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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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的诚信经营,提高企业的合规风控意识和本领,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对企业利益和声誉造成的损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整治要求,订立本《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合作伙伴(包含供应商、代理商等)以及与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各方,旨在规范企业在商业交往中的行为,防备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商业贿赂的定义商业贿赂是指企业员工及其他相关方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以财物、礼品、款待、接待、便利或其他形式向业务伙伴供应、索取或接受财物或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业务伙伴的定义业务伙伴是指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包含供应商、代理商、顾问、客户等。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五条诚信和廉洁要求1.全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秉持诚信和廉洁原则进行业务活动,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2.全部企业员工在与业务伙伴进行商务往来时,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竞争优势。

第六条禁止的行为1.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业务伙伴供应、索取或接受财物或服务,以取得违反诚信和廉洁原则的利益,并在与业务伙伴发生利益冲突时,诚实、真实地向公司报告。

2.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政府官员、公职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供应、索取或接受财物或服务,以影响其在公务活动中的决策或行为。

3.企业员工不得借助代理商、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向业务伙伴供应、索取或接受财物或服务,以规避公司的内部掌控和监督。

第七条风险警示和报告义务1.企业员工应当自动关注商业贿赂风险,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

2.企业员工对于自身涉及的商业贿赂行为有知情或怀疑时,有责任向公司的合规部门或举报渠道供应相关信息,搭配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防控措施第八条建立合规机构公司应当建立特地的合规机构,负责订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

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

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反腐败和反贿赂是当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各个国家和组织都在努力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来预防以及打击腐败和贿赂行为。

特别是对于公司来说,建立一套有效的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是确保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公司各个层级的员工都遵守公司道德操守,遵循法律法规,并防范和打击腐败和贿赂行为。

通过建立一整套规范、科学和可操作的制度,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贿赂风险,确保公司的商业活动诚实、公正和透明。

三、关键要点1. 领导承诺:公司高层领导将对反腐败反贿赂态度表达明确的支持,通过承诺将一个廉洁的企业文化传递给每一位员工。

2. 高层责任:公司高层将负起反腐败反贿赂的最高责任,并制定明确的指导方针,确保公司在反贿赂方面的政策得到全面执行。

3. 内控体系:建立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活动合规,识别和降低贿赂风险。

4. 风险评估:定期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反贿赂政策的有效实施。

5. 内部举报机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监督和举报贿赂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6. 培训与沟通:为员工提供有关反腐败反贿赂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意识和素质,确保他们了解公司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7. 审查与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公司各个层级的活动进行审查,确保政策执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效益1. 保护公司声誉: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腐败和贿赂行为,保护公司声誉和形象。

2. 提升企业价值观: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培养企业的正确价值观,加强员工的道德观念和职业道德素质。

3. 建立诚信形象:良好的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和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可以使公司建立起诚信的形象,获得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4. 维护利益关系: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可以维护内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

抵制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抵制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抵制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本制度订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廉洁、公正、透亮为基本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1.商业贿赂:指企业为谋求不正当竞争优势而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出、承诺支出或者利用其他手段为其供应财物、请客送礼、旅游度假等非法利益的行为。

2.保密信息:指与企业有关的技术、商业、经营等方面的秘密,并已明确标识为保密的信息。

第二章企业管理措施第四条备案制度1.全体员工一律不得在未经批准和备案的情况下接受外界单位或个人供应的各种福利和非物质回报。

2.各部门在接收礼品、款待、旅游等情况时,需将涉及到的金额、对象、目的、方式等认真情况报告给企业管理层,并进行备案。

第五条审批制度1.对于需要与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商务合作、签订合同、采购物品等具有潜在商业利益关系的事项,必需提前报告企业管理层进行审批。

2.企业管理层对报告的事项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并及时反馈审批结果。

第六条培训教育1.企业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关于商业贿赂和廉洁经营的培训教育,并确保培训内容与员工工作实际紧密相连。

2.员工接受培训后,需签署廉洁声明,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并自发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第七条信息监控1.企业将建立相应的监控系统和内部掌控机制,对员工的行为和财务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风险。

2.对于发现的可疑行为,企业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审核实,并依据调查结果做出适当的处理。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八条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据企业内部纪律规定,依据违规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相应惩罚。

2.对于涉嫌商业贿赂行为的员工,企业将立刻启动调查程序,如查实,除依法予以相应的纪律处特别,还将移交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

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

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

1.2 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廉洁自律机制,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1.3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反贿赂政策2.1 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给予或收受现金、物品、服务或其他利益,以影响业务决策或获取不正当利益。

2.2 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利用公司的名义或资源进行非法活动。

2.3 公司应建立透明的薪酬和奖励制度,确保员工的工作表现与其报酬相符,避免因薪酬不合理导致员工寻求非法途径获取利益。

2.4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员工了解贿赂的危害性和公司对贿赂的零容忍态度。

三、反贿赂措施3.1 公司应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客户、供应商等通过正当途径举报贿赂行为,并对举报人给予保护。

3.2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3.3 公司应与客户、供应商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贿赂行为的发生。

3.4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发票、报销等财务事项的审核,防止利用公司资源进行非法活动。

四、违规处理4.1 公司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雇等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2 公司对涉及贿赂的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将立即终止合作,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3 公司对举报贿赂行为的员工,将给予奖励和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5.1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第一章制定目的为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并加强员工道德规范,对利益冲突有正确的认识及处理方式,特制定本规范(下述简称为“规范”)。

此规范,意在补充并完善《XXX公司员工手册》中“员工行为篇”的第一章“员工行为准则”,加强企业内控机制,推进制度反腐,引导公司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自觉抵制见利忘义、不讲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适用范围一、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若员工发生消极腐败行为,公司将依法解雇涉案员工,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二、适用于本司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商务洽谈,公正性产品采购,工程实施等活动。

以及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规范。

三、适用于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规范管制范围内。

第三章定义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章程序一、本公司的任何对外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一)违反规范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现金或物品;(二)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三)提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四)提供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五)提供、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六)提供干股或盈余;(七)通过赌博,以及假借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研发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利益冲突(一)利益冲突的确认:当员工小我利益以任何形式干涉到公司整体利益时,员工应尽量避免小我利益影响员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能力,一般而言,以下所述应视为利益冲突:1、公司机会:任何员工都不能运用公司财产、息或其在公司的职位来谋求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拒绝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拒绝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拒绝商业贿赂管理制度1. 前言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全部员工的行为,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确保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和企业的可连续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任何员工都应严格遵守该制度,违反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2. 定义•商业贿赂:指以金钱、礼品、款待、便利或其他非法手段,向他人贿赂或有意供应欠妥利益,以取得不正当竞争优势或其他商业利益的行为。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员工,包含但不限于员工、管理人员、实习生、临时工、顾问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

4. 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员工应当诚实守信,严禁参加商业贿赂活动。

•公平竞争原则:员工应当依法公平竞争,不得通过商业贿赂手段取得不正当竞争优势。

•保密原则:员工应当妥当保守本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5. 相关规定5.1 禁止行为•任何与他人的商业贿赂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金钱、礼品、款待或其他非法手段直接或间接向他人贿赂,或者接受他人的贿赂;•向关联公司、合作伙伴、政府官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贿赂;•通过请托、布置宴请、接待等方式影响他人决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意泄露本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

5.2 识别潜在风险•员工应当紧密关注与他人商业交往过程中可能显现的风险,如索要或供应欠妥礼品、款待、沟通资金等行为。

•若发现或怀疑他人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应立刻向上级管理人员或内部监察部门报告。

5.3 礼品和款待•员工应当遵从礼品和款待处理规定,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布置和报销相关费用。

•员工不得向他人供应或接受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礼品和款待。

5.4 风险防范和培训•本企业将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并供应必需的培训,使员工能准确理解商业贿赂的概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员工有义务参加相关培训,掌握和遵守相关政策。

5.5 处理措施•若发现员工参加商业贿赂行为,将进行调审核实。

•若经核实,涉事员工将被视为违反本制度,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通报批判、停职、降职、解雇等。

企业治理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企业治理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企业治理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企业治理是指管理层通过制定并执行一系列规范和机制来保护股东权益、加强内部控制、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过程。

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则是企业治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了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维护企业诚信经营、良好声誉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办法和制度规定。

商业贿赂是指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相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等进行财物上的供给、请托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的非法行为。

商业贿赂会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各方利益,给企业声誉和经营带来巨大风险。

因此,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以规范员工行为,降低贿赂风险,提高企业治理水平。

一、制度目标1. 预防商业贿赂行为。

通过明确禁止商业贿赂行为,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预防企业员工参与商业贿赂活动。

2. 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水平。

秉持诚信经营理念,建立企业良好的声誉和形象,树立诚信经营的企业形象。

3. 维护企业利益和股东权益。

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对企业利益和股东权益的侵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

二、制度内容1. 贿赂行为禁止规定。

明确指出商业贿赂行为的定义和禁止范围,包括现金、礼品、款待、旅游、回扣等形式的贿赂行为。

2. 冲突利益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冲突利益管理制度,要求员工在处理与企业利益有关的业务时,不得以个人或他人的利益为优先考虑。

3. 员工培训。

制定员工贿赂意识培训计划,对企业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4. 内部控制机制。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务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减少操纵和侵占企业资金的可能性。

5. 处理投诉和举报机制。

建立健全的投诉和举报机制,提供保护举报者的渠道,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和奖励,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6. 外部合作与反腐败。

积极与监管机关、行业协会和其他企业进行合作,参与反腐败活动,维护行业诚信和市场秩序。

7. 监督和评估。

建立制度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贿赂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管理实施细则

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管理实施细则

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管理实施细则目录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管理实施细则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禁止商业贿赂行为 (2)第三章管理职责 (3)第四章管控职责 (5)第五章监督与处罚 (6)第六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商业经营行为,加强内控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树立诚实守信、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切实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建立公司治理商业贿赂、腐败的长效预警机制,保护公司利益,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对外经济往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营销、采购。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及利益攸关者,即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

第四条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的目的:(一)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腐败行为,规范公司员工及利益攸关者的行为,防范法律风险,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反商业贿赂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三)提高员工素质,自觉防范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防治商业贿赂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密组织,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第六条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本司的任何对外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一)违反规定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或索取现金或物品;(二)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三)提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四)提供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五)提供、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六)提供干股或红利;(七)通过赌博,以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临床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预防贿赂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客户等第三方。

第三条公司反贿赂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反贿赂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业务流程透明、合规。

第五条公司禁止以下贿赂行为:(一)给予或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或收受财物;(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或承诺给予他人财物;(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贿赂行为。

第六条公司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一)加强员工教育,提高员工反贿赂意识;(二)完善业务流程,确保业务操作透明、合规;(三)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贿赂行为;(四)加强监督检查,对贿赂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规,防止财务风险;(二)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防止采购过程中的贿赂行为;(三)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销售行为,防止销售过程中的贿赂行为;(四)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合规性;(五)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

第四章举报制度第八条公司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及第三方举报贿赂行为。

第九条举报人应提供以下信息:(一)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二)被举报人的姓名、职位、部门;(三)贿赂行为的时间、地点、金额、方式等;(四)其他有助于调查的信息。

第五章处理与责任第十条公司对举报人保密,并对举报人进行保护。

第十一条对贿赂行为,公司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十二条公司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反贿赂工作全面负责。

股份公司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制度

股份公司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腐败,切实做好反商业贿赂、反腐败工作,加强集团内控,强化制度监督与反腐,加强对重点、关键岗位的人员监督,确保反腐败反商业贿赂长期有效,防止各种违法乱纪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所有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和分公司(以下统称:集团)。

第三条集团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或对外联活动,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本条例中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的接触、与客户代表洽谈订单、原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产品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等经济活动。

第四条所有与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均在本制度管辖范围。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集团督审部为集团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规章制度,开展集团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工作;(二)加强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管理和监督,在源头上预防、治理,做到标本兼治,制度完善,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真实记录;(三)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全面签署《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对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等合作第三方签署《反商业贿赂协议》,对承诺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监督检查。

第三章规程第七条关于本制度中腐败、商业贿赂行为的解释:(一)违反法律规定,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在正常交易之外给予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或报销各种费用,或以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接受现金、实物及其他利益的行为;(二)利用职务便利,将集团财物占为己有,或挪用集团资产供个人或他人使用。

第八条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的具体措施:(一)组织公司高管郑重宣誓《公司高管廉政誓词》;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实行预防腐败、商业贿赂承诺制,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要与集团签订《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二)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与集团签订的合同或递交的投标书中,必须要求合同签订人、标书投标人遵守本制度,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三)建立治理腐败、商业贿赂领导机构,长期开展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工作;(四)集团督审部要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腐败行为、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在制度、教育、监督等预防方面调研,提出具体对策和措施,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五)集团各部门在开展预防腐败、商业贿赂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的问题,要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并向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集团各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的管理、将执行《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情况作为集团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以及任免的重要依据;(七)对查证属实的腐败、商业贿赂行为,依据其情节轻重,依照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关系,给集团造成损失的,依法追偿,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八)与集团有业务活动往来的单位及其雇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承诺,取消其供应商、服务商、代理商、经销商以及各种招投标资格,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九)查证属实的举报、投诉,按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举报投诉人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可作为晋级、加薪的依据。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反腐败工作,规范商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制定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关于商业贿赂防控的政策、原则和要求,明确公司商业贿赂的范围、管理流程与各方责任,加强对公司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提高公司员工的反商业贿赂意识。

一、概述商业贿赂是指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无偿或寄有报答意图的提供或承诺提供不正当的利益,以获得或保持业务关系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破坏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秩序的、危害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为执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明确公司反商业贿赂政策,加强公司员工反商业贿赂意识,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外包人员、供应商及合作伙伴等。

三、管理原则公司反商业贿赂的原则为:(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二)、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秩序;(三)、提高公司员工反商业贿赂意识;(四)、加强监督与检查。

四、行为准则(一)、禁止赠送财物、礼品及费用,降低开支预算,以谋求企业利益的行为。

(二)、对于外部人员赠送公司的礼品,需向公司进行汇报,并在礼品上标注价值。

(三)、公司员工不得从任何供应商、客户或合作方处收受不当现金或不存在或不符合行业惯例的不当礼品或其他不当利益。

(四)、不得搭售或垄断公司产品或服务,以谋求不当利益。

(五)、不得强行攻击竞争对手,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利益。

(六)、银行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贷借款业务。

(七)、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和公司资源为自己谋求私利与不正当收益。

五、管理流程(一)、反商业贿赂的监督与管理应由公司的高级领导概括审核并指导执行。

监管的董事会及经理委员会的成员应视为公司反商业贿赂的首席执行官。

(二)、公司内部反商业贿赂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内部合规部门负责。

公司内部监管工作应该设定明确的管理流程,跟踪监督与审核反商业贿赂的所有方面。

(三)、当公司内部或外部相关方提出与商业贿赂有关的问题或表现时,公司内部合规部门应在采取必要措施之前,应立即核实所述问题或表现,并采取下列必要的步骤,以保障反商业贿赂政策的执行:1、及时调查并记录与商业贿赂的有关行为或疑点;2、通过必要的调查,识别并记录与商业贿赂有关事件的所有内部人员、外部机构和个人;3、核实发现的情况,并采取必要的调查和纠正措施;4、报告对内部调查程序的结果,确定是否对任何内部人员采取纪律处分,同时向公司高级领导层专题报告;5、根据探讨的总结,制定必要措施,以防范今后发生商业贿赂问题。

公司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公司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开展业务,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员工的个人行为,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强化公司治理的长效预警机制,保障公司和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业行为,树立廉洁、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及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禁止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禁止公司员工和相关人员,以及以公司名义或为公司合法权益开展业务的商业伙伴,通过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交易对方的员工以及其他可能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主体和个人,以实现获取竞争优势或其他不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禁止公司内部员工接受商业贿赂。

第二章商业贿赂行为第六条商业贿赂行为是指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提供、承诺、给付、索取或收受现金、有价物或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公司的任何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贿赂或反向贿赂行为:(一)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二)在履职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或公司规章制度,收受或索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三)在经营活动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给予对方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四)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或者账外暗中给予或收受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五)在招投标项目中徇私舞弊,索取或非法收受投标人、承包方或其他利益相关第三方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六)在生产、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违规接受客户、投标人、供应商或向客户、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宴请或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可能影响职务廉洁性的;(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贿赂或接受贿赂的行为。

禁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禁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禁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商业贿赂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证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所有合作伙伴。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或接受财物、礼品、服务、宴请、旅游、款待等以获取或保持商业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将严格执行《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商业贿赂行为,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给予严厉处罚,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公司将通过不定期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员工对商业贿赂的认识,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检查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商业贿赂行为。

第二章定义第七条商业贿赂指用财物、礼品、服务、款待、宴请、旅游等手段,向他人行贿或者接受他人的行贿,以获取或保持商业利益的行为。

第八条合作伙伴指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个人或组织。

第九条员工包括公司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及临时工。

第十条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有价证券、债权、不动产、动产等形式的财产。

第三章禁止商业贿赂的原则第十一条公司始终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保证公平竞争。

第十三条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商业贿赂行为辩解或为其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公司要求员工和合作伙伴对商业贿赂行为坚决说不,并及时向公司上级报告。

第四章禁止商业贿赂的规定第十五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他人行贿或者接受他人的行贿。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合作伙伴行贿或者接受合作伙伴的行贿。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以公司名义或所属部门的名义向外部机构行贿或者接受外部机构的行贿。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或接受礼品、服务、宴请、旅游等,以获取或保持商业利益。

第十九条员工不得利用职权、权力、资源等进行商业贿赂行为。

第二十条员工不得为他人提供方便,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盖章、批准、审批等,以满足他人的商业利益要求。

公司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公司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反商业贿赂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管理体系,提高员工法律意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规、稳健。

第二章商业贿赂的定义与危害第四条商业贿赂是指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给予或者承诺给予对方财物、其他利益或者便利的行为。

第五条商业贿赂的危害包括:1. 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2. 侵蚀企业内部管理;3. 降低企业声誉;4. 增加企业法律风险;5. 影响公司经济效益。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管理体系,包括以下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2. 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商业贿赂行为处罚规定》、《供应商管理规定》等,明确禁止商业贿赂行为。

3. 实行回避制度:员工在涉及商业贿赂的活动中,应当主动回避。

4. 建立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鼓励员工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5.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员工和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2. 记过:对情节较重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3. 留职察看: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留职察看处分。

4. 解除劳动合同:对触犯刑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旨在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商业环境,确保公司稳健发展。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反贿赂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声誉和利益,保护公司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任何人员因工作职责或业务需求接触国内外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企业、个体经营者、公职人员、公共机构及相关实体,均受制于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反贿赂管理担当部门为公司合规部门,全力负责制度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反贿赂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公正、诚实、公平、公平原则,推动公司员工履行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维护公司的声誉和信誉。

第五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贿赂,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违反公司反贿赂要求。

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充分认识腐败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反对腐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避免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强自律意识。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对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应当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公司的处理。

第八条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合规部门。

第二章反贿赂管理机构第九条为加强公司反贿赂管理工作,公司应当设立反贿赂管理机构。

公司反贿赂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反贿赂管理工作,定期提交反贿赂报告。

第十条公司反贿赂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起草、修订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反贿赂相关工作计划;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反贿赂工作;开展公司员工的反贿赂培训;监督反贿赂措施的执行情况;处理公司内部涉及反贿赂的举报和投诉等。

第十一条公司反贿赂管理机构成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勤勉尽责,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二条公司反贿赂管理机构成员不得违反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利用其职权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反贿赂管理机构成员应当保证业务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利用公司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反商业贿赂制度

反商业贿赂制度

反商业贿赂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扎实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做到诚实守信,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强化制度监督,推进制度反腐,加强对易发多发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的管理与监督均适用本程序.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制度管制范围内.第2章程序第3条管理程序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人员实行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重要岗位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必须与我司签订一份供应商反贿赂/反腐败协议.公司由总经办、行政部、副总经理组成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小组,其主要职责是:3.3.1 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3.3.2 依法行使纪检监察的职责;3.3.3 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与管理;3.3.4 贯彻落实反贿赂/反腐败协议书,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对重要部门、重要环节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真实记录;3.4.5 负责对公司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承诺人/公司应遵循以下职责:3.4.1 严格履行在协议书所承诺的内容;3.4.2 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3.4.3 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小组的管理;3.4.4 若违反协议,服从监督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处理.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公司管理小组与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配合.开展反贿赂/反腐败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3.6.1 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3.6.2 设立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3.6.3 在落实反贿赂/反腐败的过程中,由公司管理小组到其它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商业贿赂的苗头,研究开展预防商业贿赂的对策和措施;3.6.4 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腐败行为和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研究提出具体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及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在开展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对发现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须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司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并将其执行协议书的情况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公司行政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重要岗位人员不履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公司重要岗位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应当根据违反行为的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与本公司有经济活动往来的公司人员违反供应商反贿赂/反腐败协议书的,坚决取消其供应商、服务商资格,构成商业贿赂行贿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鼓励员工及有业务来往的公司检举揭发腐败行为,检举的受理、调查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保密,严禁泄露检举人的姓名、部门、公司名称等信息,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检举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检举人,对匿名的检举书信及材料,不得鉴定笔迹,检举材料不得随意对外借阅.公司反商业贿赂小组人员电话:行政部: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第3章相关资料第4条使用资料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反贿赂/反腐败协议第4章附则第5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采购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6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立承诺人为了保障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1.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2.不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各种名义的回扣以及其他形式的私利.3.在职期间不准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如: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如果供应商以节日为理由带以上各类礼品上门,首先给予推辞,实难以推辞的,带供应商一起将礼品交到行政部.4.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同时也不准在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部门兼职. 5.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工作之便,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吃拿索要,以权谋私.拜访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期间,尽量安排好访问时间,在吃饭前离开.如确需在对方处吃饭,仅接受对方工作餐,如对方有食堂,在食堂用餐,外出就餐,不去高档酒店、餐厅等.6.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安排的娱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桑拿等.7.在职期间不得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等.8.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任何处罚并负责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9.此承诺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10.此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劳动合同解除时自动失效.但因违反本协议所带来的公司损失,不因离职而失去追查效力.公司盖章承诺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供应商反贿赂/反腐败协议甲方:乙方:地址:地址: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腐败行为,维护甲方及与甲方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共同合法权益与乙方为甲方合作期间的合法权益,经友好协调,达成如下反商业贿赂、反腐败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1.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人员及与甲方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个人提供的一切精神及物质上直接或间接的馈赠,如回扣、娱乐、退佣、招待、置业、就业、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他一切物质或精神上有直接受益的开支;2.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杜绝向甲方人员及甲方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个人提供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在合适的场合、象征性的纪念礼品以及经批准的相关业务招待除外. 3. 乙方不得为谋取自身利益擅自与甲方人员就有关工作问题私下进行有损甲方利益的非正常竞争性商谈或者达成伤害甲方利益的默契.4. 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宴请或进入营业性消费娱乐场所;5.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6.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公司反贿赂、反腐败部门举报,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举报人保密.7. 商业贿赂限制:本协议乙方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腐败行为规定外,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腐败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业馈赠.8. 违约责任:如在合作期间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将立即停止与其所有商业合作关系,并暂停支付所有乙方的应付账款.乙方赔偿甲方公司的名誉及其他一切损失;由于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将依法在公司所在地的管辖院处理.9. 甲方反贿赂,反腐败小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行政部: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10.本协议期限:甲乙双方解除供销关系时,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11.其他: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

公司防范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公司防范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贿赂的防范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商业贿赂防范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防范原则第四条公平竞争原则:公司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通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利益。

第五条诚信经营原则:公司应坚持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六条风险预防原则: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预防机制,提前识别和防范商业贿赂风险。

第三章防范措施第七条内部控制制度(一)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

(二)设立专门的合规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司商业贿赂防范工作。

(三)对敏感业务和关键岗位进行重点监控,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商业贿赂风险评估(一)定期对公司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风险。

(二)对高风险业务进行专项审查,确保合规操作。

第九条信息披露与报告(一)建立商业贿赂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鼓励员工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二)对举报者进行保护,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条奖励与惩罚(一)对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并经查实的员工给予奖励。

(二)对参与商业贿赂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职、辞退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对商业贿赂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风险防范具体措施第十五条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严格审查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确保其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加强对合同和协议的审核,防止商业贿赂风险。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商业贿赂行为。

2009-9-29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共五篇)

2009-9-29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共五篇)

2009-9-29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共五篇)第一篇:2009-9-29 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1、公司领导层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务负责人及其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公司领导层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药品经营活动;3、公司领导层应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和完善反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公道、正派;4、公司机构设定、职位设定、人员设定等,职责划分要明确、合理,符合企业经营需要实际,更要有助于反商业贿赂的管理,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层层落实;5、公司领导层自己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自我发现问题,勇于主动纠正,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积极配合查处;6、公司领导层负有本公司反商业贿赂责任,一旦出现商业贿赂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责任,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承担由公司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7、公司领导层加强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公司员工违反商业贿赂有关规定,自查、检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公司制度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公司领导层在决策、制度及公司运行中要在自觉抵制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及时反映和举报来自社会各方面进行商业贿赂的人和事。

9、药品批发公司与连锁公司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连锁经营的管理,从管人管事等方面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10、公司领导层应每年对制定实施反商业贿赂的情况,在检查考评基础上发现不足,并找出漏洞,进一步完善。

第二篇:反商业贿赂XX中医医院治理商业贿赂自查报告为进一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青卫纪字[2012]9号文件《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我院在前段时期持续不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又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再一次的调查摸底,查找问题,自查自纠。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

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公司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发生贿赂行为,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保持公平竞争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

第三条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与外部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谈判、采购、销售等过程中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聘用的律师、会计师、中介机构等第三方涉及公司业务的个体或组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为公司谋取利益而进行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

第二章贿赂行为的定义第五条贿赂行为是指为谋取私利,向他人、组织或机构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或者以其他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给予或收受财物、礼品、回扣、佣金、款待等。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当自觉抵制利用职权、职务之便行贿或受贿的行为,任何违反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三章反贿赂管理制度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相关政策、规章和程序,明确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底线要求和行为规范。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反贿赂培训,提高员工的反贿赂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违反反贿赂管理制度的行为,确保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雇等。

第十三条对于涉嫌犯罪的员工,公司将依法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将员工遵守反贿赂管理制度的表现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于表现良好的员工给予相应的激励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违规行为频发或严重的员工,公司将对其进行绩效考核下调或取消激励奖励。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公司反贿赂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保留对本制度内容的修改、补充和调整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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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1、公司领导层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务负责人及其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公司领导层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药品经营活动;3、公司领导层应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和完善反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公道、正派;4、公司机构设定、职位设定、人员设定等,职责划分要明确、合理,符合企业经营需要实际,更要有助于反商业贿赂的管理,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层层落实;5、公司领导层自己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自我发现问题,勇于主动纠正,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积极配合查处;6、公司领导层负有本公司反商业贿赂责任,一旦出现商业贿赂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责任,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承担由公司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7、公司领导层加强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公司员工违反商业贿赂有关规定,自查、检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公司制度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公司领导层在决策、制度及公司运行中要在自觉抵制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及时反映和举报来自社会各方面进行商业贿赂的人和事。

9、药品批发公司与连锁公司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连锁经营的管理,从管人管事等方面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10、公司领导层应每年对制定实施反商业贿赂的情况,在检查考评基础上发现不足,并找出漏洞,进一步完善。

附件2:采购、销售人员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采购、销售人员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过程中,不得有行贿、索贿和受贿的行为。

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每年定期组织采购、销售人员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题警示教育,学习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政策法规,结合反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讨论,增强抵御不良思想、不良行为的能力。

三、采购、销售人员的各种采购和销售行为必须依法开展。

不得与供应商或被销售对象相互串通,损害单位的合法权益;四、在采购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正当竞争。

五、在销售活动中必须遵守依法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用向销售对象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等商业贿赂手段开展恶意竞争。

六、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按程序出入库和销售,杜绝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的体外循环,逃避药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在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引入计算机管理,实现采购和销售全过程的电子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出入库记录和票据管理电子化,防止采购、销售人员造假。

八、采购、销售活动中,凡合法的商业扣率,必须以明折明扣的形式进行结算,不得帐外返款或收受回扣及其它利益。

九、建立采购、销售人员廉洁保证机制,若企业采购、销售人员通过商业贿赂行为开展采购、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应从严追究其责任,终止其采购或销售资格。

十、建立采购、销售人员反商业贿赂档案,将其纳入个人档案管理,作为年终业绩考评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十一、由公司每年对采购、销售人员反商业贿赂工作开展评价指出工作的不足,纠正不良行为和做法,查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情节严重的报监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

附件3:购进、销售票据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购进、销售票据进行管理和保存。

二、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验明购进、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票据是合真实完整合法,有无涂改,做到票、帐、货相符。

三、采购销售人员不得对购进、销售票据内容进行篡改,不得采用更改票面所载药品或医疗器械批号等方法,用其它药品医疗器械冒充原始票据上所标示的药品医疗器械以偷梁换柱的方式购进或销售药品、医疗器械。

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和采购销售人员不得与供应商或被销售对象相互串通,出具虚假购进、销售票据。

五、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票据应至少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备查,但不得少于2年。

六、企业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票据应载明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批号、生产厂家、购货单位、销售单位、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销售金额等内容备查。

七、购进、销售票据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出票,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对购进、销售票据的要求,废票错票应及时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处理,防止人为更改。

八、对个别现有出货票据(随货单)价格与结算价格差异问题,应在价格管理规定允许范围内逐步过渡到“两价同一”。

在过渡期仍需沿用的,须公开化、明折扣。

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附件4:购进、销售资金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购进、销售资金的管理。

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设立单独的银行帐户,并做好相应的帐目管理。

三、每年年终要对购进、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四、应定期追踪购进、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关,保证资金的合法使用,不得用于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用途。

五、不得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占用购进、销售资金行贿或转变成其它利益的形式向采购方进行贿赂。

六、不得利用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销售资金违法私设小金库,偷税漏税或用于贿赂。

七、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销售资金的收支必须经财务人员审核,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进行使用。

八、公司在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环节中一般应采用银行结算,尽量避免现金结算,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附件5:会计出纳人员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会计出纳人员必须树立诚信意识,要坚持原则,自觉抵制造虚帐、假帐。

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每年定期组织会计出纳人员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题警示教育,学习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政策法规,结合反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讨论,增强会计出纳人员反商业贿赂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要建立会计出纳人员会计信用档案,开展会计出纳人员信用评价。

四、实施会计出纳人员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如果会计出纳人员对本单位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视而不见,不抵制、不举报,则一经发现,对相关会计出纳人员应在一定范围予以曝光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五、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在每年应对会计出纳人员进行财务审计,建立会计出纳人员监督机制,约束会计出纳人员行为。

六、落实单位会计账目管理责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会计出纳人员对在日常帐目管理中发现的涉及商业贿赂问题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举报。

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会计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单位内部可能涉及商业贿赂行为的各个环节的财务审查。

特别是采购、销售、结算、中层以上干部离任职、基本建设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大宗物品采购等的财务审核工作。

八、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要设立会计出纳人员事后监督制,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单位会计、出纳岗位及其所从事的各项业务进行日常和周期性的检查。

九、会计出纳人员对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违反反商业贿赂的情况,一是要拒绝开展相关业务,二是要向领导提出违规情况并要求公司领导层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附件6:反商业贿赂定期检查考评管理制度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对财务人员、采购和销售人员定期开展反商业贿赂检查考评。

二、每年应组织进行一次相关人员反商业贿赂检查考评,从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具体工作中的不当行为、内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和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查找可能发生和产生商业贿赂的原因和隐患,将自查自纠的情况及时汇总,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由单位统一组织进行考评。

三、每季度对反商业贿赂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四、每季度重点检查一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反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

五、每年年终应针对相关人员反商业贿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评,主要检查是否有以下行为发生:1、采用商业贿赂手段,参与不正当竞争;2、在采购或销售产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过程中,收受或给予回扣、贵重物品或其它不正当利益;3、是否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礼品或贵重物品而不上交;4、有其它商业贿赂行为。

六、每季度应对受理商业贿赂举报登记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检查群众举报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理情况。

七、落实反商业贿赂检查考评责任,并与单位各项奖惩制度挂钩。

附件7:反商业贿赂举报登记管理制度一、群众举报是发现商业贿赂的重要途径,因此,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面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邮箱。

二、对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举报情况,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及时作出处理。

三、单位受理举报人应对群众涉及药品医疗器械购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举报、来访要热情接待并如实记录,认真处理,并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反馈处理结果。

四、对举报人情况应当予以保密。

受理举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调查情况、调查结果要严格保密。

五、对举报商业贿赂的内容、线索应根据情况分别作出自行处理或上报监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附件8:反商业贿赂社会评价管理制度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每年开展1~2次反商业贿赂社会评价工作。

二、反商业贿赂社会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部份:一是监管部门评价;二是行业内部评价;三是群众评价。

三、反商业贿赂社会评价工作的主要应采用三种形式:一是座谈;二是发放调查问卷;三是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网上调查的方式开展反商业贿赂社会评价调查。

四、反商业贿赂社会评价工作应注意点面结合,要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有重点的开展评价。

附件9:反商业贿赂责任追究制度1、没有制定和完善反商业贿赂工作机制,由公司向监管者书面检讨,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承担主要领导责任;2、没有认真开展反商业贿赂教育,普及反商业贿赂知识,被有关部门检查批评的,由公司分管宣传教育人事的领导成员承担相应责任,并落实和改进、教育、培训、普及反商业贿赂的知识和方法。

3、对商业贿赂的问题没有按制度定期检查,自查发现问题不能及时纠正的,公司领导班子应及时评估损失,予以量化,由公司分管反商业贿赂副总经理承担相应责任的20%,具体岗位人员承担80%责任;4、凡在各级监管部门对公司开展的反商业贿赂检查中,查出公司由于存在商业贿赂问题而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首先是公司领导及班子集体承担20%责任,后将责任分别查清,按制度规定由相关责任人承担80%责任;5、司法机关在反商业贿赂中查处的有关商业贿赂问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法律规定,该谁承担责任就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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