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民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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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1.1 民用机场类别1.1.1 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

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民用机场按航线的布局可分为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和分线机场。

(MH5002)1.1.2 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

(MH5013)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 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I和指数II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行区指数I:按使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根据表1.2.1-1确定。

飞行区指标I 表1.2.1-1飞行区指标II:按使用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A、B、C、D、E、F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等级,根据表1.2.1-2确定。

飞行区指标II 表1.2.1-2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1.2.2 旅客航站区指标应按影响机场旅客航站楼规模的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的数值划分。

如表1.1.2所示。

(MH5002)旅客航站区指标表1.2.2注:旅客航站区指针按规划目标年的旅客吞吐量范围而确定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MH5002)1.3.1 机场总体规划应以航空业务量预测为基础。

1.3.2 航空业务量预测年限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10年,远期为30年。

2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2.1.1 机场场址选择应根据全国与地区机场网布局并结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按照民航总局68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进行。

2.1.2 场址在保证飞行安全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场址空域应满足机场规划空域的要求。

与相邻机场的间隔距离应符合MH5002规范第9章第9.4节的规定。

(整理)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

(整理)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民用机场类别1.1.1 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

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民用机场按航线的布局可分为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和分线机场。

(MH5002)1.1.2 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

(MH5013)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 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I和指数II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行区指数I:按使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根据表1.2.1-1确定。

飞行区指标I 表1.2.1-1飞行区指标II:按使用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A、B、C、D、E、F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等级,根据表1.2.1-2确定。

飞行区指标II 表1.2.1-21.2.2 旅客航站区指标应按影响机场旅客航站楼规模的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的数值划分。

如表1.1.2所示。

(MH5002)旅客航站区指标表1.2.2注:旅客航站区指针按规划目标年的旅客吞吐量范围而确定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MH5002)1.3.1 机场总体规划应以航空业务量预测为基础。

1.3.2 航空业务量预测年限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10年,远期为30年。

2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2.1.1 机场场址选择应根据全国与地区机场网布局并结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按照民航总局68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进行。

2.1.2 场址在保证飞行安全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场址空域应满足机场规划空域的要求。

与相邻机场的间隔距离应符合MH5002规范第9章第9.4节的规定。

位于空中禁区和限制区附近的机场,应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机场与禁区和限制区边界间的距离。

民用机场规范

民用机场规范

项次项次 (2)1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 (3)1.1 民用机场类别 (3)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 (3)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HM5002) (4)2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5)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 (5)2.2 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MH5001) (6)2.3 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102.4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122.5 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MH5002) .......................172.6 民用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MH5002)................181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1.1 民用机场类别1.1.1 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

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 场和国内机1.1.2 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 板。

(MH5013) 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 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 I 和指数 II 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 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行区指数 I :按使 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 1、2、3、4 四个等级,根 据表 1.2.1-1 确定。

飞行区指标 I 表 1.2.1-1飞行区指标 II :按使用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 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 A 、B 、C 、D 、E 、F 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等级,根据 表 1.2.1-2 确定。

飞行区指标 II 表 1.2.1-21.2.2 旅客航站区指标应按影响机场旅客航站楼规模的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的数值划 分。

民用机场规范

民用机场规范

第一篇民用机场规范设计中国建筑资讯网2002年项次 ............................................................21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 (3)1.1民用机场类别 (3)1.2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 (3)1.3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HM5002) (4)2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5)2.1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 (5)2.2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MH5001) (6)2.3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102.4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122.5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MH5002)............172.6民用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MH5002)........181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1.1民用机场类别1.1.1 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

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场国1.2 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

(MH5013)机1.2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 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I和指数II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行区指数I :按使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根据表1.2.1-1确定。

飞行区指标I 表1.2.1-1飞行区指标II :按使用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A、B、C、D E、F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等级,根据表1.2.1-2 确定。

飞行区指标II 表1.2.1-21.2.2 旅客航站区指标应按影响机场旅客航站楼规模的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的数值划分。

如表 1.1.2 所示。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图文稿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图文稿

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前言机场作为航空运输和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机场体系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上海、广州等枢纽机场为中心,其余省会和重点城市机场为骨干,以及众多干、支线机场相配合的基本格局,为保证我国航空运输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以及完善国家综合交通体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加强国防建设、增进民族团结、缩小地区差距、促进社会文明也具有重要意义。

但机场总量不足、体系结构和功能定位不尽合理等问题仍比较突出,难以满足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机场布局和适度增加机场总量已成为未来时期我国机场发展的重要课题。

机场布局规划主要解决民用机场空间布局及功能结构问题,通过统筹兼顾、科学布局、完善结构、合理定位来指导机场的建设和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增强我国民航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民用航空是系统性、关联性和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在机场属地化管理、建设主体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编制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也是加强民航业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结合未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战略部署,特制定《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不含通用航空机场),规划期限至2020年。

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民航运输内外部条件和环境的变化,适时对本规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

一、现状及评价(一)机场现状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机场总量初具规模,机场密度逐渐加大,机场服务能力逐步提高,现代化程度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上海、广州等枢纽机场为中心,以成都、昆明、重庆、西安、乌鲁木齐、深圳、杭州、武汉、沈阳、大连等省会或重点城市机场为骨干以及其他城市支线机场相配合的基本格局,我国民用运输机场体系初步建立。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民用机场类别1.1.1 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

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民用机场按航线的布局可分为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和分线机场。

(MH5002)1.1.2 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

(MH5013)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 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I和指数II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行区指数I:按使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根据表1.2.1-1确定。

飞行区指标I 表1.2.1-1飞行区指标II:按使用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A、B、C、D、E、F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等级,根据表1.2.1-2确定。

飞行区指标II 表1.2.1-21.2.2 旅客航站区指标应按影响机场旅客航站楼规模的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的数值划分。

如表1.1.2所示。

(MH5002)旅客航站区指标表1.2.2注:旅客航站区指针按规划目标年的旅客吞吐量范围而确定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MH5002)1.3.1 机场总体规划应以航空业务量预测为基础。

1.3.2 航空业务量预测年限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10年,远期为30年。

2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2.1.1 机场场址选择应根据全国与地区机场网布局并结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按照民航总局68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进行。

2.1.2 场址在保证飞行安全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场址空域应满足机场规划空域的要求。

与相邻机场的间隔距离应符合MH5002规范第9章第9.4节的规定。

位于空中禁区和限制区附近的机场,应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机场与禁区和限制区边界间的距离。

民航机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方案

民航机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方案

民航机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方案作者:***来源:《科学与信息化》2020年第30期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腾飞,中国民航发展迅速,民用机场的规划建设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文章结合个人工作经验,针对民航机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方案的确定,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机场总体规划;飞行区规划;航站区规划引言1949年11月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成立,揭开了我国民航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从这一天开始,新中国民航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总体而言,中国民航发展至今主要历经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78年):民航领导体制经过了受空军指导、交通部管辖以及又改为归空军负责管理等三次变革。

这一时期,中国民航航空运输发展受政治、经济影响较大,1978年,全国航空旅客运输量仅为231万人次,运输总周转量3亿吨公里。

第二阶段(1978-1987年):这期间中国民航局政企合一,既是主管民航事务的政府部门,又是直接经营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业务的全国性企业。

1980年全国航空旅客运输量仅343万人次,运输总周转量4.29亿吨公里。

第三阶段(1987-2002年):1987年,中国政府决定对民航业进行以航空公司与机场分设为特征的体制改革,组建成立国航、东航、南航、西南航空、西北航空、北方航空以及中国通用航空。

20多年中,我国民航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和货物运输量年均增长分别达18%、16%和16%,高出世界平均水平两倍多,成为令人瞩目的民航大国。

第四阶段(2002-至今):机场实行属地管理,对除了首都机场、西藏自治区内的民用机场外的90个机场进行了属地化管理改革。

2004年中国首次当选国际民航组织一类理事国。

中国民航飞速发展,2019年全国共有运输机场238个,航空旅客运输量13.5亿人次,运输总周转量1293亿吨公里,位居世界第二位。

前两个阶段的航空运输还是只能为较少的人员提供服务,对机场的需要也只是处于“跑道能起降、航站楼能走人、塔台能指挥”的阶段,机场的规划建设也只是满足“一场一站一塔台”的使用需求。

民航局关于加强民用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民航局关于加强民用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民航局关于加强民用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20.04.14•【文号】民航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民航局关于加强民用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民航发〔2020〕16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机场公司:机场总体规划是统筹和引领机场建设发展的法定规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平安、智慧、绿色、人文”机场以及规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机场总体规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协调性,发挥其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健全规划管理体系,提升机场规划设计水平,支撑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新时代民航强国战略行动纲要》的总体要求,统筹“规模、容量、结构、定位”的关系,全面推进四型机场建设,创新规划理念与手段,科学编制机场总体规划,健全机场规划管理体系,发挥规划统筹空间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指导作用,为构建现代化国家机场体系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服务国家战略,明确机场定位,以机场总体规划作为内外统筹协调的着力点,完善功能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一张蓝图绘到底”。

深化军民融合,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促进机场与城市和其他运输方式的协同融合。

安全为基,效率优先。

坚守安全底线,把安全贯穿于机场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全过程。

以提升机场运行和服务效率为导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破除效率瓶颈,实现机场规模、结构与功能协调发展,构建支撑机场高效运行、优质服务的基础设施条件。

以人为本,绿色发展。

坚持人民航空为人民,打造集内在品质和外在品味于一体的现代化机场,提供“人享其行、货畅其流”的优质航空服务。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机场的建设管理,促进民航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经济和国民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民用机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民用机场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民用机场建设应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考虑环保、安全、效益等方面的因素。

第五条民用机场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机场规划第六条民用机场的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区域发展规划,科学确定机场的位置、规模和功能。

第七条民用机场规划应当兼顾城市发展和机场功能需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第八条民用机场的规划应当具备较好的交通条件,方便旅客和货物的流动。

第九条民用机场规划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机场功能合理设置航站楼、跑道、停机坪等设施。

第十条民用机场周边区域的规划应当与机场规划相衔接,开发合理的配套服务设施。

第三章机场建设第十一条民用机场建设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确保土地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民用机场建设应当按照国家的建设标准进行,确保机场设施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第十三条民用机场应当配备完善的设施设备,包括航站楼、跑道、停机坪、航空器停放区、航空器修理维护库、空中交通管制塔台等。

第十四条民用机场建设应当注重环保,保护机场周边的生态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民用机场建设应当注重安全防护,设立安全保卫设施和设备,确保机场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机场管理第十六条民用机场管理应当依法进行,确保机场正常运营和服务。

第十七条民用机场管理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机场的安全、顺畅和高效。

第十八条民用机场管理应当注重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保障机场安全。

第十九条民用机场管理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和便利。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通用机场是指用于非定期航空运输的机场,也被称为私人机场、社区机场或农村机场。

通用机场主要用于私人航空飞行、航空培训、农业喷洒、医疗救援、航空旅游等活动。

为了确保通用机场的安全运营和良好服务,建设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通用机场建设规范的一些基本要点。

1. 用地规划和建筑设计:通用机场需要选择离市区较远的地理位置,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噪音和其他不便。

建设规划应考虑到跑道、停机坪、航站楼、车辆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

2. 设备和设施:通用机场需要配备适当的设备和设施,以确保航空飞行的安全和顺利。

包括但不限于天气观测设备、净化水源和供电设备等。

3. 跑道标准:通用机场的跑道长度、宽度和材料的选择应符合适航标准,以满足不同飞机类型的起降需求。

通用机场应具备足够的跑道长度以适应多种飞机大小。

4. 飞行区标记和标志:为了确保飞行安全,通用机场应根据标准规定,在跑道和滑行道上设置适当的标记和标志,以提供导航和警示信息。

5. 停机坪规划:通用机场的停机坪应根据预计飞机数量和类型进行合理规划。

停机坪应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停机位和停机坪设备,如停放、加油和维修设备等。

6. 空中交通管制:通用机场应设立相应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以确保航空飞行的有序、安全进行。

通用机场设立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符合民航管理相关规定。

7. 安全防护设施:通用机场应具备适当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围墙、监控系统、灭火设备等。

这些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安全要求和建设规范。

8. 环境保护:通用机场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对于已经存在的环境问题,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确保通用机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9. 航站楼规划与设计:通用机场的航站楼规划和设计应具备合理的旅客服务功能和流线布局。

航站楼内应包括候机厅、登机口、行李处理区、安检区、餐厅、商店、售票处等设施。

10. 服务设施:通用机场应配备合适的服务设施,如停车场、接送服务、紧急救援服务等,以满足旅客和机场用户的需求。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基础规定民用机场类别1.1.1 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

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民用机场按航线的布局可分为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和分线机场。

(MH5002)1.1.2 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

(MH5013)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 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I和指数II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行区指数I:按使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根据表1.2.1-1确定。

飞行区指标I 表1.2.1-1飞行区指标II:按使用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A、B、C、D、E、F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等级,根据表1.2.1-2确定。

飞行区指标II 表1.2.1-21.2.2 旅客航站区指标应按影响机场旅客航站楼规模的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的数值划分。

如表1.1.2所示。

(MH5002)旅客航站区指标表1.2.2注:旅客航站区指针按规划目标年的旅客吞吐量范围而确定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MH5002)1.3.1 机场总体规划应以航空业务量预测为基础。

1.3.2 航空业务量预测年限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10年,远期为30年。

2 民用机场规划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2.1.1 机场场址选择应根据全国与地区机场网布局并结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按照民航总局68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进行。

2.1.2 场址在保证飞行安全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场址空域应满足机场规划空域的要求。

与相邻机场的间隔距离应符合MH5002规范第9章第9.4节的规定。

位于空中禁区和限制区附近的机场,应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机场与禁区和限制区边界间的距离。

民航直升机场规划设计规范

民航直升机场规划设计规范

民航直升机场规划设计规范
文档语句要清晰,句式要正确,标点要准确
一、规划设计原则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合理的
民用直升机场规划设计规范,提高民用直升机场规划、设计水平,改善民
用直升机场经营、管理和技术状况。

2、民用直升机场规划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整体空域规划和路径规划,
明确场院位置,确定场院基础设施,并给出正确的建筑面积及其内部空间
功能布局,保证民用直升机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3、民用直升机场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同类场院标准,确保有效的场
院空间和平面结构规划;环境保护要求;功能化设计;筹备工作顺利;技
术先进;价格合理;投资小;运行方便;可移植性好。

二、平面布局要求
1、民用直升机场的总体平面布局应符合空域规划和路径规划的要求,可以根据场院用地面积和场院的基础设施,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起始、终
止和备降区的位置选择,确定场院平面布局。

2、民用直升机场的总体平面应根据起飞和降落方向,选择最佳的位置,考虑较大的机场半径,定位最佳的机场中心。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96号)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96号)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发文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文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96号发布日期:2000-12-18执行日期:2000-12-18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场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和内容第三章机场总体规划的报审程序及其管理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机场发展规划的管理,保障机场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及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的机场总体规划(简称总体规划)管理。

机场总体规划包括机场总平面规划。

第三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本规定的要求编制和报批本机场总体规划。

新建机场的总体规划必须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工作;运行中的机场总体规划必须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经审定批准的机场总体规划是机场建设及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机场总体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二章机场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和内容第五条机场总体规划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满足近期和远期发展的要求;机场总体规划目标年,近期为10年,远期为30年。

第六条机场总体规划在满足机场安全正常运行,提高服务水平的前提下,遵循以功能分区为主,行政区划为辅的原则;功能分区及设施系统应当布局合理,容量平衡,满足航空业务量的发展需要。

第七条机场总体规划应符合国家及民航行业的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机场总体规划应符合国家国防要求。

第九条编制机场总体规划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飞行区设施和净空应符合安全运行要求;(二)航站区位置适中,并具备分期实施建设的方案;站坪机位与航站楼相协调,航空器地面运行顺畅;陆侧交通便捷、有序;(三)空域规划可行,飞行程序设计合理,目视助航、通信、导航、航管、雷达和气象设施配置适当;(四)航空器维修、货运、供油等辅助生产设施及消防、救援、安全保卫设施布局合理,直接为航空器运行、客货服务的设施靠近飞行区或站坪;(五)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制冷、排水、通信等公用设施与城市公用设施相衔接,各系统规模及路由能够满足机场发展需求;(六)机场与城市间的交通连接顺畅、便捷;机场内供旅客、货运、航空器维修、供油等不同使用要求的道路设置合理,避免相互干扰;(七)根据机场噪声影响预测,做好机场内及邻近地区的土地使用规划,保持机场与周边地区协调发展;(八)在满足机场运行和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节约用地,尽可能少占耕地,减少拆迁;(九)结合场地条件进行规划布局,竖向设计结合地形,公用设施管线布置合理;注意建筑群的相对集中和群体效果。

民用机场设计规范

民用机场设计规范

民用机场设计规范1.民用机场的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的建筑和设计规范。

这些规范包括建筑结构设计、消防安全、电气设计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机场的建筑安全和顺利运行。

2.民用机场的场地选择应满足一定的要求。

场地应具备良好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以方便航空器的起降和停放。

此外,场地的土质和承载力等也应满足机场建设和运营的要求。

3.民用机场的跑道设计需考虑尽量满足各类运输飞机的起降需求。

跑道的长度、宽度和强度都应根据飞机的尺寸和性能来确定,以确保安全起降和飞机运行的平稳性。

4.民用机场的航站楼设计应体现舒适和便利性。

航站楼的设计应合理安排乘客的候机、值机、安检、登机等各个环节,以减少乘客的等待时间和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

此外,航站楼还应配备充足的出入口、扶梯和电梯,方便乘客的出行。

5.民用机场的停机坪设计需要考虑停放飞机的数量和类型。

停机坪的设计应合理规划停机位的数量和布局,以满足航班的需求。

此外,停机坪还应配备相关的设施和设备,如供油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等,以支持飞机的正常运行。

6.民用机场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应具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

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机场的流量和飞行器的运行需求,以确保飞机的安全和顺利运行。

7.民用机场的货运区域设计应满足货物的运输和储存需求。

货运区域应配置合适的货物仓库、装卸设备和道路等设施,以方便货物的运输和操作。

8.民用机场的服务设施设计应满足乘客和机组人员的需求。

这包括航空公司办公室、休息室、商店、餐厅等各种服务设施。

这些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应考虑到人流、物流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综上所述,民用机场设计规范是确保机场安全、高效和舒适运营的重要依据。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规范,实际的设计过程中还需要根据特定的机场要求和地方法规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MH 5002-1999)第一修订案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MH 5002-1999)第一修订案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MH 5002-1999)第一修订案
本修订案对如下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已在原文基础上修改显示,其中“划删除线”的部分为删除内容,“涂灰色背景”的部分为新增内容:
3.术语、符号(缩写)
3.1 术语
……
3.1.31 特性材料拦阻系统Engineered material arresting system
以特性材料为主体,设置在跑道端外,对冲出跑道端的飞机实施拦阻,使飞机减速或停止的系统。

7.飞行区规划
7.9 跑道端特性材料拦阻系统的规划原则
7.9.1对于跑道端安全区外存在陡坎、深沟、水面、道路、障碍物等危险地形,飞机一旦冲出安全区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机场,应结合跑道延长规划等因素,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安装特性材料拦阻系统等措施,提高安全裕度。

7.9.2 特性材料拦阻系统应安装在跑道端外,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民航直升机场规划设计规范

民航直升机场规划设计规范

民航直升机场规划设计3。

1 民用直升机场物理特性3.1。

1地面直升机场1 地面直升机场必须至少设置一块最终进近和起飞区.供1级直升机使用时,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大小应按直升机飞行手册中的规定确定,在没有规定宽度时,其宽度不小于1。

5D;供2级、3级直升机使用时,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应能包含一直径不小于1。

5D的园。

上述D为直升机全尺寸,采用预计使用该机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在炎热或海拔较高地区,应参照直升机飞行手册中的规定适当延长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长度。

2 地面直升机场必须至少设置一块接地离地区.接地离地区必须能包含一个直径为1。

5C的圆。

上述C为直升机起落架外距,采用预计使用该接地离地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3 在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周围必须设置安全区。

在目视气象条件下,安全区应从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周围至少向外延伸3m获0.25D的距离(两者中取较大值)。

上述D为直升机全尺寸,采用预计使用该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在仪表气象条件下,安全区的横向应从最终进近和起飞区中心线向两侧至少各延伸45m,纵向应从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端部向外至少延伸60m.4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表3。

1。

1—1的规定。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宽度表3.1。

1-13)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应能承受预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道的直升机的作用。

5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空中滑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W.上述W为直升机全宽,采用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2)空中滑行道与另一空中滑行道、地面滑行道、物体或直升机机位之间的间距应符合表3.1。

1—2的规定。

6 直升机空中过渡航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空中过渡航道仅供白天使用时,其宽度不得小于7RD;尚需供夜间使用时,其宽度不得小于10RD。

上述RD为直升机最大旋一直径,采用预计使用该空间中过度航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2)空中过渡航道的中线不得有超过120。

机场规划规章制度

机场规划规章制度

机场规划规章制度1. 简介机场规划规章制度是为了确保机场的安全运营、高效服务与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本文档将介绍机场规划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2. 规划要求2.1 机场布局规划要求 - 按照飞机起降特性和运营需求,合理规划机场各个功能区的位置和大小。

- 确保机场各个功能区之间的布局合理、互为补充,以提高机场运营效率。

- 考虑未来机场扩建的需求,合理规划机场用地以及相关基础设施。

2.2 机场跑道规划要求 - 考虑风向和风速等气象条件,合理设计机场跑道的方向和长度。

- 确保跑道之间的最小间隔距离以防止飞机之间的干扰。

- 保证跑道的平整度和抗滑能力,以确保飞机在起降过程中的安全。

2.3 机场停机位规划要求 - 根据机场的使用情况和综合需求,合理规划机场停机位的数量和布局。

- 确保停机位之间的间隔距离充分以方便飞机的停靠和起降。

- 为不同类型的飞机提供适当的停机位及相关服务设施。

3. 相关规定3.1 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 机场建设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 建设过程中需遵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相关建设文件和规格要求需明确规定,并按照标准进行实施。

3.2 机场运营管理规定 - 机场运营需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 机场运营单位需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 机场运营单位需对机场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3.3 机场服务管理规定 - 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的旅客服务。

- 为旅客提供多样化的餐饮、购物、休闲等服务设施。

- 加强旅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旅客的问题和困扰。

4. 管理措施4.1 建立机场规划管理机构 - 设立机场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机场规划的制定、审核和监督。

- 配备专业人员,建立机场规划数据库,用于规划分析和决策支持。

4.2 定期评估和修订规章制度 - 对现有的机场规章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机场运营的新需求和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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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符号(缩写) ..................................................................................................................................- 3 -
3.1 术语 ....................................................................................................................................................- 3 -
4.2 机场功能划分 ....................................................................................................................................- 8 -
本规范分工如下:第 1、2、4、6、7 章由牧彤负责编写,第 3、5、22 章由刘海迅负责
编写,第 8 章由庞雪峰负责编写,第 9 章由臧志恒负责编写,第 10 章由赵爱卿负责编写,
第 11 章由田菁负责编写,第 12 章由何彬负责编写,第 13 章由冀晓宏负责编写,第 14 章由
杨思坤负责编写,第 15 章由葛惟江负责编写,第 16 章由温世强负责编写,第 17 章由杨丰
3.2 符号(缩写) ....................................................................................................................................- 6 -
4 机场类别与功能划分 ..................................................................................................................................- 8 -
稿 往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111 号,邮编:100101;
Email:xxxxxxxx),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见 本规范的主要编写单位、参编单位、主编人员、参编人员、主审人员及参审人员:
主编单位: 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 参编单位:
主编人员: 参编人员:
吴浩宁 吴进朴
本规范共 23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规划基本原则;机场类别和划分;航空业务量预
测;机场各功能区规划,包括总平面、飞行区、目视助航设施、空域、空中交通管制设施、
旅客航站区、货运区、机务维修区、供油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安全保卫设施、生产辅助
及综合保障设施、综合交通系统、公用设施、管线综合、竖向、环境等。
负责编写,第 18 章由张昆负责编写,第 19 章由曹小丹、王赞辉、刘圆圆、赵爱卿负责编
写,第 20 章由李峰负责编写,第 21 章由李旭负责编写,第 23 章由惠山林负责编写。
本规范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提出并归口。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负责对具体内
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规范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寄
2 总体规划基本原则.......................................................................................................................................- 2 -
UDC
P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H5002-xxxx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
Code for master planning of civil airport
(征求意见稿)
20XX-XX-XX 发布
稿
中国民用航空局
见 意20XX-XX-XX 施行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
Code for master planning of civil airport
滕启杰 惠山林
曹小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范莉莉
稿 见 意 求 征II
目次
目次
1 总则 ...............................................................................................................................................................- 1 -
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结合国家和行业出现的新情
况,认真总结了十几年来原规范执行情况和我国民用机场规划建设经验以及有关研究成果,
同时,认真分析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力求使修订的规范具有严谨性与较强 的适应性。
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研究、修改,最终经审查定稿。
刘海迅 殷祥瑞
牧彤 田 菁 许凯涛 李 峰
意臧志恒 宿百岩
姚忠举
温世强 冀晓宏
陈望春 何彬
求 张合青 庞雪峰 刘圆圆 李 雄
赵悦琼 单 轶 杨思坤 葛惟江
赵爱卿 路海锋
蔡振合 汪思民
征I
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MH 5002-XXXX)
杨丰 陈健 王赞辉 宋正玲 主审人员: 参审人员:
张 昆 张晓光 李振南 阚路加 李 旭 王 颖
4.1 机场类别 ............................................................................................................................................- 8 -
MH 5002-XXXX
(征求意见稿) 主编部门: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施行日期:20xx 年 xx 月 xx 日
稿

XXXX 北京



前言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民航专业项目任务合同书》(项目编号 FDSA0024)的要求,由中国民
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行业标准《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MH500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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