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 人员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公司内部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人员借调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借调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人员借调。
第三条人员借调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确保借调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借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借调申请1. 借调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借调申请,明确借调岗位、借调期限、借调人员条件等。
2. 借调申请应附上借调岗位的职责描述、工作内容、所需技能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借调审批1. 人力资源部收到借调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确保借调申请的合理性。
2. 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借调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3. 借调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将借调通知发送至借调部门及借调人员。
第三章借调程序第六条借调合同1. 借调双方应签订借调合同,明确借调期限、工作内容、薪酬待遇、权益保障等事项。
2. 借调合同一式三份,借调部门、借调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
第七条借调人员培训1. 借调人员到借调岗位后,借调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其迅速适应新岗位。
2. 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公司规章制度等。
第八条借调人员考核1. 借调期间,借调部门应定期对借调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
2. 考核结果作为借调期满后是否续借的依据。
第四章借调期限与续借第九条借调期限1. 借调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1年,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2. 借调期限到期前,借调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续借申请。
第十条续借1. 续借申请应参照借调申请的程序进行。
2. 续借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将续借通知发送至借调部门及借调人员。
第五章人员权益保障第十一条薪酬待遇1. 借调人员原岗位薪酬待遇不变,借调期间按借调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
2. 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享有原岗位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工作环境与安全1. 借调部门应确保借调人员的工作环境符合国家规定,保障其人身安全。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借调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借调工作人员到本机关执行指定工作任务的情况。
第三条借调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需借调,确保工作需要;(二)严格审批,规范管理;(三)保障借调人员合法权益;(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第二章借调人员条件第四条借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业务能力较强,能够胜任所借调岗位的工作;(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借调工作要求;(四)在编在岗,且所在单位同意借调。
第三章借调程序第五条借调单位提出借调申请,经借调单位领导批准后,报本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第六条人事部门收到借调申请后,对借调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
第七条借调单位与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限、工作内容、待遇等事项。
第八条借调协议签订后,借调人员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到借调单位报到,开始工作。
第四章借调期限第九条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如需延长,应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第十条借调期限届满,借调人员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返回原单位。
第五章借调待遇第十一条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受以下待遇:(一)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借调协议约定执行;(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三)住房保障,按照借调协议约定执行。
第六章借调管理第十二条借调单位应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工作质量和纪律。
第十三条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四条借调单位应定期对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借调单位。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本机关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借调人员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
公司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借调工作,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确保借调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借调。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调工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借调条件第四条人员借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借调双方均为公司正式员工;2. 借调双方部门领导同意;3. 借调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4. 借调期限一般为1-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5. 借调人员原岗位工作不受影响。
第三章借调程序第五条借调申请:1. 借调人员所在部门提出借调申请,填写《人员借调申请表》;2. 借调人员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六条借调审批:1. 人力资源部收到借调申请后,对借调人员的资格、借调期限、借调原因等进行审核;2. 审核通过后,通知借调双方签订《人员借调协议》。
第七条借调协议:1. 《人员借调协议》应明确借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协议内容包括借调期限、工作内容、待遇、责任等;3. 协议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章借调管理第八条借调人员应当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
第九条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原单位应继续履行相关福利待遇。
第十条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纳入原单位考核体系。
第十一条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应按照原单位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借调终止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调协议可以终止:1. 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借调;2. 借调单位因工作需要提前终止借调;3. 借调人员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借调工作;4. 其他经借调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第十三条借调终止时,借调双方应按照《人员借调协议》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借调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借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借调人员的管理,确保借调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或部门借调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借调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调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借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借调申请1.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借调人员的,应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调人员的岗位、人数、期限及理由。
2. 申请书中应附上借调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借调审批1. 人事部门收到借调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2. 审核通过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3. 主管领导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审批结果应书面通知申请部门。
第三章借调期限与工作职责第六条借调期限1. 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2. 借调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借调,应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第七条工作职责1. 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工作。
2. 借调人员应按照借调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 借调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影响借调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章借调待遇与考核第八条借调待遇1. 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借调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借调人员的考核、晋升、培训等事项,参照借调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考核1. 借调人员的工作考核,由借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 考核结果作为借调人员是否续借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借调解除与归档第十条解除借调1. 借调期限届满或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应按时解除借调关系。
2. 借调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借调关系。
第十一条归档1. 借调人员的借调手续、工作考核等相关材料,应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2. 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及时。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人员借调管理,明确借调条件、程序和责任,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人员合理流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借调。
第三条借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执行借调工作。
(二)合理有序:根据企业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借调。
(三)公平公正:在借调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借调条件第四条以下情况可申请人员借调:(一)因工作需要,原部门人员不足,需从其他部门借调人员支持工作。
(二)因业务发展,需临时增加人员,原部门无法满足需求。
(三)因项目实施,需跨部门协作,需借调人员支持。
第五条借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借调岗位的工作。
第三章借调程序第六条借调申请(一)借调部门提出借调申请,明确借调原因、岗位、期限、人员要求等。
(二)借调部门将借调申请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借调审批(一)人力资源部门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借调条件。
(二)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结果报送至企业领导审批。
第八条借调手续(一)借调部门与被借调部门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限、工作职责、待遇等。
(二)被借调部门根据借调协议,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第四章借调期限与待遇第九条借调期限(一)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二)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借调期限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
第十条借调待遇(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
(二)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有与原单位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借调部门应加强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被借调部门应配合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的管理,定期反馈其工作表现。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企业人员借调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人员借调行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人员合理流动,同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
借调_用_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秩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借调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解除借调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借调原则第三条借调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需借调: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借调人员数量和期限。
2. 公开公平:借调人员选拔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规范管理:借调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管理规范有序。
4. 效益优先:借调人员应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借调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借调:1. 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 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借调岗位。
3. 身体状况: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借调岗位的工作强度。
4. 工作表现:工作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第四章借调程序第五条借调程序如下:1. 申请:拟借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借调申请表》。
2. 审批:所在单位审核申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公示:对批准的借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 签订协议:借调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办理手续:借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人事调动、工资福利等。
第五章借调管理第六条借调人员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职责:明确借调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其发挥积极作用。
2. 考核评价: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3. 培训提升:组织借调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 纪律要求:借调人员应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六章解除借调第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借调:1. 工作需要:因工作需要,所在单位决定解除借调。
2. 个人原因: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借调。
3. 违反规定:借调人员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和调配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职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借调。
三、借调条件1. 借调方申请借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2) 对借调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适应能力;(3) 借调期间不影响原单位的正常工作开展。
2. 被借调人员的条件:(1) 同意借调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2) 借调期间能够完成原单位的工作任务。
四、借调程序1. 借调方向上级部门申请借调人员,提出借调的理由和期限。
2. 借调方上级部门审批并决定是否同意借调,如同意,批准借调人员。
3. 借调人员与原单位和借调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工作任务。
4. 借调期满,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
五、借调期限借调人员的期限由借调方提出,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借调期间的权责1.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有与原单位职工相同的权益,包括工资福利、休假等。
2.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须按照借调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应当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七、借调后的评估和奖惩1. 借调期满后,借调单位和原单位要对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如有表现优秀者可予奖励,如有工作不称职者可予处罚。
2. 借调单位和原单位可以根据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延长借调期限或调整归属。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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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员借调的管理,确保借调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员借调是指根据组织的工作需要,调动机关内部人员到其他部门、单位或机构工作,并和所借调的部门、单位或机构签订工作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工作。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4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本单位内部人员借调的程序和方式,确保借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人员的借调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人员借调的种类、借调的条件和程序、借调期限、借调期间工资待遇、借调后工作调整等。
第二章人员借调种类第四条人员借调主要分为内部借调和外部借调两种。
1. 内部借调:指本单位内部人员在一定期限内调职到其他职务或岗位的借调。
2. 外部借调:指本单位人员和其他单位人员之间的借调。
第三章人员借调的条件第五条人员借调的条件包括:1. 符合借调岗位的条件和能力要求;2. 原单位同意借调;3. 借调单位同意借调;4. 面试并通过借调单位的借调面试;5. 签订借调协议;6. 履行借调期间的各项义务。
第六条人员借调的条件根据具体岗位和岗位要求而定,由借调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借调人员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单位通过审核后进行借调。
第四章人员借调程序第七条人员借调的程序包括:1. 借调申请:借调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借调申请;2. 审批:原单位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批;3. 面试:借调单位组织面试;4. 签订借调协议:借调人员和两个单位签订借调协议;5. 报批:借调单位将借调文件报批上级单位;6. 借调生效:上级单位批准借调,借调生效。
第八条借调申请应包括借调单位、借调人员的基本情况,借调岗位的要求和借调期限等。
第九条借调审批的审核主要包括借调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原单位的同意和核准、职称晋升和职衔评聘等。
第十条面试主要以借调岗位要求为依据进行,候选人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是否通过借调。
第十一条签订借调协议应明确借调单位、借调人员的权责、借调期限、借调期间待遇等。
第十二条借调文件应包括借调单位意见、借调协议、借调申请材料等。
第五章借调期限第十三条人员借调期限根据具体借调岗位的需要而定,最长不超过2年。
第六章借调期间工资待遇第十四条借调期间,借调人员可以享受借调单位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待遇应明确在借调协议中。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模版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进一步做好借调人员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借调人员的管理,不适用于借调到本单位外部组织的人员。
第三条借调人员指由本单位向他单位借调的在编在岗职工。
第四条本单位及被借调单位必须要有办理借调手续的意向、能力和条件。
第五条借调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第六条本单位对借调人员享有对其工作进行人事管理、岗位调整、评定、奖励、考核、追究责任、解聘等权力。
第七条涉及借调人员与借调单位之间的管理问题,应由本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单位原已存在的与本规定不符合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自行废止。
第二章借调手续的办理第九条借调人员的借调手续应由本单位提出申请,并准备好以下材料:(一)本单位申请书;(二)借调人员同意书或者解聘证明;(三)借调人员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书;(四)其它与借调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对借调手续的办理,应由本单位的正职与被借调单位的正职签订借调协议,并加盖本单位和被借调单位的公章。
第十一条借调协议中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借调人员的具体岗位、任务和期限;(二)借调期满后的处理意见;(三)工资待遇、单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具体待遇;(四)人事管理、考核评定、申诉和追究责任等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借调人员需经过一定的培训和适应期,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第三章借调人员的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对借调人员的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本单位的管理制度进行。
第十四条本单位对借调人员的相关岗位进行职责分工,并明确其在岗工作的内容和目标。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奖惩。
第十六条对于不符合借调条件或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借调人员,本单位有权解聘或调整其岗位。
内部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内部人员借调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借调工作。
第三条借调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需借调、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确保质量。
第二章借调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内部人员借调:1. 因工作需要,借调部门或岗位存在人员不足,影响工作进度;2. 因业务调整,需要借调人员参与新业务或跨部门协作;3. 因人才培养,需要借调人员到其他部门或岗位锻炼;4. 因其他原因,经单位领导批准,确需借调。
第五条借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3. 身体健康,能胜任借调岗位的工作;4. 同一时期内,借调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
第三章借调程序第六条借调申请:1. 借调部门填写《内部人员借调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面试;3. 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办理借调手续。
第七条借调手续:1. 借调部门与被借调人员签订《内部人员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限、工作职责、待遇等相关事项;2. 借调部门将《内部人员借调协议》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手续。
第八条借调期限:1. 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2.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借调期限的,借调部门应在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
第四章借调管理第九条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协议,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借调部门的管理。
第十条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仍归原单位管理。
第十一条借调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原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4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员借调行为,提高人员借调管理水平,保障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人员的借调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内部人员的借调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的原则,并确保工作需要的最佳配备。
第四条人员借调是指本单位内部人员在一定时间内暂时调离原部门或岗位,借调到另一部门或岗位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人员借调的程序、条件、期限、责任等。
第二章人员借调的程序第六条人员借调应经过以下程序:申请、审批、协调、签订协议、执行、评估。
第七条申请:借调人员需向所在部门提出借调申请,内容包括借调原因、借调部门、借调期限、借调岗位等。
第八条审批:借调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提交上级部门进行审批。
第九条协调:上级部门应进行综合考虑,对借调申请进行协调,并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条签订协议:借调申请经批准后,本单位和借调单位应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事项。
第十一条执行:借调申请获批后,借调人员按照协议约定,到借调部门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评估: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和借调单位应进行借调效果的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人员借调的条件第十三条人员借调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人员借调应符合工作需要,具备所借调部门的工作能力和相关经验。
(二)人员借调应符合所在部门的工作调整及调配安排。
(三)人员借调应具备健康状况良好,符合相关工作条件。
(四)人员借调应从岗位人员中选择,不得任意借调。
(五)人员借调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
第四章人员借调的期限第十四条人员借调的期限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借调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五条人员借调期满后,可以进行续借,但续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原借调期限的一半,并经过相关程序审批。
第五章人员借调的责任第十六条所在部门的责任:(一)负责审核借调申请,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二)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批,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事业人员借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范借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借调工作。
第三条借调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服从工作需要,兼顾个人特长;3. 短期、灵活、高效;4. 保障借调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借调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借调条件1. 借调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借调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借调岗位的工作;3. 借调人员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借调岗位的工作强度;4. 借调岗位符合借调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发展方向。
第五条借调程序1. 借调单位提出借调申请,说明借调岗位、期限、人员条件等;2. 人力资源部门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核,征求借调人员所在单位意见;3.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借调人员名单;4. 借调单位与借调人员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限、工作职责、待遇等;5. 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应配合借调工作,确保借调人员按时到岗。
第三章借调期限与待遇第六条借调期限1. 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2. 特殊情况经批准,借调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七条借调待遇1. 借调人员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 借调期间,借调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借调人员相应的生活补贴;3. 借调人员原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借调人员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四章借调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借调管理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借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2. 借调单位应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确保借调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3. 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九条借调监督1.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借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借调工作规范、有序;2. 借调人员有权对借调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3. 对借调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事业编制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编制借调人员的管理,保障借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借调事业编制人员的情况。
第三条借调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二)按需借调,注重实效;(三)严格控制,防止滥用;(四)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衔接。
二、借调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借调条件:(一)借调人员应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二)借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三)借调人员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借调期间的工作;(四)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五条借调程序:(一)提出借调申请。
借调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提出借调申请,并说明借调原因、期限、岗位职责等。
(二)审批。
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签订借调协议。
借调单位与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办理借调手续。
借调单位与拟借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人事关系转移、工资待遇调整等。
三、借调期间管理第六条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
第七条借调人员应按照借调协议约定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八条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等仍由原单位负责管理。
四、借调期满与返岗第九条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应按照借调协议约定的时间返回原单位。
第十条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后,原单位应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借调工作的监督,确保借调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第十二条借调人员应定期接受借调单位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工作评价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5篇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5篇借用人员的管理规定篇一一、借用期限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二、借用人员手续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一)由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提出请示,说明需要借用人员的理由、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意见和借用人员的有关具体情况;(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五)人事处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
(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6个月的,在期满6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机关宿舍住宿。
不能在机关安排住宿的,经过批准,可安排到酒店或招待所住宿。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1、借用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至6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25元。
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住、办公地址在XX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
4、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XX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往返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探亲2次,往返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
辞职信5、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单位安排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管理,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身份关系、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借调人员的管理,保障单位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借调人员管理,包括借调人员的选调、职责、待遇、考核和解除借调等。
第三条借调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调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借调人员选调第四条借调人员的选调应按照工作需要、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
第五条借调人员的选调程序如下:1. 部门提出借调申请,经单位领导审批;2. 人事部门根据申请,对拟借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 邀请拟借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4. 考察合格者,经单位领导批准,正式借调。
第六条借调人员的借调期限一般为1至6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三章借调人员职责第七条借调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八条借调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完成借调期间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借调人员应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单位员工保持良好沟通。
第十条借调人员应保守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内部信息。
第四章借调人员待遇第十一条借调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执行。
第十二条借调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按照原单位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借调人员在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休假。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作为借调人员续借、解借的依据。
第十六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借调人员,单位可提前终止借调合同。
第六章解除借调第十七条借调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单位可提前解除借调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2.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3. 工作表现不合格,经考核不合格;4. 因工作需要,单位无法继续借调。
第十八条解除借调合同,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借调人员。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严格科室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室借调人员的管理,确保科室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所有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借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科室相关规定,服从科室领导和工作安排。
第二章借调程序第四条借调人员申请1. 借调人员需向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调原因、时间、工作内容等。
2. 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核。
第五条借调审批1. 科室负责人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后提交至相关部门审批。
2. 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第六条借调通知1. 审批通过后,科室负责人应将借调通知送达借调人员,明确借调时间、工作职责等。
2. 借调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按时到岗工作。
第三章借调期间管理第七条工作职责1. 借调人员应按照科室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2. 借调人员应积极参加科室组织的各项活动,与科室同事保持良好沟通。
第八条工作纪律1. 借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借调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第九条考核评价1. 科室应定期对借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借调人员工作评价和续借依据。
第四章借调终止第十条借调终止条件1. 借调期限届满。
2.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科室决定终止借调。
3. 借调人员提出终止借调申请。
第十一条借调终止程序1. 科室负责人根据借调终止条件,提出终止借调的建议。
2. 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完成借调终止手续。
3. 借调人员应按照科室要求,做好工作交接。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本制度旨在规范科室借调人员的管理,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24年人员借调管理制度例文(三篇)
2024年人员借调管理制度例文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公司各生产车间一线员工已全面实行“计件工资制度”。
为优化计件工资的管理机制,现针对生产中心内部人员借调活动,特制定以下规范:1. 各生产车间须根据pmc所制定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人员生产。
如遇人员需求,用工部门需以书面形式向生产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人员借调登记表》递交至pmc,借调人员具体安排将由pmc与各生产车间共同协商确定。
2. pmc将整理好的《人员借调登记表》提交至生产经理处进行审批。
生产经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审核后签字,并复印____份分别交至pmc和行政部,以便pmc对生产车间的相关工作进行跟进以及行政部门对用工部门员工纪律、考勤进行统计。
3. 借出部门主管将借调人员交付用工部门后,用工部门将负责该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
4. 用工部门在完成借调人员的工作任务后,需完整填写《人员借调登记表》中的借调时间一栏。
5. 关于借调人员的工资,一律采用计时工资制度,具体工资标准另行规定。
6. 用工部门的负责人需对借调人员的工时、产量进行单独统计,特别是计时产量需与本部门计件员工的产量明确区分,并在生产日报表中体现,以确保pmc能够准确进行数据统计。
7. 严禁将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计时产量计入计件人员的产量中。
对于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取消涉事员工当月所有计件工资,并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8. 借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具备诚恳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的职业精神,以及拟借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9.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公布实施。
2024年人员借调管理制度例文(二)员工借调管理规定为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劳动管理法规,确保员工借调工作的规范化,以及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特制定本规定。
一、借调的适用条件除上级部门外,集团各下属部门之间应避免无序借调。
在以下情况之一,且确因工作需求,可申请借调员工:(一)面临阶段性任务,人员配置严重不足;(二)职能调整导致工作量大幅增加,人员短缺;(三)岗位空缺,人员无法及时补位,影响正常运营;(四)承担突发性或临时性任务,需临时调配人员;(五)其他经认定的特殊情况需要借调员工。
公司内部借调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借调员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借调员工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内部借调员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借调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借调条件:1. 符合公司岗位职责要求,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业务能力;2. 原单位同意借调,且借调期间不解除劳动合同;3. 符合借调岗位的工作需要,能适应借调岗位的工作环境;4. 借调双方均同意借调。
第五条借调程序:1. 借调需求单位提出借调申请,经原单位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借调申请;2. 人力资源部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借调双方;3. 借调双方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限、岗位职责、工作待遇等事项;4. 借调员工到借调单位报到,开始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章借调期限与待遇第六条借调期限一般为1至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借调期限届满,借调双方可协商续签借调协议。
第七条借调员工在借调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借调协议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原单位待遇。
第八条借调员工在借调期间,如因工作需要,经借调双方同意,可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
第四章借调双方责任第九条借调单位应:1. 为借调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借调员工的人身安全;2. 依法保障借调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克扣、拖欠工资;3. 对借调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4. 对借调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原单位应:1. 保障借调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2. 对借调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借调协议履行职责;3. 对借调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内部借调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借调员工的管理,包括借调申请、审批、借调期间的管理、借调结束后的处理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借调员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借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借调申请:1. 借调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借调申请,填写《内部借调申请表》。
2. 《内部借调申请表》应包括借调员工的基本信息、借调原因、借调期限、借调部门及岗位等信息。
第五条借调审批:1. 借调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2. 人力资源部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借调合理、合规。
3. 人力资源部将审批结果通知借调员工所在部门及借调部门。
第三章借调期间管理第六条借调员工应遵守借调部门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借调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借调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借调员工的工作权益。
第八条借调员工在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考勤、绩效考核等,由借调部门负责管理。
第九条借调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借调部门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借调结束后的处理第十条借调期限到期后,借调员工应按原部门安排,及时返回原岗位。
第十一条借调员工返回原岗位后,原部门负责人应对其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借调期间,借调员工与借调部门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特别规定第十五条对于公司业务发展急需的借调员工,可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安排借调,无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六条借调员工在借调期间,如需参加培训、进修等,应提前向借调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借调 人员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制度大全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间的经营指导、技术指导交流以及企业集团内人员交流,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借调人员管理办法【1】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池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单位及事业单位借调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借调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人员从原单位脱产借用( 含各类抽调、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借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按借调单位的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为同级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条借调期限一期为3 个月。
借调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因工作需要延长借调时间的,可再延长一个借调期,借调单位应在借调期满前一周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长借调手续。
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借调的,视中心工作需要的时间确定借调期限。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一段时间内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单位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单位工作人员不足,近段时间内又不能及时充实的。
(三)因专项工作成立的临时性机构,相关单位人员调剂不出的。
(四)其他工作需要的。
第七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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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间的经营指导、技术指导交流以及企业集团内人员交流,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1】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池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单位及事业单位借调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借调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人员从原单位脱产借用( 含各类抽调、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借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按借调单位的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为同级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条借调期限一期为3 个月。
借调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因工作需要延长借调时间的,可再延长一个借调期,借调单位应在借调期满前一周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长借调手续。
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借调的,视中心工作需要的时间确定借调期限。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内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单位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单位工作人员不足,近段时间内又不能及时充实的。
(三)因专项工作成立的临时性机构,相关单位人员调剂不出的。
(四)其他工作需要的。
第七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
第八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借调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本人、其所在单位及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借调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书面提出借调申请。
借调申请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或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拟调入考察、跟班学习等)及借调期限等。
原则上不得跨市、市内不得跨县借调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需考察的除外)
(二)借调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向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发出
借调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三)临时机构需借调人员的,由组建临时机构的牵头部门提出意见,由同级组织部审批。
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应拒绝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借调手续的借调行为。
(四)借调到上级单位(部门)工作,参照本审批程序执行。
第九条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借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借调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享受借调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组织关系保持不变。
(二)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不能单独承担行政执法等工作。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不宜使用借调人员。
(三)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产、休假等待遇。
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借调人员的工资调整、职称晋升、医疗保险、公积金缴交等管理工作。
(四)借调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等情况,原单位应将借调人员与在岗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做好借调人员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对待借调人员。
(五)借调期满后,由借调单位对其借调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并向原单位反馈。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借调单位应及时解除借调关系。
(一)借调期未满,工作任务有变动或提前完成,不再需要继续借调的。
(二)因原单位工作需要,借调人员无法继续从事借调单位工作,经借调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解除借调关系的。
(三)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结束借调关系,并得到借调单位同意的。
(四)借调人员违反借调单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安排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退回,如情节严重须追究责任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五)借调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借调的。
需提前解除借调关系的,借调单位应及时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借调工作纪律。
(一)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
对因随意滥借,造成工作人员人浮于事,或者因疏忽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立即清退借调人员,并根据情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有关单位(部门)接到借调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借调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
(三)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自动回原单位工作。
未按规定返回原单位上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四)对不按本暂行办法办理手续借调人员的,要追究借调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五)本办法出台前已借调到有关单位(部门)工作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按本办法的程序办理借调手续。
不按规定办理借调手续的借调人员,一律清退回原单位工作。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原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工勤人员借调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2】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我局借调人员管理,根据《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人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借调程序。
(一)由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现有人员情况,提出借调需求。
(二)办公室将各处室借调需求整理汇总,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党组审批。
(三)办公室在局党组的审批同意后,向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借调函,协商借调相关事宜。
(四)借调人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借调人员的报到相关事宜。
第三条借调条件。
各处室提交借调需求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处室人员紧张,工作量大。
(二)本处室当前时段内有较为重大工作任务。
(三)借调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处室编制空额内。
第四条借调范围。
一般从国土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华北五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选择借调人员,优先考虑华北五省(区、市)推荐的土地督察人力资源库中的人员。
第五条借调时间。
借调期限一般控制在6个月以内,借调期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继续借调的,应当续办借调手续。
第六条借调人员报到。
借调人员填写《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借调人员报到表》(见附件
1),办公室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一)组织借调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二)为其办理出入证。
(三)落实电脑、网络、电话等办公条件。
(四)向财务室发出发放补助的通知。
第七条借调期满安排。
借调期满后,在尊重借调人员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由所在处室提出是否续借的意见。
需要续借的,按照第五条中的规定续办借调手续。
如不再续借,借调人员填写《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借调人员离岗表》(见附件2),办公室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一)由借调人员本人请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在《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借调人员离岗表》上签字。
(二)退回所借用便携式计算机等设备,并请接收人签字。
(三)退回出入证。
(四)以上程序办理完成后,借调人员将表格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给财务下达停止发放补助的通知。
(五)借调人员所在处室对借调人员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写出工作鉴定,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向借调人员所属单位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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