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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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承包合同》

补充协议

甲方:湖南白沙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金智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2年12月18日签订之《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于2012年12月18日签订之《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承包合同》,因相关施工或设备进行了相应调整,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协议中需特别说明的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说明:

1、闭路监控系统按原合同计划使用公司办公楼3楼监控室原有的老显示器,但由于这次新安装及更换均为高清摄像头和高清硬盘录像机,原有的显示器无法与新设备匹配显示高清图像,请求新增高清监视器4台及增加相关监视操作台2张,工作椅2把。预计资金约37000元。

2、按照新的安全要求整个白沙物流办公区域要做到监控无死角

无盲区,而原有的监控设备数量有限存在盲区需增加9台高清红外枪机。预计资金约47000元。

3、在施工中由于原有监控设备有部分摄像头老化,摄像头无法工作,但是线路仍然正常,故此请求新增更换12台红外摄像机,预计资金约18600元

4、三棍匝门禁系统的出入信息无记录,需在大门出入访客系统进行联网记录,所以申请新增联网主板1块。预计资金约11700元。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补充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补充协议以及原合同的最终价格均以工程竣工后第三方审计确认价格而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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