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规与统计实务总结
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总结
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总结
在法律法规学习工作中,统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
通过统计分析,我们可
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施情况,为我们的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对我在法律法规学习工作中的统计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
首先,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工作,我首先对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了整理和分类。
通过对各类法律文件的数量和内容进行统计分析,我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各类法律文件的分布情况和重点内容,为我后续的深入学习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其次,我还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
通过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实
施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和整理,我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各项法律法规在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实施情况,为我后续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此外,我还通过统计分析对法律法规的效果进行了评估。
通过对各项法律法规
实施后的效果进行数据收集和整理,我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为我后续的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通过以上的统计分析工作,我不仅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施情况,也为我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统计分析工作,为更好地服务于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统计局法规工作总结范文
统计局法规工作总结范文
《统计局法规工作总结》。
近年来,统计局在法规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这一过程中,统计局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规建设,不断完善法规体系,提高法规执行力,推动统计工作的规范发展。
首先,统计局加强了法规建设,及时修订了相关法规,完善了法规体系。
通过
对现有法规的梳理和总结,统计局及时修订了不适应当前统计工作需要的法规,同时加强了对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规执行力。
其次,统计局加强了法规执行力,建立了健全的法规执行机制。
统计局制定了
相关的法规执行细则和操作规程,确保了法规的执行落实。
同时,统计局还加强了对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法规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保障了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最后,统计局加强了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法规意识和素质。
统计局通过举办法规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强了对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规执行力,为统计工作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总的来看,统计局在法规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希望统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法规建设,提高法规执行力,加强法规宣传和培训,不断完善法规体系,推动统计工作的规范发展。
中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实务知识点归纳总结1
统计用户需求统计调查设计是根据统计用户的具体要求、调查对象的特点,以及开展调查所具备的条件,对统计调查各方面和各环节进行通盘考虑和整体安排。
其结果表现为包括统计指标、调查方法和调查表式等内容的调查方案。
统计调查设计对设计者的要求:较高的统计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必须在充分理解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等统计用户需求的前提下,依据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经济科学、社会科学理论,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制度,按照统计调查的科学规律进行设计。
第一节统计用户需求一、政府统计需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各级政府职能进行了明确界定,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经济调节就是对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行总量调控,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就是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处理公共危机。
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根据上述政府职能,可以将政府的统计需求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全面系统描述和反映整个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的统计数据,其核心指标是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等指标。
2.全面系统的价格指数数据,主要包括国内生产总值价格缩减指数、工业产品生产价格指数、社会消费价格指数、社会零售价格指数、分行业生产价格指数和服务价格指数等等。
3.全面系统反映人口发展的统计数据,主要包括人口总量、人口质量(包括营养、卫生、身体状况、教育程度等)、就业和失业状况、劳动力数量和流动状况、出生率和死亡率、生育率等指标。
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总结
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总结
在法律领域,学习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
人员来说。
通过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的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法规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对工作的影响。
首先,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在法律领域的知识
水平和专业能力。
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从而更好地为工作服务。
其次,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自身在学习和工
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通过总结学习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此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的总结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学习和
工作方向。
通过总结过去的学习和工作经验,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从而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学习和职业发展方向,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通过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的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法律领
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规划未来的学习和职业发展方向,从而更好地为法律事业服务。
希望大家能够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法律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总结
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总结
在法律领域,学习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只有通过深入学习和掌握法律
法规,才能在法律实践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发现不足之处,并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提供指导。
首先,我们需要统计自己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和内容。
通过记录每天的学习时
间和学习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度和学习重点。
同时,也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中存在的偏差和不足,及时调整学习计划,提高学习效率。
其次,我们需要统计自己在法律实践中应用法律法规的情况。
通过记录每次法
律实践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了解自己在实际工作中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发现自己在实践中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补充和提高。
最后,我们需要统计自己在法律领域的成长和进步。
通过总结自己在学习和工
作中的成绩和收获,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成长轨迹,发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为未来的发展规划提供参考。
总的来说,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
习和工作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调整和提高。
只有不断地总结和进步,才能在法律领域中不断取得成功。
希望每一位法律从业者都能够认真对待法律法规的学习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法律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统计实务知识点整理(精选五篇)
统计实务知识点整理(精选五篇)第一篇:统计实务知识点整理统计实务知识点整理1、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是三大职能;2、a经济普查:5年,尾数3和8;时间12月31日(第二三产业);b农业普查:10年,尾数6,时间12月31日24时;c人口普查:10年,尾数0, 时间11月1日零时3、a重点调查:能代表总体情况,有代表性;b典型调查:有一定倾向性,结果不宜用作推算整体。
4、统计设计环节:设计指标体系、建立元数据标准,设计统计报表,编制审核规则,制定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
5、统计分类标准化:制定标准、发布标准、实施标准、管理标准6、统计分类标准化作用:建立规范统计秩序;为统计指标分组提供依据;为实现统计信息化提供保障;是统计数据可比性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前提。
7、统计单位: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的条件:a:依法成立,有自己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承担民事责任;b、独立拥有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c、具有包括资产负债在内的账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个体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8、组织机构代码:8为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
9、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前6位代表省、中间3位代表乡镇,后3位代表村居委会。
10、国民经济分类:20个门类、96个大类、432个中类、1094个小类。
11、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不含四种服务业);第二产业: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以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其他未涵盖的12、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3个大类(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18个中类。
大型工业:从业人员大于1000人,营业收入大于40000万元。
13、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和外商经济。
14、调查对象:需要调查的那些经济社会现象的总体;调查单位:构成需要调查的那些经济社会现象总体的所有个体。
《统计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二篇)
《统计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学习《统计法》这门课程,我收获颇丰。
统计法作为一门法学课程,对于我们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统计法涉及到了数据的收集、分析和运用,而在当今社会,数据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资源,对于社会发展和个人决策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掌握统计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对于提升我们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是非常有帮助的。
在学习统计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统计法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价值。
统计法是一门法律学科,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统计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问题以及统计工作中的法律规范。
统计法不仅仅是法学中的一门学科,更是一门实际应用的学科。
在现代社会中,各类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已经渗透到了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社会发展、经济决策、公共管理等众多领域。
统计法的学习,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各类法律条款、规定和规章制度,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统计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来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学习统计法,我了解到了统计法的基本理论和原则。
统计法是以《统计法》为基础的,它是我国统计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
统计法为统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明确了统计活动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法定性、保密性等。
学习统计法使我深刻认识到了统计活动的严肃性和责任性,提醒我们在统计工作中要始终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实践操作中,我学会了如何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统计法的学习并不仅仅是理论上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实践操作的能力。
在课程中,老师带领我们进行了一些实际案例的统计分析,通过对数据的收集和处理,我们能够获得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和结论。
在实践中,我学会了如何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和工具,如何设计合理的统计调查方案,如何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以及如何对统计数据进行合理的解读和利用。
通过实际操作,我对统计法的理论知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提高了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
区统计局统计法规工作总结
区统计局统计法规工作总结在过去的一年中,区统计局在统计法规的贯彻落实、数据质量提升、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法规执行监督、培训与教育提升、法规更新与适应、案例研究与应对以及团队建设与协作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果。
现将本年度统计法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规宣传与普及本年度,区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法规的宣传与普及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如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等,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统计法规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统计局还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平台,向公众普及统计知识,提升了统计法规的社会影响力。
二、数据收集与处理在数据收集与处理方面,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原则,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和制度要求,规范数据采集、处理流程。
通过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数据报送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同时,统计局还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数据处理效率,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制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三、数据分析与报告本年度,区统计局在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通过运用先进的统计方法和分析工具,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同时,统计局还注重报告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根据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及时编制和发布各类统计报告,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服务。
四、法规执行与监督在法规执行与监督方面,区统计局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和制度要求,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通过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治理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同时,统计局还建立了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机制,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提高了统计法规的执行力。
五、培训与教育提升为了不断提升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区统计局注重加强培训与教育提升工作。
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组织统计人员学习新的统计法规和统计技术,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统计实务知识考试重点归纳总结
统计实务知识第一章综述1、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统计是各级政府部门取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信息资料的主要手段。
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的对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2、统计资料包括:(1)原始调查资料(2)经过整理分析的综合统计资料3、统计资料的具体表现形式:(1)统计表(2)统计报告(3)电讯、磁介质(4)出版物信息、咨询、监督是统计的三大职能。
信息职能是统计最基本的职能,咨询和监督职能是在信息职能基础上的拓展和深化。
4、全国性的大型普查有:(1)经济普查(2)农业普查(3)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在尾数逢3、8的年份实施。
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
经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但对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尾数逢6的年份实施。
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尾数逢0的年份实施。
在抽样调查中,简单随机抽样一般是指不重复抽样。
在实际工作中,直接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并不多。
5、重点调查的特点:投入少,调查速度快,所反映的主要情况或基本趋势比较准确。
重点调查通常用于不定期的一次性调查,但有时也用于经常性的连续调查。
6、进行典型调查的目的:不在于取得社会经济现象的总体数值,而在于了解与有关数字相关的生动具体情况。
7、典型调查的优缺点:优点是调查范围小,调查单位少,机动灵活,具体深入,节省人力、财力、物力。
缺点是在实际操作中选择真正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比较困难,可能导致调查结论有一定的倾向性,且结果不宜用以推算全面数字。
8、统计调查项目分为:(1)国家统计调查项目(2)部门统计调查项目(3)地方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经过批准或备案的合法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需标明法定标识。
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总结
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总结
在法律领域工作的人们都知道,法律法规的学习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深入了解和掌握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在工作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的工作总结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回顾和总结自己在这方面的学习成果和工作经验,也可以帮助我们找出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
首先,我们需要对自己在学习法律法规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
这包括参加过的培训课程、阅读过的相关书籍和资料、参与过的案例分析等。
我们可以列出自己所学习的法律法规的范围,以及在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收获。
这样可以让我们清晰地看到自己在这方面的学习成果和进步。
其次,我们需要对自己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总结。
这包括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过程,以及自己在工作中所做出的决策和判断。
我们可以分析自己在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总结自己在这方面的工作经验和技巧,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设法加以改进。
最后,我们需要对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挑战进行总结。
这包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困难,以及在工作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困难。
我们可以总结自己在这方面的困难和挑战,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方法,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做好准备。
总之,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工作总结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回顾和总结自己在这方面的学习成果和工作经验,也可以帮助我们找出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
希望大家在这方面都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进步。
2024年度统计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度统计法制工作总结范文____年,作为统计法制工作的决策执行者和组织者,我们充分发挥统计法制的规范和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统计工作持续发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和保障。
在全年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维护统计权威,加强统一管理,不断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不断提升统计学科建设水平,全面提高统计法制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把贯彻落实《统计法》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统计法制工作。
通过组织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培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干部员工统计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大家对统计法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相关统计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不断完善统计法规体系,确保各项统计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序进行。
二、健全统计法律责任体系在推进统计法制工作中,我们坚持依法履职,健全统计法律责任体系。
通过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统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构建全面、协调、有力的统计法律责任体系。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统计领域的共治机制,共同推动统计工作的规范与发展。
三、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统计信息公开是推进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通过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息报告的发布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同时,要加强对统计信息的审核和监督,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准确,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
四、加强统计学科建设统计学科建设是推动统计工作发展的基础,我们要加大对统计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
通过组织开展统计学术研究和学科培训,提高统计干部员工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同时,要加强统计学科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业化、精通统计法制工作的人才,为推进统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五、提高统计法制工作质量和水平统计法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是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制工作质量和水平。
统计知识统计实务要点整理
统计基础知识第一章1、指标和标志指标是反映总体现象数量特征的概念。
指标还可以是反映现象数量特征的概念及其具体数值。
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特征的名称。
标志按其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品质标志与数量标志,品质标志表示事物的品质属性特征,是不能用数值表示的。
数量标志表示事物的数量特征,是可以用数值表示的。
2.统计的认识过程统计的认识过程是:从定性认识(统计设计)到定量认识(统计调查和统计整理),再到定量认识与定性认识相结合(统计分析)。
这种质-量-质的认识过程是统计的完整过程,虽然每个阶段有各自的独立性,但它们又是相互连接的统一过程,缺少哪个环节都会出现偏差。
第二章1、调查对象、调查单位、报告单位的概念、比较调查对象是根据调查目的、任务确定的调查的范围,即所要调查的总体,它是由某些性质上相同的许多调查单位所组成的。
调查单位是所要调查的现象总体中的个体,即调查对象中的一个一个具体单位,它是调查中要调查登记的各个调查项目的承担者。
是调查内容的承担者,是调查对象的承担者。
报告单位是负责向统计调查机关提交调查资料的单位。
调查单位和报告单位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则不一致,这要根据实际调查的目的和情况来确定。
2、普查的相关内容普查是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用来调查属于一定时点上或时期内的现象的总量。
作用:通过普查,从宏观上看,可以摸清一个国家的国情和国力,了解到一个国家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现状及利用情况。
优点:比任何其他调查方式所搜集的资料都更全面、更系统。
缺点:普查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所需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
3、各种统计调查方式结合运用在《统计法》中规定,统计调查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为补充,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
第三章1、次数分布的概念将按某一标志进行分组后的总体再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归并排列,形成总体单位数在各组间的分布,称为次数发布分布或变量分布。
统计实务期末总结
统计实务期末总结一、引言本学期,我在统计实务这门课程中学到了许多知识和技能。
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了解了统计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并学会了运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
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统计素养,还培养了自己的数据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二、课程内容回顾本学期的统计实务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统计学基本概念和原理:我们首先学习了统计学的基本概念,如总体、样本、参数和统计量等。
同时,我们还学习了一些基本统计原理,如概率论和假设检验等。
这些知识为我们后续的数据分析提供了基础。
2.数据收集和整理:数据的质量对统计分析结果的可靠性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我们学习了如何进行数据收集和整理。
包括问卷设计、数据录入和数据清洗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对实际数据的处理,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数据质量对研究结果的影响。
3.描述性统计分析:描述性统计是对数据进行描述和总结的过程。
我们学习了如何计算和解释均值、中位数、标准差等统计指标。
同时,我们还学习了如何绘制直方图、散点图和箱线图等图表。
这些分析方法和图表的使用,使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释数据。
4.推断性统计分析:推断统计是将样本的统计特征推广到总体的过程。
我们学习了如何进行假设检验和置信区间估计。
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我深入理解了假设检验的过程和意义,以及如何正确解读检验结果。
5.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多元线性回归是一种通过建立回归模型来分析因变量与多个自变量之间关系的方法。
我们学习了回归模型的建立、参数估计和模型评价等内容。
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我学会了如何应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预测和解释。
三、实践经验总结在统计实务课程的学习中,我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总结如下:1.数据收集的注意事项:数据收集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因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确定研究目标和问题、制定合适的问卷设计、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和完整性等。
2.数据整理与清洗的重要性:在收集到数据后,需要进行数据整理与清洗,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统计局统计法规工作总结》
《统计局统计法规工作总结》新津统计法规工作认真按照省、市局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本县中心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推进依法治统为中心,以强化统计监督为重点,狠抓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全面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维护了统计工作秩序,提高了依法统计的水平,保证了统计数据质量,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良好法制环境,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一、领导重视,统计法规工作机制落实为全面做好统计法规工作,我局一是始终保持和稳定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加强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确保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调整充实统计执法队人员和力量。
安排同志具体负责和抓好统计法规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执法队职能作用。
三是在工作安排上,坚持把统计法规工作列入统计活动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规工作,并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依法统计、依法办事,坚持把统计法规工作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统计法规工作任务落实,为全县统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责任目标明确,统计法规工作计划措施落实一是科学制定统计法制工作计划。
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局统计法规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我局《202x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统计法制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统计法制工作指导思想,提出了统计法制工作总体要求,确定了目标任务、组织领导等措施。
使统计法规工作做到有计划、按步骤,求实效地展开。
二是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学习制度。
在统计法律、规章学习中,我们坚持集中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认真组织集中学法的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自学的督促和检查,确保统计法规学习的深入和效果。
三是抓执法方式创新和执法观念转变,充分发挥统计法制保障作用。
统计法规和统计执法工作总结
01 原则
02
依法执法:严格遵循统计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
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03
科学执法:运用科学的执法理念和方法,提高执法的
针对性和有效性。
统计执法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 公正公开:对待所有调查对象一视同仁,公开执法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统计执法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01 02 03 04
任务
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如虚报、瞒 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
目标: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维护统计法规 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保障社会经 济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对各类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执法检 查,确保其依法履行报送统计数 据的义务。
推广和宣传统计法规,提高全社 会的统计法治意识。
统计执法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05
统计法规和执法工作 的宣传与教育
宣传教育的目的和意义
提高认知度
01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法规和执法工作的认知度
,增强法治意识。
促进遵规守纪
02
加强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有助于引导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觉遵
守统计法规,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营造良好氛围
03
广泛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的宣传教育,有助于营造全社会关注、
支持、参与统计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内容
宣传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统计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度要求、违 法行为和处罚等方面的知识,以及统计执法工作的职责、程 序、成果等。
形式
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如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 、研讨会等线下活动,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线上平台进 行宣传,制作发放宣传资料、海报、宣传片等。
处理结果
统计法规和统计执法工作总结
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市统计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局的领导下,在州统计局法规科和市法制办的指导下,严格按凉统计办发[2014]13号关于《2014年州统计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安排开展工作,同时紧紧围绕“六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资格、有台帐、有计算机来指导全市统计法制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健康运行。
一年来,市统计法制工作圆满完成各级交办的工作。
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认真参加州局的年报会接到州统计局法规科《关于召开全州统计法制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后,我局法制工作的同志立即向局领导作了汇报。
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按州局要求作好准备并及时参会。
参会期间专业同志认真学习和领会年报会的有关文件和报表精神。
会后及时汇报、安排、部署,为2014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及时搞好全年工作计划为了全面、准确、及时贯彻落实全州统计局法制年报会议精神,搞好全市2014年统计法制工作,根据州局和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法规专业的同志及早将全年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落实,同时及时搞好全年工作计划上报州局法规科,确保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搞好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2014年我局从事统计法制工作的同志根据州局法规科的要求按时上报了州局要求上报的各种报表:一是按州局要求每年报送一件案件(全套法规执法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二是按时在每季末25日前报达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摘要表.三是及时报送《统计执法信息》或《情况简报》。
四是按时报送行政区划代码年报“增减变动表”,确保全局各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搞好“”、“”法制宣传活动根据省统计执法总队、州统计执法大队和市法治办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好法制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搞好本职工作,12月8日市局同州局法规科的同志和全市其它行政执法部门一起在市大巷口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州、市局领导亲临现场发放法律、法规小册子及其它宣传单700多份,并回答了有关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统计实务整理1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第一章总论考点:第一节.统计的相关概念P31.统计的产生与发展统计的产生:随着人类社会活动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统计学最早的萌芽于中国公元前2200年统计的发展:古典统计学分德国的国势学派和英国的政治算术学派和近现代统计学分数理统计学派和社会统计学派2.统计的涵义:统计工作、统计资料与统计学统计工作与统计资料是统计活动过程与统计活动成果的关系,计工作与统计学是统计实践与统计理论的关系,统计工作是先于统计学发展起来的。
第二节.统计学的基本概念P51.总体与个体P5统计总体是客观存在的,在某种共性基础上由许多个别事物结合起来的整体。
各个事物在某一方面的共同性(同质性)是形成统计总体的必要条件。
统计单位是指构成统计总体的个别事物的总称。
总体和个体的概念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研究目的的不同,总体和个体也会有所不同。
2.样本与样本单位P6样本是从总体中抽取出来,作为这一总体的代表的部分个体组成的集合体。
样本单位是构成样本的每一个个体。
样本的特点:样本单位必须取自总体内部;从一个总体中可以抽取许多不同的样本;样本是总体的代表;对样本进行调查是为了对总体进行推断。
3.指标与标志P6指标是说明总体数量特征的概念。
还可以反映总体现象数量特征的概念及其具体数值。
标志是说明个体特征的名称,是指总体中各单位所共同具有的属性和特征。
标志的分类:按性质不同分品质标志和数量标志。
品质标志说明事物的品质属性特征,不能用数值来表示,数量标志表明事物的数量特征,是可以用数值表示。
指标与标志的关系:区别:指标是说明总体特征的,而标志是说明个体特征的,标志可以分为不能用数值表示的品质标志与能用数值表示的数量标志,指标都是能用数值表示的。
许多指标的数值是从个体的数量标志值汇总而来的;指标与数量之间存在着变换关系。
联系:许多指标的数值是从个体的数量标志值汇总而来的;指标与数量之间存在着变换关系。
统计实务学期总结
统计实务学期总结引言统计实务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对于理解和应用统计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这个学期的学习中,我系统地学习了统计实务的各个方面知识,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地应用这些知识。
通过本文档,我将对这个学期的学习进行总结和回顾。
学习内容和方法在这个学期中,我主要学习了统计实务的以下内容:1.数据收集和整理:学习了如何进行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包括问卷设计、调查方法等。
在课程中,我们使用了各种统计调查和问卷调查的方法,并且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了相关的统计分析。
2.描述统计分析:学习了描述统计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包括平均数、中位数、标准差等。
通过实践,我掌握了如何用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概括和描述,为后续的推断统计提供基础。
3.推断统计分析:学习了推断统计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包括假设检验、置信区间等。
在课程中,我们通过实际案例学习了如何利用样本数据来做出总体的推断。
4.数据可视化:学习了数据可视化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包括条形图、折线图、散点图等常用图表。
通过实践,我掌握了如何用图表对数据进行可视化呈现,更好地理解数据的特征和规律。
在学习过程中,我采用了多种方法来加强理解和运用统计实务的知识:1.课堂学习: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及时解决对知识点的疑惑和问题。
课后还会进行复习巩固。
2.实践练习:课后会通过课程提供的数据集进行实践练习。
通过实际操作,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并掌握统计实务的方法。
3.独立思考和学习:通过参考相关书籍和网络资源,深入理解统计实务的概念和方法。
在遇到问题时,通过独立思考和自学,寻找解决方法。
学习收获通过这个学期的学习,我获得了以下方面的收获:1.对统计实务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在课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利用统计方法对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2.提高了数据分析和解读的能力。
通过实际操作和分析案例,我掌握了统计实务中常用的数据分析方法,并且能够对分析结果进行合理的解读。
3.增强了问题解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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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规与统计实务总结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第一章统计法基本问题1、统计可以说是人类最古老、最广泛、最重要的活动之一。
2、政府统计又是整个统计活动中一个主要的、关键性的组成部分。
3、政府统计概念: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已发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和手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4、政府统计的特征:(1)政府统计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政府机关。
(2)政府统计必须严格依法实施。
(3)政府统计具有强制性(4)政府统计的结果具有社会共享性。
5、政府统计已经具备了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
6、政府统计的基本任务:(1)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
(2)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3)实行统计监督。
7、依法统计的必要性:(1)政府统计活动有赖于法律的保障。
(2)政府统计活动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统计法1、概念:统计法是调整政府机关组织实施统计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2、狭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义: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统计法的表现形式: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行政规章。
4、统计法特点:(1)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2)规范内容具有专业性5、统计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规范。
6、行政法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7、统计法的作用:(1)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2)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统计活动中的行为,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8、统计法的基本原则:(1)保证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2)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3)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4)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5)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9、《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第二章统计调查管理1、政府统计调查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三类。
特点:义务性、强制性。
2、民间统计调查特点:自愿性、盈利性。
3、我国的统计调查项目分为三类: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4、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报国务院备案或审批。
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局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共同制定。
5、统计标准的主要内容: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统计编码。
统计调查方法1、普查:2003年8月,确立了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三项国家周期性普查制度。
人口(0)、农业(6)每10年一次经济(3、8)每5年一次2、三项普查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统计调查3、统计调查证件种类:统计调查证、临时调查证、工作证、普查员证和普查指导员证。
4、持证人员的职责:(1)宣传、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调查制度(2)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完成统计调查任务(3)要求有关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4)审核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依法要求改正不真实的统计资料(5)持证人员对在政府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第三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1、统计资料:统计活动中所产生的反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资料的总称。
2、统计资料包括:原始统计资料、汇总资料、有关说明、分析材料以及统计报告等。
3、统计资料特征: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
4、统计资料的管理:对统计资料进行存储、登记、审核、调整、归档、发布等工作的总称。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5、统计资料的审核主要体现在:(1)统计调查对象审核和签署统计资料(2)统计调查对象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3)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录入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6、统计资料的公布: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把统计资料向社会公开的行为。
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和其他方式。
7、公布统计资料的权限:(1)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2)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公布统计资料的权限。
8、统计资料公布的程序:核定程序、审批程序、备案程序9、统计数据公布的方式主要有: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报刊登载、网站登载、新闻发布会等。
10、统计资料的保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11、国家秘密的事项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2)依照法定程序确定(3)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12、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3、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4、个人信息:未经过加工汇总的反应各个家庭和个人情况的统计调查登记材料。
第四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1、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排除的调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乡镇统计2、统计人员:从事统计活动的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
3、统计人员的四方面职权:(1)统计人员具有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2)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相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3)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人员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4)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人员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4、统计人员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法《统计法》规定的行为(2)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3)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必须依法出示工作证件。
第五章统计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1、统计违法特征:危害性、违法性、当罚性2、统计违法行为26类:(1)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2)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3)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4)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5)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6)迟报统计资料(7)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8)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9)自行修改统计资料(10)编造虚假统计数据(11)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12)打击报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13)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14)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15)伪造、篡改统计资料(16)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17)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18)违法公布统计资料(19)泄露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20)违法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21)泄露国家秘密(22)违法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法规(23)违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4)违反《统计执法检查规定》(25)违反《国家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26)违反《涉外调查管理办法》3、统计法律责任概念广义:与法律义务意识相同狭义:又称违法责任,专指法律关系中的主题由于其行为违法,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消极法律后果。
4、统计法律责任的特征:(1)承担者必须是具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内容是由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3)认定和追究必须由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此权利(4)具有国家强制性5、统计行政法律责任包括:统计行政处罚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
6、统计行政处罚四个特点:(1)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题只能是各级统计监督检查机关(2)被处罚的行为是违法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3)统计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制裁范畴(4)被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违法行为人7、统计行政处罚的原则:(1)法定原则(2)公正、公开原则(3)统计行政处罚与统计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8、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9、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章统计监督检查与行政争议1、统计监督检查:对《统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简称统计监督检查。
2、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行为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经初步审查,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情节较重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3)按照职责与分工规定,属于管辖范围内的3、案件调查工作应主要抓住三个方面:(1)案件的违法事实(2)被调查人的有关情况(3)证据材料4、统计行政复议概念:统计执法机关在行使统计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与管理相对人发生争执,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统计执法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5、能够引起统计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如下具体统计行政行为:(1)行政处罚(2)行政不作为(3)被认为行政侵权、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行为6、统计行政复议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执行。
7、统计行政诉讼的原则:(1)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4)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6)辩论的原则(7)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原则(8)人民法院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第八章统计实务基本内容1、统计调查制度:各级政府统计部门依法实施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业务工作方案;是关于统计指标、统计表式、统计对象、统计范围、调查方法、调查频率等统计制度方法要素的规范表述和统一规定;是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对同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上级统计部门对下级统计部门关于统计调查工作的综合要求,具有权威性和法规约束性。
2、统计调查制度: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3、现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分为:周期性普查制度、常规统计调查制度(经常性调查制度)和专项调查制度(非经常性调查制度)4、我国的周期性普查制度确立于1994年5、我国的统计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