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IRB方法的参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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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风险缓冲手段的发展背景:
信用风险转让市场的发展
信用风险防范工具提供者的增加
新的信用缓冲产品
巴塞尔委员会的信用风险缓解管理对策目标:增強银行以审慎和 有效方式管理信用风险的积极性;继续提供能被广大银行采用 的审慎和简单的可行方法,将资本金要求和信用风险缓冲相连, 对不同信用风险缓冲手段采取有共性而又灵活的处理。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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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标准法风险权重结构
对公司的债权(包括对保险公司的债权)
信用评 AAA 至 A+至 A- BBB+至BB- BB- 以下 未评级

AA-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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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负债表中尚没有确认,以证券作为抵押的回购和逆回购 交易,其信用转换系数为100%;
对于具有短期自偿特征的授信开证业务,如以货运单据为抵押 的跟单信用证,对开证行和保兑行信用风险转换系数为20%;31
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信用风险标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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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信用风险缓冲技术
风险缓冲手段的种类:抵押、表内净扣、信用衍生工具、担保
未评级 100%
如果采用出口信用机构公布的风险等级,风险权 重机构如下:
出口信用机构的风险评级
0—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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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权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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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标准法风险权重结构
对非中央政府公共部门实体和多边开发银行的债权

新巴塞尔协议中信用风险管理IRB法解析

新巴塞尔协议中信用风险管理IRB法解析
预 期损 失 E 并 以预期 损失 和意 外险 权重 。通 常的处理 办法 是 : 一方 面 , 将
两维 的 、 以定量 分析 为主 的 内部评 级 体 系 , 并且 要
在各方 面符合新 资本 协议 I B法 的基 本要求 。 R 按 照 I B法 的要求 , 行 必 须将 账 户 划 分 为 R 银 主权 、 银行 、 司 、 公 零售 、 目融 资及股 权风 险六 大 项

算各类资产的风险加权资产 以及银行总体信用风 险加权 资产 , 而 求 出信 用 风 险监 管 的最 低 资本 从
要求。
新 资本 协议 中 内部 评级 模 型的基 础实 际上就 是对几 个著 名信 用 风 险 管理 模 型 的应用 , 区别 其

新资本协议 IB法 的基本框架 R
主要体 现在基 准 风险权 重 的调整 和风 险集 中度 的 调整上 , 这是 新资 本协议 资本 金计 算 的核心 。
分 析 , 括 其 基 本 框 架 , 通 过 详 细 解 析 其 设 定 的 4种 风 险 要 素 函数 来 解 释 目前 我 国 商 业 银 行 在 概 并
运用各种信用风险 管理模型时存 在“ 黑箱” 的原 因 , 同时, 探讨 该方法 与各种信用 风险 管理模型 的 兼容关 系, 通过解析信用风险管理模型 中各 种风 险要素 函数设定 的 内在逻 辑关 系 , 总结 目前我 国 商业银行应用 I B法时存 在的各 种数据估计 上的困难 , R 从而得 出应对各种困难的对策 。 关 键 词 :信用风险 ; 风险管理 ;新巴塞尔协议 ; 资本 协议 ; R 新 I B法 ; 黑箱 ; 违约概 率 ; 违约 损 失率 ; 违约风险暴露
新 资本 协议 I B 法 遵 循 的 主要 设 计 原 理 是 R

《巴塞尔协议》及补充协议、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协议》及补充协议、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协议》及补充协议、新资本协议(一)巴塞尔委员会也叫库克委员会,1988年由美英、德、法、日、荷、意、比、加、瑞士和瑞典、卢12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行长在国际清算银行总部所在地巴塞尔,成立了银行监管委员会,简称巴塞尔委员会。

该委员会成立以来,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对国际银行进行监管。

(二)1988年《巴塞尔协议》该协议全称是《巴塞尔委员会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本定义《巴塞尔协议》将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又称一级资本)是银行资本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资本价值相对比较稳定的特点。

包括普通股、永久性优先股、资本溢价、未分配利润、附属机构中的少数权益,减去库存股票和商誉。

附属资本(又称二级资本)包括有到期日的优先股、非公开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及普通呆账准备金、可转换债券、累积性的优先股、次级长期债务等。

2.资产风险权重制风险权重制是指按各类资产的风险程度差异折合统一的风险系数。

《巴塞尔协议》将风险资产分为资产负债表内项目和可转换为表内项目的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外项目。

表内项目使用5个权数,0%、10%、20%、50%、100%。

表外资产的风险系数是根据表外信用规模、信用风险的可能性和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3月公布的“银行表外风险管理问题监管透视”文件所确定的信用风险的相对程度推算出来,再乘以表内相应项目的风险权数。

风险系数分为四类:0%、20%、50%、100%。

3.目标标准比率《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资本的比率至少为4%。

风险权重资产总额:表内资产表内风险权重资产总额=∑⨯对应的风险权数表外风险权重资产总额=∑⨯表外资产⨯险权数表内相同性质资产的风风险折算系数核心资本+附属资本资本充足率=风险权重资产总额4.过渡期的实施安排90年至92年为过渡期。

1991-1992年底,要求最低资本充足达到7.25%。

IRB法系统概述

IRB法系统概述

IRB法系统概述本系统以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指引》、《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设计指导原则,适用于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推出信用风险估值的内部评级法(The Internal Rating Based Approach简称IRB),要求银行须将其银行账户中的风险暴露按照不同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公司、主权、银行、零售、项目融资以及股权六个大的资产类别,对每类风险暴露的处理都应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一是风险要素(银行可以使用自己或监管当局规定的标准估计数据);二是风险权重函数(将风险要素转换成银行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权重);三是使用IRB法必须满足的最低标准。

对于公司授信风险而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还将其划分为基础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同样的还有主权风险和银行风险)。

在基础评级法中,金融机构需根据内部数据对于不同级别的借款测算违约率(PD),金融监管当局则必需提供其他所需参数如违约风险暴露(EAD)及给定违约损失(LGD)等。

而高级法中,上述参数由银行自行测算决定,但必须由监管当局加以确认方可实行。

除了上述区别以外,基础法和高级法在计算公式及授信期限等调整因子上也存在着一定差异,最终导致金融机构在计算风险资产及提取相应准备上存在巨大差异。

但总体来说,对于风险控制较好的银行,采用高级法往往能比采用基础法减少必须的准备提取,但对于一些风险控制较差的银行,情况可能正好相反。

IRB法系统框架IRB法系统的创新本公司研发的内部评级(高级)系统框架与先进银行内部评级(高级)系统相比有两大创新:一是增加了贷款期末计量模型;二是增加了金融资产估值模型。

IRB法的基本要素一、内部评级对象银行过去主要采用一维评级系统,即仅对借款或交易对手进行评级。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法中必须设计客户资信评级及贷款评级的两位体系,以满足风险监管的精确化技术要求。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容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容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容1. 引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 III)是国际银行监管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于2010年12月发布的一项重要的国际银行监管标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旨在加强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规范银行资本的充足性和质量要求,使银行更好地应对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风险。

2. 资本要求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银行的资本要求进行了调整,以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资本来承担风险。

根据协议,银行应根据其风险暴露量和资产质量维持一定的资本充足率。

2.1 核心资本充足率(Common Equity Tier 1)核心资本充足率是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Risk-Weighted Assets)之比。

核心资本包括普通股股本和公积金等,是银行最高质量的资本。

2.2 全部资本充足率(Total Capital Ratio)全部资本充足率是全部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

全部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以及附属资本以上的资本。

2.3 杠杆比率(Leverage Ratio)杠杆比率是核心资本与非风险加权资产之比。

杠杆比率旨在防止银行通过高度杠杆化来获取不合理的利润,进一步增强银行的资本充足性。

3. 资产质量要求为了确保银行管理良好的贷款组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银行的资产质量提出了相关要求。

3.1 不良资产(Non-performing Assets)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了银行对不良资产的计提和管理要求。

银行需要对其不良资产进行适当的准备金计提,并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管理和处置。

3.2 资本缺口覆盖比例(Capital Shortfall Coverage Ratio)资本缺口覆盖比例是银行核心资本与预计亏损的资本缺口之比。

银行应保持足够的核心资本来覆盖预计亏损的资本缺口。

4. 流动性要求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还对银行的流动性进行了相关要求,以确保银行能够在经济困难时期获得充足的资金。

解读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资本计提的原则和方法

解读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资本计提的原则和方法

解读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资本计提的原则和方法□姚奕杜音颖内容提要: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根本目的是要求银行持有充足的资本,新协议中给出了银行计提资本的具体方法和公式。

本文总结了新协议资本计提的三个原则,并通过对公式的理论基础和组成部分的解读,深入了解新协议对于资本计提所采用的方法和用意,在此基础上对国内银行业实施新协议计提资本给出有用的建议。

关键词: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资本计提信用风险模型一、概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的根本目的是要求银行持有充足的经济资源(包括:准备金、资本和核销)来抵御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和可能遇到的损失。

其中,准备金用来覆盖银行的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 EL),这是可以通过历史的长期数据来估计的;而资本则被要求用来覆盖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 UL),即实际损失超过预期损失的部分(见图1)。

由于银行无法预先知道非预期损失发生的时间和大小,而且有些巨额损失的发生对于银行经营和生存的影响是致命的,因此持有充足比例的资本来保证银行的长期稳健经营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银监会用于对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是按照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第一版(以下简称老协议)制定的,该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统一按照风险加权资产的8%来计提每笔敞口的资本要求,该方法简便易行,但对于风险的区分能力和敏感度明显不足。

新协议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针对各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差异较大的状况,增加了内部评级法,鼓励有能力的银行自行开发信用风险评估模型,计算相应的信用风险参数:违约概率(PD,初级法的要求)、违约损失率(LGD)和违约时的敞口(EAD,后两者为高级法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巴塞尔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给出了覆盖每一笔贷款非预期损失的资本计提公式,着重于将银行资本无法覆盖巨额损失的概率控制在监管当局能够接受的水平内(公式中为0.1%),同时提高资本要求对于风险的敏感度和精确度。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介绍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介绍

背景和概览 支柱 1 – 最低资本要求的计算 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 支柱 2 –监督检查 支柱 3 – 市场纪律
目录
背景和概览
PwC
背景和概览——内容提要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主要内容 银行风险管理原则和管理框架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影响 对十国集团 对非十国集团 对国内银行业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及其困难
度量方法
内部评级法
原则和挑战
应用示例
股权
股权 直接和间接投资
银行
银行、证券公司等
主权
政府及其中央银行等
零售
个人、居民房产按揭、小企业:单个敞口数额低,敞口数目多
公司(包括 专项贷款)
还款来源主要来自借款人业务的业务发展
专项贷款: 项目融资、物品融资、商品融资、收益性房地产和高变动性商业房地产
内部评级初级法
银行的贷款组合根据风险敞口划分为几大类别 银行需衡量各内部评级对应之违约概率(PD),其余资本计算参数由监管机构提供
除了基本法要求的违约率之外,银行还需要提供自己对违约损失率(LGD)和违约敞口(EAD)的估算
复杂/先进程度递增
当更高级的风险实践被采用时,新的资本充足性框架允许潜在的低成本要求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度量方法
违约风险暴露 (EAD)
大于1年小于5年的有效期限 根据现金流或名义上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 (M)
度量方法
内部评级法
原则和挑战
应用示例
非零售评级体系框架
数据管理与IT系统;变革管理
内部评级的治理结构与流程
准备金计提与风险监控
产品定价
风险报告
信用限额
组合分析与资本管理
信贷组合
PD/LGD/波动性/相关性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概述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概述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概述作者:信息管理开发部邱宗碧摘要:根据中国银监会要求,我国新资本协议银行将从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必然会使商业银行在风险的度量和管理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目前软件中心对新资本协议缺少了解的现状,本文针对新资本协议的第一支柱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重点描述了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新资本协议;巴塞尔;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内部评级法;Basel;PD;LGD;EAD;IRB目录1 引言 (3)2 背景和意义 (5)2.1选题背景 (5)2.2研究方向和意义 (6)3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6)4 4 研究内容 (7)4.1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7)4.1.1 信用风险计量方法概述 (7)4.1.2 内部评级法-信用风险暴露的分类 (10)4.1.3 内部评级法-不同暴露的信用风险计量方法 (12)4.1.4 内部评级法-非零售暴露的信用风险计量 (13)4.1.4.1 风险加权资产的公式 (13)4.1.4.2 中小企业的规模调整 (13)4.1.4.3 风险参数-PD (14)4.1.4.4 风险参数-LGD (23)4.1.4.5 风险参数-EAD (27)4.1.4.6 风险参数-M (29)4.1.4.7 信用风险缓释 (30)4.1.5 内部评级法-零售暴露的信用风险计量 (33)4.1.5.1 风险加权资产的公式 (33)4.1.5.2 资产池分池技术 (34)4.1.5.3 风险参数-PD (35)4.1.5.4 风险参数-LGD (37)4.1.5.5 风险参数-EAD (40)4.2 市场风险 (41)4.2.1 市场风险的定义 (41)4.2.2 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 (42)4.2.3 交易账户头寸的评估方法 (43)4.2.4 市场风险的标准法与内部模型法 (44)4.2.5 压力测试和返回检验 (45)4.3 操作风险 (45)5 总结 (48)6 参考文献 (49)1引言瑞士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是国际清算银行下属的一个委员会,1974年由十国集团的中央银行在瑞士巴塞尔联合成立了巴塞尔委员会。

内部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巴塞尔委员会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充分肯定了内部评级法在风险管理和资本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并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建立和开发内部评级模型及相关的计算机系统。

显然,内部风险评级法作为新资本协议的技术核心,代表着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

巴塞尔委员会建议的内部评级法包括初级法(Foundation IRB Approach)和高级法(Advanced IRB Approach)(IRB--- Internal---Ratings---Based简称IRB法-。

内部评级法提出了4个基本要素,分别是违约概率(Probability of Default)、违约损失率(Loss Given Default)、违约敞口(Exposure Against Default)以及年期(Maturity)。

初级法的要求比较简单,银行只需计算违约概率,其余要素只要依照监管机构的参数即可。

高级法相对复杂得多,银行需要自行计算上述4个要求,且受监管机构限制的地方较少。

换言之,在高级法下,银行的自由度增加了,减少了监管机构对银行的监控手段。

因此,巴塞尔委员会作了对使用高级法的银行有较高的要求外,同时对第二支柱及第三支柱提出加强规范,亦规定银行在使用高级法前要先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

在推行高级评级法前,银行须参考监管机构的要求标准,考虑如何符合监管机构的期望,从而有效推行自己的内部评级法。

一,基本要素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倡导的内部评级法实质上是一套以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基础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及资本监管的方法。

换言之,只有具备了内部评级的技术手段和制度体系,银行才有能力运用内部评级法进行资本监管。

所谓内部评级是由银行专门的风险评估人员,运用一定的评级方法,对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按时、足额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并用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信用风险的相对大小。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2002年对经合组织近50个国际性大银行的一份调查报告,有效内部评级体系应包括评级对象、结构、方法、标准和检验等几个主要因素。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我国银行业直面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一、新资本协议的主要新内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1988年的旧资本协议相比,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更新:(一)监管框架更完善与科学。

旧资本协议在信用风险的监管上是以单一最低资本金(Minimum Regulatory Capital Requirement)为标准的。

新资本协议除继续这一要求之外,还增加了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Supervision Review of Capital Adequacy)和市场约束(纪律)(Market Discipline)来对银行风险进行监管,以提高资本监管效率。

新资本协议形成了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三大支柱”,是资本监管领域的重大突破。

这“三大支柱”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扮演不同角色,最低资本是核心,金融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市场约束是最低资本的必要补充手段。

“三大支柱”在现代金融监管中共同发挥作用是新资本协议与旧协议区别的核心所在。

(二)风险权重的计量更准确。

1988年的旧资本协议决定风险权重的标准是以是否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成员国,成员国的风险权重是零,非成员国则为20%。

这种划分标准深深的打上了“国别歧视”的烙印。

而对企业无论其信用如何,风险权重均为100%的“一刀切”方式有悖于实际情况。

新资本协议则使用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来确定主权政府、银行和企业的风险权重。

除此之外,此三大主体风险权重的确定还需与若干国际标准相连。

如银行的风险权重要与巴塞尔委员会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挂钩,证券公司的风险权重则要与证监会国际组织的《证券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相连。

(三)风险认识更全面。

1988年的旧资本协议主要考虑信用风险,而新资本协议则认为银行面临着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等)、操作风险和其它风险(法律和声誉风险)。

新资本协议指出的风险几乎囊括了银行所要面临的一切风险。

并且新资本协议对各种风险都相应有一个资本标准要求。

新巴塞尔协议中的内部评级法

新巴塞尔协议中的内部评级法

高级法
公司 主权 银行
银行自己估计 PD,监管部门提供 LGD、 一般资产
EAD 和 M。
专业贷款 包含的 5 种 资产
不能估计 PD 的,采用监管 部门规定的 权重。
能够估计 PD 的,银行 自己估计,监管部门提 供 LGD、EAD 和 M。
银行自己估计 PD、 LGD、EAD 和 M。
住抵押
贷款 零售
(1)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一种融资方法,贷款人主要将单个项目产生的 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贷款安全性的保障。在项目融资中,贷款人通常只能通过这 些设备产生的货币得到偿还。借款人还款主要依赖项目的现金流和项目资产抵押 品的价值。
(2)物品融资。物品融资指的是收购实物资产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融资 方式下贷款的偿还依靠已经用来融资、抵押或交给贷款人的特殊资产创造的现金 流。这些现金流的主要来源可能是一个或几个与第三方签订的出租或租赁合约。
与标准法不同,IRB 法更强调银行内部对其具体风险特征的评估。IRB 法 与标准法的根本不同表现在,银行对重大风险要素的内部估计值将作为计算资本 的主要参数。IRB 法并不允许银行自己决定计算资本要求的全面内容,巴塞尔委 员会确定了计算资本要求的一系列风险权重函数计算公式,银行需要做的是根据 选择初级法或高级法的不同提供相应的数量指标,这些指标包括违约概率、违约 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期限,以银行估计的这些指标值代入委员会提供的风险 权重函数计算公式中,最终得到风险加权资产。这些风险权重函数的计算公式建 立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之上,涉及了大量的数理统计知识以及对风险的量化分 析,与标准法相比,IRB 法在银行的风险有效评估体系方面迈出了重大的一步。
(3)商品融资。商品融资是指对储备、存货或在交易所交易应收的商品进 行的结构性短期贷款。商品融资中用商品销售的收益偿还银行贷款,借款人没有 独立的还款能力。商品融资的结构化特征是为了补偿借款人欠佳的资信水平。贷 款的评级反映了其自我清偿的特征以及贷款人组织这笔交易的能力,而不反映借 款人的资信水平。

最详实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解读

最详实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解读

最详实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解读一、巴塞尔资本协议演化历程上世纪70年代,随着欧美国家的高速发展,国际商业银行大力扩张资产,使银行资产远远超过其资本,有些甚至超过几十倍,使风险急剧增大。

到1974年,包括德国赫斯德特银行、纽约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和英国-以色列银行在内的三家大型国际商业银行的相继倒闭,使监管机构在惊愕之余开始全面审视拥有广泛国际业务的银行的监管问题。

为此同年年底美、英、德、法、日等10国集团的央行行长在国际清算银行总部所在地巴塞尔,成立了银行监管委员会,对国际银行进行监管。

1、巴塞尔资本协议,简称《Basel I》巴塞尔委员会成立的次年即1975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出台了第一个协议,即《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监管原则》,其核心内容只是针对当时国际性银行监管主体缺位的现实,明确海外银行监管责任分工和监管重点,总体思路是“股权原则为主,市场原则为辅;母国综合监督为主,东道国个别监督为辅”。

这个协议极为简单,对清偿能力等监管内容只提出了抽象的监管原则和职责分配,未能提出具体可行的监管标准。

《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实质性进步体现在1988年7月通过的《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简称《Basel I》。

《Basel I》首次确定了跨国银行的资本充足性要求,并创建了一套包括表外业务风险在内的风险权重体系:将信用风险划分为四大类,分别以0%、20%、50%和100%给予相应的风险权重;旧协议还要求银行必须满足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但《Basel I》未涵盖信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且信用风险权重的分类也过于粗略。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简称《Basel II》1995年,老牌贵族银行巴林银行因为一个期货交易员的错误判断和违规操作一个月内瞬间破产,旧资本协议仅关注信用风险,没有考虑对银行经营影响越来越大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它风险的弊病浮出水面。

随着跨国银行金融创新的深化和表外业务的不断拓展,传统的信用风险因素已退居次席,市场风险已成为跨国银行的头号风险,操作风险、利率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因素也不可小觑,故次年《Basel I》修正案将市场风险纳入资本需求的计算。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内部评级法的理论框架及其演变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内部评级法的理论框架及其演变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内部评级法的理论框架及其演变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2001年初公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在经过一系列修订之后即将在2005年实施。

因为这份重要的风险管理文件对于全球金融体系会带来重要影响,同时也会对现有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显著的冲击,因此引起全球金融业的广泛关注。

在这份新协议中,影响最为显著的就是衡量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The Internal Ratings—Based Approach, 以下简称IRB方法)的推出。

从理论角度把握IRB方法的演变及其形成,对于我们分析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巴塞尔委员会在监管原则中引入IRB方法的演变巴塞尔委员会此次提出在监管原则中引入IRB方法,是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酝酿和准备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 一些国际大银行发展出各种风险模型来衡量信贷风险, 并且计算经济/风险资本〈economic capital〉。

这些银行意识到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公布的旧版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并不能准确、敏感地体现真实的风险水平, 因此, 在衡量风险时更多地采用经济资本, 而不是监管机构所规定的资本。

另外, 随着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asset securitization)与衍生产品的出现与日益复杂, 更加突显1988年的资本协议不能准确衡量实际风险的问题, 1988年的协议面临重新修订的必要。

委员会了解现行资本协议的不足,也致力研究改善的方法, 其中一个里程碑是1996年的修订, 将市场风险包括到资本协议中,并允许银行采用风险模型来衡量市场风险(VAR, value at risk)。

当一些银行运用风险模型来衡量与管理信贷风险之后, 委员会面对重新考虑有关信贷风险资本的规定。

委员会在1999年6月公布的《新资本充足比率框架》(“A new capital adequacy framework”)文件中, 首次提出三大支柱的概念, 并在第一支柱的信用风险中提出IRB方法。

【6A文】《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全

【6A文】《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全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概述导言1.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公布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 II, 以下简称巴塞尔II)第三次征求意见稿(CP3,以下简称第三稿)。

第三稿的公布是构建新资本充足率框架的一项重大步骤。

委员会的目标仍然是在今年第四季度完成新协议,并于20XX年底在成员国开始实施。

2. 委员会认为,完善资本充足率框架有两方面的公共政策利好。

一是建立不仅包括最低资本而且还包括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的资本管理规定。

二是大幅度提高最低资本要求的风险敏感度。

3. 完善的资本充足率框架,旨在促进鼓励银行强化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风险评估水平。

委员会认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是,将资本规定与当今的现代化风险管理作法紧密地结合起来,在监管实践中并通过有关风险和资本的信息披露,确保对风险的重视。

4. 委员会修改资本协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加强与业内人士和非成员国监管人员之间的对话。

通过多次征求意见,委员会认为,包括多项选择方案的新框架不仅适用于十国集团国家,而且也适用于世界各国的银行和银行体系。

5. 委员会另一项同等重要的工作,就是研究参加新协议定量测算影响分析各行提出的反馈意见。

这方面研究工作的目的,就是掌握各国银行提供的有关新协议各项建议对各行资产将产生何种影响。

特别要指出,委员会注意到,来自40多个国家规模及复杂程度各异的350多家银行参加了近期开展的定量影响分析(以下称简QIS3)。

正如另一份文件所指出,QIS3的结果表明,调整后新框架规定的资本要求总体上与委员会的既定目标相一致。

6. 本文由两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简单介绍新资本充足框架的内容及有关实施方面的问题。

在此主要的考虑是,加深读者对新协议银行各项选择方案的认识。

第二部分技术性较强,大体描述了在20XX年10月公布的QIS3技术指导文件之后对新协议有关规定所做的修改。

第一部分新协议的主要内容7. 新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信息披露。

新巴塞尔协议中的风险类型、计算方法和数据需求

新巴塞尔协议中的风险类型、计算方法和数据需求

新巴塞尔协议中的风险类型、计算方法和数据需求《金融电子化》 2006年第6期文/刘世平申爱华田凤巴塞尔协议与旧协议相比,最明显的变化有三。

其一,由原协议仅有的最低资本要求扩展为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共同构成的三大支柱;其二,在考虑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之外,又引入了对操作风险所需的资本要求,使得监管资本能够在更全面地覆盖银行面对的风险;其三,在信用风险的计算中提出了内部评级法,使得覆盖信用风险的资本金对风险的变化更加敏感。

本文将着重介绍新《巴塞尔协议II》中考虑的三大风险的概念、计算方法及在新协议中计算风险的体系架构。

一、 信用风险新巴塞尔协议中信用风险的暴露主要涉及公司风险、银行风险、主权风险、零售风险和股权风险五个部分。

1.信用风险的定义信用风险,指受信方拒绝或无力按时、全额支付所欠债务时,给信用提供方带来的潜在损失。

信用风险一般分为商业信用风险和银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的范畴还可以进一步扩展到信用的接受者。

例如购买者或借款方也可能承受供货方或银行带来的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供货方或银行可能因资金原因而无法提供商品、服务和使授信方的交易持续进行的融资活动。

2.信用风险的主要计算方法(1)标准法。

新巴塞尔协议计量信用风险的标准法是旧巴塞尔协议计算方法的延续。

新协议对于银行的资产,按其是否有外部评级以及外部评级机构对资产的评级结果给予一定的风险加权,以弥补原协议在风险资产权数规定上的不足。

在确定信用风险的标准法中,对各交易对手的各种风险,如主权风险、银行风险和公司风险等都是在外在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基础上确定风险权重。

(2)内部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允许银行使用自己的内部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即将债项按借款人的类型分为公司、国家、银行、零售、股票等五种类型,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处理。

内部评级法对每一类风险都考虑了三方面因素:(1)风险构成因素,指各银行可以使用自己的估计数或标准的监管参数;(2)风险权重函数,该函数将风险构成因素转化成为银行计算风险权重资产的风险权重;(3)最低资本要求,指银行采取内部评级方法时需要满足的法定资本量。

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评级(IRB法)0539总结

信用风险管理与内部评级(IRB法)0539总结

新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巴塞尔资本协议三大支柱
一、最低资本金要求
1、银行设定最低资本金 2、要求银行将信用风险与评级 联系 —公共评级 —内部评级 3、要求银行把IRB法与实证的 返回检验联系起来,在应用信 用评级时要求具有独立的风险 管理部门与建设风险管理文化
二、监管者对资本充足率的监 督 四条基本原则: 1、银行必须估计与其风险相 对应的清偿能力 2、监管者必须检查银行自己 的估计和资本战略 3、银行应该拥有超过最低资 本金要求的资本 4、当银行资本金水平恶化时 ,监管者应该提早介入
A、原则:结合国情,积极参照 B、基本策略:“两步走”和“双轨制” “两步走”—先执行好《1988资本协议》,按照《商业 银 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到2007年绝大部分商业银 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 “双轨制”—是将来对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不搞一刀切。 C、大型商业银行应加快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尽早达到新 资本协议的要求;中小商业银行应借鉴新资本协议要求 的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逐步朝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式。 D、争取2009年我国有10家左右的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
1、组织体系的建设要符合银行战略发展要求 – 关注风险调整后赢利和股东收益 – 关注价值创造和风险度量 2、在激励机制和工资待遇方面 1)要与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联系,而不是以总利润或者总资产为标准 2)要与特定的风险管理目标联系(对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资产组合的信用评级) 3)绩效评价应当是经过风险审计过的(Linked to performance on risk audits) 3、要求培养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和具有所需要技能的职员 4、对所有基层和风险岗位建立问责制(Accountability) 5、力求风险度量和风险-酬劳(risk-reward)关系的最优化

巴塞尔协议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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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本协议强调了从监管资本向经济资本(Economic Capital)的转变,力求将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与资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实际上使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趋于一致。

经济资本没有正式的定义,一般可理解为银行在正常经营中可用来消化损失的资金。

穆迪评级公司认为,银行的真实经济资本必须是永久而随时备用的,不受银行管理层、银行业务、市场参与者或监管当局的限制,能完全抵御损失,而不使一般债权人受任何影响。

一些银行认为,经济资本是在没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银行出于审慎经营的考虑而持有的资本。

它是一个计算值,一个量的概念。

监管资本考虑了银行破产带来的私人成本和公共成本,而实质上经济资本则仅仅关注于银行破产的私人成本。

所以监管资本的要求,使得银行可能维持相对于内部资本配置体系来说更高的资本要求。

新资本协议的基本内容:2005年十国集团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在以下三方面有重大创新:一是除最低资本充足率8%的数量规定以外,另外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性两方面要求,从而构成了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充足率(Minimum Capital Requirements)、监管部门监督检查(Supervisory Review Process)和市场纪律(Market Displine);二是除计算信用风险的标准法外,允许风险管理水平较高的银行使用自己的内部评级体系计算资本充足率;三是在计算信用风险的标准法中,采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确定风险权重,废除以往按是否为经合组织成员确定风险权重的不合理做法;四是把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

允许银行使用内部评级法(Internal Ratings-Based Approach,IRB)确定资本充足率,是新资本协议的核心内容。

IRB法能更加准确地反映资本与银行风险之间的内在关系。

银行若能满足技术和信息披露方面的标准,就可将自己测算的借款人资信水平估计值转换成潜在损失,并依此计算出监管部门规定的最低资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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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03/06 Array CFEF研究报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IRB方法的参数设置陶铄杨晓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虚拟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虚拟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RR/03/06 中国科学院管理、决策与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2003年10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IRB方法的参数设置*陶铄†杨晓光‡摘要:IRB方法的参数设置决定了IRB方法的适用性。

本文从置信度与相关系数、期限调整因子、LGD的设定、不同类型贷款的风险权重等方面对IRB方法的各项参数与风险资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讨论,有助于IRB方法的应用实施。

1 引言2001年初,银行监管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资本协议草案。

与88年资本协议相比,新协议最本质的变化在于废止了以是否为经合国家(OECD)的银行为标准的计算风险权重的办法,提出了两种新的资本金计算方法,即基于外部信用评级的标准法(Standardised Approach)和基于内部信用评级的所谓IRB方法(Internal Rating Based Approach)。

其中IRB方法规定银行在满足一定的技术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以后,可以使用按照自己内部信用评级模型测算得到的违约率(PD, Probability of Default)、违约后损失率(LGD, Loss Given Default)、风险暴露(EAD, Exposure at Default)等参数代入IRB方法给定的公式计算监*本研究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rant Nos.700221001, 70071045)资助。

†单位:招商银行风险控制部信贷政策研究室。

‡单位:中国科学院管理决策与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虚拟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

管资本。

IRB方法将监管资本的计算建立在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系统基础上,不仅是真正风险敏感的,体现了对银行改进风险管理水平的激励,而且有利于减少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的差距,因此预计将为国际上大多数大型商业银行所采用。

新协议草案公布以后,在国际金融界以及学术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IRB方法成为人们讨论的一个焦点,不仅受到各界的赞赏和欢迎,而且围绕IRB方法的具体形式产生了很多争议。

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5月30日给巴塞尔委员会信函中,坦承由于缺乏外部评级机构,在我国实施标准法有很大的困难;同时指出国内的绝大多数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倾向于使用IRB方法,而央行本身对于能否有效地使用IRB方法有所疑虑,尽管央行认为这是一个值得鼓励的发展趋势。

从理论上而言,IRB方法与目前流行的信用风险资产组合模型是一致的(Wilde(2001)、Gordy(2001))。

与资产组合模型相比,IRB方法的一个显著的优点是输入简单,有利于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但是,正如Koyluoglu等(1998)与Gordy(2000)指出的,信用风险资产组合模型应用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得到适合模型假设的参数。

只有在参数符合实际情况时,模型的结果才有意义。

对于IRB方法,因为其试图提供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风险资产计算方法,参数的校正才是最核心、最困难的问题。

对于使用IRB方法计算监管资本的商业银行以及对于作为监管者的中央银行而言,搞清楚IRB方法参数的适用性以及参数变动对风险资本的影响,是回答是否适合使用IRB方法以及如何使用IRB方法计算资本金的关键所在,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2 IRB方法的基本框架IRB方法将银行资产分为:公司、零售、国别、银行、股权投资、项目融资等六种类型。

其中股权投资和项目融资属于特殊形式的借贷,和普通的商业贷款存在一定的区别。

对于这两种类型的债权风险权重如何确定,巴塞尔委员会目前还在征求意见中。

除此之外,其它四种类型资产的风险资本金的计算框架基本上是相同的,只是具体参数设置有所不同。

下面我们以公司信贷资产为例,对IRB方法的基本框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1)到(3)式是IRB方法计算公司信贷风险资本金的基本公式,需要四个输入参数,它们是债务人的PD、LGD、EAD以及债项的到期期限M(remaining maturity)。

IRB方法又可以由简到繁地分为基本法(Foundation Approach)和高级法(Advanced Approach)两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在基本法中LGD、EAD、M由监管机构确定,而在高级法中允许采用银行内部评级系统的结果计算,其中M 的数值一般是通过对债项的未来现金流加权计算得到,但在高级法中规定M 值最大不能超过7年。

IRB 方法的具体计算可分为两步。

第一步,对每笔债项,计算其风险权重如下: RW C = min{(LGD/50)⨯ BRW C (PD )⨯[1+b(PD)⨯(M-3)], 12.5⨯LGD} (1) 1 BRW C (PD )=976.5⨯N (1.118⨯G(PD)+1.288)⨯(1+ 0.0470⨯(1—PD )/ PD 0.44) (2) 这里RW C 为债项对应的风险权重,PD 是违约概率,LGD 是违约后损失率,N(x)为标准正态分布的分布函数,G(x)为N(x)的逆函数,b(PD)是对M 的一个调整函数,依赖于PD 。

IRB 方法的第二步是确定每个债项对应的监管资本金,然后将所有资产的资本金加总,得到银行的监管资本金,其中每一个债项对应的资本金为:Capital c = RW C ⨯EAD ⨯8% (3) 前面已经提到,IRB 方法与信用风险资产组合模型是一致的。

事实上,在资产组合足够分散以及仅存在一个系统风险因素的假设下,记由内部信用评级得到某项资产i 的违约概率为i p ,记i R 为该项资产的变化率与系统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系数,Gordy(2001)证明了对资产i 给定的一定置信水平之下的条件数学期望为:E[i PD |X q ]=N(i qi i R X R p N -+-1)(5.01) (4)这里X q =inf {x: Pr{X ≤x}≥q }是随机变量X 的q 分位数。

3 IRB 方法的参数讨论由于参数设置在IRB 方法中处于核心地位,2001年1月新协议草案引起诸多争论,2001年11月5日巴塞尔委员会又公布了潜在修改意见。

以IRB 基本法为例,2001年1月份草案中公司信贷、对国家和银行间债权的风险权重都如(2)式,而零售业务的风险权重为 BRW C (PD )=976.5⨯N (1.043⨯G(PD)+0.766)⨯(1+ 0.0470⨯(1—PD )/ PD 0.44) (5) 在11月5日的修改意见中,对公司信贷、对国家和银行间债权,设定相关系数为i R =0.1505011----e e PD +0.2[1-505011----ee PD] (6)1 为了保证函数有意义,内部评级法假设PD 的最小值为0.03%。

另外从(1)式和(3)式可以看出,IRB 方法的一个潜在假设是EAD 、PD 和LGD 之间是独立的。

这个假设也是目前资产组合模型中通常的假设,但这显然会低估风险。

资本要求为 K=A ⨯LGD ⨯N(i i R N R PD N -+--1)999.0()(15.01)⨯(1+ 0.0470⨯(1—PD ))/ PD 0.44 (7)风险加权资产为K ⨯12.5。

对于零售资产,将住宅抵押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独立出来,而且取消了期限因子,设定相关系数R 统一为0.15,对应的资本要求为K=A ⨯LGD ⨯ N(i i R N R PD N -+--1)999.0()(15.01) (8)对于非住宅抵押贷款外的零售资产,设定相关系数为i R =0.04252511----e e PD +0.15[1-252511----e e PD] (9) 资本要求为 K= A ⨯LGD ⨯N(i i R N R PD N -+--1)999.0()(15.01)-A ⨯LGD ⨯PD (10)下面我们对各项参数逐一进行讨论。

置信度与相关系数先看置信度。

对公司信贷,所有资产取R=0.2,取99.5%分位数有1-N (0.995)=2.5758,代入公式(4);2.0⨯2.5758/8.0=1.2879,1/8.0=1.1180,即为(2)式的第二项。

对于零售资产,所有资产取R=0.08,取99.5%分位数,代入公式(4);08.0⨯2.5758/92.0=0.766,1/92.0=1.043,即为(5)式的第二项。

因此可以推出IRB 方法的置信度为99.5%。

再看期限校正因子。

草案的基本法中假设任何债项LGD 都为50%,这样不考虑校正因子的风险权重为(100/0.08)⨯50%⨯N (1.118⨯G(PD)+1.288)=625⨯N (1.118⨯G(PD)+1.288),与(2)式对比得校正因子为976.5/625=1.56。

相关系数是关键的参数,对整个资本的确定影响是非常大的。

如图1是取置信度99.5%,LGD=50%,没有期限调整因子,当违约率分别为0.005、0.02、0.2时相关系数与风险权重的关系图。

图2是将2001年1月份和2001年11月份发布的公司信贷违约率和相应的资本要求的对比。

可以看到在相同的违约率下,资本要求与相关系数成正比,违约率越大,资本要求受相关系数的影响越大。

由于修改意见对相关系数的调整,导致资本要求有明显的下降。

图1 相关系数和资本要求的关系图2 2001年1月和11月风险权重比较下面就来分析这些相关系数的确定,由于住宅抵押贷款相关系数被固定为0.15,只需要对(6)和(9)式进行比较。

图3是式(6)和(9)的函数图像。

从图中和分析函数关系式可知,公司信贷相关系数取值区间为[0.1,0.2],而零售业务的相关系数取值区间为[0.04,0.15]。

相关函数都是违约率的减函数,公司信贷的相关系数总是高于零售业务的相关系数。

这是符合经济直觉的,比如对于公司信贷业务而言,违约率低的相对都是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受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大,而违约率高的相对则是中小企业,受经营者个人因素和偶然因素影响较大。

由于参数的原因,公司业务违约率函数从最大值趋向于最小值的速度明显快于零售业务的数度。

美联储的Lopez(2002)利用KMV与标准普尔2000年底的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

结果表明了相关系数是违约率的减函数,同时是公司规模(用企业的账面总资产表示)的增函数,而且对大型公司,相关系数与违约率间的单调性要显著强于小型公司2,因此他建议将相关函数进一步设定为违约率和公司规模的函数。

图3公司信贷和零售信贷相关函数和违约率的关系图4 违约率和期限调整因子的关系期限调整因子在IRB标准法中对公司信贷假设所有的贷款的平均到期期限都是3年,由于输入的是2这一点和11月5日的修正稿中公司贷款的收敛速度要远快于零售贷款的速度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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