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简答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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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简答题汇总1.政治体制改革以来,我们取得的主要成就改革成果有哪些?
1.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实现
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持了
党和国家的活力;2.实现我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
形式和工作机构;3.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
;4.实施公务员制度;5.转变政府职能,根据高效、精简、
统一的原则,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6.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
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更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7.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人大立法速度,完善人大立
法制度;8.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9.进
一步加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
设;10.按照依法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
步完善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以上这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
大措施,都大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
步巩固和完善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2.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政治制度大体上经历了哪三个主要发展时期?
1、1956-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2、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
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
3.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什么?
1.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2.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
政的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3.人民民主专政
的国家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把新民
主主义革命任务和社会主义革命任务、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任务有机联结起来;4.人民民主专政
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能够团结一切可
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
积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
4.什么是国家结构形式,它分为哪几种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
即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权
力关系的形式。主要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
两种形式。2、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
区域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实行统一的中
央集权,具有统一宪法和国籍,全国只有
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3、联邦
制国家是复合制国家的主要形式,是指由
共和国、州、省、邦等联邦成员组成的联
邦制国家,它在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之间
划分权力,各自霜些独立的权力。
5. 选民登记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1.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后新满18周年
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
民,予以登记;2.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
,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3.对死亡的和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
名;4.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
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6.人大代表的义务有:
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
选举单位的监督。3、密切联系群众和原选举单位,
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7.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有哪些?
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委员会、财
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
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认为需要设立的
其他专门委员会。
8.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1、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2、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3、审
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被
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
规、决定和命令等。4、审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
询案的答复,必要的时候向全国人大会主
席团或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5、
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
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9.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
作报告;2.提出和审议、表决议案;3.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
成人员,决定和选举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领导人;4.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提出工作方面原建议、批评和
意见;5.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6.提出对本级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和询问。
10.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内容主要内容是什么?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决定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
民检察院有关人员的任免;审议和通过议案;受理质询案等。
11. 主席在整个国家机构中的地位是什么?
它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有权罢免;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职权。
12. 国务院的职权:立法权、提案权、领导权、监督权、
人事权、决定紧急状态权、其他权力。
13. 总理负责制的内容:全面领导权、最后决
定权、人事提名权、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
14. 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看,县乡政府在新农村
建设中的职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为新农村提供基本
的公共管理服务,包括为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提供的
管理服务,这是县乡政府的基础职能也是开展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条件;二是落实中央提出的扩大
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目标,促进县域范围内的公
共事业的发展;三是把握辖区的社会经济走向,特别
是区域的比较优势及其变化,并通过制订新农村建设
规划和提供政策指导,为区域比较优势的发挥作出应有的贡献。
15.什么是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行政首长“三权一责”:全面领导权、最后决定权、
人事提名权、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
16. 政府会议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运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主要原因是?
1.政府会议的如今人和主持人通常是本级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长;
2.政
府会议的参加人都是本级政府的成员,他们熟悉自己经管部门的情
况,掌握一定的实权,发表的意见有很大程度的代表性;3.政府工作
的重大问题经由政府会议讨论决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17.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是:
1.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事业单位办事。
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
3.强化对行政
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4.进一步
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18.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制定的客观依据是什么?
1、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在中国,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从来不
是一种殖民关系。3、在国际上还存在着民族分
裂主义和其他敌对势力的状态下需要一个各民族
团结,统一的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国家。4、中
国历史上长期以来行中央集权制度。5、中国的
社会主义事业需要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9. 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是什么?
1、实行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在单一制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领土这内,不具有独立或半独立的联邦行政
区域性质。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
大法和依据,各民族自治地方必须遵循。必须坚持国四
项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政策,履行应尽的义务。3、各
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权,都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所为主体
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少数民族
地区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在少
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4、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
机关,体现了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结合,是一定的政
治形式同一定的民族形式相结合的地方政权。5、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以少数民族聚居的
地方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适应了我国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能充分满足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
20. 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任务是什么?
1.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
的遵守和执行;2.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3.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
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4.维护和发展各民族
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5.保障本地
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
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6.保障各民族公
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1. 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包括什么?
一国两制是在坚持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
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
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并高度自治。
22. 中央人民政府在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有哪些?
1.负责管理与特殊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2.负
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3.任命特殊行政区行
政升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4.对特殊行政区
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备案;5.决定特别行政区进
入紧急状态;6.有权解释和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23. 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要满足哪四方面的条件?
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
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澳门行政长官无“在外国
无居留权”的规定,无外国居留权不是参选
条件,而是行政长官任职条件。
24. 行政长官的职权有哪些?
领导权、执行权、行使部分立法权、批准决定权、个事
任免权、行使部分司法权、有权解散立法会。
25. 特别行政区政府机关的职能是什么?
1.制定并执行政策;
2.管理各项行政事务;
3.办理
《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4.
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5.提出法案、议案、草
拟行政法规;6.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会议听取意见或
代表政府发言。
26.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有权行使什么权力?
制定法律方面的职权;财政、税收方面的职权;
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的职权;监督权;对《基
本法》的修改提案权;立法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27. 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独立审判原则、遵循先例原则、陪审制度
原则、保留普通法的诉讼原则。
28. 法官任职条件有哪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3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
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5.身体健康;6.高等院校法
律专业本科或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
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
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
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
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
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29. 律师在执行职务时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1. 阅卷权;
2.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的权利;3.调查取证权;4.拒绝辩护或代理权;5.有得
到法院适当的开庭通知的权利;6.在法庭审理阶段的权
利;7.代行上诉的权利;8.代理申诉或控告权;9.依法执
行职务受法律保障的权利;10.获取本案诉讼文书副本的
权利;11.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解除强
制措施的权利。
30.律师的义务有什么?
应当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
师事务所执业;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当事人的财物;必须依法纳税;不得以诋毁其他
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必须加入所在
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并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曾
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
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应当保守在执
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当事人的隐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不
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利用提
供法律服务的使得谋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
当事人的财物;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
绝辩护或代理;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请客送礼、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实情或威胁、利用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实情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裁决活动的正常进行。
31. 军队政治工作的内容有哪些?
组织部队学习马克思主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抵御消极的不良思潮;管理军队中基层党组织的思想
工作和组织工作,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进行军事训
练和战时政治工作;管理干部工作,按德才兼备的原
则选拔干部;加强法制和防特保密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