办法、改进措施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考核标准、考核办法、改进措施一、非手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第2页二、手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第4页三、门诊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第8页四、急诊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第12页五、重症监护病房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第17页六、感染管理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第20页七、临床检验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第23页八、医学影像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第28页九、药事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第31页十、输血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第37页十一、医院感染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方案第41页十二、质控办(病案)持续改进方案第46页十三、新生儿病室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第48页十四、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第50页一、非手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1、检查标准1:实行患者病情评估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定诊疗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和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全面推行《患者病情评估及告知制度》,由执业医师以上资质主管医师填写。

普通患者诊疗方案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确定,疑难危重患者方案需经副高以上人员确定。

诊疗方案随病情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检查治疗计划及方案调整、分析在病历须中有记录。

2、检查标准2:加强运行病历的监控与管理,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规范要求,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治疗安全、及时、有效、经济。

考核方法及改进措施:明确各级医师病历书写职责,严格遵守,《病历书写规定》,病历体现诊断合理、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知情同意书完备。

由科主任负责对本科室落实、对执行十八项核心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科室设兼职质控员,明晰责任分工。

科主任组织质控员及相关人员,及时检查、评价、监督、保障运行病历质量及医疗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3、检查标准3: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加强护理管理。

XX县人民医院医疗质量考核细则(2016年版)

XX县人民医院医疗质量考核细则(2016年版)

临床科室医疗质量考核细则(2016年版)
整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入科室总成绩。

2.本表所定评分标准检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所列条款。

3.本表根据科室特点和上级行政部门管理重点,每年进行一次增补完善和调整,如有调整,及时公布。

4、辅助药物的定义及分类定义:是患者在接受治疗手术、放射、化学治疗过程中,预防或治疗相关主药的毒副作用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

分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类、神经营养类、维生素类、电解质类、自由基清除剂、免疫调节剂、新型糖类输液类、肠内外营养类药、其他类等十大类。

5、医师交接班本中要求用红笔对病人类型进行标识:新入患者标注“新”,手术患者标注为“术”,病危患者标注为“危”,病重患者标注为“重”,死亡患者标注为“死”,病情变化患者标注为“△”,以上标识内容书写在患者姓名前。

6、第4项(加减分项)为年度考核项目,不计入月度、季度考核分数。

2016年医疗质量考核细则

2016年医疗质量考核细则

抽查危急值登 记本、病程记 录及交接班报 告。
十二
科内业务学 病区应有“科内业务学习记录本” 习(10分) 。
有培训内容、签名、每周一次, 缺一次扣2分。
查病区三基培 训业务学习培 训记录
得分
十三
科室每月定期召开质量控制活动小
科室医疗质 量管理(20
分)
组会议,对科内医疗质量进行一级 质控并有记录,要求内容真实、全 面,并体现持续改进(含科室各种
3.实施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 抽查手术的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

表,不符合每例扣2分
4.认真实施手术部位标示制度。术 前完成手术部位标示
无标示每个手术部位扣2分
现场查看。查 运行病历资料

5.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不 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在上报系统 报告并处理。科内有不良事件登记 、讨论、总结。
并冠职称。
字迹潦草不易辨认每项扣0.5分
得分
4.会诊医师的资质
会诊医师为住院医师或以下资质 的,每次扣1分
1.对危重病人应及时发书面病危/ 病重通知书。
不及时扣2分
2.抢救病人应书写抢救记录,内容 包括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参加抢 救人员姓名及技术职称,抢救时间 缺抢救记录扣2分,未按时完成 应具体到分钟,有参与抢救的上级 扣2分,缺一项扣0.5分 医师签名。该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 6小时内完成。
每月未进行质控活动不得分,活 动记录内容不规范或缺项、不真 实者每一项扣1分。
查科室质控活 动记录。
质控指标)
1.科室团队管理规范,与院领导及 科室管理混乱、与院领导管理措
主管领导管理相一致。
施不相符,视情况扣分。
2.对科室人员进行业绩量化考核并 查考核记录及分配结果,未考核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质量管理应该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遵循科学性、规范性、患者中心和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责任,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将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讲和培训。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反馈机制,及时记录和处理医疗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章:质量管理要求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提升医疗质量。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医疗诊疗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对关键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监测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质量问题。

第三章:质量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明确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并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质量管理机制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评估机制,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反馈机制,及时接收和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质量管理监督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主动公开医疗质量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医疗质量管理: 指医疗机构通过合理组织、指导、监督和评价等措施,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系统性工作。

2. 质量管理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

3. 患者: 指接受医疗机构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第四条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机构应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并向医疗机构的最高领导负责。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 开展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规范和程序。

3. 进行医疗质量风险评估和管理,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4. 对医疗机构内部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开展医疗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提供决策依据。

6. 组织和开展医疗质量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六条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文件、流程和记录等。

质量管理文件应明确工作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质量管理的规范性。

第七条质量评价与改进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质量评价活动,通过评估和监测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不断完善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医疗质量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开展医疗质量风险评估,识别和分析潜在的医疗质量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同时,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追踪医疗事故,确保患者权益。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九条医疗机构违法责任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批评、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公布医疗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指南,向患者提供必要的信息。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指标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指标,包括结构指标、过程指标和结果指标等,用于评价和监测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制定适合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指标。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质量管理指标,进行定期的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存储和分析质量管理相关的数据。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活动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管理活动的内容、时间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包括医疗过程评价、医疗安全监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医疗质量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监督和评估,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调查。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质量管理的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采取措施改进不足之处。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档案,妥善保管、保存相关资料和记录。

第五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医疗质量管理指标细则2. 医疗质量管理计划范本3. 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附件一:医疗质量管理指标细则附件二:医疗质量管理计划范本附件三: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医疗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规定了医疗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质量评估、医疗质量绩效考核、医疗质量报告等。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对医疗服务质量提出改进要求。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聘请专业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予以查处。

第六条医疗机构要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做好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医疗质量评估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通过开展医疗技术考核、医疗流程评价等方式,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提高。

第八条医疗质量评估结果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和患者公布,促进医疗机构的自我管理和患者的选择权。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评估档案,保存医疗质量评估报告和相关的数据信息。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评估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医疗质量评估会议,总结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

第三章医疗质量绩效考核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质量评估结果,制定医疗质量绩效考核指标,并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医疗质量绩效考核结果应纳入医疗机构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对绩效优秀的医务人员和单位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及时公布医疗质量绩效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医疗质量报告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质量报告。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情况、不良事件情况等。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将医疗质量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和评价。

第十七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医疗质量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附件二:医疗质量评估报告模板附件三:医疗质量绩效考核指标附件四:医疗质量报告模板第十九条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医疗机构:指依法设立的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

检验医学质量考核标准2016.3

检验医学质量考核标准2016.3
2.各种规章齐全并严格执行。
3.重要部分有记录,资料保存齐全,保存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1.制度不健全,重要管理制度缺项每项扣2分。
2.制度未培训,科室人员不能知晓,该制度不能落实,每次扣2分。
3.有培训记录、有考核(现场提问)。一人次未掌握扣2分。
五、医疗技术管理(3分,可倒扣分)
1.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管理。
5.科室每月定期召开质量控制活动小组会议,对科内医疗质量进行一级质控并有记录,要求内容真实、全面,并体现持续改进(含科室各种质控指标)
1.无科室质量考核小组无质控记录扣1分。
2.科主任不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扣1分。
3.科室质量考核小组无明确的岗位职责与制度,扣1分。
4.无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管理标准文件与措施,扣1分。
8.未配备急救药品和设备扣3分,不能掌握急救基本技能每人扣2分。
9.危急值未及时报告并登记扣2分/份。
10.不符合扣2分
十、报告单质量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10分)
1.报告单须由具有报告权的医师(检验师)签发,报告单须有手写签名,签名清晰易辨认。检验科检验结果要准确可靠,误差在实验允许范围内,对可疑或异常结果要主动与临床联系并进行复查后才可发报告。
1.查临床科室沟通记录资料和到临床科室核实。现场抽查检验常规检查者。无资料不得分,工作不到位扣1分/次。
2.发现一例超时报告结果的扣1分。
3.报告单丢失,报告单项目不齐全,书写不规范,没有审核双签字,患者不满意,每项扣2分。
九、医疗安全(12分可倒扣分)
1.科室有实验室安全、微生物安全等各种管理制度和流程,有防范处置预案和措施并落实。
5.不符合扣2分。
6.不符合扣2分。
7.不符合扣1分。

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医疗质量考核方案医疗纠纷(事故)鉴定暂行办法病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目录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医疗质量考核方案1. 目的2. 考核组织3. 考核成员分组4. 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5. 考核方法:6.医疗质量评价、奖惩及反馈7.质量绩效奖测算8.主要科室医疗质量考核内容明细表9.医疗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医疗纠纷(事故)鉴定暂行办法1. 鉴定组织2. 医疗纠纷(事故)技术鉴定医疗纠纷(事故)定性,医疗纠纷(事故)责任程度3. 当事科室协调与配合4. 医疗纠纷(事故)责任追究病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1 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2. 门(急)诊病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3. 门(急)诊病历考质量管理核评分标准4. 门(急)诊处方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医疗质量考核方案一、目的: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行医疗质量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通过有效考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以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成立考核组织医院成立医疗质量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分别由医务科、住院部、医技科室、部分门诊科室医务人员组成,名单如下:1.医疗质量考核小组:组长:李志先叶康铭副组长:熊汉昭成员:张宏伟黄灵霞卢丽萍周宏民王劲松曹碧波丁明亮张晓英李俊红吕庆芳谭李萍魏小权魏三洲成国勇王慧英高胜东陈志奎徐桂涛王树文陈刚刘文舟黄向阳舒红斌黄萍丁惠玲姜红雁刘汉林考核小组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务科领导下,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临床、医技各科室进行医疗质量监督和检查,每个季度必须集中定期考核一次。

2.医疗质量考核督导小组组长:徐卫华副组长:李志先叶康铭成员:熊汉召职责:督导小组对每次医疗质量考核进行督导,抽查,看考核小组是否履行考核职责,考核是否进行全面、认真、规范考核,促使落实考核方案、考核标准,确保考核质量。

三、考核成员分组:1. 日常工作管理检查小组组长:熊汉召成员:徐桂涛焦旭清陈刚谭李萍王慧英成国勇2、病案质量检查组:组长:张宏伟成员:周宏明黄灵霞黄向阳高胜东张小英李俊红3、门诊处方、申请单、报告单检查组:组长:吕庆芳成员:魏小权魏三舟曹碧波姜红雁4、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部分指标统计组长:黄萍成员:刘汉林姜红雁汪成香四、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考核内容以《湖北省二级医院管理评审标准》、《湖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为指南,重点是:1.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各项制度建设;2.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3.落实医疗核心制度;4.病历、处方、辅助检查申请单及报告单书写质量;5.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履行告知义务,医疗风险告知到位;6. 《患者安全目标》管理落实;7.业务学习、三基三严培训;8. 诊疗常规、操作规范、临床路径执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医务人员冠名签字;9. 必备本子登记齐全,记录及时,内容完善;10. 岗位责任制、工作流程(重点科室、重点岗位流程)执行与落实,部分质量统计指标达标率。

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详]

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详]

2016年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内科)满分350分项目分值1、科主任负责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建立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及工5质量管理50分55作制度,体现全面质量管理与持续题重复出现无改进扣2分改进工作2、每月底最后一天召开科室质控小组会议,内容要体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有记录3、严格执行医师法、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不能独立值班、手术、有创操作1、未按规定召开科室质控管理小组会议每缺一次扣2分2、缺改进工作措施记录每缺一次扣0.5分1、发现无资格医师独立值班每发生一次扣1分2、发现无资格医师独立会诊每发生一次扣1分3、发现无资格医师独立手术每发生一次扣2分2、科室质量存在问题改进力度不够,相同质量问1、缺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及制度扣5分基本要求缺陷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得分.专业学习资料.4、发现无资格医师独立有创操作每发生一次扣2分4、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和主治医师以5上人员的培训规划,做到知识不断更新5、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业务,有相关培训内容、讨论、记录和操作规5程、有代表科室特色及水平的技术项目录和操作规程加5分3、有代表科室特色及水平的技术项目加5分1、无运行病历自查情况记录扣5分6、有运行病历自查情况记录5有终末病历自查情况记录3、无终末病历自查情况记录扣5分4、记录不完善扣1分7、有“三基”培训计划10有“三基”培训落实记录2、无“三基”培训落实记录扣4分1、无“三基”培训计划扣2分2、记录不完善扣1分1、缺全员培训计划扣2分2、无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内容扣2分1、有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工作培训加5分2、有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讨论记.专业学习资料.有“三基”操作考核记录3、无“三基”操作考核记录扣4分1、未按时限要求修订诊疗常规扣10分2、未按时限要求制定各种手术操作扣10分9、重新修订科内常见疾病诊疗常规10各种手术操作常规并落实3、在医疗工作中未落实常规发生一次扣0.5分项目医疗20规范4010有技术操作规范2、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规范,使用3、无技术操作规范扣3分1、缺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规范扣1分分基本要求值1、有医疗规章制度有诊疗常规1、无医疗规章制度扣2分2、无诊疗常规扣2分缺陷内容及扣分标准分扣得分.专业学习资料.分抗生素要有用药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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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技术、设备、仪器、耗材、药品等准入。(1分)
十、平安创建(5 分)
3、制订院内重要部门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 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要害部门管理和技术防范到位 。(1分)
一项做不到不得分
4、加强医患沟通,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院务公开,公示医院科室 无相关材料不得分。因沟通不到位,每发生1例医患纠纷扣1分,上不 、专家、诊疗特色、收费项目及价格,实时发布有关医疗服务 封顶。 信息。(1分)
八、护理管理 (30分)
4、病房整洁,床单元配套规范,有病员食堂或病员加工灶 一项不符扣1分。 。(3分) 5、护理服务规范,满意度≥85%。(2分) 着装规范,满意度达标。一处不符扣1分。 6、护理质量达标(基础护理、危重病人护理、护理文件、 基础护理、危重病人护理、护理文件、技术操作。每降低1%扣2 三基理论、技术操作。)。(10分) 分。 7、治疗室、手术室、供应室管理符合要求。(4分) 8、开展业务学习(每月一次),有学习纪录。(2分) 查看流程、布局、消毒隔离、无菌物品管理;液体现配现用。 一处不符扣1分。 查看记录,现场提问,每次有内容、主讲人、参加人员。一处 不符扣1分
九、医院感染管 理(30分)
8、手卫生:手卫生设施符合标准,使用规范。(3分)
检查对医务人员利器损伤、HIV、HBV/HCV职业暴露的报告及处 9、员工职业安全:医务人员利器伤、HIV、HBV/HCV职业暴 理制度的是否落实,没有利器损伤等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理制度 露处理制度。(2分) 的扣1分;
1、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材料齐全。(1分) 查阅资料,未成立组织不得分,未及时变更扣0.5分,无创建工作方 案、计划扣0.5分。 做不到不得分
5、建立平安创建长效工作机制,医院参加医疗责任险,健全完 未执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无应急处置预案不得分。 善报错纠错机制与体系。(1分)
第 4 页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二级医院)
项目 考核内容
1.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每月定期针对存在 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5分) 3.有落实科主任负责制的相关制度,有对科主任管理责任考核 的措施。 科室有发展规划、质控计划和措施,正常开展质控工 作。(5分) 4.有院、科两级质量监控组织。有质量监控计划及措施。建立 完善的质量管理台帐。(5分) 5.严格对人员、大型设备、器官移植、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 高新技术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5分) 1.根据等级医院质量指标要求。(不含下文涉及到的质量指 标)。(5分) 2-1.诊疗常规操作考核合格率达100%。(10分)
2、严格执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门诊处方合格率100%。 随机抽查100张门诊处方并结合年度处方质量评比,合格率每降低5% (5分) 扣1分,扣完为止。 3、门诊病历使用及书写合格率≧90%,门诊日志记录规范、完 整,与门诊处方一致。(5分) 1、有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医疗纠纷及时上报。(1分) 未使用门诊病历扣5分,书写合格率每降低5%扣1分。门诊日志一例不 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做不到不得分。 有1起有一定责任的医疗纠纷投诉扣1分,有1起4级医疗事故扣2分(院 方负次要责任以上的,下同),1起3级医疗事故扣5分,1起2级医疗事 故扣7分,1起1级医疗事故扣9分。有1起重大责任纠纷或影响恶劣的 医疗纠纷不得分。各类扣分累加后扣完为止。 有医务人员进修学习计划得1分,医、护、药、技每安排1人次进修学 习得1分,最高得5分,未安排不得分。 在岗医务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在读每人次得1分,专科学历在读每人次 得0.5分,最高得5分,无不得分。 院内培训有计划、通知、签到、照片、试卷每次得1分,最高得5分, 资料不真实不得分。 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交流并取得学分证书每次得1分,无不得分。 针对医护药技不同岗位开展三基考试,资料不真实不得分,市卫生局 三基抽考1人次不及格扣1分,扣完为止。 未独立设置中医小区不得分,中医科、中药房、煎药室、理疗室、康 复室每少1个扣1分,扣完为止。
二、基础医疗工 作 (20分)
4、急诊制度健全,急救设施设备、急救物品完好率100%,院内 制度、设备、药品每缺一种扣2分,扣完为止。处理急诊、突发事件 急会诊、抢救10分钟内到达,院行政值班处理院内突发事件10 不及时扣2分。 分钟内到达。(4分) 1、诊疗常规操作考核合格率100%(1分) 随机抽考有1项操作不合格不得分。
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健全:有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委员 查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组成,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不符扣1分(换人更新不及 会由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 时扣1分)。 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2分) 2、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院内感染管理工作,设施配 套,措施到位,监管严格。(2分)
九、医院感染管 理(30分)
第 1 页
1、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5%,无丙级病历。(40分) 四、医疗质量管 理 (50分)
随机抽查10份归档病历、若干份在架病历,结合年度住院病历评比, 合格率每降低1%扣2分,每1份病历出现2次以上书写缺陷扣1分,有1 份乙级病历扣5分,1份丙级病历扣15分。入库病历不能现场提供每少 1份扣10分。
2、按照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要求开展 经徐州市卫生局批准开展的二三级手术年度10例以上得5分,超过20 诊疗服务,开展二级手术和部分三级手术。(15分) 例得10分,超过30例得15分。小于10例不得分。 三、医疗规范及 制度执行(20 分) 3、协议制度、危重疑难病例讨论率、重大手术讨论、死亡病例 讨论率达100%,三查七对、交接班制度 、抗感染药物管理、三 1项做不到扣1分。 级查房制度执行良好。(3分) 4、有独立的病案室,有完善的病案借阅、复印、复制管理制 度,执行良好,各种资料保管良好。(1分) 做不到不得分。
第 2 页
1、护理质控组织健全,有质控计划、质控标准及考核措 施,质控有效,有定期检查、考评纪录 。(2分)
查看相关资料。一项做不到扣1分,质控记录与护士长手册。一 处不符扣1分。
2、护理服务设备、设施配套,能满足工作需求。(3分) 用物规范,符合要求。一处不符扣1分。 3、输液室洁净、宽敞、明亮,成人、儿童分室,一人一 椅,输液装置清洁便捷、排列整齐,有空调及饮水设备。 一项不符扣1分。 (4分)
随机抽考5名医师,每人抽考1项常规操作。有1项操作不合格扣2分。
二、质量安全 (210分)
随机抽查2014年住院病历100份(含死亡病历)、50份门诊病历、200 份门急诊处方(其中急诊处方50份)。暗访抽查运行住院病历,发现 2-2.严格执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下发的《病 1例不符合要求扣5分。 历书写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以及《手术分 门诊病历合格率每下降0.5%,扣5分;有1份乙级病历扣10分,1份丙 级管理规范》。门诊病历合格率、住院病历甲级率均≥90%,无 级病历扣20分。入库病历不能现场提供每少1份扣10分;未做到合理 不合格住院病历。处方合格率100%。(60分) 使用抗菌药物的,发现1例扣5分;未执行手术分级管理规范的,发现 1例扣5分;处方有1份不合格,扣2分;其他违规行为酌情扣分。
五、医疗安全防 范(10分)
2、不发生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责任纠纷。(9分)
1、组织医务人员进修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5分) 2、开展在岗医务人员学历教育。(5分) 六、继续教育 (25分) 3、开展院内培训。(5分) 4、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交流。(5分) 5、开展“三基”考试。(5分) 1、有中医小区,中医药科室齐全。(5分)
查看证书、消毒、隔离设施及感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一项不符 扣1分,无专(兼)职人员不得分。
培训每季度至少1次。少一次扣1分。 3、培训: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全员培 重点人群(护士长、手术室护士、供应室、产房负责人、医疗 训;对重点部门医务人员相关院感识的重点培训。(2分) 组长)培训,少一个部门扣1分。 4、各项相关制度(各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等)健全,且执行良好。 制度上墙或成册,落实到位。一项不符扣1分 。 (3分) 5、医院消毒灭菌质量监测符合要求。消毒液配制、使用符 检查无菌物品质量、监测记录,消毒液使用。紫外线使用及监 合规定要求。(8分) 测。 一处不符扣1分。
七、中医工作 (30分)
2、中医药人员占全院医药人员的比例为20%以上,中医药人员 1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至少达到中专以上水平。(5分) 3、中药饮片>300种,中成药>60种,中医门、急诊服务量占 中药饮片、中成药数量不够扣5分,服务量小于20%扣15分,20%-35% 总门、急诊服务总量的30%以上,中医处方量占总处方量35%以 扣10分,无中药饮片收入扣15分。 上。(15分) 4、中医病历、处方、门诊登记书写符合要求。(5分) 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处方、门诊登记1种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 止。
3.核心制度人人知晓、执行到位。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甲类手 术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率均达到100%。讨论组织、程序规 范,内涵质量较高。(10分)
查阅资料、现场察看、专项检查、暗访;随机考核医务人员(考核10 人以上);核心制度有1人不知晓扣1分,1项制度执行不到位扣2分。
第 5 页
项目
考核内容
4.严格执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有“三基三严”训练 计划、安排、记录、考核和奖惩的制度及措施,并认真落实。 (5分) 5-1.急诊绿色通道畅通;制度健全;抢救设施设备配套、完 好;急救物品完好率达100%。(5分)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查阅资料,现场考核。未开展不得分。有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查阅资料。无制度不得分,无考核措施不得分。未正常开展质控工作 扣1分。 查阅资料。无院、科两级质量监控组织各扣2分。资料不全每项扣1分 。 查阅资料,无规章不得分,有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一、医院管理 (20分)
查阅资料,抽查2014年住院病历,质量指标有1项未达标,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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