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防水工程)
给排水系统相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给排水系统相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1、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
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取柔性防水套管。
执行措施:(1)在施工时按设计要求选择防水钢套管,一般是大于穿过管道2号。
制作套管时要按标准图选择材料,并按要求做好防水翼环。
制作和安装时焊接是质量的要点,柔性套管压兰紧固松紧适度并做好防腐。
(2)检查项目包括套管安装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是否符合柔性和钢性防水套管的制作、安装方法;焊缝质量是否良好;套管和套管内壁的防腐情况是否良好;套管的坡度是否与穿过管道的坡度相一致等。
2、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执行措施:(1)在本工程中承压设备包括:热交换器,非承压设备包括:水箱(2)承压管道包括:给水、热水、中水给水、消火栓、消防喷洒管道;非承压管道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3、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执行措施:(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是防止管道本身及管道接口渗漏影响以后的正常使用。
(2)铺完排水管道后,经试验、检查无质量问题,为保证管道不被砸碰和不影响土建及其他工序,必须将土回填。
保证土回填后管道不漏水。
4、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措施:(1)进场的给水系统管材、管件应按涉及要求选用并相匹配,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卫生检测报告并符合饮用水标准。
应进行严格的进场检验并做好记录。
(2)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管材有生活蓄水池(箱)的内壁防水涂层,箱体材料及组装水箱的密封垫片,管道连接及密封垫料,法兰垫片,接管用的密封橡胶圈、麻丝、铅油、生料带等。
5、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两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1)
(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 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 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 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 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法人 负责建设项目的决策、筹资、建设、还贷和运行
管理等全过程。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 程的总负责方。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 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 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 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 作。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 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4条)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
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 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 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等。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 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
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勘察、设计单位和执业注册人员是勘察设计质
量的责任主体,也是整个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之 一,是由他们来承担勘察设计质量的法律责任和 经济责任。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的 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 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 的工程。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实施后车库顶板厚度应如何设计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实施后,车库顶板厚度应如何设计?《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以下简称《防水通规》)已经发布,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全文均为强制性条文。
第4.1.5条规定: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且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防水通规》第4.1.5条条文说明:防水混凝土结构达到一定的厚度才能有效阻止地下水渗透并承受荷载作用,故规定“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防水混凝土要达到防水性能要求,除了混凝土致密、孔隙率小、开放性孔隙少以外,还需要一定的厚度。
这样使得地下水从混凝土中渗透的距离增大,当混凝土内部的阻力大于外部水压力时,地下水就只能渗透到混凝土中一定距离而停下来,因此必须有一定厚度才能抵抗地下水的渗透。
对这条规定如何理解与执行,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再次阐述一下。
1、条款溯源在《防水通规》颁布之前,地下室顶板结构设计执行《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2013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的相关规定。
1.1《种植屋面规程》的规定《种植屋面规程》(2007年版)第5.4.2条规定:地下建筑顶板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层宜采用防水混凝土,其厚度不应小于250mm,可作为一道防水设施。
该规范在2013年修编时,对该条文作了修改。
《种植屋面规程》(2013年版)第5.4.1条规定:地下建筑种植顶板应为现浇防水混凝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规范》的规定。
上述条款对地下建筑覆土种植顶板作出了规定。
对既有建筑屋面改造为种植屋面时提出了要求,建议采用容器种植;当采用覆土种植时,对屋面板的厚度未作出规定。
对新建上部结构的屋面采用种植屋面时,也未作出规定。
1.2 《地下防水规范》的规定《地下防水规范》第3.1.4条是强制性条文,规定如下: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应根据防水等级的要求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顶压地基,其竣工之后旳成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到达设计规定旳原则。
检查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4.1.6对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复合地基、沙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碎石桩复合地基及扎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查,数量为总数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查规定期,数量为总数旳0.5~1%,但不应少于3根。
5.1.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必须符合表5.1.3旳规定。
斜桩倾斜度旳偏差不得不小于倾斜正切值15%(倾斜角系桩旳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旳夹角)表5.1.3预制桩(钢桩)桩位旳容许偏差(mm)5.1.4灌注桩旳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旳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一样旳成桩工艺有不一样旳规定,应按本章各节规定执行。
每浇注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不不小于50m3旳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表5.1.4灌注桩旳平面位置和垂直度旳容许偏差7.1.3土方开挖旳次序、措施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拼遵照“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旳原则。
7.1.7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保证支护构造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当设计有指标时,按设计规定旳根据,如无设计指标对应时应按表7.1.7旳规定执行。
表7.1.7基坑变形旳监控值(cm)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4、砌筑砂浆4.0.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查批应以同一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混凝土工程]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混凝土工程)建筑施工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混凝土工程)第壹节基本规定混凝土结构的性能除受原材料质量的影响之外,仍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的质量。
混凝土结构的实际质量情况是由原材料质量、施工阶段各种工艺过程的操作质量确定的。
因此,施工中关键工序的质量对混凝土结构影响很大,应严格控制。
于形成混凝土结构的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同工序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且不相同。
有些影响比较轻微,而有些工序的影响则是决定性的。
考虑对混凝土结构最终质量状态,特别是结构性能的影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对这些工序的检验按主控项目、壹般项目分别作不同要求,而最重要、影响最大的项目,则列为强制性条文。
有关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的强制性条文所涉及的工序均为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力、耐久性或使用状态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内容。
于施工中应重点检验,务必保证质量。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释义】于施工过程中,当现场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
钢筋代换能够是不同规格钢筋之间的代换,也能够是不同品种、不同级别钢筋之间的代换。
壹般情况下,钢筋代换的原则是代换以后其受拉承载力设计值不降低。
可是,于抗拉力不变的情况下,应力变化可能引起伸长变形的差异,而规格不同则可能引起裂缝宽度和耐久性的变化。
因此,钢筋代换应经设计方面校核且加以确认,而不能由施工单位自行变更。
规范为此专门规定,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应由设计单位决定,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措施】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必须由设计单位经计算校核,出具书面洽商或设计变更通知书,且按代换以后的设计要求施工和验收。
【检查】检查设计变更文件及钢筋工程验收文件。
【判定】以有无设计变更文件以及设计变更文件和验收文件是否壹致作为判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4、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是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重 要举措 ●技术贸易壁垒协定 ●非歧视原则
四、新标准、规范的特点
1 、仅规定合格指标,取消了优良指标 2 、重点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 3 、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监理验收 4 、明确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5 、加强了施工过程中间的检测
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格
1、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 ●检验批、分项工程 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项目技 术负责人 ●分部(子分部)工程 监理单位总监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分包、 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 ●单位(子单位)工程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技术 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2、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检验批的划分 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 工段、变形缝等划分 3、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 同确认 ●观感质量(分部、单位工程) 好:某些部位质量较好,细部处理到位。 一般:没有明显达不到要求。 差:有的部位达不到要求,或者有明显的缺陷,但不 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
一、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1号
二、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所包括的标准、 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国家规范规定的强制性条文
国家规范规定的强制性条文(与精装修工程有关部分)一、统一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1.1 第3。
0.3条条文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
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关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1.2 第5.0.4条条文内容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质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1。
3第5.0。
7条条文内容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1。
4 第6.0.3条条文内容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筑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1。
5 第6。
0。
4条条文内容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1.6第6。
0.7条条文内容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有关精装修的强制性条文3.3 第5.2。
1条条文内容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4 第5。
2.3条条文内容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基本规定3。
0。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5.0.4 单位(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
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来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
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
0。
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6。
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4 地基4。
1 一般规定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建筑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建筑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一、引言建筑防水工程施工是确保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不受水分侵蚀和渗透的关键环节。
本文旨在探讨建筑防水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以提供工程师和施工人员参考和遵守。
我们将从材料选择、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维护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材料选择1. 防水材料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具体施工环境来决定。
常用的防水材料包括聚合物防水涂料、沥青防水卷材、水泥基防水材料等。
在选择防水材料时,应考虑其耐候性、抗裂性、粘结强度、耐水性等性能指标。
2. 防水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获得相关资质和合格证书。
同时,应注意防水材料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限,避免使用过期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
三、施工工艺1. 防水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周密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准备。
在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测和评估,确保施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 施工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不同的防水材料有不同的施工要求,施工人员应按照材料说明书和相关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3. 施工现场应进行严格的工艺控制和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施工材料、施工方法等,以便日后的维护和质量评估。
四、验收标准1. 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检测。
验收标准应根据防水工程的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制定。
2. 验收包括材料检测、工程外观检查、施工工艺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验收过程中应注意对施工质量、施工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 防水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并保留相关文件和记录作为日后维护和管理的参考依据。
五、维护和管理1. 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维护和管理。
建筑物的使用时间越长,防水层的损坏和老化风险就越高,因此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对延长防水层使用寿命至关重要。
2. 维护和管理工作包括定期检查防水层的破损情况、补漏修缮工作、建筑物周围排水系统清理维护等。
3. 维护和管理工作需依据实际情况确定频率和具体操作方法,建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和检修。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1、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
3.3)2、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3。
3.16)3、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想适应的管件。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
1。
2)4、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4。
2.3)5、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4。
3。
1)6、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5。
2。
1)7、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8。
2。
1)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地小于2‰;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泻水.检验方法: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8、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8。
3。
1)9、地面下蝮蛇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检验方法:隐蔽前现场查看。
(8。
5。
1)10、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应小于0。
6MPa.检验方法:稳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是指对建筑物内部空间进行设计和装修,包括墙面装修、地面装修、天花板装修、门窗装饰、家具摆设等。
为了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建筑施工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条文,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指南。
本文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进行详细介绍。
1.设计要求(1)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功能,进行合理的空间规划和装修设计。
(2)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满足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
(3)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的审核,确保设计合理、可行。
2.施工管理(1)施工前需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工序、工期等。
(2)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具备相关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3)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避免施工事故的发生。
(4)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3.材料选用(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防止使用劣质材料。
(2)采购的材料应有合格的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并进行验收和记录。
(3)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避免浪费和损耗。
4.主要工程要求(1)墙面装修:要求平整、光滑,无色差、脱落和开裂现象。
(2)地面装修:要求平整、牢固,无裂缝、松动和翘曲。
(3)天花板装修:要求平整、牢固,无鼓包、脱落和渗漏。
(4)门窗装饰:要求严密、牢固,无漏风、漏水和噪音。
(5)家具摆设:要求稳固、美观,符合功能需求,并符合安全要求。
5.环保要求(1)施工过程中,要遵循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噪音、粉尘和污染物的排放。
(2)使用环保材料,减少有害物质的释放,保护环境和居民健康。
(3)减少资源的消耗和浪费,提倡循环利用和节能环保的施工方式。
以上就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的内容,通过遵守这些指南,可以确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管理,监督施工的质量和进度,确保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
二、 强制性条文概况
1.动态中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中的状况
(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已经改版。
(2)新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已审查 通过,待发布。
(3)《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已 经改版。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 DB42/242-2003的相关规 定
《湖北省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 DB42/269-2003的 相关规定
市质监站《关于全市建设工程桩基检测单位使用静载 荷试验数据自动采集上传系统的通知》(武建质字【 2013】8号)的相关要求
(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
三. 重点条文介绍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条文规定及部分抽样
检测一般规定;
1
一、 引 言
1. 概 念
施工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是施工和验收中对直 接涉及工程安全、使用功能、人体健康、环境 和公众利益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定。
2. 要 求
• (1)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确保建设工程的监理符合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混凝土试件制作
(4)新编《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程》 JGJ/T299-2013已实施。
(5)新编《高强混凝土强度检测技术规程》 JGJ/T294-2013已实施。
1.动态中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中的状况
(6)新编《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已实施。
(7)新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已实施。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全然规定一、违抗强迫性标准的处罚扶植单位:1、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应用不合格的建材、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2、明示或暗示设主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抗建筑工程强迫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违抗工程扶植强迫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并负责返工、返修、补偿是以造成的损掉;严峻的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天资。
工程监理单位:与扶植或施工单位通同,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扶植工程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降低或吊销天资,充公违法所得,承担连带补偿义务。
变乱单位和人员:违抗工程扶植强迫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安稳隐患或工程变乱的,对变乱义务单位和义务人进行处罚。
扶植行政主管部分和有关人员:玩忽职守、滥用权柄、徇情枉法的,赐与行政处罚,构成犯法依法穷究刑事义务。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相符《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同一标准》和相干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1.一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由同一标准和相干专业的质量验收规范合营来完成,同一标准规定了各专业标准的同一要求,同时,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内容,确实是说单位工程的质量综合验收由同一标准来完成。
考查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由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分别完成。
那个验收规范体系是一个整体。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其质量指标是一个对象只有一个标准,没有其余标准要求。
3.那个规范体系只是质量验收的标准,不规定完成义务的施工方法,这些方法要靠施工单位自行制订。
(二)应相符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考查批、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应为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则为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技巧负责人;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应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应为扶植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内容基本要求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施工质量验收3.0.3 检查内容技术标准:施工技术标准储备、执行、降低、验收。
勘察、设计:按图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组织设计。
人员资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工程师。
验收过程:施工自检、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见证取样检测:措施、制度、人员、报告、结果分析。
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填写制度及落实。
抽样检测:制度、检测结果。
检测单位:单位资格、人员、结果的规范性。
观感检查:监理计划。
2、单位(子单位):5.0.4 :分部(子分部)、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测、抽查结果、观感验收。
3、严禁验收:5.0.7 :加固、论证、判定。
4、验收报告:6.0.3:自检报告、检查程序。
5、工程验收:6.0.4: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程序、报告内容。
6、工程备案:6.0.7:备案准备、时间。
二、地基基础(一)、《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单一地基:4.1.5:地基强度和承载力,测试方法、数量。
2、复合地基:4.1.6:地基强度和承载力,测试方法、数量。
3、打(压)入桩:5.1.3:最终桩位偏差或斜桩的倾斜度,偏差范围,全数检查。
4、灌注桩:5.1.4:最终桩位标高、桩底沉渣厚度及试件强度,偏差。
5、工程桩承载力:5.1.5:水平承载力或竖向承载力,试验,数量。
6、土方开挖:7.1.3:开挖的顺序,方法,设计工况,跟踪措施。
7、基坑(槽)、管沟开挖:7.1.7:基坑变形及周围建筑物的沉降或变形,变形监控措施。
(二)、《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25-901、湿陷性黄土施工:5.1.1:设计要求、施工组织、施工措施、观察记录。
2、黄土湿陷:5.4.5:施工措施、沉降和裂缝观测。
(三)、《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2-871、施工用水:4.1.3:用水措施、排水措施。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摘录)一、建筑设计:一)设计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摘录如下:4.2.4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4.4.4 楼地面四、存放食品、食料或药物等房间,其存放物有可能与地面直接接触者,严禁采用有毒性的塑料、涂料或水玻璃等做面曾材料。
4.5.2 窗四、窗台低于0.8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7.1 建筑物内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上述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及变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四、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板面处应严密防水、防渗漏。
4.8.1 管道井三、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
4.9.1 烟道、通风道五、排烟和通风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
二.建筑防火:3.建筑装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局部修订):摘录如下:3.1.2 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1.5 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材料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6 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13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A 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15A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走道的设计疏散所需净宽度和数量。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防水工程)8.doc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防水工程)第一节屋面工程《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3.0.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释义】为确保屋面工程质量,工程上使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并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抽样复验;抽样数量、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丰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
【措施】1、检查进场防水、保温隔热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检测单位认证证书。
质量证明文件通常指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
由于屋面工程质量的重要性,施工单位除了认真检查所用材料的产品合格和性能检测报告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外,该材料还必须经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查认可的试验检测单位检验认证。
2、针对目前建筑材料市场尚不规范的情况,对进场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当进行抽样复验,防止质量证明文件造假,严格控制材料质量。
进场防水、保温隔热材料经抽样复验不合格,应责令其清退出场,绝不能使用到工程上。
3、对进场防水材料抽样复验,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是依据有关防水材料的产品标准,并结合屋面工程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施工现场取样的方法和数量,应按照上述规定随机抽取。
为了使取得试样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应当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对防水材料实行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
【检查】1、质量检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1)有材料试验检测单位的计量合格标志;(2)有检验(试验)、审核、(技术)负责人三级人员签字;(3)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齐全,结论明确,并注明产品执行技术标准号、产品注册号、生产许可证号;(4)其他内容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产品有效期、出厂编号、代表数量、检验(测)值、标准值、质量等级等。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精)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97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8-2011,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16、4.4.8、5.2.3、5.3.4、7.2.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4月2日
4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
4.1 防水混凝土
4.1.16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4 涂料防水层
4.4.8 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90%。
检验方法:用针测法检查。
5 细部构造防水工程
5.2 变形缝
5.2.3 中埋式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与变形缝的中心线应重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 后浇带
5.3.4 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抗渗性能和限制膨胀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和水中养护14d后的限制膨胀率检验报告。
7 排水工程
7.2 隧道排水、坑道排水
7.2.12 隧道、坑道排水系统必须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建设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2019版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2019年10月13日批准:审核:编制:目录一、编制目的 (1)二、编制依据 (1)三、组织机构 (2)四、岗位职责 (3)五、管理制度 (3)六、实施措施 (6)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7)附表1 (8)附表2 (20)一、编制目的为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在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并严格按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实施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实现本工程的主要质量指标,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保证本工程施工质量,针对本工程的工程特点和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执行计划。
二、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修订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三、组织机构在工程开工前,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负责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对强制性条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严格要求,从头抓起,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全过程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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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防水工程)《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3.0.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释义】为确保屋面工程质量,工程上使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并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抽样复验;抽样数量、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丰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
【措施】1、检查进场防水、保温隔热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检测单位认证证书。
质量证明文件通常指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
由于屋面工程质量的重要性,施工单位除了认真检查所用材料的产品合格和性能检测报告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外,该材料还必须经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查认可的试验检测单位检验认证。
2、针对目前建筑材料市场尚不规范的情况,对进场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当进行抽样复验,防止质量证明文件造假,严格控制材料质量。
进场防水、保温隔热材料经抽样复验不合格,应责令其清退出场,绝不能使用到工程上。
3、对进场防水材料抽样复验,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是依据有关防水材料的产品标准,并结合屋面工程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施工现场取样的方法和数量,应按照上述规定随机抽取。
为了使取得试样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应当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对防水材料实行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
【检查】1、质量检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1)有材料试验检测单位的计量合格标志;(2)有检验(试验)、审核、(技术)负责人三级人员签字;(3)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齐全,结论明确,并注明产品执行技术标准号、产品注册号、生产许可证号;(4)其他内容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产品有效期、出厂编号、代表数量、检验(测)值、标准值、质量等级等。
2、现场抽样复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1)有材料试验检测单位的计量合格标志;(2)有检验(试验)、审核、(技术)负责人三级人员签字;(3)填写现行的材料检验(测)标准和产品标准;检验项目齐全,结论明确;(4)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与现场材料相符。
3、对建筑防水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样的规定。
【判定】1、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需对设计文件作变更的材料,应及时会同设计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2、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复验应提前进行,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3、建设(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取样人,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材料性能检测报告,不得作为质量控制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应由质量监督部门指定法定试验检测单位对该材料重新检测。
4、屋面工程中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对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应按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返工、返修处理。
4.1.8 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释义】屋面排水系统设计应确定屋面排水路线和排水坡度,并根据当地百年的最大雨量计算屋面全部汇水面积,设计天沟位置、截面、坡度、水落口数量以及沟底标高。
如果屋面长期积水,容易使防水层过早老化与腐烂,因此,必须重视屋面基层找坡的质量,确保屋面排水通畅。
【措施】1、平缓屋面因基层(含保温层及找平层)找坡不当,表面凹凸不平,在低洼处容易形成局部积水。
特别是天沟、檐沟及水落口等集中排水部位,由于设计坡度很小、施工操作困难,在大雨或暴雨时积水尤为严重。
屋面积水虽在短时间内不会造成渗漏,但若长期不处理会加速防水层老化,导致屋面渗漏水,缩短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
平屋面应采用结构找坡或材料找坡。
当屋面结构层不起坡时,需设找坡层。
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
2、考虑上述对天沟、檐沟的坡度要求,一般水落口离天沟、檐沟分水线不宜超过20m,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
3、水落口是屋面排水的总出口,水落口杯安装位置不正确,会造成积水、溢水、漏水等现象。
为了准确控制水落口杯埋设标高和保证坡度要求,水落口杯的标高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
同时,水落口设置的标高应考虑到增加附加层和柔性密封层厚度及加大排水坡度等具体情况。
【检查】1、有组织排水的屋面,应根据设计文件确定屋面排水路线和排水坡度。
保温层及找平层施工前,应按屋面排水路线将屋面汇水面积划出分水线,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屋面基层施工时,应随时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找坡是否正确,检查数量按找平层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2、由于天沟、檐沟纵向找坡较小,施工时必须拉线找准坡度。
同时,天沟、檐沟排水不得流经变形缝和防火墙。
3、天沟、檐沟的基层找坡时,必须保证水落口杯的埋设标高。
水落口杯的标高应比天沟找平层低30mm,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应大于5%。
【判定】1、屋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对屋面找平层施工的规定;天沟、檐沟、水落口等应设置合理,不得有堵塞,排水系统必须通畅。
2、平屋面应优先考虑结构找坡,坡度必须在结构施工前就找准。
材料找坡应在结构层平面上,用轻质材料或保温材料铺垫出要求的排水坡度;经检查表面平整度超差,遇有低洼或坡度不足时,应经修补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水落口杯高出沟底时,应凿掉重新安装,并按规定抹成杯形的洼坑。
4.2.9 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释义】有保温要求的屋面(含倒置式屋面),其保温层可采用松散材料保温层、板状材料保温层或整体现浇(喷)保温层。
保温层应干燥,封闭式保温层的含水率应相当于该材料在当地自然风干状态下平衡含水率。
屋面保温材料的干湿程度与导热系数关系很大,将直接影响保温隔热层的隔热效果,限制保温层的含水率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保温层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措施】1、整体保温层不得使用水泥膨胀珍珠岩或水泥膨胀蛭石。
根据屋面使用情况调查,现浇水泥膨胀珍珠岩或水泥膨胀蛭石施工时用水量往往较大,水份未经蒸发随即做找平层,不但影响保温隔热效果,而且使得卷材容易出现空鼓,故目前已予淘汰这种做法。
整体现浇(喷)保温层应采用现浇沥青膨胀珍珠岩、沥青膨胀蛭石或现喷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2、屋面保温材料应具有吸水率低、表观密度和导热系数较小,并有一定强度的性能。
保温材料的干湿程度与导热系数关系很大,对正在施工或施工完的保温层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防止保温层内部含水率增加而影响保温效果。
3、限制保温层的含水率是保证屋面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经过多年施工实践和调研归纳,封闭式保温层的含水率应相当于该材料在当地自然风干状态下的平衡含水率。
具体地讲,当采用有机胶结材料时,保温层的含水率不得超过5%,当采用无机胶结材料时,保温层的含水率不得超过20%。
4、在铺设好的保温层上抹找平砂浆时,应用喷壶洒水,不得用胶管浇水。
待保温层干燥至允许含水率之后再作防水层。
【检查】1、由于膨胀珍珠岩、膨胀蛭石等松散保温材料的吸水率极高,在材料运输和保管过程中会吸收大量水份,致使该种材料含水率往往超过所在地区大气环境的相对湿度,所以保温材料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做到分类堆放、防止混杂。
材料含水率通常采用烘干称量法检测,按屋面保温层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抽查面积10 m2,且不得少于3处。
2、当屋面保温层干燥确有困难时,施工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商量采用排汽屋面。
排汽屋面的排汽道应纵横贯通,并同与大气连通的排汽管相通;排汽管可设在檐口下或屋面排汽道交叉处,排汽管应做防水处理。
施工时,应确保排汽道和排汽管以及排汽管壁上的孔不被堵塞。
3、屋面保温层施工完毕应立即做找平层。
为保证施工质量,当保温层施工途中下雨、下雪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判定】1、淘汰整体现浇水泥膨胀珍珠岩(蛭石)保温层。
在保温层干燥确实有困难时,宜采用排汽屋面做法。
2、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温层含水率应为抽样检测值的算术平均值。
3、对保温功能不良的屋面工程,应在干燥季节返修防水层,待保温层干燥后再作新的防水层,或将防水层局部揭开另设排汽道和排汽管。
4.3.16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释义】屋面工程竣工后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检验屋面有无积水、渗漏以及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可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以后进行。
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措施】1、卷材铺贴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1)屋面坡度小于3%时,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2)屋面坡度为3%-15%时,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3)屋面坡度大于15%或屋面受震动时,沥青防水卷材应垂直屋脊铺贴;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4)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2、卷材搭接方法、宽度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铺贴卷材应采用搭接法,上下层及相邻两幅卷材的搭接缝应错开。
平行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搭接;垂直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2)各种卷材搭接宽度应符合表8-1的要求;(3)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搭接缝,宜用材性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
3、卷材防水屋面细部构造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天沟、檐沟①天沟、檐沟应增铺附加层;②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的附加层宜空铺,空铺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③卷材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沟外檐顶部,卷材收头应用压条钉压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口;④高低跨内排水天沟与立墙交接处,应采取能适应变形的密封处理。
(2)檐口①铺贴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采取满粘法;②卷材收头应压入凹槽,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口;③檐口下端应抹出鹰嘴和滴水槽。
(3)女儿墙泛水①铺贴泛水处的卷材应采取满粘法;②砖墙卷材收头可直接铺压在女儿墙压顶下,也可压入砖墙凹槽内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层不应小于250mm,压顶和凹槽上部的墙体应做防水处理;③混凝土墙卷材收头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口。
(4)水落口①水落口杯上口的标高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②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③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并应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④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mm、深20mm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5)变形缝①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②防水层应铺贴到变形缝两侧砌体的上部;③变形缝内应填充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④变形缝顶部应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板的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6)伸出屋面管道①管道根部直径500mm范围内,砂浆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圆台;②管道周围与水泥砂浆找平层或细石混凝土找平层之间,应预留20mm×20mm的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③管道根部四周应增铺附加层,宽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250mm;④管道上的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紧固,并用密封材料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