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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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现在社会发展的速度飞快,这其中的因素少不了劳动者们的⾟苦努⼒,但是劳动者的报酬有时候并不能很到位的拿到,按照事实劳动关系⼀旦付出就应该得到回报,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呢?店铺⼩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

从实质要件⽽⾔,⾸先是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为;其次是劳动者已经成为⽤⼈单位成员,如⽤⼈单位提供报酬、福利待遇;第三是劳动者已纳⼈⽤⼈单位的劳动管理体系,劳动者与⽤⼈单位存在从属关系;最后是⽤⼈单位与劳动者对此存在默认意思表⽰。

从形式要件来说,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

因此,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度出发,若没有书⾯劳动合同,只要具备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如劳动者已成为⽤⼈单位成员,形成较为稳定的关系,⽤⼈单位为劳动者定期⽀付报酬,劳动者享受⽤⼈单位的福利待遇,就应该认定劳动者与⽤⼈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相关特征复杂性事实劳动关系产⽣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数众多;特殊性事实劳动关系与⾮法劳动关系有着主体、内容、保护⼿段等⽅⾯的本质区别;合法性事实劳动关系依照现⾏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的劳动关系,具有合法性;隐匿性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容易引起⼈们的重视和关注,只有在事实劳动关系引发劳动争议时才引起⼈们的注意。

概述事实劳动关系的提出与劳动合同关系的特点有关,劳动者的劳动(劳务)⼀旦付出,就不能收回,即便劳动合同⽆效,也不可能像⼀般合同⽆效那样以双⽅返还、恢复到合同订⽴前的状态来处理,否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因此,只能适⽤事实劳动关系的理论来处理当前⼤量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

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形成从属性劳动、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的法定要件的劳动⼒使⽤和被使⽤的关系。

⼀般有以下⼏种情形:1、⽆书⾯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劳动合同订⽴的形式⽽⾔,⼀般认为⽬前我国1995年1⽉1⽇起施⾏的《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只认可了书⾯形式的劳动合同。

社保问答之二:在A公司拿工资,在B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吗?

社保问答之二:在A公司拿工资,在B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吗?

社保问答之二:在A公司拿工资,在B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吗?近日,为西安某企业做社保、个税内训时,收集到部分学员咨询社保的相关问题。

特将有关问题,作为一个系列专题,分别解答并分享给大家,以供参考。

一、问题一个职工在A公司拿工资,在B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吗?二、解答回答上述问题,只要解决以下四个问题即可。

1、一个人是否可以同时与两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是取得工资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前提。

在A公司拿工资,在B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意味着也许该职工同时与A、B公司之间都建立了劳动关系。

那么,一个人是否可以同时与两家(以上)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可以的。

所以,若该职工同时与A公司及B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只要A公司或B公司不反对,就不违法。

2、如何判断该员工是否同时与两家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可知: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或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只是在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凭证之一而已。

而上述通知的第一条规定,确定劳动关系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用人单位有用工资格、劳动者有劳动资格,即主体合格;2)有管理和服从关系;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即: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即使未签定劳动合同,也应认定成立劳动关系。

所以,要同时考虑上述三个并列条件,来认定该职工是否与A、B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3、该职工与A公司、B公司之间都成立劳动关系?1)企业愿意发工资给某个人时,一般代表着该个人愿意接受企业管理层的领导,该员工的劳动构成企业业务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述规定的三个条件来看,一般就会成立劳动关系。

所以,该职工与A公司之间很可能成立劳动关系。

2)企业愿意为某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则不代表着已经成立劳动关系。

因为实践中存在个人与企业签订社保代缴协议、挂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劳动关系 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劳动关系 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劳动关系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在劳动关系中,主体资格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身份和资格。

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合法的主体资格基础之上的,只有具备了合法的主体资格,劳动关系才能得以建立和维持。

以下是劳动关系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1.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

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不能作为用人单位。

2.劳动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6周岁以上。

未成年人从事劳动要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并遵守国家有关未成年人劳动的规定。

3.双方必须是自愿缔结劳动合同,并且有能力履行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劳动者应当具备从事所合同约定的工作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从事劳动活动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必须取得相应的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证件。

5.劳动关系当事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关系对主体资格的要求是严格的,双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身份和资格,才能建立稳定、健康的劳动关系,为实现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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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摘要:保持企业高效发展,就需要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

劳动关系的和谐也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石,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不仅要靠法律的约束,更主要的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处理好劳资双方的关系。

近几年来,公司在推进转型发展过程中,也同时致力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收到较好效果。

关键词:劳动关系;和谐中图分类号:c9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12-0-01一、领导重视,从上到下建立和谐的干群关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满足经营需求,另一方面要维护广大职工利益需要,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团结才有力量,和谐企业才能发展,实现和谐,领导班子是关键,和谐决定于核心。

劳动关系和谐,干群关系是关键,和谐取决于团队。

只有和谐的领导集体,才能带出和谐的职工团队,创造企业和谐的生产环境,美化职工和谐的生活环境。

企业才有稳定和发展可谈,企业才能有更大经济效益。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和职工互利双赢公司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中,注重保护、调动和发挥好企业管理人员与职工双方积极性,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互利、双赢,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目标。

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按规定通过协商及时签订合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杜绝了违约现象发生。

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安全生产是基础作为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就是龙头。

没有安全的企业,就无发展可言。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

坚持狠抓“三级控制”不放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做好安全性评价和二十五项反措,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在十二五期间,公司承担着中卫地区电网建设任务,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是安全工作的目标,只有使企业中人、设备、制度、环境等要素形成一个安全可靠、和谐的统一体系,始终使各种危险因素处于受控制状态,也就是我们施工企业中人、机、物、料、环、测在协调上建立成和谐一体的关系链,构成这个链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始终处在受控制状态,安全管理是要和风险做斗争,安全管理的对象是风险而不是事故,没有发生事故,不是绝对的安全,可能有隐患存在,让所有人准确的认知风险,使风险从可控到在控,风险在掌控之中,才是公司真正建立安全的组织。

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一、引言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员工积极性发挥和创造的必要前提。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个长期而又紧迫的任务。

本文将就和谐劳动关系的概念、构建过程和关键因素进行系统阐述,以期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二、和谐劳动关系的概念和谐劳动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雇员之间、雇主之间以及劳动者与所处环境之间形成合作、和睦的劳动关系。

在和谐劳动关系中,雇主和雇员之间相互尊重、互相信任,形成合作共赢的合作关系;雇员之间相互关心、相互信任,形成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雇主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形成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劳动者与所处环境之间和谐共处,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1. 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保障。

通过建立规范的招聘、培训、评价、激励等制度,可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且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2. 加强沟通和对话有效的沟通和对话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

管理者应该与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让员工感受到关怀和尊重。

员工之间也要加强沟通和合作,相互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企业发展。

3. 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公平竞争是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

企业应该建立公平的激励机制,让员工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个人的价值。

企业也应该制定公正的晋升机制和薪酬体系,确保员工的劳动成果能够得到公正的回报。

4. 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团队合作是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表现。

企业应该通过团队建设和培训,培养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增强员工之间的信任和团结,实现共同目标。

企业管理者也应该以身作则,带头树立团队意识,推动团队的合作和发展。

5. 关注员工的生活品质企业应该关注员工的生活品质和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个人发展空间,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劳动关系的产生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产生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产生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产生条件是指职工在工作中的设施条件、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的总和.即要产生劳动关系,那么说明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分离,也就是劳动者保留劳动力的所有权,但是把劳动力的使用权让渡给了用人单位。

▲一、劳动关系的产生条件是什么
劳动条件是指职工在工作中的设施条件、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的总和.有学者把职业生涯定义为“一系列既分离又联系的经验以及人们任何人在一生中经历的事

劳动者进行劳动所必备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

前者指劳动者维持和再生产出劳动能力的物质条件,即生活资料。

后者指劳动者借以实现其劳动的物质条件,即生产资料。

有时专指生产过程中有关劳动者的安全、卫生和劳动程度等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厂房和机器的安全卫生状况、车间的气温条件、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等。

▲二、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

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

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对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约定,最终合同是通过双方来履行的,如果一方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的结果就是为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双方对劳动合同(包括事实劳动合同)的履行。

▲三、怎么区分劳动、劳务关系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

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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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成立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受到保护的问题。

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法院对于目前涉及到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必须首先对该案件是否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判断,因而有必要了解构成该类案件的主要要件。

事实劳动关系的基础是劳动事实,而劳动合同调整的劳动关系的基础是劳动法律事实。

劳动法律事实具有合法性,劳动事实则不一定具有合法性,此点为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关键区别所在。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目前学术界还没有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也没有统一的认识。

如何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就笔者看来应当具有如下四个要件:一、已经存在劳动行为。

劳动关系的对象指向的是劳动行为,该行为的形成、存在以及终结是形成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

只有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通过支付相当的体力和智力,完成用人单位布置的工作内容,创造了劳动成果,并归用人单位所有,才意味着劳动者已经向用人单位让渡了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提供了有偿劳动,从法律上形成一种劳动关系。

否则,既无口头约定又无实际付出劳动,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因此,已经存在劳动行为成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如同案例2所涉及的,被告在原告所在单位已经存在事实的劳动行为。

二、已经形成了从属关系。

一般来说,这一类型的案例中的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特。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1、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劳动合同法》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解答:《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

最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1条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可以说,相对于《劳动法》来说,《劳动合同法》作了“有限度的让步”。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

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解答: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意见

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意见

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意见一、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八届十次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以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载体,着力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科学管理,实现企业与员工良性互动、精诚合作、共同发展,为构建和谐城区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标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分为A级、AA级和AAA级。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劳动合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企业民主管理七个部分。

(1)甲级标准:1.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办理用工登记、劳动合同鉴证和备案手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含农民工)。

企业和员工自觉履行劳动合同。

保护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使用童工。

2.建立了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依照法律和政策,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开展正常活动,依法拨付工会经费。

4.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的问题。

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无重大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5.注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保障职工教育发展权,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6.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和制度。

企业年度劳动争议案件败诉率为零。

(2) AA级标准:在甲级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四项标准:1、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内容全面,个性化特征突出,履约率达到100%。

2.经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协议,规定高于本市X低工资标准的企业X低工资标准,且职工工资不低于上一年度我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或职工工资增长率高于本市现行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并保证兑现。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最佳实践与经验分享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最佳实践与经验分享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最佳实践与经验分享在一个企业和组织的运营过程中,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将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业绩。

本文将分享一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最佳实践和经验,希望能给读者带来启示和指导。

1. 正确的沟通与沟通渠道良好的沟通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企业和组织应该建立起多种多样的沟通渠道,使员工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建议和不满意之处。

管理层应该始终保持开放、透明和耐心,认真倾听员工的声音,并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问题。

此外,及时有效的沟通也可以通过定期的团队会议、员工调查和意见箱等方式来实现。

2. 公正的奖励与激励机制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公正的奖励与激励机制,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这个机制应该基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而不是基于主观的偏见或不公平的偏好。

同时,管理层也应该鼓励员工之间的互相鼓励和赞美,以建立积极的工作氛围。

3. 公平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平的人力资源管理是实现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公正、透明和严谨的招聘、晋升和培训机制,以确保员工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是公平和平等的。

此外,管理层还应该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打击各种形式的歧视和骚扰,以保护员工的权益。

4. 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

企业应该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设备和工具,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此外,管理层还应该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支持和资源。

5. 培养合作与团队精神团队合作和合作精神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

企业应该鼓励员工之间的合作与分享,营造一个相互支持和合作的团队文化。

此外,管理层还应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以帮助员工提高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6. 公平的冲突解决机制冲突是难免的,但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公平和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

管理层应该积极介入并及时处理各种冲突,确保冲突不会蔓延和危害整个团队的和谐关系。

2015年3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2015年3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2015年3月21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作出工作部署。

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总体保持了全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但是,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和发展,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凝聚广大职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劳动关系确认条件

劳动关系确认条件

劳动关系确认条件
劳动关系的确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双方自愿:劳动关系必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愿建立的,不存在强迫、欺骗等非自愿情况。

2. 劳动报酬:劳动关系确认必须有一定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资、津贴、奖金等。

3. 劳动时间:劳动关系确认需要明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包括每日工作时长、休息日、法定假日等。

4. 劳动地点:劳动关系确认需要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以是用人单位的办公场所、工厂、工地等。

5. 劳动方式:劳动关系确认需要明确劳动者的工作方式,可以是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6. 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关系确认需要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劳动者的劳动责任、用人单位的资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义务等。

总之,劳动关系的确认必须是建立在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础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建立概述》课件

《劳动关系建立概述》课件
与雇主进行充分沟通。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分析
总结词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分析
VS
详细描述
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企业不能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 合同。对于解除合同的合法性,需要进行 详细的分析和评估,以确保企业的行为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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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总结词
企业招聘中存在的歧视问题
详细描述
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对求职 者的歧视问题,如性别、年龄、学历 、经验等方面的歧视。这些歧视行为 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求职 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权益保护
总结词
劳动合同签订中需要保护的权益
详细描述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应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工时 、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签订合同时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概念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的工作时长,休息休假是指劳 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不工作的时间。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规定
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 息休假,确保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调整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提 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社会保险与福利Βιβλιοθήκη 01 02社会保险与福利的概念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的经 济保障;福利是指企业为改善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而提供的各种优 惠待遇。
社会保险的种类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03
福利的内容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四原则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四原则
力义务关系配合得适 当与谐调 。 实 现对 权利和 利益 的保 护。 在具体 的劳动 社会关系的局 部 , 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关系调整 中, 要注 意区分 劳动 关系主体 权 才是全 局。 这两者是 不可分割的 , 是相互 益 保护 中的几个具体要 点 : 面保护 是指 作用的 。 果经济发展缓 慢 、 产力水平 全 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 它 如 生
展和社会进步上来 。 劳动关系作 为生产关
好, 就要用和谐与 否来作出一番 评价 , 所
以说 和谐 劳动 关系就是 指劳 动者与用人 和 利益关 系, 整劳 动关系说 到底就 是通 系的重要组 威部分, 调 从调整劳动 关系 的全
来 局和局部 的观 点看 , 单位之 间通过 劳动法律 规范所 规定 的权 过 劳动关 系主体双 方劳动行 为的规 范 , 调整劳 动关系只能是
平 等保 护是 指对全体 劳动者 和备类 用人 单位 的权益都应平等保护。 一是 对各 类用 人 主体的 权益 平 等保 护。 于 国有和各 对
类非国有用人单位赋予同等的用人权利 ,
对 其使用劳动力的权益给 予同样保护。 二
是对各种 劳动者平等保 护。 于民族、 对 种
族、 性别 、 业、 职 职务 、 劳动关系的经济 类 型或用工形式等不 同的劳动者来说 , 劳 在 笔 劳 动 关系是社 会关 系 中最 普 遍 、 最 要构 建和谐 的劳动 关系 , 者认 为应 当注 动关系 中地位平等 , 标准和 条件相 同, 不 重 要的关 系。所 谓劳 动关系 是指 劳 动者 意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得有任 何歧 视 。 先保 护是 指在 特定 条 优 与用人单位 在实现 劳动 过程 中建 立 的社 件下, 当对劳动者权 益保护和对 用人单位 权益保 护出现矛盾 、 发生冲突时, 调整劳

劳务关系的认定标准

劳务关系的认定标准

劳务关系的认定标准劳务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

在我国,劳务关系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务关系的重要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中应当包括双方的姓名(名称)、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内容。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务关系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劳务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有一定的控制权。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进行具体安排和指导,那么可以认定为劳务关系存在。

三、劳动报酬。

劳务关系中,劳动者的报酬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劳动者的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报酬由用人单位支付,那么可以认定为劳务关系存在。

四、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务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履行劳动保护的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为劳务关系存在。

五、劳动者的依赖性。

劳务关系中,劳动者通常对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报酬具有一定的控制权,劳动者通常难以替代。

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依赖性,那么可以认定为劳务关系存在。

总的来说,劳务关系的认定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地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以及劳动者的依赖性等因素。

只有在这些方面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认定为存在劳务关系。

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共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务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关系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认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有时候劳动者可能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就需要我们了解一些相关的情况和规定来确认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原则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根据以下几个原则来确认劳动关系:1.时间原则: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任务等因素,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来工作,那么就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2.报酬原则: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获得经济报酬,这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无论是按小时计酬、按月计酬还是其他形式的报酬,只要存在经济交易,就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3.行为原则: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导,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这也是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标志。

二、劳动关系的确认方式在确认劳动关系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证据保全:劳动者可以通过保存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例如,保存工作任务安排、薪酬支付记录、工作通知等证据,这些都可以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

2.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人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可以请他们作证。

例如,同事、领导、朋友等可以提供相关证言来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

3.调解仲裁: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被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由专业人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确认劳动关系。

三、无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影响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但是会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产生一定的影响。

1.权益保护不完善:没有劳动合同作为依据,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可能会受到影响。

例如,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假等方面,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到法定的权益保护。

劳动关系成立条件有哪些

劳动关系成立条件有哪些

劳动关系成立条件有哪些
劳动关系成立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立法的规定,劳动关系得以确立的前提条件包括以下四点:
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应具备守法合规的主体资质;其次,双方就建立劳务合同的意愿均应出自真实本意;再者,此种行为需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原则,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违规之嫌;最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也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要求。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1。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您好!
经过双方协商,我们现已将您正式纳入本公司,成立劳动关系。

鉴于劳动关系的建立,本公司和您在特定条件下形成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我们郑重提醒并通知您,请务必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动合同
为了维护双方利益,本公司要求您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清楚约定双方义务,确保良好的劳动关系建立和运作。

二、劳动时间
您应按规定的劳动制度实行劳动时间管理,定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劳动法规定的最长工作时间。

三、劳动条件
本公司将按照劳动法规定提供工作场所及必备的劳动条件给您,以保障您正常地开展工作。

四、劳动报酬
本公司根据您的实际工作量给您发放劳动报酬,严禁任何形式的违法收发口头约定。

五、争议
您的任何争论应遵守劳动法,任何解决劳动争议的行为都不能与劳动法相抵触。

最后,希望您和本公司能够共同维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营造良好的劳动氛围。

我们将尽全力给您提供积极合理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此致
敬礼。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1、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人地位;劳动者年满16岁,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建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必须要双方自愿达成。

那么怎样才能判定构成劳动关系呢?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一)主体指参加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

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二)客体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主要包括物和行为。

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三)行为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

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二、怎么恢复劳动关系现在很大一部分劳动争议案件是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在处理此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时,我们认为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以及案件本身的情况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两种方式都是权利受到侵害后的补救方式。

根据目前的情况,很多员工选择恢复劳动关系,但是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经常会面临胜诉后可能仍然没有办法使劳动关系得到贯彻履行的问题,在此我们想告诉大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重新解雇员工或者员工认为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有违反《劳动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的,员工仍然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关系的恢复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那么对于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的补发给员工。

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终止

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终止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 平等自愿原则 • 协商一致原则 • 依法订立原则
二、劳动关系的终止
• 劳动关系的终止 • 劳动关系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 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
• 劳动合同期限 •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劳动报酬 • 社会保险 •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可备条款
• 试用期 • 培训 • 保守商业秘密 • 补充保险 • 福利待遇
(二)劳动合同的类型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
•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 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 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 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 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 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工作;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达成协议的。
•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 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②在本单位患 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④女职工在孕期、产 期、哺乳期的;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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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基本的一步,对于劳动者来说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性。

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者,也正是这些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因此,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正是取得劳动法保护的条件。

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365律师小编为您讲解。

一、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
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劳动部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不仅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还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无固定期限问题、经济补偿金问题、建筑行业雇工保护及对劳动关系确认的争议处理等九大方面作了充分的规定,应当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也应当引起广大用人单位的足够重视。

二、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此处的“工资支付凭证”应包括劳动者提供的从用人单位统一格式的电子邮箱中打印的工资发放记录。

实务中,劳动者提供的用普通纸质打印的没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的“工资条”也作为主要的参照凭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
他劳动者的证言(劳动者最好能提供与其无利害关系且在职的本单位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多名离职员工的证言,如内容不矛盾且能相印证也可作为参照凭证)等。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此处“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指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两种情形。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关系的建立需要条件的,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当然也不可缺失,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符合相关要求,具有合法主体的资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条件最简单也最直接的一种。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那么处理方式文中已经谈到了相关认定标准以及法律强制性要求。

如果您还有什么困惑,建议您咨询365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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